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23/21

大 会

Distr.: General

25June 2013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二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4

需要理事会注意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决议 *

23/21.厄立特里亚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及其他有关国际人权文书,

回顾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第91号决议以及第250/2002号和第275/2003号决定,

又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任务负责人应根据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还回顾人权理事会2012年7月6日第20/20号决议,其中理事会设立了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任务,

回顾人权理事会2012年9月26日第21/1号决议,其中理事会决定,理事会根据申诉程序所审议的涉及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的文件不应再视为机密文件,但未征得当事人同意的个人姓名和任何其他身份信息除外,请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进一步调查所提交的申诉中的指控,并就此向理事会第二十六届会议提出报告,

深表关切的是,继续有报告指出,厄立特里亚当局严重侵犯本国人民和同胞的人权,包括侵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并且这类侵犯人权行为导致逃离厄立特里亚的平民人数惊人,

表示严重关切的是,该国强制儿童在最后一学年到军营接受一年军训,

又表示严重关切的是,无限期服役的做法十分普遍,这种制度构成了强迫劳动,并且18岁以下儿童被强迫征兵入伍,

还表示严重关切的是,据报道该国实施强迫劳动,包括强迫士兵和未成年人在采矿业劳动,

重申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自己的国家,

注意到厄立特里亚参加了第一轮普遍定期审议,

又注意到厄立特里亚努力争取达到“千年发展目标”、增进两性平等和在女性外阴残割方面取得进展,同时强调,可持续的社会变革是与建立良性的政治和法律环境相联系的,

回顾《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以及各国加入的各项国际人权条约,

又回顾厄立特里亚根据《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和《非洲儿童权利与福利宪章》所承担的义务,

表示关切的是,厄立特里亚政府不与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合作,

1.欢迎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2.强烈谴责:

厄立特里亚当局继续普遍蓄意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任意处决和法外处决、强迫失踪、使用酷刑和不经司法程序进行任意拘留和隔离监禁,而且拘留条件不人道并有辱人格;

限制见解和言论自由、信息自由、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包括拘留厄立特里亚的记者、人权维护者、政治人物、宗教领袖和宗教信仰者;

强行征募公民无限期服役,这种制度相当于强迫劳动,强制所有儿童在最后一学年接受一年军训,并且恐吓和拘留涉嫌在厄立特里亚逃避兵役者的家人;

严重限制行动自由,包括任意拘留出逃未遂或被怀疑有出逃意向的人;

侵犯儿童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儿童强迫征兵;

广泛使用酷刑及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且拘留条件远达不到国际标准,包括使用地下牢房和金属集装箱关押囚犯;

在厄立特里亚边境采取格杀勿论的做法,以阻止厄立特里亚公民出逃;

厄立特里亚政府违反国际人权义务,对其国民在境外取得的收入征税;

厄立特里亚不与国际和区域人权机制的合作;

3.吁请厄立特里亚政府立即:

停止任意拘留其公民的做法,并停止使用酷刑及其他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和处罚;

查明并释放所有政治犯,包括“15人集团”和记者;

确保被拘留者能够自由和公平地利用独立的司法制度,并改善监狱条件,包括禁止使用地下牢房和集装箱关押囚犯,停止使用秘密拘留所和秘密法庭以及隔离监禁的做法,允许亲属、法律倡导者、医疗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获准的当局和机构定期探视囚犯;

废除无限期兵役制度,允许依良心拒服兵役,废除强制所有儿童在最后一学年接受一年军训的做法;

确保人权和人道主义组织能够在厄立特里亚开展活,不必提心吊胆,也不会遭到恐吓,促使各方充分执行厄立特里亚政府和联合国于2013年1月28日签署的《2013-2016年战略伙伴关系合作框架》;

尊重所有人的言论自由、思想、良心和宗教或信仰自由以及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权利;

加强增进和保护妇女权利的工作,包括采取进一步措施,消除早婚和女性外阴残割等有害习俗;

执行在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接受的建议,报告取得的进展,并与人权理事会及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充分合作;

结束对逃避兵役者或试图逃离厄立特里亚者的家人采取的“连坐”政策;

根据其国际人权义务,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充分合作,除其他外,按高级专员的要求允许该办事处、人权条约机构、人权理事会所有机制访问该国,并与所有国际和区域人权机制充分合作;

向高级专员办事处提供关于所有被拘留者和作战失踪人员、包括记者和吉布提战斗人员的身份、安危、安康和下落的所有相关信息;

充分执行1997年通过的《厄立特里亚宪法》,按法治原则治国;

4.促请厄立特里亚提供自2008年6月10日至12日冲突以来失踪的吉布提战斗人员的信息,以便有关人士确定是否存在吉布提战俘及其状况;

5.决定将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任期延长一年;请她向人权理事会二十六届会议提交报告,在大会第六十八届会议发言并开展互动对话;

6.吁请厄立特里亚政府与特别报告员充分合作,允许她访问本国,适当考虑特别报告员第一次报告中的建议,向她提供完成任务所需的资料;强调所有国家都应当为特别报告员履行任务提供支持;

7.促请国际社会与特别报告员充分合作,加强努力,确保逃离厄立特里亚的人、尤其是越来越多的无人陪伴的儿童受到保护;

8.请秘书长向特别报告员提供完成任务所需的一切资料和资源;

9.决定继续处理此事。

2013年6月14日第40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