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49/34

大 会

Distr.: General

8 April 2022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人权理事会

第四十九届会议

2022年2月28日至4月1日

议程项目10

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2022年4月1日通过的决议

49/34.向马里提供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重申《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相关国际人权文书,

回顾大会2006年3月15日第60/251号决议,

又回顾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人权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

还回顾理事会2012年7月6日关于马里人权状况的第20/17号决议,2013年3月21日关于设立马里人权状况独立专家任务的第22/18号决议,关于延长独立专家任务的2014年3月28日第25/36号、2016年3月24日第31/28号、2017年3月24日第34/39号、2018年3月23日第37/39号、2019年3月22日第40/26号决议、2020年6月22日第43/38号决议和2021年3月24日第46/28号决议,

重申国家对促进、保护和落实《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及本国加入的其他相关国际人权文书中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负有首要责任,

又重申理事会致力于实现马里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

满意地注意到马里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报告,

确认马里宪法秩序受到破坏,选举未能如期举行,呼吁马里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非洲联盟和国际社会继续对话,以便制定一个可接受的过渡时间表,迅速恢复宪法秩序,特别是通过举行自由、公正、透明、包容各方和可信的选举恢复宪法秩序,

仍然感到关切的是,尽管局势略有好转,但安全问题、暴力极端主义和族群间暴力持续存在,主要是在北部和中部地区,而且恐怖主义活动持续发生,并存在轻小武器扩散、毒品走私、偷运移民、贩运人口和其他形式的跨国有组织犯罪等现象,

又仍然感到关切的是,人权继续受到侵犯和践踏,包括虐待、与冲突有关的性暴力、侵害儿童和其他弱势群体的行为以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

还仍然感到关切的是,包括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在内的受冲突影响民众面临粮食危机,需要人道主义援助,与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有关的健康危机加剧了这一需求,而且不安全的局势继续阻碍人道主义援助通行,强调严峻的人道主义局势对妇女和女童造成不成比例的影响,谴责对人道主义人员的袭击,

在这方面回顾,必须追究所有此类行为实施者的责任,又回顾,应马里过渡当局的请求,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于2013年1月16日对2012年1月以来在马里境内所犯罪行的指控启动了调查,

注意到马里过渡当局和各签署团体对《马里和平与和解协议》作出的承诺,对和平进程中出现的延误表示关切,鼓励所有各方在协议监测委员会的框架内继续开展对话,并迅速履行协议对其规定的义务,

呼吁尽快举行协议监测委员会下次会议,为和平进程注入新的活力,

满意地注意到马里过渡当局承诺增加参与协议监测委员会工作的妇女人数,鼓励马里各方确保妇女充分参与协议监测委员会的所有机制,特别是其小组委员会,并满意地注意到该国通过了新的“关于执行安全理事会2000年10月31日第1325(2000)号决议的2019-2023年国家行动计划”,

注意到尽管2021年取得了进展,将1,764名前武装团体成员有效编入马里国防和安全部队并收编了878名逃兵,但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的进程进展缓慢,欢迎启动从中部地区特别招募2,000名前战斗人员的工作,并呼吁当局在这方面加紧努力,特别是通过组织一次关于与全面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有关的指挥和军衔问题决策会议,以加快这一进程,

回顾安全理事会2017年9月5日第2374(2017)号决议规定设立定向制裁制度,尤其制裁阻碍实施《马里和平与和解协议》的人员以及计划、领导或实施侵犯或践踏人权行为或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者,包括针对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平民实施此种行为者,注意到安全理事会2018年12月和2019年7月通过了两套个人制裁措施,

注意到马里政府和人民在民族和解会议(随后通过了一项《民族和解法》)、包容性全国对话、全国协商和全国重建会议等多个场合所表达的愿望,即优先采取对话与和解的方式解决危机,

呼吁马里过渡当局加大力度恢复法治,切实打击有罪不罚现象,

欢迎马里与国际人权机制开展的合作,特别是2018年参与了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以及邀请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访问该国,欢迎马里支持人道主义行动呼吁,

