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会议

第578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2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阿巴卡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危地马拉: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和第五次定期报告(续)

下午3时10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危地马拉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和第五次定期报告(CEDAW/C/GUA/3-4、CEDAW/C/GUA/5;CEDAW/PSWG/2002/EXC/CRP.1/Add.6和CEDAW/ PSWG/2002/EXC/CRP.2/Add.3)(续)

应主席邀请,Molina Aviles先生、Barrera女士、Mejia Monzon先生、Caravantes Tobias女士和Soberanis女士(危地马拉)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第1至第5条(续)

放映了一个简短的、介绍危地马拉妇女境况的文献录像片。

Soberanis女士(危地马拉)说,几十年的暴力和国内武装冲突给危地马拉妇女带

来的苦难是不胜枚举的,难以克服的。她指出,这场暴力的受害者之中四分之一是妇女。为努力解决受害者的需要,危地马拉在其民族和解过程中实施了一个全面的和平建设方案。为谋求这一过程,危地马拉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立和平体制,下放政府权力并加强地方的权力,优先考虑土著人的权利,促进妇女权利,减少贫困和加大农村发展力度。在国内武装冲突过程中丧失了丈夫的妇女在上述的许多方案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Molina Aviles先生(危地马拉)说,关于危地马拉的贫困状况,政府面临着预算

和财政上的现实困难,而且在税收的收缴方面也有实际局限。危地马拉富人与穷人之间确实存在鲜明的对比,富人是少数,则是穷人大多数,而大部分穷人都是农村和边际化的城市人口;穷苦的妇女们生活尤其艰辛。

Soberanis女士(危地马拉)说,我国政府支持了由妇女组织提出的一系列倡议,即以一种最低限度名额比例的办法促进妇女参与政治生活。在经过若干挫折后,目前正考虑采取措施,确保将妇女列入竞选政治职务的所谓的候选人“混合名单”,以之作为选举改革方案的一个方面。

第7至第9条

Gonzalez女士和Regazzoli女士表示,她们希望危地马拉的政治改革能够加快步伐。

Feng Cui女士指出,土著人占了危地马拉人口的很大一部分,她对有三名土著妇女代表能进入该国国会表示欢迎。她提请提供更多的有关各政党内、全国妇女事务机构和整个政府内各级决策层面土著妇女代表比例的情况,并说明是否有任何政策鼓励土著妇女参与政治和公共事务。

Caravantes Tobias女士(危地马拉)说,尽管女性参与公共事务的比例仍然相对有限,但在政府官员中确有一些土著妇女,包括文化部部长在内,而且,全国妇女论坛协调委员会的多数成员都是土著妇女。

1999年在四个地区的选举中,有六名妇女候选人参加了国会众议员席位的选举,四名土著妇女成为中美洲议会的候选人,还有四名土著妇女被任命担任司法职务。

第10至第14条

Ferrer Gomez女士提请概述非政府组织向劳动部提出的《劳工法》改革方案中列入了哪些主要的改革,以及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参与支持该提案的情况。她还询问所提议的公务员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改革方案何时会得到审议,对家政服务工人的各项保障是否已经在现有法规之中加以拟定,还是另外构成一个新的法案。

11.最好还能有更多的信息介绍目前改革方案的进展和结果,并介绍韩国马基拉加工企业中女工的情况。她特别关注的是,那些女工的工作条件明显恶化,因而她提请澄清劳动部和韩国公司最近签订的协议,是否还有其他国籍的人在危地马拉拥有马基拉加工企业,以及政府当局或非政府组织有没有针对那些公司中的女工开展外联活动方案。

12.Gonzalez女士表示,她希望目前针对女孩的教育发展的措施和方案能继续进行,特别是旨在缩小男女青年教育水平的差距的那些方案。她关切地注意到,尽管文盲比率在土著妇女乃至整个女性人口中仍然很高,但总的教育经费支出还在下降。

