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截至2024年6月15日。
b根据国际司法协助原则进行平行登记的紧急行动。
表2根据国际司法协助原则进行的平行登记(《公约》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按缔约国和年份分列
|
缔约国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2024a |
共计 |
|
哥斯达黎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6 |
46 |
|
厄瓜多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3 |
|
法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1 |
|
秘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2 |
|
西班牙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2 |
1 |
5 |
|
斯里兰卡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1 |
|
共计 |
– |
– |
– |
– |
– |
– |
– |
– |
– |
1 |
2 |
3 |
52 |
58 |
a截至2024年6月15日。
76.从2023年10月1日(将程序移交委员会秘书处之日)至2024年6月15日,委员会就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发出了83份照会,以跟踪其建议的执行情况,并向有关缔约国提出新的建议。截至2024年6月15日,委员会积压了297项紧急行动待跟进。
B.事态发展
77.截至2024年6月15日,委员会已结束涉及459人的紧急行动案件,并终止了涉及43人的案件。委员会还暂停了264起紧急行动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尽管发出了提醒函,但提交人仍未对提供资料的要求作出答复。对于这类案件,委员会根据《公约》第三十条第4款与有关缔约国一起跟踪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在收到所需资料后重新启动全面后续程序。委员会欣见迄今已找到502名失踪者的下落,其中452人仍然活着。
78.委员会与缔约国和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保持联系,并与包括人权高专办和联合国外地办事处在内的各伙伴合作,以澄清情况,核实提交的一些资料,并寻求更多的数据。
1.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和缔约国与委员会的合作
79.委员会强调,紧急行动提交人在确保程序高效运转方面发挥核心作用。提交人如果在某个时候无法再作出答复,应通知委员会,以便委员会考虑各种备选办法。否则,在收到所索求的资料之前,案件将暂停审理。
80.根据《公约》第三十条第3款,缔约国有义务应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委员会通报为查找和保护有关人员而采取的措施。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大多数有关缔约国对紧急行动请求作出了答复。如果缔约国在三次提醒函后仍不提供资料,委员会将通知该国,将提请大会注意该国不合作的情况。
81.截至2024年6月15日,缔约国已就已发出最后提醒函的194项紧急行动提交了答复。尽管如此,委员会强调,委员会仍在等待有关缔约国对200项紧急行动请求作出答复,其中包括与伊拉克有关的173项请求(见表3)。
表3截至2024年6月15日向有关缔约国发出的最后提醒函已过期的紧急行动数目
|
缔约国 |
数目 |
|
柬埔寨 |
1 |
|
伊拉克 |
173 |
|
墨西哥 |
18 |
|
苏丹 |
7 |
|
乌克兰 |
1 |
|
共计 |
200 |
82.委员会特别关切的是,自登记有关紧急行动以来,缔约国没有提供任何资料。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紧急行动程序的效率,违反了缔约国根据《公约》第三十条承担的义务。
2.本报告所述期间的经验教训和既定判例
83.委员会交流了经验教训,以提高紧急行动程序的效率、效力和相关性。
(a)需要缔约国提供关于所采取行动的详细资料
84.委员会根据广泛的保密来源的资料提出关切和建议,目的是提供具体资料,支持有关缔约国努力寻找失踪人员。
85.委员会仍然特别关注从伊拉克收到的答复:所有答复都重复了一点或几点,但没有提供资料说明为寻找失踪人员和调查指称的失踪事件所采取的步骤。在这些情况下,委员会提醒缔约国,缔约国不采取行动、不提供具体资料是不符合《公约》的。
(b)需要根据个案情况采取相应策略,促进搜寻和调查机构之间的系统协调
86.委员会在所有登记照会中均请有关缔约国立即制定一项包含行动计划和时间表的全面战略,以立即搜寻失踪人员并对指称失踪事件进行彻底、公正的调查。这一战略必须考虑到所有现有资料,包括失踪发生的背景,必须完全按照《公约》并参照《寻找失踪人员指导原则》制定。尽管如此,委员会仍然对缔约国未能在这方面采取行动表示关切。
87.这一趋势体现在大多数缔约国的答复中共同的两个特点:
(a)主管部门报告的搜寻和调查行动通常是孤立的、未经协调的行动,没有提及采取了任何促进机构间合作和信息共享的行为;
(b)现有信息往往表明,主管部门未能共享各自履行任务时获得的信息和证据。
88.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做法导致活动重复和信息空白,从而导致寻找失踪人员和查明犯罪者的工作停滞不前或出现不必要的拖延。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一贯提醒有关国家,它们有义务促进机构间协调,作为搜寻失踪人员和调查失踪情况的义务的组成部分。
(c)需要考虑到调查的所有假设
89.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缔约国未将提请委员会注意的一些失踪案件作为潜在强迫失踪案件进行调查。在大多数紧急行动案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并未表明在制定搜索和调查战略时考虑了所有假设。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通常意味着几乎找不到任何关于犯罪人及其与国家公务人员潜在联系的信息。但是,必须考虑所有假设,必须彻底审查所有现有资料。
