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
第五十七届会议
2024年9月9日至10月11日
议程项目4
需要理事会注意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2024年10月10日通过的决议
57/20.俄罗斯联邦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世界人权宣言》以及有关国际人权条约和文书的规定,
重申各国负有依照国际人权法义务尊重、保护和实现人权的首要责任,
又重申对俄罗斯联邦在其国际公认边界内的主权和政治独立的坚定承诺,
回顾人权理事会关于俄罗斯联邦人权状况的2022年10月7日第51/25号决议和2023年10月12日第54/23号决议,
又回顾秘书长、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和各条约机构就俄罗斯联邦人权状况发表的所有相关声明,包括俄罗斯联邦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发表的声明,
还回顾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莫斯科机制2022年9月22日关于俄罗斯联邦法律和行政做法的报告 及该机制2023年5月4日的报告 和2024年4月25日的报告 所述的令人震惊的情况,
感到严重关切的是,俄罗斯联邦境内人权状况继续严重恶化,特别是有报告称,存在法外杀害政府批评人士的情况,线上和线下对意见和表达、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有严重限制,以压制异议、反战言论和其他对民主社会运作至关重要的和平活动,导致民间社会组织和代表、人权维护者、特别是面临特定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和威胁的妇女人权维护者、独立媒体机构,记者、媒体工作者、土著人民、弱势群体、儿童及其家人、少数群体成员、律师、政治反对派代表和行使人权的其他个人遭到俄罗斯当局持续不断的系统性镇压,
表示深感关切的是,据报告,上一段所述人员,包括和平抗议和公开反对俄罗斯联邦法治恶化和俄罗斯联邦对乌克兰的侵略战争的个人,遭到大规模任意逮捕、拘留和骚扰,并遭受过度武力,而且缺乏独立的司法机构,包括被拘留者在内的个人被剥夺获得公正审判和自行选择的法律援助的权利,履行专业职责的律师,包括为因政治动机而被捕和获刑者辩护的律师,受到恐吓和任意的纪律处分,被撤销律师资格,受到刑事起诉,
表示关切的是,被拘留者遭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包括被剥夺获得适当医疗的机会,并被任意置于惩罚性单独隔离牢房或单独监禁;当局不愿意调查关于强迫失踪、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以及对被拘留者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指控;被遣送到俄罗斯联邦的人员特别是儿童的情况;上述行为一直不受惩罚;
表示严重关切的是,反对派领袖阿列克谢·纳瓦尔尼在被拘留期间死亡,而俄罗斯当局未能对其死亡的相关情况进行有效、独立、公正的调查,
吁请俄罗斯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出于政治动机或因行使人权而被任意或非法拘留、逮捕、指控或判刑的人,并切实为他们平反,
表示关切的是,民间社会组织遭大规模强行关闭,其中包括“纪念”组织、莫斯科赫尔辛基小组、萨哈罗夫中心、SOVA信息和分析中心、北方土著人民支助中心以及“人与法律”人权组织;包括广播频道、电视频道、网络媒体和报纸在内的几乎所有独立媒体机构被封锁和强行关闭;俄罗斯当局对外国媒体实施了禁令,并有针对性地撤销外国组织的注册;还表示关切的是,俄罗斯民间社会利用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以及获取独立信息的渠道有限,该国线上和线下审查力度增强,虚假信息增多,新的网络监控系统无处不在,以控制信息,恐吓和压制批评人士,
深感关切地注意到,立法措施越来越多地限制和平集会、结社和表达自由,包括线上和线下寻求、接受和传播信息的自由,特别是经修正的关于所谓“外国代理人”、“极端主义”和“不良组织”的法律、2022年3月通过的修订《行政违法法》和《刑法典》的针对“关于俄罗斯军队的假新闻”和“诋毁俄罗斯武装部队行动”的法律,以及概念依据模糊不清的普遍禁止传播信息的规定,还存在为政治目的滥用法院系统的情况,上述措施通过适用高额罚款、任意拘留和长期监禁,共同产生了压制和平、独立和多元意见的效果,
感到关切的是,任意使用和利用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法律,包括“叛国罪”或反恐怖主义和反极端主义法律,超出其明文规定的目的作出过于宽泛的解释,以压制不同意见,从而造成侵犯人权行为;还感到关切的是,存在法外限制,军事法庭对平民进行秘密审判,有些法律实际上被用来限制表达自由和结社自由;并在这方面表示关切至少有55个土著人民组织及其他区域组织和少数群体组织被列入“极端主义组织”名单,
感到震惊的是,当局正在利用立法措施针对俄罗斯民间社会、人权维护者和土著人民,惩罚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并将之定为刑事罪,包括以此进行恐吓并报复与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合作,而且据报告,执行这种法律正导致自我审查,阻止民间社会行为者公开与联合国和其他组织接触,
深信司法机构的独立和公正、司法系统的廉正以及独立的法律专业人员是保护人权、法治、善治和民主的必要先决条件,也是确保司法工作不存在歧视的必要先决条件,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受到尊重,