13.她不知道该国代表团在回答委员会的提问时所说的、影响农村妇女获得保健服务以及影响到大幅降低总生育率的“文化”障碍是什么。

14.主席以个人的身份发言表示,她同意在这样一个经历了长期战争的国家中,确有必要进行人口重新安置,但她强调必须铭记,妇女生育问题绝不仅仅是生孩子,它包括一系列保健服务和其他问题,例如家庭暴力。在这方面,所提供的报告并无任何资料涉及是否有任何方案旨在支持妇女的心理保健并使该国武装冲突的妇女受害者得到治疗和康复。她还注意到该国的高生育率和产妇死亡率,强调这两种现象之间的直接关系,并强调必须设法降低生育率和死亡率。所提交的报告也没有关于滥用酒精、毒品和药物的资料,但也许有理由推定,由于危地马拉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暴力和社会动荡,妇女尤其受害,在女性人口之中至少会有一些人走上酗酒和吸毒道路。

15.Gabr女士认为,贫困这种重大问题直接影响到女孩的教育,使文盲率上升,由此也影响到妇女的就业。她说,为此,显然需要采取紧急的补救措施。对妇女工作的固有观念意味着妇女只能从事某些类别的工作。她提问是否准备制定任何法律,以期实现真正的、遍及各个领域的男女平等。她尤其想知道土著妇女的工作条件如何。

16.她想知道政府当局采取何种办法保护在非正规部门工作的妇女,特别是保护在家庭中工作的妇女——其中有些人得不到报酬——使她们免受剥削和不人道待遇。危地马拉作为《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的缔约国之一,应当确保采取适当步骤,保护妇女的社会和经济权利。她还想知道土著妇女的健康状况,因它与计划生育相关。

17.Livingstone Raday女士说,她对危地马拉高比率的就业不足现象和低工资、低生产率的问题感到震惊,这类问题对妇女的影响大于男子,尤其明显地表现为她们在农业部门的工作得不到任何报酬。她们的贫困无疑地是高比率童工现象的促成因素之一。报告中并没有清楚表明,童工是否被绝对禁止,还是只在某些情况下禁止,也没有表明采取了何种保护措施,使童工们得到上学机会。虽然说,在这么一个经济贫困的国家,不可能完全执行禁止童工的法令,也不可能彻底实施国际童工公约,但她仍想知道,在禁止童工方面,政府采取了什么政策,以及是如何贯彻执行这些政策的。

18.也许大家都想了解,该国政府目前采取什么行动来确保家庭工人的劳工权利得到尊重。虽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责任使妇女们获知其拥有的权利,她仍想知道建立了什么样的实施程序,政府方面是否采取主动措施对雇主们提出诉讼,或者施加行政处罚。

19.令人欣慰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妇女局大力促进妇女参加工会组织,但她很想知道对妇女的这种促进和宣传是不是该部在这方面作出的全部努力,目前,在刑事检控和行政执法方面正在采取什么措施。

20.她欢迎该国政府注重于贫穷家庭和女性户主家庭的住房问题,并欢迎在报告的表2和表3中提供了按性别划分的数据,尽管她还想得到更详细的情况说明。她也欢迎针对同居夫妇规定财产的共同拥有,并询问此种共有财产的规定是否对已婚夫妻是强制性的,以及是否涵盖城市的婚姻财产,或者如同报告(CEDAW/C/GUA/5)中暗示的那样,只涉及农村土地。

21.Caravanter Tobias女士(危地马拉)说,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的工作人员目前正在协同全国妇女事务办公室共同致力于《劳工法》的改革,已经开展的工作不仅仅是修改该法的具体条文,而且还将使整部法律真正做到使性别观点纳入主流。

22.Barrera女士(危地马拉)说,《宪法》第112条赋予家庭工人的惠益,作为最低限度的一项保证,与其他部门的工人所享受的惠益完全相同,修改后的《劳工法》将允许不适用《宪法》中违反该原则的任何条文。

23.《劳工法》的改革涉及关于父母责任和消除童工的条款。它还提及女性农业工人;由于她们的劳动总是被认为仅仅是附属于男人的劳动,因此,她们的利益从来得不到保证。在现有的224家马基拉加工公司之中,69%是韩国公司,23%是危地马拉人的,4%是美国人的,其余4%来自其他国家。这些公司大部分开办在危地马拉城和其他几个大城市,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医疗保健。

24.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控告交由劳工检察局查证核实。由于不断发生违法事件,现已建立一个机构,设立各种机制来保证遵守劳动法规并监督这些法规的执行。该机构的成员包括有其自己的《行为守则》的各马基拉加工公司的代表,同时还包括有危地马拉社会保障研究所、经济部,还有一个非政府协调机构的代表。它的任务是查实有哪些跨国公司持续侵犯工人权利,开展培训并使雇主和职工都了解到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还联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各国家部门,建立必要的监测机制,确保遵守本国法律和相关的国际人权条约和公约。