90.委员会对收到的下列指控表示关切:在许多情况下,即使受害者亲属要求以强迫失踪的罪名处理相关案件,主管部门也会排除强迫失踪的假设,而选择另一项罪名。观察到的另一个趋势是,案件未被分配给负责调查失踪事件的调查机构,从而限制了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国际标准开展搜寻和调查的能力。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在哥伦比亚、伊拉克、日本和墨西哥观察到了这种模式。
(d)要求采取特定搜寻和调查行动,包括收集和分析基因样本
91.委员会一收到搜寻和调查相关的可靠资料即会提供给有关缔约国,并请缔约国确保在搜寻和调查战略和行动计划中纳入特定调查措施,例如:
(a)查访已指明的剥夺自由场所;
(b)保护和分析证据;
(c)询问目击者和犯罪嫌疑人。
92.委员会收到了若干指控,称国家主管当局没有对现有的基因样本进行法医分析,也没有提取可能与查明失踪者身份有关的DNA样本。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请有关缔约国保护现有基因样本、收集相关DNA样本并与国家主管机构,例如剥夺自由场所、医院和法医机构的相关数据库进行交叉比对,当失踪人员家属在国外时也应开展此项工作。委员会向阿根廷、巴西、柬埔寨、哥伦比亚、洪都拉斯、日本、墨西哥、摩洛哥和秘鲁提出了上述建议。
(e)需要开展搜寻和调查,无论受害者处境和情况如何
93.根据《公约》第一条,任何特殊情况,无论是战争状态或战争威胁、国内政治动荡,还是任何其他社会紧急状态,均不得用来作为强迫失踪的辩护理由。根据这一原则,缔约国必须寻失踪人员并调查失踪案件,而不论失踪人员的族裔、宗教或民族血统、被控犯罪人的情况和民族血统以及失踪地点和情况。
94.委员会承认,目前处于战争或内部冲突状态的国家当局面临困难局面,但委员会回顾说,有关缔约国有义务搜寻失踪人员,调查失踪情况,并将犯罪人绳之以法。
95.委员会对在涉及伊拉克的紧急行动中观察到的各种趋势表示特别关切,这些趋势似乎证明在下列情况下不开展搜寻和调查活动是合理的:已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签发逮捕令;失踪人员被判处死刑;失踪人员亲属没有向缔约国所有的主管部门报案;认定提供的身份文件质量不够高。
96.关于缔约国称受害者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向国家主管部门报告失踪事件而因此质疑紧急行动请求合法性的情况,委员会回顾说,《公约》没有就应向哪个主管部门提出关于指称强迫失踪的申诉作出任何具体规定。根据《公约》第十二条,如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某人被强迫失踪,即使没有人正式提出申诉,缔约国的主管部门也应展开调查。此外,受害者不对提出的任何申诉承担举证责任,更不用说要求他们提供相关申诉的核证副本,因为核证副本等证据往往只掌握在国家机关手中。
(f)需要在所有搜寻和调查过程中提倡差异化的方式,并在进行背景分析和制定搜寻战略时考虑到人权维护者和政治活动者的工作
97.委员会回顾说,在涉及妇女、儿童、残疾人、土著人民或其他族裔或文化群体成员以及LGBTIQ+人士的所有案件中,缔约国当局在开展搜索和调查活动以及援助受害者时,必须作为一个重要事项采取区别对待的方针。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为45名妇女和23名少年儿童登记了紧急行动。
98.委员会还提醒缔约国,只要失踪者的政治活动与此有关,就必须考虑这些活动。如人权维护者、其代表或受害人律师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采取保护措施,委员会要求相关缔约国在开展风险评估和确定合适的保护措施时,确保考虑被保护人的工作和参加的活动。
(g)需要确保立即访问剥夺自由场所并检查相关数据库
99.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经常指称,失踪人员可能被关押在特定剥夺自由场所。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与缔约国分享所有现有资料,请缔约国核实这些资料。
100.如果没有关于剥夺自由地点名称的详细资料,委员会建议缔约国核查失踪人员是否在其可能所在的剥夺自由地点之一。
101.在涉及伊拉克的案件中,委员会重申访问报告所载建议,即缔约国应立即设立一个独立工作组对可能的拘留情况进行核查,该工作组应负责系统性地对所有剥夺自由场所的登记册进行交叉比对,不论有关场所属于哪个机构,以比对所有被拘留者的姓名和失踪人员的姓名,包括登记的紧急行动所涉的失踪人员姓名。
(h)需要促进国际司法协助
102.委员会在各次紧急行动中都强调,促进失踪案件所涉国家之间的国际司法协助十分必要。自2012年以来,委员会已登记了50项涉及一个以上缔约国的紧急行动;在这些案件中,委员会认为,《公约》缔约国可得到其他国家有关当局的支持,以搜寻和确定已登记紧急行动的失踪者的下落。委员会根据失踪者的国籍、所称失踪开始的地点和/或相关证据在缔约国领土上的位置作出登记决定。
103.如某项紧急行动请求涉及多个国家,包括非《公约》缔约国,委员会请有关缔约国考虑与相关国家建立司法协助机制的可能性。
(i)失踪人员亲属的参与和获得信息
104.在所有紧急行动登记照会中,委员会请有关缔约国:
(a)建立并施行一个明确的官方机制负责向失踪人员亲属和法律代表通报为搜寻失踪人员、调查据称失踪事件所采取的行动、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挑战;
(b)允许失踪人员的亲属和法律代表充分参与搜寻失踪人员和调查据称失踪事件,让他们能够直接获得有关调查进展和调查结果的现有信息。
105.如果失踪人员的亲属没有居住在据称失踪事件的发生国,委员会请有关缔约国确保相关亲属也能够利用上述机制。
(j)报复行为和临时措施
