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HRI/CORE/NOR/2024

国际人权文书

Distr.: General

14August 2024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作为缔约国报告组成部分的共同核心文件

挪威*

[收到日期:2024年6月12日]

目录

页次

一.国家概况4

A.国家人口、经济、社会和文化特征4

B.国家的宪法、政治和法律结构21

二.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总框架27

A.接受国际人权准则的情况27

B.国家一级保护人权的法律框架34

C.国家一级促进人权的框架36

D.国家一级的报告程序43

三.关于不歧视、平等及有效补救措施的资料44

A.法律框架44

B.体制框架和有效的补救措施46

C.性别平等和特定弱势群体46

D.为缩小经济、社会和地域差距而采取的一般措施51

附件

相关网站54

立法54

缩略语

EEA欧洲经济区(欧经区)

EFTA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贸联)

EU欧洲联盟(欧盟)

GDP国内生产总值

GNI国民总收入

ICT信息和通信技术(信通技术)

ILO国际劳工组织

NGO非政府组织

NOK挪威克朗

一.国家概况

A.国家人口、经济、社会和文化特征

(a)人口特征

1.截至2024年1月1日,挪威人口为5,550,203人。挪威首都暨最大城市奥斯陆的人口为717,710人。

年份

人口规模

人口增长率 ( % )

每平方公里居民人数

2 0 17

5 258 317

0. 71

17

2 0 18

5 295 619

0. 62

17

2 0 19

5 328 212

0. 74

18

2 0 2 0

5 367 58 0

0. 44

18

2 0 21

5 391 369

0. 63

18

2 0 22

5 425 27 0

1 . 17

18

2 0 23

5 488 984

1 . 12

18

2 0 24

5 55 0 2 0 3

0. 99

18

年份

农村人口

城市人口

2 0 17

96 0 461

4 283 184

2 0 18

954 612

4 327 951

2 0 19

949 123

4 368 614

2 0 2 0

94 0 251

4 416 981

2 0 21

938 0 83

4 443 243

2 0 22

933 164

4 485 236

2 0 23

928 566

4 554 562

2.关于抚养比,15岁以下人口约占18%,65岁以上人口约占17%。妇女占总人口的49.7%,男子占总人口的50.3%。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总计

2 7 0 6 562

2 661 0 18

2 719 259

2 672 11 0 

2 737 332

2 687 938

2 765 47 0 

2 723 514

2 795 718

2 754 485

<15

17 . 6

17 .0 

17 . 4

16 . 8

17 . 2

16 . 6

17 .0 

16 . 4

16 . 7

16 . 1

65< ( 百分比 ) 

15 . 1

17 . 8

15 . 5

18 . 2

15 . 8

18 . 4

16 . 1

18 . 6

16 . 3

18 . 8

3.下表显示出生率和死亡率。

年份

出生率 ( 每千人活产婴儿人数 )

死亡率 ( 每千人死亡人数 )

2 0 17

1 0. 73

7 . 75

2 0 18

1 0. 41

7 . 71

2 0 19

1 0. 19

7 . 61

2 0 2 0

9 . 85

7 . 55

2 0 21

1 0. 37

7 . 77

2 0 22

9 . 43

8 . 39

2 0 23

9 . 42

7 . 94

4.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84.63岁,男子为81.39岁。

年份

2 0 17

8 0. 91

84 . 28

2 0 18

81 .0

84 . 49

2 0 19

81 . 19

84 . 68

2 0 2 0

81 . 48

84 . 89

2 0 21

81 . 59

84 . 73

2 0 22

8 0. 92

84 . 35

2 0 23

81 . 39

84 . 63

5.生育率(15-49岁年龄组生育率)为1.4。

年份

每千名妇女活产婴儿人数

2 0 17

1 . 62

2 0 18

1 . 56

2 0 19

1 . 53

2 0 2 0

1 . 48

2 0 21

1 . 55

2 0 22

1 . 41

2 0 23

1 . 4 0

6.2023年家庭平均人口(每个家庭的人数)为2.11人。与父母一方同住的儿童占比为15.9%(174,134名0至17岁儿童)。单人家庭占全部家庭的40%。

7.萨米人是挪威的土著人民。挪威统计局不汇编基于族裔背景的统计数据。因此,没有对萨米人进行全面登记,也难以得出关于萨米人群体的统计数据。但在萨米议会(Sámediggi)选民名册上登记的萨米人共有23,488人(2023年6月)。挪威承认犹太人、克文人/芬兰裔挪威人、罗姆人、罗姆族/泰特人和森林芬兰人为少数民族。

8.2024年初,共有877,200名移民和213,800名在挪威出生的移民子女登记为挪威居民,占挪威人口的近20%。2024年最大的移民群体来自波兰、立陶宛、乌克兰、瑞典、叙利亚和索马里。在本段中,“移民”的定义是父母和(外)祖父母均在外国出生的外国出生者,但不包括寻求庇护者,即已在挪威申请保护(庇护)但申请结果尚未最终确定者。

9.2022年,挪威新移民登记人数接近90,500人,比上一年增加40%。约92%的移民是外国公民,其中74%来自欧洲国家。来自乌克兰的新移民人数最多,登记人数达到32,300人。排在其后的外国公民移民的最大来源国是波兰(6,600人)、立陶宛(2,600人)、印度(2,600人)和叙利亚(2,400人)。2022年,移居国外并登记为外国公民的挪威人共23,100名,比2021年减少近3,000人。总体而言,外国公民移民净输入人数达到创纪录的60,200人,比2021年增加近40,000人,主要原因是逃离乌克兰的人大量涌入。

10.2023年,挪威教会成员占挪威总人口的62%左右。领取政府补助的其他宗教和人生观团体的成员占总人口的13%。

截至2023年1月1日按宗教/人生观分列的挪威教会以外的宗教和人生观团体成员1

2023

百分比变化

成员

百分比

2022 - 2023

2019 - 2023

总计

724 803

100.0

3.5

6.8

巴哈伊教

1 067

0.1

0.5

-4.6

佛教

22 212

3.1

1.0

5.6

印度教

13 141

1.8

4.0

15.2

伊斯兰教

182 607

25.2

3.7

4.0

犹太教

755

0.1

1.9

-6.7

基督教

376 555

52.0

0.8

2.9

锡克教

4 316

0.6

0.0

8.3

人生观团体

120 726

16.7

13.0

25.4

其他宗教和人生观团体

3 424

0.5

11.7

40.4

资料来源 :挪威统计局。

1 仅包括领取政府补助的成员。

11.2020年,在劳动力调查中有17.6%的挪威人口(15-66岁)称患有残疾(其中15.5%为男性受访者和19.9%为女性受访者)。

(b)经济

12.挪威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包括近海石油和天然气、各种矿石、鱼类、木材和水电。挪威是世界第八大石油净出口国(2022年)、第四大天然气净出口国(2023年)和第七大水电生产国(2022年)。挪威依托自然资源禀赋,已成为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衡量的全球最富有的国家之一。

13.挪威富足的其他重要原因包括毗邻西欧市场、容易获得能源、政治稳定和教育水平较高。

14.挪威是一个混合经济体,市场运作良好,贸易壁垒普遍较低。服务业在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其中包括批发和零售、银行、工程以及公共服务。2023年,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近80%。

15.2023年,制造业在本土经济增加值中占比为9%左右。挪威的主要制造业包括机械和设备、食品和饮料、炼油、化工和制药、造船和石油平台建设以及机械和设备的维修与安装。货币(挪威克朗)贬值显著提高了挪威制造业的竞争力,促使近年来出口高速增长。

16.自1971年开始在北海生产石油以来,挪威建立了庞大的石油行业。40多年来,该行业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石油产量在2000年代初达到峰值,此后大幅下降。但天然气产量大幅增加,缓解了石油总产量的下降。2023年,石油行业对公共收入的贡献率超过40%。

17.2023年,挪威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51,290亿挪威克朗,约合4,850亿美元。按不变价格计算,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22年增长0.5%。2023年,对外资产总额为259,750亿挪威克朗,负债总额为106,930亿挪威克朗,对外净资产为152,820亿挪威克朗。

2 0 19

2 0 2 0

2 0 21

2 0 22

2 0 23

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 ( 百万挪威克朗 ) ,

3 596 937

3 461 575

4 323 931

5 7 0 8 19 0

5 128 639

年增长率 ( 百分比 )

1 . 1

- 1 . 3

3 . 9

3 .0

0. 5

国民总收入 ( 百万挪威克朗 )

3 7 0 6 86 0

3 6 0 4 7 0 9

4 398 889

5 881 194

5 365 18 0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 挪威克朗 )

672 589

643 478

799 497

1 0 46 00 6

925 431

人均国民总收入 ( 挪威克朗 )

693 144

67 0 0 86

813 314

1 0 77 7 0 9

968 113

资料来源 :挪威统计局。

18.在2007-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前的20年里,整体经济的年均增长率为2.4%,本土经济的年均增长率为3.3%。尽管金融危机对挪威的影响不像对大多数其他国家那么严重,但挪威经济在危机后的增长有所放缓。在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爆发前,本土经济连续十年以接近趋势的增长率增长。挪威经济在疫情后强劲复苏。但高通胀和利率上升导致2023年全年增长放缓。然而,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展望未来,有迹象表明将出现加速增长。根据修订后的2024年国家预算,2024年挪威本土的GDP增长率预计为0.9%,2025年为1.9%。

19.2024年,应计税收总额在GDP中的占比估计为40.8%。在根据石油活动进行调整后,税收在本土GDP中的占比为42.9%。税收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以最有效的方式为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资金。

家庭收入

20.下表显示挪威全部人口税后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一个介于0和1之间的数字,用于衡量收入不平等情况。如果系数为0,则所有个人的收入相同,亦即不存在不平等。如果系数为1,则所有收入都归一人所有,不平等程度最为严重。

年份

2 0 17

2 0 18

2 0 19

2 0 2 0

2 0 21

2 0 22

0. 252

0. 251

0. 25 0

0. 252

0. 279

0. 253

21.下表显示按十等分组别分列/累加的税后家庭收入分配情况(采用欧盟权重等值量表计算家庭人数,以百分比表示,不包括主要收入来源来自学生的家庭的人口)。

十等分组别分列

1

2

3

4

5

6

7

8

9

10

2017

3.8

5.9

7.0

7.9

8.7

9.5

10.5

11.7

13.5

21.6

2018

3.8

5.9

7.0

7.9

8.7

9.5

10.5

11.7

13.5

21.5

2019

3.8

5.9

7.0

7.9

8.7

9.6

10.5

11.7

13.5

21.3

2020

3.8

5.9

7.0

7.9

8.7

9.5

10.5

11.7

13.5

21.6

2021

3.7

5.7

6.7

7.5

8.3

9.1

10.0

11.2

13.1

24.5

2022

3.7

5.9

7.0

7.9

8.7

9.5

10.5

11.7

13.5

21.6

十等分组别累加

2017

3.8

9.7

16.7

24.6

33.3

42.8

53.3

65.0

78.5

100

2018

3.8

9.7

16.7

24.6

33.3

42.9

53.3

65.0

78.5

100

2019

3.8

9.7

16.7

24.6

33.4

42.9

53.5

65.2

78.7

100

2020

3.8

9.7

16.7

24.6

33.2

42.8

53.2

64.9

78.4

100

2021

3.7

9.4

16.1

23.7

32.0

41.1

51.2

62.4

75.5

100

2022

3.7

9.7

16.7

24.6

33.2

42.8

53.2

64.9

78.4

100

22.下表显示收入分配/家庭等值平均收入(采用欧盟权重等值量表计算家庭人数)的计量结果。

总人口

剔除主要收入来源来自学生的家庭的总人口

年份

基尼系数

P90 / P10 *

S80 / S20 **

基尼系数

P90 / P10 *

S80 / S20 **

2017

0.261

3.0

3.9

0.252

2.8

3.6

2018

0.260

3.0

3.9

0.251

2.8

3.6

2019

0.259

3.0

3.9

0.250

2.8

3.6

2020

0.262

3.0

3.9

0.252

2.8

3.6

2021

0.289

3.0

4.3

0.279

2.8

4.0

2022

0.261

2.9

3.9

0.253

2.8

3.6

* 收入最高的前 10% 和收入最低的前 10% 之间的收入比例。

** 收入最高的 20% 和收入最低的 20% 之间的收入比例。

23.下表显示各个收入分配百分位组别的家庭等值收入(采用欧盟权重等值量表计算家庭人数,单位为挪威克朗)。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P05

207 400

208 800

212 800

215 700

222 900

216 800

P10

249 200

250 400

255 200

257 300

261 800

259 200

P20

309 100

310 300

315 600

316 900

321 000

318 800

P30

355 400

356 800

363 000

364 700

367 800

365 800

P40

395 100

396 800

403 700

405 400

408 400

406 100

P50

433 500

435 500

443 300

445 100

448 200

445 600

P60

474 700

477 300

485 600

487 700

491 600

488 100

P70

523 500

526 600

535 900

538 600

543 600

538 800

P80

589 700

593 600

604 000

607 500

615 900

607 700

P90

704 900

709 200

721 200

726 500

745 400

726 800

P95

837 000

841 000

853 200

861 800

905 700

864 000

P99

1 351400

1 354 700

1 351 300

1 395 700

1 729 500

1 399 300

人数

5 130 925

5 166 774

5 207 512

5 226 906

5 266 285

5 340 621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24.如同许多其他国家一样,挪威在疫情之后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变动计量的居民消费价格通胀大幅上升。全球供应链瓶颈,以及俄罗斯在乌克兰发动的战争及其天然气供应的政治化,导致原材料和能源价格飙升。因此,挪威出现了自1980年代以来最高幅度的居民消费价格通货膨胀。尽管挪威克朗在2020年3月首轮贬值后有所反弹,但与疫情前水平相比仍然疲弱,并于2023年春季再次大幅下跌。整体通胀率在2022年10月达到7.5%的峰值,而核心通胀率(按税收变化调整并不含能源价格的CPI变动进行计量,CPI-ATE)在2023年6月达到7%的峰值。此后,CPI和CPI-ATE的增长均有所放缓,但仍高于2%的通胀目标。展望未来,预计2024年CPI将上涨3.9%,2025年将上涨2.8%。预计2024年CPI-ATE相应上涨4.3%,2025年上涨3.0%。

年份

CPI 年变化率

CPI - ATE 年变化率

2 0 16

3 . 6

3 . 1

2 0 17

1 . 8

1 . 4

2 0 18

2 . 7

1 . 6

2 0 19

2 . 2

2 . 2

2 0 2 0

1 . 3

3 .0

2 0 21

3 . 5

1 . 7

2 0 22

5 . 8

3 . 9

2 0 23

5 . 5

6 . 2

资料来源 :挪威统计局。

(c)社会性支出

25.下表显示社会性支出(单位为百万挪威克朗)及其在政府总支出中的占比。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住房和社区设施

