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届会议
第598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3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阿贾尔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挪威的第五和第六次定期报告(续)
下午3 时零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挪威的第五和第六次定期报告 (续)(CEDAW/C/NOR/5和6,CEDAW/PSWG/2003/I/CRP.1/Add.5和CRP.2/Add.2)
应主席邀请,挪威代表团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主席邀请代表团继续对前次会议中所提问题进行答复。
《公约》第6至第8条(续)
3.Wille 先生(挪威)提及《公约》在挪威法律中的地位时说,近来最高法院判决也已脱离了以前不明确的法院立场——该立场大体意思是如有冲突时,国内法律要优先于《公约》。新的《人权法》的第3条消除了所有疑虑,它明确规定任何纳入法律的国际协定都要优先于国内法律。由于该法案的明确目的是加强挪威法律中的人权条款,因此,政府已审议了所有法律使其遵从《公约》的条款。
4.Hole女士(挪威)说,业已修改了《刑法典》,禁止18岁以下的人从事卖淫,禁止因特网上或买卖儿童色情活动。政府已就通过一项在挪威全面禁止卖淫的提议发起辩论,但是该提议没有得到议会大多数人的支持。
5.为了协助处境危险的儿童,最近已采取行动收集关于乱伦的数据,为儿童建立精神错乱和精神创伤诊所并创建一个精神创伤及暴力国家中心。该中心的工作范围包括儿童,而且一个针对儿童的基于因特网的救助网络已经在与波罗的海地区国家的合作下运作。受虐待妇女和强奸受害者中心也为儿童提供服务。最近成立的禁止对妇女施暴委员会也会处理这个问题。
6.政府强化了《两性平等法》,在修正的第3A条内加入了对怀孕妇女的保护,在工作场所内尤其如此。在工作场所内歧视怀孕妇女是违法行为。关于此类行为的申诉可以提交给两性平等监察员。另外,为了帮助残疾妇女,政府在对国内50个为受虐待妇女设立的庇护所进行评估之后,要求这些庇护所接收残疾妇女并拓展她们在这方面的专门知识。在任何暴力犯罪案件中,使残疾妇女成为受害者当然使事态更为严重。
7.衡量平等权利行使情况的一个办法是看两性平等监察员去年听证的案件的数目——超过了400起——这些案件已被实际载入媒体,这使得许多人访问监察员的网站。她认为公司董事会内女性的出现是另一个行使平等权利的问题。
8.两性平等中心的工作与两性平等监察员的工作并不真的重叠。事实上,政府已要求一个独立研究机构就它们之间如何实现互补进行评估。两个机构都在民众中享有很高的声望,并且广为人知。虽然它们共用同一个政府房舍,但是它们是分开的实体,依照法律是独立的,并且它们享有议会批准的分开的预算拨款,这保证了它们的独立性。
9.受害者可以免费向两性平等救助委员会提出申请,低收入的委托人可以在刑事案件中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民事案件中也是如此。
10.一旦对适用全球定位系统的可移动报警器在向警察报警时的有效性做出评估,政府似乎很可能在一年试用期之后便将这些报警器发放给每个公民。
11.在使法院和法官对性别议题和对妇女的暴力问题敏感方面所取得的进步,没有在提高警察和保健工作者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方面取得的进步大,不过禁止对妇女施暴委员会将设法补救这种状况。女法官的人数确实太少了,只占了法官总数的27%。她说,妇女在公司董事会的任职是由公司董事们自己选举产生的,政府不能直接强加配额,尽管设定女性代表占40%份额目标的待决法案可能会很快被批准。
