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33/5*

大 会

Distr.: General

8July2016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三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6

普遍定期审议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报告 * *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目录

页次

导言3

一.审议情况纪要3

A.受审议国的陈述3

B.互动对话与受审议国的回应5

二.结论和/或建议10

附件

代表团成员18

导言

1.根据人权理事会第5/1号决议设立的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于2016年5月2日至13日召开了第二十五届会议。2016年5月2日举行的第2次会议对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进行了审议。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代表团由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常驻联合国代表Inga Rhonda King任团长。工作组在2016年5月6日第8次会议上通过了这份关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报告。

2.人权理事会于2016年1月12日选出拉脱维亚、墨西哥和蒙古组成报告员小组(三国小组),以协助开展对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审议工作。

3.根据人权理事会第5/1号决议附件第15段和理事会第16/21号决议附件第5段印发了下列文件,用于对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审议工作:

根据第15(a)段提交的国家报告/准备的书面陈述(A/HRC/WG.6/25/VCT/1);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根据第15(b)段汇编的资料(A/HRC/WG.6/25/VCT/2);

人权高专办根据第15(c)段编写的材料概述(A/HRC/WG.6/25/VCT/3)。

4.列支敦士登、墨西哥、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预先准备的问题清单已由三国小组转交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这些问题可在普遍定期审议的外部网上查阅。哥斯达黎加、牙买加、黑山和乌拉圭在对话期间提出的其他问题在下文第一部分B节作简要介绍。

一.审议情况纪要

A.受审议国的陈述

5.代表团指出,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期待在审议过程中与国际社会接触。它希望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在履行人权义务时面临的实际挑战能更加为人所知。

6.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是多元完全包容性议会民主制国家。政府高级别职位60%以上由妇女担任。新闻自由且活跃,有三份独立周刊出版。

7.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在咨商社区和重点群体的基础上编写了提交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的报告。

8.自上次审议以来,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逐步争取通过在体制和立法方面强化国家法律框架推进人权。

9.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独立后在英国宪法的基础上通过了当前《宪法》。《宪法》保障生命权、个人自由权、良知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和行动自由。还提供以下保障:免受奴役、免受酷刑、免受不人道待遇、不被剥夺财产、免遭任意搜查和闯入、不以性别、种族、出生地、政治见解、肤色或信仰为由遭受歧视,以及受法律保护,包括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和无罪假定的权利。

10. 政府曾于2009年在地方上和侨民人群中与利益攸关方共同试图以全民公投方式改革《宪法》但未成功。提议的各项改革包括设立人权委员会和监察员办公室以及治理和人权方面的多项创新。除宪法改革背景下的审议工作之外,对于设立国家人权机构一事未进行任何全国磋商。

11. 自上次审议以来,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已批准多项重要国际人权条约。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一届会议期间,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代表团概述了本国设立国家报告和后续机制的意向。代表团高兴地通报,内阁正在审议这一提议,应该不久即可通过。该机制将审议并加快尚未履行之条约义务的遵约工作。代表团还重申了其他加勒比共体国家向理事会表达的在这方面需要更多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支助的意向。

12.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指出,该国作为主权国家,必须以现有资源保护最弱势、最需要帮助的人群。如国家报告所述,已有多项前瞻的法律和政策措施出台。同样,加勒比共体、东加勒比国家组织等次区域群体内部也增加了尝试统一各项法律以改善区域一体化与合作的责任。但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仍优先颁布了三项新法律:2015年《防止家庭暴力法》、2010年《儿童保育和领养法》和2011年《儿童地位法》,目的是强化国内法的人权框架。

13. 东加勒比国家组织各国政府已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并遵守《北京行动纲要》,以此再度承诺力争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2015年5月通过的《防止家庭暴力法》体现了这一点。

14. 2016年4月19日,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协作出台了“国家儿童保护政策框架”。政府还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儿童保护与康复的部门。同时正在努力完成现有法律的微调与统一。新近还批准了设立国家儿童权利委员会,负责在全国监管本国的国家儿童保护机制。如国家报告所述,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已落实一系列监督少年犯福利的措施。儿童司法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不久将提交议会审议,争取利用恢复做法提供丰富的转化和拘留模式。

15.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还继续强化本国的“基于性别的暴力问题国家政策框架”。2014年启动的反暴力运动持续开展,重点是提高儿童和社区对基于性别的暴力的认识。设立了“受害者支持方案”,为受害者提供社会心理和社会经济支持。

