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酷刑委员会
关于根据《公约》第22条所提交来文的决定的后续报告*
导言
1.本报告汇编了自禁止酷刑委员会第六十七届会议(2019年7月22日至8月9日)以来在委员会关于根据《公约》第22条所提交来文的决定的后续程序框架内处理的缔约国和申诉人提交的资料。
A.第477/2011号来文
|
Aarrass诉摩洛哥 |
|
|
决定通过日期: |
2014年5月19日 |
|
违反的条款: |
第2条第1款、第11至第13条和第15条 |
|
救济: |
委员会促请缔约国,在委员会的决定送达90天内,向委员会通报其根据该决定所含意见采取的措施,包括对申诉人的酷刑指称启动公正和深入的调查。此类调查必须包括,按照《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有效调查和文件记录手册》(《伊斯坦布尔规程》)进行体检。 |
2.在2019年8月6日与摩洛哥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其他国际组织大使兼常驻代表会晤之后,缔约国在2019年8月6日的普通照会中回顾了该国当局为执行委员会的决定真诚采取的措施。
3.继2019年1月8日的后续意见之后,缔约国提到拉巴特上诉法院的一名调查法官要求一个医疗专家组进行第二次体检。专家们没有确定申诉人在2010年被拘留期间是否遭受了酷刑或虐待。2015年10月20日向申诉人提交了相应的医学结论。
4.关于申诉人目前的拘留条件,他已被关在Tiflet 2监狱的一间单独牢房里。当局不认为申诉人的拘留制度是单独监禁。他可以享受每天的露天散步,进行体育锻炼,按照医生的处方获取食物,并接收信件。申诉人定于2020年4月2日从监狱获释。
5.他还可以享受与家人的联系,包括每周最多5分钟的电话通话(在摩洛哥境内的最近一次电话通话是2019年6月21日);通话时长被例外地延长到每周最多15分钟。2019年8月2日,他给在西班牙的父亲和在比利时的妹妹打了电话。申诉人还可以受益于家人探视;他的妻子最近一次探望他是在2019年6月10日。此外,他还定期接待摩洛哥国家人权理事会的探访。理事会最近一次访问是在2019年5月28日;理事会审视了申诉人的拘留条件,并建议申诉人接受必要的牙科治疗。2019年,申诉人有一次牙科治疗预约和六次内科预约,这证实了申诉人的健康状况是常规的。最后,缔约国驳斥了有关酷刑或虐待申诉人的任何指称,它重申,他被关押在符合国际标准的常规拘留条件下。
6.2019年9月23日,缔约国的后续意见被转交给申诉人的律师以征求意见,其意见将于2019年11月25日提交。
7.在2019年11月22日的评论中,申诉人的律师告知委员会,Aarrass先生的拘留条件自2019年4月以来没有改变。如前所述,他一直被隔离关押,而且是在随后向委员会提出申诉(第817/2017号)的情况下。自2019年2月以来,申诉人感到身心疲惫,虽然自从他在过去三个月获准两次探视以来情况略有改善。然而,申诉人自2018年11月以来就没有收到过信件,监狱长承认他对这一决定没有责任。2019年6月,申诉人的精神再次恶化,因为他觉得自己是虐待和歧视的受害者。他每周只能打两次电话,每次最多5分钟。2019年6月28日,警卫暴力终止了他与妹妹的通话。2019年9月25日,申诉人的妹妹写信给律师,报告说,她的兄弟在严格的制度下仍然被隔离。他每天可以离开牢房进行长达一小时的户外散步,但只有在其他囚犯不在的情况下。虽然申诉人最近去看了牙医,但他没有得到任何治疗。此外,据称他被剥夺了看普通科医生的权利。
8.律师进一步指出,申诉人自2008年4月1日以来一直被拘留,并将如缔约国所述,于2020年4月2日获释。虽然申诉人遭受了酷刑,并仅凭逼供对他定了罪(在这方面,委员会认定他的几项权利受到侵犯),但缔约国没有为重审申诉人而重新启动刑事程序。此外,申诉人和他的律师都没有收到最高上诉法院的相关裁决,该法院没有拒绝通过酷刑获得的申诉人供词,违反了委员会对此案的决定。应委员会的要求进行的调查不符合彻底、独立或公正的要求,因为调查进行得太晚了,此时,酷刑的身体痕迹已经消失。申诉人反而被认为缺乏公信力,而且,他无法接触到他自己选择的独立医生。体检没有收集必要的医学证据,而且,无视《伊斯坦布尔规程》,申诉人无法审阅该文件。律师认为,缔约国玩弄文字游戏,因为它否认申诉人正被单独监禁,同时却承认他被单独关押在一间牢房里并被剥夺了必要的社会接触,包括与申诉人的比利时律师或有关非政府组织接触。此外,最高上诉法院的诉讼程序已经进行了四年多,缔约国不同意申诉人提出的将其移交比利时的请求。律师辩称,根据《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纳尔逊·曼德拉规则》),这种在牢房中的长期隔离是被禁止的。律师敦促委员会呼吁缔约国履行其义务和承诺,并尊重委员会在此案中的决定。