12.政府正在考虑强制庇护所把对妇女的暴力情况报警,而且将做出决定是否将恋童癖者通知地方社区。
第7至第9条
13.Achmad女士在提及问题单(CEDAW/PSWG/ 2003/CRP.1/Add.5)中的第17个问题时说,在衡量影响方面,如能知道两性代表至少各占40%的要求是适用于哪个委员会、董事会或理事会的话则会很有用处。政府应该开始收集必要的数据。她注意到修正过的《两性平等法》现在要求提供关于实际效果的报告。她询问两性平等监察员在监测这个体系的作用时参与程度如何,比例代表制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地方层面,以及比例代表制是开放的还是封闭的,是服从投票结果还是由政党内部决定。既然第六次报告表明,《选举法》(第24款)被修正之后,选举人影响候选人个体的选择,这对女性代表不利,不过令人吃惊的是竟然有更多的妇女弃权。妇女是没有准备好加入到政治进程中来还是不被它所吸引?政府是否做过工作使妇女准备好加入到政治生活中去以及是否使公众准备好接受妇女执政的观点?如果能知道为什么超过45岁的妇女在政党和妇女组织中的人数都加倍的话也会很有趣。这个事实似乎表明男性先前没有分担生活中的家庭责任。
14.Belmihoub-Zerdani女士询问,与《公约》相抵触的国内法律是否自动废除。关于公民资格问题,她询问是否sanguineis 法或者solis法,还是两者都适用于居住在挪威的外国妇女所生的孩子。
15.从报告来看,很明显妇女在政府中得到了充分代表,这是应用配额的结果。然而第六次定期报告(第22段)表明,《选举法》没有包括任何关于性别代表的规定,一些政党也没有配额规定。她不明白为什么政府没有依照法律强制所有政党都使用确定的配额。还有,如果能解释为什么妇女在政界比在商界更成功的话,她会表示感谢;她愿意知道是否有按性别分列的挪威财产拥有者的数据。
16.主席以个人身份发言,她评论说尽管承认按照国际标准,挪威政府中妇女人数很多,但是第六次报告(第22段)提供的数据表明近来该人数已有所下降。她询问政府采取了哪些行动以改变这种趋势,人们是否意识到这种下降。
17.Hole女士(挪威)说,在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委员会中,妇女均是按比例代表的,不过是她们从属的政党而不是《选举法》中任何特定规定决定这种比例的。在所有政党中,只有一个政党实际上应用40%的配额。评论更好地使妇女做好参政准备的措施,她注意到一个令人遗憾的新情况,即最近以来,政党党员中的年轻人,包括男性和女性的人数急剧下降。为了制止这种趋势,内政部发动一项运动,派官员们到中学去和学生就参与地方政治话题进行交谈。要解释为什么妇女在政治领域比在经济领域做得好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但是,已实施了一项关于国内权力分配的大型研究项目,该项目会处理这个特定问题。
18.Wille先生(挪威),指出《公约》已被纳入挪威法律,他问是否要求废除相关的国内法律——废除并不可取因为国内法律比《公约》更详细,而且范围更广。
19.移民母亲在挪威所生孩子的国籍由sanguineis法决定,但获得挪威的公民资格相对容易,虽然有例外,包括和挪威公民结婚,但大体的要求是在挪威有七年的居住史。
20.Hole女士(挪威)说,她现在没有可用的关于妇女对资金和财产拥有权的统计数据,但是挪威代表团会尽快提供这些数据。
21.1997年至2001年期间,妇女代表在政府和议会中的人数有所下降是事实。因为这些数字已在媒体上公之于众,公众对此有所了解,政治家们也被要求对此做出答复。主要问题是使年轻人保持对政治生活的兴趣。
22.Morvai女士说,在处理工作权问题时,措辞的选择具有很重要的象征效果。第六次定期报告中用于该议题的部分只提到“工作”一词。如果说“有酬工作”的话会好一些。加上这个词会是语言上的一个里程碑。因为它会激发人们对妇女传统上在家中所作所为的意义进行思考,事实上这是无酬工作。男人可能不愿说他们的妻子“呆在”家里,反而可能愿意说他们的妻子在家里“工作”,这样把在家中工作的形象提高到一定程度,男性可能会对它更感兴趣,会努力监测这些工作并使其量化。这是一个性别敏感问题而不是政治纠错问题。