106.委员会对报复的指控表示关切,受到威胁和报复的往往是失踪人员亲属或法律代表,目的是阻止他们参与或推进失踪人员搜寻和调查进程。在278个目前未决的案件中(占未决案件的26.2%),委员会请有关缔约国采取临时保护措施,保护提交人的生命和人身安全,允许他们在不遭受暴力、恐吓或骚扰的情况下进行搜寻活动。这些案件涉及据报在墨西哥失踪的222人、伊拉克20人、洪都拉斯13人、加蓬8人、哥伦比亚6人、阿根廷1人、亚美尼亚1人、巴西1人、布基纳法索1人、柬埔寨1人、克罗地亚1人、摩洛哥1人和巴拉圭1人,还有1起案件涉及西班牙。委员会还请有关缔约国确保在采取这些措施时与需要保护的人协商,并应他们的要求对措施进行审查。相关证据也应采取保护措施进行保护。
(k)缔约国关于结束紧急行动的具体请求
107.在本报告期间,委员会收到墨西哥关于结束紧急行动的第225/2015号请求,理由是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已对Ivette Melissa Flores Román一案进行审查。委员会提醒缔约国,个人申诉和紧急行动不属于同一性质的国际调查或解决程序,因此,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通过的决定不能作为结束或暂停紧急行动请求的依据。根据《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第三十条第4款,只要失踪者的下落仍未查明,委员会就应继续与有关缔约国合作。
第十一章《公约》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来文程序
108.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登记了一份新的个人来文。
109.另一份来文目前待审,定于委员会第二十七届会议审议。
第十二章根据《公约》第三十三条进行的访问
110.委员会通过与国家当局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举行非公开会议,就其访问墨西哥和伊拉克的报告开展后续活动。
111.2024年3月,哥伦比亚通知委员会,哥伦比亚将接受委员会根据第三十三条进行的访问。访问将于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进行。
第十三章一般性意见
112.经过广泛的磋商,委员会第二十五届会议通过并发布了关于移民背景下强迫失踪问题的第1号一般性意见(2023年)。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移民在试图到达其他国家时失踪。包括推回、驱逐和拘留在内的僵化的移民政策增加了强迫失踪的风险。一般性意见将有助于各国确定和履行《公约》规定的与这些情况有关的义务。在正式发布会上,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致辞,学术界代表、国家(墨西哥和摩洛哥)代表、联合国专家和民间社会行为者发了言。各方共同确定了促进执行一般性意见的现有和未来项目。
113.作为议事规则修订的一部分内容,委员会列入了新的段落,具体规定了起草和通过一般性意见的程序。
第十四章委员会委员在闭会期间开展的其他项目和活动
114.委员会委员在闭会期间参加了广泛的活动,宣传《公约》和委员会的工作。
附件
截至2024年6月15日的《公约》缔约国名单及其报告提交情况
|
缔约国(按批准顺序排列) |
批准/加入 |
生效 |
根据第二十九条第1款提交报告的截止日期 |
提交报告日期 |
|
阿尔巴尼亚* |
2007年11月8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5年11月11日 |
|
阿根廷* |
2007年12月14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1日 |
|
墨西哥* |
2008年3月18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4年3月11日 |
|
洪都拉斯 |
2008年4月1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6年2月4日 |
|
法国* |
2008年9月23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1日 |
|
塞内加尔 |
2008年12月11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5年4月28日 |
|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 |
2008年12月17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8年9月28日 |
|
古巴 |
2009年2月2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5年4月24日 |
|
哈萨克斯坦 |
2009年2月27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4年6月3日 |
|
乌拉圭* |
2009年3月4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2年9月4日 |
|
马里* |
2009年7月1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20年11月5日 |
|
日本* |
2009年7月23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6年7月22日 |
|
尼日利亚 |
2009年7月27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21年3月26日 |
|
西班牙* |
2009年9月24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6日 |
|
德国* |
2009年9月24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3年3月25日 |
|
厄瓜多尔* |
2009年10月20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5年6月5日 |
|
布基纳法索 |
2009年12月3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4年10月7日 |
|
智利* |
2009年12月8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7年12月1日 |
|
巴拉圭 |