9.2019年11月28日,律师的意见传达缔约国以征求意见,其意见应在2020年1月28日之前提交。
10.后续意见和评论表明,委员会的决定缺乏执行。因此,委员会决定继续进行后续对话,并向缔约国发出提醒,强调需要根据《伊斯坦布尔规程》对申诉人进行及时和有效体检,结束对他的单独监禁,并确保他定期看医生。此外,根据早先的一项决定,委员会将在其年度报告中公布上述决定缺乏执行的情况。
B.第500/2012号来文
|
Ramírez Martínez等人诉墨西哥 |
|
|
决定通过日期: |
2015年8月4日 |
|
违反的条款: |
第1条、第2条第1款、第12至第15条和第22条 |
|
补救办法: |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a) 对酷刑行为进行彻底和有效的调查;(b) 对被认定侵权者予以起诉、判刑和惩处;(c) 下令立即释放申诉人;(d) 给予申诉人及其家人充分补偿,包括公平和充分的赔偿,并为申诉人提供尽可能充分的康复。委员会还重申,需要废除国内法中关于预防性拘留的规定,并使《军事司法法典》与美洲人权法院的裁决完全一致,以确保普通法院对涉及侵犯人权的案件拥有唯一管辖权。 |
11.2019年9月13日,申诉人律师向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国家警察于2019年9月8日对Rodrigo Ramírez Martínez进行进一步虐待和报复的指称。
12.2019年10月16日,委员会的报复问题报告员请求缔约国提出意见,意见应在2019年11月16日之前提供。报告员提到以前对申诉人、其家人和律师进行恐吓和虐待、敌视和报复的指称,以及2016年9月23日就此发出的问询函,并请缔约国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报复。报告员还请缔约国按照委员会在该案裁决中的建议,对酷刑行为进行彻底和有效的调查,起诉和惩罚被判犯有侵权行为的人,并下令立即释放申诉人并给予他们全额赔偿。
13.2019年11月28日,申诉人律师提交了墨西哥维护和促进人权委员会和世界禁止酷刑组织的一封信,对墨西哥未遵守委员会要求的保护措施表示严重关切。律师们要求采取一些措施,保证受害者、其家人和律师的精神和身体的完整性和安全。
14.后续评论和意见表明缺乏执行,同时对不断有关于报复的指称引起了关切。委员会决定继续进行后续对话,发送一封报复问题主席兼报告员的补充信函,再次请求采取保护措施,并要求在即将举行的委员会届会期间与墨西哥常驻联合国办事处和日内瓦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的一名代表会面,以寻求关于缔约国为充分执行委员会在上述决定中的建议所采取的进一步措施的最新情况。此外,委员会决定在其年度报告中公布上述决定缺乏执行的情况。
C.第580/2014号来文
|
F.K.诉丹麦 |
|
|
决定通过日期: |
2015年11月23日 |
|
违反的条款: |
第3、12和16条 |
|
补救办法: |
委员会认为,缔约国有义务按照《公约》第3条的规定,不将申诉人强行遣返回土耳其或任何其他国家而使其面临被驱逐至或遣返回土耳其的真实风险。委员会还认定,缔约国违反了第12条(与《公约》第16条一并解读)的要求。 |
15.2019年11月14日,申诉人的律师提出,根据最高法院2017年11月15日的裁决,被警方拘留的申诉人于2018年4月被驱逐到土耳其。在丹麦法院的诉讼中,申诉人声称,无视委员会的临时措施,将其强行驱逐,将构成严重违反缔约国根据《公约》第22条承担的义务。
16.丹麦法院的其余诉讼程序于2018年12月中止,因为申诉人此时已被驱逐到土耳其,为终止将其驱逐而进行的进一步诉讼已失去意义。自被驱逐出境以来,申诉人能够联系到他在丹麦的律师。他声称,当他到达土耳其时,丹麦警方将其移交给土耳其警方,土耳其警方直接将他投入监狱,在那里他受到了酷刑。随后,他被转移到一个军事设施,在那里,他正在违背自己的意愿服兵役。虽然他是库尔德人,但他可能会被迫与库尔德人作战。申诉人认为,丹麦难民理事会于2016年3月17日作出的决定违反了《公约》,无视委员会的决定将其驱逐出境也是如此。
17.2019年11月25日,律师的意见传达缔约国以征求意见,其意见应在2020年1月27日之前提交。
18.后续意见和评论表明,委员会的决定缺乏执行。因此,委员会决定保持后续对话,并根据缔约国的意见考虑今后步骤。
D.第586/2014号来文
|
R.G.等人诉瑞典 |
|
|
决定通过日期: |
