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35/35

大 会

Distr.: General

6 July 2017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三十五届会议

2017年6月6日至23日

议程项目4

人权理事会2017年6月23日通过的决议

35/35.厄立特里亚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及其他有关国际人权文书,

回顾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第91号决议及第250/2002号和第275/2003号决定,

又回顾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人权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任务负责人应根据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还回顾理事会2012年7月6日第20/20号决议、2013年6月14日第23/21号决议、2014年6月27日第26/24号决议、2015年7月2日第29/18号决议和2016年7月1日第32/24号决议,

注意到厄立特里亚加入了一些国际和区域人权文书,敦促其遵守由此产生的国际义务和人权承诺,

又注意到厄立特里亚参加了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并接受了92项建议,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制订了落实建议的方案;吁请厄立特里亚政府立即采取具体措施落实这些建议,

欢迎厄立特里亚政府采取行动保护和促进本国人民的经济和社会权利,包括提前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并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又欢迎厄立特里亚政府致力于促进性别平等,包括制订消除切割女性生殖器习俗计划和开展消除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运动,

感到遗憾的是,厄立特里亚政府不与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调查委员会合作,而且一直不与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合作,包括不允许他们进入本国,

回顾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并继续深切关注报告结论中所述过去和当前的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如奴役、任意拘留、强迫失踪、酷刑、其他不人道行为、迫害、强奸和谋杀,而且有合理理由相信自1991年以来有人在厄立特里亚犯下了危害人类罪;重申必须对所有此类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的肇事者追究责任,

强调每个公民都有权直接或通过自由推选出的代表参与国家公共事务;对厄立特里亚1993年以来一直未举行全国大选和1997年《宪法》从未得到执行表示严重关切,

深为关切地注意到,调查委员会认定,政府和执政党的官员、军事指挥人员和国家安全办公室成员犯下了侵犯和践踏人权的罪行,

极为关切地注意到,厄立特里亚政府继续对被怀疑逃避国民兵役、企图出逃者或无法出示身份证件者、行使宗教自由或见解或表达自由权利者、包括那些被认为对政府持批评态度者和逃离国民兵役后回国者以及2013年1月21日占领新闻部办公大楼事件后被拘留者,实施任意逮捕和拘留,包括在极度恶劣和威胁生命的条件下单独监禁,

欢迎厄立特里亚政府在卡塔尔政府进行调停之后于2016年3月18日释放了四名吉布提战俘,同时回顾指出,另外13名吉布提战俘仍被拘留在厄立特里亚,

表示严重关切的是,厄立特里亚普遍实行无限期国民兵役这种相当于强迫劳动的制度,包括在广泛的经济活动中采取这种做法,以及据报还强制征募儿童入伍;对大量厄立特里亚人因恐惧和经历了长期兵役而离开本国感到遗憾,

深感关切的是,厄立特里亚的人权状况是越来越多的厄立特里亚人离开本国的首要原因,他们在迁移途中往往面临绑架、令人发指的身心折磨和其他虐待的风险,包括受走私者和人贩子的折磨;同时欢迎厄立特里亚政府参加多边论坛,讨论如何打击贩运人口现象,

深为关切地注意到调查委员会关于基于宗教和种族原因的迫害的结论,包括迫害未经批准的教派成员的结论,

1.回顾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强调调查委员会的工作及委员会为支持今后的问责工作而收集的信息十分重要,并继续敦促厄立特里亚政府立即采取具体步骤,执行委员会的建议;

2.赞赏地欢迎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工作,强调深为关切报告中概述的正在发生的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并敦促厄立特里亚政府立即采取具体步骤,执行这些建议;

3.欢迎特别报告员向人权理事会第三十四届会议口头介绍最新情况;

4.最强烈地谴责据报厄立特里亚政府在普遍有罪不罚的氛围中已经和正在实施系统、广泛和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

5.尤其谴责任意拘留、强迫失踪、酷刑、杀戮、性暴力、基于宗教和族裔的歧视、因据称家人的行为而进行的报复,以及无限期国民兵役中的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包括强迫劳动、强迫儿童入伍和性暴力等;

6.深表关切的是,厄立特里亚严格限制不受干涉地持有意见自由、表达意见自由、包括寻求、接受和传播信息自由、迁徙自由、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等各项权利,拘留记者、人权维护者、政治人物、宗教领袖和信徒;

7.重申必须对厄立特里亚过去和现在的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的所有责任人追究责任;

8.又再次吁请厄立特里亚政府:

停止在厄立特里亚任意拘留人员的做法,停止使用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说明所有被任意拘留人员的下落,包括“G-15”改革小组成员、记者、政治犯和2013年1月21日占领新闻部办公大楼事件后被拘留人员的下落,或将他们释放,或确保他们在不无故拖延及充分遵守最低限度的公正审判保障的情况下得到公正、透明的审判;

