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42/36

大 会

Distr.: General

2 October2019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人权理事会

第四十二届会议

2019年9月9日至27日

议程项目10

人权理事会2019年9月27日通过的决议

42/36.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宗旨,

重申《世界人权宣言》,

回顾《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和其他有关保护人权的国际和非洲文书,

又回顾大会2006年3月15日第60/251号决议以及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2013年6月13日第23/18号决议、2013年9月27日第24/34号决议、2014年1月20日S-20/1号决议、2014年9月26日第27/28号决议、2015年10月2日第30/19号决议、2016年9月30日第33/27号决议、2017年9月29日第36/25号决议和2018年9月18日第39/19号决议,

还回顾安全理事会2013年1月24日第2088(2013)号决议、2013年10月10日第2121(2013)号决议、2013年12月5日第2127(2013)号决议、2014年1月28日第2134(2014)号决议、2014年4月10日第2149(2014)号决议、2015年4月28日第2217(2015)号决议、2016年4月26日第2281(2016)号决议、2016年7月26日第2301(2016)号决议、2017年1月27日第2339(2017)号决议、2017年11月15日第2387(2017)号决议、2018年1月30日第2399(2018)号决议和2019年1月31日第2454(2019)号决议,

回顾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根据安全理事会2013年6月24日第2106(2013)号决议于2019年6月1日与中非共和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公报,

重申所有国家对促进和保护《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以及它们作为缔约国的其他国际和非洲人权文书所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负有主要责任,

回顾中非共和国当局对保护本国所有人民、防止其遭受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负有主要责任,

欣见中非共和国举行了全民协商和班吉民族和解论坛,随后通过了《中非共和国和平、民族和解和重建共和契约》,中非共和国冲突各主要行为体的代表签署了一项关于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的协定,并强调必须有效执行其中所载的建议和措施,

又欣见2015年12月13日和平举行了宪法公民投票,2015年12月、2016年2月和3月举行了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福斯坦·阿尔尚热-图瓦德拉总统于2016年3月30日宣誓就职,

还欣见2019年2月6日签署了《中非共和国和平与和解政治协定》,并于2017年7月17日在利伯维尔通过了《中非共和国和平与和解非洲倡议》路线图,欣见在非洲联盟主持下在亚的斯亚贝巴举行协商后于2019年3月22日成立了新政府,并强调需要根据班吉民族和解论坛的建议继续开展包容对话,

重申对中非共和国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承诺,

严重关注中非共和国的安全局势仍然特别不稳定,特别谴责武装团体违反2019年2月6日的协定,继续在班吉和该国其他地区对平民、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人道主义工作人员和医疗卫生人员犯下的许多暴力行为,并违反国际人道法,侵犯人权,特别是侵犯处境脆弱者的权利,尤其是妇女、儿童和境内流离失所者,同时在冲突中施行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在流离失所者和难民中造成伤亡,伤亡人数之多,令人无法接受,

又严重关注仇恨和暴力煽动信息的传播有增无减,这将加剧歧视和社会污名化,包括基于族裔的歧视和污名化,欣见2018年6月通过了《防止煽动歧视、仇恨和暴力国家计划》,并鼓励各方全面执行该计划,

还严重关注武装团体增加对人道主义工作人员以及民用和人道主义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攻击,对人道主义援助非法征税,而此时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数在增加,难民人数仍然很多,该国人口一半以上即290万人继续需要靠人道主义援助生存,

注意到2017-2019年人道主义应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表示关切的是,中非共和国人道主义需求日增,特别是残疾人的人道主义需求以及受害者的心理治疗援助需求,

回顾指出中非共和国政府、国际社会和人道主义行为体必须支持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自愿回返,并确保回返和接待条件有助于安全、有尊严、可持续的重新安置,

注意到国际社会动员起来,向受危机影响的中非共和国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如2014年2月1日在亚的斯亚贝巴举行的捐助方会议、2015年5月26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会议和关于中非共和国境内人道主义行动的若干高级别会议,如2017年2月非洲联盟支持中非共和国亚的斯亚贝巴团结会议,

欣见2016年11月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国际支持会议的成果文件和会上所作的认捐,并敦促会员国迅速支付认捐款项,