27 524

1.6

28 998

1.6

30 736

1.6

35 140

1.5

35 140

1.6

医疗卫生

283 782

16.6

302 698

16.8

320 964

16.4

373 230

17.6

373 230

17.3

教育

190 884

11.2

198 824

11.0

200 891

10.2

220 622

10.4

220 622

10.3

社会保护

675 051

39.6

702 077

38.9

758 349

38.6

815 621

39.1

815 621

37.9

总社会性支出

1 177 241

1 232 597

1 310 940

1 444 613

1 444 613

GDP

3 576 581

3 596 937

3 461 575

5 708 190

5 708 190

社会性支出 /GDP

0.3

0.3

0.4

0.3

0.3

资料来源 :挪威统计局。 按职能分列的支出采用《联合国政府职能分类》 ( COFOG ) 。

国家保险计划

26.挪威国家保险计划是一项全民保险计划,涵盖劳工组织第102号公约规定的所有传统社会保障部门。一般而言,所有在挪威生活或工作的人均须参加该计划。2023年,国家保险计划的总支出为6,119,980亿挪威克朗。约占挪威国家预算的34%。国家保险计划的资金来自国家、雇主、雇员、自营职业者和该计划其他成员的缴款。

政府养老基金

27.2006年成立了政府养老基金,包括前政府石油基金和国家保险计划基金。政府养老基金的目的是促进政府储蓄,满足今后公共养老金支出的预期增长,并加强石油收入的长期管理。

28.财政部负责管理政府养老基金,制定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包括负责任的投资策略。挪威央行负责管理政府养老基金全球基金的具体业务,受托监管政府养老基金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Folketrygdfondet承担政府养老基金挪威基金的具体业务运行。

29.截至2023年底,政府养老基金的总市值为157,570亿挪威克朗。

(d)医疗卫生

30.2016年至2020年,平均婴儿死亡率(每千例活产婴儿一岁前死亡人数)为2.1人。过去两年的平均婴儿死亡率为1.9。下表显示1966-2022年期间的婴儿死亡率。

年份

每千例活产 婴儿一岁前死亡人数

1966–1970

13 . 9

1971–1975

11 . 6

1976–1980

9 .0

1981–1985

8 . 1

1986–1990

7 . 9

1991–1995

5 . 3

1996–2000

4 . 1

2001–2005

3 . 3

2006–2010

3 .0

2011–2015

2 . 4

2016–2020

2 . 1

2021–2022

1 . 9

31.下表显示2005-2022年期间的孕产妇死亡率。

年份

每 1 0 万次分娩的孕产妇死亡率

2 00 5

8 . 8

2 00 6

1 0. 2

2 00 7

13 . 6

2 00 8

6 . 6

2 00 9

8 .0

2 0 1 0

4 . 8

2 0 11

6 . 6

2 0 12

4 . 9

2 0 13

3 . 4

2 0 14

3 . 4

2 0 15

1 . 7

2 0 16

5 .0

2 0 17

1 . 8

2 0 18

1 . 8

2 0 19

7 . 3

2 0 2 0

7 . 5

2 0 21

3 . 5

2 0 22

3 . 9

32.下表显示2005-2015年期间人工流产与活产婴儿的比例。

年份

人工流产与活产婴儿的比例

2005

24.4

2006

24.4

2007

25.7

2008

26.4

2009

25.2

2010

25.2

2011

25.2

2012

24.9

2013

24.7

2014

23.5

2015

23.5

2016

22.0

2017

22.3

2018

22.2

2019

21.3

2020

20.7

2021

19.2

2022

23.1

2023

24.5

33.下表显示艾滋病毒、艾滋病、梅毒和淋病的每年新增病例数。

所有年龄段

年份

疾病

性别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艾滋病毒

155

122

112

91

64

136

205

58

69

60

46

38

109

127

艾滋病

13

9

14

10

13

11

13

5

3

5

1

10

9

6

梅毒

207

222

192

277

160

187

199

17

9

14

11

4

8

9

淋病

1 181

1 352

1 328

806

425

1 359

1 883

218

307

376

239

130

499

1 102

34.下表显示传染病新增病例数。

传染病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艾滋病

18

12

19

11

23

20

19

肉毒杆菌中毒

2

1

1

2

1

2

布鲁氏菌病

3

3

4

2

3

1

1

弯曲杆菌症

3 883

3 667

4 155

2 422

2 055

2 983

3 034

生殖道衣原体感染

25 130

26 570

28 446

25 444

23 447

29 271

28 137

隐孢子虫病

379

327

378

483

355

514

539

白喉

1

1

2

8

4

大肠杆菌肠炎

1 307

1 377

1 561

670

700

1 472

2 239

包虫病

7

8

7

7

11

9

13

脑炎

323

507

299

244

240

382

456

斑疹伤寒

3

贾第虫病

485

465

578

299

265

331

363

淋病

1 399

1 659

1 704

1 045

555

1 858

2 985

黄热病

出血热

甲肝

50

32

38

14

33

31

29

急性乙肝

20

12

23

4

4

4

9

慢性乙肝

455

352

372

218

250

356

434

丙肝

786

781

661

469

382

476

629

艾滋病毒感染

213

191

172

137

102

245

332

甲型 H1N1 流感

百日咳

2 424

2 470

2 534

812

38

44

1 201

霍乱

2

3

天花

流行性腮腺炎

18

11

20

9

4

8

3

军团病

52

70

66

39

43

70

72

麻风病

1

1

李斯 特 菌病

17

24

27

37

20

31

40

莱姆病

438

421

488

510

537

496

570

疟疾

61

55

196

47

68

60

66

麻疹

1

12

18

4

1

2

炭疽

耐甲氧 西林金黄色 葡萄球菌感染

824

915

955

753

702

873

1 112

耐甲氧 西林金黄色 葡萄球菌携带者

1 670

1 652

1 520

1 168

1 050

1 202

1 469

流行性肾病

26

21

11

12

38

20

15

副伤寒

8

8

20

6

5

15

8

瘟疫

脊髓灰质炎

朊 病毒病

6

10

9

8

6

12

3

耐青霉素肺炎链球菌 感染 / 携带者

10

6

6

5

4

8

6

狂犬病

1

携带 ESBLcarba 的 革兰氏阴性杆菌病

50

82

111

73

72

247

370

风疹

1

1

沙门氏菌病

992

962

1 094

440

390

712

757

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

志贺杆菌病

115

102

133

37

33

80

129

梅毒

224

231

206

288

164

195

208

A 组链球菌感染

253

236

226

164

91

156

502

B 组链球菌感染

230

260

316

283

316

332

287

流感嗜血杆菌感染

120

91

98

40

58

133

126

脑膜炎球菌疾病

18

26

16

5

5

10

16

肺炎球菌疾病

560

594

609

294

319

539

613

破伤风

3

结核病

261

208

166

157

155

173

153

兔热病

92

58

183

99

95

58

149

伤寒

12

23

13

7

6

7

14

耐万古霉素肠球菌 感染 / 携带者

376

257

205

74

34

76

93

耶尔森氏菌病

67

105

85

83

85

117

86

35.下表列出挪威的十大致死原因。

主要死因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COVID-19 ( U07 )

0

0

0

413

828

2 820

0

0

0

196

348

1 329

0

0

0

217

480

1 491

失智症 ( F03 )

2 511

2 695

2 645

2 214

2 028

2 340

1 738

1 884

1 826

1 539

1 423

1 635

773

811

819

675

605

705

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 ( J44 )

2 094

2 088

2 048

1 907

2 085

2 234

1 114

1 083

1 102

1 003

1 139

1 220

980

1 005

946

904

946

1 014

支气管及肺部恶性肿瘤 ( C34 )

2 141

2 203

2 151

2 186

2 204

2 203

976

1 038

1 042

1 017

1 046

1 010

1 165

1 165

1 109

1 169

1 158

1 193

慢性缺血性心脏病 ( I25 )

1 331

1 357

1 324

1 490

1 780

1 878

516

537

493

581

715

727

815

820

831

909

1 065

1 151

急性心肌梗死 ( I21 )

2 131

1 976

1 812

1 576

1 607

1 429

984

880

818

719

664

545

1 147

1 096

994

857

943

884

阿尔茨海默病 ( G30 )

1 108

1 041

1 124

1 292

1 405

1 390

739

690

725

830

930

917

369

351

399

462

475

473

结肠癌 ( C18 )

1 200

1 182

1 135

1 168

1 247

1 166

616

601

600

631

653

593

584

581

535

537

594

573

心力衰竭 ( I50 )

1 200

1 161

1 126

1 003

1 056

1 100

719

725

670

568

581

604

481

436

456

435

475

496

前列腺癌 ( C61 )

936

928

961

958

895

973

936

928

961

958

895

973

* 采用国际疾病分类 (ICD-10) 三位代码类目表。

36.下表显示2017-2023年期间每10万人结核病新增病例数。

年份

2 0 17

2 0 18

2 0 19

2 0 2 0

2 0 21

2 0 22

2 0 23

5 .0

3 . 9

3 . 1

2 . 9

2 . 9

3 . 2

2 . 8

(e)教育和培训

37.下图展示挪威教育体制。

38.小学和初中教育(基础教育)属于义务教育。2022年,在16岁及以上人口中,75.4%的男性和77.3%的女性接受了高中或以上水平教育。24.6%的男性和22.8%的女性仅接受了基础教育,而1980年分别为45.2%和52.2%。在过去40年中,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大幅增加。

16岁及以上人口达到的最高教育水平

1980

1990

2000

2005

2010

2015

2020

2022

基础教育

45.2

38.3

31.4

30

28.6

27.1

25.5

24.6

高中教育 *

41.6

44.8

46.5

46

45.3

44.1

39.9

39.6

中级 ( 高等专业教育 )

3.8

3.9

短期高等教育 **

8.9

11.7

15.3

16.5

17.6

18.7

19.9

20.3

长期高等教育 ***

4.3

5.2

6.7

7.5

8.5

10

10.9

11.6

基础教育

52.2

44.6

35.9

32.4

29.6

26.7

24.0

22.8

高中教育 *

38.3

41.1

42.1

41.3

39.9

37.7

34.0

33.0

中级 ( 高等专业教育 )

2.2

2.4

短期高等教育 **

8.8

12.9

19.1

22.3

24.9

27.3

29.5

30.3

长期高等教育 ***

0.7

1.4

2.9

4

5.7

8.3

10.3

11.6

资料来源 :挪威统计局。

* 高中教育: 2015 年之前 ( 含 2015 年 ) 的统计数据包括高中毕业后接受的不被认可为高等教育的中级课程 ( 如高等专业教育 ) 。

** 短期高等教育:学制最长 4 年 ( 含四年 ) 的高等教育。

*** 长期高等教育:学制超过 4 年的高等教育。

幼儿园

39.通过幼儿园改革(2004-2009年),2009年起个人享有上幼儿园的法定权利。自此以后,儿童从一岁起有权就读全日制幼儿园(每周41小时以上)。幼儿园改革后还实行了费用(家长付费)封顶制,并在财政上给予市立和私立幼儿园平等待遇。

40.政府全面负责幼托部门的政策制定,提供给市镇的一般性分类拨款中包括用于支持幼儿园运营的费用。郡长通过行政任务、监督以及指导市镇等活动来落实关于幼儿园的政策。市镇负责开办和经营市立幼儿园,以及批准和监督本市的公立和私立幼儿园。

41.2023年,88.6%的1-2岁儿童和97.2%的3-5岁儿童就读幼儿园。少数民族儿童的入学率略低于其他儿童,特别是在最低年龄组中。

不同年龄组就读幼儿园儿童的百分比

年份

1 - 5 岁

1 - 2 岁

3 - 5 岁

2 00 6

8 0. 3

61 . 8

92 . 8

2 0 12

9 0. 1

8 0. 2

96 . 6

2 0 15

9 0. 4

8 0. 6

96 . 6

2 0 2 0

92 . 7

85 . 4

97 . 3

2 0 23

93 . 8

88 . 6

97 . 2

资料来源 :挪威统计局。

小学和中学教育与培训

42.小学和初中是义务教育,包括6至15岁儿童从一年级到十年级的教育。政府全面负责制定政策,市镇负责落实政策。市镇必须为一至四年级的学生以及一至七年级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课前和课后托管服务。在10年义务教育之后提供高中教育和培训,通常包括3年普通教育或4年职业培训。学徒的标准是两年高中职业培训加两年学徒培训。郡政府负责管理高中教育和培训。

43.16-18岁年龄组中接受了高中教育和培训的占93.1%,没有明显的性别差异(2022年)。52%的高一学生学习了职业教育课程(2023年)。68.8%的学生在3-4年内毕业,5年毕业率增至81%(2016-2022年)。男学生和刚开始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的毕业率最低。近20年来,毕业率有所上升,但男学生和参加职业培训的学生的毕业率仍然略低。

接受高中教育的学生、学徒和学员占16-18岁登记人口的百分比

2 0 1 0

2 0 15

2 0 2 0

2 0 22

总人口

91 .0

92 . 2

94 . 3

93 . 1

移民

64 . 4

78 . 1

82 . 3

83 . 2

挪威出生的移民子女

9 0. 1

92 . 5

93 . 6

94 .0

资料来源 :挪威统计局。

高等教育

44.高等教育主要由教育和研究部直属的国家机构提供。2023年,83%的挪威学生就读于国有(公立)高等教育机构。为挪威学生和来自欧盟/欧经区国家的学生免费提供公立高等教育。大多数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享有政府拨款,以支付提供教育的部分或全部费用。根据既定条例,在收取学费的高等教育机构中就读的学生有权获得国家教育贷款基金的学费支助。每个高等教育机构均设立董事会,负责指导和组织机构运营。获认证机构拥有广泛的学术自主权。获认证的大学可自由开设所有学科和从学士学位到博士学位的所有级别的学习课程,而其他获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只能在获得博士课程认证的学科中自由开设所有级别的课程。在其他学科,则需申请挪威教育质量保证局的硕士学位和博士课程认证。未获得机构认证的私立学校需要向挪威教育质量保证局申请所有新课程(包括学士学位课程)的认证。

在挪威和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情况

2006

2015

2023

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

共计

222 975

283 115

311 765

88 705

113 833

122 827

134 270

169 282

188 938

接受高等教育的 19-24 岁人口百分比

共计

30.6

34.9

36.7

24.6

27.9

28.8

36.8

42.3

45.1

接受高等教育的 25-29 岁人口百分比

共计

15.7

15.6

17.0

14.1

13.7

14.6

17.4

17.6

19.6

资料来源 :挪威统计局。

高等教育机构新生8年后获得学历的情况(人数和百分比,按学年时间段分列)

