第四十二届会议
会前工作组
2008年10月20日至11月7日
与审议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 本报告未经正式编辑。
葡萄牙*
会前工作组审查了葡萄牙第六次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PRT/6和CEDAW/C/PRT/7)。
宪法、立法和体制框架
1.第七次定期报告提及建立了公民和性别平等问题委员会,该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性别平等与妇女权利委员会和防止家庭暴力委员会。请提供进一步资料,说明为上述机构执行政府的性别平等政策而提供的财力和人力资源,并且说明与原来的系统相比,新机构的资源和能力是否有所增加。另外,请说明新的委员会在性别平等问题方面的明确任务,说明在承担双重任务的情况下,其组织方式如何确保妇女权利与性别平等问题在其整个运作过程中占据明显的地位。
2.请详细说明《第二个全国促进平等计划》对妇女享受人权的具体影响。另外,请提供进一步有关资料,说明2007年至2010年《第三个全国促进平等计划》的目标,并且说明对第二个计划的评估所作出的结论如何反映在第三个计划中。特别是,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第二个计划的评估报告提出的结构困难方面的各项建议的执行情况,包括所有部委如何将性别问题纳入主流。
3.请说明在多少国内诉讼案件中妇女援引《消除一切形式对妇女歧视公约》和/或《宪法》,要求获得平等的权利,免遭基于性别的歧视,并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因遭受国家及私营部门、组织或者企业歧视性行为而获得补偿方面情况。
4.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向法律工作人员、妇女组织以及一般公众广泛宣传《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包括委员会的建议和看法。
政治参与和决策
5.委员会在其上次结论意见中敦促缔约国采取措施增加妇女在经选举和任命产生的公共机构中的任职人数。 第七次定期报告称,2006年批准的一项立法规定了竞选人名单的男女比例。如果违反这项规定,不过是“可能”减少对竞选活动的公共资助而已,请说明这样规定的理由。另外,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政府是否已经或者打算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促进妇女担任政治以及公共决策职务,例如公务员系统、公共行政管理部门的职务以及公共理事会和委员会成员,包括在选举法不适用的亚速尔和马德拉地区。
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6.《对防止家庭暴力行为第二个全国计划的评估》称,避难所和问询/接待处的数目有所增加,而且作业程序实现标准化,处理对妇女暴力行为问题的专业人员的认识和技术水平有所提高。第七次定期报告还称,2005年成立了家庭暴力中心全国网络。请提供有关具体资料,说明这些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行为的妇女提供了哪些援助,并说明这些中心的地理覆盖情况。请提供进一步资料,说明全国现有避难所和问询处/接待处的数目、接收标准、是否配有相关设备以收容残疾妇女或残疾儿童、其筹资方式,包括如何为栖身避难所的受害者提供经济支助,是否所有地区都有避难所而且出入方便。另外,请详细、具体地说明《第三个全国防止家庭暴力计划》的目标,说明其中是否体现了《第二个全国计划》的评估报告所载建议,并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为实施该计划分配的财政资源情况。
7.第七次定期报告介绍了根据委员会上次结论意见对那些从事保护及援助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情况。 请说明为此采取了哪些司法措施,并且就妇女暴力行为案件报案数目增加是否与对施暴者的调查、起诉和惩处数目增加有关进行评估。另外,请说明经修正的《刑法典》和经修正的《刑事诉讼程序法》(其中载有关于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及对这类行为的调查和起诉的具体规定)是否已经生效,是否已经被适用,如果是这样,效果如何。
8.第六次定期报告称,政府正计划将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陋习定为刑事犯罪行为并改善对这类陋习的受害者的医疗(第22段),而第七次定期报告没有提及上述举措。请提供有关最新资料,说明这方面采取的立法措施及其效果。另外请提供有关统计资料,说明在葡萄牙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普遍程度以及为防止这种做法而采取的措施的效果。
9.委员会在上次结论意见中对《刑法典》没有明确地将乱伦界定为犯罪行为表示关切。 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在这方面采取的任何可能的立法措施。