16. 如国家报告所述,该国继续落实改善和确保所有人享有适足生活水准的前瞻政策。继续支持教育和卫生事业,包括性和生殖保健服务。

17. 该国还继续争取实现零饥饿与零营养不良。

18. 过去五年中,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没有屈服于财政困难及洪水风暴灾害和随后遇到的全球范围经济危机,争取全力确保所有公民享有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生活在公平公正的社会,并实现社会经济的更大发展。

B.互动对话与受审议国的回应

19. 46个国家的代表团在互动对话中作了发言。对话期间提出的建议见本报告第二部分。各国代表团的书面发言以联合国网播档案库中的会场发言为准, 这些书面发言收到后即上传至人权理事会的外部网。

20.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肯定了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在将性别视角纳入卫生、教育、农业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的进步。

21. 阿尔及利亚欢迎第一轮审议以来家庭暴力和歧视妇女的问题方面情况有所改善,并欢迎确保特殊需要人群进入主流教育体系的措施。

22. 阿根廷称赞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在打击家庭暴力方面取得的进展。它回顾道,该国最后一次判处死刑是在1993年。

23. 澳大利亚称赞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加入大量国际人权文书并开放了美丽岛监狱。它对金斯敦老监狱的条件仍感关切。它遗憾的是,暴力侵害和歧视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者和双性人的问题未获妥善解决。

24. 巴哈马认为以下方面的努力值得注意:确保受教育权;颁布家庭暴力立法;人权培训纳入警察队伍的课程;按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纳尔逊·曼德拉规则”)新建一处教改场所;重视消除贫困。

25. 巴巴多斯祝贺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通过了关于家庭暴力及儿童照料与收养的法律。巴巴多斯促请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设立国家人权机构。

26. 巴西称赞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努力保护外国人和公民免遭贩运人口与性剥削,并为此培训警察、移民和劳工官员。它鼓励正式废除死刑。

27. 加拿大称赞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于2015年通过了《防止家庭暴力法》,鼓励该国及时充分落实该法的规定。

28. 智利欢迎该国通过关于家庭暴力和儿童照料与收养的法律、落实减贫规划和警官的人权培训。它还注意到为设立报告和监督机制采取的措施。

29. 哥伦比亚强调,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致力于推进落实第一轮审议期间收到的建议,主要是在儿童权利和基于性别的暴力问题国家行动规划方面采取了措施。

30. 刚果注意到,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尚不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等公约议定书的缔约国。它认为,国际社会应在人权领域为该国提供技术援助。

31. 哥斯达黎加关切的是,该国不具备独立的选举机构、选举产生的职位上妇女人数不足、延迟向条约机构提交报告。它询问国家法律是否近期将废除死刑。

32. 古巴称赞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通过了关于暴力侵害妇女的法律及该国的住房政策。它看到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挑战,认为国际社会有必要提供该国可能要求的任何援助。

33. 丹麦看到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自第一轮审议以来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取得的进展。它鼓励该国更加重视向有关委员会提交报告,从而利用人权条约机构提供的专业知识。

34. 厄瓜多尔看到该国对消除贫困的重视。它欢迎该国努力落实打击性别暴力的国家行动计划,该计划加大了对保护受害者的临时措施的保障。

35. 埃及称赞该国实行了消除歧视妇女的战略并通过了打击家庭暴力的法律,同时努力促进初等和中等教育就学。它鼓励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建立人权立法框架。

36. 法国欢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在人权领域的努力,并请当局继续各项改革,以确保在本国充分尊重人权。

37. 德国称赞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加强保护妇女儿童权利,并鼓励它在这些领域继续投入。

38. 加纳注意到,该国通过了《防止家庭暴力法》和终止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国家行动计划,并设立了国家儿童权利委员会。但它对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的报告仍感到关切。

39. 希腊注意到该国在家庭暴力领域取得的进步,包括通过《防止家庭暴力法》、扩展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强化了儿童保护机制。