2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促进和保障女工权利项目,联同全国妇女事务办公室和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一起,为培训妇女,使其熟悉维护权利的法律,多次举办了研讨会和讲习班。还培训了有关的经理和地区负责人,使他们在各自的方案和项目中将性别问题纳入主流。目前正在作出努力,协调举办使女工们了解自身权利的培训方案,此外,还同各工会组织进行协商,商讨如何提高职工对劳动法规的认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将权利下放到八个地区,因而,这些地区的男女工人都能参加有关劳动规章的研讨会。

26.危地马拉已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最恶劣形式童工的第182号公约,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给各企业举办有关该公约的培训。政府当局当然想要消除童工现象,但我国的现实使这种愿望成为泡影。《劳工法》规定的可以雇用工人的最低限度年龄是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公约——《最低年龄公约》的。据此,经过1999年的一次三方调查,确定了该三个劳动关系机构对于如何实施该法律的意见后,很快将建立了一个委员会,最后制定了《防止雇用童工和保护青少年劳工的计划》。

27.关于国际劳工组织的国际消除童工方案,它要求每个国家首先确定哪些部门涉及最恶劣形式的童工,然后采取行动给予消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目前正在制定措施,使穷困工人得以对违法案件提出诉讼。危地马拉已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独立国家土著和部落人民的第169号公约,而且正在向土著妇女提供关于劳工权利的培训。尽管女工们参加了工会,但她们多数是作为一般的会员,很少在执行委员会中任职,或者担任顾问。然而,已经举行了两次讲习班,目的是促使本国最有代表性的工会组织献计献策,以便使妇女能够得到更高的职位。

28.目前,有几个基金和方案可以帮助那些寻求就业的人,设法提供贷款,使失业者建立起自己的小公司,还提供学习补助金,还帮助使残疾工人得以进入劳工市场;目前正在同由于武装冲突而造成残疾的人商讨此事。劳动部大力促进各个部门认识到遵守国际规范的重要性。遵照国际劳工组织第144号三方公约,已经建立起一个三方委员会,其中包括有雇主和工会组织的代表,负责促请各企业遵守各项国际人权条约和公约。

29.Caravantes Tobias女士(危地马拉)说,有一项新的法律规定了配偶双方在家庭中的平等代表权利和责任以及共同管理婚后财产。《民法》第114条关于丈夫可以不准妻子在家庭外从事活动的规定已被废除。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土地的规定强化了妇女在家庭中的谈判地位,此外,事实上的配偶共同拥有财产和单身妇女拥有财产的规定也起到了这一作用。

30.关于影响到妇女获得充分保健服务的文化障碍,有一种思想观念认为,女人的分泌物是很污秽之物,而反对计划生育在危地马拉这样一个崇尚宗教信仰的国家是根深蒂固的,在这里,人们广泛认为避孕是道德上的一种罪恶。然而,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在扭转这种思想观念上取得了一些进展。

31.Molina Aviles先生(危地马拉)说,在现政府刚刚成立时,并没有任何生育保健方案,但新政府颁布了一个全国生育保健计划。此外,还有一个国家心理保健计划,但是,它也遭遇到种种文化障碍,此种障碍不但来自民众,而且来自保健人员自己。

32.在过去,妇女如果没有得到配偶的直接同意,不可能采取避孕或绝育措施。但是,政府当局最近已经成功地消除了医疗行业对计划生育设置的所有障碍,包括关于必须得到男女双方的同意并以妇女的年龄作为获得避孕的一条标准的规定。此外,《宪法》保证每一对夫妻可自由决定生育子女的数目和间隔。许多医院和诊所都配备了能早期确诊癌症和绝经期症状的设备。

33.自从实施了该计划的一年半时间内,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着眼于提高医护人员的技能和知识,通过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技术诀窍,使他们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许多层面进行了工作,以便确保在卫生部的所有保健中心均可获得避孕药具。组成了一个机构间技术小组,其成员精通信息、教育和通讯,以便为信息和教育人员提供有关生育保健各个方面的指导意见。