贩运与卖淫营利
10.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刑法典》关于贩运人口的新规定的适用范围,这项规定于2007年9月15日生效。请提供关于被贩卖的妇女和女童数目的统计数据或者估计数字。另外,请提供一份关于就指控的贩运妇女和女童案件提出的刑事诉讼的趋势和数目的分析报告,包括对任何法庭诉讼程序及判决结果的分析。
11.第七次定期报告提到一项关于外国人出入以及在葡萄牙居住必须符合的条件的新法律,其中规定有可能为贩运活动受害者签发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报告还称,缔约国将根据《打击贩运人口活动第一个全国计划》(2007年至2010年)采取一系列措施。报告还称,贩运未成年人的案例越来越多,而且这种情况预计将进一步恶化。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签发了多少居住证、该计划所载措施尤其是与贩运的女童有关的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为实施该计划分配的财政资源。
12.第七次定期报告称,《全国社会包容计划》和《移民融合计划》规定建立贩运活动受害者避难所。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这些项目的执行情况、避难所的床位数目以及接收标准。
13.第六次定期报告提到ISADORA项目的一系列目标,目的是为以卖淫为生的妇女提供保护(第107段)。而在第七次报告中,没有提及这些项目。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为实现该项目的各项目标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另外,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目前是否正在实施任何关于卖淫妇女的保护和康复的项目。
性角色和定型观念,教育
14.第六次(第89段至91段)和第七次定期报告都介绍了一系列有关措施,这些措施旨在提高对基于性别的定型观念的认识并且努力消除这些定型观念。请说明是否制订了发起新的提高认识宣传活动的计划,是否通过调查人们对妇女和男子的角色和任务的态度和行为,定期对这类宣传活动的影响进行监测。
15.第七次定期报告称,将基于性别的评价标准列为评价教科书和多媒体教材的标准之一,并且向各级教师分发了新的教学辅助材料。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是否有任何教科书及多媒体教材因为不符合上述新标准而未获批准,是否强制性规定学习新的教师教学辅助材料必须成为教师首次及持续培训和最后考试的一个部分。
就业以及兼顾工作与家庭生活
16.第七次定期报告提到一些法律条款规定,职业培训优先考虑那些人数比例低的性别的员工,并介绍了一系列由欧洲联盟方案资助的职业培训举措。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自2004年以来是否适用了上述优惠规定,并且说明这些规定的效果以及适用中遇到的障碍。
17.第六次(第42段)和第七次定期报告都称,劳动条件管理局(即原来的劳工总局)有权利预防、监测并处罚直接及间接的性别歧视行为。第七次定期报告还称,自从2007年6月以来,公民与性别平等委员会还可受理工作、就业及职业培训中的平等与非歧视方面的投诉。请提供进一步资料,说明这两个机构之间授权任务的区别、所受理案件的类型和数目以及处罚情况。另外,请对两个不同机构都受理与就业有关的投诉这种情况作出评估。
18.第七次定期报告称,在劳动力市场,妇女与男子之间纵向隔离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受过高等教育的妇女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并得到相应的薪酬,报告所附统计数字证实了这种倾向。请提供进一步资料,说明已经采取或者打算采取哪些措施,包括暂行特别措施,以解决公共及私营就业部门劳动力市场纵向隔离的问题,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妇女获得与她们的资质相符的工作和薪酬提供便利。
19.第六次和第七次定期报告称,妇女与男子的薪酬之间依然存在22.6%的差距。第六次定期报告称,为了消除薪酬差距,必须改进防止歧视法律并且提高执法效率(第231段)。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在这方面已经采取的或计划采取的立法措施及其他措施,以及受到影响的就业部门。第七次定期报告还称,与专业资质水平较低的人员的情况相比,专业资质较高的人员的男女薪酬差距更大。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为了消除男女薪酬差距,除了已经采取的立法措施外,还采取了哪些措施,特别是针对专业资质较高的女性的措施,以及这些措施的效果。