注意到秘书长最近一次关于马里局势的报告,他在报告中对马里北部和中部持续存在的安全问题以及人道主义局势和侵犯人权行为――特别是侵犯妇女儿童人权的行为――表示关切,呼吁马里过渡当局就此采取一切措施,指出落实《马里和平与和解协议》及巩固该国的人权保护机制和机构是当前过渡期的优先事项,

回顾安全理事会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工作组关于马里局势的结论,

欢迎萨赫勒五国集团联合部队和萨赫勒五国集团执行秘书自2018年以来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支持下,在欧洲联盟及其成员国的资助下,继续致力于执行“人权和国际人道法合规框架”,并欢迎迄今为止取得的进展,

1.强烈谴责侵犯和践踏人权以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侵犯和践踏儿童权利的行为,特别是违反国际法招募和使用儿童,以及法外处决和即决处决、强迫失踪、任意逮捕和拘留、对被拘留者实施酷刑和虐待、杀害、残肢的行为,以及攻击学校和医院的行为;

2.又强烈谴责侵犯人权行为,包括侵犯和践踏妇女权利的行为,包括性暴力和性别暴力;欢迎联合国和马里于2019年3月签署关于防止冲突中性暴力的联合公报;

3.吁请各方根据国际人道法尊重学校本身的民用性质,停止违反适用的国际法以破坏国家安全为由拘留儿童;敦促各方制止这种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履行其根据适用的国际法承担的义务,包括根据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承担的义务;在这方面,欢迎马里当局于2019年2月通过《安全学校宣言》,并鼓励其采取后续行动,包括编制一份因受到直接威胁或安全无保障而关闭的学校名单;

4.在这方面回顾,所有此类行为的实施者必须由国家和国际一级的主管法院追究责任;

5.强烈谴责针对平民、地方、地区和中央机构的代表、马里国防和安全部队、联合国马里多层面综合稳定团、萨赫勒五国集团联合部队和根据“新月形沙丘”行动及由“塔库巴”特遣队部署的国际部队的各种袭击,包括恐怖袭击;强调必须将上述行动的实施者、指使者、组织者和资助者绳之以法;促请马里过渡政府加大力度确保酌情起诉这些行动的责任人;

6.又强烈谴责族群间暴力背景下对平民的袭击;吁请马里过渡政府在联合国马里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加紧努力推进民族和解,防止已知局势紧张的地区发生暴力事件;

7.强调如果没有全面综合计划同步推进安全、治理、发展与和解,同时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马里中部就不可能实现局势稳定;

8.再次呼吁立即停止侵犯和践踏人权以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严格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

9.请各方依照适用的国际人道法和人道主义原则,允许人道主义援助安全、充分、迅速和不受阻碍地送达,便利人道主义援助安全无阻地通行,以便尽快提供给马里境内所有需要援助的人,并确保获得援助的平民以及在马里工作的人道主义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和保护;

10.鼓励马里过渡当局继续落实马里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过程中接受的各项建议,特别呼吁通过禁止性别暴力的法律,以及继续努力打击奴役行为,并欢迎在这方面取得的司法和立法进展;

11.鼓励国际社会继续支持马里过渡当局和马里各方的努力,使妇女更充分地参与民族和解进程以及和平进程的所有决策机构,并在各级增强妇女的政治权能,还鼓励马里过渡当局和马里各方加强这方面的努力;

12.促请《马里和平与和解协议》各签署方执行该协议的各项规定,包括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在全国重新部署马里武装部队,权力下放,打击有罪不罚,临时政府在北部地区行使职能,妇女的参与等方面的规定;在这方面欢迎将妇女纳入协议监测委员会这一重要步骤,还欢迎卡特中心作为《协议》的独立观察员参与工作;

13.鼓励马里过渡当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违反国际法招募和使用儿童,终止此类做法,实施考虑到性别问题的可持续的重新融入社会和康复方案,并通过关于保护儿童的法律;

14.又鼓励马里过渡当局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特别是加强措施,继续落实联合国与马里政府2013年签署的《关于释放和移交与武装部队和团体有关联儿童的议定书》,并加强对马里国防和安全部队在这方面的培训方案;呼吁合作伙伴为马里过渡当局提供支持,以确保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所有幸存者都能更好地诉诸司法以及获得社会、医疗和社会心理服务;