23.Khan女士说,尽管国家提供可做为典范的育儿假、儿童照管及现金福利金服务,但第六次定期报告声明,在每20名高级经理之中只有1名是女性,尽管在此层面上女性的教育资格证明比她们的男性对手要好。她询问这种不平衡是否是因为缺少机会或者是“玻璃天花板”政策阻碍了事业发展。她询问是否有研究调查女性经理稀少的原因。
24.她询问挪威商业和地区发展基金在增加女企业家方面所起的作用,因为报告对该基金作了描述,但并没有提到所取得的成果。她想知道是什么驱动43%的女性做兼职,为什么她们倾向于不继续就业:可能的原因是很难调合工作与儿童照管之间的关系或者没有全职工作的机会。
25.《两性平等法》规定,只有达到男女代表至少各占40%的要求,董事会、理事会和委员会才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运作。既然许多董事会仍是男性占大多数,她询问这是否意味着他们违背了这个法案。就业领域内另外一个差距体现在商业协会内女性代表的人数。她问,虽然全体雇员中的40%,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是工会会员,为什么在商业和专业组织内男性比女性要多。
26.她想知道由于女性的估计寿命比男性要长,养老金制度是如何对待妇女的,特别是在私营部门。她问,鉴于妇女长寿,她们是否可以期望她们的养老金分担额使她们有资格享用和男子同样的养老金以及男性和女性的退休年龄是否一样。她询问挪威妇女的年龄结构,以及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应付老龄妇女人数增加这种情况。
27.Š imonovic女士说,根据第六次定期报告,议会已于2001年春季收到关于现金福利金方案的评估报告。她询问评估结果是什么,以及这个方案是否影响工作保障和享受育儿假的工人的人数。
28.Kuengehia女士要求提供艾滋病毒/艾滋病及其他性传播疾病发生率的详细信息。第五次和第六次定期报告没有关于这些疾病的任何信息;虽然会前工作小组所提的议题单和问题要求对此作出阐明,但是挪威没有提供任何答复。她希望知道这是否是因为这些疾病不是一个问题,然而,如果它们是个问题的话,她想知道受感染妇女的百分比是多少,现存的预防和治疗政策有哪些。
29.Achmad女士说,第六次定期报告的结论认为,总的来说妇女在科学研究领域仍没有充分代表性。她问鉴于关于研究与发展问题白皮书包含两性平等问题,在1999年6月将该白皮书提交给国会之后,采取了哪些行动。她想知道关于研究领域内两性平等问题报告的结果,该报告在2002年春季由国家研究委员会提交给教育研究部。
30.她还希望知道吸引女孩子参与信息技术科学项目的结果,该项目早在1998年便开始实施了。这是特别令人关心的事,因为要消除影响妇女的文化和技术障碍,信息技术的使用非常关键。
31.她问妇女非政府组织和女科学家如何参与即将于2003年在日内瓦和2005年在突尼斯举行的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
32.Hole女士(挪威),在评论相对于无酬工作的“有酬工作”这一词语的有用性时,她说在挪威确实出现了这种现象,大家就如何在退休前赚取养老金积分问题展开了积极讨论。从1993年起照管儿童和老人就能赚取这些积分。现金福利金方案也认为照管儿童和老人是工作。对这些活动的普遍认识得到提升。自愿休育儿假变更为强制休带薪80%的四周育儿假,使呆在家中的百分比有所改变,这将鼓励男性在家庭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直到育儿假变成强制以后,男性才常休此假。
33.政府已向议会和七个研究机构提供关于现金福利金方案的统计数据。80%的拥有1岁以内幼儿的家庭和70%的拥有1到2岁小孩的家庭受益于该方案。
