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33/14

大 会

Distr.: General

5 October 2016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三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3

人权理事会2016年9月29日通过的决议

33/14.发展权

人权理事会,

回顾《联合国宪章》和各项核心人权文书,

重申大会在1986年12月4日第41/128号决议中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

重申《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其中重申发展权是一项普遍和不可剥夺的权利,是每项人权的组成部分;

重申人权理事会2007年3月30日第4/4号决议和2008年9月17日第9/3号决议;回顾理事会和大会所有关于发展权的决议,最近的是理事会2015年10月2日第30/28号决议和大会2015年12月17日第70/155号决议,

回顾人权委员会所有关于发展权的决议,包括支持落实发展权的1998年4月22日第1998/72号决议和2004年4月13日第2004/7号决议,

欢迎2016年9月17日和18日在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玛格丽塔岛举行的不结盟国家第十七次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回顾以往各次首脑会议和大型会议,会上不结盟国家运动成员国强调指出有必要优先落实发展权,包括由有关机构拟订一项发展权利公约,同时考虑到相关倡议提出的建议,

强调迫切需要使发展权成为每一个人的现实,

又强调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发展权,离不开国际、区域和国家各个层面的包容性合作框架;为此着重指出,讨论发展权问题,必须有联合国系统的参与,包括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基金(会)和计(规)划署在其各自的任务范围内、有关国际组织(包括金融和贸易组织)及相关利益攸关方(包括民间社会组织、发展援助机构、人权专家和各级公众)的参与,

强调指出,世界各国必须以多边方式共担责任,管理世界各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消除国际和平与安全受到的各种威胁,为此,联合国作为世界上最具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组织,必须发挥核心作用,

欢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获得通过;强调《2030年议程》参考了《发展权利宣言》,发展权为充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有利环境,

确认实现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包括未达到的千年发展目标和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需要有效的政策连续性和协调一致,

又确认一切形式和层面的饥饿和赤贫是全球最大的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对根除这些现象做出集体承诺;为此吁请国际社会按照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实现这项目标做出贡献,

强调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发展权,都是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的,

着重指出,要成功落实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就必须加强新的、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国家和国际秩序,并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注意到一些联合国专门机构、基金(会)和计(规)划署及其他国际组织宣布承诺使发展权成为所有人的现实;为此敦促联合国系统所有有关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将发展权纳入其目标、政策、方案和业务活动,并纳入发展和与发展相关的进程,包括第四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的后续行动,

强调国家对创造有利于实现发展权的国内条件和国际条件负有主要责任,

确认各会员国应相互合作,确保实现发展并消除发展的长期障碍;国际社会应促进有效国际合作,尤其是发展全球发展伙伴关系,以实现发展权和消除发展的障碍;要在落实发展权方面要取得持久的进展,就必须在国家层面制定有效的发展政策,还必须在国际层面创造公平的经济关系和有利的经济环境,

鼓励所有会员国建设性地参与全面落实《发展权利宣言》的讨论,以期克服发展权问题工作组内现有的政治僵局,

申明《发展权利宣言》通过三十周年是一个独特的机会,国际社会可以借此展现并重申对发展权的明确承诺;确认发展权应当得到较高关注;决心加倍努力落实这项权利,

强调指出,大会1993年12月20日第48/141号决议决定,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责任除其他外,应包括促进和保护发展权的实现,并加强联合国系统有关机构为此目的提供的支持,

确认需要独立观点和专家意见,以加强发展权问题工作组的工作并支持会员国充分实现发展权的努力,包括在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过程中,

重申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任务负责人应根据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任务职责,

1.注意到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关于发展权的合并报告;

2.请高级专员继续向人权理事会提交高级专员办事处年度活动报告,其中说明与实现发展权直接相关的联合国系统内机构间协调的情况,并在下次年度报告中分析其执行情况,同时考虑到现有挑战并就如何克服这些挑战提出建议;

3.敦促高级专员继续努力,履行法定职责,参照《发展权利宣言》、大会、人权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所有关于发展权的决议以及工作组的商定结论和建议,进一步支持促进和保护实现发展权的工作;

4.请高级专员办事处在落实《发展权利宣言》时,采取充分措施,确保资源分配均衡、透明,并适当注意通过查明和实施专门用于发展权的具体项目来确保发展权受到关注,并定期向人权理事会汇报这方面的最新情况;

