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事务委员会
个人来文后续进展情况报告*
A.导言
1.人权事务委员会第三十九届会议(1990年7月9日至27日)制定了一项程序并任命了特别报告员,以监督委员会根据《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四款通过的《意见》的后续工作。《意见》后续行动特别报告员按照委员会议事规则第106条第3款编写了这份报告。本报告基于2017年7月前收到或处理的缔约国和提交人或其律师提供的资料。
2.截至2017年7月第一二〇届会议结束时,委员会认定,自1979年通过的1,198份《意见》中,有1,010份存在违反《公约》的情况。
3.在第一〇九届会议(2013年10月14日至11月1日)上,委员会决定在其关于《意见》后续行动的报告中列入对缔约国答复和采取行动的评估。评估依据的标准与委员会在关于缔约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后续行动程序中所采用的标准相似。
4.在第一一八届会议(2016年10月17日至11月4日)上,委员会决定修订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经第一一八届会议修订)
对答复的评估:
A对答复/行动基本满意:缔约国提供证据表明为落实委员会提出的建议采取了重大行动。
B对答复/行动部分满意:缔约国为落实建议采取了步骤,但仍需提供补充资料或采取进一步行动。
C对答复/行动不满意:已收到答复,但缔约国采取的行动或提供的信息与建议无关或未落实建议。
D不与委员会合作:经(多次)提醒后仍未收到后续行动报告。
E有关资料或采取的措施与委员会的建议相悖或表明拒绝接受建议。
B.截至2017年7月收到和处理的后续行动资料
1.阿尔及利亚
第2157/2012号来文,Belamrania
通过的《意见》:2016年10月27日
违反条款:第二条第三款,与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一并解读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补救;(b) 采取步骤防止今后发生类似的侵权行为;(c) 公布《意见》并以正式语文广为散发。
事由:即决处决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提交人律师提交的材料:2017年2月27日
提交人的律师称,2017年2月17日,在收到委员会的《意见》(2017年2月2日转交)后不久,提交人(受害者的儿子)被传唤到国家安全部吉杰勒中央警察局。提交人随后联系了他的律师和阿尔及利亚米什阿勒失踪者子女协会,向他们表达了他对传唤可能与委员会的意见有关的担忧。2017年2月20日,提交人前往警察局,受到了关于一个社交媒体账户的讯问,据称他在该账户上诽谤当地行政部门的成员,指控他们腐败。然而,讯问的主要内容涉及他向委员会提出的申诉。当天下午4时,警方搜查了提交人的住所,查获了与申诉有关的所有文件。提交人被捕,次日被移交给吉杰勒法庭共和国检察官;检察官发出了一项“鼓励恐怖主义”罪的逮捕令。据提交人的家人说,这显然是对向委员会提出申诉的直接报复。
2017年3月8日,委员会通过《意见》后续行动特别报告员和报复问题报告员致函缔约国,转交了提交人律师的来信,并要求澄清,期限为两周。《意见》后续行动特别报告员于2017年7月14日(委员会第一二〇届会议期间)在瑞士会见了阿尔及利亚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的代表。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7年7月18日
缔约国解释说,2016年11月28日,吉杰勒当局通知吉杰勒司法警察,提交人公开表示支持包括达伊沙在内的恐怖组织。因此,当局签发了搜查令,并从提交人家中查获了文件。2017年2月20日,提交人受到讯问并被拘留。2017年2月22日,他被移交给检察官,被指控“鼓励恐怖主义”,并被调查法官下令拘留。因此,缔约国称,对提交人的拘留不是任意的;对他实施预防性拘留没有超过法律允许的期限;他被指控犯有与恐怖主义有关的罪行;提交人关于遭到报复的指控没有根据,因为对他的逮捕和拘留与他向委员会提起的关于其父亲的案件无关。
委员会的评估:
(a)有效补救:D;
(b)不再发生:D;
(c)公布《意见》:D。
委员会的决定:结束后续对话,并注明委员会建议的执行情况不令人满意。
2.澳大利亚
第2229/2012号来文,Nasir
通过的《意见》:2016年3月29日
违反条款:第九条第一、第三和第四款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充分赔偿;(b) 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c)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对偷运人口的拘留和定罪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6年12月13日
委员会的《意见》将在澳大利亚司法部长的网站上公布。澳大利亚承认其《公约》义务,并认真对待根据国际人权法承担的义务。关于强制性最低量刑问题,澳大利亚欢迎委员会的观点,强制性最低量刑本身并不违反《公约》。
然而,澳大利亚不同意委员会的观点,即澳大利亚侵犯了提交人在《公约》第九条第一款下的权利。对他实施审前移民拘留是正当的,因为他没有进入澳大利亚,也没有留在澳大利亚的有效签证。司法部长签发了关于提交人的刑事司法暂缓证书,其效力是暂缓将之驱逐出境。这并没有改变根据《移民法》对他实施拘留的依据。提交人于2010年6月29日接受警方讯问,并于2010年8月初被起诉。他的案件在刑事司法暂缓执行证书签发至提交人被起诉之日这段时间内受到了积极调查。提交人在被起诉的第二天出庭,法庭决定将他还押候审。在他还押期间,对他的拘留受到法院的监督和审查。出于这些原因,澳大利亚认为,对提交人的拘留符合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案情,拘留的理由充分,是合理的、必要的和相称的。
关于第九条第三款,澳大利亚也不同意委员会的意见。澳大利亚认为,第九条第三款中的义务比委员会所作的解释要窄。被迅速移送法官的权利取决于某人因刑事指控而被逮捕或拘留的事实要求。在本案中,提交人在2010年8月4日之前并非因刑事指控被拘留;相反,他是出于移民目的被拘留,具体原因是他没有有效的签证。
