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产 类 型

修复的单位数目

修 缮 开 支

行政部门

690

6 317 236

文化部门

126

224 570

宗教部门

139

11 221

教育部门

914

3 192 573

保健部门

395

435 434

通信部门

1 563

880 210

能源部门(电力)

1 563

2 292 331

供水部门

273

382 010

财产部门(银行和保险公司)

42

147 228

交通部门(铁路)

110

1 591777

经济部门(经济企业)

706

30 807 401

基础设施(工程构造)

223

3 358 253

第六条

工 作 权

1. 概况介绍

54. 阿尔及利亚独立以来的所有宪法均承认工作权。1996年11月28日的《宪法》第55条在这一标题下规定,“所有公民均有权工作,享有受保护、安全和健康工作条件的权利由法律予以保障”。

55. 平等权利也受关于就业、报酬和升迁的立法保障,以下统计数字可予说明。这些措施已导致在各种活动领域中的相当大的进步。在文职方面,立法和条例,例如关于文职模范工作人员条例(1985年3月23日第85-59号政令)不含任何歧视规定。

56. 第90-11号《劳工关系法案》对工人的基本权利作出了规定(集体讨价还价、社会保障、养老金、卫生、职业安全和健康、假期、罢工的权利等)。它还确认了除才能和功劳理由外,防止就业歧视的权利(第6条)。第17条规定:“就业惯例、集体协议或合同中有助于就业中基于年龄、性别、社会或婚姻状况、家庭背景、政治信仰或成员资格或工会会员等的任何形式歧视的规定一律无效”。这种歧视将受到同一法案第142条和第143条规定的惩罚措施的惩处。

2. 结构调整和就业

57. 应当指出,1970年代发起的生机勃勃的全面就业和投资政策因石油收入的下跌和偿还外债受到了限制并于1980年代初放慢。

58. 萧条的投资不可避免地导致除农业外所有部门长期就业的减少。1990年代初,由于宏观经济受到的限制,对依赖国家资本的经济和商品部门进行深入改革的需要,为提高生产手段效绩作出的努力和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都铸成了反映为就业下降的经济衰退趋势。即便是传统创造就业的部门也达到了极限。它首次影响到了非正规就业部门,而失业的蔓延也使大学毕业生受到影响。

59. 在这十年中,自1994年起,阿尔及利亚尤其是作为对恶化的宏观经济和财政不平衡作出的反应,重新调整了债务偿还期。阿尔及利亚发起了一项宏观经济稳定方案,它首次得到了一项肯定协议的支持,随后又得到了一项融资设施延长协议的支持。

60. 作为这些方案的结果,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1993年恢复到了1%,1994年上升到2%,1994年至1998年平均达到3.4%。通货膨胀明显下降,由1994年的年平均29%下降到1996年的18.7%和1998年的5%。此外,预算赤字得到扭转,收支平衡由1994年的-4.4%达到1997年+2.4%。

61. 但这些目标的实现是以家庭购买力为代价的,并且对就业造成了影响。失业率约占经济活动人口的29.2%,相当于230万人。这一恶化是由于创造就业的明显下降以及经济改革带来的裁减人员造成的,它导致1994年至1998年解雇了36万人,占有收入就业人口的8%。

1993年到1997年的就业趋势(按千和百分比计)

1994 年

1997 年

数 目

%

数 目

%

经济活动人口

6 814

8 069

有收入就业人口

5 154

100

5 7100

100

其中 :

结构性就业

4 325

84.0

4 743

83.1

农业

1 023

19.8

1 200

21.0

工业

528

10.3

500

8.8

建筑和公共工程

557

13.0

700

12.3

服务业和通信

行政部门

1 211

23.5

1 327

23.2

家中工作

829

16.0

967

16.9

未就业人数

1 660

2 359

失业率

24.4

29.2

3. 解决失业的具体行动

62. 为解决结构调整方案带来的困难,政府采纳了若干旨在缓解改革对就业造成不利影响的措施。这些措施着重建立下列体制或机构。

63. 对于面临非自愿或因经济原因而丧失工作危险的雇员规定了就业保险(1998年8月2日第98-07号法案修改并补充了1994年5月26日第94-11号《立法令》)。这项措施于1994年开始执行,其资金来源于对雇员和雇主征收的分别占净收入1.5%和2.5%的失业保险分摊额。裁员公司向全国就业保险基金支付相当于每名解雇雇员年薪80%的资格缴款。不够正常或提前退休资格的被裁职工有权得到全国就业保险基金按照失业保险单提供的12至36个月的临时性承保额,每月领到一笔失业补贴,相当于有保障的最低工资的四分之三到三倍不等。此外,全国就业保险基金举办回炉提高班,提高可就业能力,并鼓励创立微型企业。在对1997年1月11日的第97-01号政府令(官方公报第03-1997号)作出的修正中,对建筑和公共工程以及供水部门的就业人员采取了一项“坏天”失业补贴。

64. 由雇员购回已解散公司的资本:经过对1995年8月的《私有化法案》作出修改之后为该措施提供了便利,基于挽救计划,具体措施和银行贷款,这一大胆的行动使31,419名雇员于1998年底成为所在公司的股东。因此,公司雇员所拥有的单位已超过了1,000个。

65. 被称之为地方雇员倡议的就业方案:该方案使失业的年轻人在生产单位或公共服务机构积累工作经验3至12个月。为地方政府提供了补贴,目的在于支付公司开支,但交换条件是一部分年轻人将得到长期就业的职位。

66. 通过就业前合同对年轻毕业生予以职业融入的方案(1998年6月29日第008号通知)。1998年7月发起的这一方案目的在于使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和19至35岁的高级技术人员受益。它也对参加例如地方雇员倡议这类待业方案和一般性活动的失业人员开放。他们按照有效期一年(可延长)合同被雇用,资金来源于由财政部拨款的阿尔及利亚社会发展署。为就业前合同方案的受益者提供一张就业证书,可以在今后申请工作时出示这一有力的证明。报酬相当于国家保障的最低工资。