学年及所获学历

共计

1998 - 2006

共计

36 410

14 797

21 613

博士 研究生,博士学位

0.2

0.3

0.1

学制超过 4 年的高等教育毕业生

15.3

19.2

12.6

学制为 2-4 年的高等教育毕业生

45.6

34.9

52.9

未获学历者

39.0

45.6

34.4

学年及所获学历

2006 - 2014

共计

40 120

16 217

23 903

博士 研究生,博士学位

0.4

0.6

0.3

学制超过 4 年的高等教育毕业生

22.5

24.3

21.3

学制为 2-4 年的高等教育毕业生

40.3

32.5

45.5

未获学历者

36.8

42.6

33.0

学年及所获学历

2014 - 2022

共计

49 961

21 305

28 656

博士 研究生,博士学位

0.2

0.3

0.2

学制超过 4 年的高等教育毕业生

25.2

25.9

24.7

学制为 2-4 年的高等教育毕业生

42.7

36.1

47.6

未获学历者

31.8

37.7

27.5

资料来源 :挪威统计局。

公立学校师生比

45.《教育法》制定了师生比的国家标准,规定了最高比例。一至四年级的师生比是1:15,五至七年级和八至十年级的比例是1:20。但也有例外。

识字率

46.虽然挪威的识字率接近100%,但识字测验表明,少数成年人缺乏基本的读写技能。

(f)就业

47.2023年,15-74岁年龄组的就业率为70.1%。男性的就业率高于女性。近51%的雇员加入工会(2022年)。

48.2023年,挪威的失业率为3.6%,与2016年的4.9%相比,有所下降。男性的失业率高于女性。2021年青年(15-24岁)失业率为12.6%,2023年为11.1%。

2021-2023年按年龄组分列的就业率(占人口的百分比)和失业率(占劳动力的百分比)

就业人口

失业人口

2021

2022

2023

2021

2022

2023

男女合计

15 - 74 岁

68.9

70.3

70.1

4.4

3.2

3.6

20 - 64 岁

79.9

80.9

80.4

3.7

2.6

2.8

20 - 66 岁

78.5

79.4

79

3.7

2.6

2.8

15 - 24 岁

53.4

57.9

58.4

12.6

10

11.1

25 - 54 岁

83.5

84.5

84

3.6

2.4

2.7

55 - 74 岁

50.5

50.8

51

1.7

1.2

1.2

15 - 74 岁

71.4

73.1

72.9

4.6

3.4

3.7

20 - 64 岁

82.3

83.7

82.9

4

2.8

3

20 - 66 岁

81

82.4

81.7

4

2.8

2.9

15 - 24 岁

51.5

56.4

57.7

13.4

11.2

11.4

25 - 54 岁

85.8

87

86.3

3.8

2.5

2.9

55 - 74 岁

55.3

56.2

56.2

1.9

..

..

15 - 74 岁

66.4

67.4

67.3

4.2

3.1

3.5

20 - 64 岁

77.5

78

77.8

3.4

2.5

2.7

20 - 66 岁

75.9

76.2

76.2

3.3

2.5

2.7

15 - 24 岁

55.3

59.4

59.2

11.8

8.8

10.7

25 - 54 岁

81.1

81.9

81.6

3.3

2.3

2.5

55 - 74 岁

45.6

45.3

45.8

..

..

..

资料来源 :挪威统计局 “劳动力普查” 。

2023年第4季度按主要行业和年龄组分列的居民就业人数及每个行业的男女比例

15 – 74 岁

15 – 24 岁

25 – 39 岁

40 – 54 岁

55 – 74 岁

0 全国

共计

2 845 306

367 427

931 127

903 845

642 907

53%

50%

52%

52%

56%

47%

50%

48%

48%

44%

01 - 03 农业、林业及渔业

共计

65 401

9 482

15 113

16 349

24 457

77%

71%

75%

76%

81%

23 %

29 %

25 %

24 %

19 %

05 - 09 采矿和采石业

共计

63 746

3 271

18 600

25 725

16 150

78%

82%

76%

78%

80%

22%

18%

24%

22%

20%

10 - 33 制造业

共计

215 333

20 699

64 994

74 699

54 941

75%

74%

74%

75%

78%

25%

26%

26%

25%

22%

35 - 39 电力、供水、 污水处理、废物管理

共计

36 259

2 224

10 867

13 073

10 095

77%

81%

73%

76%

81%

23%

19%

27%

24%

19%

41 - 43 建筑业

共计

242 245

34 213

83 517

75 119

49 396

91%

92%

91%

91%

91%

9%

8%

9%

9%

9%

45 - 47 批发和零售贸易:机动车辆 和摩托车维修

共计

354 419

88 544

107 645

95 547

62 683

55%

46%

56%

58%

60%

45%

54%

44%

42%

40%

49 - 53 运输和仓储

共计

134 106

11 638

39 120

42 622

40 726

81%

76%

79%

81%

84%

19%

24%

21%

19%

16%

55 - 56 住宿和餐饮服务

共计

102 602

35 221

35 240

22 284

9 857

44%

39%

49%

45%

46%

56%

61%

51%

55%

54%

58 - 63 信息和通信

共计

117 171

6 759

52 229

40 144

18 039

70%

66%

67%

73%

73%

30%

34%

33%

27%

27%

64 - 66 金融和保险

共计

51 731

2 341

20 211

17 008

12 171

54%

57%

54%

56%

50%

46%

43%

46%

44%

50%

68 - 75 房地产、专业、科学和技术 活动

共计

193 999

10 372

73 225

61 781

48 621

58%

53%

53%

58%

66%

42%

47%

47%

42%

34%

77 - 82 行政和辅助活动

共计

131 099

18 365

43 942

42 224

26 568

56%

60%

55%

52%

58%

44%

40%

45%

48%

42%

84 公共管理、国防、社会保障

共计

176 244

18 336

50 145

62 075

45 688

49%

62%

49%

46%

46%

51%

38%

51%

54%

54%

85 教育

共计

235 198

17 524

77 750

86 035

53 889

34%

42%

35%

30%

34%

66%

58%

65%

70%

66%

86 - 88 人体健康和社会工作活动

共计

587 355

66 292

199 926

189 885

131 252

21%

21%

22%

19%

20%

79%

79%

78%

81%

80%

90 - 99 其他服务活动

共计

共计

119 521

21 431

35 946

34 248

43%

41%

40%

42%

57%

59%

60%

58%

未知活动

共计

18 877

715

2 657

5 027

10 478

56%

52%

53%

58%

56%

44%

48%

47%

42%

44%

资料来源 : 挪威统计局登记数据 。

49.如下表所示,2023年,20-66岁移民的就业率为68.2%。来自北欧国家的移民就业率最高,2023年为80.5%。来自欧盟/欧贸联/英国以外的欧洲及亚洲和非洲的移民就业率最低。总体而言,妇女的就业率低于男子。

2021年至2023年第4季度按背景分列的22-66岁就业移民占人口的百分比

男女合计

2021

2022

2023

2021

2022

2023

2021

2022

2023

北欧国家

80.0

80.3

80.5

80.8

81.3

81.2

79.1

79.1

79.6

2004 年之前欧盟 / 欧贸联

74.9

76.5

76.5

77.5

78.9

78.9

71.4

73.0

73.1

2004 年之后新欧盟国家

74.8

77.2

77.2

75.2

77.9

77.3

74.1

76.0

77.0

除欧盟 / 欧贸联 / 英国 以外的欧洲

71.2

58.0

51.5

73.7

64.4

55.6

69.3

53.8

48.7

北美洲和大洋洲

69.6

68.9

69.4

73.5

72.4

72.8

65.3

65.1

65.8

亚洲

62.5

64.2

64.5

66.8

68.4

68.5

58.8

60.6

60.9

非洲

58.5

61.2

61.6

64.9

67.0

67.1

50.9

54.6

55.5

拉丁美洲 / 加勒比

70.8

72.0

72.1

75.0

75.9

75.4

67.9

69.4

69.9

资料来源 : 挪威统计局登记数据 。

50.如下表所示,移民的登记失业率高于非移民人口。2020年第四季度,所有移民的登记失业率为9.2%(平均)。非移民人口的登记失业率为3.9%。2019年至2020年,非移民和移民的失业率均有所上升。

2017年第4季度至2020年15-74岁年龄组非移民和移民登记失业人口占劳动力的百分比

男女合计

2017

2018

2019

2020

2017

2018

2019

2020

2017

2018

2019

2020

共计

2.3

2.3

2.1

3.9

2.6

2.4

2.3

4.2

2.0

2.1

1.9

3.5

非移民人口

1.7

1.6

1.5

2.7

2.0

1.9

1.7

3.1

1.3

1.4

1.3

2.3

所有移民

5.6

5.4

5.0

9.2

5.4

5.0

4.8

9.0

5.9

5.9

5.4

9.3

资料来源 : 挪威统计局登记数据 。

51.在2020年劳动力普查中,40.6%声称患有残疾的受访者获得就业(40.3%的男性残疾人就业,40.8%的女性残疾人就业),如下表所示。3.3%的残疾人失业。男性的失业率高于女性。

2017年第2季度至2020年15-66岁年龄组残疾人就业和失业人口百分比

2 0 17

2 0 18

2 0 19

2 0 2 0

就业残疾人百分比

男女合计

43 .0

43 . 9

43 . 8

4 0. 6

47 . 1

46 .0

43 . 2

4 0. 3

39 . 7

42 . 2

44 . 2

4 0. 8

失业残疾人百分比

男女合计

3 . 9

2 . 9

2 . 7

3 . 3

5 . 5

3 . 4

3 . 5

4 . 1

2 . 6

2 . 5

2 . 2

2 . 6

资料来源 : 挪威统计局 ,“劳动力普查-残疾人” 。

(g)国际援助占国民总收入的比例

52.自2013年以来,挪威的官方发展援助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约占国民总收入的1%,表明维持高援助支出水平是跨党派共识。2024年,援助预算为527亿挪威克朗,相当于国民总收入的0.96%。

B.国家的宪法、政治和法律结构

(a)政治体制

53.挪威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挪威宪法》以三权分立为基础,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相互独立。但自1884年实行议会制政体原则以来,由于未赢得立法议会信任的行政部门不能执政,行政部门不再独立于立法机关。《宪法》与宪法习惯法共同构成挪威政治制度的法律框架。

(b)民主、政党和选举制度

54.挪威的立法机构是挪威议会。挪威议会有169名议员,每四年举行一次议会选举。没有补选,《宪法》亦未规定在两次选举之间解散议会。由于挪威实行议会制政体,某个政党或政党联盟只有得到议会最大多数支持才能组建政府。议会设有主席团,由议长担任主席,其职责包括确定议会的议事顺序,并确保在所有事项中维护宪法规则。主席尽量避免就存在意见分歧的纯政治问题表达立场。法律由议会颁布,通常以政府提交的法案为基础。议会还可决定就某一特定事项举行全民投票。

55.每四年举行一次议会选举。目前最低投票年龄为18岁。挪威实行普选制。有权在议会选举中投票的每个人都有资格参选。挪威的选举制度遵循直接选举和19个多议席选区的比例代表制原则。截至2024年5月,有10个政党获得了议会议席:工党48席,保守党36席,进步党21席,中间党28席,社会主义左翼党13席,基督教民主党3席,自由党8席,绿党3席,红党8席,关注患者党1席。此外,还有一些较小的注册政党未获得议会席位。非政党团体亦可提交候选人名单提案。在2021年9月的大选中,选民投票率为77.2%,5,174名候选人中有40%是妇女。获得议会席位的政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中,49%是妇女。在本届议会中,女议员占45%。

按政党/组织分列的议会席位分布情况

政党

选举期

席位数

中间党

2009 - 2013

11

2013 - 2017

10

2017 - 2021

19

2021 - 2025

28

基督教民主党

2009 - 2013

10

2013 - 2017

10

2017 - 2021

8

2021 - 2025

3

保守党

2009 - 2013

30

2013 - 2017

48

2017 - 2021

45

2021 - 2025

36

绿党

2009 - 2013

0

2013 - 2017

1

2017 - 2021

1

2021 - 2025

3

工党

2009 - 2013

64

2013 - 2017

55

2017 - 2021

49

2021 - 2025

48

自由党

2009 - 2013

2

2013 - 2017

9

2017 - 2021

8

2021 - 2025

8

进步党

2009 - 2013

41

2013 - 2017

29

2017 - 2021

27

2021 - 2025

21

红党

2009 - 2013

0

2013 - 2017

0

2017 - 2021

1

2021 - 2025

8

社会主义左翼党

2009 - 2013

11

2013 - 2017

7

2017 - 2021

11

2021 - 2025

13

关注 患者党

2021 - 2025

1

全国获得承认的政党数目

选举年份

政党数目

2 00 9

22

2 0 13

2 0

2 0 17

21

2 0 21

22

符合资格的选民人数

选举年份

选民人数

2 00 9

3 53 0 785

2 0 13

3 643 6 00

2 0 17

3 765 245

2 0 21

3 891 987

挪威议会女议员占比

议会任期

百分比

2 00 9-2 0 13

39 . 6

2 0 13-2 0 17

39 . 6

2 0 17-2 0 21

42 . 1

2 0 21 - 2 0 25

45 .0

56.挪威举行过六次全国公民投票,全民公投的投票率历来高于议会选举的投票率,1994年,挪威就加入欧洲联盟(欧盟)问题举行公投,投票率达到创纪录的89%。在1905年的两次公投中,挪威人投票赞成解散与瑞典的联盟,以及赞成将王位授予丹麦的卡尔王子(他接受王位,成为哈康七世国王)。在1919年的一次公投中,挪威人投票赞成禁止烈酒。但1926年又进行了一次新的公投,废除了这项禁令。在1972年关于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欧共体)和1994年关于加入欧盟问题的两次公投中,大多数挪威人投票反对加入。

(c)挪威政府

57.政府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或虽占少数席位但具有执政能力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建。因此,政府由选民间接选出。首相和政府各部委的大臣(截至2024年5月,共有19名大臣)共同组成政府。首相府负责协助首相领导和协调政府工作。政府各部委负责在政府管理的各个部门执行各自大臣决定的政策。政府以“皇家法令”的形式颁布正式决定。

58.国王拥有宪法正式授予的行政权。但“皇家法令”由“国王会同枢密院”颁布,后者由国王和至少半数政府大臣组成。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和挪威的官方代表,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

(d)郡和市镇

59.挪威设有15个郡和357个市镇(2024年),许多政治决策均在这两级做出。郡议会和市镇议会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政策领域享有自治权。许多公共行政活动也在上述两级开展。