澳大利亚重申其立场,第九条第四款要求根据国内法审查拘留的合法性。委员会应认定提交人根据《公约》第九条第四款提出的申诉没有事实依据。
澳大利亚不同意委员会的本案存在违反《公约》第九条第一款、第三款或第四款的情况的观点,因而也不接受委员会的观点,不认为它有义务向提交人提供足够的赔偿或采取措施防止今后发生类似的侵权行为。
委员会的评估:
(a)充分赔偿:E;
(b)不再发生:E;
(c)公布《意见》:A。
委员会的决定:结束后续对话,并注明委员会建议的执行情况不令人满意。
3.澳大利亚
第2233/2013号来文,F. J.等
通过的《意见》:2016年3月22日
违反条款:第七条和第九条第一款、第四款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补救,包括康复和适当赔偿;(b) 防止今后发生类似的侵权行为,包括修订移民法,确保其符合《公约》第七条和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要求。
事由:在移民设施中的无限期拘留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CCPR/C/119/3
提交人律师提交的材料:2016年10月10日
提交人的律师说,澳大利亚虽然有义务落实委员会的权威意见,但试图在法律上重新论证该案。它没有履行向提交人提供有效补救的义务,也没有防止今后发生侵权行为,包括审查《移民法》以确保该法符合《公约》第七条和第九条。
委员会的决定:结束后续对话,并注明委员会建议的执行情况不令人满意。
4.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第1966/2010号来文,Hero等人
通过的《意见》:2014年10月28日
违反条款: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
补救:(a) 继续努力确定Sejad Hero的命运或下落;(b) 继续努力,将对受害者失踪负有责任者送交司法,不无端拖延;(c) 确保提交人得到充分赔偿;(d) 确保现行法律框架的适用方式不要求家属宣布受害者死亡,以此作为获得社会福利和赔偿措施的条件;(e)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f)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强迫失踪与有效补救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 CCPR /C/115/3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6年5月27日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宪法法院在2006年2月23日的裁决中认定提交人的权利受到侵犯,并向若干公共当局发出相应命令,要求恢复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权利。失踪人员研究所表示,Sejad Hero于1992年7月4日在Tihovići失踪,他被南斯拉夫军队和准军事人员逮捕,并被带到野外,他可能与其他人一起被杀。他的遗体可能被埋在一个至今仍不为人所知的地方。采集的样本至今没有DNA匹配。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议会人权委员会曾多次讨论立法修正案问题,并决定致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人民议会主席,将该问题列入议程。受害者家属符合战争中平民受害者社会保护法规定的获得家属残疾津贴的要求,但似乎没有提出要求。
委员会的评估:
(a)继续努力查明受害者的命运或下落:B;
(b)在2015年底之前将造成受害者失踪的责任人送交司法:E;
(c)确保对提交人给予适当赔偿:C;
(d)废除家属为获得社会福利而宣布失踪亲属死亡的义务:B;
(e)不再发生:无资料;
(f)公布《意见》:无资料。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5.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第2048/2011号来文,Kadirić和Kadirić
通过的《意见》:2015年11月5日
违反条款:就Ermin Kadirić而言,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的第六、第七和第九条;就提交人而言,单独解读和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的第七条
补救:(a) 加强努力寻找Ermin Kadirić的遗骸;(b)加强努力,将对他实施任意拘留、虐待和法外处决以及隐藏他的遗体负有责任的人送交司法;(c)确保向提交人提供任何必要的心理康复和医疗护理;(d)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的赔偿,包括适当的补偿和适当的抵偿措施;(e) 防止今后发生类似的侵权行为,特别是确保对酷刑和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即决处决和任意处决以及强迫失踪的指控进行调查,并确保受害者家属能够获得适当的赔偿措施;(f)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任意逮捕和拘留、酷刑、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法外处决以及随后转移和隐藏遗体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6年5月17日