废除无限期国民兵役制度,按厄立特里亚政府宣布的办法,允许已完成18个月强制兵役的服役人员复员,切实废除服完兵役后还须从事强迫劳动的做法,规定可依良心拒服兵役,终止所有儿童在最后一学年进入兵营接受军训的强制做法;

尊重每个人的表达自由权、思想、良心和宗教或信仰自由权以及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

确保有自由、公正、平等地诉诸独立、公正的法庭的渠道,来质疑任何拘留的合法性,改善监狱条件,包括禁止使用地下牢房和航运集装箱羁押囚犯,停止使用秘密拘留地点和单独监禁的做法,允许囚犯定期接受亲属、法律顾问和独立监测机制的探访,允许他们及时、定期获得不加限制的就医机会;

终止强迫公民参加民兵的做法;

及时调查国民兵役期间发生的所有有关法外处决、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强奸和性虐待的指控,并将罪犯绳之以法;

终止枪杀试图跨越边境逃往国外的厄立特里亚公民的做法;

进一步增进和保护妇女权利,包括采取进一步措施,消除童婚、早婚、强迫婚姻和切割女性生殖器等有害习俗;

立即采取具体措施落实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报告所取得的进展,并在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与人权理事会全面合作;

停止对躲避国民兵役者、试图逃离厄立特里亚者或据控犯下其他任何罪行者的家人实行“株连”政策;

确保成立和加入政党的权利,并保障所有公民有权并有机会参与各级政治进程及在公正和透明的民主选举中选举和被选举,保证人民的意愿得到自由表达;

依照其国际人权义务,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合作;

允许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条约机构和人权理事会所有机制再次派团不受阻碍地进入本国,并与所有国际和区域人权机制合作;

向高级专员办事处提供所有相关信息,说明所有被拘留者和作战失踪人员,包括“G-15”小组成员、记者、2013年1月21日占领新闻部办公大楼事件之后被拘人员以及仍被拘留的13名吉布提战斗人员的身份、安危、安康和下落;

在与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的协商之下,努力将1997年宪法制订完毕并予以实施;

9.鼓励证人所在国保护曾与调查委员会和特别报告员合作的证人,尤其是保护他们免遭报复;

10.欢迎特别报告员与非洲联盟进行初步接触,并注意到她关于区域问责机制的建议,考虑到调查委员会认为按照目前的情况,混合法庭和真相委员会都不是可行方案;

11.敦促厄立特里亚提供有关自2008年6月10日至12日冲突以来在军事行动中失踪的其余吉布提战俘的信息,以便相关方面确定吉布提战俘的下落和状况;

12.决定将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任期延长一年;请任务负责人继续酌情跟踪调查委员会提出的及她在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的各项建议的落实情况,向理事会第三十八届会议提交并介绍书面报告,并在大会第七十二届会议上发言及开展互动对话;

13.又决定在第三十七届会议期间举行一次关于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的强化互动对话,由特别报告员、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民间社会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参加;

14.吁请厄立特里亚政府考虑由高级专员办事处向厄立特里亚派驻人员,全面担负起在不受阻碍的情况下保护、促进和监测人权的任务;

15.又吁请厄立特里亚政府与特别报告员全面合作,允许特别报告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受限制地访问本国,充分考虑特别报告员各次报告中的建议,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信息;着重指出,各国都应为特别报告员执行任务提供支持;

16.请高级专员办事处继续加强对改善厄立特里亚的人权状况工作的参与,并向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七届会议口头汇报厄立特里亚与办事处之间的合作取得的进展及其对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的影响;

17.吁请厄立特里亚政府立即停止责令散居国外的厄立特里亚人签署B4/4.2表格(所谓“悔罪表”)的做法,按照这一做法,他们为了有权从厄立特里亚外交使团获得领事服务,须为离开本国前假设犯下的一切罪行承担责任;

18. 又吁请厄立特里亚政府停止使用敲诈勒索、暴力威胁、欺诈和其他非法手段在厄立特里亚境外对其国民或其他厄立特里亚裔人收税,并避免采取这类做法;

19.促请国际社会加强努力与合作,向逃离厄立特里亚的人,尤其是孤身儿童提供保护;

20.鼓励工商企业开展适当的人权尽职调查,以查明、预防、缓解其人权影响,并解释如何应对这种影响,包括关于使用服役人员劳动的指控;

21.鼓励成员国更多地重视改善厄立特里亚的人权状况,并在可行情况下提供更多的资源,为此加强与厄立特里亚政府的接触;

22.请秘书长向特别报告员提供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信息和资源;

23. 请大会主席将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和口头汇报提交联合国所有相关部门,供审议并采取适当行动;

24.重申大力鼓励非洲联盟就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和建议以及厄立特里亚最新人权状况采取后续行动,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启动调查,以便审查和依法惩处调查委员会查明的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包括任何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的行为)的责任人;

25.决定继续处理此事。

2017年6月23日第38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