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51/37

大 会

Distr.: General

12 October 2022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人权理事会

第五十一届会议

2022年9月12日至10月7日

议程项目10

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2022年10月7日通过的决议

51/37.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重申《世界人权宣言》,

回顾《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和其他有关保护人权的国际和非洲文书,

又回顾大会2006年3月15日第60/251号决议和人权理事会关于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各项决议,

还回顾安全理事会关于中非共和国局势的各项决议,

回顾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与中非共和国政府根据安全理事会2013年6月24日第2106(2013)号决议,于2019年6月1日签署了联合公报,

重申所有国家对促进和保护《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及本国加入的其他国际和非洲人权文书所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负有主要责任,

回顾中非共和国对保护本国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负有主要责任,

又回顾2019年2月6日签署了《中非共和国和平与和解政治协定》,以及2021年9月16日大湖区问题国际会议在罗安达通过了《中非共和国和平联合路线图》,

还回顾2015年全民协商和班吉民族和解论坛的结论,其后通过了《在中非共和国实现和平、民族和解和重建的共和契约》,中非共和国冲突各主要当事方的代表签署了一项关于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的协定;强调必须有效执行其中所载的建议和措施,

重申对中非共和国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承诺,

赞扬中非共和国政府努力抗击冠状病毒病大流行(COVID-19疫情),并欢迎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和国际伙伴提供多方面支持,帮助预防和检测该疾病,遏制该疾病的传播,减少感染人数,并隔离病人,同时仍然关切疾病造成的健康、社会、经济和人道主义后果,

严重关切中非共和国的安全局势仍然特别不稳定,尤其谴责冲突各方,包括武装团体及其他安保人员违反2019年2月6日《和平协定》,继续在班吉和该国其他地区实施违反国际人道法和人权法行为,特别是暴力侵害平民、联合国维和人员、人道主义工作者、记者和医护人员的行为,

谴责对人道主义工作者和医护人员以及民用和人道主义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攻击不断增加、武装行为体对人道主义援助非法征税,而此时流离失所者人数在增加,难民人数居高不下,该国人口一半以上即280万人继续需要靠人道主义援助生存,

回顾指出,中非共和国政府、国际社会和人道主义行为体必须支持流离失所者和难民安全、有尊严、可持续地自愿回返,并确保回返和接待条件有助于他们安全、有尊严和可持续地重返社会,

欢迎次区域组织在正在进行的调解中所做的努力,以及这些组织的成员国向中非共和国人民提供的人道主义援助,

又欢迎欧洲联盟和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开展的中非共和国武装部队非作战和作战军事培训团,

回顾驻中非共和国的国际部队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充分尊重适用的国际法规定,特别是国际人道法,必须尊重人权和不驱回原则;对冲突各方涉嫌实施性暴力和其他侵犯人权行为的指称表示关切;满意地注意到中非共和国政府设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旨在将此类行为的责任人绳之以法;欢迎秘书长承诺严格执行联合国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并欢迎《性剥削和性虐待指称信息共享和报告规程》于2018年9月3日签署,

关切地注意到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2022年7月25日发表的关于2021年12月6日至13日在Boyo村发生的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的联合调查报告,其中尤其提到安全人员协助招募“反砍刀”组织前战斗人员及数十名青年人的问题,

强调迫切需要并务必终止中非共和国境内的有罪不罚现象,把侵犯和践踏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法者绳之以法,绝不对这些人实行大赦,并需要加强国家司法机制和混合司法机制,确保就他们的行为追究责任,

回顾国家当局负有主要责任,应创造必要的条件,开展迅速、公正、透明的调查,提出可信的起诉,以高效、独立的方式作出判决,保护受害者和处境危险的人免受报复;并呼吁包括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在内的国际伙伴在其任务范围内支持中非共和国当局实现这方面的目标,

又回顾,负责对中非共和国境内违反和践踏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行为的指称进行调查的国际调查委员会认定,自2013年1月以来,冲突主要当事方都实施了可能构成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

