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50/20

大 会

Distr.: General

19July202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五十届会议

2022年6月13日至7月8日

议程项目4

需要理事会注意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2022年7月8日通过的决议

50/20.白俄罗斯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和其他适用的人权文书的规定,

回顾人权委员会、大会和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关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的所有决议,包括理事会2021年7月13日第47/19号和2022年4月1日第49/26号决议;并回顾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秘书长办公室和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就白俄罗斯人权状况恶化发表的声明,

感到遗憾的是,对于人权理事会上述决议提出的要求,包括关于进入该国的要求,以及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和其他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向该国提出的建议,白俄罗斯当局未作出适当回应,也未提供合作,

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

1.欢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2.表示深为关切白俄罗斯境内持续系统地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行为,特别是对线上和线下和平集会、结社和言论自由权持续的打压限制,致使民间社会和独立媒体受到骚扰、恐吓和镇压,出于政治动机或因行使人权或基本自由而被任意拘留和逮捕的人数不断增加,其中包括记者和其他媒体工作者、人权维护者(包括妇女人权维护者)、医务工作者、律师、文化工作者、教师、学生、少数民族成员、表达不同意见者、工会会员和罢工委员会成员以及民间社会其他成员;

3.强烈谴责据报违反国际人权法任意剥夺被羁押者生命的行为;强烈谴责据报继续对被白俄罗斯国家当局拘留和逮捕的人(包括儿童和青年)施加系统和普遍的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处罚以及性暴力和性别暴力,拘留中心和监狱的拘留条件不人道,不提供适当的医疗保健和法律援助,并剥夺公平审判权,而白俄罗斯当局未能对上述所有侵犯人权行为进行迅速、有效、彻底、透明和公正的调查;

4.表示深为关切行使意见和表达自由权公开反对俄罗斯联邦侵略乌克兰、反对白俄罗斯支持这一侵略行为的人据报受到镇压,个人寻求、接收和传播信息(包括有关白俄罗斯利用本国领土和基础设施为俄罗斯联邦的侵略提供便利的信息)的自由受到压制;敦促白俄罗斯当局确保为真正独立的线上和线下媒体的运作创造有利环境,包括允许不受阻碍地使用开放、可互操作、可靠和安全的互联网;

5.深为关切地注意到法律框架的限制性越来越强,违反国际人权法,进一步限制意见和表达自由权及和平集会自由权,或导致对其他人权的侵犯,并特别针对民主活动人士、反对俄罗斯联邦侵略乌克兰的和平抗议者、民间社会行为者、人权维护者(包括妇女人权维护者)、律师、独立媒体、记者和其他媒体工作者,也针对包括儿童在内的其他个人;特别注意到2021年5月通过的关于《群众集会法》、《大众媒体法》、《打击极端主义法》和《律师和法律辩护法》的修正案,2021年5月和12月通过的将参与已解散民间社会团体的活动和参与未注册组织的活动定为刑事犯罪的《刑法》修正案,2022年1月通过的新《行政违法法》,2022年5月通过的扩大死刑使用范围的《刑法典》修正案,尤其是2022年2月27日全民公投通过的《宪法》修正案;

6.强烈敦促白俄罗斯当局充分遵守、保护和履行该国所有国际人权义务,包括国际人权两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义务;

7.为此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在白俄罗斯被任意或非法拘留的人;并要求白俄罗斯当局立即停止对所有仅因行使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个人进行刑事或行政起诉、骚扰、恐吓和镇压的做法;

8.又要求迅速、有效、彻底、透明和公正地进行调查,以确保对所有据控侵犯和践踏人权的案件,特别是涉及死亡、任意拘留、酷刑和虐待,包括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案件,追究责任,确保酌情为受害者恢复原状、提供补偿、康复和抵偿,并保证不重犯;

9.再次强烈敦促白俄罗斯当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司法机构完全独立、秉公办案,确保法律界独立行事并受到保护,以保障人人享有公正审判权以及由上级法院对判决和定罪进行有效复查的权利,并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便利准备辩护和与自己选择的律师沟通,以及保证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提供其他法律保护,包括为受到行政或刑事违法指控的人提供上述保障;对这方面缺乏进展表示遗憾;