严重关注侵犯和践踏人权以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包括即决处决或法外处决、任意逮捕和拘留、强迫失踪、招募和使用儿童、招募、使用、资助和训练雇佣军、强奸和其他形式的性虐待、酷刑、掠夺、非法破坏财产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和践踏国际人权法和人道法的行为,

又严重关注严重侵害儿童的行为,包括武装团体杀害和伤害儿童、袭击学校和医院的行为以及前塞雷卡团体的绑架行为,

强调任何人如果破坏中非共和国和平、稳定或安全,或支持这种破坏行为,危及或阻碍稳定与和解政治进程,指挥袭击平民或维持和平人员,煽动暴力,特别是这样做具有族裔和宗教动机的,都应被追究责任,

欣见非洲主导的中非共和国国际支助团、非洲联盟、法国“红蝴蝶”行动、欧洲联盟驻中非共和国军事行动、欧洲联盟驻中非共和国军事顾问团、欧洲联盟中非共和国武装部队非作战和作战军事培训团以及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所开展的工作,

回顾驻中非共和国的国际部队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充分尊重适用的国际法规定,特别是国际人道法、国际人权法和国际难民法的各项规定;对驻中非共和国国际部队人员可能实施性暴力和其他侵犯人权行为的指控表示关切;指出应深入调查这些指控,并且必须将这些行为的责任人绳之以法;欣见秘书长承诺严格执行联合国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并欣见《性剥削和性虐待指控信息共享和报告规程》于2018年9月3日签署,

强调迫切需要并务必终止中非共和国境内的有罪不罚现象,把侵犯和践踏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的肇事者绳之以法,绝不对犯下这些罪行的人实行大赦,并需要加强国家法律机制,确保追究犯罪者的责任,

又强调国家当局负有主要责任,应创造必要的条件,以有效、独立的方式进行调查、起诉和作出判决,并保护受害者和处境危险的人,防止他们遭受报复,并呼吁国际伙伴,包括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欧洲联盟驻中非共和国军事培训团,在各自任务范围内支持中非共和国当局实现这一目标,

欣见中非共和国当局承诺恢复法治,终止有罪不罚现象,并根据中非共和国已加入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将罪犯绳之以法;注意到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于2014年2月7日决定对中非共和国的局势进行初步审查,并于2014年9月24日决定应过渡当局的要求开始进行调查,

又欣见中非共和国政府为让特别刑事法庭开始运作采取的措施,例如通过证据和程序规则,为法庭工作人员提供临时房舍;鼓励国际社会继续长期支持特别刑事法庭的工作,

回顾负责对中非共和国境内违反和践踏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行为的指控进行调查的国际调查委员会认为,自2013年1月以来,冲突主要当事方都实施了可能构成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

强调必须继续调查违反和践踏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行为的指控,以补充国际调查委员会的工作以及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编写的关于2003年1月至2015年12月在中非共和国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行为的调查分析报告,

欣见中非共和国在推进选举进程方面取得的进展,尤其是通过了新的选举法,以期在2020年和2021年举行有效的总统选举和地方选举,

1.强烈谴责一切侵犯和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如杀人、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处罚或待遇、性暴力、绑架、任意剥夺自由和任意逮捕、勒索和掠夺、招募和使用儿童、占领和袭击学校、攻击伤病员、医疗人员、卫生设施和医疗运输工具、阻止人道主义援助通行等;强调必须对这些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的肇事者追究责任并将其绳之以法;

2.又强烈谴责武装团体对平民、人道主义人员、卫生人员、人道主义物资和联合国人员的有针对性袭击,包括武装团体2019年5月21日在帕瓦地区和2019年9月1日在比劳进行的袭击,分别有55人和26人被杀害,其中大多数是平民;

3.再次呼吁各方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及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要求严格尊重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该国恢复法治;

4.深切关注人道主义局势,强调缺乏资金和不安全阻碍了人道主义援助的安全无阻运送,并呼吁国际社会进一步支持该国的人道主义援助和稳定努力;

