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阿根廷

亚美尼亚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

巴西

布基纳法索

柬埔寨

哥伦比亚

古巴

洪都拉斯

伊拉克

哈萨克斯坦

立陶宛

马里

毛里塔尼亚

墨西哥

摩洛哥

尼日尔

巴拉圭

秘鲁

斯里兰卡

斯洛伐克

多哥

突尼斯

总计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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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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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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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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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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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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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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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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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

-

-

5

2014

-

-

-

1

-

1

1

-

-

5

-

-

-

-

43

-

-

-

-

-

-

-

-

51

2015

-

-

-

-

-

-

3

-

-

42

-

-

-

-

166

-

-

-

-

-

-

-

-

211

2016

-

-

-

-

-

-

4

-

-

22

-

-

-

-

58

1

-

-

-

-

-

-

-

85

2017

2

1

-

-

-

-

3

-

-

43

2

-

-

1

31

2

-

-

-

1

-

-

-

86

2018

-

-

-

-

-

-

9

1

14

50

-

-

-

-

42

-

-

-

-

-

-

2

-

118

2019

-

-

1

-

-

2

3

3

-

226

-

2

-

-

10

-

-

-

-

-

-

-

1

248

2020

1

-

-

-

1

1

2

-

9

103

-

-

1

-

57

-

1

-

14

-

1

1

-

192

202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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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1

1

-

-

-

-

8

1

-

1

-

-

-

-

-

12

总计

3

1

1

1

1

4

26

4

24

492

2

2

1

1

424

4

1

1

14

1

1

3

1

1 013

a截至2021年4月1日。

B.登记紧急行动请求之后的进程:第十八届会议以来的事态发展(截至2021年4月1日)

44.委员会通过照会、信件、会议和电话等方式,与缔约国(通过缔约国常驻代表团)和紧急行动请求人保持经常联系。委员会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人权高专办和联合国外地机构的合作,这些机构经常在紧急行动请求人(主要是失踪者的亲属)和委员会之间传递信息。

45.紧急行动程序中提供的信息证实了委员会第十一至第十九届会议通过的报告(CED/C/11/3、CED/C/12/2、CED/C/13/3、CED/C/14/2、CED/C/15/3、CED/C/16/3、CED/C/17/2和CED/C/19/2)认定的一些趋势。自第十八届会议以来,委员会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所涉案件大多与伊拉克和墨西哥的事件有关。对于本报告所涉期间,委员会希望着重指出涉及有关缔约国的以下趋势。

1.一般趋势

46.在审查所涉期间,委员会根据在紧急行动程序中收到的信息,指出了以下一般问题。

(a)有关缔约国或紧急行动请求人没有答复

47.委员会就迄今为止登记的大多数紧急行动请求,向有关缔约国或请求人发出了提醒函,要求对委员会的建议和请求作出答复。目前的做法是,如果请求人和缔约国未答复委员会的信息请求,最多向他们发送四次提醒函。缔约国通常在收到两三次提醒函后回复,例如柬埔寨、哥伦比亚、墨西哥和突尼斯。如果缔约国在第三次提醒后仍未予答复――转交给伊拉克的紧急行动请求有一半是这样的情况,则发出最后提醒函,指出缔约国没有遵守《公约》第三十条规定的义务,并表示可能提请大会注意这一情况。

(b)缺乏适合每个案件的搜寻和调查战略

48.在登记的95%以上的紧急行动请求中,委员会对缔约国当局没有制定和执行搜寻失踪者和调查其失踪情况的战略提出关切。尽管在一些案件中看到了努力,但搜寻和调查似乎通常以即兴方式进行,主要取决于是否有信息和手段,而不是基于全面的战略。因此,委员会在后续说明中提醒有关缔约国注意其根据《公约》第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承担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要求缔约国确保按照尽职原则(包括依职权调查的即时性和彻底性以及主管专业人员的能力和独立性),以及《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CED/C/7, 附件)原则8, 为搜寻和调查进程的所有阶段设计和执行一项战略。采取的战略必须确定全面落实的活动和应尽职责,其实施必须包括确定失踪者的位置和调查其失踪情况所需的手段和程序。委员会还要求有关缔约国定期评估既定战略。向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洪都拉斯、伊拉克、哈萨克斯坦、立陶宛和墨西哥发出了这样的建议。