2015年11月25日 |
|
违反的条款: |
第3条 |
|
补救办法: |
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将申诉人递解至俄罗斯联邦会构成违反《公约》第3条。委员会认为,缔约国有义务按照《公约》第3条的规定,不将申诉人强行遣返回俄罗斯联邦或任何其他国家而使其面临被驱逐至或遣返回俄罗斯联邦的真实风险。委员会请缔约国在决定送达之日起90天内,向其通报它就决定中的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
19.2016年3月7日、2018年6月7日和2019年6月18日,缔约国提交了资料称,瑞典移民局于2016年1月13日决定向申诉人发放在瑞典的永久居留证。2016年1月8日,委员会的决定在移民局的Lifos数据库中公布,随后在一个人权网站上公布。因此,缔约国得出结论认为,对委员会的决定采取进一步的后续行动应无必要,而且已要求结束后续对话。
20.2019年11月21日,申诉人的律师同意缔约国关于结束后续对话的请求,因为申诉人已获准在瑞典永久居留。
21.后续意见和评论表明,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完全执行。委员会决定结束后续对话,并标注圆满解决。
E.第606/2014号来文
|
Asfari诉摩洛哥 |
|
|
决定通过日期: |
2016年11月15日 |
|
违反的条款: |
第1和第12-16条 |
|
补救办法: |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a) 向申诉人提供公平和充分的赔偿,包括尽可能全面的康复手段;(b) 完全遵守《伊斯坦布尔规程》的指导,对有关事件展开彻底和公正的调查,以将申诉人所受待遇的责任人绳之以法;(c) 不作出有可能危及申诉人及其家人身心完整的任何形式的施压、恐吓或报复行为,否则会构成违反缔约国根据《公约》承担的与委员会真诚合作以执行《公约》条款的义务,还应使申诉人能够接待家人到监狱探视;(d) 自送达决定之日起180天内向委员会通报它所采取的步骤。 |
22.在2019年8月6日与摩洛哥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其他国际组织大使兼常驻代表会晤之后,缔约国在2019年8月6日的普通照会中重申了2018年7月31日和2019年1月8日的先前后续意见。
23.缔约国通知委员会,EnnaâmaAsfari在司法当局试图调查申诉人的酷刑指称时拒绝与其合作。关于拘留条件,Asfari先生被关押在凯尼特拉监狱的单独牢房中,而不是被单独监禁,因为他与其他囚犯有联系。他还可以接待家人探望(最近的一次是他的哥哥和嫂子在2019年6月26日对他的探望),打电话,在牢房里看电视,还可以看报纸。缔约国否认申诉人或其妻子Claude Mangin面临过任何报复。它重申,作为一项特殊措施,Mangin女士被允许于2019年1月14日和15日探望她的丈夫,尽管她自2016年以来一直被禁止进入摩洛哥。在监狱探望期间,Mangin女士由国家人权理事会的一名成员陪同。2019年1月13日至16日在摩洛哥期间,Mangin女士有行动自由。
24.缔约国还驳斥了在斯特拉斯堡播放的一部关于Mangin女士丈夫的影片中提出的报复指称,认为这些指称不在其管辖范围,而且超出了后续对话的目的。缔约国补充说,有偏见的指称会影响委员会评估该决定的后续行动。
25.2019年9月23日,缔约国的后续意见被转交给申诉人的律师以征求意见,其意见定于2019年11月25日前提交。
26.后续意见和评论表明,缺乏执行。因此,委员会决定继续进行后续对话,而且,鉴于在执行上述决定方面没有取得有意义的进展,请摩洛哥允许进行后续访问,以监测本案决定缺乏执行的情况,包括申诉人的拘留条件,并要求在委员会即将举行的会议期间与摩洛哥常驻联合国办事处和日内瓦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的一名代表就此举行会晤。此外,根据早先的一项决定,委员会将在其年度报告中公布上述决定缺乏执行的情况。
F.第729/2016号来文
|
I.A.等人诉瑞典 |
|
|
决定通过日期: |
2019年4月23日 |
|
违反的条款: |
第3条 |
|
补救办法: |
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将申诉人及其两名子女递解至俄罗斯联邦构成违反《公约》第3条。它认为,缔约国有义务避免将申诉人及其两个未成年子女强行遣返至俄罗斯联邦或任何其他存在将其驱逐或遣返至俄罗斯联邦真实风险的国家。委员会请缔约国在决定送达之日起90天内,向其通报它就决定中的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