痛惜该国境内继续存在针对妇女和女童及弱势个人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歧视及暴力行为,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现象严重;敦促俄罗斯当局采取有效措施,在国内法中将一切形式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定为刑事犯罪,防止和调查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包括家庭暴力和亲密伴侣暴力、特别是在北高加索地区与性别有关的杀人如“名誉”杀人、强迫婚姻和切割女性生殖器的做法,确保对这种行为追究责任,并采取以幸存者为中心的办法打击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及虐待,
又痛惜俄罗斯当局将一些人权组织和弱势人群团体定为“极端分子”组织,并将其列入“不良”组织名单,据报告这导致这些人遭受更多的人身和语言虐待、迫害、任意拘留、强迫失踪和酷刑,也遭受更多其他罪行,而施害者不受惩罚,
感到遗憾的是,尽管人权事务委员会两次批准推迟,但俄罗斯联邦在委员会第一百三十六届会议期间仍没有参加与委员会的建设性对话;注意到该委员会关于俄罗斯联邦第八次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儿童权利委员会关于俄罗斯联邦第六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以及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关于俄罗斯联邦第二十五和第二十六次合并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回顾俄罗斯联邦自2022年9月16日起不再是《欧洲人权公约》缔约国,目前有8,350项针对俄罗斯联邦的申诉在欧洲人权法院待决,对于涉及上述日期之前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案件,该法院仍有权予以审理;又回顾指出俄罗斯联邦仍受欧洲人权法院就上述待决案件所作裁决的约束,
1.强烈敦促俄罗斯当局遵守该国根据国际人权法承担的所有义务;
2.敦促俄罗斯当局维护思想、良心、宗教或信仰、意见和表达、和平集会和结社及参政的基本自由,维护民主选举进程,特别是取消对思想多样性、批评和异议、以及与人身自由和安全有关的权利的限制;立即停止据称侵犯公正审判权以及免遭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权利,滥用司法系统特别是任意使用和利用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包括关于“叛国罪”的法律或反恐怖主义和反极端主义的法律,压制记者和其他媒体工作者、文化界人士、律师、研究人员、历史学家、民间社会和人权维护者以及和平反战示威者特别是妇女和弱势群体的权利;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任意拘留或强迫失踪的人,确保被遣送出境者特别是儿童的安全回返;
3.欢迎俄罗斯联邦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4.决定将人权理事会第54/23号决议规定的俄罗斯联邦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任务延长一年,请任务负责人与包括俄罗斯联邦境内境外的民间社会在内的所有利益攸关方进行磋商,并向理事会第六十届会议和大会第八十届会议提交一份综合报告;
5.吁请俄罗斯当局与所有联合国人权机制进行全面和非选择性的接触,包括与特别报告员的任务进行建设性沟通和充分合作,允许任务负责人不受阻碍地访问本国,自由会晤包括民间社会和人权维护者在内的相关利益攸关方以及被拘留人员,包括被遣送到俄罗斯联邦境内的战俘和平民,向特别报告员提供妥善履行任务所需的信息;又吁请俄罗斯当局与其他所有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各条约机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以及普遍定期审议中的所有利益攸关方充分合作,不要对与这些机构合作的个人和组织进行任何形式的恐吓和报复;
6.请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向特别报告员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和适足的人力、技术和资金,以便其切实履行任务。
2024年10月10日第48次会议
[经记录表决,以20票赞成、8票反对、19票弃权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
阿尔巴尼亚、阿根廷、比利时、保加利亚、智利、哥斯达黎加、芬兰、法国、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加纳、日本、立陶宛、卢森堡、黑山、荷兰王国、巴拉圭、罗马尼亚、美利坚合众国
反对:
布隆迪、中国、古巴、厄立特里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苏丹、越南
弃权:
阿尔及利亚、孟加拉国、贝宁、巴西、喀麦隆、科特迪瓦、多米尼加共和国、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亚、科威特、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摩洛哥、卡塔尔、索马里、南非、阿拉伯联合酋长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