40. 危地马拉欣见新家庭暴力法的通过,但仍感关切的是,法律未将各领域的性骚扰刑罪化。它指出,应采取措施,出台法律以充分保障性别均等原则。

41. 海地注意到减少基于性别的暴力、改善拘留条件和确保获得适足住房方面的进展。

42. 洪都拉斯注意到,该国通过了《防止家庭暴力法》,努力实现普及初等和中等教育,保障文化多元性并保护文化遗产。

43. 代表团答复评论时感谢古巴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为该国提供发展援助。它特别提及古巴在保健领域提供的援助。古巴援助该国建造了一所医院,借调了医护人员,还提供了培训和器具服务。古巴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都是即将开放的国际机场之建造工程的主要捐助方,并为该国成功进行教育改革作出了贡献。

44. 关于同性关系,代表团指出,关于该事项的规定由来已久,其背后的原则在国内得到了加勒比国家持犹太基督教价值观的基督教人群的广大公众支持。但代表团承认,这些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特别是在青年人群中,主要是由于受外界影响。因此该事项一直在审议中。但是,一切民族感情必须结合现有价值观体系加以评价。必须指出,并未出现因这方面原因监禁的情况。总之,目前公众或法律界都无意修订任何禁止成人之间自愿性行为的法律。

45. 关于某代表团评论称需要执行法律保护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变性者和双性人免遭暴力,代表团重申,《宪法》和现行刑事法律保障每一位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公民都受到保护免遭暴力。

46. 关于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代表团指出,目前难以支持相关建议。《宪法》规定死刑在圣文森特合宪且合法。这一刑罚的合法性已获肯定、确认并且多年来得到包括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在内无数上诉法院的认可。民意调查、公众磋商、执政党和反对党的声明显示,绝大多数公民支持死刑。死刑仅用于在该国犯下的最严重罪行,即便这种情况也很少执行。但死刑仍是该国法律体系的内容之一,已载入《刑法》并由《宪法》捍卫。代表团还注意到,普通法确定了当前死刑在该国的地位。枢密院曾表示,等候死刑超过5年的减刑为终身监禁。几乎不可能在5年之内一路上诉到最高级别法院和国际机构。因此,获判死刑者实际上基本以终身监禁告终。此外,东加勒比地区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作为最终上诉法院的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确认,死刑只可适用于极端恶劣的案件。代表团还注意到,1993年以来无一人被处死。

47. 关于修订《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中侵略罪的内容和延迟履行报告义务方面收到的评论,代表团遗憾地注意到,对于小国来说,能力是大问题。政府认识到迫切需要增加立法成果,因此近期资助了两名学生完成硕士级别的立法起草培训,希望能力的加强将有助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加速批准国际协定。但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仍确保了各项国际条约所载人权承诺在实际上的落实。

48. 关于体罚,代表团提及国家报告第38段所载资料。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已采取措施,通过修订2009年《教育法》减少学校体系实行体罚的硬性规定,根据该法,只有校长和班主任可体罚学生。《儿童司法法案》草案提出一项修正案,内容涉及其他形式的恢复性赏罚措施及违法少年的转化。

49. 印度尼西亚欢迎该国自第一轮审议以来取得的进展。它注意到,尽管资金困难,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继续采取措施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和保健标准。

50. 意大利称赞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致力于保护妇女儿童权利,包括通过了《儿童照料与收养法》和《防止家庭暴力法》。

51. 牙买加询问代表团对文化权利领域特别报告员提出的以下关切问题的看法:即加勒比地区编制的教科书仍带有“欧洲视角”,未充分反映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具体历史。

52. 马来西亚注意到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改善人权状况的努力以及该国一直以来面临的局限与挑战。

53. 马尔代夫欢迎该国作为小岛屿国家虽面临挑战仍努力落实第一轮审议提出的建议。它促请该国继续向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寻求技术支持。

54. 墨西哥欢迎该国通过《防止家庭暴力法》和终止基于性别的暴力的行动计划。它还欢迎在各领域将性别纳入主流和设立国家儿童保护委员会的努力。

55. 黑山强调了减少饥饿与营养不良方面的成绩。它询问在为贩运人口的受害者提供康复方案和支助服务方面采取了哪些行动,以及起诉和惩处犯罪者的情况。

56. 摩洛哥欣见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在过去6年中加入了多项国际人权条约。它欢迎该国努力保护儿童权利并打击家庭暴力。

57. 纳米比亚欢迎该国通过了《防止家庭暴力法》和消除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国家行动计划。它欣见,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最后一次执行死刑是1993年。

58. 荷兰欢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努力增进妇女权利和儿童权利。但它指出,如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所指出,同性关系中的权利保护方面尚有改进空间。