5.吁请中非共和国政府、政治和宗教领导人以及民间社会组织采取协调一致的公共行动,防止煽动暴力,包括以族裔和宗教为由煽动暴力,并回顾指出,煽动暴力的人或实体将受安全理事会的制裁;

6.欣见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报告及其中所载的建议;

7.欣见联合国与中非共和国政府2019年签署联合公报,应对冲突中的性暴力,其中涉及若干重要的合作专题:利用司法和问责手段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在提供服务时采取以幸存者为中心的综合办法;让妇女更多参与,切实担任决策职位;执行和平协定;让宗教领袖更多参与,帮助预防此类罪行;

8.敦促中非共和国境内各方保护所有平民,尤其是保护妇女和儿童,使其免遭性暴力和性别暴力;

9.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支持国家性别平等观察站的工作;

10.鼓励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按照其任务规定,坚决采取主动强有力的措施保护平民,并向中非共和国当局提供必要援助,以使特别刑事法庭早日开始工作;

11.鼓励联合国、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部队派遣国和按安全理事会授权行动的外部部队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充分遵守联合国对性虐待和性剥削行为的零容忍政策,并呼吁部队派遣国和受安全理事会授权的外部部队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任何性剥削和性剥削行为的发生,打击其人员中的有罪不罚现象,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12.呼吁中非共和国当局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的支持下,在必要时坚定地参与国内外战斗人员的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进程,以此作为安全部门改革综合战略的一部分工作,使其现有的合作结构迅速投入运作,并就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提出建议;请会员国和国际组织为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进程提供必要的资金,这是对人民安全和国家稳定的重要贡献;

13.深感痛心的是,武装团体继续利用儿童作为战斗人员、人盾、家庭佣人或性奴,绑架儿童的行为有增无减;敦促武装团体释放其部队中的儿童,制止和防止招募和使用儿童以及强迫婚姻和早婚;并在这方面呼吁它们履行多个团体在2019年2月6日协议中所作的承诺;

14.欣见中非共和国于2017年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鼓励政府通过并有效执行禁止在武装冲突中招募和使用儿童的法律,继续努力保护儿童,鼓励政府考虑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并敦促政府通过儿童保护国家计划;

15.敦促所有各方保护由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释放的儿童或以其他方式脱离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的儿童,将其视为受害者;强调必须保护并释放所有与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有关联的儿童,使其重返社会,并实施考虑到女孩特别是暴力受害者的特殊需要的康复和重返社会方案;

16.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确保尊重全体人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强司法系统和问责机制,终止暴力行为肇事者有罪不罚的现象;

17.注意到中非共和国当局于2014年6月决定请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对可能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在中非共和国境内所犯罪行展开调查,并在这方面欣见国际刑事法院于2014年9月开始调查自2012年8月1日以来犯下的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18.欢迎中非共和国当局努力在其国家司法系统内建立有权审判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的特别刑事法庭;鼓励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特别刑事法庭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切实到位,拥有充分运作能力,尽快开始起诉工作,并与法院特别检察官合作,以便尽快查实和逮捕国际罪行的责任人并将其绳之以法,不论其地位为何,也不论其属于哪个团体;

19.注意到中非共和国当局的努力,强调急需在全国切实重新部署法官,恢复司法服务,落实保护参与司法程序的受害者和证人的国家战略,建立适当赔偿方案,为侵权行为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物质赔偿和象征性赔偿,包括个人赔偿和集体赔偿;

20.赞扬中非共和国当局努力在巡回法庭安排刑事审判并加强地方和平与和解委员会,呼吁当局继续加强司法系统,打击有罪不罚,促进稳定与和解,并强调急需重建司法,加强刑事司法系统和监狱系统,确保全国各地都切实设有司法机构,确保人人都能诉诸公平公正的司法;

21.注意到中非共和国当局努力在全国各地恢复有效的国家权力,注重打击腐败,在各省份重新部署国家机构,包括司法机构,确保稳定、负责任、包容各方和透明的治理;敦促当局为重新部署的机构提供充足的资源,以支持这些努力;

