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
第四十七届会议
2021年6月21日至7月13日
议程项目4
需要理事会注意的人权状况
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加拿大*、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黑山*、荷兰、新西兰*、北马其顿*、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决议草案
47/…白俄罗斯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和其他适用的人权文书的规定,
回顾人权委员会、大会和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关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的所有决议,包括理事会2020年7月17日第44/19号、2020年9月18日第45/1号和2021年3月24日第46/20号决议,又回顾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秘书长办公室和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就白俄罗斯人权状况恶化发表的声明,
感到遗憾的是,对于理事会上述决议提出的要求,包括关于进入该国的要求,以及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和其他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向该国提出的建议,白俄罗斯当局未作出适当回应和提供合作,
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
1.欢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2.深表关切的是,白俄罗斯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空前升级,特别是越来越多地对和平集会、结社和表达自由施加过分和歧视性的限制,造成对民间社会和独立媒体的系统骚扰、恐吓和镇压,政府大规模地任意拘留和逮捕记者及其他媒体工作者、人权维护者、医务工作者、律师、文化工作者、教师、学生、少数民族人士、表达不同意见的个人、工会和罢工委员会成员以及民间社会其他成员,且报道的强迫失踪和强迫驱逐案件众多;
3.继续表示严重关切的是,有报道称,白俄罗斯对拘留和逮捕的个人,包括儿童实施系统和广泛的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性暴力和性别暴力,拘留中心和监狱的卫生条件恶劣,不让被拘留者接触其自由选择的法律代表或极尽拖延;
4.强烈谴责2021年5月23日一架民航飞机被迫改道降落明斯克危及航空安全,以及白俄罗斯当局任意拘留和逮捕独立记者Raman Pratasevich及其同机女友并逼供,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他们,撤销对他们的指控,并表示支持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对该迫降事件展开独立调查;
5.深为关切地注意到法律框架的限制性越来越强,可能违反国际人权法,进一步限制意见和表达自由及和平集会自由,并特别针对独立媒体、记者和博客作者,特别是2021年5月通过的《群众集会法》、《大众媒体法》和《打击极端主义法》的修正案,以及规定执法人员使用火器对和平抗议者造成的损害可以免责的法律,敦促白俄罗斯当局确保为真正独立的大众媒体的运作创造有利环境,包括允许不受阻碍地访问开放、可互操作、可靠和安全的互联网;
6.强烈敦促白俄罗斯当局充分遵守、保护和履行其所有国际人权义务,包括国际人权两公约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规定的义务;
7.为此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在白俄罗斯被任意或非法拘留的人,包括政治犯、记者及其他媒体工作者、人权维护者、医务工作者、律师、文化工作者、教师、学生、少数民族人士、工会和罢工委员会成员以及民间社会其他成员,又要求白俄罗斯当局立即停止对所有行使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个人提起刑事或行政起诉、实施骚扰、恐吓和镇压;
8.还要求迅速、有效、彻底、透明和公正地进行调查,以确保对所有涉嫌侵犯和践踏人权的案件,特别是涉及死亡、任意拘留、酷刑和虐待的案件,包括性暴力和性别暴力行为,追究责任,并确保为受害者提供救济、补救、康复和赔偿;
9.强烈敦促白俄罗斯当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司法机构的完全独立和公正以及法律界的独立,保障所有人,包括被指控犯有行政或刑事罪行的人,均享有公正审判的权利,以及由上级法院对判决和定罪进行有效复审的权利,并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便利准备辩护和与自己选择的律师沟通,以及保证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提供其他程序性保障;
10.欢迎人权理事会第46/20号决议要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审查2020年8月9日总统选举前后在白俄罗斯发生的所有据称侵犯人权行为,又欢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愿意就此协助高级专员;
11.再次促请白俄罗斯当局全面审查相关立法、政策、战略和做法,以确保各项规定清晰明了,符合白俄罗斯的国际人权义务和承诺,且不被用来阻碍或不当地限制任何人权的行使,并为司法和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和适当培训投入力量;
12.大力鼓励白俄罗斯遵循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通过法律实现民主欧洲委员会(威尼斯委员会)及特别报告员的建议,全面改革选举法律框架,并处理选举法律框架和实践方面长期存在的系统性缺陷;
13.感到痛惜的是,歧视影响处境脆弱的个人,包括妇女、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跨性别者和间性者、残疾人以及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
14.敦促白俄罗斯当局通过一项全面的不歧视政策和法律,在法律上和实践中保障所有人的平等权利,包括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获得优质教育的权利,强调必须考虑到儿童的最大利益,又敦促白俄罗斯当局落实儿童权利委员会和禁止酷刑委员会关于少年司法的所有建议,同时注意到白俄罗斯已经实施了一些防止歧视的措施;
15.注意到2016-2019年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促进政府间合作和与民间社会对话的有益框架,推动国家略微增加了与民间社会的沟通,再次呼吁白俄罗斯政府借鉴执行第一个计划所吸取的经验教训并考虑到该国在第三次普遍定期审议中接受的建议以及条约机构、人权机制和民间社会提出的建议,与民间社会密切合作,毫不拖延地制定和执行新的人权计划,敦促白俄罗斯当局与民间社会代表进行真诚、有建设性、有包容性和透明的全国对话;
16.再次大力鼓励白俄罗斯当局按照《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建立国家人权机构,并继续积极开展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工作;
17.注意到特别报告员继续关注白俄罗斯的死刑问题,尤其表示深为关切的是,使用死刑时没有正当程序保障,而且使用死刑方面的相关资料有限,考虑到透明是公平、有效的刑事审判的一项要求,请特别报告员继续监督事态发展并提出建议,鼓励白俄罗斯再次发起关于死刑问题备忘录的全国对话,研究废除死刑的问题;
18.决定将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任期延长一年,请特别报告员继续监督事态发展,提出建议,并向人权理事会第五十届会议和大会第七十七届会议提交一份白俄罗斯人权状况报告;
19.敦促白俄罗斯当局与特别报告员充分合作,包括允许特别报告员以官方身份访问白俄罗斯,自由会晤包括民间社会在内的有关利益攸关方,以协助白俄罗斯当局履行其国际人权义务,并考虑落实特别报告员的建议,又敦促白俄罗斯当局与各专题特别程序充分合作;
20.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为特别报告员提供充分履行其职责提供所需的协助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