59. 尼加拉瓜欢迎法律和体制框架的改善以及各项改善妇女儿童的人权的政策方案的落实。

60. 巴基斯坦认为,《儿童地位法》、终止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国家行动计划和《防止家庭暴力法》将更加有助于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的权利。

61. 巴拿马看到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为促进、保护和尊重基本人权所作的努力和承诺。它重视在特定领域统一国家法律的工作。

62. 菲律宾看到了该国的进步,并注意到该国作为特别易受各种全球经济震荡影响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挑战与局限。它呼吁国际社会向该国伸出援助之手。

63. 葡萄牙称赞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实现了普及初等和中等教育。它欣见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自1995年以来在实际上暂停执行死刑。

64. 塞拉利昂强调了减贫战略和《防止家庭暴力法》的制定。它鼓励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在打击贩运人口方面强化区域合作,加快青少年司法方面的法律改革,并继续在实际上暂停执行死刑。

65. 斯洛文尼亚欢迎关于帮助有需要者的社会保障措施的资料,特别是老年人家庭帮助方案。它还称赞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在实现食物权和受教育权方面的成绩。

66. 南非称赞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致力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特别是通过了《防止家庭暴力法》,并实施了人权教育运动,包括生殖权利意识宣传活动。

67. 西班牙祝贺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设立了儿童权利国家委员会,通过了《防止家庭暴力法》,签署并批准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等多项国际人权文书。

68.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欢迎在人权义务方面为提交逾期未交的报告采取的措施,并称赞该国借助“支助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参与人权理事会工作的自愿技术援助信托基金”的参与和支助参加理事会的工作。

69.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欢迎该国通过了《防止家庭暴力法》并努力解决虐待儿童的问题。它鼓励该国有效应对青少年犯罪,以确保本国的法律、政策和管理符合其按《儿童权利公约》承担的义务。

70. 美利坚合众国称赞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解决监狱条件问题的进展。它对歧视和暴力侵害妇女及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变性者和双性人的报告及举报的警察过度使用武力和性贩运,包括强迫妇女卖淫和家人强迫贫困儿童卖淫仍感到关切。

71. 乌拉圭询问是否可能拟定消除歧视妇女的成见和男权态度的战略。它表示关切的是,在所有情况下的体罚儿童仍属合法行为。它询问计划采取哪些措施将立法与儿童权利委员会提出的建议相统一。

72.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代表团感谢各国事先提交问题以及第二轮审议期间提出的宝贵建议。它指出,建设性意见与友善支持将有助于他们共同追求在该国进一步促进和保护所有人的人权。

73. 代表团感谢三国小组成员在整个审议期间的支持,感谢人权高专办为指导审议工作编写各项资料汇编。

74. 代表团承认仍有差距需要关注。自上一轮审议以来,该国逐步争取通过以全包式方针强化国家和立法法律框架来改善人权状况。

75. 对于某代表团在出台法律促进就业中的性别均等方面所作的评论,代表团通报称,这方面工作一直在进行。代表团提及规定男女同工同酬的《同酬法》。《就业保护法》进一步规定,雇主不得以性别、婚姻状况、怀孕或产假为由解聘雇员。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计划出台社会保护法律,以消除个人因社会经济条件或地位在社会地位方面遭受的所有障碍和耻辱。代表团还提及儿童司法的立法和政策框架。

76. 代表团指出,在后续工作中,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将同审议筹备期间一样,密切咨商民间社会和其他利益攸关方。

77. 关于牙买加提问的文化权利领域特别报告员提出的关切,代表团答复称,该国也认为反映本国具体历史的教科书有所不足。它指出,本国是为加勒比共体成员国,学校使用多本加勒比地区编写的广泛关注英联邦加勒比地区历史的教科书。但它表示,希望随着对教育的持续投入,该国将出版更多教科书。

78.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确认承诺遵守《宪法》所载的平等和不歧视原则。代表团谨记这些根本原则,同时考虑不断发展的人权规范和标准,表示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再度承诺确保公民的人权得到保护。

79. 该国全力同国际社会及国际人权机制合作,特别是普遍定期审议进程。它指出,收到的问题、评论和建议对本国人权自我评估的过程非常宝贵。代表团欢迎提出建议的建设性精神,并表示将严肃认真地考虑每一条建议。

