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57/35

大 会

Distr.: General

14 October 2024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人权理事会

第五十七届会议

2024年9月9日至10月11日

议程项目10

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2024年10月11日通过的决议

57/35.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重申《世界人权宣言》,

回顾《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和其他有关保护人权的国际和非洲文书,

又回顾大会2006年3月15日第60/251号决议和人权理事会关于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各项决议,

还回顾安全理事会关于中非共和国局势的各项决议,

回顾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与中非共和国政府根据安全理事会2013年6月24日第2106(2013)号决议于2019年6月1日签署的联合公报,

重申所有国家对促进和保护《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及本国加入的其他国际和非洲人权文书所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负有主要责任,

回顾中非共和国对保护本国人民使其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负有主要责任,

又回顾五年前于2019年2月6日签署了《中非共和国和平与和解政治协定》,2021年9月16日大湖区问题国际会议在罗安达通过了《中非共和国和平联合路线图》,

还回顾2015年全民协商和班吉民族和解论坛的结论,其后通过了《在中非共和国实现和平、民族和解和重建的共和契约》,中非共和国冲突各主要当事方的代表签署了一项关于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的协定;并回顾2022年3月共和国对话的建议;强调必须全面有效地落实其中所载的建议和措施,

重申对中非共和国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承诺,

感到关切的是,中非共和国的安全局势脆弱,仍然特别不稳定;尤其谴责的是,尽管中非共和国政府努力确保该国大部分领土的安全,但冲突各方继续实施侵犯和践踏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还感到关切的是,有些地方的局势持续不安全,这是由于一些地点缺乏可通行的道路基础设施,交通不便,部署的国防和国内安全部队缺乏适当的装备、生活和运输手段,在武装团体和其他安全人员活动猖獗的农村地区没有电话网络,并且存在爆炸装置,对中非共和国武装部队及其盟友以及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开展保护任务和巡逻行动均构成障碍,

谴责对人道主义工作者和医护人员以及民用和人道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攻击、武装行为体对人道援助征税,而此时流离失所者人数还在增加,难民人数居高不下,该国人口一半以上继续需要靠人道援助生存,

回顾须允许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安全、有尊严、可持续地自愿回返的目标,

欢迎次区域组织在当前的调解进程中所做的努力,以及这些组织的成员国向中非共和国人民提供的人道援助,

回顾欧洲联盟和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对中非共和国武装部队开展的非作战和作战军事培训活动,

又 回顾驻中非共和国的国际部队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充分尊重适用的国际法规定,特别是国际人道法规定,必须尊重人权和不驱回原则;对冲突各方涉嫌实施性暴力和其他侵犯人权行为的指称表示关切;满意地注意到中非共和国政府设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旨在将此类行为的责任人绳之以法,并在2024年5月为法官和司法人员编写了一份关于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培训手册,为改革《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中不适当的法律规定铺平了道路,

欢迎联合国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在该国得到严格执行,并欢迎2018年9月3日签署的《性剥削和性虐待指称信息共享和报告规程》得到实施,

回顾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与部队派遣国之间的谅解备忘录必须包括尊重人权的内容,并回顾在特遣队的某些人员因虐待和剥削行为受到指控而将组成该特遣队的军事部队或警察部队遣送回国时,在国家层面进行调查和起诉至关重要,

深感遗憾的是,联合国多项报告指出,针对平民的性虐待和性暴力案件频频发生,有的是武装团体人员和其他安全人员所为,有的是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某些人员所为;回顾秘书长决定,如果有证据表明稳定团某个军事部队或警察部队人员广泛或系统性地实施性剥削和性虐待行为,则将该部队遣送回国,

回顾指出,部队派遣国或警察派遣国负有调查性剥削和性虐待指控并酌情通过法律程序追责的主要责任,

又回顾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2024年7月的报告,其中分析了该国剥夺自由的情况,

强调在打击有罪不罚方面的努力,但回顾指出,仍然迫切需要并务必终止中非共和国境内的有罪不罚现象,将所有侵犯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法者绳之以法,无论其社会、经济或政治地位如何,而且绝不对这些人实行大赦,还需要加强国家司法机制和混合司法机制,确保对他们的行为追究责任,