(c)搜寻与调查之间缺乏协调

49.在登记的大多数紧急行动请求中都发现了搜寻与调查之间缺乏协调的趋势。这种缺乏协调的情况通常是因为国家主管当局没有分享它们在执行各自任务时获得的信息和证据,或者没有系统地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看到了各种后果:有时,负责搜寻的当局和负责调查的当局重复工作;还有一些时候,当局无法获得可能与其各自职能高度相关的信息。不过,不论哪种情况,碎片化和缺乏协调都导致程序上相当大的延误。

50.就哥伦比亚而言,出现了另一种形式的缺乏协调。该国由失踪人员搜寻委员会负责协调缔约国对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的答复。该委员会在若干答复中提到其执行国家搜寻计划和指导失踪受害者的任务。但该委员会也表示,它无法答复委员会的关切和建议,因为“这些不属于它的任务范围”。委员会注意到所提供的资料,但也遗憾地注意到,尽管失踪人员搜寻委员会在协调国家搜寻计划的实施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在答复委员会就与缔约国有关当局相关的问题提出的关切和建议时没有考虑到相关资料。在此情况下,以及在与巴西和墨西哥等其他缔约国有关的情况下,委员会要求缔约国确保向参与这一进程的所有当局提供与搜寻和调查有关的信息。

(d)移民失踪案的挑战

51.目前,仍未结束的紧急行动中,有13项与洪都拉斯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移民失踪案有关。委员会建议有关缔约国根据《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原则9 (2),采取适合每一案件具体情况的搜寻和调查战略。根据这一原则,驱逐和接收移民和难民的国家应采用特定的搜寻机制,考虑到与移民情况相关的各种困难,并应向能够就与移民有关的强迫失踪案件作证的人提供保障和安全条件。委员会还回顾,缔约国有义务按照《公约》第十五条,通过制定合作协议和设立主管机构,在移民的每个阶段有效协调对失踪人员的搜寻,相互提供最大程度的互助与合作。来源国、过境国和目的地国负责搜寻工作的机关应开展合作,确保迅速安全地交换信息和文件,这可能有助于在过境国或目的地国找到失踪人员。缔约国应确保在边境口岸登记移民时逐个审查所有入境申请,以便在人员失踪时开展有效的搜寻工作。委员会还建议确保失踪移民的亲属和代表获得必要的支持,以获得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并确保他们能够参与搜寻过程。

(e)任意和/或隔离羁押作为强迫失踪的惯常情形

52.在报告所涉期间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中,有12起是失踪者被未经正式承认的拘留所释放后(8起在伊拉克,1起在墨西哥)或在缔约国当局披露失踪者的羁押地点后被找到的(3起在古巴)。委员会根据《公约》第三十条第四款采取行动,结束了这些紧急行动,并请缔约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调查自逮捕之日起至释放之日的失踪情况。如果人仍被拘留,委员会则停止紧急行动,并请缔约国按照《公约》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允许个人,凡为之提出紧急行动请求的,能接受定期探视并与外界接触。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告知了紧急行动请求人可以向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报告案件。

53.委员会遵循同样的推理和程序,处理了就土耳其国民失踪案登记的四项紧急行动请求。他们因土耳其政府的要求,分别从柬埔寨、伊拉克和哈萨克斯坦被引渡到土耳其,而后失踪。在这些案件中,请求人声称,土耳其政府成功地强行引渡了被指控为政治反对派的人,这些人随后遭遇强迫失踪,并被隔离羁押了数天或数周。在有关缔约国确定了拘留地点,并经紧急行动请求人确认信息后,委员会结束了有关的紧急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告知了紧急行动请求人可以向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报告案件。在与柬埔寨有关的案件中,委员会向缔约国发送了一封普通照会,要求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搜寻、找到并保护失踪者――从土耳其和墨西哥来的一名国民。委员会请缔约国按照《公约》第十五条,确保予以配合,并与墨西哥开展最大程度的互助。为方便合作,还将普通照会发给了墨西哥以供参考。紧急行动问题报告员满意地注意到,墨西哥对普通照会作出了答复,表示愿意配合搜寻工作。

