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43/8

大 会

Distr.: General

1July2020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四十三届会议

2020年2月24日至3月13日和6月15日至23日

议程项目3

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包括发展权

人权理事会2020年6月19日通过的决议

43/8.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的任务

人权理事会,

回顾《世界人权宣言》、《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和大会在1992年12月18日第47/135号决议中协商一致通过的《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

考虑到《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七条以及现行其他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家立法,

回顾大会、人权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以往通过的所有有关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决议,

又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人权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任务负责人应根据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还回顾《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和《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有关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段落,

欢迎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第三次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是其组成部分;回顾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具体目标寻求实现所有人的人权;强调会员国需要酌情将《2030年议程》纳入本国的政策和发展框架,以促进《2030年议程》的有效实施、后续落实和审评工作,确保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

回顾2019年举行的土著语言国际年,该国际年提请人们注意,土著语言严重丧失,迫切需要保护、振兴和促进土著语言,包括将其作为教育媒介,并为此在国家和国际层面进一步采取紧急步骤,

强调需要加强努力,实现充分落实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这一目标,包括改善他们的经济及社会条件和防止边缘化,并杜绝对他们任何形式的歧视,

认识到少数群体语言教育和教学有助于文化和语言多样性的保护,也有助于社会包容、人人平等、社会凝聚力和国家团结,其中通晓官方语言是一个有利因素,

强调必须认识到和处理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受到的多重、加重和交叉形式的歧视,以及对他们享有权利的复杂消极影响,

又强调至关重要的是,要开展人权教育、培训和学习,进行对话,包括不同文化和不同信仰间的对话,还要在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和社会成员之间进行互动,以商讨如何促进和保护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将之作为社会整体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包括为此交流除其他外以下方面的最佳做法:在少数群体问题上促进相互理解,通过承认多元特征妥善处理多样性问题,以及促进构建包容、公正、宽容和稳定的社会,增强社会内部凝聚力,

1.注意到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该报告员关于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第十二届会议所提建议的报告和提交大会第七十四届会议的报告;

2.注意到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第十二届会议于2019年11月结束,会上讨论了少数群体的教育、语言和人权问题,在利益攸关方的广泛参与下,会议为促进该专题的对话提供了重要平台;鼓励各国考虑论坛的相关建议;

3.欢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关于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报告;

4.赞扬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的工作以及他在提高人们对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认识和重视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在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的筹备和工作中给予的指导,有助于加强所有联合国机制在少数群体成员权利方面的合作;

5.促请各国采取举措,确保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了解并能够行使《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以及其他国际人权义务和承诺所载的少数群体的权利; 建议在筹划、制定、实施和审查为执行《宣言》而采取的各项措施时,尽最大可能得到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充分、有效和平等的参与;

6.敦促各国铭记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第十二届会议的主题,为了加强《宣言》的执行,并确保实现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包括少数族裔青年的权利,除其他外采取以下适当措施:

采取立法、政策或实际措施,确保属于少数群体的人有平等机会获得同等质量的教育,这种教育应在促进所有人取得更大成就的包容性环境中进行;

考虑批准、加入和遵守保护和促进属于语言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包括与受教育权有关的权利)的各项相关国际和区域人权文书;

尽可能向属于少数群体的人提供学习本族语言或以本族语言接受教育的适当机会,同时确保少数群体也有机会以官方语言接受教育;

在落实旨在确保提供包容型公平优质教育并促进全民终身享有学习机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4的过程中考虑少数群体语言教育;

推动教育环境尊重语言和文化多样性,尊重属于少数群体的人不受歧视、污名化、仇恨和仇恨言论的自由,包括为此开展公共教育和宣传运动,并对教育工作者进行培训;

不要通过禁止少数群体母语教育或教学等手段来强行同化属于少数群体的人;

营造安全和有利的环境以扶持民间社会代表就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在语言事务上的人权开展工作,并监测各国履行义务力求确保人们能够接触少数群体语言及接受少数群体语言教育和教学的情况;

考虑以少数群体语言向属于少数群体的人提供行政、法律和保健服务,从而让他们更容易获取这些服务;

确保在可行的情况下以手语向失聪群体提供教育;

制定少数群体语言教师发展和培训方案,为这些方案提供资金,并在少数群体中推广此类方案;

划拨必要的资源,让人们更容易获得少数群体语言教育和教学;

确保教育课程不包含因族裔或性别而以成见看待少数群体(包括属于少数群体的妇女和女童)的材料;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可行情况下确保少数群体的妇女和女童能够获得少数群体语言教育和教学,同时考虑到她们往往因性别和少数群体身份而遭到多重和交叉形式的歧视、边缘化和排斥;

7.请国际和区域组织继续关注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处境和权利,并在这方面考虑到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的相关建议;

8.欢迎第十二届少数群体问题论坛全场提供手语翻译,并强调指出论坛的讨论必须对残疾人保持完全无障碍开放;

9.请高级专员办事处、联合国实体和会员国支持并合作举办少数群体问题区域论坛,以便补充和充实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的工作和建议;

10.欢迎联合国各机构、基金和方案在高级专员办事处主导下就少数群体问题开展机构间合作;敦促它们进一步加强协调与合作,除其他外,为此制定关于促进和保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政策,同时借鉴论坛的相关成果并考虑到相关区域组织的工作;

11.在这方面特别注意到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和保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者网络开展的举措和活动,这些举措和活动由高级专员办事处协调,目的是推动联合国各相关机构、基金和方案之间的对话与合作;请该网络继续与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和当代形式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特别报告员合作,并与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和民间社会行为体协商和接触;

12.请高级专员继续向人权理事会提交年度报告,介绍联合国人权机构和机制的相关动态,以及高级专员办事处总部和外地办事处为推动宣传和遵守《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的规定而开展的活动;

13.请秘书长和高级专员继续提供一切必要的人力、技术和财政援助,支持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切实履行任务,并支持高级专员办事处开展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领域的各项活动;

14.决定按照人权理事会第25/5号决议所规定的同样条件,将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的任务延长三年;

15.促请所有国家配合和协助特别报告员履行其被授予的任务和职责,应其请求提供一切必要信息,并认真考虑对特别报告员的来访请求予以迅速和肯定的答复,使之能切实履行职责;

16.鼓励各专门机构、区域组织、国家人权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与任务负责人定期开展和保持对话与合作,并继续协助促进和保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

17.请秘书长和高级专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人力、技术和和财政援助,支持特别报告员切实履行任务;

18.决定根据理事会工作方案继续审议这一议题。

2020年6月19日第44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