27.2019年8月26日,缔约国重申,申诉人的驱逐决定已于2019年5月11日成为失去时效的决定,并重申了这一事态发展的法律后果。
28.此外,投诉人于2016年12月9日被瑞典移民局登记为“潜逃”。此后,法国和丹麦当局已分别通知瑞典移民局,在这两个国家发现了申诉人,先是在丹麦,然后在法国。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3年6月26日第604/2013号条例(《都柏林第三规则》),法国和丹麦当局请求将申诉人移交瑞典。瑞典移民局于2017年6月16日接受了这些请求。然而,由于投诉人再次潜逃,移交没有发生。目前,瑞典移民局没有关于申诉人的庇护或任何其他许可的待决请求。
29.瑞典当局不知道申诉人的下落。因此,瑞典移民局通知该国政府,鉴于上述情况以及申诉人的驱逐决定已于2019年5月11日失去时效,它注意到委员会关于申诉人的决定,而且,该决定已登记在各自的案件档案中。如果申诉人返回瑞典,并与瑞典移民局联系,委员会的决定将会被适当注意。此外,委员会的决定已在Lifos数据库中公布,并分发给有关当局。因此,缔约国要求结束后续对话,因为它已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
30.2019年11月7日,缔约国的意见被转交给申诉人的律师征求意见,这些意见应在2020年1月7日之前提供。
31.后续意见已表明,委员会的决定得到遵守。委员会决定继续进行后续对话,并审议律师的意见(如有意见),以结束后续对话。
G.第742/2016号来文
|
A.N.诉瑞士 |
|
|
决定通过日期: |
2018年8月3日 |
|
违反的条款: |
第3、14和16条 |
|
补救办法: |
委员会认为,缔约国有义务不将申诉人强行遣返回意大利,并继续履行其义务,在与申诉人充分协商的情况下,通过医疗手段为其提供康复服务。委员会请缔约国在决定送达之日起90天内,向其通报它就决定中的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
32.2019年8月22日,申诉人的律师提出,国家移民秘书处已于2019年6月20日承认申诉人为难民,这使他有权居住在瑞士。
33.后续意见和评论表明全面执行。委员会决定结束后续对话,并标注圆满解决。
H.第758/2016号来文
|
Harun诉瑞士 |
|
|
决定通过日期: |
2018年12月6日 |
|
违反的条款: |
第3条 |
|
补救办法: |
委员会认为,缔约国没有对申诉人作为酷刑受害者的个人经历以及将其强行遣返至意大利的可预见后果进行个性化的和充分彻底的审查。因此,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将申诉人驱逐到意大利构成违反《公约》第3条。委员会请缔约国在决定送达之日起90天内,向其通报它就决定中的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
34.2019年8月22日,申诉人的律师提出,国家移民秘书处已于2019年8月12日向申诉人提供庇护。
35.后续意见和评论表明全面执行。委员会决定结束后续对话,并标注圆满解决。
I.第778/2016号来文
|
Yrusta和del Valle Yrusta诉阿根廷 |
|
|
决定通过日期: |
2018年11月23日 |
|
违反的条款: |
第1、第2条第1款以及第11-14条 |
|
补救办法: |
委员会促请缔约国:(a) 对Roberto Agustín Yrusta先生提出的所有酷刑指称进行迅速、公正和独立的调查;(b) 给予申诉人受害者地位;(c) 向申诉人提供适当的补救,包括公平赔偿和获得真相;(d) 采取必要步骤,提供不再次发生之保障;(e) 公布本决定并广泛传播其内容。委员会请缔约国在决定送达之日起90天内,向其通报它就决定中的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
36.2019年10月9日,缔约国针对申诉人律师于2019年7月27日提出的后续意见提交了意见,指出圣达菲省检察官办公室正在调查对受害者亲属的据称骚扰,因为他们在家中被警察探访并被传唤到圣达菲法庭作证。然而,缔约国辩称,证人传票对于Yrusta先生的死亡调查取得进展是必要的。缔约国还提供了在科隆达监狱第八区815号牢房进行现场调查的最新情况。另一方面,委员会的决定是否已经公之于众,受害者亲属是否得到了赔偿,目前尚不清楚。
37.2019年11月25日,缔约国的意见被转交给律师征求意见,这些意见应在2020年1月27日之前提供。
