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49/10

大 会

Distr.: General

12 April 202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四十九届会议

2022年2月28日至4月1日

议程项目3

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包括发展权

人权理事会2022年3月31日通过的决议

49/10.反恐中注意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的任务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人权文书,

铭记大会2006年3月15日第60/251号、2007年12月22日第62/219号和2011年6月17日第65/281号决议,

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任务负责人应当根据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表示深为关切反恐中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行为,关切恐怖主义对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影响,特别是对受害者的影响,

回顾人权委员会2004年4月21日第2004/87号和2005年4月21日第2005/80号决议、大会2004年12月20日第59/191号、2005年12月16日第60/158号和2006年12月19日第61/171号决议,以及人权理事会关于反恐中注意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的任务的2007年12月14日第6/28号、2010年9月24日第15/15号、2013年3月21日第22/8号、2016年4月20日第31/3号和2019年3月22日第40/16号决议,

1.决定将反恐中注意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的任务延长三年,职权范围与人权理事会第40/16号决议规定的相同;

2.确认特别报告员在处理恐怖主义受害者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工作,鼓励特别报告员与各国政府、有关个人、其家属、其代表和民间社会组织协商,继续处理这一问题;

3.请各国政府在特别报告员履行其所负的任务和职责时给予充分合作,包括对特别报告员的紧急呼吁作出迅速回应和提供其所要求的资料;

4.吁请各国政府认真考虑积极回应特别报告员提出的访问本国的请求;

5.请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向特别报告员提供切实完成这一任务所需的一切人力、技术和资金援助;

6.决定根据理事会年度工作方案继续审议这一问题。

2022年3月31日第55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