强调必须继续调查违反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行为及践踏人权行为的指称,以补充国际调查委员会的工作以及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高级专员办事处编写的关于2003年1月至2015年12月在中非共和国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行为的调查分析报告,

欢迎最近举行的总统大选和议会选举,并呼吁在2023年即将举行的地方和市政选举期间举行自由和公平的选举,选举的组织工作可为难民和流离失所者自愿、安全和有尊严地回返创造有利条件,

强调在筹备2023年地方和市政选举的同时,需要在2019年2月6日《和平协定》的担保方和调解方、2021年9月16日联合路线图发起方及国际社会的支持下,为该国政治行为体、民间社会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之间开展协商建立一个有效框架,以便各行为体进行开放、包容的对话,以寻求共识并恢复信任,

1.强烈谴责一切侵犯和践踏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如杀人、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处罚或待遇、与冲突有关的暴力和性暴力及其他形式的性别暴力、绑架、任意剥夺自由和任意逮捕、勒索和抢掠、招募和使用儿童、占领和袭击学校、攻击伤病员、医护人员、卫生设施和医疗运输工具、阻止人道主义援助通行、非法破坏财产,以及对平民、特别是对妇女、儿童和流离失所者等弱势人群实施的所有侵犯人权行为;强调必须对这些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的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将其绳之以法;

2.又强烈谴责武装团体有针对性地袭击平民、人道主义工作者、医护人员、人道主义物资和联合国工作人员,敦促各武装团体按照在2019年2月6日《和平协定》及2021年9月16日《联合路线图》中所作的承诺立即停火;

3.再次呼吁各方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和践踏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呼吁严格尊重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使受害者可诉诸司法,并在该国恢复法治;

4.表示深为关切人道主义局势,强调资金短缺和不安全局势阻碍了人道主义援助的全面、安全和无阻运送;吁请国际社会加大力度支持在该国开展的人道主义援助和维护稳定方面的努力,并促请各方允许和便利人道主义援助和人道主义工作者快速、全面、安全和畅通无阻地进入该国全境,包括为此加强道路安全;

5.吁请中非共和国政府、政治和宗教领导人以及民间社会组织采取协调一致的公共行动,防止煽动暴力,包括以族裔和宗教为由煽动暴力,并采取措施,让责任者为其暴力行为,包括以族裔和宗教为由的暴力行为负责;回顾指出,无论个人或实体,凡实施破坏中非共和国和平、稳定与安全的行为或支持上述行为,危害或妨碍稳定与和解政治进程,攻击平民及维和人员,煽动他人实施暴力包括族群间暴力及煽动仇恨,特别是基于族裔和宗教的暴力和仇恨以及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筹备、实施或下令实施违反人权和国际人道法的行为,招募儿童参与武装冲突,或阻碍人道主义援助的通行、获取或分发的,均可能受到安全理事会的制裁;

6.欢迎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报告及其中所载的建议;

7.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尽快履行2019年在联合国与中非共和国政府签署的关于打击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的联合公报之际所作的承诺以及独立专家提出的相关建议;

8.敦促中非共和国境内各方保护所有平民免遭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特别关注妇女和儿童;

9.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支持国家性别均等观察站,加强国家人权和基本自由委员会、高级传播委员会、高级善治管理局、防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一切形式歧视国家委员会以及致力于促进、保护和实现人权、打击腐败以及促进民主和善治的其他国家机构的组建和运作;

10.鼓励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在中非共和国当局的支持下,并根据其任务规定,坚决采取主动有力的措施保护平民,并为特别刑事法院继续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援助;

11.鼓励联合国、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部队派遣国和按安全理事会授权行动的国际部队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充分遵守联合国对性剥削和性虐待行为的零容忍政策,并呼吁部队派遣国和按安全理事会授权行动的国际部队采取适当措施,预防此类行为,防止部队人员中的有罪不罚现象,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12.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的支持下,重振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进程;请会员国和国际组织继续并加强提供资金,支持这一进程,支持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的运作,支持旨在促进和平、安全、人民和解和国家稳定的各项倡议;