Ermin Kadirić一案正在调查,案件编号为T200 KTRZ 0004542 05。嫌疑人是Radmilo Zeljaja, 他被怀疑犯有反人类罪。检察官办公室2003年成立以来,已采取措施澄清事件并查明肇事者。它一直在对军方、警察和文职当局成员的行为进行调查,并进行了挖掘。2013年,在普里耶多市Tomašica发现了一个乱葬坑。里面有400多名战争罪受害者的遗骸,其中280人已确认身份。其中,Ermin Kadirić的遗骸于2013年10月11日被发现并挖掘出来。2014年1月17日,根据检察官办公室的命令进行了尸检,死者的身份于2014年6月11日得到确认。当天,受害者家属宣布,希望将遗体埋葬在普里耶多市的一个墓地。葬礼于2014年7月20日举行。
调查结果将在起诉中用作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证据,这些罪行涉及指挥责任。这些罪行的证据于2015年6月移交给起诉应对1991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境内所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的国际法庭,作为对审判拉特科·姆拉迪奇的补充证据,他被控于1992年在普里耶多市犯有种族灭绝罪。尽管由于缺乏直接目击者,查明肇事者非常困难,但调查将继续进行,而且没有诉讼时效。在合理怀疑谋杀Ermin Kadirić的一人或多人被起诉之前,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法院将无法提供更多信息。就寻找遗体而言,失踪人口研究所已经结案。关于对失踪人员家属的赔偿,部长会议开始起草一项关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酷刑受害者权利的新法律;该法计划于2016年年中提交议会。
委员会的评估:
(a)确定Ermin Kadirić遗骸的位置:A;
(b)起诉:C;
(c)对提交人提供心理康复和医疗护理:C;
(d)对提交人的有效赔偿,包括充分补偿:C;
(e)不再发生:无资料;
(f)公布《意见》:无资料。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6.喀麦隆
第1397/2005号来文,Engo
通过的《意见》:2009年7月22日
违反条款: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子)至(卯)项
补救:(a) 立即释放;(b) 提供适当的眼科治疗;(c)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d)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长期拘留申诉人而不加审判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CCPR/C/116/3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6年5月30日
据缔约国称,提交人在委员会通过意见之前的程序中没有提出任何赔偿要求或要求修改立法。因此,委员会在后续阶段不应接受这些请求。
缔约国说,提交人已按照2014年5月7日第014/Add-Crim/TCS号决定获释。
委员会的评估:
(a)立即释放:A;
(b)提供充分的眼科治疗:C;
(c)不再发生:无资料;
(d)公布《意见》:无资料。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7.加拿大
第1544/2007号来文,Hamida
通过的《意见》:2010年3月18日
违反条款:第七条,与第二条一并解读
补救:(a) 有效补救,包括全面重新考虑对提交人的驱逐令;(b)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c)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庇护申请被拒绝后被驱逐回突尼斯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CCPR/C/116/3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7年6月19日
缔约国告知委员会,提交人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理由提出的永久居留申请近期获得了成功。Hamida先生于2016年7月13日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委员会的评估:
(a)有效补救:A;
(b)不再发生:无资料;
(c)公布《意见》:无资料。
委员会的决定:结束后续对话,并注明委员会的建议已得到令人满意的执行。
8.加拿大
第2081/2011号来文,D.T.和A.A.
通过的《意见》:2016年7月15日
违反条款:就提交人及其儿子A.A.而言,第十七条本身并与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一并解读;就A.A.而言,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补救:(a) 按照对其子女的最大利益,包括健康和教育需要的评估,切实重新评估提交人的申诉,并给予适当赔偿;(b) 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c)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遣返至尼日利亚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7年7月28日
缔约国认为,它对事实的评估没有显示出任何明显的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尽管如此,委员会对基本事实作出了不同的评估,毫无理由地用自己对事实的调查结果取代国内决策机构的调查结果。委员会所依赖的资料和证据是在提交人被驱逐后提供的,这是不恰当的。缔约国回顾,它审议了遣返时关于儿童最大利益的所有资料。缔约国重申立场,提交人缺乏可信度给整个来文蒙上了阴影,提交人承担证明被遣返时可能遭受的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委员会在没有可信、独立的佐证的情况下接受了提交人的大量证据。