34.有了孩子以后,人们发现母亲每周家庭之外的工作时间缩短了一个半小时,而父亲却没有缩短他们的工作时间。这与可用的保育设施有关,这些设施短缺不能满足需要。政府和议会承诺在2006年1月之前为最幼小的孩子提供3.2万个所需要的额外场所。
35.政府认为增加妇女在高层人数的最好办法是确定目的和目标。十年前部里很少有女局长,但是通过确定目的和目标,三届连续政府已成功地实现妇女代表占30%这个目标。如果私营部门采用同样的办法,在“老男孩网络”之外寻找有才能的新成员,可能会出现类似结果。
36.现可获取来自贸易工业部和商业及地区发展基金的有关妇女作为企业家的进步情况的信息,并将把此信息提交给委员会。
37.与它的北欧邻国一样,挪威的劳动力市场也分为全职和兼职两种工作。许多人选择兼职工作是因为儿童照管设施很好,但是很多时候也不能选择,例如保健部门明显倾向雇佣兼职雇员。已建立了一个委员会来检查防止雇主拒绝向雇员提供全职工作的法律措施。
38.一部迫使公司董事会男女比例至少需各占40%的法案已提交议会,公营部门的董事会和委员会已是这种情形。如果该法案通过并按计划于2006年1月1日颁布,国家公司注册处将检测情况并每年向政府和议会报告。不能遵守的公司被将视为违法。
39.退休年龄是67岁(公共部门是70岁),该规定不分性别。2002年任命的国家养老金委员会将于2003年10月颁布它的调查结果。政府已经提醒应将妇女的寿命更长这一因素在公共养老金体系加以考虑。
40.Melander先生说,他对在第六次定期报告中看到婚姻问题表示关切,挪威不仅存着在强迫婚姻,而且还涉及非常年轻的人。这不是一个只存在于移民和难民原籍国的问题。挪威政府可采用两个方法解决这个问题:第一,可以颁布法律禁止一定年龄以下的人结婚;第二可以宣布某些国外婚姻在挪威无效。
41.Kuenyehia女士在提及议题单和问题中关于司法部门性别不平等的问题时,问道,在1999年就一项协议与法院谈判以来女法官的人数是否已有所增加。
42.她想知道《婚姻法》的修正案是否保证结婚不会在财产权方面对任何一方产生不利的经济影响。她要求阐明离婚后财产的分配方法。
第13条至第16条
43.Gnancdja女士说,她发现关于第15条的执行情况的信息很少:第六次定期报告提及以前的报告,但是第五次定期报告根本没有包含关于该条的任何信息。她想知道关于妇女法定资格的信息,特别是她们拥有财产的权利以及她们自己做生意的资格。她们的权利与男性是一样的吗?
44.Š imonovi ć女士,注意到第五次定期报告第149段关于父亲身份的讨论,她询问挪威是否已改变了其关于父亲身份假设的立场。
45.Belmouhib-zerdani女士询问,挪威分配给发展中国家的国家总产品的百分比是多少,其特别的目的是什么。
46.Morvai女士询问,为什么妇女充任高层外事服务职位的人数低于总人数的六分之一。她还想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强奸案件被法官驳回。政府应该调查这些档案,准确查明每起案件发生了什么事。最后,她愿意知道挪威是否计划针对法官开展关于《公约》的培训课程。
47.Hole女士(挪威)说,艾滋病毒/艾滋病不是挪威妇女的主要健康问题。2001年有不到700名妇女被检测携带出艾滋病毒/艾滋病,其中只有140名发展为艾滋病病人。政府制定了预防性传播疾病的行动计划,包括提高认识方案,该方案针对妇女、年轻人和儿童,也针对妓女。该行动计划也被纳入到波罗的海和俄罗斯针对年轻人的提高认识项目之中,该项目相当成功。
48.挪威只有极少的强迫婚姻和包办婚姻。政府正在制定法律使遭受此类婚姻的女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政府也在加强《刑法典》和《儿童法》的相关条款。另外政府和此类婚姻发生国家的外国使馆一起采取行动,要求外国使馆官员在家庭重组之前与年轻女孩开展面谈。挪威尊重国家法律,尽管如此,挪威不干涉在国外缔结的合法婚姻。
49.女法官的人数也升到27%,这是一种进步。政府意识到有必要取得更大的进步,正在从整体上对女性参与司法部门的情况进行监测。