34.在实施计划的这段时间(2001年1月至11月),由于增进了获得服务、资讯、教育和通讯的机会,使用避孕方法的人数增加了。在卫生部的所有保健中心之中,提供一种或多种避孕方法的保健中心比例在这段时间里从52%上升到81%。信息传播方面,用西班牙语和玛雅语广泛宣传了这项计划。

35.编印出版了有关计划生育的小册子,分发到全国各地的保健服务部门。在社会保障研究所的妇产科医院,现已开办了一个全国公共保健培训中心,使来自18所医院的60名医生和48名护士得到了自愿避孕手术的培训。数以千计的保健工作人员接受了计划生育培训,而且编写了一本培训手册,以便将技术推广到边远地区。

36.拟定了一系列有关计划生育的规范和条例,在此过程中还提供了决策和政治对话所需的信息。政府建立了七个教学中心,分别专攻一个不同的保健领域,各中心配备有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基本医疗设备、手术室设施、技术仪器、视听装置和电脑。

37.武装冲突结束之后,农村地区和边缘化城市地区出现了严重的心理健康危机。于是,在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主持下建立了一个心理保健方案。美国政府为扩大心理保健方案提供了资金,主要目的是使其扩大到受冲突影响最严重的地区。

38.在答复关于国家生育保健方案的问题时,他说,总的生育率有所下降,2000-2005年期间可望达到全国平均生育率为4.1的水平。

39.最近出版的《1998-1999年全国母幼健康调查》表明,产妇死亡率为每10万名产妇中死亡190人。最近统计但尚未发表的数据表明,产妇死亡率在一些地区呈下降趋势,大约是10万人之中死亡170人到180人。因此,可以断定,国家生育保健方案已经产生积极的影响。

40.政府已同一些非政府组织签订协议,在社区一级为妇女和儿童提供保健和基本服务。现政府卓有成效地将此种协议的数目从56个增加到160个,每个协议指定一个不同的非政府组织分管某一特定的人口群体,覆盖居民人数从7 000至32 000人不等。根据这些协议开展的活动包括一系列医疗服务和方案,主要涉及预防和教育方面。在短短的18个月之后,由于卓有成效的大量免疫活动,该方案在控制传染病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效果。艾滋病毒和艾滋病的传播以及如何制止感染的蔓延是政府极为重视的问题。通过下放权力,政府正在一些基层向当地社区大力提供信息和医疗服务。

41.Mejia Mo n zon先生(危地马拉)说,政府方面正努力加强在家庭教育司领导下的妇女教育方案,以家庭和学校作为重点,以期促进妇女们与他家庭成员一道,积极参与共同解决影响到家庭生活的问题。在社区一级,也在努力促进妇女和土著人民的权利,以便给农村地区和边缘地区的所有当地居民提供平等机会。联同一些非政府组织执行的家庭教育战略鼓励推行教育和生产项目,强调妇女参与,帮助社区群众解决自己的需求。

42.他承认,妇女,特别是土著妇女,文盲比例最大,政府确认有必要考虑到一些文化因素。因此,政府很重视加强双语教育和本地语言的使用。此外,还在增加女孩入学率方面投入相当大的力量。

43.与家庭中对妇女的暴力有关的许多问题,由于人们采取沉默态度而愈加严重,对于导致暴力行为的一些问题,人们认为并不适宜于在家庭范围之外进行讨论。人们对政府当局和当地社区之外的其他活动人士有着根深蒂固的不信任。重要的问题是广泛传播的家庭生活的观念不应把家庭内的暴力行为描写为可以认同的和正常的。

44.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他说,政府针对男女青少年实施的项目力图向他们说明这种流行病的危害。

45.政府相信,消除童工的最好办法是提供助学金,使儿童们受到教育,为此目的,已计划在明年增加其发放的助学金。

46.Tavares da Silva女士谈到对一系列事项和问题所作的答复(CEDAW/PSWG/2002/EXC/CRP.2/ Add.3),其中说,各个部门中工作的妇女都得到同样的惠益,而且在马基拉工业部门进行了经常性检查,以便确定其是否守法。然而,第五次定期报告在这些问题上的观点是令人相当困惑的。因此,她欢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保护职业妇女上所作出的努力,希望在下次报告中能看到实质性的改善。她想知道所提出的《劳工法》修正案是否能确保工人的权利,促进和维护女工权利的项目是否能解决报告中所描述的问题以及独立来源所指出的那些问题。

