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38/14

大 会

Distr.: General

16 July 2018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三十八届会议

2018年6月18日至7月6日

议程项目4

人权理事会2018年7月6日通过的决议

38/14.白俄罗斯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和其他适用的人权文书的规定,

回顾人权委员会、大会和人权理事会通过的所有关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的决议,包括理事会2017年6月23日第35/27号决议;痛惜白俄罗斯政府对理事会在这些决议中提出的请求未作出适当回应和提供合作,包括拒绝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和其他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进入白俄罗斯;同时注意到白俄罗斯在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欧洲委员会以及欧洲联盟合作的问题上态度日益开放,

又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

1.欢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2.表示继续关切白俄罗斯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状况,特别是对和平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和表达自由的不当限制,同时注意到批准2018年3月25日白俄罗斯共和国宣布独立一百周年公众庆祝活动的积极举措;关于执法人员和监狱管理人员实施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的指称不断,而当局未对此进行正当调查;人权维护者、工会和民间社会组织持续遭到骚扰,其中许多组织无法登记注册,或遭到当局的搜查;新闻记者因开展活动而遭到逮捕或罚款,表达自由遭到各种侵犯,包括遭到媒体的侵犯;敦促政府充分尊重和平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和表达自由;

3.感到痛惜的是,白俄罗斯政府没有对政界和社会活动人士遭到任意逮捕和拘留的案件作出反应,检察官不愿调查酷刑及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案件,犯有侵犯和践踏人权罪的罪犯逍遥法外,辩护律师遭受压力,缺乏有效的法律补救办法;还感到痛惜的是,弱势群体和宗教少数群体成员尤其遭到歧视;

4.再次吁请白俄罗斯政府全面审查相关立法、政策、战略和做法,确保各项规定清晰明了,符合白俄罗斯的国际人权义务和承诺,且不被用来阻碍或不当地限制任何人权的行使,并为司法和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和恰当培训投入力量;

5.欢迎白俄罗斯政府于2016年10月24日通过2016-2019年机构间人权计划,以落实白俄罗斯政府在对白俄罗斯进行的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过程中接受的建议以及一些条约机构提出的建议;鼓励白俄罗斯政府对该计划进行审查和修改,将人权机制提出的建议纳入计划,并考虑到民间社会组织提出的建议;又欢迎白俄罗斯政府于2017年3月提交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第五次报告;还欢迎2017年5月“说实话”运动、2018年3月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理解”(MAKEOUT)项目获准登记为非政府组织,并欢迎为就死刑的适用问题开展公共辩论所采取的举措;

6.注意到特别报告员仍然关注白俄罗斯的死刑问题;尤其深为关切地注意到,在正当程序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使用死刑,而且使用死刑方面的相关资料有限;同时,考虑到透明度是公平、有效的刑事审判的一项要求,请特别报告员继续监测事态发展并提出建议;

7.敦促白俄罗斯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司法机构的充分独立性和公正性,保障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和请求上级法庭对宣判和定罪作有效复审的权利,并让所有被告都有权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自由选择法律代理;

8.回顾指出,理事会曾对2015年8月释放政治犯表示欢迎,并曾呼吁全面恢复前政治犯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然而,这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并没有得到恢复,政治活动人士仍然遭受虐待,面临有争议和出于政治动机的指控,与此同时,在处理1999年和2000年政治反对派强迫失踪的四起未决案件方面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9.大力鼓励白俄罗斯遵循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通过法律实现民主欧洲委员会(威尼斯委员会)及特别报告员的建议,立即执行对选举法律框架的全面改革,并处理在2018年2月的地方选举中再次彰显无遗的选举法律框架和实践方面长期存在的系统性缺陷;

10. 再次大力鼓励白俄罗斯政府根据《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建立国家人权机构,并继续积极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11. 决定将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任期延长一年,并请特别报告员向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一届会议和大会第七十四届会议提交一份白俄罗斯人权状况报告;

12. 敦促白俄罗斯政府与特别报告员充分合作,包括允许特别报告员以官方身份访问白俄罗斯,以协助政府履行其国际人权义务,并考虑落实特别报告员的建议;还敦促白俄罗斯政府与专题特别程序充分合作;

13. 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向特别报告员提供履行任务所需的协助和资源,并请特别报告员继续监测事态发展并提出建议。

2018年7月6日第38次会议

[经记录表决,以19票对6票、21票弃权获得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智利、科特迪瓦、克罗地亚、德国、匈牙利、日本、墨西哥、巴拿马、秘鲁、大韩民国、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士、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反对:

布隆迪、中国、古巴、埃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弃权:

阿富汗、安哥拉、刚果民主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塞俄比亚、格鲁吉亚、伊拉克、肯尼亚、吉尔吉斯斯坦、蒙古、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卡塔尔、卢旺达、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南非、多哥、突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