13.深表遗憾的是,武装团体继续利用儿童作为战斗人员、人体盾牌、家庭佣工或性奴,绑架儿童的行为有增无减;敦促武装团体释放部队中招募的儿童,制止和防止招募和使用儿童以及早婚和强迫婚姻;并在这方面呼吁武装团体履行多个团体在2019年2月6日《和平协定》中所作的承诺;

14.鼓励中非共和国政府迅速通过一项保护儿童国家计划,并考虑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

15.鼓励中非共和国政府在技术和财政合作伙伴的支持下,执行一项关于技术、农业和职业培训的国家战略,作为过渡进程的社会杠杆,造福青年;

16.敦促所有各方保护由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释放的儿童或以其他方式脱离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的儿童,将其视为受害者;强调必须保护并释放所有与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有关联的儿童,使其以可持续的方式重返社会,并实施考虑到女童特别是遭受暴力的受害女童的特殊需要的康复和重返社会方案;

17.仍深为关切冲突各方广泛实施的与冲突有关的性暴力,特别是针对妇女、女童和男童的性暴力;鼓励国家当局和特别刑事法院对性暴力案件系统地采取后续行动,以确保成功起诉及给予刑事处罚,保护和支持受害者;在这方面回顾现已设立预防性暴力侵害妇女儿童行为联合快速响应组;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为其运作增拨所需资源,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向受害者提供心理治疗和社会经济支持;

18.欣见特别刑事法院于2022年4月19日开始对2019年在Koundjili和Lemouna发生的杀戮事件进行第一次审判,并呼吁中非共和国当局、各邻国、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国际社会为开展调查、调阅有关文件和执行逮捕令提供必要支持;

19.又欣见国际刑事法院应中非共和国当局的要求于2014年9月启动调查,主要侧重于2012年8月1日以来所犯的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以及中非共和国当局于2018年11月17日逮捕阿尔弗雷德·叶卡托姆并将其移交给该法院,法国当局根据该法院2018年12月7日发出的逮捕令,于2018年12月12日逮捕了“反砍刀”组织高级领导人兼全国总协调人帕特里斯-爱德华·恩盖伊索纳,中非共和国当局根据2019年1月7日发出的逮捕令于2021年1月24日将穆罕默德·赛义德·阿卜杜勒·卡尼移交给该法院;注意到2021年2月16日启动了对阿尔弗雷德·叶卡托姆和帕特里斯-爱德华·恩盖伊索纳的审判,动员中非共和国民众远程观看;欣见2022年3月14日“反砍刀”组织武装团体前领导人兼负责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方案的前部长马克西姆·杰弗里·埃利·莫科姆·加瓦卡被移交该法院,2022年7月28日法院公布了2019年1月7日对武装团体“争取正义与和平爱国者同盟”创始人诺尔丁·亚当签发的逮捕令;

20.敦促中非共和国邻国合作遏制不安全局势,打击对武装团体成员的有罪不罚现象,包括与国内和国际司法机构以及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合作;

21.赞扬中非共和国当局努力使有权审判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和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的特别刑事法院投入运作;鼓励中非共和国政府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继续与法院特别检察官合作,以便尽快查实和逮捕国际罪行的责任人并将其绳之以法,不论其地位和派别归属;

22.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拨出更多财政资源和人力资源,在全国各地恢复有效的国家权力,为此应继续在各省份重新部署公共行政服务,特别是在刑事司法和监狱管理方面,以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并确保稳定、负责、包容、透明的国家和地方治理;

23.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落实保护参与司法程序的受害者和证人的国家战略,并制定适当方案,以使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及其家属能够获得物质赔偿和具有象征意义的赔偿,包括个人赔偿和集体赔偿;

24.鼓励当局全面落实安全部门改革,以建立多族裔、专业化、有代表性、装备精良的国防和国内安全部队,并回顾指出,这些部队必须尊重问责和法治原则,才能赢得并维持当地社区的信任,在人事招聘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适当背景审查,特别是审查尊重人权的情况;