二.结论和/或建议 * * *

80.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已对对话期间提出的以下建议进行审查,并在适当时候但不迟于2016年9月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三届会议作出答复:

80.1批准与人权相关的所有国际文书(刚果);

80.2考虑批准该国尚不是缔约国的国际人权条约(菲律宾);

80.3签署并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葡萄牙);

80.4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意大利);

80.5加入或批准支持国际上关于废除死刑之承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洪都拉斯);

80.6批准《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使立法符合实际上的情况(荷兰);

80.7批准《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黑山)(乌拉圭);

80.8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目标是在该国正式废除死刑(葡萄牙);

80.9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在本国立法中废除死刑(墨西哥);

80.10考虑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以期废除死刑(纳米比亚);

80.11签署并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西班牙);

80.12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加纳)(葡萄牙);

80.13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考虑家庭暴力受害者在该国的处境(巴西);

80.14签署并批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西班牙);

80.15推进批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的工作(智利);

80.16批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哥斯达黎加)(丹麦)(加纳)(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乌拉圭)(葡萄牙)(意大利);

80.17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乌拉圭)(葡萄牙);

80.18加入1990年《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厄瓜多尔);

80.19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塞拉利昂)(加纳);

80.20批准已签署的《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西班牙);

80.21批准劳工组织第169号公约(塞拉利昂);

80.22批准劳工组织第189号公约(塞拉利昂);

80.23向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自2002年逾期未交的初次报告(丹麦);

80.24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禁止酷刑委员会和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长期以来逾期未交的各项报告(塞拉利昂);

80.25向所有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发出长期邀请(黑山);

80.26向各位特别报告员和代表发出公开长期邀请,以期在履行人权承诺方面有所进步(巴拿马);

80.27考虑向特别程序发出长期邀请(斯洛文尼亚);

80.28继续为本国履行各项人权承诺寻求所需的技术援助(塞拉利昂);

80.29继续努力,将国家立法与国际人权标准相统一(摩洛哥);

80.30将国家立法与《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相统一,包括在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及调查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的措施方面(哥斯达黎加);

80.31采取适当措施,协助通过关于性别均等的法律(马尔代夫);

80.32通过纳入了公众和私人领域男女平等原则和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的新法律(德国);

80.33加大努力,争取通过完全符合性别均等原则的法律(希腊);

80.34考虑通过充分纳入男女平等原则的法律,以及公众和私人领域基于性和性别的歧视的定义和禁令(纳米比亚);

80.35修订国家立法,在将公民身份转给外籍配偶方面赋予妇女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巴拿马);

80.36改革关于家庭生活的法律,特别是关于婚龄的法律,目前男女婚龄均为15岁,至少应提高至18岁(刚果);

80.37改革有关歧视和暴力侵害妇女及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者和双性人的法律,包括撤销可能用于将同性成人之间自愿的性活动刑罪化的规定,并制定法律,将家庭暴力定为犯罪(美利坚合众国);

80.38颁布法律并采取必要措施,禁止基于性取向、性别身份和社会地位的歧视(墨西哥);

80.39颁布法律,禁止歧视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者和双性人,包括撤销将同性之间自愿性活动刑罪化的法律(澳大利亚);

80.40将同性恋去刑罪化,并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侵犯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者和双性人的行为(意大利);

80.41通过法律,将工作场所等一切领域的性骚扰专门定为犯罪(危地马拉);

80.42启动综合立法改革进程以保障男女平等,并定义和禁止公众和私人领域基于性与性别的歧视(洪都拉斯);

80.43考虑采取措施,将自愿同性关系去刑罪化,并废除一切歧视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者和两性人的法律和惯例(巴西);

80.44将成人之间自愿同性恋关系去刑罪化(西班牙);

80.45废除将同性之间自愿性行为刑罪化的《刑法》第148节,作为减少歧视同性关系的步骤之一(荷兰);

80.46根据《巴黎原则》设立国家人权机构(阿尔及利亚);

80.47采取行动,根据2011年普遍定期审议提出的建议,按照《巴黎原则》设立国家人权机构(澳大利亚);

80.48推进根据《巴黎原则》设立人权机构的工作(智利);

80.49设立人权机构(危地马拉);

80.50继续努力,按《巴黎原则》强化目前设有的成立于1986年的人权协会(印度尼西亚);