47.她高兴地注意到该国代表团对于在第12条下提出的有关计划生育问题的口头答复,这些答复中谈到的情况要比定期报告中提供的情况更加令人鼓舞。然而,关于是否有一项国家生育保健政策这个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回答。她特别注意到该国在教育、信息、通信领域作出的努力以及在全民中开展的宣传工作,这些工作对于危地马拉这样的国家非常重要,因其人口中很大一部分人仍然抱有保守观念。她注意到,该国并不是由保健系统单独承担提供信息和教育的责任,因此,她想知道是不是还有一些社会服务机构或媒体也参与对公众的宣传工作,特别是确保偏远地区的当地人民也能获得必要的信息。她还想知道避孕药品是不是免费提供的。

48.Acar女士注意到,虽然政府很重视增大各学校的入学率,但并不能有效地解决妇女的文盲问题,特别是土著妇女和其他少数民族妇女的文盲问题。因此,她询问是否有专门针对妇女的扫盲方案,如果确有此种方案,那么,成效如何。谈到第五次定期报告的2.2部分,其中提到有一个方案要求中学学生通过担任扫盲教师,主要是充当妇女的扫盲教师,取得工作经验,她询问该方案的成效如何。

49.她请求提供在高等学术机构内女性教职员工的数字,以及她们的就业水平、行政和学术等级的数据。学术机构内各学科中妇女的分布情况如何?此事对于转变观念和偏见至为重要。除起到范例作用外,担任此种职位的妇女还可以确定研究议程,而且充当促进者,推动修改那些学术机构的课程和授课内容。在学术职位上是否有土著妇女?

50.Regazzoli女士祝贺危地马拉政府在缔结《和平协定》之后确立了各项方案。外界观察员往往难以了解人们在这么多年的战争岁月中所经受的苦难。危地马拉所取得的成绩值得称赞。她期待着在今后的报告中得到更具体的数据,具体评估在危地马拉社会中妇女地位的提高情况,并希望在促进扫盲和土著妇女参与当地事务和政治生活方面取得进一步成绩。她祝愿危地马拉政府在国家建设的各个方面取得成功。

51.Manalo女士说,卖淫在危地马拉是合法的,这一事实意味着政府方面负有保护妓女的责任。她询问,政府采取了何种措施来防止艾滋病毒/艾滋病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的传播。她也很想知道有关暗中卖淫的更多情况,以及在此情况下如何使从事这一职业的妇女得到有效保护。

52.关于心理保健方案,她主张把重点更多地放在妇女的心理健康上,这考虑到妇女所承受的特定情感和精神负担。政府应当在这方面为危地马拉妇女拟定一个明确的方案。

53.她询问政府方面如何管理家庭劳工的移民问题。此种移民也许对危地马拉社会以及接收国双方都有潜在的利益,但需安排有适当的保护措施。下一次定期报告也许可以评估一下为保护出国寻求工作的危地马拉妇女而采取的措施。

54.她还要求进一步提供资料,说明绍在私营和公营部门的工作场所存在的性骚扰的问题。

55.她询问在非正规经济部门工作或经营小企业的妇女是否可以得到优惠贷款。她还想知道是否建立了用以支持职业妇女的有效基础设施,例如托儿所、合作社等。非正规部门的妇女是否有条件获得所需的技术,她们在所提供的服务方面是否能得到进一步的培训?

56.Goonesekere女士称赞危地马拉政府尽管面临贫困、经济困难和长期的武装冲突这些问题,仍然不遗余力地采取种种措施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具体而言,她赞赏在答复中所提供的信息回应了委员会对于马基拉加工企业中的妇女所表示的关注,以及童工与妇女就业状况的相互关系等问题。她同样对下述情况表示关切:在管理家庭工人和马基拉工业企业的妇女方面,现有的规章仍然得不到执行。该国代表团应当提供信息,说明政府方面所采取的执行方法,违法案件的数目,以及通过何种法院程序确保大型企业在如何对待职工方面承担责任,还有,采取何种方法来监督各公司企业的核查工作。

57.她注意到报告中提到从事生产马基拉的工业企业实行自我管控的制度,但她促请危地马拉强化工会、管理层和政府之间的三方安排,以确保私营部门的问责制。她询问在危地马拉建立公司企业的投资者是否积极参加那些有助于改进社会各部门特别是涉及童工问题的教育方案。她认为,等待经济增长后才试图消除童工的做法并不是有效的战略。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表明,教育有助于从劳动队伍中取消童工并使更多的妇女能够加入劳动大军。必须千方百计解决对儿童的剥削问题。她想知道自我管控的守则是否通过雇主联合会来执行。关于使家政劳工获得合适的工作条件和惠益,她询问是否有一套针对家政工作的法律规章。如果有,那么,家庭工作是否通过登记、雇用合同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管理,根据何种机制来执行涉及家政劳工的这种法规?

