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36/26

大 会

Distr.: General

9 October 2017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三十六届会议

2017年9月11日至29日

议程项目10

人权理事会2017年9月29日通过的决议

36/26.开展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以改善苏丹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宗旨,

回顾《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其他有关国际人权文书,

又回顾大会2006年3月15日第60/251号决议和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

还回顾人权理事会2016年9月30日第33/26号决议,

强调各国负有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的主要责任,

欢迎苏丹政府新的人道主义政策,该政策呼吁允许人道主义行为方迅速和不受阻碍地通行;同时鼓励该国政府向有需要的民众提供保护和人道主义援助,还鼓励政府加强努力,继续致力于应对受冲突影响地区的人道主义需求,

1. 欢迎苏丹人权状况独立专家所开展的工作;

2. 注意到独立专家提交人权理事会第三十六届会议的报告,以及苏丹政府对报告的评论意见;

3. 赞赏地注意到苏丹政府与独立专家合作,使之能够履行任务,并且苏丹政府做出了继续合作的承诺;

4. 请独立专家与所有相关伙伴合作,向苏丹政府有关实体、国家机关和其他利益攸关方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5. 赞赏地注意到苏丹正在为实现可持续和平举行的全国性对话迄今取得的成果;鼓励苏丹所有利益攸关方全面参与对话;鼓励所有利益攸关方确保为包容各方、透明、可信的对话创造有利氛围;

6. 鼓励苏丹政府延长停止敌对行动的单方面声明;呼吁残余武装团体宣布无条件停止敌对行动,并本着诚意进行谈判,以实现永久停火;

7. 赞赏地注意到苏丹收容了来自邻国和该区域其他国家的数十万难民,并且开放了四条人道主义走廊,向受冲突和饥荒影响的人提供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

8. 注意到苏丹政府不断努力落实已接受的普遍定期审议建议;鼓励该国政府继续与审议进程合作;

9. 又注意到几项积极进展,例如总检察长办公室刚刚脱离司法部,2017年5月16日任命了一名苏丹全国人权委员会主席,总统赦免了259名达尔富尔武装叛乱分子和两名被判处12年监禁的牧师;肯定2017年8月29日对民间社会代表和人权活动者宣布的大赦,以及9月4日对民间社会代表的保释;

10. 肯定独立专家在其报告中提出的意见;敦促苏丹政府确保尊重所有人的人权;表示关切的是,学生、人权维护者和民间社会组织成员及其他人员受到骚扰、任意逮捕和长期拘留,表达自由、结社自由与和平集会自由受到限制,媒体不间断地接受审查,同时敦促该国政府尊重其宪法和国际义务和承诺,处置拆除礼拜场所的行为并处理骚扰宗教领袖的报告;

11. 强调苏丹政府须将调查关于所有各方践踏和侵犯人权的指控、追究犯罪者责任作为第一要务,同时注意到有观点认为,令所有政府机关和机构均符合该国的国际人权义务和承诺,能够改善苏丹的人权环境;

12. 表示严重关切的是,冲突地区据称发生侵犯或践踏人权的行为,包括涉及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行为;促请各方保护平民和争取实现和平;

13. 促请会员国、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联合国有关机构及其他利益攸关方根据本决议支持苏丹政府的努力,以便通过回应苏丹政府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请求,进一步改善该国的人权状况;

14. 请高级专员办事处考虑独立专家的建议,应苏丹政府的援助请求,就如何改善该国的人权状况向其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以支持该国履行其人权义务和承诺;

15. 决定将独立专家的任务延长一年;

16. 请独立专家提交一份报告说明履行任务的情况,包括关于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建议,供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九届会议审议;

17. 吁请苏丹政府继续与独立专家充分合作,继续切实准许独立专家访问全国所有地区并与有关各方见面;

18. 请高级专员办事处提供一切必要的财政和人力资源,支持独立专家履行任务;

19. 确认苏丹的人权状况为人权理事会设立、延长和移交与苏丹有关的任务提供了信息;促请苏丹政府与独立专家、高级专员办事处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合作,以便苏丹境内的人权状况不断得到持续改善,推动最终将独立专家的任务移交另一个适当的联合国人权机制;

20. 决定在议程项目10下审议这一议题。

2017年9月29日第42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