回顾指出,国家当局负有主要责任,应创造必要的条件,开展迅速、公正、透明的调查,提出起诉,以有效、独立的方式作出判决,保护受害者和处境危险的人免受报复;呼吁包括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在内的国际伙伴在其任务范围内支持中非共和国当局实现这一目标,

又回顾指出,负责对中非共和国境内违反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行为及践踏人权行为的指称进行调查的国际调查委员会认定,自2013年1月以来,冲突主要当事方都实施了可能构成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安全理事会有一份被指控犯有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个人和实体的制裁名单,

强调必须继续调查违反国际人道法、违反和践踏国际人权法行为及践踏人权行为的指称,以补充国际调查委员会的工作以及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编写的关于2003年1月至2015年12月在中非共和国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行为的调查分析报告,

注意到设立了一个司法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关于在上姆博穆省,尤其是在泽米奥、姆博基和奥博发生的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的指控,

又注意到民间社会和人权组织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发挥的关键作用,强调国家需要为民间社会和人权组织营造安全有利的环境,尤其是确保他们受到保护,

还注意到新《宪法》于2023年8月30日生效,注意到就宣布将于2024年10月举行的地方和市政选举开展的组织工作,并注意到这些选举将推迟至2025年4月举行,

重申需要在2019年2月6日《中非共和国和平与和解政治协议》保证方和调解方以及2021年9月16日《联合路线图》发起方的支持下,并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为真正包容、透明、开放的地方和市政选举创造条件,并让妇女、青年和民间社会参与其中,他们应在公共辩论中发挥作用,

1.强烈谴责一切侵犯和践踏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如杀人、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处罚或待遇、与冲突有关的暴力、性暴力和其他性别暴力、绑架、任意剥夺自由及任意拘留和逮捕、勒索和抢掠、招募和使用儿童、占领和袭击学校、攻击伤病员、医护人员、卫生设施和医疗运输工具、阻止人道援助通行、非法破坏财产,以及对平民,特别是对妇女、儿童和流离失所者等弱势人群实施的所有侵犯人权行为;强调必须对这些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的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将其绳之以法;

2.又强烈谴责武装团体有针对性地袭击平民、人道主义工作者、医护人员、人道物资和联合国工作人员;敦促各武装团体按照在2019年2月6日《和平协定》及2021年9月16日《联合路线图》中所作的承诺立即停火,并将解散武装团体作为一个短期目标;

3.再次呼吁各方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和践踏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呼吁严格尊重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使受害者可诉诸司法,并在该国恢复法治;

4.表示深切关注因苏丹冲突和乍得动乱而加剧的人道局势;强调缺乏资金和局势不安全阻碍了人道援助物资的全面安全无阻运送;吁请国际社会支持《人道主义应急和稳定计划》,加大力度支持人道援助努力;敦促有关机构在该国东北部开展人道主义排雷和清除爆炸装置的行动;并请所有各方允许和便利人道援助物资和人道主义工作者迅速、全面、安全、不受阻碍地进入该国全境,特别是加强道路安全;

5.吁请中非共和国政府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创造条件,帮助希望返回的流离失所者和难民安全、有尊严、可持续地回返;鼓励中非共和国政府采取措施,保护并归还属于这些弱势群体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并在启动农业和畜牧业项目或开展商业活动时采取配套政策,同时在居民中开展和解活动;

6.吁请中非共和国政府、政治和宗教领袖以及民间社会组织采取协调一致的公共行动,打击在传统媒体或社交媒体上发表仇恨言论、煽动暴力的行为,包括以族裔和宗教为由散布仇恨言论、煽动暴力的行为,并在发生暴力行为,包括基于族裔和宗教理由的暴力行为时,采取措施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并回顾指出,无论个人或实体,凡实施破坏中非共和国和平、稳定或安全的行为或支持这种行为,危害或阻碍稳定与和解的政治进程,或袭击平民或维和人员,煽动他人实施暴力(包括族群间暴力)和仇恨行为,特别是基于族裔和宗教理由的暴力和仇恨行为,以及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筹备、实施或下令实施有违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的行为,招募儿童参与武装冲突,或阻碍人道援助的通行、获取或分发者,均可受到安全理事会的制裁;

7.欣见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报告 及其中所载的建议;

