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十六和第十七条提交的报告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摩洛哥
1.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在2000年11月22日和23日举行的第70次、71次和72次会议上审议了摩洛哥提交的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第二次定期报告(E/1990/6/Add.20),并在2000年11月30日举行的第82次会议上通过了以下结论性意见。
A.导言
2. 委员会欢迎摩洛哥提交第二次定期报告,该报告总的来说是按照委员会制定的经修订的报告准则编写的,委员会欢迎对问题清单提交的书面答复。
3. 委员会赞赏与该代表团——其中包括这一领域的专家——进行了坦率的建设性对话,及其乐于回答更多的问题并提供所掌握的其他资料。然而,委员会对该代表团未能就清单中的某些具体问题提供充分的答复,尤其是统计数据资料,以及未能有针对性地回答对话中的问题表示遗憾。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表示将尽快答复在对话中未充分回答的问题。
B.积极方面
4. 委员会欢迎国王穆罕默德六世及其新政府为在摩洛哥进一步发展人权文化而采取的行动,并满意地注意到成立了人权事务部。此外,委员会欢迎缔约国履行国际人权文书的一般性义务,尤其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义务。
5. 委员会满意地注意到已设立了一个国家人权机构,而且缔约国打算成立一个监察专员署。
6. 委员会赞赏缔约国在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后于1997年颁布了一项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战略,并且通过了一项将妇女融入发展的行动计划。
7. 委员会满意地注意到缔约国正在大力开展宣传运动,在司法部门中传播国际人权文书方面的信息。
8. 委员会感兴趣地注意到缔约国正在作出努力以缓解其债务负担,例如正与某些捐助国进行双边债务转换安排。
C.阻碍《公约》执行的因素和困难
9. 委员会注意到摩洛哥社会中存在不利于妇女和儿童的根深蒂固的传统习俗和态度阻碍了缔约国保护和促进妇女和儿童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能力。
10. 委员会还注意到缔约国在履行偿债义务方面遇到的困难,偿还债付息在该国国民生产总值占相当大的百分比,从而阻碍了该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的能力。
D.主要关注问题
11. 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缔约国未提供它针对委员会就摩洛哥1994年首次报告(见E/C.12/1994/5)中所提出的建议而采取的措施方面的任何资料,也未提供有关这些措施结果的资料。1994年结论性意见中提到的大部分问题依然是本结论性意见中的令人关切的主要事项。
12. 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缔约国尚未通过使《公约》许多条款生效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
13. 关于西撒哈拉的局势,委员会遗憾的是尚未就自决权问题找出最后确定的解决办法。
14. 令委员会关切的是,缔约国尚未按照1993年《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第71段制定一项全面的人权行动计划。
15. 委员会遗憾的是,缔约国在与国际金融机构谈判时并未考虑到《公约》义务。
16. 尽管缔约国采取了提高妇女在摩洛哥社会中的地位的措施,但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在国家法律,尤其是在家庭和个人地位法以及继承法方面,仍然顽固存在歧视妇女的现象。
17. 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通过新劳动法的工作一拖再拖,该劳动法的目的在于统一现行劳工法,委员会在1994年的结论性意见中已提到过这一点。此外,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劳动法草案中的某些问题,例如劳工的最低年龄和童工的条件不符合尚待缔约国批准的劳工组织有关公约(分别为第138号和182号公约)。
18. 委员会对摩洛哥的最低工资无法使工人维持对其本身和家庭的适足生活水准表示关注。此外,对于工业工人和农业工人最低工资之间的巨大差距未能提供充分的理由说明。
19. 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缔约国未就下列方面提供充分的资料(a)工伤事故数字,其中包括发生在工作地点造成严重伤亡的事故和(b)防止这类事故的现行法和行政措施。
20. 使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缔约国并未规定适度严厉和强制性处罚以防雇主,尤其是手工业和轻工业中的雇主雇用低于合法最低工作年龄的儿童。
21. 委员会还感到关切的是,现行法中没有对保护受雇的家庭帮工作出规定,尤其是被雇主虐待和剥削的年轻少女。
22. 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公约》第八条中规定的罢工权利继续受到限制,尤其是受到缔约国《刑法》第288条的限制。
23. 委员会关切地注意到,非婚生儿童受到根深蒂固的歧视,他们往往被父母遗弃,并且缺乏有关其人身地位的法律的保护和家庭法。
24. 委员会对于大批儿童流浪街头,其中5岁以下的儿童占22%,表示关切。
25. 委员会对摩洛哥,尤其是农村地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所占百分比很高表示关切。
26. 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农村和城市地区生活水准的差距很大,农村地区很难获得清洁的饮水、卫生设施和供电。
27. 委员会还感到关切的是摩洛哥缺少一般人付得起的社会住房。此外,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尚未提供充分的有关无家可归者的资料,并考虑到委员会关于强迫迁离的第7号一般性意见,提供关于强迫迁离案例的充分资料,包括统计数据。
28. 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尚未采用一项有关健全的全国战略和行动计划,缔约国医疗保健的覆盖率只占人口的20%。此外,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的基本保健甚至更有限。
29. 委员会对摩洛哥产妇和婴儿的高死亡率表示关切。
30. 令委员会关切的是,缔约国并未通过立法手段和行政措施对生产食品的厂家实行充分的监管,这些厂家不符合国际标准,因而造成摩洛哥人口死亡并危害他们的健康。
31. 委员会对缔约国,尤其是该国农村地区妇女的文盲率很高表示关切。
32. 委员会对小学的入学人数很低——目前接受正规教育的男女儿童不到50%——表示极为关注。此外,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主要是在农村地区,受教育的女孩人数相当有限——在农村地区成年女子文盲率为65%,而成年男子文盲率为40%。