尽管如此,缔约国已例外同意允许D.T.在国外以人道主义和同情理由提交永久居留申请。这将包括由一个新的决策者重新考虑D.T.及其子女在尼日利亚面临的风险和困难,以及重新考虑她子女的最大利益。加拿大将免除与提交新申请有关的费用,并将优先处理。缔约国将向委员会通报申请的结果。目前,D.T.仍留在尼日利亚。
委员会的评估:
(a)有效补救:B;
(b)不再发生:无资料;
(c)公布《意见》:无资料。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9.加拿大
第2118/2011号来文,Saxena
通过的《意见》:2016年11月3日
违反条款:第十三条
补救(a) 修订和修正引渡立法,包括同意特殊豁免的程序;(b) 公布委员会《意见》。
事由:从加拿大引渡到泰国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7年5月29日
缔约国回顾,2012年6月,泰国一家法院判定提交人犯有多项罪行,这些罪行都属于他2003年最初的引渡令(2005年修订)的范围。他被判处10年监禁,目前在泰国监狱服刑。这一判决定于2019年10月30日到期。提交人随后在泰国就三起案件的指控受审,加拿大已对这三起案件给予特殊豁免。2016年12月20日,泰国一家法院判定这些罪名成立,判处他20年有期徒刑,在10年刑期结束后继续服刑。2017年4月27日,泰国当局通知加拿大当局,提交人没有对2016年的判决提出上诉。
加拿大不同意在提交人一案中部分特殊豁免构成加拿大对《公约》第十三条的违反。第十三条是仅在个人被驱逐出缔约国领土之前适用的权利。其根本目的显然是防止任意驱逐。因此,委员会认为,加拿大在提交人从加拿大合法引渡后侵犯了他的第十三条权利,这种观点与第十三条的案文不符,与这项权利的预防目的无关。加拿大同意部分特殊豁免时,并未对提交人承担第十三条或《公约》任何其他条款下的义务。委员会在《意见》第11.8段中“注意到,尽管一再明确保证不会违反特殊规则,但还是批准了豁免”。这一说法是基于对引渡法中特殊规则的错误理解。特殊规则是引渡伙伴之间的一项义务。它规定,被引渡者只能受到准许引渡的罪行的起诉。被引渡者的所在国可以合法地放弃特殊规则,这实际上是国家间的礼让规则,并被公认为习惯国际法问题。泰国要求加拿大放弃特殊豁免,加拿大同意放弃,这并不违反特殊规则。特殊规则的管理原则考虑到了这种情况。加拿大官员就提交人案件中的特殊规则所提供的保护所作的任何声明,都不排除泰国可以合法地要求并且加拿大可以合法地同意豁免特殊规则的可能性。此外,特殊规则本身并不要求就可能的豁免与受影响的个人进行磋商。加拿大没有以任何方式偏离通常适用于被引渡者的程序。
关于补救建议,加拿大认真考虑了委员会意见中提出的程序公平问题,并得出结论认为,加拿大不需要修改立法来实施委员会的建议。加拿大司法部负责审查和协调向加拿大提出的所有引渡请求的国际援助小组正在考虑相应地修改做法,包括在被引渡者被引渡到的国家要求豁免特殊规则的情况下,征求被引渡者的意见。在提交人的案例中,加拿大详细审议了泰国向加拿大提出的特殊豁免请求。加拿大对请求和佐证进行了彻底仔细的审查,发现18个案件中有3个案件需要豁免。对提交人的案件给予特殊豁免是合法和正当的,加拿大将不会重新审查提交人的案件。
关于公布《意见》,加拿大政府设立了一个网站,提供关于在国际层面适用于加拿大的个人来文程序的一般信息。它包括如何提出申诉以及相关流程如何运作的信息。该网站载有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维护的条约机构公开数据库的链接。委员会的《意见》现已登载于该网站。
尽管加拿大正在采取步骤,从总体上解决程序公平问题,这是本案意见的核心,但加拿大鼓励委员会重新考虑对第十三条范围所做的解释。
委员会的评估:
(a)立法修正:C;
(b)公布《意见》:A。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10.丹麦
第2343/2014号来文,H.E.A.K.
通过的《意见》:2015年7月23日
违反条款:第七条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补救,着手审查将其强行遣返埃及的决定;(b) 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c) 公布《意见》。
事由:遣返至埃及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 CCPR /C/118/3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7年2月3日
缔约国回顾,2015年9月22日,难民上诉委员会决定重新审理提交人的庇护案件,并根据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重新评估他的庇护申请。因此,2015年11月19日,难民上诉委员会举行了口头听证,允许提交人在律师代理下发言。在审议之后,该委员会决定暂缓审理此案,等待与外交部协商Ultras Ahlawy及其成员的问题。 2016年2月19日,外交部作出答复,难民上诉委员会在此基础上于2016年5月26日发布了一项新决定。决定依据的是埃及上诉法院的一项裁决,上诉法院于2005年5月16日裁定,Ultras Ahlawy与恐怖主义或穆斯林兄弟会之间没有联系。该部的答复还表明,Ultras Ahlawy并没有发展成为一个有政治目的的团体,也没有资料表明其成员仅仅因为与球迷俱乐部的联系而被起诉。因此,难民上诉委员会在其决定中确定,提交人在一个新的小组举行的一次新的听证会上没有说明他可能已经引起埃及当局的注意,以至于他如果返回埃及可能会受到迫害。
2016年6月28日和7月4日,提交人的律师要求难民上诉委员会进一步重新审理此案。2016年7月18日,提交人似乎没有出现在收容中心。他迄今下落不明。根据《外国人法》第33(8)条,如果申请人的居住地未知,难民上诉委员会不能考虑重新审理案件的请求。尽管如此,缔约国认为难民上诉委员会已经两次审议提交人的庇护申请,第二次是由一个新小组于2016年5月26日审议的。因此,缔约国认为它遵守了委员会的意见。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所有决定都公布在难民上诉委员会的网站上。至于不再发生的措施,丹麦移民局和难民上诉委员会将考虑委员会的意见。
委员会的评估:
(a)有效补救:A;
(b)不再发生:B;
(c)公布《意见》:A。
委员会的决定:结束后续对话,并注明意见的执行情况部分令人满意。
11.丹麦
第2462/2014号来文,M.K.H.