22.欣见中非共和国当局最近作出努力,根据2019年2月6日的协定组建混合特别安全部队,鼓励当局全面实行安全部门改革,建立多族裔、专业化、有代表性、装备精良的国防和内务安全部队,并回顾指出这些部队必须尊重问责和法治原则,在当地社区建立和发展信任,包括建立国防和安全部队人权事先核查程序;

23.欣见中非共和国当局与包括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欧洲联盟驻中非共和国军事培训团在内的国际伙伴密切协作,在扩展国家权力范围和巩固安全的更大框架内,逐步持续部署经过欧洲联盟驻中非共和国军事培训团和其他国际伙伴训练的中非共和国武装部队和内务安全部队;请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继续执行人权领域尽职调查政策,监测国家安全部队的行为,确保问责;

24.请联合国会员国和国际及区域组织向中非共和国当局提供紧急支持,以开展上述改革并在全国境内恢复国家权力,同时增强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在和平努力和处理跨界问题中的作用,包括处理季节性放牧流动问题;

25.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执行在班吉民族和解论坛上提出的建议,欣见在设立一个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方面的进展,并吁请当局继续朝这个方面迈进;

26.促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的支持下以包容的方式制定过渡期正义综合路线图,并鼓励当局确定拟订过渡期正义地方战略的试点地区;

27.强调必须让中非共和国民间社会各阶层参与,并便利受害者、妇女和青年在中非共和国和平与和解非洲倡议及其作为中非共和国政治解决办法的主要框架的路线图范围内,充分、有效地参与中非共和国当局与武装团体的对话,并强调必须将和平进程与过渡正义挂钩,以促进民族和解;

28.仍然深为关切的是,与冲突有关的性暴力情况严重,特别是武装团体招募的妇女和女孩遭受的性暴力十分严重;鼓励国家当局和特别刑事法庭保护受害者,增强其权能,把据称犯有此类罪行的所有肇事者绳之以法;

29.欢迎建立一支专门制止对妇女和儿童的性暴力行为的部队,并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为其运作提供必要的资源;

30.仍然感到关切的是,武装团体招募的儿童人数增加;呼吁设立并实施武装冲突期间遭受六项严重侵害儿童行为之害的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和心理协助方案;鼓励加强宣传,更好保护武装冲突中的儿童,包括满足女童的特殊需要;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和武装团体结束和防止严重侵害和践踏儿童权利的行为;

31.仍然深切关注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的处境,并鼓励国际社会协助国家当局和各收容国向暴力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提供适当保护和援助;

32.吁请国家当局继续努力不加区别地保护和增进包括境内流离失所者在内的所有人的迁徙自由权,尊重其选择居住地、返回家园或在其他地方寻求保护的权利;

33.请所有利益攸关方和国际社会继续动员起来,应对中非共和国确定的紧急情况和优先事项,特别是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并为受危机影响的人提供心理创伤治疗资金;

34.吁请各方通过加强道路安全等途径,允许人道主义援助物资和人道主义工作者迅速进入全国各地且通行无阻,并为此提供便利;

35.鼓励联合国会员国在国际合作框架内,并鼓励联合国主管机构、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和捐助方向中非共和国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援助,以促进尊重人权,改革司法部门和安全部门;

36.鼓励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按照其任务规定,公布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报告,以便国际社会对局势进行监测;

37.决定将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任务期限延长一年,其任务包括评估、监测和报告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就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提出建议;

38.吁请所有各方在独立专家执行任务时与其充分合作;

39.决定在理事会第四十三届会议期间举办一次高级别互动对话,评估实地人权状况的变化,特别重点讨论防止在武装冲突中招募和使用儿童以及通过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保护儿童的权利的问题,讨论应有独立专家、中非共和国政府代表、联合国代表、非洲联盟代表和民间社会代表参加;

40.请独立专家与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各机构密切合作,特别是在过渡期正义领域密切合作;

41.又请独立专家与所有联合国机构、非洲联盟、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以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中非共和国民间社会和所有相关人权机制密切合作;

42.还请独立专家与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和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密切合作;

43.请独立专家在理事会第四十四届会议上口头汇报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最新情况,并向理事会第四十五届会议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44.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继续向独立专家提供充分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财政和人力资源;

45.决定继续处理此事。

第42次会议2019年9月27日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