60.2014年之前,挪威共设有428个市镇和19个郡。2014年至2020年期间实施了市郡改革,因此市镇和郡的数目有所减少。2021年,允许有悖于市镇议会和郡议会所作地方决定而被合并的市镇和郡申请撤销合并,恢复以往边界。1个市(奥勒松)和3个郡(维肯、西福尔-泰勒马克郡以及特罗姆斯-芬马克郡)申请撤销合并,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61.市镇议会和郡议会每四年举行一次选举。与挪威议会选举一样,最低投票年龄为18岁。选举日之前最近三年居住在挪威的外国人有权在市镇议会和郡议会选举中投票。对于来自其他北欧国家的公民,如果在选举年的6月30日之前登记为挪威常住人口,则有权投票。2023年市镇和郡议会选举的投票率为62.4%。挪威议会选举的绝大多数候选人来自注册政党,但郡和市镇议会选举经常有地方独立候选人参选。

(e)法律结构

62.司法由法院执行,法院完全独立于其他宪法权力机关,共分三级:地方初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一级的最高法院。三级法院均可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由案件当事方提交法院,刑事案件则由检察机关提交。法院可裁定行政决定的合法性。一般而言,民事纠纷首先由调解委员会审议,每个市镇均设有由非专业人士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在普通法院之外还设有特别法院,包括劳资纠纷法院和土地兼并法院。

63.自1814年挪威建国以来,法院的行政管理权一直归于司法和警察部,2002年交由国家法院管理局管理。设立国家法院管理局的目的是保障法院相对于政府其他部门的独立性。司法和公安部无权指挥国家法院管理局,但仍主要负责起草与法院有关的立法。

64.公共行政机构还接受议会公共行政监察员的监督。议会监察员负责调查公民提出的关于公共行政部门不公正待遇或过失行为的申诉。议会监察员还负责审议对中央政府、郡和市镇各级行政决定的申诉,也可主动调查某一事项。

65.法律制度以立法和习惯法为法律渊源。一项习惯必须持续践行很长时间且法律从业人员和社会均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才能满足成为习惯法的要求。习惯法在损害赔偿法、侵权法、合同法、公共行政法和宪法性法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f)土著人民

66.萨米人是挪威的土著人民。萨米人历来居住在挪威北部和东部以及瑞典、芬兰和俄罗斯的部分地区。

67.挪威对萨米人的政策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挪威是在挪威人和萨米人两个民族的领土上建国的,上述两个民族都有发展本族文化和语言的同等权利。

68.挪威《宪法》第108条规定保护萨米人的权利,该条指出,“国家各部门有责任创造条件,使萨米人能够保留和发展本族语言、文化和生活方式”。《萨米议会和其他萨米人法律事务法》(《萨米法》)的更具体条款、其他立法以及挪威根据若干国际公约、特别是《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7条和劳工组织《独立国家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约》(第169号公约)承担的义务,均规定保护萨米人的权利。

69.萨米人有自己的议会,即1989年根据《萨米法》成立的萨米议会。萨米议会是代表挪威萨米人的民选政治机构,特别负责代表萨米人与中央政府开展对话。萨米议会的权限广泛,涵盖萨米议会认为对萨米人构成特别影响的任何事项。在萨米议会2023年选举的选民登记册上登记的萨米人约为23,500名。

70.针对萨米人的政策的重中之重是承认和加强少数民族及土著人民的权利并推动萨米社会的制度建设。为此,制定了致力于加强萨米人语言、文化、产业和社会的立法、程序和方案。其中最重要的是《萨米法》和《芬马克法》。经萨米议会同意,政府还制定了一项计划,将在每年议会春季届会上提交一份关于萨米人政策的前瞻性白皮书。白皮书将讨论与萨米人语言、文化和社会有关的发展情况,以及为萨米公民提供的服务。政府将与萨米议会合作编写白皮书。

71.各种萨米语言是挪威的官方语言,挪威语还有两套书写形式:博克莫尔语和尼诺斯克语。北萨米语、吕勒萨米语和南萨米语也被挪威承认为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并受到《欧洲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宪章》的保护。

72.作为土著人民的萨米人有权要求就可能直接影响该族的事务征求其意见。2021年7月,关于协商的新法定条款生效。这些法定条款基本上是2005年《国家各部门与萨米议会协商程序》的延续。中央政府各部门、郡政府和市镇以及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私法法人均须遵守协商义务。协商的目的是确保在相关进程的早期阶段考虑到萨米人的利益,并确保萨米人有机会影响最终结果。在涉及可能直接影响萨米人利益的立法、条例及其他决定或措施的事项上,萨米议会和萨米人利益的其他代表有权要求征求其意见。

73.2005年,挪威议会通过了《芬马克法》。根据该法,芬马克郡中法定国有或虽非法定国有但实际被视为国有的地区(约占芬马克郡的95%)的所有权被移交给芬马克地产这一独立实体。管理芬马克地产的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成员由萨米议会任命,另三名由芬马克郡议会任命。《芬马克法》还对当地居民和其他人使用芬马克地产拥有的土地上的某些自然资源作出了规定。

74.《芬马克法》确认,鉴于萨米人长久以来一直在使用芬马克的这些土地和水域,因此土地权归属于萨米人集体和个体。该法明确规定,不干预萨米人和其他人通过取得时效或自古占有获得的任何权利。设立芬马克委员会的目的是澄清这些权利的存在。委员会的任务是调查根据《芬马克法》移交给芬马克地产的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截至2024年2月,委员会完成了对六个地理区域的调查,目前正对另外四个区域进行调查。委员会完成对某一地区的调查后发生的争端可提交芬马克荒地法庭。可就该法庭的判决向挪威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g)少数民族

75.挪威承认犹太人、克文人/芬兰裔挪威人、罗姆人、罗姆族/泰特人和森林芬兰人为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是与挪威王国有长期纽带的群体。

76.挪威于1993年批准了《欧洲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宪章》,并于1999年批准了《欧洲保护少数民族框架公约》。克文语、德语区罗姆语和通用罗姆语被承认为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此外,2022年1月1日生效的《语言法》将克文语、通用罗姆语和德语区罗姆语认定为挪威的少数民族语言。

77.公共部门的目标是通过与少数民族组织的对话,为少数民族制定一致的政策。少数民族组织通过参加少数民族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定期联络论坛,宣传少数民族的社会境况以及民间社会举办的少数民族活动。除联络论坛外,地方政府和区域发展部还与每个少数民族组织举行年度双边会议,其他政府部委和部门也根据需要与少数民族代表举行会议。

78.中央政府预算每年为少数民族划拨一笔款项,负责落实挪威文化政策的主要政府机构――挪威艺术和文化委员会管理拨款。拨款计划旨在支助促进少数民族积极参与社会、确保人人机会平等和消除歧视的活动。目的是帮助确保《框架公约》所载原则在实践中得到执行。

79.少数民族组织可申请用于支付运营经费的基本支助,或者申请资助,用于宣传少数民族状况、推广自我救助活动和促进少数民族之间的合作。

80.为促进少数民族积极参与社会并防止歧视,当前工作重点是推广成人和儿童教育。此外,还致力于促进挪威政府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和解和信任。

81.2018年,挪威议会设立了独立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负责调查挪威化政策以及历史上对萨米人、克文人/芬兰裔挪威人和森林芬兰人的不公正待遇问题。委员会的任务是开展对挪威政府政策和活动的历史评估,审查挪威化政策对当下的集体和个体影响。委员会还须提出促进和解的倡议。2023年6月,委员会向挪威议会提交了报告。

(h)承认非政府组织

82.2008年12月建立了挪威非营利组织登记册,共有40,000多个非营利组织进行了登记。登记册由布伦讷于松登记中心管理,登记是自愿行为。登记册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和改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互动。

(i)犯罪和司法

83.挪威警察署约有14,700名雇员,共同组成统一的警察部队。所有警官上岗前均须取得挪威警察大学学院三年制全日制学士学位,为在警察部队工作打下广泛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挪威警察接受过处理各类警务的培训。

84.挪威警察事务调查局负责调查挪威警察署或检察机关雇员涉嫌在履职过程中实施刑事犯罪的案件。一旦调查局认定犯罪行为,可处以罚款或发出处罚通知,或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2020-2024年期间增加了对挪威警察事务调查局的供资,以提高其处理能力和水平。

85.2023年,警民比约为千分之二。2023年,一审法院有380名常任法官和约130名暂委法官,二审法院有172名法官,最高法院有20名法官。

86.2022年(现有最新统计数据),共有258,392人受到288,660项制裁,分别比上一年增加6.2%和6.4%。2022年,9%的受制裁者同年受到多次制裁。15,600项制裁由法院作出,比上一年减少2.9%。1,600项制裁为社区服刑,4,300项为缓刑,7,200项为监禁。与上一年相比,社区服刑减少15%,监禁减少12%,缓刑增加14%。

87.2023年,挪威平均监禁了2,989人,比2015年减少20%。平均有2,143人被定罪,152人被防范性羁押,691人被还押候审,4人因未缴纳罚款而被监禁。2015年至2023年,被定罪囚犯人数减少17%,还押囚犯人数减少31%。近年来,女囚人数保持稳定,2023年和2022年均为174人,2021年为167人。2023年有58名儿童(15-18岁)被监禁,2022年有29名,2021年有28名,2020年有25名。2005年(有可比数字的最早年份)有59名18岁以下儿童被监禁。

88.防止累犯是挪威刑事司法系统的首要目标。惩教署实行“正常化原则”,亦即惩罚只是限制自由。除此之外,被判刑的罪犯与普通挪威居民享有同样的权利。监狱外聘地方和市政服务机构为囚犯提供重返社会的重要服务。根据“正常化原则”,服刑的安排应以重返社会为目的。因此,被判刑的罪犯将逐步从戒备森严的监狱转移到戒备较低的监狱,再到过渡教管所,最后在狱外服刑,除非出于安全原因另有要求。

89.挪威惩教署大学学院的惩教研究系提供所有狱警必修的两年制大学学院课程以及可选修的学士学位课程,并提供监狱讲习班工作人员的教育。这种教育以研究和经验为基础,需要与指定的教学监狱密切合作。

90.2022年,警方接获304,621起报案,比2021年增加9.2%,比2020年增加1.3%。考虑到人口增长因素,接获举报的犯罪率在过去20年中大幅下降。挪威废除了对所有罪行的死刑,无论是在和平时期还是在战争期间。

91.2023年,警方接获近7,500起性犯罪报案。比2019-2022年期间的年平均水平高3%。

92.2023年,警方接获约118,100起盗窃及其他牟利犯罪案的举报。扒窃、偷车和盗窃私人财产的案件数量几年来持续下降。

93.2023年有8人在监狱中死亡。其中7人自杀,1人自然死亡。4名囚犯在监狱外死亡,均为自然死亡。

二.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总框架

A.接受国际人权准则的情况

(a)主要国际人权公约和议定书

94.下表显示批准情况。

公约 / 议定书

签署 日期 / 批准 日期

保留声明

是否接受任择程序

1966 年《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1972 年 9 月 13 日批准

对第八条第一款 ( 卯 ) 项持保留 意见, “ 即挪威目前根据关于处理特定冲突的议会法案,将劳资冲突提交国家工资委员会 ( 处理工资问题的常设三方仲裁委员会 ) 处理的做法,不应被视为不符合罢工权,挪威充分承认罢工权。 ”

1966 年《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1972 年 9 月 13 日批准

对第十条第二款 ( 丑 ) 项和第三款“关于将少年被告和少年犯与成年人分别羁押的义务”及第十四条第五和第七款及第二十条第一款提出保留。

1995 年 9 月 19 日

[ 挪威政府宣布 ]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一项修正案 ― ― 该修正案引入了所有案件均可请求上级法院对定罪进行复审的权利 ― ― 的生效,挪威王国对《公约》第十四条第 五 款的保留将仅在以下特殊情况中继续适用:

1. “弹劾法庭”

《挪威宪法》第 86 条规定,在对政府官员、挪威议会议员或最高法院成员提起刑事诉讼时,应召集特别法庭审理,被告无上诉权。

1972 年 8 月 31 日

“挪威承认《公约》第二十八条提及的人权事务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涉及 一 缔约国声称另一缔约国未履行《公约》所规定义务的来文。”

2. 上诉法院定罪

“若被告在一审法院被宣告无罪,但上诉法院宣告其有罪,不得以罪行相关证据评估错误为由,对于定罪提起上诉。若对被告定罪的上诉法院是最高法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定罪提起上诉。”

1965 年《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1970 年 8 月 6 日批准

1976 年 1 月 23 日

挪威承认,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有权根据第十四条接受和审议挪威管辖下的个人或个人联名提出的来文,但同时也提出保留如下:除非委员会认定,相关事项并未或尚未在另一国际调查或解决程序之下得到审查,否则委员会不得审议个人或个人联名提交的任何来文。

1979 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1981 年 5 月 21 日批准

1984 年《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1986 年 7 月 9 日批准

挪威承认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某一缔约国声称另一缔约国未履行本《公约》所规定义务的来文。

挪威承认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在该国管辖下声称因该缔约国违反本《公约》条款而受害的个人或其代表所送交的来文。

1989 年《儿童权利公约》

1991 年 1 月 8 日批准

1990 年《保护所有移 徙工 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2002 年,挪威决定不加入该《公约》,原因是认为《公约》在若干问题上的措辞过于含糊不清,很难确定批准《公约》产生的结果和义务。挪威还担心,该《公约》可能会影响根据《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承担的现有义务。虽然措辞有所不同,但仍属于对现有权利的重复,因此可能不适当,会导致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挪威已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人权利的各项核心公约。这些文书也适用于在挪威居住的外国人。挪威积极参加联合国活动、全球移民与发展论坛以及涉及移民权利问题的各种国际论坛。挪威高度重视提高劳工标准,这对维护移民权利也十分重要。

2006 年《残疾人权利公约》

2013 年 6 月 3 日批准

声明:

第十二条

“挪威承认残疾人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与其他人平等地享有法律权利能力。挪威还承认国家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向残疾人提供在行使法律权利能力方面可能需要的支持。此外, 挪威声明该国的理解是, 《公约》允许在必要时、在保障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作为最后手段撤销法律权利能力或对行使法律权利能力的支持和 ( 或 ) 强制监护。”

第十四和第二十五条

“挪威承认所有残疾人均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权,以及与其他人平等地享有身心完整得到尊重的权利。此外,挪威声明该国的理解是,《公约》允许对个人进行强制性护理或治疗,包括采取治疗精神疾病的措施,前提是这种治疗是必要或最后手段,且接受法律保障的约束。”

2006 年《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

20 19 年 6 月 7 日批准

挪威于 2019 年批准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挪威就第二十条第一款连同第十八条 ( 对知情权的限制 ) 作出 了解释性声明,并就第十七条第二款 ( 剥夺自由的条件和相关保障 ) 作出 了解释性声明和保留。

2000 年《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2003 年 9 月 23 日批准

2000 年《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2001 年 10 月 2 日批准

1966 年《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关于个人申诉的任择议定书》

1972 年 9 月 13 日批准

对第五条第二款持下述保留意见:“……如果同一事项已由 其他国际调查或解决程序审查过 , 委员会无权审议个人来文 。”