通过的《意见》:2016年7月12日
违反条款:第七条
补救:(a) 审查提交人的申诉,同时考虑到缔约国根据《公约》承担的义务和委员会的意见;(b)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遣返至孟加拉国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7年3月10日
缔约国指出,2016年10月25日,难民上诉委员会重新审理了提交人的庇护案件,一个新的小组举行了一次口头听证,以根据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重新审议申诉。听证会于2016年12月19日举行。委员会接受了提交人是同性恋的事实,因此他不能返回自己的村庄。然而,难民上诉委员会认定,没有理由认为他有可能在孟加拉国其他地区受到《外国人法》第7条所指的迫害。因此,难民上诉委员会认定,尽管孟加拉国的同性恋者处境艰难,但在村子之外并无他人知晓提交人是同性恋者,他可以在其他地方定居,例如在他被逐出其村庄后平安居住了四个半月的城镇。因此,难民上诉委员会维持移民局的决定,并命令提交人在移民局作出决定后七天内离开丹麦。缔约国认为,它完全遵守了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人权事务委员会在涉及难民上诉委员会的针对丹麦的案件中的意见载于民上诉委员会的年度报告,该报告分发给难民上诉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其中包括一章关于提交国际机构审理的案件。该年度报告可在难民上诉委员会的网站上查阅。难民上诉委员会和外交部还在各自的网站(www.fln.dk和www.um.dk)上公布了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鉴于丹麦普遍使用英语,政府认为没有理由将其全文翻译成丹麦语。缔约国认为,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已得到充分落实。
委员会的评估:
(a)审查提交人的申诉:A;
(b)公布《意见》:A。
委员会的决定:结束后续对话,并注明委员会的建议已得到令人满意的执行。
12.丹麦
第2464/2014号来文,A.A.S.
通过的《意见》:2016年7月4日
违反条款:第七条
补救:驱逐至索马里
事由:(a) 审查提交人的申诉,同时考虑到缔约国根据《公约》承担的义务和委员会的意见;(b)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7年2月7日
缔约国指出,2016年8月29日,难民上诉委员会重新审理了提交人的庇护申请,并于2016年12月8日在一个新的小组举行了口头听证。在审查了现有的事实和证据,并充分重新审议了他的申诉后,难民上诉委员会多数成员支持移民局的决定。缔约国认为,它完全遵守了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关于公布《意见》,缔约国指出,涉及难民上诉委员会的针对丹麦的案件将在难民上诉委员会的年度报告中报告。年度报告分发给难民上诉委员会所有成员,以供他们在工作中使用。其中包括一章关于提交国际机构审理的案件,可在难民上诉委员会网站上查阅。难民上诉委员会和丹麦外交部还在各自的网站(www.fln.dk和www.um.dk)上公布了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委员会的评估:
(a)有效补救:A;
(b)公布《意见》:A。
委员会的决定:结束后续对话,并注明委员会的建议已得到令人满意的执行。
13.爱尔兰
第2324/2013号来文,Mellet
通过的《意见》:2016年3月31日
违反条款:第七、第十七和第二十六条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适当的赔偿,并向她提供所需的所有心理治疗;(b) 修订关于自愿终止妊娠的法律,包括必要时修订《宪法》,防止今后发生类似的侵权行为,以确保遵守《公约》,确保爱尔兰终止妊娠的程序有效、及时和便利;(c)采取措施,确保保健提供者能够提供关于安全堕胎服务的充分信息,而不必担心会受到刑事制裁。
事由:在外国终止妊娠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提交人律师提交的材料:2017年7月31日
缔约国尚未通过任何有意义的法律改革来履行补救义务。爱尔兰议会于2016年7月13日成立了一个公民大会,该大会于2017年4月23日完成了对第八修正案的审议。公民大会以多数票(87%)建议,不应在《宪法》中完全保留第八修正案,而应代之以明确授权爱尔兰议会立法解决终止妊娠问题的条款。此外,64%的议员投票赞成应妇女的要求合法堕胎,至少在妊娠头三个月堕胎理由不受限制。绝大多数议员还投票赞成在一系列其他情况下堕胎合法化,包括危及妇女健康(78%)、性侵犯(89%)、胎儿有致命损伤(89%)、胎儿严重损伤(80%)和社会经济原因(72%)。如果公民大会的建议得到充分落实,宪法公投获得通过,随后为此通过立法,缔约国就会采取有意义的措施,确保Mellet女士遭受的侵犯人权行为不再发生。然而,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会举行全民公投、何时举行、有何条件,以及将进行哪些立法改革来落实全民公投。事实上,公民大会的结果引起了一些负面的政治反应,包括来自政府高级成员的反应。不过,新任总理表示,他认为应在2018年就《宪法》第40.3.3条举行宪法公投。然而,全民公投的举行须经议会批准。爱尔兰议会现已成立一个特别联合委员会,负责审议公民大会的结果,并就此事向爱尔兰议会提出建议。该委员会将在2017年9月20日举行第一次正式会议后的三个月内向议会报告。尽管如此,联合委员会没有义务遵循公民大会的建议,爱尔兰议会也没有义务接受联合委员会的建议。因此,缔约国还需要采取许多措施,才能落实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建议,修订关于自愿终止妊娠的法律,以确保在爱尔兰终止妊娠的程序有效、及时且便于使用。只有进行了法律改革,才有可能评估缔约国是否履行了这方面的义务。虽然爱尔兰《宪法》只能通过全民公投修订,但政府有责任确保公民投票的条款保证妇女不再遭受类似Mellet女士所遭受的侵犯人权行为,包括不受虐待的权利、隐私权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遭受侵犯。政府也有责任确保爱尔兰人民充分了解公投问题的后果。
关于全面提供安全堕胎服务信息的问题,缔约国报告说,它正在对1995年《信息管理法》进行审查,该法对爱尔兰医疗专业人员提供堕胎信息的范围作了规定。目前尚不清楚审查将如何进行、有何考量因素、何时结束以及可能建议哪些改革。政府计划审查该法,以评估其规定是否需要加强或澄清,这绝不等于承诺进行相关的法律 改革或确保任何未来的改革符合人权事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供安全堕胎服务信息的建议。因此,提交人的律师认为,缔约国就在补救义务的这一方面采取的行动也仍然不能令人满意。因此,来文方的律师坚持要求委员会根据后续程序继续密切审查缔约国执行《意见》的情况,直至采取符合委员会要求的有效法律改革措施。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14.哈萨克斯坦