10.欢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根据人权理事会第49/26号决议在其任务范围内向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提供协助;并欢迎高级专员关于白俄罗斯2020年总统选举前后的人权状况的报告;

11.再次吁请白俄罗斯当局全面审查相关立法、政策、战略和做法,以确保各项规定清晰明了,符合白俄罗斯的国际人权义务和承诺,且不被用来阻碍或不当地限制任何人权的行使,并为司法和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和适当培训投入力量;

12.大力鼓励白俄罗斯遵循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通过法律实现民主欧洲委员会(威尼斯委员会)及特别报告员的建议,全面改革选举法律框架,并解决选举法律框架和实践方面长期存在的系统性缺陷,同时关切地注意到2022年2月27日举行的宪法公投过程同样缺乏透明度和包容性;

13.痛惜妇女和女童及处境脆弱的个人,包括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间性者、残疾人以及在民族或族裔、语言和宗教上属于少数群体者继续受到歧视,同时注意到关于残疾人权利的《宪法》修正案;

14.再次敦促白俄罗斯当局通过一项全面的不歧视政策和法律,在法律和实践中保障所有人的平等权利,包括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获得优质教育的机会;强调必须考虑到儿童的最大利益;并敦促白俄罗斯当局落实儿童权利委员会和禁止酷刑委员会关于少年司法的所有建议,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的所有建议,同时注意到白俄罗斯已经实施了一些防止歧视的措施;

15.注意到2016-2019年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为促进政府间合作和与民间社会对话提供了一个有益框架,推动该国前些年略微增加了与民间社会的沟通;再次呼吁白俄罗斯当局撤销关于强制解散民间社会团体的决定,与民间社会开展真诚、建设性、包容和透明的全国对话,借鉴从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执行工作中吸取的经验教训并考虑到该国在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中接受的建议以及条约机构、人权机制和民间社会提出的建议,与民间社会密切合作,毫不拖延地制定和执行新的人权计划;

16.再次大力鼓励白俄罗斯当局按照《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建立国家人权机构,在这方面落实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的建议,并继续积极开展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工作;

17.表示深为关切在不尊重公平审判保障的情况下使用死刑的现象,使用死刑方面的相关资料有限,特别是2022年5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扩大了对死刑的使用;考虑到透明是公平有效的刑事司法的一项要求,欢迎特别报告员继续关注白俄罗斯的死刑问题;请特别报告员继续监测事态发展并提出建议;鼓励白俄罗斯再次发起关于暂停死刑问题的全国对话,研究废除死刑的问题;

18.决定将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任务延长一年;请特别报告员继续监测事态发展,提出建议,并向人权理事会第五十三届会议和大会第七十八届会议提交一份白俄罗斯人权状况报告;

19.敦促白俄罗斯当局与特别报告员充分合作,包括允许特别报告员以官方身份访问白俄罗斯,自由会晤包括民间社会在内的相关利益攸关方,以协助白俄罗斯当局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并考虑落实特别报告员的建议;敦促白俄罗斯当局与各专题特别程序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充分合作;

20.请高级专员办事处为特别报告员充分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源。

2022年7月8日第42次会议

[经记录表决,以23票赞成、6票反对、18票弃权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

阿根廷、贝宁、巴西、捷克、芬兰、法国、冈比亚、德国、洪都拉斯、日本、立陶宛、卢森堡、马拉维、马绍尔群岛、墨西哥、黑山、荷兰、巴拉圭、波兰、大韩民国、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

反对: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中国、古巴、厄立特里亚、哈萨克斯坦、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弃权:

亚美尼亚、喀麦隆、科特迪瓦、加蓬、印度、印度尼西亚、利比亚、马来西亚、毛里塔尼亚、纳米比亚、尼泊尔、巴基斯坦、卡塔尔、塞内加尔、索马里、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兹别克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