(f)因没有结果而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调查存档或结束搜寻

54.委员会对主管当局在各种案件中放弃搜寻或调查的决定表示关切。案件通常在人失踪几年后进行事实上的存档,届时负责搜寻和调查的当局不再采取任何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案件要想有所进展只能靠失踪者的亲属推动。如果他们不知道如何采取行动或害怕报复而不采取任何行动,当局有时会指责他们没有做“该做的”。在这类案件中,缔约国作出的答复往往是重复同样的信息,而不回应委员会表示的关切和提出的建议。

55.当主管当局正式决定将案件归档时,案件就在法律上被归档:例如,关于哥伦比亚案件登记的一项紧急行动请求中,检察官决定将案件归档,理由是“缺乏表明实施了犯罪或可能存在犯罪行为的原因或事实情况”。在获悉检察官的决定后,委员会回顾说,根据《公约》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缔约国有义务进行调查,直至查明失踪者的遭遇。委员会还回顾,按照《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原则7的规定,在确定失踪者的遭遇和/或下落之前,应继续搜寻失踪者。因此,委员会要求缔约国立即重新开启失踪者案件对应的档案,确保所有搜寻失踪者的活动均按照委员会的建议进行,并向委员会通报为此目的采取的行动。

(g)法医证据的使用与DNA的作用

56.在委员会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中,大约65%的案件在搜寻和调查战略中使用法医学。在大多数案件中,法医学的作用是这一过程的核心。受害者倾向于将法医学视为可靠信息的主要来源。取决于具体紧急行动的背景,这种观点可能带来各种挑战。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负责法医证据的部门的可靠性:如果相关部门拥有所需的资源和培训,并以全面、技术性和尽职的方式履行其职能,法医证据就可以被认为是可靠的。在这种情况下,法医证据部门与受害者之间建立了信任,受害者被告知所采取的各种行动以及法医证据的潜力和局限性。受害者还被告知如果希望获得第二种意见可采取的措施。相反,如果负责法医证据的部门不具备所需的资源和培训,没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而且没有问责机制,那么任何法医证据的可靠性都会经常受到质疑,证据可能在搜寻和调查中被操纵。在与阿根廷、柬埔寨和墨西哥的案件有关的紧急行动请求中可以找到明显的例子,请求人声称法医证据的结果被操纵。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而后受害者在获取第二种意见方面面临困难,无论是在找到专家并被国家主管当局接纳方面,还是在支付这种干预的费用方面。

57.在这种情况下,当局经常把难以获得法医证据作为不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的借口。他们提到获取证据的成本、国家一级缺乏适当的实验室或训练有素的人力资源,以及因此将证据送往国外的必要性,以此作为他们无法采取进一步行动的主要理由。

58.委员会在对这种情况的建议中回顾称:(a) 确立科学证据是搜寻失踪者和调查失踪情况战略的组成部分;(b) 此类证据不限于DNA, 必须由配备必要人力和物力的主管部门尽职处理;(c) 必须建立可靠的问责机制;(d) 如果对DNA检测的准确性有疑问,应在专门从事DNA分析的独立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协助下进行替代DNA检测,以确保根据相关国际标准对找到的遗骸进行适当的探测和分析。委员会还批准了临时措施,以保护证据,直到提供必要的资源进行分析。

