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50/7

大 会

Distr.: General

18 July 202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五十届会议

2022年6月13日至7月8日

议程项目3

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包括发展权

人权理事会2022年7月7日通过的决议

50/7.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及其原因和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的任务

人权理事会,

重申所有国家均有义务尊重、保护和落实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并重申《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和其他所有相关国际人权文书,并铭记《儿童权利公约》各项任择议定书的重要性,

又重申《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及各相关审查会议的成果和《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

回顾人权理事会、人权委员会、大会和安全理事会的所有相关决议以及妇女地位委员会的相关决议和议定结论,其中除其他外申明,必须防止、谴责、消除和应对一切形式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必须确保妇女和女童能够获得司法救助,确保对侵犯她们人权的行为进行追责,

表示深为关切世界各地依然普遍存在各种形式和表现的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的行为,包括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并再次强调暴力侵害所有妇女和女童行为是实现性别平等和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权能的重大障碍,而且这种行为侵犯、践踏和损害她们的人权,因此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承认女童往往更有可能面临和经历各种形式的歧视和暴力,包括性暴力和性别暴力,

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指出所有任务负责人应根据这些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1.欢迎暴力侵害妇女及其原因和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的工作;

2.决定将特别报告员这一任务延长三年,使用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及其原因和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的称谓,条件与人权理事会2019年7月12日第41/17号决议的规定相同,另外请特别报告员审查暴力行为以何具体方式影响女童,注意避免重复工作,并继续与联合国有关机制和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合作;

3.吁请所有国家与特别报告员全面合作并协助特别报告员履行任务,提供特别报告员所要求的一切必要资料,并积极考虑特别报告员提出的关于访问及执行建议的请求;

4.鼓励联合国相关机构、基金和方案,特别是联合国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署(妇女署)、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支持采取行动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信托基金、妇女地位委员会、各条约机构和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在各自任务范围内,以及民间社会行为体(包括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在特别报告员履行任务时与特别报告员充分合作;

5.请秘书长向特别报告员提供有效履行任务、包括开展国别访问所需的一切协助,特别是向特别报告员提供充足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

6.重申决定在理事会第五十三届会议上根据其工作方案,作为高度优先事项继续审议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暴力的问题。

2022年7月7日第39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