8.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和防止对妇女和儿童性暴力行为联合快速反应部队在技术和财政伙伴的切实支持下,尽快履行2019年联合国与中非共和国政府签署《联合公报》时所作的承诺,打击冲突中的性暴力,并落实独立专家的相关建议;

9.敦促中非共和国所有各方保护所有平民免遭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并特别关注妇女和儿童;

10.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支持国家男女平等观察站,加强国家人权和基本自由委员会、高级传播理事会、高级善治管理局、经济、社会和环境理事会、防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一切形式歧视国家委员会以及致力于促进、保护和落实人权、打击腐败、促进民主和善治的其他国家机构的组建和运作;

11.促 请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根据其任务规定,支持中非共和国当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平民,并提供必要援助,使特别刑事法庭能够继续开展工作并执行其裁决,对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进行重组,并使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和军事法庭以及拘留中心能够继续开展工作;

12.促 请联合国、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部队派遣国和按安全理事会授权行动的国际部队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充分遵守联合国对性剥削和性虐待行为的零容忍政策;呼吁部队派遣国和按安全理事会授权行动的国际部队采取适当措施,预防此类行为,防止部队人员中的有罪不罚现象,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包括在国家层面迅速开展调查,对被指控实施践踏和侵犯人权行为的士兵提起法律诉讼,并在合理时间内将程序结果正式通报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

13.深表遗憾的是,武装团体继续利用儿童作为战斗人员、人盾、家庭佣工或性奴,绑架儿童的行为有增无减;敦促武装团体释放其部队中招募的儿童,制止和防止招募和使用儿童以及早婚和强迫婚姻;并为此呼吁这些武装团体履行其中多个团体在2019年2月6日《和平协定》中所作的承诺;

14.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的支持下,重振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进程;请会员国和国际组织继续并加强对该进程、对旨在促进和平、安全、人民和解和国家稳定的各项举措以及对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的财政支持,该委员会内部运作不良,以致2024年5月24日第240.139号法令暂停了委员的任务,并于2024年6月启动了新的候选人征集活动,其甄选程序已经完成,目前仍有待法令批准对新委员的任命;

15.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在国际伙伴的支持下,在选举前加紧努力,确保选举遵守自由、透明和民主的原则,在性别和青年参与方面具有包容性和平衡性;鼓励捐助方为选举提供后勤、资金和安全支持,使选举符合人权和民主原则,并符合该国根据相关国际和区域文书作出的承诺;

16.感到痛惜的是,严重侵害儿童的行为,包括杀害、强奸和残害儿童的行为与上一个报告期相比增加了6%,上姆博穆省、林姆-彭代省和瓦姆-法法省的情况最为严重,报告的大多数严重侵害儿童行为是武装团体所为,

17.满意地注意到中非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于2024年6月4日和5日举办了一次讲习班,以核准关于移交和保护与武装团体有关联的儿童的规程,通过该规程,能够将这些儿童直接移交给该国的儿童保护机构及其合作伙伴;

18.促 请中非共和国政府迅速通过一项保护儿童国家计划,并考虑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

19.欣见2024年5月6日总统令设立了一个由司法部领导的指导委员会,负责监督2023年通过的国家人权政策的实施情况;

20.鼓励中非共和国政府在技术和财政合作伙伴的支持下,执行一项关于技术、农业和职业培训的国家战略,作为过渡进程的社会杠杆,造福青年人,包括在2024年至2028年国家发展计划的框架内执行该项战略;

21.敦促所有各方保护由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释放的儿童或以其他方式脱离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的儿童,将其视为受害者;强调必须保护并释放所有与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有关联的儿童,使其以可持续的方式重返社会,并实施考虑到女童特别是遭受暴力侵害的女童的特殊需要的康复和重返社会方案;

22.仍然深感关切的是,与冲突有关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在全国各地持续存在,在姆博穆省和瓦姆-彭代省尤为普遍,据称主要是由爱国者变革联盟所为,其中包括“回归、索回和复原”组织以及争取中非和平联盟,但也有一些是由国防军所为,存在一些针对国防军的与冲突有关的性暴力指控;

23.促 请国家当局、特别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及其刑事法庭、军事法庭以及防止对妇女和儿童性暴力行为联合快速反应部队系统地关注性暴力案件,确保成功提起诉讼并执行刑事处罚,为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支持;在这方面回顾联合部队的任务,并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向其提供适当的资源和必要的手段,使其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向受害者提供心理治疗和社会经济支持;