58.Livingstone Raday女士注意到获得住房补贴的妇女比例为11%。她询问其余89%是发给作为户主的男人呢,还是按照共有财产政策,主要发给夫妻两人。

59.Caravantes T o bias女士(危地马拉)指出,后来促成通过了《社会发展法》的共识是在危地马拉召开了一次大主教会议之后达成的。这说明,在罗马天主教内有些人是支持发展计划生育服务的。

60.Molina Aviles先生(危地马拉)说,在《社会发展法》框架内实行的生育保健政策,其目前的发展由于通过了该法案而得到促进。政府力图保证危地马拉社会公众树立一种主人翁感,使生育保健最后形成一项真正的国家政策,以后的政府都不能加以改变。迄今为止,政府高兴地看到它的政策得到了人民的广泛支持,并相信生育保健方案将会持续执行下去。

61.关于提供避孕药具的问题,他说,由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主管的各个计划生育中心都能得到各种避孕用品的供应,然后由它们根据该部与国家人口基金签订的协议,分发给公众。使用各种避孕方法特别是注射避孕药的人大幅增加。

62.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的艾滋病毒/艾滋病和性传播疾病方案是在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下共同拟定的。在教育妓女注意性交安全方面取得很大成绩,虽然此种教育很难扩展到无执照的性工作者。

63.如何管理国内的人口迁移是本国政府面对的一大挑战。西北部的很多劳工流动到本国土地较肥沃的地区寻找农业工作。此外,许多迁移人口,包括丧偶的女户主在内,为逃避武装冲突而流入城市。这些人多数都是经济上和社会上的边际化人群,许多人由于受到精神打击而造成了精神健康问题。

64.Caravantes Tobias女士(危地马拉)说,需要采取新的方式处理卖淫问题。例如,现行的《卫生法》中有关的规定侧重于保护那些性工作者的顾客,而不是保护妇女自己。目前,一个非政府组织正在致力于拟定旨在保护性工作者权利的法律措施。

65.总统妇女事务秘书处同全国扫盲理事会签订了一项涉及成年妇女扫盲方案的协议。该方案的识字后阶段包含有一个生育保健部分。

66.Mejia Monzon先生(危地马拉)说,除第五次定期报告中所述的扫盲行动外,该国政府正在通过社区无线电广播向本国最偏远地区提供识字教育。还有针对土著妇女的专门扫盲方案,使用其当地语言进行授课。总计已有大约290 000成年人获益于全国扫盲方案,94,800人获益于识字后方案。遗憾的是,无法提供按性别划分的数据。

67.Caravantes Tobias女士(危地马拉)说,圣卡洛斯国立大学的3 792名学生当中,有1 668名女学生。没有有关来自土著人族群的学生人数和大学女讲师人数的数据。关于针对流落异乡者和疏散人口群体住房补贴方案,资料表明此种补贴的受益者11%是妇女,她确认其余89%的受益者为夫妇。

68.Barrera女士(危地马拉)说,所有劳动者都享有《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最低限度权利。此外,家庭工人还可享受到付酬假日、付酬产假和发生不公平解雇时给予补偿等福利;这些福利都是最低工资法规以外的福利。争端时有发生,因为根据《劳动法》,雇主可以同家庭工人口头订立协议,而不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目前,正在采取行动处理马基拉工业部门雇主的侵犯权利问题。具体地说,建立了一个监测机制,目的是确保雇主们遵守相关的行为守则,同时对工人们进行维护权利的教育。在拟议的《劳动法》修正案中包含有关于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条款。

69.最近成立的三方委员会由雇主组织、工会和政府三方的代表组成,其职能之一是促进各雇主遵守国际劳工准则,包括危地马拉已加入的国际劳工组织各项公约中规定的准则。劳工事务检查局现已下放权力,并且增加了检查员人数。