2010年8月3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3年8月28日 |
|
伊拉克 |
2010年11月23日 |
2010年12月23日 |
2012年12月23日 |
2014年6月26日 |
|
巴西 |
2010年11月29日 |
2010年12月29日 |
2012年12月29日 |
2019年6月30日 |
|
加蓬 |
2011年1月19日 |
2011年2月18日 |
2013年2月18日 |
2015年6月10日 |
|
亚美尼亚 |
2011年1月24日 |
2011年2月23日 |
2013年2月23日 |
2013年10月14日 |
|
荷兰王国* |
2011年3月23日 |
2011年4月22日 |
2013年4月22日 |
2013年6月11日 |
|
赞比亚 |
2011年4月4日 |
2011年5月4日 |
2013年5月4日 |
- |
|
塞尔维亚* |
2011年5月18日 |
2011年6月17日 |
2013年6月17日 |
2013年12月30日 |
|
比利时* |
2011年6月2日 |
2011年7月2日 |
2013年7月2日 |
2013年7月8日 |
|
巴拿马 |
2011年6月24日 |
2011年7月24日 |
2013年7月24日 |
2019年6月30日 |
|
突尼斯 |
2011年6月29日 |
2011年7月29日 |
2013年7月29日 |
2014年9月25日 |
|
黑山* |
2011年9月20日 |
2011年10月20日 |
2013年10月20日 |
2014年1月30日 |
|
哥斯达黎加 |
2012年2月16日 |
2012年3月17日 |
2014年3月17日 |
2020年5月7日 |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2012年3月30日 |
2012年4月29日 |
2014年4月29日 |
2015年1月26日 |
|
奥地利* |
2012年6月7日 |
2012年7月7日 |
2014年7月7日 |
2016年5月31日 |
|
哥伦比亚* |
2012年7月11日 |
2012年8月10日 |
2014年8月10日 |
2014年12月17日 |
|
秘鲁* |
2012年9月26日 |
2012年10月26日 |
2014年10月26日 |
2016年8月8日 |
|
毛里塔尼亚 |
2012年10月3日 |
2012年11月2日 |
2014年11月2日 |
2020年12月29日 |
|
萨摩亚 |
2012年11月27日 |
2012年12月27日 |
2014年12月27日 |
2023年3月14日 |
|
摩洛哥 |
2013年5月14日 |
2013年6月13日 |
2015年6月13日 |
2021年9月10日 |
|
柬埔寨 |
2013年6月27日 |
2013年7月27日 |
2015年7月27日 |
2021年7月15日 |
|
立陶宛* |
2013年8月14日 |
2013年9月13日 |
2015年9月13日 |
2015年10月6日 |
|
莱索托 |
2013年12月6日 |
2014年1月5日 |
2016年1月5日 |
- |
|
葡萄牙* |
2014年1月27日 |
2014年2月26日 |
2016年2月26日 |
2016年6月22日 |
|
多哥 |
2014年7月21日 |
2014年8月20日 |
2016年8月20日 |
2024年6月6日 |
|
斯洛伐克* |
2014年12月15日 |
2015年1月14日 |
2017年1月14日 |
2018年4月26日 |
|
蒙古 |
2015年2月12日 |
2015年3月14日 |
2017年3月14日 |
2018年12月27日 |
|
马耳他 |
2015年3月27日 |
2015年4月26日 |
2017年4月26日 |
2022年3月21日 |
|
希腊 |
2015年7月9日 |
2015年8月8日 |
2017年8月8日 |
2019年2月1日 |
|
尼日尔 |
2015年7月24日 |
2015年8月23日 |
2017年8月23日 |
2019年8月1日 |
|
伯利兹 |
2015年8月14日 |
2015年9月13日 |
2017年9月13日 |
- |
|
乌克兰* |
2015年8月14日 |
2015年9月13日 |
2017年9月13日 |
2021年8月3日 |
|
意大利 |
2015年10月8日 |
2015年11月7日 |
2017年11月7日 |
2017年12月22日 |
|
斯里兰卡 |
2016年5月25日 |
2016年6月24日 |
2018年6月24日 |
2023年8月23日 |
|
中非共和国 |
2016年10月11日 |
2016年11月10日 |
2018年11月10日 |
- |
|
瑞士* |
2016年12月2日 |
2017年1月1日 |
2019年1月1日 |
2018年12月21日 |
|
塞舌尔 |
2017年1月18日 |
2017年2月17日 |
2019年2月17日 |
- |
|
捷克* |
2017年2月8日 |
2017年3月10日 |
2019年3月10日 |
2019年5月22日 |
|
马拉维* |
2017年7月14日 |
2017年8月13日 |
2019年8月13日 |
2023年11月1日 |
|
贝宁 |
2017年11月2日 |
2017年12月2日 |
2019年12月2日 |
2021年9月15日 |
|
冈比亚 |
2018年9月28日 |
2018年10月28日 |
2020年10月28日 |
2021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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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克 |
2019年5月13日 |
2019年6月12日 |
2021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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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济 |
2019年8月19日 |
2019年9月18日 |
2021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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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 |
