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51/38

大 会

Distr.: General

13 October 202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五十一届会议

2022年9月12日至10月7日

议程项目10

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2022年10月7日通过的决议

51/38.向索马里提供人权领域的援助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

重申《世界人权宣言》,

承认和平与安全、发展和人权是联合国系统的支柱,

重申尊重索马里的主权、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统一,

又重申理事会以往关于索马里的各项决议,

回顾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

认识到索马里当局对在索马里境内促进和保护人权负有首要责任,加强法律框架、人权保护制度以及国家机构的能力、透明度和合法性对于协助终止有罪不罚现象、加强对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的问责以及鼓励和解至关重要,

又认识到所有负责安全的部门必须信守其国际人权承诺和义务,处理对平民的侵害和过度使用武力的问题,

还认识到向索马里提供国际援助的重要性和有效性,认识到继续需要在国家和联邦成员州一级加强对索马里人权领域各项能力发展和技术援助的规模、协调、一致性和质量,知悉以加快有关人权的改革以及有关安全、经济和政治体制及选举的改革为目标的“相互问责框架”,

强调合作和共识对于在国家重大优先要务上取得进一步进展的重要性,包括落实国家安全架构、宪法审查、联邦秩序中的权力和资源共享,包括财政联邦制,以及就联邦司法系统达成一致等,所有这些都需要政治协议,作为联邦议会的立法基础,

认识到非洲联盟驻索马里特派团及之后的非洲联盟驻索马里过渡时期特派团作出的持续和至关重要的承诺,以及过去15年阵亡人员的损失和牺牲,并认识到非洲联盟过渡时期特派团对于创造条件,推动索马里建立政治机构和拓展国家权力至关重要,这是为分阶段向索马里安全部队移交安全责任奠定基础的关键,

又认识到妇女在索马里社会的社区动员与建设和平方面已经并将继续发挥作用,必须采取特别措施,制止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包括与冲突有关的性暴力、切割女性生殖器、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以及武装冲突局势中一切其他形式的非法暴力,终止有罪不罚现象,并根据国际法起诉对妇女和女童实施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责任人,还认识到必须按照安全理事会2000年10月31日关于妇女与和平与安全的第1325(2000)号决议,促进妇女的经济赋权,推动她们充分、平等和有意义地参与政治和公共决策进程,包括在议会内和在各级政府参与这些进程,

还认识到索马里联邦政府和一些联邦成员州当局进一步承诺通过各自的部委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同时敦促在索马里进一步宣传和履行人权承诺并与国际人权系统接触,

1.欢迎索马里当局承诺改善索马里的人权状况,在这方面也欢迎:

(a)索马里选举进程于2022年5月圆满结束,并于2022年8月组建了政府,但对议会选举中未能达到妇女占30%的配额表示关切,鼓励再次承诺确保妇女在政治决策中发挥充分、平等和有意义的作用;

(b)在索马里全国记者联合会提交请愿书后,总检察长办公室执行了巴纳迪尔地区法院的一项命令,于2020年9月8日任命一名特别检察官,调查和起诉在索马里杀害记者的责任人,这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以结束对索马里记者犯下的罪行不受惩罚的现象,并追究施害者的责任,但同时呼吁索马里联邦政府授权特别检察官充分发挥其作用,起诉在索马里杀害记者的责任人;

(c)对《索马里过渡计划》进行了修订,将会支持建立有效的索马里安全机构,实现非洲联盟驻索马里过渡时期特派团逐步移交责任,从而扩大索马里的自主权,同时特别赞赏这一方针的基础在于注重法治、和解、正义、尊重人权以及保护妇女和儿童尤其是女童;

(d)联邦政府于2020年8月设立了一个国家残疾人机构,2019年8月批准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并承诺通过索马里有史以来第一部国家残疾人法和其他立法机制,在社会、教育、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确立残疾人的权利,为此将改进残疾人数据收集工作;

(e)继续与索马里人权状况独立专家合作,包括执行《2021年应急和准备计划》,支持境内流离失所者,以及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处理小型民事案件,以改善公民诉诸司法的机会,并与包括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特别代表和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特别代表在内的若干秘书长特别代表合作;