5. 确认需要做出新的努力,加强工作组的审议工作,以尽早完成人权委员会第1998/72号决议和人权理事会第4/4号决议规定的任务;

6.承认需要大力增进发展权在国际上的接受、实施和实现程度,同时促请各国在国家层面制定必要的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落实发展权这一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组成部分;

7.欢迎2016年举行的《发展权利宣言》通过三十周年纪念活动,包括在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一届会议期间举行主题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与人权,注重落实发展权”的人权纳入主流问题年度高级别小组讨论会、理事会第三十二届会议期间举行的关于促进和保护发展权的小组讨论会以及大会第七十一届会议期间举行的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三十周年的大会高级别会议,这些活动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机会,会员国可以借此展现并重申其政治承诺,使发展权得到应有的高度重视,并加倍努力实现发展权;

8.又欢迎发展权问题工作组主席兼报告员关于工作组第十七届会议的报告;

9.还欢迎工作组主席兼报告员的再次当选,以及他在第十七届会议期间领导讨论的能力;

10. 注意到工作组在第十七届会议上介绍了由工作组主席兼报告员编制的一套发展权落实标准,这是进一步审议落实和实现发展权问题的一个有益基础;

11. 请工作组继续审议标准和次级实施标准,以期尽快将案文定稿,最好不晚于工作组第十九届会议;

12. 请高级专员为专家参加工作组第十八届会议提供便利,提供咨询意见以期促进关于落实和实现发展权问题(包括《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影响)的讨论;期待工作组可能与高级别政治论坛接触;

13. 决定:

继续采取行动,确保理事会议程促进和推动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余下的千年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并为此根据《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第5段和第10段的要求,推动将发展权提升到与所有其他人权和基本自由同样的高度和地位;

核可工作组第十七届会议通过的建议;

工作组应考虑到人权理事会第9/3号决议关于制订一套完整和统一的发展权落实标准的内容,最好不晚于工作组第十九届会议,完成标准和次级实施标准的审议工作;还应采取适当步骤,确保遵守和实际应用这些标准,标准可采取发展权落实准则等各种形式,通过合作参与进程逐步发展为审议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标准的基础;

14. 又决定任命一名发展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任期三年,任务如下:

推动在统筹一致地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包括《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第三次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和关于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在内的2015年国际商定的其他成果的过程中促进、保护和实现发展权,并为此与会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接触,参加有关国际会议;

参与和支持将发展权纳入联合国各机构、发展机构、国际发展、金融和贸易机构的主流的努力,并提出建议,以便从发展权的角度加强恢复活力的全球可持续发展伙伴关系;

推动工作组的工作,以期协助其完成总体任务,在避免工作重叠的同时,考虑到工作组的审议和建议;

根据其任务规定,提交人权理事会要求的具体研究报告;

向人权理事会和大会提交年度报告,说明与任务有关的所有活动,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报告进程的益处;

15. 请各国政府在特别报告员履行规定的任务和职责时与其充分合作,包括提供所要求的一切必要的资料,并适当考虑任务负责人提出的建议;

16. 请秘书长和高级专员向特别报告员提供执行本决议规定任务所需的行政、后勤和人员方面的支持;

17. 鼓励联合国系统各有关机构(包括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基金(会)和计(规)划署)在各自任务范围内,并鼓励有关国际组织(包括世界贸易组织)以及相关利益攸关方(包括民间组织),在实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时对发展权予以适当考虑,进一步推动工作组的工作,并配合高级专员和特别报告员履行其落实发展权方面的任务;

18. 决定理事会今后的届会优先审查本决议的执行进展情况。

201 6 年 9 月 29 日 第 39 次会议

[经记录表决,以34票对2票、11票弃权获得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阿尔及利亚、孟加拉国、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博茨瓦纳、布隆迪、中国、刚果、科特迪瓦、古巴、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埃塞俄比亚、加纳、印度、印度尼西亚、肯尼亚、吉尔吉斯斯坦、马尔代夫、墨西哥、蒙古、摩洛哥、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巴拿马、巴拉圭、菲律宾、卡塔尔、俄罗斯联邦、沙特阿拉伯、南非、多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越南

反对:

法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弃权:

阿尔巴尼亚、比利时、格鲁吉亚、德国、拉脱维亚、荷兰、葡萄牙、大韩民国、斯洛文尼亚、瑞士、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