24.欣见2023年1月9日第23.001号法将特别刑事法院的任务再延长五年,欣见2022年10月31日就特别检察官办公室诉Adoum Issa Sallet(别名Bozizé)、Ousmane Yaouba和Tahir Mahamat一案作出了第一项判决,武装团体“回归、索回和复原”组织的这三名成员被判处20年徒刑至终身监禁,其罪名是2019年5月在林彭代省Koundjili和Lemouna犯下的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并欣见重罪法院2023年6月19日就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向26名受害者提供20万至100万非洲法郎的赔偿;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各邻国、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国际社会为进行调查、获取相关文件和执行逮捕令提供必要支持;

25.注意到国际刑事法院于2023年10月16日撤销了对Maxime Mokom的所有指控,该法院认为,鉴于证人情况的变化,在审判中已无合理的定罪可能,但申明Mokom先生所犯罪行的受害者应得到某种形式的赔偿;注意到班吉上诉法院于2023年9月21日以危害国内安全罪和叛乱罪判处Mokom先生等人终身监禁;欣见中非复兴人民阵线指挥官Hissein Damboucha将军于2023年3月18日被捕,中非共和国问题专家小组的报告中提及此人,称其犯下了侵犯和践踏人权以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

26.敦促中非共和国各邻国提供合作,包括与国内和国际司法机构以及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合作应对不安全局势,打击对武装团体成员的有罪不罚现象,并在边境管理、武器流通、难民和季节性游牧等问题上共同努力;

27.赞扬中非共和国当局作出努力,使特别刑事法院能够加快审理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的程序;促请中非共和国政府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继续与法院特别检察官合作,以便尽快查出和逮捕国际罪行的责任人并将其绳之以法,不论其地位如何,也不论其属何派别;

28.欣见2023年9月4日中非复兴人民阵线叛军领导人Abdoulaye Hissène被捕,他被特别刑事法院指控犯有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29.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拨出更多财政资源和人力资源,在全国各地恢复、扩大和巩固有效的国家权力,为此应加强在各省份重新部署公共行政服务,尤其是在基本社会服务、刑事司法和监狱管理方面,以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并确保国家治理和地方治理稳定、负责、包容、透明;

30.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落实保护参与司法程序的受害者和证人的国家战略,并制定适当方案,让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及其家属能够获得物质赔偿和具有象征意义的赔偿,包括个人赔偿和集体赔偿;鼓励设立一个受害者赔偿和补偿基金,以支持和补充特别刑事法院、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以及国家法院打击有罪不罚的工作;

31.鼓励当局全面落实安全部门改革,以建立多族裔、专业化、有代表性、装备精良的国防和国内安全部队,并为部署的部队提供有效指挥和问责机制;回顾指出,这些部队必须尊重问责和法治原则,才能赢得并维持当地社区的信任,在人事招聘过程中需对相关人员进行适当背景审查,特别是审查尊重人权情况;

32.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继续履行其人权尽职调查职责,确保国家安全部队、军事人员和其他安全人员的行为受到监督,确保这些部队成员对其行为负责,并继续发表关于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的报告,以便国际社会能够监测局势;

33.强调需要开始建设和修复社会基础设施,以确保民众能切实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确保设施在冲突期间被武装团体和安全人员摧毁或损坏的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能正常运作,确保储存、处理和分配设施因冲突而恶化的地方的民众能够利用卫生设施并获得饮用水,恢复因不安全局势和爆炸装置而中断的农牧活动,开展出生登记和公民身份登记,发放身份证件,确保在国家权力恢复不足的情况下提供当地司法服务;并请中非共和国的合作伙伴协助其应对这些挑战;

34.联合国会员国和国际及区域组织向当地民众提供紧急支持,以应对影响该国近半数人口粮食无保障的情况,为此应支持在人道援助和稳定局势方面的努力,并增强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在和平努力和处理跨境问题,包括季节性游牧、武器流通和难民问题方面的作用;