1989 年《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

1991 年 9 月 5 日批准

1999 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关于个人申诉和调查程序的任择议定书》

2002 年 3 月 5 日批准

2002 年《禁止酷刑公约关于国家和国际机构定期查访拘留地点的任择议定书》

2013 年 6 月 27 日批准

2006 年《残疾人权利公约关于个人申诉的任择议定书》

2008 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关于个人申诉的任择议定书》

2016 年 9 月,政府向议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残疾人权利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个人申诉机制的白皮书。白皮书的结论是,政府目前不会提出挪威应当加入有关任择议定书的建议。原因是加入的结果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政府认为,《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的许多条款不适合以个人申诉为依据进行国际审查,因为这些条款的目标模糊不清且过于超前,赋予缔约国很大的权力来酌情决定。如何实现这些权利的决定应由民选机构 来作 出。至于《 〈 残疾人权利公约 〉 任择议定书》,政府目前建议不加入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在一些领域对该《公约》的解释过于超前,与大多数缔约国的理解不符。 2017 年 1 月,议会的绝大多数成员赞同政府的结论。

2011 年《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

2022 年,挪威议会审议了批准 1989 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三项任择议定书》的提案。该提案未获议会支持。由于近期在议会刚刚对该事项进行过辩论且未 予支 持,政府目前不考虑批准该议定书。

(b)联合国其他人权及相关公约

95.挪威是下表所列公约的缔约国。

公约 / 议定书

批准日期 / 加入日期

1948 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1949 年 7 月 22 日批准

1926 年《禁奴公约》, 1955 年修订

1957 年 4 月 11 日批准

1949 年《禁止贩卖人口及意图营利使人卖淫公约》

1952 年 1 月 23 日加入

1951 年《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及其 1967 年《议定书》

1953 年 3 月 23 日批准

1954 年《 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 》

1956 年 11 月 19 日批准

1961 年《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

1971 年 8 月 11 日加入

1998 年《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2 000 年 2 月 16 日批准

2 000 年《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及其《 关于打击陆、海、 空偷运移民的补充议定书 》和《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 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议定书》

2 00 3 年 9 月 23 日批准

2 0 13 年《武器贸易条约》

2 0 14 年 2 月 12 日批准

(c)国际劳工组织公约(选录)

96.挪威是下表所列公约的缔约国。

公约 / 议定书

批准日期

1921 年《工业企业中实行每周休息公约》 ( 第 14 号 )

1937 年 7 月 7 日批准

1930 年《强迫劳动公约》 ( 第 29 号 )

1932 年 7 月 1 日批准

《 〈 1930 年强迫劳动公约 〉 ( 第 29 号 ) 议定书》

2015 年 11 月 9 日批准

1947 年《劳动监察公约》 ( 第 81 号 )

1949 年 1 月 5 日批准

1949 年《移民就业建议》 ( 第 86 号 )

1955 年 2 月 17 日批准

1948 年《结社自由和保护组织权利公约》 ( 第 87 号 )

1949 年 7 月 4 日批准

1949 年《移民就业公约》 ( 第 97 号 )

1955 年 2 月 17 日批准

1949 年《组织权及共同交涉权公约》 ( 第 98 号 )

1955 年 2 月 17 日批准

1951 年《同酬公约》 ( 第 100 号 )

1959 年 9 月 24 日批准

1952 年《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 ( 第 102 号 )

1954 年 9 月 30 日批准

1957 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 ( 第 105 号 )

1958 年 4 月 14 日批准

1957 年《商业和办事处所每周休息公约》 ( 第 106 号 )

1958 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 ( 第 111 号 )

1959 年 9 月 24 日批准

1962 年《本国与外国人社会保障同等待遇公约》 ( 第 118 号 )

1963 年 8 月 28 日批准

1964 年《就业政策公约》 ( 第 122 号 )

1966 年 6 月 6 日批准

1969 年《农业劳动监察公约》 ( 第 129 号 )

1971 年 4 月 14 日批准

1970 年《确定最低工资公约》 ( 第 131 号 )

1970 年《带酬休假公约 ( 修订本 ) 》 ( 第 132 号 )

1973 年 6 月 22 日批准

1973 年《最低年龄公约》 ( 第 138 号 )

1980 年 7 月 8 日批准

1975 年《移民工人 ( 补充规定 ) 公约》 ( 第 143 号 )

1979 年 1 月 24 日批准

1978 年《 ( 公共部门 ) 劳资关系公约》 ( 第 151 号 )

1980 年 3 月 19 日批准

1981 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 ( 第 155 号 )

1982 年 6 月 22 日批准

1981 年《有家庭责任的男女工人同等机会同等待遇公约》 ( 第 156 号 )

1982 年 6 月 22 日批准

1989 年《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约》 ( 第 169 号 )

1990 年 6 月 19 日批准

1999 年《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 ( 第 182 号 )

2000 年 12 月 21 日批准

2000 年《保护生育公约》 ( 第 183 号 )

2015 年 11 月 9 日批准

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

2009 年 2 月 10 日批准

(d)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的公约

97.挪威是下表所列公约的缔约国。

公约 / 议定书

批准日期

196 0 年《反对教育歧视公约》

1963 年 1 月 8 日批准

197 0 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 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2 00 6 年 12 月 15 日批准

2 00 3 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 00 6 年 12 月 22 日批准

2 00 5 年《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2 00 6 年 12 月 22 日批准

(e)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公约

98.挪威是下表所列公约的缔约国。

公约 / 议定书

批准日期

1958 年《抚养儿童义务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

1965 年 9 月 2 日批准

1970 年《承认离婚和法定分居公约》

1978 年 8 月 15 日批准

1973 年《扶养义务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

1978 年 4 月 12 日批准

1980 年《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海牙公约》

1989 年 1 月 9 日批准

1993 年《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

1997 年 9 月 25 日批准

1996 年《关于在父母责任和保护儿童措施方面的管辖权、 适用法律、承认、执行和合作的公约》

2016 年 4 月 30 日批准

2007 年 11 月 23 日《关于国际追偿儿童抚养费和其他形式 家庭赡养费的公约》

2011 年 4 月 6 日批准

(f)日内瓦四公约和其他国际人道法条约

99.挪威是下表所列公约的缔约国。

公约 / 议定书

批准日期

1949 年《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第一公约》

1951 年 8 月 3 日批准

1949 年《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第二公约》

1951 年 8 月 3 日批准

1949 年《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第三公约》

1951 年 8 月 3 日批准

1949 年《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第四公约》

1951 年 8 月 3 日批准

1977 年《 1949 年 8 月 12 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 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 ( 《第一议定书》 )

1981 年 12 月 14 日批准

1977 年《 1949 年 8 月 12 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 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 ( 《第二议定书》 )

1981 年 12 月 14 日批准

1997 年《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 此种地雷的公约》

1998 年 7 月 9 日批准

2008 年《集束弹药公约》

2 00 8 年 12 月 3 日批准

(g)欧洲委员会公约(选录)

100.挪威是下表所列公约的缔约国。

公约 / 议定书

批准日期

1950 年《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 ( 挪威还批准了该公约的 第 1 、 4 、 6 、 7 和 13 号附加议定书 )

1952 年 1 月 15 日批准

1996 年《欧洲社会宪章 ( 修订本 ) 》

2001 年 5 月 7 日批准

1987 年《欧洲防止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公约》

1989 年 4 月 21 日批准

1992 年《欧洲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宪章》

1993 年 11 月 10 日批准

1995 年《保护少数民族框架公约》

1999 年 3 月 17 日批准

2003 年《网络犯罪公约关于宣告利用计算机系统犯下的种族主义 或仇外行为为犯罪行为的附加议定书》

2008 年 4 月 29 日批准

2005 年《欧洲委员会打击人口贩运公约》

2008 年 1 月 17 日批准

2009 年欧洲委员会《关于获取官方文件的公约》

2009 年 9 月 11 日批准

2011 年《欧洲委员会预防和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及家庭暴力公约》

2017 年 07 月 05 日批准

《欧洲委员会保护儿童免遭性剥削和性虐待公约》

2018 年 6 月 13 日批准

B.国家一级保护人权的法律框架

(a)立法

101.挪威《宪法》、《人权法》和若干不同领域的具体立法规定保护人权。

102.挪威是实行国际法和国内法二元制的国家。因此,国际人权公约在原则上必须纳入或转化为挪威法律,才能在挪威法律中直接适用。纳入是指将公约本身――例如《人权法》――以具体条款的形式纳入挪威法律。“转化”是指使国家立法与公约保持一致。转化可以是主动的,亦可是被动的。主动“转化”是指议会实施新的法律或修订现有法律,使其符合有关公约;被动“转化”则意味着议会认为挪威现有法律已经符合公约。

103.此外,普通挪威法律的一项原则是根据对挪威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公法的义务来解释挪威国内法律。这一原则对于国际人权义务尤为重要。挪威最高法院曾多次援引这一原则。

104.在有些法律领域实行一元制,即特定法律明确规定,在适用该法律条款时,必须遵守包括人权法在内的国际公法中的限制性规定。《争端法》和《刑法》就属于这类法律。

挪威宪法

105.1814年通过的挪威《宪法》以人民主权、三权分立以及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等原则为基础。但1814年《宪法》并未包含完整的权利法案,而是对当时一致认可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作了规定。近年来在《宪法》中增加了有关人权的条款,2011年12月,挪威议会任命的人权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提出在《宪法》中强调人权的建议。其中包括若干项修正《宪法》的建议,涉及公民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以及在《宪法》中保障儿童权利。

106.拥有议会席位的各政党的议员经推选组成不同小组,向议会提交上述报告所载的全部建议。2014年通过了若干提案,《宪法》第五章增加了一项新的权利法案。该章第一条规定了一项普遍义务,即所有公共部门均须尊重和保障《宪法》以及对挪威具有约束力的人权条约(参见《宪法》第92条)规定的人权。

107.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不可将第92条述及对挪威具有约束力的国际人权条约解释为已将这些条约纳入《宪法》。相反,该条规定的是法院和其他公共部门有义务比照国内法律规定的人权措施要求来落实人权。随后的17项条款载有一些重要人权,其中包括《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大部分权利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某些重要权利。《宪法》中的人权条款受到国际法中相应条款的启发,在本质上述及相同问题。2015年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指出,必须结合对应的国际法条款来解释第五章的各项条款。但国际执法机构今后在作出裁决时不应采取与解释相应的公约条款并开创司法先例相同的做法来解释挪威《宪法》并确立司法先例。

108.自1964年以来,宗教自由即被载入《宪法》。2012年修订了关于建立宪政国家教会制度的规定。目前《宪法》规定,基督教与人文遗产依然是国家核心价值,挪威教会仍将是挪威国教并将继续由国家资助。2016年对《教会法》进行了修订,确立挪威教会从2017年1月1日起成为独立法人实体。

人权法

109.根据1999年5月21日《人权法》,已将下列公约纳入挪威法律:

•《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及嗣后修订的议定书和第l、4、6、7和13号附加议定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包括第一项和第二项任择议定书;

•《儿童权利公约》,包括《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包括《任择议定书》。

110.《人权法》第3条规定,一旦国内立法与纳入该法的人权公约的规定相抵触,应以后者为准。

其他立法

111.另外已将与人权有关的其他一些公约纳入或转化为挪威法律。例如,通过2017年6月16日《平等和反歧视法》第5条,将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纳入挪威法律;并通过《刑法》,将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转化为挪威法律。

(b)司法、行政及其他公共部门在人权方面的职责

112.所有公共部门均有义务尊重和确保《宪法》以及对挪威具有约束力的人权条约(参见挪威《宪法》第92条)规定的人权。一些公共部门负有更广泛的责任。例如,司法和公共安全部负责《人权法》,议会监察员有责任推动公共部门尊重和保障人权。

(c)补救措施

113.可通过很多方式将人权问题提交挪威法院或行政机构处理,包括提出人权侵害赔偿申请,以人权为由请求宣布某项行政决定或法院判决无效,或者提出民事或刑事诉讼中存在人权相关的程序公正问题(例如公正审判权)。此外,个人如认为本人人权遭到侵犯,可在遵守《纠纷法》的一般限制的前提下要求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

114.挪威建立了若干公共机构和申诉机制来处理具体的人权问题,如性别平等和儿童权利问题。概括而言,个人有权就任何公共机构所犯的涉嫌不公正的行为、包括侵犯人权行为向议会监察员提出申诉。监察员可作出关于公共机构犯有错误或存在过失的决定。也可认定公共机构的决定明显不合理或违背合理的行政惯例。如果理由充分,监察员可建议作出赔偿。监察员的意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通常会被采纳。

欧洲人权法院和其他区域申诉机制

115.挪威作为《欧洲人权公约》的缔约国,接受欧洲人权法院的管辖。挪威也是《欧洲社会宪章关于集体申诉制度的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

C.国家一级促进人权的框架

(a)导言

116.宪政的首要目标是保护个人免遭公共部门权力滥用和任意对待,确保平等待遇、福利和民主。政府以及国家、区域和地方各级公共行政部门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挪威的人权义务。挪威议会和司法机构亦是如此。人权文书在挪威法律中的执行情况及其在法律制度中的地位见上文内容。

117.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和立法部门,有权利和义务审查议会通过的法案是否符合《宪法》(参见《宪法》第89条),并有权审查立法是否符合挪威承担的人权义务。法院还可审查涉及行使公共权力的任何决定。法院亦可就行政决定向上一级行政机构提出上诉,也可就行政决定向议会监察员提出申诉。

118.政府各部委均有责任履行国家所承担的人权义务,在本部门范围内落实各条约机构的建议。人权问题已被纳入所有政府和行政部门的主流工作。所有部委和行政机构在起草法案、制定行政措施指导方针以及通过决定之时均有义务考量人权问题。

119.尽管如此,司法和公共安全部负有特殊责任,须确保挪威法律和行政惯例符合挪威的人权义务。该部负责修改立法提案草案,评估其是否符合《宪法》和国际人权义务,并就各部门立法和行政惯例中涉及人权标准解释的问题向其他部委和机构提供意见。

(b)国家和地方议会

挪威议会

120.根据挪威的议会制度,政府向议会负责,议会则对政府活动、包括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活动进行持续监督。

121.议会与所有政府机构一样,已将人权问题纳入主流工作,各常设委员会和议会全体会议在通过立法和决定时均须考量人权问题。议会未设单独的人权委员会。

郡和市镇政府

122.挪威实行两级地方政府制度。郡和市镇政府拥有相同的行政地位。根据地方自治原则,各地方政府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开展工作。但是与中央政府一样,所有地方政府均须考虑如何在其职责领域内促进和保护人权。