80.51借助人权高专办与其他国际伙伴的支持,加快按照《巴黎原则》设立国家人权机构的活动(巴拿马);

80.52采取必要措施,根据《巴黎原则》设立国家人权机构(葡萄牙);

80.53按照关于增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设立国家人权机构(乌拉圭);

80.54设立机制,监督并落实国际人权机制的建议(危地马拉);

80.55着手设立在国际人权文书框架内报告和后续行动国家机制(海地);

80.56加快设立报告和后续行动国家机制(印度尼西亚);

80.57制定并落实人权问题国家行动计划,以进一步确保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一贯、全面的方针,包括让民间社会全面参与(印度尼西亚);

80.58借助国际社会的援助,强化儿童保护部门的作用和行动能力,以便该部门全面完成任务(摩洛哥);

80.59强化在社会部门落实本国所有方案与政策的工作(海地);

80.60确保对教师进行全面人权培训,以防任何过度使用武力的行为(南非);

80.61重视培训负责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的人员(海地);

80.62在培训、数据采集与分析方面寻求并利用国际技术援助机会,以支持根据国际人权文书提交国家报告的工作(巴哈马);

80.63在公共和私用部门改善性别均等(埃及);

80.64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政治生活中的性别均等,包括在议会和各部委采用名额制(阿尔及利亚);

80.65通过行政和法律措施,在决策工作中和选举产生的岗位上实现性别均等(哥斯达黎加);

80.66考虑落实举措,以发现有关性别的人权情况方面有何需求,以便为该领域强化国家立法和公共政策获取资料(厄瓜多尔);

80.67加大力度消除歧视妇女的行为,增加妇女在政府、决策岗位上和社会其他阶层中的参与(马来西亚);

80.68继续促进妇女赋权(巴基斯坦);

80.69考虑并制定措施,优先解决政界等领域高级别岗位上妇女人数极少的问题(斯洛文尼亚);

80.70就性别角色和妇女及女童的价值问题开展全国范围的教育宣传(斯洛文尼亚);

80.71通过充分纳入男女平等原则的性别均等法,通过基于性与性别的歧视的定义和禁令(乌拉圭);

80.72采取措施,防止因性取向和性别身份暴力或歧视侵害他人的行为(智利);

80.73考虑在本国法律体系中废除死刑,并着手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阿根廷);

80.74在法律中废除死刑,并批准《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法国);

80.75加大努力,废除死刑(巴拿马);

80.76考虑是否可能在成文法中废除死刑(南非);

80.77考虑正式规定暂停执行死刑(斯洛文尼亚);

80.78正式规定暂停执行死刑,以期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澳大利亚);

80.79考虑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实行法律上暂停执行死刑,以期彻底废除死刑(意大利);

80.80实行正式暂停执行死刑,以期在本国正式废除死刑(葡萄牙);

80.81开展公众认识宣传,使人们认识到适用死刑并不具有威慑力,并逐步实行暂停执行死刑,以期废除死刑并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西班牙);

80.82考虑在一切场合禁止体罚儿童(南非);

80.83禁止一切体罚儿童的行为,包括在家中、学校或法院刑罚中,并争取实现体罚对儿童的发展有害无利的普遍认识(德国);

80.84出台必要的立法措施和政策,确保保护和促进男女儿童的权利,包括按以往建议,明文禁止公共和私人场合的体罚(墨西哥);

80.85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金斯敦的监狱达到国际最低标准并遵守《曼德拉规则》(澳大利亚);

80.86采取措施,借助惩处规则打击警察的侵犯行为,防范此种行为,同时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西班牙);

80.87立即采取措施,使包括女王陛下监狱和Fort Charlotte监狱在内的所有拘留场所的条件符合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加拿大);

80.88同有关国际机构结成伙伴关系,强化国家采集、处理和分析警察违规行为和监狱条件方面与人权相关的统计资料的能力(美利坚合众国);

80.89强化已采取的打击贩运人口的措施(埃及);

80.90与非政府组织或其他受害者问题倡导者协作,推行以受害者为本的方针识别贩运的受害者(美利坚合众国);

80.91采取措施减少法院案件积压,以确保及时有效地伸张正义,并保障受指控者的正当程序权(加拿大);

80.92继续努力改革司法体系,包括提供合格人员,以期保障所有人均可诉诸司法(埃及);

80.93采取行动,提高司法部门的能力和容量,包括就弱势群体相关问题面向司法人员开展教育(马来西亚);