(f)索马里对条约机构做出真诚承诺和合作,特别是索马里于2019年9月10日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44条向儿童权利委员会提交了初次报告,索马里代表团在委员会第九十届会议审议该报告期间与委员会互动中展现出透明与合作精神;

2.又欢迎联邦政府积极参与2021年5月的普遍定期审议进程,在这方面还欢迎联邦政府接受审议期间提出的诸多建议,鼓励政府作为优先事项落实这些建议,并欢迎政府承诺完成对建议落实情况的中期审查;

3.表示关切索马里境内侵犯和践踏人权的报告,包括关于所有武装行为体此类行为的报告,着重指出需要维护对所有人人权的尊重,追究所有应对这类侵犯和践踏人权及相关罪行负责者的责任,包括那些对妇女和儿童尤其是女童犯下的此类罪行,如在武装冲突中非法招募和使用儿童兵和儿童、杀害、致残、强奸、其他形式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包括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以及一切形式的切割女性生殖器和有害习俗,并强调必须承认曾与武装团体有关联的儿童是受害者,需要制定和实施改造和重返社会方案并加强现有方案;

4.又表示关切境内流离失所者,包括可能处于弱势的人群,其中可能有妇女、儿童、青年、残疾人和少数群体及边缘化群体成员,最有可能遭受暴力、虐待和侵害行为;

5.还表示关切在索马里,人权维护者和媒体,包括新闻记者和媒体工作者,遭到攻击和骚扰,尤其是以骚扰、任意逮捕或长时间拘留的形式发生,并强调需要促进对表达和意见自由的尊重,终止有罪不罚现象,追究犯有此类相关罪行者的责任;

6.表示关切2022年索马里兰人权状况不断恶化,特别是被逮捕的记者人数急剧增加,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被关闭,警察在8月11日的抗议活动中使用了致命武力,鼓励索马里兰当局根据国际人权标准维护表达自由与和平集会自由权,重新考虑实施媒体法草案和2018年性犯罪法,这将改善对记者的保护以及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权利;

7.又表示关切少数部族和边缘化群体成员,包括妇女和女童,继续处于索马里经济和政治机会以及决策的边缘,鼓励索马里当局进一步努力,扩大他们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认识到属于少数群体的妇女和女童由于贫穷、边缘化和歧视观念,仍然更容易遭受性暴力和性别暴力;

8.表示深为关切议会下院未能通过2018年5月内阁批准的《性犯罪法案》,而是决定于2020年8月提出一项“与性交有关的犯罪”法案,这与索马里根据国际人权法和《索马里联邦临时宪法》承担的义务不符,鼓励议会下院重新考虑其决定,将内阁于2018年批准的《性犯罪法案》提出讨论;

9.表示关切经修订的2016年《媒体法》于2020年8月签署成为法律,并关切1964年《刑法》的某些条款不符合国际人权法,例如规定对与媒体有关的罪行处以监禁的条款;鼓励索马里联邦政府考虑废除这些条款;

10.又表示关切秘书长查明并在其年度报告 中记录的六类武装冲突中严重侵犯儿童权利现象的大量事件,要求冲突各方采取适当措施,遵守适用的国际人道法;

11.还表示关切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对索马里的影响以及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是巨大的和结构性的,这种弱势处境是脆弱性、冲突和人道主义需求包括饥饿的驱动因素,这反映在索马里和整个区域的严重人道主义危机中;

12.认识到收容索马里难民的各国作出的努力,促请所有收容国履行与难民有关的国际法义务,并促请国际社会继续提供财政支助,使收容国能够满足该地区索马里难民的人道主义需求,支持那些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返回索马里的人重新融入社会,并支持索马里的境内流离失所者;

13.又认识到索马里尽管自身困难重重,但还是努力接纳来自该区域其他国家的难民,而不是将他们拒之门外;

14.呼吁索马里联邦政府、联邦成员州和主要政治利益攸关方在国际社会支持下:

(a)通过在各级开展包容各方的定期高级别对话,包括妇女充分、平等和有意义的参与,在新宪法定稿方面迅急取得进展,以期在联邦政府、所有联邦成员州和联邦议会之间达成政治协议,通过在各级开展包容各方的定期高级别对话,履行共同的政治和安全承诺,促进建设和平与法治,保护表达自由和结社自由,纳入有针对性的规定,促使和推动在诉诸司法、教育、卫生、水、安全和经济复苏方面提高妇女、儿童、青年、残疾人、少数群体成员和弱势群体的地位;

(b)加快设立符合《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的国家人权委员会,为其提供充足的资源,监测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并追究责任,包括采取为妇女、边缘化群体成员和残疾人代表性提供平等机会的招聘流程;

(c)在联邦成员州和地区两级举行自由、公平、包容、透明、一人一票的选举;

(d)继续与负责索马里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进行合作;

(e)鼓励在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两级采取包容和无障碍的政治参与办法,确保妇女、境内流离失所者、残疾人以及少数群体和边缘化群体成员拥有充分、平等和有意义的机会,并就鼓励在各阶段实现包容性的未来选举模式达成一致;

(f)履行改革安全部门的承诺,包括确保妇女积极和有意义地参与落实国家安全架构,保证索马里安全部队和机构遵守适用的国内和国际法以及国际人权法,包括关于保护个人免受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等侵害以及防止法外处决的法律,并加强对所有相关安全部队和机构的内部和外部问责,包括借鉴非洲联盟驻索马里过渡时期特派团平民伤亡情况跟踪、分析和处理小组的经验,支持制定索马里平民伤亡监测、减少和预防政策和机制;

(g)加强索马里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和行动框架,包括为此迅速执行《儿童权利法》,考虑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各项任择议定书和《非洲儿童权利与福利宪章》,防止在各种武装部队,包括在国家、联邦成员州和地方各级活动的部队以及青年党等团体中非法招募和使用儿童,并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专门组织合作,确保根据索马里联邦政府认可的《关于与武装部队或武装团体有关联儿童的原则和准则》,将曾经的儿童兵和在武装冲突中非法使用的儿童作为受害者对待,使他们重返正常生活,查明这类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的责任人并追究其责任;

(h)执行索马里联邦政府2015年10月认可的《安全学校宣言》,确保教育设施、学生和教育工作者受到保护;

(i)加快执行联合公报和实施打击冲突中性暴力国家行动计划;

(j)与民间社会密切合作,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号决议和安理会之后关于该问题的各项决议,加快审定、通过和全面实施妇女与和平与安全国家行动计划,并注意到内阁核可了一部“索马里妇女宪章”,以便在索马里的稳定和重建努力中加强妇女参与和平建设及社会经济进步;

(k)审查2020年8月签署的经修订的媒体法,确保该法符合国际人权法,并加快负责调查对记者所犯罪行的特别检察官的工作;

(l)履行关于结束普遍的有罪不罚文化的承诺,追究侵犯和践踏人权者的责任,为此,确保展开迅速、彻底和有效的调查,根据国际人权标准改革国家和传统司法机制,以增进妇女在司法机构中的代表性,并改善妇女和儿童诉诸司法的机会;

(m)鼓励议会通过内阁2018年批准的最初的《性犯罪法案》,并确保任何通过后成为法律的法案能够体现保护所有妇女和儿童尤其是女童的国际义务和承诺,并执行这项法律和其他必要的法律,以打击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包括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以及一切形式的切割女性生殖器做法,同时确保对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剥削和侵害行为的责任者追究责任,无论其是何身份或地位;

(n)继续承认包容性对话和地方和解进程对索马里稳定的重要性,包括在民族和解框架和进程中的重要性,呼吁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在缓和紧张局势方面加强领导和参与,并进行建设性对话;

(o)增加分配给负责司法和保护人权的各部委和机构的支助和资源,特别是联邦和州两级的妇女和人权发展部,以及司法部门、警察和惩教机构,包括为此向人权联合方案提供充足资金,该方案是履行索马里人权承诺的重要工具;