123.为确保公民权利和所通过决定的合法性,郡和市镇政府须接受国家监督和监察。根据《地方政府法》第27章,政府各部委(或由各部委授权的郡长)可根据至少3名郡或市镇议会议员的要求,或在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直接依据职权审查郡和市镇决定的合法性。郡长还负责依据具体部门的立法,处理公众对郡和市镇某些决定提出的申诉。

124.郡长是公民权利的监护人。可审查郡或市镇在医疗卫生及社会福利、教育以及建筑和规划等领域作出的涉及任何个人权利的决定,并可为支持个人权利而推翻上述决定。

125.2009年以来,特罗姆斯郡郡长通过“大飞跃”计划有序开展地方实践,在市镇一级落实《儿童权利公约》。“大飞跃”计划是一项分析和后续行动工具,各市镇可使用这一工具来确保在市镇的各项工作中积极贯彻《公约》。

126.在有些领域,通过部门立法将中央监督郡和市镇的权力授予相关领域的具体主管机构。例如卫生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卫生服务领域的地方机构,以及郡社会福利委员会负责依照《儿童福利法》审查某些行政决定。

(c)国家人权机构

挪威国家人权机构

127.2001年至2015年,挪威的国家人权机构是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下设的挪威人权中心。2012年,国家人权机构国际协调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建议将挪威国家机构的认证从A级降为B级。2013年,奥斯陆大学董事会决定挪威人权中心不再履行挪威国家人权机构的职能。

128.2014年,挪威议会通过了一项设立一个新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决议。2015年7月1日,挪威国家人权机构成立。该机构在行政上隶属于挪威议会,但作为一个独立机构行事。2015年通过了《挪威国家人权机构法》,对该机构的架构和职能行使作出规定。议会还通过了《挪威国家人权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12月,向国家人权机构国际协调委员会认证小组委员会提交了认证申请。2017年6月,挪威国家人权机构获得“A”级认证。

129.《挪威国家人权机构法》的准备文件指出,加强萨米人的权利是该机构广泛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该法第5条要求,挪威国家人权机构董事会中至少须有一名成员具有关于萨米人问题的专门知识。根据《挪威国家人权机构管理条例》第6条,咨询委员会同样必须满足上述要求。此外,在聘用新工作人员时,应考虑是否具备土著人民和少数民族权利方面的知识与技能(第8节)。

130.2017年1月1日,加尔杜土著人民权利资源中心被并入国家人权机构。萨米议会和加尔杜理事会均参与并支持这一进程。

议会公共行政监察员

131.监察机构在监督挪威政府履行人权义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1962年设立了议会公共行政监察员一职,监察员办公室的职权范围是审议公民对中央、郡、市镇三级政府中任何一级公共行政部门实施的不公正行为的申诉。监察员也可自主决定提出某一问题。

132.《宪法》第75条第1款以及2021年6月18日关于议会公共行政监察员的第121号法案(《议会监察员法》)均规定了议会监察员的职能。监察员由挪威议会任命,监察员办公室在行政上隶属于议会,但作为独立机构行使职能。

133.根据《议会监察员法》第1条,监察员“负责审查公共行政部门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以防止个人遭受不公正待遇,并帮助确保公共行政部门尊重和保障人权”。2013年,为执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监察员办公室还被指定为挪威的国家防范机制。

134.监察员的意见对公共机构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得到广泛尊重和采纳,并在议会公共行政监察员网站上和年鉴中发布。

儿童问题监察员

135.1981年,挪威设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儿童问题监察员。其主要任务是促进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儿童权利,并监督儿童生活条件的发展状况。儿童问题监察员还负责监督挪威的立法和实践与《儿童权利公约》保持一致的情况,并向儿童权利委员会提交补充报告。

136.儿童问题监察员独立于议会、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可不受限制地提出问题和批评政府政策。监察员有权调查、批评和公布有利于改善儿童和青年福利的问题,并可要求查阅履职所需的案卷和官方文件,但不能推翻行政措施或决定。儿童问题监察员不像议会监察员或平等和反歧视监察员那样设立正式申诉机制,但可自主提出问题,并向任何公共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其他监察机构

137.关于平等和反歧视监察员办公室和反歧视法庭的介绍见下文第三章(第189-193段)。

138.1952年设立了挪威武装部队议会监察员,是世界上第一个议会军事专员。武装部队监察员负责保障挪威武装部队全体人员的权利,并审议一些涉及隐私权、表达自由及宗教自由等人权的案件。同时向国防部长、三军总司令和军事主管机构提交附有适当建议的检查报告,并向挪威议会提交年度报告。

139.患者和用户权益监察员办公室的职责是保护和倡导患者和用户在医疗保健服务方面的权利、需求和利益。监察员受《患者和用户权利法》的监管,在监督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并确保其符合法律和道德标准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医疗保健服务的地理分布情况,在15个郡各设一个办事处,以确保公民获得医疗卫生问题相关的帮助和指导。办事处是医疗保健系统和公众之间的重要纽带,负责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并提出改进意见。

140.在一些郡和市镇设立了其他监察员机构,同时还设立了社会服务监察员办公室。这些监察员办公室在监督政府遵守人权及提高政府雇员和公众的人权意识方面可能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d)传播人权文书

141.挪威已将批准的所有核心国际人权条约译成挪威文。对于通过《人权法》或其他法律法案纳入挪威法律的各项公约,以挪威文和英文在法律信息数据库Lovdata上发布。同时还在政府网站和监察员机构的网站上发布这些公约。可以向所有这些机关和机构索取纸质文本。

142.还以小册子形式出版并广为分发了一些核心人权文书。例如,向挪威所有小学分发了译成挪威文和北萨米语的《儿童权利公约》简本。此外,2011年和2012年分别分发了欧洲委员会《关于民主公民教育和人权教育的宪章》和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的挪威文译本。已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译成萨米语。可在政府网站上查阅这些文件。

143.在Lovdata网站上以挪威文发布了被欧洲人权法院列为高度重要类别的判决以及挪威作为当事方的案件裁决的摘要。此外,在Lovdata网站上还以英文全文发布了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对挪威作为当事方的个体案件以及一些涉及其他国家案件的决定和意见。以挪威文提供了其中一些案件的摘要。

(e)提高公职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的人权意识

144.制定了教师培训以及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部门专业培训的国家教学大纲章程,并将人权作为必修课程纳入这些培训计划。还将人权知识纳入了律师、警察、军人及狱警等其他职业的培训课程。为确保学术自由,法律规定大学和大学学院为自治机构。因此,政府原则上不对这些机构的教学或研究内容作出具体要求,但可能会为某些类型的培训和某些学科制定国家教学大纲,且有时确实采取了这一做法。

145.政府、其他公共机构、行业组织及其他民间社会组织为公职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方案。

(f)通过教育方案和政府主办的公众宣传提高人权意识

146.将人权教育纳入教育体制的各个级别是挪威的高度优先事项。2008年,挪威议会决定修订幼儿园和中小学的法定目标。相关立法修正案于2009年和2010年生效。

幼儿园

147.《幼儿园法》的法定目标规定,幼儿园应与家长合作,确保满足儿童的照料和游戏需求,促进全面发展。幼儿园必须根据基督教和人文主义传统的基本价值观开展活动,这些价值观也是人权所固有的价值观,包括尊重人的尊严、思想自由、仁爱、宽恕、平等和团结等。

148.2017年,教育和研究部为幼儿园制订了课程内容和任务大纲,其中包含类似目标。幼儿园应当基于一套共同价值观(包括人的尊严、平等、诚实和公平等)开展活动,应根据挪威加入的人权公约传授这些价值观。国际公约和挪威法律均强调父母有权按照其宗教和意识形态信仰来教养子女,并强调儿童有权了解其成长所处的社会。

中小学教育

149.从1848年首次为公立学校制定目标直至2008年,主要通过增加新目标的方式对法定目标进行修正,基督教和道德教育的核心原则始终未变。现行《教育法》所载的目标基于2009年修正案,明显有别于上述传统,现有目标以基本人权为基础,并考虑到挪威社会自身文化传统之外的文化多样性特征。法定目标具体如下:“教育和培训应基于基督教以及人文主义传承和传统的基本价值观,例如尊重人的尊严和自然,并立足于思想自由、仁爱、宽恕、平等和团结等价值观,这些价值也体现在不同的宗教和信仰中并植根于人权。”该规定还明确指出必须打击一切形式的歧视。

150.此外,国家核心教学大纲还对中小学教育和培训的价值观和原则作出了规定(参见《教育法》)。核心教学大纲的法定目标界定了凝聚挪威社会并奠定挪威民主基础的价值观,其中尊重人权、尊严和多样性是关键。教育应促进对民主价值观和民主政体的信念。应帮助学生了解民主的基本规则以及维护这些规则的重要性。这些核心价值观以基督教和人文主义传承和传统为基础,同时体现在不同的宗教和世界观中,并植根于人权。这些价值观是学校活动的基石。必须通过传授知识以及塑造思想和能力,积极利用这些价值观,给学校中的每个学生带来重要影响。这些价值观必须从学生的最大利益的出发,渗透到学校和教师与学生和家庭之间的互动方式中,而学生的最大利益必须始终是首要考虑因素。

151.人权问题也被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必修科目课程大纲。在社会学科目中,学生应在4、7、10和11/12年级结束时获得有关人权问题的各种知识与技能。基督教、宗教、人生哲学和伦理学等科目亦有同样要求。为接受通识教育的12-13年级学生开设了一门关于人权和政治问题的选修课(每年140个课时),同时还将人权问题纳入社会学、社会科学和法律方向的选修课。

欧洲韦格朗中心

152.挪威与欧洲委员会合作建立了一个教育资源中心,以促进跨文化的相互了解、人权和民主公民意识。以挪威诗人亨利克·韦格朗(1808-1845年)的名字命名的欧洲韦格朗中心自2009年成立以来一直运营至今。该中心旨在成为欧洲委员会所有成员国的资源中心。它以欧洲委员会和挪威共同的价值观和目标为基础,并致力于促进这些价值观和目标。

153.教育被认为是推动欧洲建立充满活力的民主国家的关键因素。韦格朗中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教育建设民主文化和社会归属感。中心致力于与欧洲委员会合作,通过实施相关项目和活动完成上述任务。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维护一个方便浏览和内容丰富的网站,作为在线中心为相关从业人员搭建一个网络。网站的目标群体是教师、师资培训专业人员、研究人员、从业人员、政策制定者及其他相关行为体。

萨米人和犹太人探路者计划

154.萨米人探路者计划是由萨米大学学院管理并由中央政府资助的一项计划。通过该计划,每年资助6名萨米青年学生访问全国各地的高中和组织,与同龄年轻人交流。计划的目的是向青年人提供关于萨米人问题的信息,帮助他们了解挪威萨米人的当下境况。经验表明,探路者计划这种做法是消除对萨米人和萨米文化偏见和误解的良策。

155.奥斯陆的犹太社区负责犹太人探路者计划并组织关于犹太人的宣传教育。每年最多招募两名犹太青年作为探路者。探路者通过访问学校以及与学生进行对话,宣传挪威犹太人的信息,并帮助消除挪威社会中对犹太人的成见、偏见和反犹太主义。

(g)通过媒体提高人权意识

156.表达自由和新闻自由得到国际人权文书和挪威《宪法》的保障。新闻和其他大众媒体经常重点报道挪威的重要人权问题,并在促进公众就这些问题开展辩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民间社会组织也利用媒体将人权问题列入公共议程。

(h)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民间社会的作用

157.包括人权维护者和社会合作伙伴(工会和行业组织)在内的民间社会在挪威实现人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很大程度上为挪威社会的民主和福利奠定了基础。民间社会行为体致力于促进多元化,传播知识,推动关于政策和优先事项的辩论,针对公开意见征集提出建议,开展志愿工作以及增强社会凝聚力。民间社会在推动将难民和其他移民群体融入当地社区方面也发挥着关键作用。政府与民间社会之间的对话与合作是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的重要一环。其中一项措施是举行年度融合会议,以便政府听取移民和第二代移民关于融合所涉重要事项的意见。会议经常将民间社会利益攸关方发起探讨的一些问题列入议程。

158.挪威历来拥有强大的民间社会。挪威人口中几乎每10人就有8人是一个或多个组织的成员,这些组织涵盖自然保护、体育、宗教、人权、发展合作、文化、工会以及贸易和行业组织等领域。近一半人口认为自己是这类组织的活跃成员。这类组织的高参与率显示,挪威是一个以多元化、社区和公民参与为特征的运转良好的社会。政府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努力促进人权,支持和推动志愿活动,建设一个富有活力的民间社会。国家为非政府组织提供公共资金,但不对其活动施加限制,因此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手段。

159.在这方面,必须强调工会和行业组织等社会合作伙伴的作用。这些组织已经并将继续在挪威人的职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并有助于落实和促进劳工权利,包括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

160.政府定期与人权组织和主要社会合作伙伴举行会议,所有立法草案均须经过广泛协商,包括与相关此类组织协商。这些组织经常提供宝贵意见,并能够影响政府的政策。

161.一些关注人权问题的挪威民间社会组织创建了一个网络,即“人权问题非政府组织论坛”,并通过该论坛交流信息和协调工作。专门为儿童权利问题创建了一个类似网络,即“儿童权利公约论坛”,该论坛的成员包括50多个机构和非政府组织。

(i)预算拨款和趋势

162.如本章(E节)导言所述,人权问题已被纳入国家公共行政所有领域的工作主流。因此,国家预算中没有专门的人权用途拨款,而是在教育、医疗保健、社会福利及法院管理等一系列广泛项目下涵盖这项支出。

(j)发展合作与援助

163.挪威的发展政策立足于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气候目标和人权。挪威发展合作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不平等和促进经济增长与福利来推动社会变革。挪威在发展合作方面采取综合方法,其目的是确保增进人道主义紧急援助对长期发展的推动作用。人权与反腐败、妇女权利和性别平等、性别问题、气候和环保一样,是贯穿发展援助各个方面的主题。

164.用于促进人权的发展援助资金来自多个不同的预算支出项目。专门致力于加强人权的发展援助活动包括加强民主和民主体制、表达自由和媒体自由、文化权利、工人权利、残疾人权利、宗教或信仰自由以及支持保护人权维护者。挪威还特别重视妇女权利和性别平等、促进性和生殖健康及权利以及打击针对性少数群体和性别少数群体的歧视(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等群体,LGBT+)。

165.挪威致力于以基于人权的方法在国内外推动落实《2030年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在促进人权和消除贫困的过程中坚持“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的原则。挪威的发展合作以人为本,关注气候和性别平等问题,强调尊重人权,优先考虑最弱势群体。第10号白皮书(2014-2015年)《为所有人创造机会:挪威外交政策和发展合作中的人权》概述了挪威在帮助其他国家促进人权时采用的方法以及确定的优先事项。

D.国家一级的报告程序

(a)《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166.禁止酷刑委员会将于2025年在日内瓦审议挪威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于2022年5月提交的第九次定期报告。