15.注意到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于2013年1月对2012年1月以来在马里境内所犯罪行启动调查;又注意到,一方面,法院于2016年9月27日裁定一名个人因蓄意对通布图宗教和历史建筑发动攻击而犯了战争罪,并于2020年7月14日开始审判一名犯有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个人,另一方面,马里各利益攸关方已决定给予法院支持与合作;

16.支持马里过渡当局就此作出努力,将所有侵犯和践踏人权、违反国际人道法者交付公正独立的法院审判;敦促过渡当局加紧努力,打击有罪不罚;

17.敦促马里过渡当局确保为促进民族和解而采取的措施以包容各方的方式制定并让民间社会密切参与,保证对最严重罪行进行起诉,并为受害者提供充分的赔偿;

18.强烈谴责对个人的即决处决;鼓励过渡当局确保完成已经和即将启动的司法调查,以期将这些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责任者绳之以法;欢迎在2021年期间举行了几场特殊审判,审理恐怖主义罪、跨国有组织犯罪和经济及金融犯罪等案件,以及军事法庭对若干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犯罪案件进行了审理,还欢迎正在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军事司法法》进行的审查;

19.回顾马里问题国际调查委员会的报告,该委员会由秘书长设立,以调查2012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9日在马里境内犯下的严重违反和践踏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包括关于冲突中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指控;敦促马里过渡当局尽快建立一个国家机制,确保对委员会的建议采取适当后续行动;

20.鼓励马里过渡当局继续支持真相、正义与和解委员会的工作,该委员会已在马里若干地区收集了24,000多份受害者证词,并于2019年12月8日、2020年12月5日、2021年4月3日和2021年9月18日举行了四次公开听证;请国际社会支持过渡当局设立委员会的后续机构,特别是赔偿受害者所受伤害的机构和负责保存危机记忆的机构;

21.又鼓励马里过渡当局及所有区域和国际行为方继续努力,在马里实现和平与安全;

22.赞扬联合国马里多层面综合稳定团支持马里过渡当局努力在全国恢复国家权力和法治,实施《马里和平与和解协议》;痛惜稳定团遭受的生命损失;

23.鼓励萨赫勒五国集团联合部队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持续支持下加紧努力,全面执行合规框架,并在开展军事行动时以人权和保护平民为核心;请合作伙伴继续支持这些努力,包括提供经济支持;呼吁联合部队确保其内部问责机制的效力,这一点至关重要,可确保每一起涉及平民受害者或据称侵犯和践踏人权或违反国际人道法的事件都受到迅速、公正、独立、彻底的调查,并酌情对据称对此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立即采取措施;

24.请各方尊重人权,并确保严格遵守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

25.敦促马里过渡当局加快在马里中部和北部切实恢复行政管理(尤其是司法)和基本服务,并努力恢复必要条件,以确保安全状况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26.大力鼓励过渡当局提出一个可接受的过渡时间表,以便举行公正、自由、透明、包容各方和可信的选举,以期迅速恢复宪法秩序;

27.满意地肯定马里过渡当局密切配合马里人权状况独立专家履行其任务;呼吁过渡当局落实独立专家的建议;

28.决定将马里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任务延长一年,以便其继续评估该国的人权状况,并提供援助以确保促进、保护和落实人权并加强法治;

29.促请马里所有各方与独立专家充分合作,协助其履行任务;

30.请独立专家在其任务框架内,与联合国所有实体、非洲联盟、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萨赫勒五国集团及其成员国、各邻国、其他所有相关国际组织及马里民间社会密切合作;

31.又请独立专家向理事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提交一份关于人权状况的报告;

32.决定在理事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期间举行一次由独立专家和马里过渡政府代表出席的对话,以评估该国人权状况的发展变化,尤其侧重保护公民空间和尊重法治的问题;

33.请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继续向独立专家提供充分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协助;

34.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继续提供马里过渡政府要求的技术援助,以加强马里国家人权委员会的能力;

35.敦促国际社会继续向马里提供确保稳定所需的援助,以促进对所有人权的尊重,坚决打击有罪不罚现象,这将为民族和解、和平与社会融合铺平道路;

36.决定继续处理此事。

2022年4月1日第58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