(h)在执行委员会要求的临时措施方面的主要挑战

59.在审查所涉期间,委员会获悉,失踪者的亲属在要求对强迫失踪进行调查后成为威胁和恐吓的目标。这类威胁与前几次审查所涉期间有相同的特点,形式多样,如死亡威胁、在住宅周围虎视眈眈以及利用程序性决定影响对有关人员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请有关缔约国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保护受影响人员的生命和安全,使他们能够在不遭受暴力或骚扰的情况下寻找失踪的亲人。委员会还强调,必须与受益人协商,定期修订保护计划,以确保采取的措施适当并赢得受益人的充分信任。可惜的是,在一些紧急行动请求中,请求人报告说,当临时措施的受益人向主管当局出示委员会的决定时,他们被告知这些措施不具有约束力,或主管当局不会采取任何行动来执行这些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提醒有关缔约国,委员会规定的临时措施具有法律约束力,对缔约国施加了执行这些措施的国际法义务。委员会还回顾了自己作为根据《公约》设立的监督缔约国履行其义务的专家机构的作用,并提醒缔约国,不执行临时措施不符合真诚遵守委员会紧急行动程序的义务。到目前为止已经向哥伦比亚和墨西哥发出了这种提醒。

2.涉及伊拉克和墨西哥的事态发展

(a)伊拉克

60.委员会仍然深感关切的是,经反复提醒,该缔约国仍未答复大部分已登记的关于其境内报告的失踪案的紧急行动请求。在审查所涉期间,委员会就272项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向该国发出了四次提醒函,但迄今仍收到任何答复。委员会在之前提交大会的三份报告(A/73/56、A/74/56和A/75/56)中已经提到伊拉克没有遵守《公约》第三十条规定的义务。缔约国向委员会提交答复的,都存在委员会在之前报告中观察到的相同趋势,即没有提供任何资料说明为搜寻失踪者或调查据称的强迫失踪而采取的行动。此外,缔约国没有澄清受害者可以使用的程序。

61.在几份答复中,缔约国一如既往地只是声称据称受害者与恐怖组织有关联,但没有提供任何进一步信息,说明对他们提出的具体刑事指控、启动的诉讼程序或发出的逮捕令。在这些案件中,委员会提醒缔约国,无论失踪者的个人情况或政治派别如何,缔约国都有责任搜寻失踪者并调查其失踪情况。

62.第十九届会议上通过的关于紧急行动请求的报告中,委员会报告了28项紧急行动请求,涉及参加2019年10月始于巴格达的抗议活动的人员或向参加者提供某种支持的人员的失踪事件。请求人还表示,根据目击者的说法或鉴于失踪事件的背景,这些人很可能是在“缔约国授权、支持、默许或批准下行事的民兵”或“包括国家支持的民兵或国家情报机构在内的亲政府部队成员”手中失踪的。委员会看到其中12项紧急行动在找到并释放相关人员后已结束,认为这是积极的事态发展。然而,截至2021年4月1日,缔约国尚未答复其中13项请求。

(b)墨西哥

63.委员会欢迎缔约国更多地对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作出答复,尽管仍向大约一半的案件发送了提醒函。

64.委员会经常被告知,墨西哥负责搜寻和调查的联邦和州当局之间缺乏协调,延缓甚至阻碍了进展。在一些案件中,委员会被告知,州当局拒绝与联邦当局合作。对于这些案件,委员会发出了后续照会,要求各级行政主管当局明确界定和协调各自的职能。

65.在向墨西哥提出的建议中,委员会还多次强调,缔约国根据《公约》有义务确保定期向受害者通报搜寻和调查部门采取的步骤,并让受害者参与到这一进程中。在审查所涉期间,取得的进展仍然主要取决于失踪者亲属的主动性。在几起案件中,受害者得以与负责搜寻和调查的缔约国当局进行互动,是取得一些进展的关键。尽管如此,紧急行动请求人经常表示,他们在确保有关部门尽职考虑他们提供的信息方面面临挑战。他们还经常表示遗憾的是,往往缺乏对现有证据的现场调查和全面分析。

66.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经常收到消息称国家当局直接或间接参与了与失踪有关的事件,而搜寻和调查工作已经停止。对于几年前发生的事件,请求人一再指出缔约国当局的责任在于他们没有尽到职责,认为他们的不作为已成为据称的强迫失踪的另一个责任因素。在这类案件中,委员会向缔约国强调,必须建立机制,追究负责搜寻和调查的国家官员的责任,并要求缔约国调查关于这些官员妨碍诉讼程序的指控。