第2304/2013号来文,Dzhakishev
通过的《意见》:2015年11月6日
违反条款: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丑)项、(卯)项
补救:(a) 撤销对提交人的定罪,将其释放,并在认为必要时进行新的审判;(b) 在释放前向提交人持续提供在监禁场所有效的医疗保健;(c) 向提交人提供适当的补偿,包括充分的赔偿;(d)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e)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非法拘留、拘留条件、不公正审判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6年5月3日和8月19日
缔约国报告称,针对提交人的刑事案件包含涉及国家机密的保密文件,因此无法进行公开审理。此外,自委员会通过《意见》以来,提交人没有要求重审。提交人已知悉要求赔偿的法律途径。缔约国不同意委员会关于提交人在《公约》第十四条下的权利受到侵犯的结论,因为提交人在刑事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中都得到了法律援助,并获得了由陪审团审理案件的可能性,尽管他没有选择这样做。提交人一到惩教所就接受了医生的检查,并定期接受门诊和住院治疗。他目前的健康状况令人满意,得到了必要的治疗。2016年4月23日,提交人在 Kapshagay 镇医院接受了体检(为此提交了医疗证明),并收到了医疗建议。2016年7月25日,提交人被送往阿拉木图市中央临床医院接受进一步体检。目前不可能释放提交人,因为他正在按照已生效的判决服刑。只有在提交人本人或总检察长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重新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迄今为止,无人提出此类请求。
提交人律师提交的材料:2016年6月21日
提交人的律师报告说,缔约国方面没有采取任何落实《意见》的措施,并请委员会密切监督这一情况。
委员会的评估:
(a)撤销对提交人的定罪,将其释放,并在认为必要时进行新的审判:C;
(b)在释放前向提交人持续提供在监禁场所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B;
(c)向提交人提供适当的补偿,包括充分的赔偿:C;
(d)不再发生:无资料;
(e)公布委员会的《意见》:无资料。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15.哈萨克斯坦
第2131/2012号来文,Leven
通过的《意见》:2014年10月21日
违反条款:第十八条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补救,包括对的定罪和吊销居留证进行重审;(b) 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c)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对参加宗教仪式的外国人定罪、处以罚款并将其驱逐出缔约国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 CCPR /C/118/3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5年12月28日
缔约国称已采取若干组织和实际措施,防止今后发生类似的侵权行为。2015年11月5日,阿斯塔纳检察官办公室对耶和华见证人的一名成员因非法传教活动被定罪的行政决定启动了撤销原判复审程序。最终,阿斯塔纳市法院撤销了定罪,并终止了对该人的诉讼。此外,2015年12月,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长办公室与在委员会申诉中代表48名耶和华见证人的律师Shane Brady举行了一次会议。总检察长办公室向公共当局发布了指导方针,敦促他们严格维护《公约》规定的宗教自由权。
委员会的评估:
(a)复审对提交人的定罪和吊销居留证的决定:C;
(b)不再发生:B;
(c)公布《意见》:无资料。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16.哈萨克斯坦
第2137/2012号来文,Toregozhina
通过的《意见》:2014年10月21日
违反条款:第九、第十九和第二十一条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的补救,包括复审定罪,并给予适当的赔偿,包括补偿所涉法律费用;(b)审查缔约国的立法,特别是《和平集会、会议、游行、纠察和示威的组织和行为秩序法》,防止今后发生类似的侵权行为,以确保在缔约国充分享有《公约》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权利;(c)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因行政违法遭逮捕和定罪,因举办艺术画廊被处以罚款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CCPR /C/118/3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6年9月21日
缔约国称,2016年9月2日,提交人请求总检察长办公室向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该办公室已要求审查案件材料;审查结果将通报委员会。
委员会的评估:
(a)审查对提交人的定罪,并向她提供充分的赔偿:C;
(b)不再发生,包括审查缔约国的立法:C;
(c)公布《意见》:无资料。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17.哈萨克斯坦
第2129/2012号来文,Esergepov
通过的《意见》:2016年3月29日
违反条款:第九条第五款、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丑)项、(卯)项以及第十九条第二款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补救,包括适当赔偿;(b) 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c)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提交人公布表机密文件而受审并被定罪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6年5月20日和9月26日