2019年8月22日 |
2019年8月21日 |
2021年8月21日 |
2021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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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 |
2020年6月12日 |
2020年7月12日 |
2022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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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 |
2021年8月10日 |
2021年9月9日 |
2023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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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 |
2021年12月15日 |
2022年1月14日 |
2024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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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 |
2022年1月13日 |
2022年2月12日 |
2024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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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地亚* |
2022年1月31日 |
2022年3月2日 |
2024年3月2日 |
2024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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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 |
2022年4月1日 |
2022年5月1日 |
2024年5月1日 |
2024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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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得角 |
2022年12月20日 |
2023年1月19日 |
2025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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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 |
2023年1月4日 |
2023年2月3日 |
2025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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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 |
2023年3月24日 |
2023年4月23日 |
2025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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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代夫 |
2023年7月31日 |
2023年9月30日 |
202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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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 |
2024年5月14日 |
2024年6月14日 |
2026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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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 |
2024年5月14日 |
2024年6月14日 |
2026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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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特迪瓦 |
2024年6月6日 |
2024年7月6日 |
2026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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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有星号的缔约国已发表声明,承认委员会根据《公约》第三十一和/或三十二条享有的权限。缔约国所作声明和保留的全文可查阅https://treaties.un.org/Pages/ViewDetails.aspx?src=TREATY&mtdsg_no=IV-16&chapter=4&clang=_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