67. 1996年成立了全国青年就业支持机构,它于1997年第二季度投入运作。它负责支持和鼓励年轻人提交的投资和微型企业项目,第一笔订金为5%至20%,但其投资项目需落实。它的对象还包括被裁减的雇员。受益者须为35岁以下的年轻失业者,他们须完成国家义务,并且持有种子资本。总计3,570个微型企业现已投入运作。应当指出,截至1998年3月底,已有22,700份申请提交给了该机构,其中16,000份符合得到国家补贴的资格。截止该日,已最后确定了由公共供资的3,160份项目申请和由个人供资或合伙供资的3,980项目申请。此外,1998年6月9日的一份行政令(第98-200号——官方公报第42-1998号)建立了一个青年创业者风险/借贷相互保障基金。

68. 根据最近的统计数据,1998年创造了441,834个就业职位(1997年为394,274个)。在这一总数中,209,518个为长期职位(1997年为175,655个),在这一数目上还应增加232,316个职位,因为它们被归类为“相当于长期的职位”(1997年为218,619个)。

69. 私人部门在长期工作职位类别中居主导地位,有51,604个职位(1991年为57,244个),其后为公共服务部门,这一部门创造了40,736个职位(上一年的职位为23,219个),青年投资部门创造了37,999个职位,公共部门经济实体创造了34,548个职位(上一年为23,219个),雇员私有化计划创造了31,419个职位。另外,在农业优惠方面创造了6,974个职位,其中4,898个是通过就业前合同创造的,而由国外贷款供资的项目则创造了1,342个职位。

70. 关于被归类为“相当于长期职位”的工作,在创造了232,316个职位中,有125,715个职位属于“一般性活动”项下(1997年为125,337个),随后为“地方雇员倡议”计划创造的72,212个职位(1997年为86,157个),而劳力高密集的公共事业部门“Tup Himo”则创造了34,389个职位(1997年为7,125个)。

71. 目前正在制订的方案目的在于减轻结构调整的压力和社会代价并控制衰退的社会影响。这些计划将不断得到目前正在试验的其它计划(例如优惠特许制度)和目前正在研拟过程中的制度(例如重大公共工程和开垦农业用地)的其它计划的补充加强。

72. 在家工作是一种并非基于传统就业合同的有收入的活动。尽管它并未收入进统计数据,但在家工作已变得越来越普遍,对许多妇女来说尤其是这样。自1998年以来,对另一种类型的在家工作已实施了管理。这种就业使许多妇女成为经济活动人口并享受附带的社会福利津贴和补贴。对半日工作作出了规定,能领取薪水并提供与全日就业相同的社会福利补贴。

73. 职业培训部门相对开展得比较好,它能从数量上满足目前的需要并为人力资源开发作出贡献。目前上培训课的学生不少于40万人,女学生占这一总数的50.3%。

74. 拥有财产并在其中工作的权利得到《宪法》的承认,《宪法》第52条规定“私人财产受保障”。第66条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尊重他人的财产”。这一条款还适用于在阿尔及利亚合法居住的外国人。根据第67条,“合法生活在本国境内的外国人享有法律对其财产的保护”。

75. 《宪法》第20条保护公民和外国人的权利:“除非按照法律并事先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否则不得剥夺任何人的财产”。任何人不尊重他人的财产都会受到《刑法》,尤其是第395、397、398和450条第4款规定的惩罚。

第七条

享有公正和良好工作条件的权利

76. 正如与第三条涉及男女平等权利的有关资料所表明的,这一原则在就业关系领域得到严格遵守。根据阿尔及利亚有关立法第25条的规定,即1992年2月27日的《个人就业关系法案》(第92-06号),禁止一切以性别为理由的对权利的限制或给予好处。它也适用于招聘、工资和其它福利以及提升。该法案第15条规定“妇女享有一般工作条件和防止职业危险方面的具体权利”。第16条禁止妇女从事危险、不利健康或有害的工作。

77. 旨在保护妇女,尤其是针对产假和妇女在家庭中的作用制定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内容:禁止上夜班;禁止在法定休息日内工作;禁止从事危险、不利健康或有害的工作;在产前或产后休产假期间中止雇用关系;留出哺乳时间(前6个月每天2小时,后6个月每天1个小时);和在休产假期间领全薪。所有雇主需起草一项集体协议和一套公司条例,将由劳工总监对其是否与法律相符做出评价。集体协议由工人代表与雇用机构谈判达成。

78. 迄今为止,阿尔及利亚法院未受理有关公营或私营部门为履行义务,例如所付工资低于保障的最低工资或因就业关系而在工资或福利方面出现歧视的劳务争端。

79. 关于促进女性就业,托儿所的数目有所增加。1992年将这一部门开放并允许私人或协会经营这类设施。也以同样方式允许在家照料并在这方面予以管理。

第八条

结社自由和组织或加入工会的权利

80. 结社自由是阿尔及利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政治党派之后,自愿性协会既为社会、文化和科学生活中最有活力和遍布最广的组织。由于1990年12月4日第90-31号法案对加速登记程序做出了规定为协会的创立提供了便利,从而导致协会的数目有了显著的增加。与1976年至1988年的12年相比,原先注册的全国性协会只有98个,而仅在1989年至1996年的6年中就有678个协会注册。在过去两年中,成立了776个全国性协会,在地方一级则建立了45,000个协会。

81. 协会可分成若干类:

专业

196

体育

78

文化和教育

76

健康和医疗

62

科学和技术

46

青年

39

相互保险

31

校友

21

友谊、交流、合作

21

声援、帮助和慈善

16

残疾人和心障者

15

妇女

15

历史协会

14

旅游和休闲

14

外国人协会

13

环境

12

儿童和青少年

10

退休和老年人

18

人权

5

82. 对协会作大致分类有助于发现成立协会的下列动机:

具有专业动机的协会为256个;

具有文化动机的协会为168个;

具有科学动机的协会为408个;

以儿童和青少年为动机的协会有16个;

以利他为动机的协会有31个(声援、帮助、慈善、残疾人和心障者);

以友谊、交流和合作为动机的协会有21个。

数量方面的资料可使我们了解自愿性协会的性质和方向,而质量方面的资料例如这些协会所具有的独特性质也是很重要的。有些协会尽管数量少,但影响很大,例如史学协会,环境协会,消费者保护协会等等就是如此。

83. 组建或加入工会的自由不仅得到《宪法》的承认,而且在1990年6月24日的第90-14号法案、修改和补充它的1991年12月21日第91-30号法案和1996年6月6日的第96-12号法规中得到了组织方面的具体体现。前述法案承认私营和公营部门中的工作人员有权组建有别于政党的独立工会组织。

