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27/28

大 会

Distr.: General

3 October 2014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人权理事会

第二十七届会议

议程项目10

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决议

27/28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宗旨,

又遵循《世界人权宣言》,

回顾其他有关国际人权文书,

又回顾大会2006年3月15日第60/251号决议、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2013年6月13日第23/18号决议、2013年9月27日第24/34号决议和2014年1月20日S-20/1号决议,

还回顾安全理事会2013年1月24日第2088(2013)号决议、2013年10月10日第2121(2013)号决议、2013年12月5日第2127(2013)号决议、2014年1月28日第2134(2014)号决议和2014年4月10日第2149(2014)号决议,

考虑到中非共和国自2013年3月24日以来的局势,

重申所有国家均有义务增进和保护《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及它们加入的其他有关国际人权文书所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考虑到法语国家和政府2000年11月3日在法语国家民主、权利和自由制度国际研讨会上通过的《巴马科宣言》谴责各种政变和以暴力、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夺取政权的行为,

又考虑到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于2012年12月21日在恩贾梅纳举行的特别首脑会议的最后公报、2013年1月11日的在利伯维尔签署的政治协议和2014年7月23日在布拉柴维尔签署的《停止敌对行动协议》,

重申支持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尤其是该共同体中非共和国问题后续委员会主席所作的努力,

又重申其对中非共和国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承诺,

关注中非共和国的政治和安全局势以及仍然普遍存在的灾难性人道主义局势,特别是国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的境遇,以及各族群和武装宗教团体之间对抗的风险,

深切关注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以及对平民的暴力行为,包括即决处决、强奸和其他形式的性暴力、酷刑、掠夺、非法破坏财产和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的行为,

注意到国际社会动员起来向受危机影响的中非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于2014年1月20日在布鲁塞尔举行了关于在中非共和国开展人道主义行动的高级别会议,并于2014年2月1日亚的斯亚贝巴举行了捐助方会议,

欢迎中非共和国国际支助团、欧洲联盟中非共和国特派团、法国“红蝴蝶行动”和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为保护平民和解除民兵武装所作的努力,

注意到中非共和国当局对恢复法治、制止有罪不罚现象和根据中非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将罪犯绳之以法的承诺,并注意到该法院检察官2014年2月7日作出的对中非共和国局势进行初步审查的决定,

又注意到负责调查有关2013年1月1日以来中非共和国各方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行为的指控的国际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1. 强烈谴责所有行为方持续和广泛侵犯与践踏人权的行为;强调必须追究这些侵犯与践踏人权行为肇事者的责任,将其绳之以法;

2. 要求立即停止一切侵犯与践踏人权的行为和所有各方的非法暴力行为,严格遵守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恢复国内法治,为此提醒所有各方注意他们根据国际人权法所承担的责任;

3. 满意地注意到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初步报告和其中所载的建议;

4. 促请中非共和国所有各方保护所有平民、尤其是妇女和儿童免遭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

5. 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确保尊重全体人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通过加强司法系统和国家问责机制,制止对犯罪、暴力行为和一切其他侵犯人权行为的肇事者有罪不罚的现象;

6. 注意到中非当局决定请求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对中非共和国境内严重和蓄意侵犯人权的行为展开调查;支持负责调查关于中非共和国所有各方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指控的国际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7. 支持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调解员以及非洲联盟和中非共和国所有其他合作伙伴根据2013年1月11日在利伯维尔签署政治协议、2013年4月18日的《恩贾梅纳宣言》和2013年7月18日的《过渡宪章》,最终全面恢复宪政秩序、和平与安全所作的努力;

8. 欢迎任命了一个新政府领导中非共和国的政治过渡;吁请该政府加快努力,通过一个包容各方的进程促进民族和解,让妇女参加与与所有各方的对话进程,并在合理时间内举行自由、公正、公开和透明的选举;

9. 称赞中非共和国安全局势的改善;吁请所有各方作为解决危机的重要步骤,尊重2014年7月23日《停止敌对行动协议》的条款;

10. 请中非共和国当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通过制定一项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加强国内的安全局势;

11. 仍然严重关注流离失所者和难民的处境;鼓励国际社会支持国家当局和收容国努力向暴力行为受害者,尤其是向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提供适当的保护和援助;

12. 请所有利益攸关方和国际社会随时准备应对中非共和国确定的紧急情况和优先事项,包括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以及对危机造成的心理创伤进行治疗;

13. 吁请所有各方确保道路安全,为受害者获得人道主义援助以及人道主义工作者进入全国各地提供便利;

14. 鼓励联合国会员国在国际合作活动框架内,并鼓励联合国有关专门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和所有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和捐助方,向中非共和国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援助,以促进尊重人权和改革司法及安全部门;

15. 决定将负责监测、核查和报告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的独立专家的任期延长一年,以便提出有关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建议;

16. 吁请所有各方在独立专家履行任务时与其充分合作;

17. 请独立专家与联合国所有机构、非洲联盟、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以及所有其他相关国际组织、中非共和国民间社会和所有有关人权机制密切合作;

18. 又请独立专家在理事会第二十八届会议上口头报告中非共和国人权领域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最新情况,并向理事会第三十届会议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19. 决定理事会第二十九届会议在独立专家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在场的情况下举行一次互动对话,评估当地人权状况的发展情况,尤其着重于打击有罪不罚的现象;

20. 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继续向独立专家提供充分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财政和人力资源;

21. 决定继续处理此事。

2014年9月26日

第40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