缔约国报告说,为了落实委员会的建议,包括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在内的国内机关都已知悉委员会的《意见》。《意见》还公布在检察机关的网站上。2016年6月9日,鉴于新发现的事实,提交人请求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重启他的刑事诉讼。他还要求以缺乏犯罪事实为由终止诉讼,并制裁对侵犯权利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2016年6月20日,最高法院以缺乏对改事项的管辖权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请。提交人被告知可通过适当的法律途径对该案进行重审。2016年6月13日,提交人对包括哈萨克斯坦总统在内的若干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正式道歉和赔偿。2016年6月16日,阿拉木图市梅德乌区法院驳回了这一诉讼,理由是诉讼的对象是享有豁免权的总统。2016年8月25日,阿拉木图市法院在上诉中维持原判。2016年8月31日,提交人根据委员会《意见》中的建议,向最高法院提出了另一项民事诉讼,要求获得赔偿。该诉讼目前正在审理中。
提交人提交的材料:2016年6月20日和9月25日,2017年1月28日和2月9日
提交人谴责缔约国无意遵守委员会的《意见》,并报告说他正考虑绝食抗议。国内法院非法拒绝受理他的民事索赔,使他无法获得权利受到侵犯的损害赔偿。迄今为止,对他在刑满后被非法关押在惩教所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无一人受到惩处。提交人确认,他已对若干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提出民事诉讼,以期就侵犯权利一事获得官方道歉和赔偿。2016年6月16日,阿拉木图市梅德乌区法院以豁免权为由驳回了他对哈萨克斯坦总统提出的诉讼,但这样做忽视了他的诉讼对象也包括某些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事实。2016年10月25日,上诉维持了该裁定。他向最高法院院长提出的诉讼没有取得任何积极结果。司法当局没有指出在他的案件中获得赔偿的正确途径。
委员会的评估:
(a)适当补偿:E;
(b)不再发生:无资料;
(c)公布《意见》:A。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18.吉尔吉斯斯坦
第2231/2012号来文,Askarov
通过的《意见》:2016年3月31日
违反条款:第七条单独解读并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四条第三款(丑)项和(辰)项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补救,包括采取适当步骤立即将其释放;(b) 撤销对提交人的定罪,必要时根据公正审讯、无罪推定和其他程序保障原则重新进行审判;(c) 向提交人提供适当赔偿;(d) 采取步骤防止今后发生类似的侵权行为;(e)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酷刑;不公正审判;拘留条件;歧视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None
提交人提交的材料:2017年1月24日
提交人说,缔约国没有执行委员会的《意见》,他在等待重审案件期间在拘留中遭受酷刑,没有为他提供准备上诉的适当便利,他计划开始绝食。
委员会的评估:
(a)释放提交人:无资料;
(b)撤销对提交人的定罪,必要时重新审判:B;
(c)向提交人提供充分的赔偿:C;
(d)不再发生:C;
(e)公布《意见》:无资料。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19.吉尔吉斯斯坦
第1756/2008号来文,Zhumabaeva
通过的《意见》:2011年7月19日
违反条款: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第二条第三款与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一并解读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补救,包括对她儿子的死因进行公正、有效和彻底的调查,并起诉责任人;(b) 向提交人提供充分补偿,包括适当赔偿;(c) 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侵权行为;(d)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警方羁押期间死亡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CCPR/C/116/3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7年2月7日
缔约国报告称,根据吉尔吉斯斯坦最高法院2017年1月11日的裁决,提交人因委员会在《意见》中认定的权利受到侵犯而遭受的非经济损失获得了20万索姆(约合2,511欧元)的赔偿。因此,缔约国请委员会结束后续对话。缔约国要求与《意见》后续行动特别报告员会晤讨论本案。
提交人律师提交的材料:2017年7月25日
提交人的律师强调,政府在严重拖延之后于2017年3月将精神损害赔偿转入国家存款账户。然而,截至2017年7月25日,由于行政困难,受害人家属仍未收到赔偿金。政府没有提供委员会要求的任何额外补救措施。因此,律师请求委员会在家属实际收到款项之前不要结束后续对话,并为提交人提供三个月的时间,希望缔约国确保支付赔偿金。一旦收到赔偿金,家属将重新评估对其他补救办法的立场。
委员会的评估:
(a)调查和起诉:C;
(b)充分补偿,包括适当赔偿:B;
(c)不再发生:B;
(d)公布《意见》:无资料。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在第一二二届会议期间与缔约国代表会晤。
20.俄罗斯联邦
第2099/2011号来文,Polskikh
通过的《意见》:2016年3月11日
违反条款:第七条,单独解读并与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十四条第三款(午)项一并解读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补救,包括对提交人关于审前拘留期间遭受酷刑的指控进行彻底有效调查,向提交人提供调查结果的详细信息,起诉、审判并在定罪后惩治侵权行为的责任人;(b) 对提交人进行重审,并提供《公约》规定的所有保障;(c) 对提交人遭受的侵权行为给予适当赔偿;(d) 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e)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提交人因涉嫌谋杀而被捕,并被刑讯逼供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提交人提交的材料:2016年12月13日