33. 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未提供关于摩洛哥少数民族,例如阿马济格人,享有参加文化生活权利的充分资料。
E.提议和建议
34.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通过使《公约》所有条款发生效力的立法措施和其他措施。
35. 委员会鼓励缔约国与联合国合作寻找一种解决办法,排除妨碍就西撒哈拉自决权问题举行公民投票的障碍。
36. 敦促缔约国按照1993年《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第71段作出的建议,制定和执行一项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全面国家行动计划,并在下一次定期报告中包括有关这一问题的内容。
37. 委员会鼓励缔约国保证即将设立的国家监察专员署的职能符合1991年的巴黎原则。委员会期待在下一次定期报告中收到有关这方面努力的资料。
38. 委员会强烈建议摩洛哥在与国际金融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进行的谈判中考虑到《公约》的义务,以确保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尤其是社会中最脆弱群体这方面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
39. 委员会重申它在1994年结论性建议(E/C.12/1994/5)第19段中的建议,缔约国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为受结构调整方案影响的社会中脆弱群体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
40. 委员会强烈建议缔约国尽快通过并全面执行将妇女融入发展的行动计划。委员会尤其敦促缔约国修改使歧视妇女体制化的现行法,例如关于家庭、继承和个人身份法的有关规定,以便加强妇女的法律地位。
41.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通过劳动法草案,确保其中的规定与《公约》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以及摩洛哥所加入的有关劳工组织公约相符合。在这方面,大力鼓励缔约国批准劳工组织第87号公约(工会)、第138号公约(最低年龄)、第196号公约(土著和部落人口)和第12号公约(最恶劣的童工形式)。
42.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采取措施,消除目前在不同种类工人,尤其是工业工人与农业工人之间在最低工资方面的巨大差距。此外,委员会强烈建议遵照《公约》第七条,将最低工资定为能够确保工人及其家庭享有适足的生活标准这一水平。
43. 委员会请缔约国在下一次定期报告中提供下列方面的详细资料:(a)工伤事故情况和(b) 缔约国为防止发生此类事故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44.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采取补救措施,其中包括实施适当的严厉惩罚,以便确保雇主,尤其是手工业和轻工业中的雇主,不雇用未满法律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龄的童工。此外,委员会敦促缔约国根据劳工组织的标准(第138号公约)将最低工作年龄由12岁提高到15岁。
45. 委员会还敦促缔约国立即通过法律,以便保护作为家庭帮工雇用的未成年人,尤其是保护女孩不受雇主的剥削。
46.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采取措施,取消对罢工权利,尤其是缔约国《刑法》第288条在这方面的过分限制(该条规定某些形式的罢工可判罪)。
47. 委员会重申它在1994年结论性建议(E/C.12/1994/5号文件)第23段中的建议,缔约国应采取立法措施和其他措施消除歧视和确保非婚生儿童受到保护和不受歧视。
48. 委员会还强烈建议缔约国解决街头儿童和遭父母遗弃的非婚生儿童问题。
49.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加强努力解决贫困问题,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贫困问题。
50. 委员会重申它在1994年(E/C.12/1994/5号文件第18段)中提出的建议,强烈鼓励缔约国采取措施,减少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存在的巨大差距,尤其是改善农村地区使用水、电和卫生设施的状况。
51.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加强努力,改进摩洛哥的住房状况,尤其是提供可付得起租金的社会住房。委员会还请缔约国在下一次定期报告中提供摩洛哥无家可归者和强迫迁离事件、缔约国为解决这一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这些措施效果方面的详细资料,包括统计数据。
52. 委员会还建议缔约国通过一项关于保健方面的全国战略和行动计划,加强缔约国医疗保健的覆盖范围,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
53.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解决摩洛哥母亲和婴儿高死亡率的问题。
54. 委员会还敦促缔约国采取恰当的立法措施和行政措施,确保对食品生产厂家进行有效的管制,使生产的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因而不会危害人的健康。
55. 委员会强烈敦促缔约国确保使所有人,尤其是妇女和女孩,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享受免费和义务小学教育,并考虑到委员会关于受教育权,其中包括小学教育的第11号和第13号一般性意见。此外,委员会请缔约国在下一次定期报告中提供有关政府对私人高等教育和游牧人口教育计划的补贴,缔约国在这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及这些措施的效果等方面的资料。
56.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采取补救行动,解决长期以来文盲率高,尤其是农村地区妇女文盲率高的问题。
57. 委员会要求提供阿马济格人享受《公约》所载权利,包括参加摩洛哥社会的文化生活以及使用本民族语言方面的详细资料,包括统计数据。
58. 委员会强烈建议缔约国为履行其依照《公约》的国际法律义务,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过程中寻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和联合国有关的专门机构和方案所提供的技术援助。
59. 委员会决定摩洛哥应于2004年6月30日之前提交其第三次定期报告,报告应载有缔约国针对本结论性意见中所载的提议和建议采取的步骤方面的资料。
60. 委员会请缔约国尽可能广泛地向其社会各阶层人士传播本结论性意见。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