20.第七次定期报告称,《关于在工作、就业及职业培训领域实现男女平等方面进展的2005年年度报告》除其他外,特别强调,女性就业增长势头很强,而与此同时,女性失业率依然高于男性。报告所附统计数字证实了上述情况,报告还称,在年轻人中(15岁至24岁),男女失业率差距更大。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是否已经采取或者打算采取任何有针对性的措施以便缩小男女失业率差距以及这些措施的影响。另外,请说明,尽管根据法律要求自2001年就应该编写这方面的年度报告,为什么直至2005年才写,2007年才提交给议会,并且详细说明为了遵行上述法律制订了哪些规定。
21.第七次定期报告称,通过了一项部长理事会决议,要求国营企业制定男女平等计划,以促进男女在待遇以及机会方面的事实上的平等、消除基于性别的歧视并促进个人、家庭与工作之间的平衡。请说明上述决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违反决议,是否采取任何制裁措施;制定了多少项平等计划;由哪个部门监测计划的实施情况。另外,请提供有关信息,说明上述决议所载其他措施的性质,包括这些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
22.第七次定期报告提到设立了两个扩展社会设施的新方案,即社会设施网络拓展方案和社会设施投资支助方案,目的是为实现工作与家庭之间平衡提供支助。请提供详细的有关资料,说明在城市和农村地区是否建立了照顾儿童、老人和残疾人之类的基础设施,这些设施是否便于利用,而且这些新结构是否为妇女提供了薪酬合理的工作机会。
保健
23.尽管第七次定期报告提供了关于该国健康状况的数据,但是这些数据未按性别分列。请提供按性别分列的数据以及有关资料,说明是否进行了任何关于妇女特有的疾病及其症状的研究。
24.第六次定期报告称,妇女的艾滋病毒感染率高于男性(第253段)。请提供进一步资料,说明妇女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情况,特别是自从提交第六次定期报告以来,这种情况是否有改变,说明为了向患有感染艾滋病毒的孕妇提供必要的药物以防止母婴感染所采取的措施。另外,请说明第七次报告所提到的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毒感染/艾滋病全国方案(2007年至2010年)是否载有任何旨在降低妇女感染率的具体措施。
25.第七次定期报告称,2007年4月17日新法律16/2007允许怀孕不超过十周的孕妇在公共医院免费自愿终止妊娠。请提供进一步的有关资料,说明2007年6月批准的关于适用上述法律的文书所规定的有关条件、行政程序、技术以及后勤条件以及应为孕妇提供的相关信息,说明自从该法律生效以来实施的终止妊娠的数目。另外,还请根据委员会上次结论意见的要求, 提供有关资料,说明在新法律生效之前与非法堕胎有关或者由于非法堕胎所致死亡和/或者疾病的情况。
极其脆弱的妇女群体状况
26.第七次报告所附统计数字表明,17.8%的务农妇女没有文化,56%的务农妇女只受过初等教育。只有0.2%的务农妇女受过中等农业学校教育,0.3%的人拥有学位(理工学院或大学)。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政府为降低农村妇女文盲率并增加她们获得正式专业资格的可能性所作的努力。另外,请详细说明为了结合实施欧洲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基金支助的三个地区(葡萄牙大陆、亚速尔和马德拉)发展方案提高农村妇女平等机会而采取的措施。
27.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在其结论意见(2004年)中请缔约国在计划实施以及已经实施的所有方案和项目以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中都切实考虑到罗姆族妇女的状况,她们往往是双重歧视的受害者(CERD/C/65/CO/6,第13段)。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罗姆族妇女以及其他少数族裔妇女和/或者非葡萄牙籍妇女面临的各种形式的多重歧视的实际情况,以及为扭转这种情况而制定以及实施的任何措施。
28.请详细说明《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的第一个行动计划》(2006年至2009年)所载各项旨在促进残疾妇女的权利措施,并报告这些措施的实施情况及结果。另外,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葡萄牙2007年3月30日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批准程序的现状。
29.2004年至2007年的数据表明,在不需自缴保费的社会保障计划的受益人以及接受重返社会安排收入的人员中,妇女占大多数。报告认为,这种情况表明,妇女容易陷入贫困境地。请提供有关资料,说明为了扭转这种情况已经采取或者打算采取的措施,特别是《促进社会包容全国计划》所载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对妇女和女童的影响。
亚速尔和马德拉自治区
30.尽管两次报告都提供了关于亚速尔和马德拉自治区保护妇女人权方面的一些资料,但是没有反映出上述自治区妇女在法律以及事实上现状的全貌。请提供这方面的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