38.后续评论和意见表明部分执行。委员会决定保持后续对话,并根据律师的评论考虑今后步骤。
J.第811/2017号来文
|
M.G.诉瑞士 |
|
|
决定通过日期: |
2018年12月7日 |
|
违反的条款: |
第3条 |
|
补救办法: |
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将申诉人递解至厄立特里亚构成违反《公约》第3条。委员会已认定若遣返申诉人会违反第3条,因此,它认为,没有必要根据《公约》第16条审查申诉。委员会认为,《公约》第3条要求缔约国根据其在《公约》下的义务和本意见审议申诉人的上诉。委员会还请缔约国在对申诉人的庇护申请进行复审期间不要驱逐申诉人。委员会请缔约国在决定送达之日起90天内,向其通报它就决定中的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
39.2019年8月22日,申诉人的律师提出,国家移民秘书处在2019年6月17日的一项决定中第二次拒绝了申诉人的庇护申请,再次认定他没有证明,将其驱逐会导致个人受到迫害的风险。由于申诉人于2019年2月27日与一名瑞士公民结婚,他获得了居留许可证(许可证B)。
40.后续评论和意见表明缺乏执行。然而,委员会决定结束后续对话,因为案件已经解决。
K.第854/2017号来文
|
A诉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
|
决定通过日期: |
2019年8月2日 |
|
违反的条款: |
第十四条第1款(与第一条第1款一并解读) |
|
救济: |
委员会认为,缔约国须:(a) 确保申诉人获得及时、公平和充分的赔偿;(b) 确保申诉人立即免费获得医疗和心理护理;(c) 向申诉人进行公开的正式道歉;(d) 遵守关于在国家一级建立有效赔偿计划的结论性意见,为包括性暴力在内的战争罪受害者提供一切形式的补救,并制定和通过一项框架法律,明确界定获得战争罪(包括性暴力)受害者地位的标准,并规定保障缔约国各地受害者享有的具体权利和权益。委员会请缔约国在决定送达之日起90天内,向其通报它就决定中的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
41.2019年11月22日,缔约国提出,关于申诉人的来文,人权和难民部已于2018年12月3日向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长会议通报了在本案中对平民所犯战争罪的刑事判决的最新情况,包括就损害赔偿和金钱赔偿索赔作出的判付,在社会保护计划下给付。在这方面,部长会议责成该部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主管机构一道采取措施,使现行法律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以便有效确保对酷刑受害者给予赔偿和辅助保护,修订关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联邦和塞族共和国义务的法律,并消除不适当的判例法。
42.收到委员会第854/2017号来文的最后决定后,该部再次要求有关机构:(a)提出立法修正案,以界定一个概念,向酷刑受害者,包括向本案中的申诉人/受保护证人正式公开道歉;(b)提出立法修正案,以确保与国际法下的罪行(特别是与冲突相关的酷刑和性暴力)有关的非金钱损害赔偿诉讼不受任何诉讼时效的约束;(c)建议通过新的立法,以确保有效执行在刑事诉讼中判给受害者赔偿的决定,以保证酷刑和暴力受害者在肇事者破产时承担附属责任的情况下获得赔偿;(d)研究设立向酷刑受害者,包括与冲突有关的性暴力受害者支付赔偿的国家基金的真正可能性,但不损害国家获得犯罪者偿还的权利。收到相关信息后,该部将向部长会议提交建议,以紧急通过关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酷刑受害者权利的法律,涵盖补偿、恢复原状、赔偿和以团结为由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联邦、塞族共和国和布尔奇科地区预算提供损害赔偿资金,并建立向酷刑受害者公开正式道歉的概念。该部已承诺在有新资料时提交进一步更新。
43.2019年11月28日,缔约国的意见被转交给律师征求意见,这些意见应在2020年1月28日之前提供。
44.缔约国的意见表明部分执行。委员会决定保持后续对话,并根据律师的评论考虑今后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