84. 在全国一级目前有不少于58个职工组织,有19个雇主组织,其中公营部门有2个,私营部门有17个。目前公营部门中的工会表现最为突出:

保健:9个工会;

社会事务:9个工会;

运输:7个工会;

教育:6个工会;

培训:6个工会。

还有并非在全国一级开展活动的大量独立工会。

85. 罢工权利由《宪法》做出了规定并且编纂成为国民议会通过的法律。自1991年12月以来登记的集体纠纷、仲裁和工业纠纷的数量证明了促进各种类型职业和某些类别工人的物质和精神权利的各种机制的活力。在这方面,如果集体讨价还价失败,还存在罢工的合法权利,如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这一权利受《宪法》保护。行使这一权利属于惯例并且适用于所有领域的活动,其中包括公共服务和国家机构。

86. 自1991年以来罢工数量持续减少:1989年为2,290起,1990年为2,023起,1991年为1,034起,1992年为493起,1993年为537起,1994年为410起,1995年为432起,1996年为441起,1997年为292起,1998年为195起。伴随着这一趋势的是罢工人数的下降(1995年平均占受影响部门劳动力的54.78%),受影响部门数量的减少和所造成的损失的减少。它还导致由不同社会伙伴进行对话和通过共同决定的范围的扩大。将三个社会伙伴(政府、雇主和工会)聚集在一起的定期会议显示出这一对话政策已经占上风。

第九条

社会保障和保险权利

87. 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承认所有工人的医疗保险、预防工伤事故和退休的权利。它还对因残疾无法工作的人由国家照顾做出了规定。

88. 除了这些权利外,女工有权享受14周的产假,在这一期间她们以现金福利形式照领全薪。此外,她们有权享受与生孩子有关的全部医疗和药品开支以及住院费的报销。不工作的妇女如果丈夫属于社会保障分摊缴款人也能得到产假保险补贴。单身母亲享受国家保护并可免费住院,而且还尊重其不披露姓名的权利。不得利用她们的社会地位妨碍她们求职,她们有权像其他工人一样获得同样的家庭补贴。

89. 男性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妇女有权55岁退休,每有一个孩子还能缩短一年,但最多不能超过3年。社会保障分摊缴款人的遗孀不论其年龄多大均有权享受遗孀补贴。已故缴款人的女儿如果未婚且无收入来源,也可享受遗孀补贴,而无论其年龄大小。这些规定考虑到了阿尔及利亚社会的特殊性并保障不挣工资的妇女有收入。

90. 关于国家为家庭提供的补贴,工薪者有权要求定期对他们的未成年后代的补贴做出审议。对于全依靠一人工资的家庭还有一种特殊补贴。

第十条

保护家庭和儿童

91. 《宪法》第58条规定,“家庭有权受国家和社会的保护”。涉及残疾人的第59条规定,“不足工作年龄或无法再工作或绝不可能再工作的公民将保障得到令人满意的生活条件”。

92. 在《宪法》关于公民权利一章中,有若干条款与家庭和社会有关,其中包括:

第63条:“应按照宪法规定,在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尤其是荣誉权、隐私权和保护家庭、年轻人和儿童的范围内行使一切个人自由”;

第65条:“法律承认家长教育和保护其子女的责任以及子女帮助和协助父母的责任”。

93. 关于保护家庭,除第十一条,所概述的通常社会保障责任外,国家在帮助因恐怖活动而受害的家庭方面尤为积极。

94. 对恐怖主义行为受害者作出赔偿的法律结构是由若干法律组成的,其中包括《财政法律》、一项政府令和实施立法方面的规定。全国声援和保护家庭制度为已故受害者的亲属、身体受伤和遭受物质损害的当事人以及因镇压恐怖行为而造成事故的受害者予以赔偿。

95. 这套制度对受害者的婚姻、社会和职业情况给予全面考虑。赔偿要么按月提供,要么一次性支付,其计算按照受害者的月收入,如有必要参考其他指标,例如受害者的专业资格。

96. 对身体受伤作出的赔偿是按照受害者的收入和受损情况确定的。物质损坏可以全部获赔。迄今为止,国家已根据这一制度支付了55亿第纳尔。

97. 为提供医疗,卫生和人口部制订了一项采购食品、药品和设备的紧急计划。在过去四年中,已为该计划拨款1,002.500,000第纳尔。

98. 卫生和人口部已下达指示,允许被恐怖分子强奸的妇女堕胎。免费为强奸受害者提供医疗、心理治疗和药品。

99. 在许多情况下,例如为了帮助恐怖主义行为受害者的家庭,在获知索赔结果之前即提供财政帮助了。国家已为这类付款提供了约200亿生丁。此外,已设立了一个恐怖主义行为受害者赔偿基金,其资金的20%来源于国家专项援助基金(1996年为1.24亿第纳尔,1997为1.51亿第纳尔)。

100. 还为对受恐怖行为之害的家庭提供支持的协会提供财政帮助。1998年全国恐怖行为受害者协会总共收到了1,000万第纳尔的财政帮助。

101. 国家为建造新住宅作出贡献,并为穷人享受低收入住房提供便利,其中包括逐渐改善住房条件。在20个省,为恐怖主义行为受害者家庭提供了530套住房。

102. 为了在就业领域帮助这类家庭中的年轻人,与全国恐怖主义行为受害者协会联合采取了若干行动以便创建微型企业。

103. 签署了一项协议赋予全国远距离职业培训中为恐怖主义行为造成的400名残疾者提供远距离培训的责任。为此全国互助基金提供了280万第纳尔。

104. 在这一框架内还为幸存者尤其是儿童提供了恢复心理创伤治疗。为此目的,政府在发生屠杀平民的地方开办了咨询中心。政府鼓励志愿协会在这类地方开展行动帮助儿童,并在这方面安排由恰当的设施对失去家庭的儿童、母亲和个人予以照料。在有关协会的合作下,为恐怖主义行为受害儿童开办了节日营地。

第十一条

享有住房和适足生活水准的权利

105. 阿尔及利亚人口由1962年独立时的1,000万增加到1966年进行上一次全民人口普查时的1,200万。从1966年到1987年,人口翻了一番,估计到1987年达到2,280万。目前居民人数约为2,930万。