67.在第二十届会议通过的紧急行动请求报告所涉期间,委员会收到了45项紧急行动请求,涉及纳亚里特州的据称失踪案件,纳亚里特州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卷入了这些案件。这些请求称在美利坚合众国被判贩毒罪的纳亚里特州前检察长Edgar Veytia与有组织犯罪团伙保持联系,他本人也卷入该州多起强迫失踪和其他侵犯人权案。一些紧急行动请求还称纳亚里特州调查失踪人员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的现任工作人员卷入了强迫失踪案件或与Veytia先生有过密切合作。在这些案件中,委员会要求缔约国采取必要措施,调查和惩处当局阻碍就强迫失踪进行有效搜寻和调查的任何活动或干预,特别是调查可能与Veytia先生有联系的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人员,以确定他们是否可能参与了有关失踪案。委员会还要求缔约国确保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的权限和独立性。

68.紧急行动请求人还经常提到失踪者亲属在获得应有的支助方面面临的挑战。在这类案件,委员会向缔约国表明需采取的措施,具体取决于失踪者亲属的需要,例如获得食物、教育、住房或医疗服务等。委员会还回顾,缔约国主管当局有义务告知失踪者亲属他们有权从主管当局获得的支持的内容、范围和时间框架。委员会请缔约国确保受害人支助执行委员会在制定和修订支助计划时充分考虑受益人的情况和需要。

3.其他缔约国

69.涉及其他缔约国的紧急行动请求太少,委员会看不出任何趋势。不过,委员会想强调收到的一些请求中的某些内容。

(a)布基纳法索

70.在本报告所涉期间,委员会登记了第一例关于布基纳法索的紧急行动请求。该请求涉及一个颇尔族人据称在被宪兵逮捕后遭遇强迫失踪。

(b)巴拉圭

71.委员会还登记了第一例关于巴拉圭的紧急行动请求。该请求涉及一名女童据称在警察和军队联合工作队的行动中遭遇强迫失踪,该工作队旨在打击游击队组织――巴拉圭人民军。

(c)秘鲁

72.委员会登记了13项关于秘鲁的紧急行动请求。这些请求涉及2020年11月在利马举行的反对前总统的抗议活动的参与者据称遭遇强迫失踪。这些案件在找到被拘留者并释放后结案。

C.中止、结束、或为保护临时措施实施对象而继续维持的紧急行动

73.根据委员会第八届会议全体会议通过的标准:

(a)当失踪人员被找到但仍被拘留时,紧急行动中止;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所涉人员特别容易再次面临强迫失踪,并被置于法律保护之外;

(b)当发现失踪人员享有自由,或被找到并获释,或经查已死亡,而亲属和/或请求人对事实无异议的,紧急行动结束;

(c)失踪者虽已找到,但紧急行动下的临时措施受益人仍处于威胁中,则继续维持紧急行动。在这类情况下,委员会的干预仅限于就临时措施采取后续行动。

74.除这些标准外,委员会第二十届会议通过了以下新类别:

(d)当紧急行动请求人与失踪者家属失去联系且无法再提供后续信息时,紧急行动及委员会的后续行动暂停;在请求人通知委员会已恢复与家属的联系后,可重新启动暂停的紧急行动。

75.截至2021年4月1日,委员会结束了88起紧急行动案件,中止了15起案件,暂停了96起案件。共有813起紧急行动案件仍未结案。

76.在三起紧急行动案件中(两起涉及墨西哥,一起涉及哥伦比亚),已确定失踪人员死亡,但因临时措施的实施对象仍然面临威胁,紧急行动案件仍未结案。

77.委员会尤其感到满意的是,截至2021年4月1日,经登记的请求采取紧急行动搜寻的失踪人员已找到106人。

D.委员会第十九届和第二十届会议做出的决定

78.委员会重申,鉴于已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数量不断增加,急需增加人权高专办秘书处专门处理这些请求的工作人员。

