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52/9

大 会

Distr.: General

14 April 2023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五十二届会议

2023年2月27日至4月4日

议程项目3

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包括发展权

人权理事会2023年4月3日通过的决议

52/9.意见和表达自由: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的任务

人权理事会,

回顾人权理事会2008年3月28日第7/36号、2009年10月2日第12/16号、2011年3月24日第16/4号、2013年6月13日第23/2号、2014年3月27日第25/2号、2017年3月24日第34/18号、2020年6月19日第43/4号、2020年7月16日第44/12号和2022年7月8日第50/15号决议,以及人权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以往所有有关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决议,

确认有效行使《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所规定的意见和表达自由权是享有其他人权和自由的根本条件,也是建立民主社会和增强民主的根本支柱,同时铭记所有人权都是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的,

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任务负责人应根据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1.欢迎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所做的工作;

2.决定将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的任务再延长三年;

3.促请所有国家全力配合并协助特别报告员履行任务,提供其索要的一切必要信息,并积极考虑其访问请求和要求落实其建议的请求;

4.请秘书长向特别报告员提供履行任务所需的协助,特别是向其提供适足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5.请特别报告员向人权理事会和大会提交年度报告,说明与其任务有关的所有活动,以便使报告进程取得最大效益;

6.决定根据理事会工作方案继续审议意见和表达自由权问题。

2023年4月3日第55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