(b)《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167.2018年3月,人权事务委员会在日内瓦审议了挪威根据《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于2017年提交的第七次定期报告。2020年4月,政府对委员会在审议后提出的最后一个跟进问题作出了答复。

(c)《儿童权利公约》

168.2016年10月,挪威向儿童权利委员会提交了第五次和第六次定期报告,并于2018年5月接受了委员会对这些报告的审议。2018年6月,委员会向挪威转交了结论性意见。2020年10月12日,挪威同意采用简化报告程序提交下一次定期报告。2023年5月,挪威收到了报告前问题清单,并将于2024年6月中旬提交对报告前问题清单的书面答复。上述答复即为挪威提交委员会的第七次定期报告。挪威儿童、青年和家庭事务局正在编写一份统计报告,作为挪威第七次定期报告的附件。

169.《儿童权利公约》论坛由大约50个关注儿童权利问题的个人、组织和机构组成。2024年1月,政府向该论坛提供了拨款,资助其代表民间社会向委员会提交报告,并协助儿童独立地与委员会分享意见和经验。儿童对缔约国落实《公约》情况的意见不含在报告前问题清单中。将于2024年9月向委员会提交论坛的报告。

(d)《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170.2021年7月,挪威向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交了第十次定期报告。文化和平等部负责牵头政府报告的协调工作,并向一些妇女和性别平等组织、人权组织、社会合作伙伴以及平等和反歧视监察员征求了意见。政府的最终报告纳入了在上述意见征集中得到的答复,并分发给所有利益攸关方。

(e)《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

171.向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提交报告的程序类似于向儿童权利委员会和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交报告的程序,几个政府部委共同为政府定期报告提供材料,文化和平等部负责牵头协调工作。2023年9月,挪威提交了第25次至第27次定期报告。文化和平等部邀请了各类组织和萨米议会对报告草案提交书面意见,并在该部网站上公布了所有相关文件。

(f)《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172.2020年2月,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审议了挪威根据《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于2019年12月提交的第六次定期报告。挪威将在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第七次定期报告。司法和公共安全部正在协调这项工作,并将确保邀请民间社会参与进程、征求各方意见以及采取透明的政府程序。

(g)《残疾人权利公约》

173.向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报告的程序类似于向儿童权利委员会、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和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提交报告的程序,几个政府部委共同为政府定期报告提供材料。2015年6月,挪威向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了初次报告。报告旨在概要介绍挪威的残疾人政策,并说明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执行《公约》各条款方面的挑战。文化和平等部负责协调挪威的残疾人政策。通过对话会议和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的部委、民间社会组织和萨米议会征求意见。

(h)《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

174.2018年,政府向议会提交了要求议会同意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的提案。2019年4月,议会同意并随后批准了该《公约》,2019年9月《公约》在挪威生效。

三.关于不歧视、平等及有效补救措施的资料

A.法律框架

(a)《宪法》

175.2014年通过了《宪法》的新的权利法案,其中《宪法》第98条增加了以下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受到不公平或悬殊的差别待遇。”

(b)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

176.挪威法律中已纳入一些核心国际人权文书和《欧洲人权公约》,包括关于不歧视和平等的规定。

(c)《平等和反歧视法》

177.《平等和反歧视法》于2017年6月通过,并于2018年1月生效。该法取代了以前的四项平等和反歧视法,禁止因性别、怀孕、生育或收养相关的产假/陪产假、照顾子女或近亲、族裔、宗教、信仰、残疾、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年龄,或上述各种理由并存情况而实行歧视。该法适用于社会所有领域。

178.《平等和反歧视法》的目的是促进平等,防止基于上述理由的歧视和基于其他个人基本特征的歧视。该法将平等界定为公平、平等机会和平等权利,并强调无障碍环境是平等的一项先决条件。该法特别旨在加强妇女和少数群体的地位,减少和防止出现影响残疾人平等参与的障碍。

179.禁止基于上述理由对个人进行直接和间接歧视、骚扰和教唆歧视。该法还规定保护提出歧视申诉者以及为其提供协助的任何个人,避免其因上述行为而受到不公正待遇(报复)。此外,该法禁止助长歧视的行为。歧视被定义为不合理的不平等待遇。如果不平等待遇有正当理由,是为满足这一理由而必要为之,且不会对遭受不利的不平等待遇的个人造成过于不利的影响,则认为此类不平等待遇合理合法。

180.该法允许政府和其他机构在限定时间范围内为促进平等而采取特殊措施。

181.该法规定某些公共和私营企业有义务确保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通用设计)和个性化便利。“通用设计”是指在设计或改造企业主要场所及设施时,应确保其正常功能能够满足尽可能多的人的使用需求。向公众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企业亦有此项义务。

182.2013年6月,挪威通过了一项关于信息和通信技术(信通技术)解决方案通用设计的条例,范围覆盖公共和私营部门实体,包括非政府组织。从2019年1月起,该条例的范围扩大至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信通技术。

183.2022年1月,有效实施了《网站无障碍指令》。该指令颁布后,技术要求增加,且公共实体必须发布网站无障碍声明,以说明其合规情况。网站无障碍声明接受强制性归口监管。该指令要求信通技术通用设计管理局大幅增加监管措施。

184.《平等和反歧视法》要求公共机构、雇主以及雇主和雇员组织做出积极、针对性和系统性的努力,在企业中宣传关于平等法的意义。2020年加强了这些职责。

185.该法规定,对违反禁止歧视规定的行为适用共同举证责任和民法处罚,其形式为经济和非经济损失赔偿。该法还载有一项单独的刑罚条款,适用于多人共同实施的严重违反禁止因族裔、宗教或信仰原因实行歧视的规定的行为。

(d)《工作环境法》

186.《工作环境法》禁止在雇佣关系中基于政治观点、工会成员身份、年龄及临时工或兼职工身份实行歧视。这项禁令适用于雇佣的所有方面以及雇主对自营职业者及合同工的甄选和待遇。

(e)住房立法

187.挪威的住房立法禁止因性别、怀孕、族裔、宗教、信仰、残疾、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和年龄实行歧视。

(f)刑法

188.《刑法》载有若干关于仇恨犯罪的条款。根据《刑法》,如基于受害者肤色、民族或族裔血统、宗教、人生观、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或残疾而发表仇恨言论和实行歧视,拒绝向其提供商品和服务或拒绝其观看公共表演、参加展览或其他集会,则将构成刑事犯罪。在确定威胁、人身攻击、身体伤害和故意破坏他人财产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行为并应处以更高的最重刑罚时,应特别重视犯罪动机是否与上述特征有关。此外,如果刑事犯罪的动机涉及对具有上述特征人士的不容忍或与需要特别保护的群体有关的其他情况,在量刑时通常会加重处罚。

B.体制框架和有效的补救措施

(a)平等和反歧视监察员

189.2006年1月成立了平等和反歧视监察员办公室。该办公室是一个独立机构,行政上隶属文化和平等部。但文化和平等部无权就监察员办公室的专职活动下指令。

190.监察员的任务是消除歧视和促进平等,不论性别、族裔、宗教、信仰、残疾、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和年龄等因素。监察员还须确保挪威法律和行政惯例符合挪威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承担的义务。

191.监察员的职能包括在全社会促进平等和防止歧视。该职能除其他外,包括确定并重视阻碍平等和平等待遇的因素,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供一般信息和指导,就职业生活中的族裔多样性问题向雇主提供咨询以及监测歧视的性质和程度。

(b)平等和反歧视法庭

192.2006年1月1日,依法设立了平等和反歧视法庭,负责执行《平等和反歧视法》以及《工作环境法》和住房立法中禁止歧视的规定。

193.法庭不隶属于政府。法庭向公众开放,免费提供服务。法庭的裁决具有行政约束力,但法院可推翻其裁决。法庭可对违反其命令的行为处以强制罚款,亦可要求对歧视案件所涉经济和非经济损失作出赔偿。信通技术通用设计管理局负责提供关于具体信通技术解决方案的测试结果,作为法庭裁决的证明文件。

(c)中央公共行政体制内的组织

194.文化和平等部主要负责在所有政策领域和所有行政级别努力推广平等权利观念。但每个政府部委均有责任根据部门责任制原则,在本部门内促进平等权利和防止歧视。近年来,儿童、青年和家庭事务局在平等和反歧视领域的职能得到加强。劳动和社会包容部负责协调移民及其子女的融合政策。融合和多样性局在协调相关工作以确保移民背景者获得公平的公共服务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挪威数字化局负责信通技术通用设计要求的达标工作。

C.性别平等和特定弱势群体

(a)反对仇恨言论的工作

195.政府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实施了反仇恨言论战略。该战略中的绝大多数措施已经落实,并将继续予以贯彻。2021年,政府设立了国家补助金计划,以推动采取打击种族主义、歧视及仇恨言论的措施。

196.政府任命的表达自由委员会审查了挪威在表达自由方面的社会、技术、法律和经济框架,并于2022年8月15日提交了报告。委员会的结论是,挪威目前的表达自由情况总体良好。对大多数人而言,表达自身意见和参与公众辩论相较以往容易得多,这主要得益于技术进步、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此外,可在公众讨论中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和观点,包括少数群体的声音和观点。与公众的看法不同,现有研究认为,公众辩论并未被仇恨和煽动主导。但委员会的确强调在某些领域需要予以改进,包括少数群体成员在公开场合表达自身意见时可能面临挑战。委员会指出,蓄意排斥某些声音和观点将损害公开和知情的公众讨论。委员会的报告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目前正由文化和平等部与其他相关政府部委合作采取后续行动。

(b)性别平等

197.《平等和反歧视法》禁止在社会各领域基于性别实行歧视。

198.为了实现工作场所和家庭中的性别平等,父亲须在育儿和家庭生活中承担更大的责任。从促进性别平等的角度出发,制定了育儿福利计划以激励父母双方更平等地分配育儿假时间。上班族父母如今有权享受49周保险支付100%工资的育儿假或者59周保险支付80%工资的育儿假。其中三周专门提供给母亲,须在分娩前休完。剩下的育儿假分为三部分:10周给父亲,10周给母亲,剩余时间可在父母之间分配。

199.挪威目前每10名学生中有6名女学生。带薪育儿假、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完善的托儿设施等社会福利有助于将家庭生活和带薪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2023年,男性就业率(20-64岁年龄组为82.9%)仍略高于女性(20-64岁年龄组为77.8%)。从事兼职工作的女性(35%)多于男性(17%)。按工作时间调整后,女性平均月薪为男性平均月薪的88.3%。

200.2003年,挪威成为全世界第一个要求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实现男女比例均衡的国家。这意味着,此类公司董事会中女性成员的比例至少达到40%。总体而言,女性的比例从2003年的约7%上升至2016年的约42%。

201.2015年1月1日起实行了普遍兵役制,既征召男兵也征召女兵,女性与男性按平等条件应征入伍。普遍兵役制适用于1997年以后在挪威出生的女性。第一批应征的女兵于2016年夏天开始服兵役。

(c)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间性者(LGBTI人群)

202.《平等和反歧视法》禁止社会各领域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实行歧视。

203.近年来,挪威在男女同性恋权利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自2009年以来,同性婚姻在挪威合法化,同性配偶拥有与其他人相同的儿童收养权。女同性恋配偶也有权接受体外受精治疗。

204.2016年7月,新的《性别承认法》生效。该法赋权所有人通过简单透明的程序更改公共登记册和护照上性别标记。16岁以上者(含16岁)可通过简单的“自我声明程序”来要求更改性别标记。6至16岁之间的儿童和青少年也可采用类似程序,但须征得父母同意。如果父母双方中只有承担养育责任的一方同意,倘若认为此举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申请仍可获批。父母可代表6岁以下(含6岁)的双性儿童提出申请。

205.2023年推出了“政府的性别和性多样性行动计划(2023-2026年)”。该计划旨在提高LGBT+人群的生活质量,维护其权利,并提高社会对性别和性多样性的认可。计划包含三个优先领域:(1) 来自少数群体和宗教团体的LGBT+人群;(2) 跨性别者和性别不一致者;(3) 全民体育。

206.政府通过该计划及其49项措施来支持国内和国际上关于性别和性多样性的努力。2023年,政府为致力于性别和性多样性的非政府组织增加了2,100万挪威克朗的拨款。此外,政府在2023年制定了一项新的拨款计划,旨在加强LGBT+人群精神健康方面的工作。

207.行动计划载有若干措施,旨在提高市镇和公共服务部门、学校、警察和武装部队以及少数群体、宗教团体和体育协会对性别和性多样性的认识。

208.行动计划还包括旨在推动国际社会加大力度保障LGBT+人群人权和融入的措施。在国际一级,挪威致力于消除在性别平等以及获得性和生殖健康及权利方面的阻力。我们在全球致力于促进性和生殖健康及权利的工作包含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即关注LGBT+人群。

209.文化和平等部负责协调11个政府部委执行行动计划。儿童、青年和家庭事务局负责确保在局一级开展跨部门信息分享和协调工作。

210.政府提出了一项禁止性倾向矫正治疗的法案,该法案已获得通过并生效。政府还进行了一项关于非二元性别承认的官方研究。

(d)残疾人平等权利

211.《平等和反歧视法》禁止在社会任何领域以残疾为由进行歧视,并载有关于通用设计和个性化便利的规定。挪威是一个高度数字化的社会,平等的数字化参与是公民参与民主进程的先决条件。

212.挪威手语通过不同法律获得了官方地位。《语言法》规定了公共机构促进和保护挪威手语的责任。《教育法》的规定对于挪威手语的学习至关重要,该法规定,聋人或重听人有权选择挪威手语作为教学语言。《国家保险法》规定,个人有权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免费获得手语翻译服务。《公共行政法》规定,聋人或重听人在与政府机构打交道时有权获得手语翻译服务。《口译法》规定公共机构有责任在其他法律未作要求但为保障法律义务和安全交流而必需为之时雇用口译员。该法间接禁止使用儿童担任口译员,并要求使用合格的口译员,其中包括挪威手语翻译。

213.许多残疾人因实体生活环境中缺乏无障碍设施而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种障碍。无障碍环境对于确保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至关重要。因此,通用设计对残疾人尤其重要。政府的“2021-2025年通用设计行动计划”将交通、规划、无障碍建筑、教育和信通技术定为优先领域。

(e)少数民族和宗教少数群体的平等权利

214.《平等和反歧视法》禁止在社会任何领域以民族、宗教和信仰为由实行歧视。

215.研究表明,少数民族尤其容易遭遇歧视和仇恨犯罪。尽管警方接获的仇恨犯罪报案很少,但有理由认为真实数字要高得多。

216.2023年,政府提出了一项打击种族主义的新行动计划,即“打击种族主义和歧视行动计划――2024-2027年再接再厉”。该计划的优先领域是打击对青年人影响尤其严重的劳动力市场及其他领域的种族主义和歧视。该计划包括针对公共和私营雇主的若干措施。同时将加强努力,为青年人营造安全和有利的学校环境。