79.委员会扩大了紧急行动工作组的规模,增加了一名成员。工作组内的任务仍按工作语文分配。

80.委员会决定,除了在相关届会的网页上,还在委员会主页上发布关于紧急行动请求的报告,以提高关注度,并酌情发布关于这些报告和紧急行动请求的影响的新闻稿。

第十一章《公约》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来文程序

81.在本报告所涉期间,委员会未登记任何新的个人申诉。

82.在第十九届会议上,委员会审查了E.L.A.诉法国案(CED/C/19/D/3/2019)。委员会认为,将提交人送回斯里兰卡将导致缔约国违反《公约》第十六条(不驱回)。委员会得出结论称,缔约国当局没有对提交人如果返回斯里兰卡将面临的强迫失踪风险进行彻底评估,也没有适当考虑提交人的个人情况,特别是他兄弟遭遇了强迫失踪和斯里兰卡总体的强迫失踪状况。委员会敦促缔约国重新审查提交人的庇护申请,并在国内诉讼程序未决期间,不要将他驱逐到斯里兰卡。

83.同样在第十九届会议上,委员会通过了个人来文后续进展情况报告,其中决定继续就Yrusta和Del Valle Yrusta诉阿根廷案开展后续行动程序。

第十二章根据《公约》第三十三条进行的访问

84.在本报告所涉期间,委员会向墨西哥发出了四次提醒函,要求该缔约国如同在各种公共活动中宣布的那样,正式接受委员会的访问请求。委员会强调愿意与缔约国保持顺畅、透明和持久的对话,以期开展合作并支持该国根除和防止强迫失踪的努力。在委员会第二十届会议期间,墨西哥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要求与委员会举行会议。在2021年4月16日举行的会议上,墨西哥常驻代表告知委员会,同意委员会在卫生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于2021年11月访问该国,并称该国将发出普通照会以正式确认。委员会对此表示欢迎,并希望很快收到普通照会。

85.在第二十届会议期间,委员会决定确认其访问伊拉克的请求。委员会向缔约国发出了一封普通照会,在照会中回顾说,该国应提供一份书面同意书,以便委员会能够计划这次访问。委员会还决定根据第三十三条开始对哥伦比亚进行初步访问,并向该国发出了普通照会。

第十三章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

86.本报告所涉期间,委员会经常在其紧急行动程序中,以及在根据《公约》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条第四款通过的结论性意见中,提到《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在第十九届会议期间,委员会和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联合举办了两次关于搜寻和调查强迫失踪的网络研讨会,以纪念工作组成立四十周年和《公约》生效十周年,会上提出将《指导原则》作为参考文件。

87.为纪念《公约》生效十周年,人权高专办驻墨西哥办事处以西班牙语发起了关于《指导原则》的社交媒体运动,委员会以法语和英语进行了宣传。除翻译成德语和尼泊尔语之外,《指导原则》现在也翻译成了塞尔维亚语。

附件

截至2021年5月7日的《公约》缔约国名单及其报告提交情况

缔约国(按批准顺序排列)

批准/加入

生效

根据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提交报告的截止日期

提交报告日期

阿尔巴尼亚*

2007年11月8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5年11月11日

阿根廷*

2007年12月14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1日

墨西哥*

2008年3月18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4年3月11日

洪都拉斯

2008年4月1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6年2月4日

法国*

2008年9月23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1日

塞内加尔

2008年12月11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5年4月28日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