(p)考虑加入和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q)履行在全球残疾人事务峰会上作出的承诺,特别是根据《残疾人权利公约》并与残疾人组织协商,支持国家残疾人机构的工作;

(r)使国家和联邦成员州层面的政治政策和法律框架与适用的人权义务和其他承诺保持一致;

(s)按照国内法和国际法,特别是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规定的适用义务,对待前战斗人员;

(t)执行2017年3月25日通过的《关于索马里难民持久解决办法和回返者重新融入索马里的内罗毕宣言》;

(u)促进所有境内流离失所者的福祉和保护,包括使其免遭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并免遭国家或国际军事或文职人员的剥削和侵害;促进所有境内流离失所者,包括处于最弱势地位的境内流离失所者安全和有尊严地自愿融入当地或返回;确保在重新安置工作中采取充分的协商进程和最佳做法;提供能安全获得基本食物和饮用水、基本居所和住房、适当衣物以及基本医疗服务和卫生设施的地点;

(v)确保人道主义组织能安全、及时、持续和不受阻碍地进入;承认境内流离失所者处于极度弱势;促进安全、及时、持续和不受阻碍地向有需要的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无论他们身在索马里何处;捍卫人道主义行为方的中立、公正和独立,使他们免遭政治、经济和军事干涉,同时继续关注需要人道主义援助的族裔少数群体成员的需求;

(w)根据索马里联邦政府认可的《关于与武装部队或武装团体有关联的儿童的原则和准则》,将那些已被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释放或以其他方式脱离这些部队和团体的儿童首先视为受害者,只要以国家安全罪名拘留儿童违反适用的国际法,即予以停止;

15.强调国内和国际专家与联邦政府联合监测和报告索马里人权状况的重要作用,人权状况监测者可以在评估和确保技术援助项目的成功方面发挥必不可少的作用,而这些项目也必须造福于全体索马里人;

16.着重指出非洲联盟驻索马里过渡时期特派团在索马里全境落实任务的重要性以及加强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工作协同配合的必要性;

17.称赞索马里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参与;

18.决定在议程项目10下将索马里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任务延长一年,以评估、监测和报告索马里人权状况,从而就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问题提出建议;

19.承认索马里取得的进展及其与联合国各机构的合作,包括与高级专员办事处的合作以及自1993年设立独立专家任务以来与该任务的合作,并承认索马里的人权状况决定了人权理事会最适合采取的行动;在这方面,欢迎独立专家与索马里联邦政府合作、在其最近的报告 中提出的与理事会各特别程序和其他专家以及高级专员办事处深化主题接触的过渡计划,独立专家在报告中列出了清楚的步骤和基准,为理事会在考虑到独立专家的建议和索马里的人权承诺的同时采取适当后续行动提供参考;

20.请独立专家继续与联邦政府和其他有关当局在国家和国家以下各级密切合作,与包括联合国索马里援助团在内的联合国所有机构、非洲联盟、非洲联盟驻索马里过渡时期特派团、政府间发展组织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民间社会和所有相关人权机制密切合作,协助索马里:

(a)履行其国内和国际人权义务;

(b)执行人权理事会的决议和其他人权文书,包括进行有关的例行报告;

(c)落实在普遍定期审议下接受的各项建议;

(d)落实其他人权承诺、政策和法律,以促进对妇女、青年和边缘化群体如少数部族成员的赋权,实现表达自由和集会自由,保护媒体和民间社会,包括妇女和平建设者,确保妇女和少数群体成员能够诉诸司法,对侵犯其人权的行为进行追责,并加强负责司法和保护人权的各部委和机构的能力;

21.又请独立专家向人权理事会第五十四届会议和大会第七十八届会议提交报告;

22.还请独立专家在其报告中向人权理事会提供关于过渡计划中各项基准和指标执行进展的最新情况,以便为理事会今后的行动提供参考;

23.请高级专员办事处和联合国其他有关机构向独立专家提供全面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人力、技术和资金援助;

24.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事。

2022年10月7日第44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