106. 人口增长率从1960年代的3.3%后来稳定在3.1%,1980年代后五年开始下降为2.7%,1997年稳定在1.7%。

107. 独立后前30年的人口高速增长造成人口相当大的一部分年龄不到30岁。这部分人口在完成了受教育和培训之后,现在开始寻找职业和住房了。

108. 住房问题一向是政府所关心的一个问题。对这一部门投资的总趋势与人口增长相符。以往每处住所的平均人数为7.5,目前在全国一级为7.4(农村地区为7.6,城市地区为7.1)。这个数字在过去十年来保持未变,但仍然太高。虽然公共计划雄心勃勃而且对私人住房部门进行开发,但人口增长与住房部门建房率的增长保护在同一水平上,因而未能对减少住房短缺起太大作用。

109. 然而,住房部门的公用设施确实有了改善,与下列公用网络接通的住房百分比如下:

电力:93.4%,1987年为72.7%;

饮用水:76.8%,1987年为58%;

卫生设备:96.1%,1987年为63%;

天然气:54%。

110. 1998年,用于房屋建造部门的预算为1,100亿第纳尔。到1998年9月底,建造了225,000所住房,另外有393,000所住房正在建造中,基于目前的规划,阿尔及利亚到2000年底将会有750,000套新的住房,私营部门建造的住房还没有计算在内。今后政府将继续作出这一努力以便满足需要,改善阿尔及利亚人的生活质量和日常环境并不断补充房源。

111. 在国家福利一条中对住房标准问题作出了审议。

112. 国家在社会问题上的开支(平均约占全部支出的22%)包括:

直接财政帮助,包括对教育和培训提供的支持(奖学金、大学活动)、对人口中处境最为不利的部分的帮助措施(社会安全网、年轻人就业)以及家庭补贴、养老金和退休金;

间接财政帮助,包括支持价格措施以及对健康部门和社会福利机构的贴补;

社会保障补贴和对企业或社区开展的社会福利工作的财政支持。

113. 1992年建立的帮助社会最脆弱群体的特别制度包括:社会安全网;社会福利;由专门机构接纳;和享受保健及交通服务。

1. 社会安全网

114. 社会安全网包括两种国家福利,为有困难的个人和家庭提供直接收入补助,其中包括标准互助补贴和社区服务补贴。

(a)标准互助补贴

115. 这一补助金发给无法工作和属于一家之主或独居的老年人或残疾人。用在补助金方面的支出很高,相当于45.36亿第纳尔,1997年相当于7,560万美元。1998年有42万人,其中包括195,734名妇女,拿到了这一补助金。

(b)社区服务津贴

116. 社区服务津贴发给不挣工资的人和一家之主以换取这些人参加由当地社区组织的公共工程,他们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22天。拨给这类活动的预算为120亿第纳尔,相当于2,000万美元,其中38.8%的受益者为妇女。这种津贴不仅构成对处境最为不利的人口部分收入的一种支持形式,而且还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和环境,因为他们有很多人生活在偏僻地区,条件恶劣,朝不保夕。

2. 社区福利

117. 国家通过社区福利制度为处境不利的人提供财政帮助。该制度是无歧视的,但它重点帮助妇女和女孩。它还针对需要帮助的儿童以及残疾人和老年人。1997年社会福利支出为17.34亿第纳尔,相当于2,890万美元。

3. 提供保健

118. 提供保健主要针对的是残疾人和与社会保障制度挂钩的社会安全网的受益者。支付津贴完全属于国家的责任。例如:

《社会保险法案》(第83-11号)订立的原则是,为所有无法工作的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因此残疾人向社会保障制度保险并领取有关的津贴。对每个残疾人的补助金为全国有保障的最低工资的5%。1997年为该计划拨出的预算约为3.674亿第纳尔,相当于612万美元。

(b)社会发展基金为社会保险津贴供资,由后者支付给社会保障网的受益者,它相当于国家保障最低工资的6%,为21.5亿第纳尔,相当于3,583万美元。

(c)非社会保险分摊人如果既无谋生手段又长期生病可免费获得关键药品。因此,在这一计划下可免费获得治疗八种病状(癌症、哮喘、精神病、子宫内膜疾病、代谢紊乱、糖尿病等)的73种药品。总开支为417,000美元。

(d)关于公共交通,不挣工资的残疾人可享受市内或城市间铁路和公路交通的优价票或免费搭乘。

第十二条

健康权

1. 概况

119. 享受健康保护是一项宪法权利(《宪法》第54条)。保证每个人不受歧视地享受健康服务;所涉及的面几乎达到全民,约占人口的98%。恰如以下比例所显示的,由于健康服务覆盖面的改善而极大地促进了享用服务的可能:

每1,262个居民有1名医生;

每5,000个居民就有1个初级保健单位;

每1,000个居民有床位2.03个;

每1,000名育龄妇女有1.5张产床/妇科病床。

120. 阿尔及利亚政府还扩大了初级医疗保健设施并推动医学和药物学方面的培训。阿尔及利亚现有广泛的医疗基础设施:

13所大学医疗中心;

19所专科医院;

184所医院;

56个诊所;

455个综合门诊部(其中186个有产床);

1,123个健康中心;

3,876个医务室。

121. 关于人员配置,1997年公共部门有普通科医生10,640名,其中女医生有5,499名;专科医生有3,488名,其中女医生有1,735名;另有5,467名大学医院医生,其中女医生有2,418名。私营部门的医生有8,195名,其中女医生有4,100名。因此,医生总数为87,790名,其中包括女医生13,752名。世界卫生组织认为阿尔及利亚的医疗覆盖率——每1,123名居民中有一名医生(1997年)在发展中国家属于不错的。

122. 国家医疗保健预算如同教育预算一样是最大支出之一。例如,医疗保健活动经费预算为6.6亿美元,占国家总活动经费预算的7%。

2. 人口政策

123. 人口状况在独立后的20年中发生了迅速的改变。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人口增长率每年超过3%,直至1985年。在这一时期人口持续的高增长导致人口翻了一番,即在1962年至1985年的22年中增加了1,000万人。因人口增长产生的问题促使于1983年通过并实施了一项主动的人口政策。