2008年12月17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8年9月28日

古巴

2009年2月2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5年4月24日

哈萨克斯坦

2009年2月27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4年6月3日

乌拉圭*

2009年3月4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2年9月4日

马里*

2009年7月1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20年11月5日

日本*

2009年7月23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6年7月22日

尼日利亚

2009年7月27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21年3月26日

西班牙*

2009年9月24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6日

德国*

2009年9月24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3年3月25日

厄瓜多尔*

2009年10月20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5年6月5日

布基纳法索

2009年12月3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4年10月7日

智利*

2009年12月8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7年12月1日

巴拉圭

2010年8月3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3年8月28日

伊拉克

2010年11月23日

2010年12月23日

2012年12月23日

2014年6月26日

巴西

2010年11月29日

2010年12月29日

2012年12月29日

2019年6月30日

加蓬

2011年1月19日

2011年2月18日

2013年2月18日

2015年6月10日

亚美尼亚

2011年1月24日

2011年2月23日

2013年2月23日

2013年10月14日

荷兰*

2011年3月23日

2011年4月22日

2013年4月22日

2013年6月11日

赞比亚

2011年4月4日

2011年5月4日

2013年5月4日

塞尔维亚*

2011年5月18日

2011年6月17日

2013年6月17日

2013年12月30日

比利时*

2011年6月2日

2011年7月2日

2013年7月2日

2013年7月8日

巴拿马

2011年6月24日

2011年7月24日

2013年7月24日

2019年6月30日

突尼斯

2011年6月29日

2011年7月29日

2013年7月29日

2014年9月25日

黑山*

2011年9月20日

2011年10月20日

2013年10月20日

2014年1月30日

哥斯达黎加

2012年2月16日

2012年3月17日

2014年3月17日

2020年5月7日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2012年3月30日

2012年4月29日

2014年4月29日

2015年1月26日

奥地利*

2012年6月7日

2012年7月7日

2014年7月7日

2016年5月31日

哥伦比亚

2012年7月11日

2012年8月10日

2014年8月10日

2014年12月17日

秘鲁*

2012年9月26日

2012年10月26日

2014年10月26日

2016年8月8日

毛里塔尼亚

2012年10月3日

2012年11月2日

2014年11月2日

2020年12月29日

萨摩亚

2012年11月27日

2012年12月27日

2014年12月27日

摩洛哥

2013年5月14日

2013年6月13日

2015年6月13日

柬埔寨

2013年6月27日

2013年7月27日

2015年7月27日

立陶宛*

2013年8月14日

2013年9月13日

2015年9月13日

2015年10月6日

莱索托

2013年12月6日

2014年1月5日

2016年1月5日

葡萄牙*

2014年1月27日

2014年2月26日

2016年2月26日

2016年6月22日

多哥

2014年7月21日

2014年8月20日

2016年8月20日

斯洛伐克*

2014年12月15日

2015年1月14日

2017年1月14日

2018年4月26日

蒙古

2015年2月12日

2015年3月14日

2017年3月14日

2018年12月27日

马耳他

2015年3月27日

2015年4月26日

2017年4月26日

希腊

2015年7月9日

2015年8月8日

2017年8月8日

2019年2月1日

尼日尔

2015年7月24日

2015年8月23日

2017年8月23日

2019年8月1日

伯利兹

2015年8月14日

2015年9月13日

2017年9月13日

乌克兰*

2015年8月14日

2015年9月13日

2017年9月13日

意大利

2015年10月8日

2015年11月7日

2017年11月7日

2017年12月22日

斯里兰卡

2016年5月25日

2016年6月24日

2018年6月24日

中非共和国

2016年10月11日

2016年11月10日

2018年11月10日

瑞士*

2016年12月2日

2017年1月1日

2019年1月1日

2018年12月21日

塞舌尔

2017年1月18日

2017年2月17日

2019年2月17日

捷克*

2017年2月8日

2017年3月10日

2019年3月10日

2019年5月22日

马拉维*

2017年7月14日

2017年8月13日

2019年8月13日

贝宁

2017年11月2日

2017年12月2日

2019年12月2日

冈比亚

2018年9月28日

2018年10月28日

2020年10月28日

2021年3月15日

多米尼克

2019年5月13日

2019年6月12日

2021年6月12日

斐济

2019年8月19日

2019年9月18日

2021年9月18日

挪威

2019年8月22日

2019年8月21日

2021年8月21日

阿曼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7月12日

2022年7月12日

注:带有星号的缔约国做出了声明,承认委员会根据《公约》第三十一条和/或第三十二条享有的权限。缔约国的声明和保留全文可查阅:http://treaties.un.org/Pages/ViewDetails.aspx?src=TREATY&mtdsg_no=IV-16&chapter=4&lang=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