50.在评论离婚后财产分配情况时,她指出夫妻在结婚时应就各自的财产权或共同财产达成协议,该协议决定后来财产的分配。年轻人受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的约束很重要:现在挪威有一半的生小孩的年轻夫妇是未婚的。这是家庭政治学白皮书中的一个热点议题,该白皮书将于2003年提交给议会。
51.妇女当然可以拥有她们自己的财产。
52.关于父亲身份的推测,她说最近已修正了《儿童法》,允许对所有父亲进行DNA测试,包括推测的父亲,社会父亲和第三个父亲,也为母亲和孩子做DNA测试。
53.Wille女士(挪威)说,国民生产总值的90%用于协助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达到1%。现在从事外事服务的受聘男性和女性的人数大体相等,15%到16%的高层外事服务职位由女性充任。近年很少有妇女申请这些职位,应该对这些原因进行调查。
54.妇女常常不愿报告强奸,特别是在强奸人与受害人互相认识的情况下,这是指控很少的另一个原因。
55.Hole女士(挪威)说,儿童和家庭事务部正准备将老龄妇女问题列上日程。由于女性比男性寿命长,并且有着不同的健康模型,因此考虑老龄妇女的特殊情况也很重要。另外老龄妇女,特别是老龄农村妇女,在使用公共交通方面存在着困难。目前一份关于健康问题的白皮书已提交议会,该白皮书内专门涉及妇女健康的一章集中强调了老龄妇女的问题。大体来说,挪威老龄妇女并不贫困,虽然如此,政府认识到和其他国家一样,在挪威贫困也涉及性别方面。
56.Shin女士说,缔约国关于强奸指控的答复不能令她满意。挪威应该开展研究查明为什么女性强奸受害者不愿报告并指控罪犯,出现这种现象常常是有原因的,应该采取措施与它作斗争。
57.Hole女士说,她同意在这个问题上挪威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迪克西中心是由非政府组织开办的受困妇女庇护所。这些中心为女性暴力受害者提供法律建议,并努力劝说受害妇女对迫害者起诉。另外,一个挪威的研究机构正在开展一项关于包括强奸在内的暴力问题的大型研究。挪威会在下一次报告中提供包括关于警察、保健工作和庇护所的数据的额外信息。而且,挪威研究委员会正在检查强奸案件的档案以查明大量案件被驳回的原因。
58.政府已采取措施提高女性参加信息与交流技术的教育课程的人数,这对她们的参与产生了积极影响。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有能力运用这些技术,这一点很清楚。她注意到女性和信息与交流技术是将于2003年3月举行的妇女地位委员会会议涉及的话题之一。
59.主席祝贺挪威政府批准《公约任择议定书》。在议题单中提到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答复,对此她表示遗憾。虽然如此,对话仍是令人满意的。挪威为推动妇女事业发展而确立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令她印象深刻。她希望政府会采取措施把家庭政策和性别政策联系起来。特别是,兼职工作的挪威妇女人数较多使她关注,应该从性别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调查。委员会对挪威政府为妇女提供居留许可的政策表示欢迎。在这方面,提供有关移民妇女权利保护的更多信息将会受到欢迎。最后,她督促挪威继续保持妇女参与公共生活的良好记录,并要求政府把委员会关于第五次和第六次定期报告的总结评论广泛传播。
60.Hole女士(挪威)说,挪威代表团发现对报告的讨论非常有趣,因为它通过别人的视野把挪威的情况展现出来。委员会的评论将有助于挪威政府规划它的下一次定期报告并协助政府促进改善妇女境况的努力。
下午4时50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