124. 在1980年代后期,人口增长明显放缓。人口增长率1987年为2.7%,1990年降到2.4%,1997年稳定在1.7%。按照这一增长率,人口翻一番需要大约42年,即比1960年代和1970年代时间长一倍。人口的这一变化主要在于出生率的下降,它由1970年的每千人50下降到1985年的每千人39, 1990年的每千人30和1996年的每千人22.9。人口增长率下降的其他因素包括结婚年龄提高和避孕药具使用的扩大。

125. 无论城市和农村地区都一样,结婚年龄的提高是社会发展的又一指标。从1977年到1992年,在农村社区平均结婚年龄由19.8岁提高到24.6岁。因此,早孕人数下降;比1980年每千名妇女中就有60人不到20岁就生孩子相比,到1996年,每千名妇女只有19人不到20岁生孩子。出生率的下降也伴随导致生育率的下降。生育率由1990年每名妇女生7个孩子,下降到1994年生3.68个孩子和1997年3.14个孩子。每一代人的替换率应为每名妇女生2.1个孩子。阿尔及利亚可望于2010年达到这一比率。

126. 已落实的人口计划目的在于改进生育保健的利用,其特别着眼于条件不利的地区,方式为提供针对各种人口群体(年轻人、男人、农村社区等)的信息、教育和对话;将人口政策与其他社会政策(土地管理、环境、提高妇女地位等)联系在一起;并对各种与人口有关的领域作出研究。

127. 驱动人口政策的健康政策是与其他部委共同研究制定的,跨部门之间的合作是全国健康和人口政策的一个指导原则。它已载入1998年全国卫生大会通过的章程,该章程确定了到2005年的健康目标、原则和战略。它将通过全国一级和地方一级的协调机制落实执行。

128. 例如,在人口领域,1996年成立了全国人口委员会。该委员会包括30个政府部、国家机构和社区协会的代表,它协助制定、协调、落实、跟踪和评估国家人口政策,其中包括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的内容。

129. 邀请社区团体参加这类机构有很多好处,因为它可以在健康和人口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更好地反映公民社会的需要。此外,自1998年以来,社区协会(消费者团体、患者团体等)已成为医院管理委员会的积极成员。

130. 在区域一级也实行跨部门合作。1990年代是医疗保健计划下放管理的年代。在这个时期,逐渐建立了5个医疗保健大区。区域化的目的是使医疗保健计划适合于地方保健。为协调区域一级的医疗保健计划,成立了由各部门(教育、环境、福利、就业和社会服务)代表组成的区域保健管理委员会,作为拟定和执行保健计划的中介人和仲裁者。

3. 享受医疗保健

131. 根据1995下半年进行的国家统计局普查中题为“享受医疗保健情况”一节,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地区,患病时求医就诊的绝大部分是妇女,见下表。然而依居住地区不同略有变化。

患病时求医就诊的人口比例

(百分比)

男 人

妇 女 ( 百分比 )

总 计

城 市

81.1

85.7

83.1

农 村

72.4

73.5

72.9

总 计

76.4

79.1

77.9

(a)计划生育和避孕

132. 作为人口计划基础的计划生育构成总的生殖保健系统的一部分,它包括产妇安全、防止性传染病和治疗不孕及生殖器官癌症。计划生育基于的是自愿参加和自由选择原则。在国家计划中毫无强迫就生多少孩子作出决定的成份。并非要调节家庭人数,而是提供信息和提高夫妇对作负责任的父母意味着什么的认识,以便改善家庭健康并鼓励家庭的和睦发展。夫妇两人的自愿参加是坚持计划生育的关键。计划生育中的选择自由也是在开罗和北京通过的行动计划构想内容之一。

133. 避孕手段的使用由1980年代中期占人口的35.5%扩大到1995年占人口的56.9%。这一扩大尤其包含现代避孕手段的使用。现代方法的普及率由1970年的1.5%,提高到1986年31%和1995年的49%,而自然或传统方法的普及率几乎没有变化,在同一时期内为6.5%、4.5%和7.5%。

134. 在阿尔及利亚最普遍使用的避孕方法是服药,1995年的通行率为43.4%(现代避孕法使用率为56.9%),或占使用者的四分之三。居第二位的是宫径环,比例为4.1%。其他现代方法(避孕套、注射)使用的不那么普遍,比例为1.5%左右。延长哺乳期是使用最广泛的自然方法。1997年在修订全国药物和药用制品大全表时扩大了阿尔及利亚核可的避孕产品,当时批准了避孕注射和荷尔蒙植入法。总起来说,在全国药典中登记并核可了29种避孕产品。

135. 关于持续避孕问题,在过去10年中,使用避孕方法的平均时间已有了相当大的延长,由1986年的25.2个月增加到1995年的31.5个月。服用药片的平均日期为31.5个月,使用宫内避孕物具的平均日期为37.3个月。目前的方案注重使用长期方法,尤其是宫内避孕物具。通过对工作人员、医生和助产士的培训促进宫内避孕物具的使用,其方法是开展宣传和提高认识运动,让私人医生,尤其是妇产科医生借助一项将卫生部、福利和家庭部以及全国社会保险基金联系在一起的方案项目参加这一活动。

136. 以两种方式大力鼓励男人也参加进来。以使用避孕套为形式的男性避孕正变得越来越广泛,尤其是作为防止艾滋病的一种手段。针对男性,尤其是在工作场所开展了宣传、教育和提高认识运动。此外,在人口活动基金的支持下目前正在由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开展一个项目,旨在提高农村地区男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137. 孕期监测,尤其是产后监测是母亲和婴儿基本保健的一个组成部分。产后护理不仅包括临床和妇科检查,而且还包括保健教育和开出避孕处方。这些服务由产科诊所和其他初级保健机构(综合门诊部和健康中心)提供并且完全免费。然而,实际上无论是在城市地区还是在农村地区,产前门诊护理远比产后门诊更能吸引妇女。

138. 关于利用计划生育手段问题,自1960年代后期将计划生育作为基本保健的一个组成部分后,即取得了实际进展。1990年代当实施全国人口政策之后,又取得了进一步的进展。现在几乎全民都认识到了避孕问题(1995年,99%的妇女了解至少一种现代手段);而且避孕方法的使用如下表所显示的正在稳固扩大。