70.专门为年青的难民和流离失所妇女制订了职业培训方案。此外,也在拟定一些旨在使非正规部门的女性劳动者得以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的方案。目前正在创立一项循环基金,为有意建立可创收的小型企业的妇女提供信贷,同时,还培训一些社区领导人,使之具有必要的技能为社区发展筹措资源。

71.危地马拉已经签署但尚未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并已成为几个区域性移民公约的缔约方。她本国政府目前正在就维护危地马拉移民工人权利的措施同加拿大和智利政府以及一些中美洲国家进行谈判,另外,还准备对相关的国内法规作出修正。《移民法》规定,偷渡贩运移民是刑事犯罪。国际移徙组织开展了一项研究,并且制定了关于管理国内和国外移民的行动计划,该计划目前正交由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审查。

第15和第16条

72.Shin女士说,危地马拉政府在改革《民法》方面取得的进展是值得称道的。然而,她感到关切的是,一方面,法律规定结婚的最低年龄是18岁,但只要得到父母同意,男孩16岁、女孩14岁也可以结婚。她询问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男女伴侣选择同居方式,形成所谓的事实上的结合,而不办理结婚,还有,男女双方是否都享有同样的继承遗产的权利,另外,该缔约国如何处理《民法》同土著族群风俗习惯之间的冲突。

73.Gaspard女士注意到约有三分之一的妇女采取事实上的结合这种方式与其伴侣生活在一起。她说,不知道是否颁布有规范此种结合的任何法律,未结婚父母所生子女的公民地位如何,还有,一旦两人关系破裂后,女方能否要求得到离婚赡养费。

74.Gonzalez Martinez女士提问是否采取了任何措施来提高公众对于改革《民法》的认识,有没有妇女以家庭暴力行为作为提出离婚诉讼的理由,而妇女的这一权利已明文载入新的《防止、惩罚和根除家庭暴力法》之中。

75.Ferrer Gomez女士提问,孩子的父母没有能够支付赡养费时,是否会按照《刑法》规定受到惩罚。

76.Caravantes Tobias女士(危地马拉)说,事实上结合的男女双方具有如同夫妻一样的权利和义务。最近对法律作出了修正,允许未婚母亲以孩子父亲的姓或以其自己的姓作为孩子的姓,这就可以使那些孩子免于受到别人的轻篾。继承法并不歧视男女任何一方。然而,在土著人当中,习惯上是男子继承遗产。已经有一起诉讼对此种习惯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但宪法法院还没有作出裁决。遗憾的是,尚无任何宪法机制可以向该法院施加压力,使其迅速作出裁决。

77.Soberanis女士(危地马拉)说,该国政府准备将女子在父母同意下结婚的最低结婚年龄从14岁提高到16岁。然而,在危地马拉,早婚现象十分普遍,特别是土著女子普遍早婚,现有的法律反映了长期以来形成的社会文化模式。《刑法》改革之后,废除了对于不支付赡养费的刑事检控,尽管她的政府目前又打算推翻这项改革。她注意到,公民可以提出要求支付赡养费的民事诉讼,但法官有权驳回此种诉讼案,如果所涉金额较小,则可命令当事双方达成法庭外和解。妇女非政府组织正展开宣传攻势,要求废除该项规定。《关于土著人民的特性和权利的协定》明文规定,土著人群体的习惯做法应当得到危地马拉法律的确认。根据该《协定》,正在建立一种机制,作为习惯法和国内法之间的一个衔接点。危地马拉已经加入了《关于独立国家土著和部落人民的公约》。

78.主席说,该缔约国应当确保尽可能最广泛地传播本委员会对于危地马拉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和第五次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包括将这些意见翻译成当地语文并分发给非政府组织和土著妇女群体。危地马拉人民应当受到称赞,他们成功地推进了和平进程并将其融合于发展进程之中。她相信,下一次定期报告将会反映出危地马拉妇女状况的进一步改善,特别是在健康状况方面。

79.Caravantes Tobias女士(危地马拉)说,同委员会开展的对话是建设性的、有助益的,委员会提出的各项建议对于我国努力提高妇女地位的工作,将是十分宝贵的贡献。我们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她的政府承诺努力提高妇女的识字率,改善妇女的生育保健和心理保健,争取在更大程度上遵守《公约》的各项规定。

下午5时50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