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
第五十二届会议
2023年2月27日至4月4日
议程项目3
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包括发展权
人权理事会2023年4月3日通过的决议
52/17.国家外债和其他有关国际金融义务对充分享有所有人权尤其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影响问题独立专家的任务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及其他有关国际人权文书,
重申人权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关于外债和其他有关国际金融义务对充分享有所有人权尤其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影响问题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其中最近一项是理事会2022年3月31日第49/15号决议,以及其他所有有关决议,
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任务负责人应按照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强调指出,联合国的宗旨之一是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属于经济、社会、文化或人道主义性质的国际问题,
申明债务负担会导致发展中国家面临的诸多问题进一步复杂化,加剧极端贫困,妨碍实现可持续人类发展,因而严重阻碍实现所有人权,
1.表示赞赏国家外债和其他有关国际金融义务对充分享有所有人权尤其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影响问题独立专家所做的工作和贡献;
2.决定按照人权理事会2008年3月27日第7/4号决议规定的任务,将国家外债和其他有关国际金融义务对充分享有所有人权尤其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影响问题独立专家的任务延长三年;
3.鼓励独立专家按照其任务授权,就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和发展权的相关问题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各位特别报告员、独立专家以及人权理事会及其咨询委员会的各专家工作组成员合作;
4.请独立专家根据人权理事会和大会各自的工作方案每年向理事会和大会提交任务执行情况报告;
5.请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继续向独立专家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尤其是切实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人力和财力资源;
6.敦促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充分配合独立专家履行任务;
7.决定根据理事会工作方案在同一议程项目下继续审议此事。
2023年4月3日第55次会议
[经记录表决,以32票赞成、5票反对、10票弃权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
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孟加拉国、贝宁、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喀麦隆、智利、中国、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古巴、厄立特里亚、加蓬、冈比亚、洪都拉斯、印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巴拉圭、卡塔尔、塞内加尔、索马里、南非、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兹别克斯坦、越南
反对:
捷克、法国、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
弃权:
比利时、芬兰、格鲁吉亚、德国、立陶宛、卢森堡、墨西哥、黑山、摩洛哥、罗马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