80.94设立青少年康复中心,以确保少年犯与成人分开拘留,确保少年犯在拘留期间的安全,并使他们具备获释后重返社会成为有生产力的公民的能力(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80.95继续强化有益本国人民的成功的社会方案(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80.96根据《2013-2025年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社会经济发展方案,重点是教育、创造就业和消除贫困(马来西亚);

80.97继续努力促进工作权,以期降低高达18.8%的失业率(埃及);

80.98真正落实“零饥饿挑战举措”,减少饥饿和营养不良(古巴);

80.99继续借助各项方案和举措改善受教育的情况(巴基斯坦);

80.100继续开展并强化卫生教育和家庭生活方案,例如适合各年龄段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提供性与生育保健,包括避孕措施(哥伦比亚);

80.101降低少女怀孕率,该问题有损她们的健康权和受教育权(刚果);

80.102采取措施赋权男女儿童,将性和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主流,从而使他们能够就自身健康和福祉作出知情决定(斯洛文尼亚);

80.103制定并实施措施,准许拉斯塔法里和加利福纳人等族裔和宗教少数群体奉行文化和宗教生活而不受障碍或耻辱化(哥伦比亚);

80.104承认Balliceaux岛作为纪念地对加利福纳人的重要意义,确保并支持他们与该岛的关系,如文化权利领域特别报告员所言。(洪都拉斯);

80.105酌情寻求援助,支持保护有形与无形文化遗产的不断努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80.106同民间社会组织和其他相关方面合作,强化终止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国家行动计划的落实,并确保改善受害者(特别是农村妇女)获得保健与社会服务的情况,(哥伦比亚);

80.107借助国家行动计划、《防止家庭暴力法》和反暴力宣传方案打击基于性别的暴力(马来西亚);

80.108划拨充足的技术、人力和资金资源,以便有效落实基于性别的暴力问题国家行动计划(菲律宾);

80.109就2015年新《防止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推行公众宣传教育(巴哈马);

80.110根据《防止家庭暴力法》落实综合指南,以确保警察、法院、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协调处理暴力受害者问题(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80.111咨商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开展公众倡导宣传,以打击基于性别的暴力(加拿大);

80.112针对执法人员开展关于如何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培训,确保彻底调查所有指控(加拿大);

80.113采取措施,确保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充足庇护,包括人员配备和长期资源(加拿大);

80.114继续强化打击家庭暴力的方案,包括制定提高认识的计划(智利);

80.115在减少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和暴力侵害妇女方面继续已采取的行动(古巴);

80.116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促进妇女的权利并有效打击家庭暴力(法国);

80.117强化措施,包括修订《刑法》和《防止家庭暴力法》和开展提高认识的宣传,以打击暴力侵害妇女(德国);

80.118出台措施,以防止和有效应对一切暴力、性侵犯、剥削及贩运妇女和女童的行为,并出台措施,有效调查、起诉和惩处所有犯罪者(加纳);

80.119颁布综合战略,进一步保护和扩展儿童的权利(希腊);

80.120加大努力防止儿童辍学,并保护儿童免遭性剥削或强迫非法就业(马来西亚);

80.121提高最低婚龄至符合国际标准。目前最低婚龄是女童15岁、男童16岁(阿尔及利亚);

80.122提高最低婚龄至18岁(塞拉利昂);

80.123按劳工组织的意见,将最低就业年龄提高至16岁(洪都拉斯);

80.124审议、通过并执行国家残疾人政策草案,在教育、就业和保健领域确保不歧视(马尔代夫);

80.125继续制定和执行利于残疾人融入的措施(阿根廷);

80.126争取借助区域和国际伙伴的适当援助解决为特定类别残疾人儿童提供教育和卫生服务的棘手问题(牙买加);

80.127确保计划中的残疾人问题综合执行规划包括关于残疾人儿童教育如何纳入主流教育环境的研究。此类研究不妨纳入区域和国际经验与最佳做法(牙买加);

80.128推行减缓气候变化的战略,并借助学校的方案加以传播(海地)。

81. 本报告所载的所有结论和/或建议反映了提交国和/或受审议国的立场。这些结论和建议不应理解为得到了整个工作组的赞同。

Annex

Composition of the delegation

The delegation of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was composed of the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of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to the United Nations, Ms. Inga Rhonda 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