25.请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继续实行人权领域尽职政策,以确保国内安全部队及其他安保人员的行为受到监督、这些部队的成员对其行为负责,并继续发布关于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的报告,以便国际社会能够监测局势;

26.强调需要确保切实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确保冲突期间被武装团体和安保人员占用、受到摧毁或破坏的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正常运作,确保在储存、处理和配水设施因冲突而受损的地方有卫生设施供使用和饮用水供应,恢复因不安全局势和COVID-19疫情而中断的农牧活动,开展出生登记和公民身份登记,确保在国家权力恢复不足的情况下提供当地司法服务,并请中非共和国的合作伙伴协助应对这些挑战;

27.请联合国会员国和国际及区域组织向当地民众提供紧急支持,以应对影响该国近63%人口的粮食无保障情况,为此应支持人道主义援助和稳定方面的努力,并增强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在和平努力和处理包括季节性游牧活动在内的种种跨境问题的努力中发挥更大作用;

28.请国际社会加强对中非共和国抗击COVID-19疫情斗争的支持,防止这一健康危机演变为社会、经济和人道主义危机,以致可能持续破坏在若干领域取得的成果,特别是在2019年2月6日《和平协定》的执行机制、规范框架、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和地方层面和解机制等优先事项上取得的进展;

29.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向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提供有效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资源,包括履行打击有罪不罚现象以及促进赔偿和保证不重犯的任务,从而补充特别刑事法院和普通法院的工作;

30.又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其他国际合作伙伴的支持下,以包容的方式继续切实落实各种过渡期正义机制;

31.强调必须让中非共和国民间社会各阶层参与,促进受害者、妇女和青年充分有效地参与中非共和国当局与武装团体在中非共和国和平与和解非洲倡议及其路线图范围内进行的对话,该倡议及其路线图是为中非共和国制定政治解决方案的主要框架;并强调必须将和平进程与过渡期正义进程加以协调,以促进民族和解;

32.大力鼓励中非共和国当局执行共和国对话中提出的建议;

33.仍关切武装团体招募的儿童人数增加;呼吁为武装冲突期间遭受六项严重侵害儿童行为之害的未成年人设立和实施重新融入经济社会生活和心理协助方案;鼓励加强宣传,更好地保护武装冲突中的儿童,同时考虑到女童的特殊需要;呼吁各武装团体停止此类严重侵犯和践踏儿童权利的行为,并呼吁中非共和国当局落实《儿童保护法》;

34.仍深为关切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的处境,并鼓励国际社会协助国家当局和各收容国向暴力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提供适当保护和帮助;

35.吁请国家当局确保不加区别地保护和促进包括境内流离失所者在内的所有人的迁徙自由权,尊重其选择居住地、返回家园或在其他地方寻求保护的权利;

36.鼓励联合国会员国在国际合作框架内,并鼓励联合国相关机构、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和捐助方向中非共和国提供技术援助,协助能力建设,以促进尊重人权,开展司法部门和安全部门改革,并鼓励各方继续致力于满足中非共和国确定的紧急需要,协助其处理优先事项;

37.决定将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任务延长一年,以评估、监测和报告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并就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提出建议;

38.请独立专家特别注意据称冲突各方侵犯和践踏人权以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

39.请所有各方在独立专家执行任务时与其充分合作;

40.决定在理事会第五十二届会议上举行一次高级别对话,以评估实地人权状况的变化,特别关注儿童的状况;

41.请独立专家与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各机构密切合作,特别是在过渡期正义领域密切合作;

42.又请独立专家与所有联合国机构、非洲联盟、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以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中非共和国民间社会和所有相关人权机制密切合作;

43.还请独立专家与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和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密切合作;

44.请独立专家在理事会第五十三届会议上口头介绍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最新情况,并向理事会第五十四届会议和大会第七十八届会议提交书面报告;

45.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继续向独立专家提供充分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源;

46.决定继续处理此事。

2022年10月7日第44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