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51/13

大 会

Distr.: General

12October202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五十一届会议

2022年9月12日至10月7日

议程项目3

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包括发展权

人权理事会2022年10月6日通过的决议

51/13.以雇佣军为手段侵犯人权并阻挠行使民族自决权问题工作组的任务

人权理事会,

回顾大会、人权理事会和人权委员会以往就此议题通过的所有决议,

又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指出所有任务负责人应根据这些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重申《联合国宪章》所载关于严格遵守各国主权平等、政治独立、领土完整、人民自决、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和不干涉各国国内管辖范围内事务等原则的宗旨和原则,

再次请所有国家对以任何形式招募、训练、雇用或资助雇佣军的做法保持最高警惕,

1.决定将以雇佣军为手段侵犯人权并阻挠行使民族自决权问题工作组的任务延长三年,以便工作组继续依照人权理事会2008年3月28日第7/21号决议和其他相关决议开展工作;

2.促请所有国家全力配合工作组履行任务;

3.请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向工作组提供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援助和支持;

4.请工作组在执行本决议时,同各国、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以及包括民间社会组织在内的其他相关行为方协商,并根据人权理事会和大会的工作方案,向理事会和大会报告工作组的调查结果;

5.决定根据理事会工作方案在同一议程项目下继续审议此事。

2022年10月6日第41次会议

[经记录表决,以28票赞成、15票反对、4票弃权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

阿根廷、亚美尼亚、贝宁、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喀麦隆、中国、科特迪瓦、古巴、厄立特里亚、加蓬、冈比亚、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亚、利比亚、马拉维、马来西亚、毛里塔尼亚、纳米比亚、尼泊尔、巴基斯坦、巴拉圭、卡塔尔、塞内加尔、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反对:

捷克、芬兰、法国、德国、日本、立陶宛、卢森堡、马绍尔群岛、黑山、荷兰、波兰、大韩民国、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

弃权:

巴西、哈萨克斯坦、墨西哥、索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