217.政府还在制定三项新的行动计划;打击反犹太主义、歧视与仇恨穆斯林以及歧视萨米人的行动计划。

218.自1964年以来宗教自由即载入《宪法》。《宪法》还规定,国家应平等支持所有的人生观和宗教团体。2021年1月1日,《宗教和人生观团体法》生效。该法规定了对挪威教会及其他宗教和人生观团体的拨款。挪威教会从国家获得分类拨款,地方教会则有资格从各自市镇获得拨款。其他宗教和人生观团体有资格按成员人头获得拨款,均摊至每个成员的拨款数额相当于挪威教会每个成员从国家及其所属市镇获得的平均拨款额。2023年,约有740个宗教和人生观团体获得该计划项下的拨款。

219.2022年成立了国家萨米人能力中心,负责为危机中心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和家庭咨询服务机构等儿童和家庭事务公共服务机构提供萨米语言和文化方面的指导并提高其能力。

(f)移民,包括寻求庇护者和难民

220.根据《移民法》,对于在挪威境内提出保护申请的外国人(寻求庇护者),在其等待移民局决定期间,须为其提供住所。

221.2024年3月,政府发布了题为《融合政策:提出要求和满足需求》的白皮书,介绍政府的全面融合政策。报告概述了三个首要目标:(1) 更多移民进入正规劳动力市场并建立与劳动力市场的稳定联系;(2) 保持新移民接纳制度的灵活性以应对新移民数量大幅波动的影响;(3) 确保融合政策的有效性、全面性和针对性。白皮书介绍了面向新近抵达挪威的新移民的政策,以及帮助其参与职业生活的政策。同时还介绍了融合政策,指出这是一个广泛的跨部门政策,其中生活条件、参与障碍以及移民与当地社会以及更广泛社会的联系是关键主题。儿童状况以及为儿童和青年提供的服务贯穿这一政策的始终。白皮书还全面介绍了自2022年2月以来来自乌克兰的流离失所者大量涌入的情况,并总结了迄今取得的一些经验教训。此外,政府提出了改善移民工人融入社会的政策。

222.住在救助中心的寻求庇护者可获得市镇免费提供的175小时的挪威语培训和25小时的社会学科培训。目标是通过提供有意义的活动来防止出现消极状态,并确保生活在挪威的人对挪威社会有基本的了解。寻求庇护者有权获得解决身心健康问题、药物滥用问题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牙科保健。全面医疗保健服务确保所有寻求庇护者在逗留期间均能得到所需的医疗护理。此外,挪威要求来自结核病高发国家的寻求庇护者在抵达两周内进行结核病筛查,体现出挪威对公共健康和安全的承诺。为了便于移民了解和获得这些服务,Helsenorge(挪威居民获取保健服务信息和获得保健服务的官方网站)在其平台上以多种语言提供相关信息,确保寻求庇护者充分了解自身健康权利及可获得的服务。

223.若有关外国人的保护申请被拒,在离开挪威之前仍将享有住所。18岁以下的儿童,无论法律身份如何,均享有与其他儿童一样的获得医疗保健和照料服务的权利,但没有合法居留权的儿童不能被列入家庭医生的正式病患名册。没有合法居留权的成年人有权获得紧急医疗服务以及不可耽搁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包括孕产、分娩、产后护理和引产。虽然通常要求患者为此类服务付费,但不要求预付,如患者没有经济能力,费用可由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此外,人人有权获得对公共健康构成威胁的传染病的预防性护理和治疗,包括免费接种疫苗和治疗此类疾病。

224.旨在帮助移民获得基本及相关资格的“职业技能资格课程”力求增加移民找到工作和参与社会的机会。主要课程包括“挪威语培训和社会学科课程”、“新移民培训课程”和“就业机会课程”。以前通过《新移民培训法》来规范“挪威语培训和社会学科课程”以及“新移民培训课程”。但在2021年1月,《新移民培训法》被《融合法》取代。《融合法》的目标之一是让更多难民通过“新移民培训课程”获得正规教育。

225.“新移民培训课程”的目的是为每个参加者提供基本的挪威语技能培训和挪威社会情况介绍,帮助做好在挪威参加就业或继续教育的准备。所有难民及其家庭成员以及基于人道主义原因获准居留者及其家庭成员均有权利和义务参与该课程。这些权利和义务仅适用于需要获得基本资格以参加就业或继续教育的18至55岁的移民。

226.“新移民培训课程”是可根据个人情况作出调整的全日制课程,目的是帮助移民获得基本资格。该课程的参加者有权获得新移民培训津贴。每年的津贴金额相当于国家保险计划基本支助金额的两倍(2024年为20,000欧元)。与父母一方或双方同住的25岁以下的参加者领取三分之一的津贴。不与父母同住的25岁以下的参加者可领取三分之二的津贴。该项津贴属于应税收入。

227.2022年,17,800人参加了该课程,2021年为10,600人。33%的参加者为女性。2022年11月,65%在2021年完成该课程的参加者实现了就业或入学。大部分男子已经找到工作或正在接受教育。

228.对于“挪威语培训和社会学科课程”,在新的《融合法》中,以挪威语最低熟练水平要求取代了完成固定学时培训的要求。挪威语最低熟练水平是参加者学习挪威语的目标。所有语言技能(听说读写)的目标最低水平为B1级。2022年,28,400人参加了培训,2021年为22,200人。三分之一的参加者来自乌克兰。

229.根据《移民法》获得居留许可的18至67岁的外国人有权利和义务参加免费的“挪威语培训和社会学科课程”,这是发放永久居留证或对大规模外逃难民给予集体保护的前提。持有工作或自营职业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及其家庭成员没有资格免费参加上述培训,但仍有义务参加挪威语培训和社会学科课程,地方政府可收取培训费用。

230.完成语言培训或具备相应语言技能是获得永久居留许可和挪威公民身份的必要条件。持有欧经区—欧贸联工作/居留许可证的移民没有义务参加语言课程。自2014年起,“挪威语言培训和社会学科课程”的参加者必须以其能够理解的语言参加社会学科的考试。该考试以23种不同语言提供。2021年,共有10,260名考生参加考试,通过率为80%。

231.“就业机会课程”的目的是提高需要获得基本技能但未被纳入其他课程计划、或者需要个性化培训的移民妇女的就业率。该课程由融合和多样性局负责管理。课程的主要目标群体是未参加劳动力市场且未领取公共救助、亦未参加任何形式的语言或劳动力市场培训的妇女。2022年,在完成该课程的参加者中,有74%在完成该课程后参加就业或入学,2021年的这一比例为79%。该课程提供一系列广泛的工具来满足多个部门移民妇女的不同需求。2021年,60%的妇女参加了语言培训班,70%的妇女参加了岗位培训。

232.符合某些标准(证明其与挪威关系)的移民和外国人可以获得助学金。一般来说,如果移民拥有挪威的合法居留权,且不是靠学生身份获得合法居留权,就有资格获得助学金。例如,获得保护(庇护)的移民或者以与挪威人或外国人家人团聚为由获得居留许可的移民,有权与挪威公民一样获得助学金。拥有挪威永久居留权和(或)拥有挪威工人或工人家属身份的欧经区或欧贸联国家的公民亦有资格获得助学金。符合资格标准的外国公民可领取与挪威学生相同的生活、旅行和学费资助。挪威的助学金包括用于抚养子女和照料患病的额外补贴计划。还针对在挪威获得保护(庇护)的高中生设立了一项特殊补助计划。

233.一些劳工移民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挪威高度重视确保移民工人享有与挪威工人相同的工资和工作条件。已经实施一项打击与工作有关的犯罪的战略,其中包括一些防止压榨工人和确保劳工移民按照挪威标准获得报酬的措施。

234.挪威劳动力市场总体政策包含三项主要劳动力市场支持计划:职业培训、工作实践及薪金补贴。个人能否参加劳动力市场支持计划取决于工作能力评估的结果。

235.失业补助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失业人员的收入损失,旨在激励其寻找新工作。原则上,劳工移民与其他人一样享有领取失业补助的权利。但劳工移民的居留许可期限决定了他们领取补助的期限。欧经区的国民在挪威工作一段时间并缴纳国家保险金、从而实际参与挪威的职业生活后,可根据在欧经区其他国家获得的领取失业补助的权利,提出领取挪威失业补助的申请。

D.为缩小经济、社会和地域差距而采取的一般措施

236.北欧福利模式的特点是,利用所得税制度、普惠福利制度、公共财政保障的全民教育制度、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以及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对财富进行较大幅度的再分配。与许多其他国家相比,这种福利模式减少了挪威的贫困和不平等,促进了收入的公平分配。挪威继续与社会合作伙伴一道努力,在这一模式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推动福利制度的改革和进一步发展。

(a)教育和培训

237.教育制度为社会凝聚力和经济增长奠定了基础,对民主、多元和统一的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机会平等和不歧视是促进全民教育、保持稳定的入学率和确保深入学习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教育制度的目标是为所有人提供平等入学的机会和最佳的学习体验,从而帮助减少社会不平等和推广共同价值观。

238.针对特定的脆弱或弱势群体和个人专门制定了几项措施。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和青少年可在普通小学、初中和高中以及一些特殊学校就读。同时还实施了专门针对少数族裔、少数民族和(或)土著人民的具体措施并致力于为其提供机会。

239.挪威采取了若干措施,以确保所有人均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这些措施包括全面的助学金制度、学生住宿补贴计划以及一些其他福利津贴。对挪威学生和来自欧盟/欧经区国家的学生免费提供公立高等教育。根据高中和(或)培训的成绩对所有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名。还有可能根据对之前学习情况的考评予以录取。

240.虽然挪威的识字率接近100%,但识字测验表明,少数成年人缺乏基本的读写技能。为了满足这一少数群体的需求,正规教育系统与雇主组织和成人学生协会合作采取了一些措施。挪威成年人有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的法定权利,25岁以上的成年人有权接受高中教育和培训。此外,挪威建立了可授予正规资格的国家终身学习资格框架,其中包括非正规能力认证系统。

(b)就业

241.尽管挪威的经济较为疲软,但仍致力于实现高就业率、低失业率和包容性的劳动力市场,为每个有能力和有意愿工作的人提供机会。因此,劳动力市场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确保劳动力市场的良好运作以及工作场所的包容有序,促进充分参与就业和有效利用现有劳动力。拓宽和复苏劳动力市场的措施旨在帮助难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找到并保住相关工作,从而实现高就业率和低失业率,打击排斥现象。

242.挪威劳动和福利管理局负责执行劳动力市场政策。同时致力于将求职者与空缺职位进行匹配,确保为需要就业帮助的人提供全面支持和保障,从而使其获得并保持就业。

(c)挪威国家保险计划

243.挪威国家保险计划是一项普遍计划,涵盖劳工组织第102号公约规定的所有九个社会保障传统部门。一般来说,所有在挪威生活或工作的人,不论国籍、民族、居住地、性别、年龄等,均须参加该计划。

244.顾名思义,社会保险计划是针对弱势群体的计划,旨在帮助处于一种或多种导致经济困难的特定境况(例如年老、疾病、残疾、失业和(或)生育)的人改善生活条件。

245.题为《挪威社会保险计划》的年度出版物全面介绍了该计划,可在政府网站上查阅该材料。其中还提及挪威最近关于国际劳工组织第102、128和130号公约执行情况的报告。

(d)社会服务和住房

246.地方政府部门负责提供各项服务,确保辖区内所有居民享有良好的生活条件。各个市镇负责根据《社会服务法》提供服务。无法通过工作或行使经济权利维持生计者有权获得帮助其实现生活自立的经济支助。

247.各个市镇必须为无法自行找到住处者安排适当的临时住房。各个市镇必须为住房市场中的弱势群体提供个性化支助。各个市镇还必须全面了解住房市场中弱势群体对普通住房和无障碍改造住房的需求。住房市场中的弱势群体(无论属于哪个民族)均可申请住房贷款和补助。

(e)促进社会包容和减少贫困的其他措施

248.2023年10月,一个贫困家庭儿童问题专家小组向政府提交建议,指出应优先采取哪些措施来改善贫困儿童的生活条件,打破一代穷代代穷的恶性循环。2024年,挪威将延续《低收入家庭儿童和青年国家战略(2020-2023年)》,2025年,政府将提交一份关于儿童和青年社会平等和社会流动性的白皮书。

249.政府加强了与用户代言人及其他民间组织和协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这些组织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要合作伙伴。设立了一个联络委员会以加强政府与社会地位和收入较低的弱势群体的自荐代表开展对话。

250.政府与在生活条件方面面临重大挑战的一些城市、特别是贫困家庭儿童比例较高的城市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不同城市的挑战对地区性措施作出了调整。这些举措的共性是力求持久改善最需要的服务、硬件设施和社区品质。这些举措为学习、分享和提高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了空间。政府已与14个市镇签订协议。

(f)缩小地域差距的措施

251.政府的区域和农村政策的目标是提高增长能力、改善平等的生活条件和推动可持续的区域发展,从而实现全国的区域平衡。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于挪威这样地广人稀的国家实现积极发展至关重要。

252.挪威在区域平衡方面做得不错,但一些市镇和地区仍然面临特定的人口挑战。在这些领域,政府重点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当地社区。为此重点致力于推动农村地区的商业发展并加强人口最稀少地区的发展能力。一项成功的地区政策要求在基础设施、税收、医疗卫生服务、市镇收入税率、教育和创新等广泛的政策领域采取措施,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改善公共和私人服务。现代经济的首要资源是人民的创造力和聪明才智,特别是人民通过创新应对社会经济变革的能力。

253.挪威北部人口稀少、定居点之间距离遥远、劳动力市场规模较小,因而面临特殊挑战。2017年,政府推出了一项新的高北战略,重点推动国际合作、经济发展、能力建设、基础设施以及环境和安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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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网站

The Storting(Norwegian Parliament)

The Norwegian Government

The Supreme Court of Norway

The Parliamentary Ombud for Scrutiny of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The Parliamentary Ombud’s Committee for the Norwegian Armed Forces

The Equality and Anti-Discrimination Ombud

The Ombud for Children

The Norwegian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

The European Wergeland Centre

Statistics Norway

立法*

The Constitution of Norway

The Norwegian Human Rights Act

The Norwegian Penal Code

Act relating to equality and a prohibition against discrimination (the Equality and Anti-Discrimination Act)

The Sami Act

Act relating to municipalities and county authorities (the Local Government Act)

Act Relating to the Ombudsperson for Children

Act relating to the Parliamentary Ombud for Scrutiny of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Act relating to the Norwegian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

Act relating to Prim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nd Training (the Education Act)

Act relating to Universities and University Colle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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