避孕普及率

(占已婚育龄妇女的百分比)

年 份

1970

1984

1986

1990

1992

1995

避孕普及率 ( 百分比 )

8

25

35.5

40.6

50.6

56.9

现代避孕方法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使用率也由1992年的43%提高到1995年49%。

139. 最后,避孕在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均得到推广,如下表所显示的,二者之间的差距已经缩小。

按居住地区划分的避孕普及率

(占已婚育龄妇女的百分比)

1970

1986

1992

1995

城 市

17.5

38.6

57.5

57.2

农 村

4.0

29.6

44.1

56.6

140. 经修正和补充的1989年2月16日《保护和促进健康法案》(第85-05号)是计划生育的法律依据。具体说,该法案为保护母亲和儿童健康订立了一个构架,并提出全套医疗、社会和行政措施,其目的就在于通过在怀孕前、怀孕期间和怀孕之后提供最好的医疗和社会条件来达到保护母亲健康的目的,并为儿童的身心发育创造最佳条件。该法案提到生育间隔可作为一种手段“确保家庭和睦和平衡并保护母亲以及儿童的生命和健康”,并规定了通过治疗性流产的条件,作为“保护有生命危险的妇女或保持其心理稳定的一个基本条件”。1990年的修正案除其他外,将助产士有关计划生育方法的处方权合法化,现在她们几乎占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者人数的四分之三。

141. 扩大生殖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利用是阿尔及利亚健康和人口政策的基石。1997年3月由政府政务委员会通过的计划中确定的目标就是在本十年末将现代避孕方法的使用率提高到60%。为了给计划生育提供便利,公共保健机构免费提供避孕服务和避孕产品。计划生育服务和产品凡由私营部门提供时,将由社会保障机构百分之百报销。

142. 通过的行动计划具有三个主要目标:

扩大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健康设施网络并改进服务质量:目前,全国有1,960个单位(卫生部和卫生部门)将计划生育列入其基本的母亲和儿童保健工作。1995年,在各部的360个妇产科门诊部成立了介绍中心,以便加强产妇与避孕之间的联系,尤其是使产后计划生育系统化;

通过为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专业人员(医生和助产士)提供在职培训加强服务质量;改进各单位的设备;扩大避孕方法的范围,尤其是通过1997年采用注射避孕法来加以扩大;更新介入规定,以便促进子宫内避孕物具的使用,发展产后避孕,采用注射法并改进信息和评估系统;

开展宣传、教育和交流运动。1996年和1997年加速了关于总的人口问题和具体的计划生育问题的宣传教育和交流运动。实施了一项包含各部门(广播通讯、全国教育、宗教事务、青年人事务等)和社区组织的方案。

上述活动包括通过传媒和通过各种论坛(学校、清真寺、健康中心、青年俱乐部等)的面对面交流而传播了信息。

143. 一个由医务和医药工作者和公民社会代表组成的全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创建和着手开展工作提供了一个协调论坛,使得有可能为改善生殖保健和扩大计划生育的参与制定战略和行动;具体而言,该委员会为修改避孕规定作出了贡献。

144. 这类方案的拟订、跟踪和评估成为全国人口委员会——1996年由健康和人口部成立的一个跨部门机构——的工作的一部分;该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管理与人口有关的活动,尤其是跟踪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建议的落实情况。

145. 孕妇保健和改善分娩条件构成基本保健方案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扩大产妇保健覆盖范围,使得能够扩大产前监测并增加了助产分娩的人数。由于这一结果,1980年代初只占孕妇30%的产前监测到1992年已达到57.3%。1997年在三个地区(城市、半城市和农村)进行的案例研究显示,在整个怀孕期内只有11%的妇女没有受到监测,而34%的受监测怀孕情况其监测仍显不够(只有1到3次的门诊)。

146. 至于取得的进展,城市和农村地区都有差距。就产前监测而言,大城市中96%的妇女在怀孕期间受到监测,在半城市地区则为75%,在农村地区则为46%。同样,在1992年,在农村地区三分之一的分娩是在家中进行的。

147. 母亲死亡率是令人关切的一个公共健康问题:医院统计数字显示,1996年母亲的死亡率约为每千人67名。1994年,通过一项国家方案作出更大努力,以减少产妇和产期发病率和死亡率,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

发展产前监测和孕妇的抗破伤风疫苗。作为一项重大变化,1992年有21%的孕妇注射了抗破伤风疫苗,到1996年这一数字上升为50%;

产前监测也包括通过提供补铁物质以解决贫血问题。1980年,40%的孕妇出现贫血,到1996年这一数字下降为17%;

助产分娩的百分比提高;

对新生儿给予系统看护和使新生儿恢复活力;

产后监测和计划生育。

该方案特别依赖通过主要媒体的传播、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和加强保健设施的效绩达到其目标。

148. 已将初级保健方案下放到区域一级作为将工作方向转向条件不利的地区。1995年,成立了保健区,其中包括区域保健观察中心,其中含有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内容,这种做法有助于在落实行动计划时使之符合当地条件。与怀孕监测有关的护理是免费提供的。对分娩少许收费以便支付住院开支。

149. 关于流产,法律当局只允许治疗性流产,它应当有处方并且由医务人员为了保护母亲的健康而作出。根据《保护和促进健康法案》(第85-05号)第72条:“为保护有生命危险或身体或心理平衡受到严重威胁的母亲,故以治疗为目的的流产属于必然行为。经与一名专科医生共同作出检查后,流产可由一名医生在专门设施内进行”。

150. 显而易见,该法案的条文范围广泛,健康概念包括身心两个方面。尽管当然也需要病人的同意,但流产由医生作出决定,正向所有医疗手术一样,必须按照道德守则进行。然而,普通科医生的意见必须得到专科医生的支持。1990年,流产占怀孕的8.6%,1995年为6.1%。这一减少表明产妇照料工作有了改善。

(b)婴儿死亡率

151. 预防产妇和产期死亡的全国行动计划高度重视发展产后监测。通过媒体和在医疗设施中开展了针对妇女的提高认识运动。此外,重新恢复了鼓励妇女产后就诊的制度,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包括登门出诊。在计划生育方面,对医生和助产士开展了在职避孕培训,并广泛散发了有关的参考资料。