35.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已解散的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的运作不良问题在目前正在组建的新委员会中再次出现,并向新委员会提供有效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资源,包括履行打击有罪不罚现象以及促进履行赔偿和保证不再发生的任务所需的一切资源,从而辅助特别刑事法院和普通法院的工作,这还涉及最初由2020年4月7日法规定的委员会的任务期限;

36.又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其他国际合作伙伴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支持下,以包容的方式继续加强各种过渡期正义机制的有效落实;

37.强调必须让中非共和国民间社会各阶层参与进来,促进受害者、妇女和青年充分有效地参与中非共和国当局与武装团体在《中非共和国和平与和解非洲倡议》及其路线图范围内进行的对话,该倡议及其路线图是为中非共和国制定政治解决方案的主要框架;并强调必须将和平进程与过渡期正义进程加以协调,以促进民族和解;

38.欢迎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努力促使议会参与在国家一级实施的人权方案,这体现在2023年建立了中非共和国议员人权网络,该网络目前参与政府、国家人权机构和民间社会关于人权的倡议和协商;强调民选代表必须更多地参与和介入人权问题;并吁请捐助方,包括参与促进议会倡议的行为体,如各国议会联盟,为民选代表的参与提供更多支持;

39.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优先落实共和国对话中提出的建议;

40.仍感关切的是,武装团体和自卫民兵招募的儿童人数增加;呼吁为武装冲突期间遭受六项严重侵害儿童行为之害的未成年人设立和实施经济社会重新融入和心理协助方案;鼓励加强宣传,更好地保护武装冲突中的儿童,包括考虑到女童的特殊需要;要求各武装团体停止此类严重侵犯和践踏儿童权利的行为,并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落实《儿童保护法》;

41.仍深为关注流离失所者和难民的处境,并促请国际社会帮助国家当局和各收容国向暴力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提供适当保护和协助;

42.表示关切被剥夺自由者的拘留条件和剥夺自由程序的执行情况;敦促政府采取可持续的方法,改善拘留设施的设备,提高包括司法人员和监狱工作人员在内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并承诺全面回应各种国际和国家机制的建议和意见,尤其是为此目的发表的报告,包括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的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3.吁 请国家当局确保不加区别地保护和促进包括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在内的所有人的迁徙自由权,尊重其选择居住地、返回家园或在其他地方寻求保护的权利;

44.促 请联合国会员国在国际合作框架内,并促请联合国相关机构、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和捐助方向中非共和国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支持,以促进尊重人权,开展司法部门和安全部门改革,随时准备应对中非共和国确定的紧急需要和优先事项;

45.鼓励各方切实执行中非共和国当局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的技术和财政支持下制定的2024至2028年国家发展计划、国家人权政策及其2023至2027年行动计划,并落实监督机制的建议,以便中非共和国遵守其已批准的国际人权文书和国际人道法规定的义务;

46.决定将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任务延长一年,以评估、监测和报告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并就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提出建议;

47.欢迎中非共和国于2024年1月26日通过了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并以开放的态度接受了244项普遍定期审议建议中的238项;欢迎中非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的支持下,与民间社会、国家机构、议会和主要部委协商,努力制定和起草一项包容各方的行动计划,以落实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议;

48.注意到中非共和国政府请求获得更多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服务,以支持其在落实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所接受建议方面的优先事项;

49.独立专家特别注意冲突各方涉嫌犯下的侵犯和践踏人权以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

50.所有各方在独立专家执行任务时与其充分合作;

51.决定在第五十八届会议上安排一次高级别对话,以评估实地的人权事态发展,特别重视权力下放和地方治理,以此作为在地方一级落实人权建议的工具、在中非共和国全境恢复和巩固国家权力的政治和社会对策,以及支持和平与民族和解进程的杠杆;

52.独立专家与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各机构密切合作,特别是在过渡期正义领域密切合作;

53.又 请独立专家与联合国所有机构、非洲联盟、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以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中非共和国民间社会和所有相关人权机制密切合作;

54.还 请独立专家与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和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密切合作;

55.独立专家向理事会第五十九届会议口头介绍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最新情况,并向理事会第六十届会议和大会第八十届会议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56.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继续向独立专家提供充分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技术、人力和财政资源,包括为该国负责保护人权、打击有罪不罚和腐败现象以及加强民主治理的国家机构安排能力建设方案;

57.决定继续处理此事。

2024年10月11日第49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