提交人称,缔约国没有采取执行措施。他向俄罗斯最高法院申请重开其刑事案件的刑事诉讼。2016年10月17日,最高法院驳回了请求,认为委员会关于违反《公约》第十四条的结论不构成重审的理由。随后,他请求总检察长办公室根据委员会的意见启动重审程序。2016年11月11日,请求被驳回,理由是关于他受到虐待和逼供的指控已得到国内当局的妥善审查,已被认定证据不足;因此,没有必要就委员会的《意见》采取任何执行措施。
委员会的评估:
(a)调查和起诉:D;
(b)重审:D;
(c)赔偿:D;
(d)不再发生:D;
(e)公布《意见》:D。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21.俄罗斯联邦
第1304/2004号来文,Khoroshenko
通过的《意见》:2011年3月29日
违反条款:第六条,与第十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一至第四款、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子)项、(丑)项、(卯)项和(辰)项一并解读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补救,包括对酷刑和虐待指控进行全面彻底调查,并对提交人所遭受待遇的责任人提起刑事诉讼;(b) 按照《公约》规定的所有保障措施进行重审;(c) 向提交人提供适当补偿,包括赔偿;(d) 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e) 公布委员会《意见》。
事由:基于不公正审判的刑事定罪和死刑;酷刑;任意拘留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 CCPR /C/115/3
提交人律师提交的材料:2016年6月12日
提交人提出,缔约国未能充分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建议。
委员会的评估:
(a)调查和起诉:D;
(b)重审:D;
(c)补偿:D;
(d)不再发生:D;
(e)公布《意见》:D。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向缔约国发出催复函。
22.斯洛伐克
第2062/2011号来文,M.K.等人
通过的《意见》:2016年3月23日
违反条款:第二十六条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的补救措施,包括向他们提供适当的赔偿;(b) 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的侵权行为;(c) 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事由:在胁迫下解雇公务员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缔约国提交的材料:2016年12月6日
缔约国指出,由于提交人没有用尽国内补救办法,因而无法向他们提供赔偿。宪法法院审查了特伦钦地区军事检察官办公室和高级军事检察官的决定,提交人对这些决定提出异议,宪法法院的结论是,这些决定不具任意性,而是证据妥当、理由充分。提交人出于自由意愿辞去公职,并能够利用国家法律提供的补救措施,包括提起诉讼,要求审查解除职务的合法性。提交人还有一次机会来确定该合法行为是否无效;他们可以根据当时有效的第99/1963号《民事诉讼法》请求辞职,但他们选择不利用这一补救办法。提交人提出刑事诉讼并向宪法法院提出诉讼的事实并不等于用尽国内补救办法,因为这些行动的目的是确定斯洛伐克新闻处的刑事责任,而不是评估解除职务的合法性。此外,委员会《意见》的准司法性质不能改变依据国内法已经决定的事项。
《意见》及其斯洛伐克语译文公布在外交和欧洲事务部的网站上。《意见》还分发给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包括司法部、普通法院和斯洛伐克国家人权中心(国家反歧视专门机构)。关于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的措施,缔约国提请委员会注意关于若干领域的平等待遇和防止歧视的第365/2004号法,该法禁止在就业关系中基于政治见解实施歧视,包括骚扰。
委员会的评估:
(a)有效补救,包括适当赔偿:E;
(b)不再发生:C;
(c)公布《意见》:A。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
23.斯里兰卡
第2087/2011号来文,Guneththige和Guneththige
通过的《意见》:2015年3月30日
违反条款:就受害者而言,第六条第一款,单独解读并与第二条第三款、第七条和第九条第一、第二和第四款一并解读;就提交人而言,第二条第三款,与第七条一并解读
补救:(a) 向提交人提供有效的补救措施,包括对事实进行迅速、彻底和独立的调查;(b) 确保将肇事者绳之以法;(c) 确保赔偿,包括支付适当的补偿并向家属公开道歉;(d) 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侵权行为;(e) 公布委员会《意见》。
事由:据称拘留期间酷刑致死
以往的后续行动资料:无
提交人律师提交的材料:2017年2月6日
提交人的律师强调,《意见》通过一年多以来,缔约国没有向提交人提供相关资料,也没有采取步骤落实《意见》。提交人及其律师没有收到缔约国的任何信函,也没有就缔约国计划对本案采取的步骤与缔约国联系。在委员会通过《意见》一年多之后,在Hemachandra先生在缔约国羁押期间死亡的事件发生13年多之后,缔约国仍未开展有效调查,侵犯提交人权利的行为仍在继续。必须进行彻底的和独立的新调查,以弥补以前调查的缺失。
关于赔偿问题,政府应通过提交人的律师与之取得联系,并从他们那里获得关于他们所遭受的经济和非经济损失的估计。计算收入损失时应考虑到Hemachandra 先生时年34岁,身体健康,识字,无犯罪记录,是一名日薪工人。赔偿还必须考虑到他刚刚获得的彩票奖金,以及这些奖金会给他带来的额外机会。赔偿还必须包括为伸张正义和进行调查而支付的费用。赔偿还必须承认受害者家庭所承受的痛苦、磨难和持续的焦虑和心理压力。缔约国还应公开道歉,明确承认在本案中多处违反《公约》。
提交人的律师补充说,2016年,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特别报告员及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特别报告员对斯里兰卡进行了联合访问。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指出,“新旧酷刑案件仍然完全不受惩罚”。2016年11月,禁止酷刑委员会还对正在发生的侵权行为表示严重关切,包括“警察拘留期间的酷刑”指控和“对酷刑和虐待指控的调查不足”。
缔约国没有提供关于翻译、公布和传播《意见》的资料。提交人的律师请委员会将缔约国不执行《意见》的情况评为D级。
委员会的评估:
(a)对事实进行迅速、彻底和独立的调查:D;
(b)确保将肇事者绳之以法:D;
(c)确保赔偿,包括支付适当补偿并向家属公开道歉:D;
(d)不再发生:D;
(e)公布《意见》:D。
委员会的决定:后续对话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