152. 对大学医疗中心作出的临时性普查发现,出血、产妇感染、肾综合症和难产是某些导致产妇死亡的最常见的原因。对到本十年末减少出血死亡这一目标给予了最优先的重视,出血死亡占产妇死亡的四分之一。所采取的行动包括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备足基本药品和对孕妇的血型作系统记录。

153. 就死亡原因而言,应当指出,自独立以来,婴儿死亡率已大幅度下降,由1992年的每千名活产近200例,下降到1980年的85例和1996年的54.5例。直到1980年代初,女婴的死亡率高于男婴,而此后这一趋势发生变换,1996年,每千名活产女婴死亡率为53%,男婴死亡率为56%。

154. 该方案第一阶段着眼于疫苗接种开发。直到1980年代初,作为婴儿死亡主要原因的疾病由于采用疫苗接种给予控制而大幅度下降。到1995年,接受疫苗接种的占所有儿童的93%,无性别歧视。接种卡介苗的女孩为99%(男孩也达99%);接种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三联疫苗/脊髓灰质炎的女孩占94.7%,男孩占94%;接种麻疹疫苗的女孩占75,男孩占75.5%。

155. 目前,婴儿发病和婴儿死亡的最常见原因为严重的呼吸道感染和新生儿痢疾(由出生到一个月),占一岁以内所有婴儿死亡的半数。对全国方案作出了调整,以便考虑到婴儿死亡原因的这一变化。

156. 现已优先重视预防严重的呼吸道感染、腹泻和产期死亡。因腹泻而死亡由1995年的1,500例,下降到1998年的650例;与严重的呼吸道感染有关的死亡由1995年的1,283例,下降到1998年的650例。自1995年以来定期开展针对麻疹的大规模疫苗接种活动。

年份

婴儿死亡比率(%)

男性

女性

总计

1990

60.00

55.5

57.80

1991

59.40

54.20

56.90

1992

57.70

53.00

55.40

1993

57.61

53.29

55.449

1994

56.80

51.51

54.21

1995

57.94

51.68

54.87

1996

56.88

52.21

54.59

1997

59.50

53.66

56.64

157. 老年妇女也享受健康服务。在这方面,应当提到人口变化趋势,它正在朝着一种逐渐但不可避免的人口老龄化方向发展。国家的健康政策现已反映了这一关切。对绝经妇女的健康服务是在生殖保健下提供的(其中包括骨质疏松、生殖器官癌症等)。1999年是国际老年人年,它为改进国家对老龄人口各方面的照顾(社会和健康方面等)提供了又一机会。为此目的起草了一项全国跨部门计划。

(c)健康研究

158. 自1990年代以来,对妇女健康的研究给予了相当大的重视。作为说明不妨提到下列普查:

1992年根据《泛阿拉伯儿童发展方案》对阿尔及利亚母亲和儿童的健康作了普查,该方案除其他外得到阿拉伯国家联盟、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和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的资助;

对十年中期母亲和儿童健康目标的调查,它得到儿童基金会和人口基金的支持(1995年);

生活条件普查(1995年),其中含一个对妇女享受保健服务情况的分析模型;

1999年1月开始的关于产妇死亡情况的普查是以一套搜集产妇死亡数据系统为基础的(它涵盖1999年1月2日至12月31日),为此民政部门和健康机构作出了密切的合作(如有必要还作了家庭普查);这一普查涵盖了全国的每一个区;

在本年年底,这些普查中的最后一次将会提供一份产妇死亡情况的全面报告,将利用它起草一项符合每一区域需要的行动计划。

最后,应当提到由大学教学医院进行的关于生殖健康方面的若干普查和实际研究计划,其中包括一项关于避孕注射物可接受性的研究和一项关于拒绝使用宫内避孕器原因的研究。

159. 关于女性人口吸毒问题,这一现象,尤其是年轻人中的这一现象已由1990年和1997年进行的两项普查作了分析评估。两次调查结果相吻合,它表明服用毒品在年轻女性中仍是一个次要问题。在所有活动中,抑制服用毒品均构成全国健康政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门。在这方面,已实施了一项基于预防、对吸毒者予以治疗、心理和社会照料以及对人力资源加以培训的跨部门方案。

160. 已将伦理道德原则纳入了对医生和助产士的基本培训课程和关于生殖健康的在职培训课程中。它们是全国健康政策的一个关键组成部门。1990年成立了一个全国保健学伦理委员会,1998年成立了一个专业伦理监督委员会。

第 十三 条

受教育权

1.一般性数据

161. 受教育权为《宪法》第53条和1976年4月16日关于组织教育和培训的第76-35号法令所承认,该法令第4至第7条涉及平等享受教育、义务教育和免费教育。公共当局主要关心的是为每一名年轻的阿尔及利亚人提供九年义务基础教育。这种形式的教育由基础教育机构提供并受1976年4月16日的法令管辖,“为所有年满6岁的男孩和女孩从一开始就提供同等机会”。在阿尔及利亚教育向来是义务性的。

2.学校概览

162. 阿尔及利亚各学校目前学生总数为7,435,858名,其中女孩为3,521,237名。细目分类数字如下:

初级教育的注册学生总数为6,556,768名,其中女孩为3,048,935名;

中等教育注册的学生总数为879,090名,其中女孩为472,302名。

163. 关于教学人员,各级教育的教师总数为323,710名,其中包括女教师148,404名;在各级有学监1,998名,其中包括女学监88人;在这一系统的各级有行政人员46,112人,其中包括女性12,888人。

164. 教育职业的女性人数有相当大的增长。1997-1998年,在初级教育中有教师170,460名,其中包括女教师77,756名,而1962-1963年,教师人数为19,908名,女教师为2,996名。

165. 在初中教育方面,1997-1998年,教师人数增加到99,907名,其中包括女教师48,347名,而1962-1963年的教师人数为2,488名,其中包括女教师1,836名。在高中教育方面,1997-1998年的教师数字为53,543名,其中包括女教师22,310名;而1962-1963年的教师人数为1,216名,其中包括女教师684名。

166. 还有29所培训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机构。

167. 作为目前趋势的一个反映,不妨注意到6岁女孩的入学率由独立五年后1967-1968年的36.6%上升到1997-1998年的90.36%。在基础教育(小学和初中)中,女孩的入学率由1967-1968年的36.58%上升到1997-1998年的46.5%,在高中一级,女孩的在校人数已由1967-1968年的25.65%上升到1997-1998年的53.73%。

