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
第五十三届会议
2023年6月19日至7月14日
议程项目3
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包括发展权
人权理事会2023年7月12日通过的决议
53/5.人权与国际团结独立专家的任务
人权理事会,
重申人权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以往关于人权与国际团结的所有决议和决定,
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人权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所有任务负责人应按照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强调应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国际法,展开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进程,
重申《发展权利宣言》第4条申明,为促进发展中国家更迅速的发展,需要采取持久的行动,并且,作为对发展中国家努力的一种补充,必须开展有效的国际合作,向这些国家提供促进全面发展的适当手段和便利,
强调国际团结与合作对于有效应对当前国际局势的挑战至关重要,
1.表示赞赏人权与国际团结独立专家的工作和贡献;
2.赞赏地注意到独立专家的报告,特别是人权与国际团结宣言草案的修订稿;
3.决定按照由人权委员会2005年4月20日第2005/55号决议设立并经人权理事会2011年7月6日第17/6号决议批准的任务,将人权与国际团结独立专家的任务延长三年;
4.请所有国家、联合国机构、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将各国人民和个人的国际团结权纳入活动的主流,并配合独立专家履行任务,提供他要求的所有必要资料,并请各国认真考虑积极回应独立专家提出的访问它们国家的请求,以便他能够切实履行任务;
5.请独立专家继续参加有关国际论坛和重大活动,宣传国际团结对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和气候问题有关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性,并请各国、国际组织、联合国机构和其他有关组织为独立专家切实参加这些论坛和活动提供便利;
6.又请独立专家继续在报告中探讨应采取何种方式和方法,消除在实现人民和个人的国际团结权方面现存的和不断出现的障碍,包括国际合作方面的挑战,并在这方面寻求各国政府、联合国机构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的意见和贡献;
7.请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向独立专家提供切实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人力和财政资源;
8.重申请独立专家在执行任务时考虑到经济、社会和气候领域所有联合国重大会议和其他全球首脑会议及部长级会议的成果,并继续寻求各国政府、联合国机构、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意见和贡献;
9.请独立专家根据人权理事会和大会各自的工作方案定期向理事会和大会提出报告;
10.决定在同一议程项目下继续审议此事。
2023年7月12日第34次会议
[经记录表决,以31票赞成,13票反对,3票弃权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
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孟加拉国、贝宁、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喀麦隆、智利、中国、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古巴、厄立特里亚、加蓬、冈比亚、洪都拉斯、印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巴拉圭、卡塔尔、塞内加尔、南非、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兹别克斯坦、越南
反对:
比利时、捷克、芬兰、法国、格鲁吉亚、德国、立陶宛、卢森堡、黑山、罗马尼亚、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
弃权:
墨西哥、摩洛哥、索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