3.促进受教育权的措施

168. 为加速这一趋势,政府已通过了一项教育总政策法案,它将提交给本届议会批准。根据该法案第7条,对任何妨碍6到16岁儿童接受教育的家长或监护人予以惩罚。该措施对女孩意义远远超过男孩。

169. 加强上述规定和减少辍学率的行动着眼于学校的分布、学校食堂、寄宿学校、教育的相互支持和供学校用的交通设施。

170. 在学校分布方面,已作出相当大的努力,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建立基础教育设施,以便将住家与学校的距离缩短到最低限度。在1997-1998学年,共有15,507所学校,其中城市地区有6,518所,半农村地区有2,557所,农村地区有6,432所。与之相比,在1960年代初,小学总数为4,900所。在初中一级,共有学校3,224所,其中城市地区有1,889所,半农村地区有658所,农村地区有667所。1960年这类学校总数为380所。在高中一级,共有学校1,183所,其中包括城市地区的898所,半农村地区的198所和农村地区的87所。1960年,只有39所高中。

171. 1997-1998年,共有学校食堂4,142座,使用人数为561,311人。应当指出,在偏远地区开办学校使学校更接近于当地人口。

172. 目前共有27所小学寄宿学校,招收6到12年龄组的男孩和女孩3,000名。在初中一级,寄宿生为23,350人,在高中一级寄宿生为53,048人。这些寄宿学校的对象是最偏远地区的儿童,尤其是撒哈拉地区的游牧族儿童。这些学校还针对无家庭收养其福利和生活完全依赖公共当局的孤儿。

173. 此外,由于寄宿学校费用的上涨,两年前出现了入学率下降的趋势,对于女孩来说尤其如此。国家立即采取步骤减少开支,以便使费用不至成为辍学的动机。

174. 关于第四个措施,支持教育,1997-1998年,拨出了507,384,637第纳尔作为助学金给了1,545,589名学生。该计划为生活条件差的学生提供了学习文具和教科书、书包、罩衫和其他服装。南部和高原地区16个省的约1,548,000名学生从该计划中受益。

175. 此外,不少居民点,尤其是最偏远的居民点有校车服务。由政府一手经办的这一项目购买了700辆校车供运送学生使用,该方案已扩大到包括所有省份。

4.高等教育

176. 高等教育网由30座大学城——13所大学、10所大学中心、4所医学院、9所需通过入学竞争考试的大专院校和许多隶属于技术部的院校组成。

177. 学生人数增加了:

大学生人数由1994年的241,600名增加到1996年的286,000名,1997年增加到339,500名,1998-1999学年初几乎达到400,000名;

研究生人数由1994年的14,500名增加到1996年的16,900名,1997年的18,100名,1998-1999学年初几乎达到20,000名;

178. 下列数字说明了女学生在不同科系所占的比例:

理科:注册学生21,889人,其中包括女生12,843人,占58.67%;

工科:注册学生99,581人,其中包括女生30,618人,占30.75%;

兽医科:注册学生4,531人,其中包括女生1,830人,占30.75%;

自然和地理科:注册学生28,702人,其中包括女生17,260人,占60.14%;

179. 1986-1987年,有教师15,801人,其中包括女教师3,624人。它表明在教师队伍中女教师的比例在十年内翻了一番。

第 十五 条

参加文化生活和享受科学进步的好处以及版权受保护的权利

180. 自独立以后由政府垄断的新闻部门根据1989年2月23日的《宪法》享有了更多的自由,该《宪法》强调民主开放。新闻自由作为言论和见解自由的基础鼓励辩论并鼓励承认公众舆论作为一种必须承认的力量。新闻手段的巨大发展成为争取民众自由和民主运动的先驱。

181. 出版物的数目由1988年的49种(全部为公共出版物)增加到79种(72%为私人出版物)。私人新闻出版无论就出版物数量而言,还是就销售数量而言,在传媒方面均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私营部门已占该业的87%。

182. 就出版物种类而言,私人出版物控制的66%的日报,读者占有率为87%;84%的周刊,读者占有率为83%;86%的杂志,读者占有率为52%。

183. 还应提到存在一个覆盖全国领土的24小时电视频道,一个针对国外阿尔及利亚人播出的卫星频道,3个全国无线电台,一个国际广播电台,16个地方电台和3个专题台。

184. 可自由出版报纸和杂志,但须提前30天在出版第一期之前事先声明,其目的在于对出版物进行登记并核实其准确性。出版物不得载有可能鼓励暴力或仇恨的素材甚至广告。遇有这类情况,据知“注册的人权和儿童保护机构、组织或协会[可]提出损害赔偿起诉”(第27条)。

185. 1990年4月3日的第90-07号《新闻法法案》第35条和第40条承认记者“有权查找消息来源”和“有权除高级编辑外拒绝任何方面的编辑指示”,但要求他们“确保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伦理守则”,尤其是“提供全面客观的新闻,纠正任何证明不准确的新闻并不得对种族主义、不容忍和暴力作任何鼓吹”。

186. 自宣布紧急状态以来,当局与传媒和注册协会出现了一种摇摆不定的关系。当局采取的保护记者的措施要么被视为不足,要么被认为过分严厉。应当指出,自1992年以来已有60多名记者和媒体专业人员遭恐怖集团杀害。1993年10月一名被解散的伊斯兰拯救阵线流亡领导人将这种杀害称之为“执行死刑”。

187. 除此之外,由于缺乏经验和各报纸之间缺乏竞争,许多报纸蜕变为按照《新闻法》第40条应受惩罚的新闻报道。一部分出版物以言论自由为借口允许其专栏被用来刊载对个人、公认的机构或国家象征进行诬蔑诽谤的声明或立场。

188. 获得信息权利是在完全自由情况下行事的,但也须遵守一项紧急状态立法,该立法在安全信息方面作了范围限制。1994年3月7日,一项管理规定设立了一个与媒体保持关系的对话单位,由它提供信息,编写和散发有关治安状况的新闻稿,禁止传播官方公报中未载有的任何信息。这些规定均属正式规定,但现已不在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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