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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人口(百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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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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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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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
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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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
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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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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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39.2 |
由于经济复苏,摩洛哥经济虽于1996年创造了164,000个工作职位,但失业率仍颇高,尤其是合格青年的失业率更为显著。
55. 失业问题的解决取决于社会组织方式的全面变革。这样的变革所涉及的不仅仅只是经济。变革虽须循序渐进,但必需彻底调整现代社会的收入分配、保障乡村地区和边缘化阶层在社会中的地位。这就需要一些主要利益集团的参与和权力下放,给公民社会提供组织空间,自行承担责任并确保其本身的发展。这一方针构成的基础,可使政府按全国盟约的规定,致力于实施得到双边和多边支持的一项积极的就业政策。
设立合作事务处
56. 在对就业事务司进行结构调整和组织整顿的框架内,设立了一个新的结构(1996年),即合作事务处。它的职责是在与各有关部门联系的情况下,对为工人制订的关于工作、就业、社会保护及扫盲的双边和多边项目进行推广、监测和评估。其主要活动还包括在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下,监督和评估与双边和多边合作伙伴一起实施的合作方案,并监测就业事务司在其主管领域内,对国际公约和双边议定书的执行情况。
57. 为了改善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已发起若干多边或双边合作方案。
(a)多边合作
58. 已与各国际组织,包括开发署(消除贫困运动)、儿童基金会和劳工组织/国际消除童工方案(反对童工运动)、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在扫盲方案中列入有关卫生和生育健康的基本概念)、世界银行(促进就业)和欧洲联盟(自我就业和小规模信贷)共同提出或发起了各类合作项目和方案。
59. 作为与劳工组织合作的一部分,就业事务司于1996年与北非和西非多学科组一起开始了一项方案制订工作。这项工作将需要各部级部门、社会合作伙伴和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基于所有各方提出的评论意见,北西非多学科组编纂了一份题为《摩洛哥:促进开放经济中的社会发展》的文件(1996年12月至1997年3月)。北西非多学科组将利用这一文件,拟定一项促进摩洛哥与劳工组织合作关系的行动计划。
(b)双边合作
60. 已经明确和启动了有关培训和就业、工伤和职业病、社会保险、文化学习、管理法培训和青年人社会融合方面的双边项目和方案。主要的合作伙伴有加拿大(和魁北克省)、埃及、法国、约旦、科威特、利比亚、沙特阿拉伯、西班牙、突尼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B. 促进充分就业的措施
1. 建立培训和融合机制
61. 1993年3月29日第1.93.16号法律确定了一些措施,鼓励企业提供职业培训和有关融入工作的培训课程,这些新机制构成了特别灵活的鼓励推动办法。约4,303项培训协议已获批准。不久拟设立一个全国性中介机构,更全面地了解这些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并给予便利,从而协助私营部门致力于雇用合格的青年人。
62. 就业事务司与雇主和一些职业行会合作,开设了一项深造培训方案,使175名求职者得到了培训,并为272名青年企业开创者提供了开创业务的培训。
2. 发展在职培训
63. 为了提高就业指导和信息中心(就业指信中心)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根据商定的培训计划,已实施了一项工作人员在职培训方案。为此,在全国促进就业署(法国)的合作下,为12 名顾问开办了有关自我就业的培训,而且各中心的主任也接受了管理和制订行动计划方面的培训。1995、1996和1997年,有一百多名学员得益于这一方案,培训日共达186天以上。
3. 建立指导和信息中心
64. 在一些主要的就业领域建立了由十个中心组成的就业网络。其成果如下:55,429名求职者;13,272个职位空缺;填补了8,528个职位空缺;向各公司提出了9,687次询问。
65. 求职者和雇主还可获得其它一些就业服务,诸如有关就业市场的指导和信息,有关求职的实用讲座、有选择地为若干有意者提供开办企业的援助等。除就业指信中心外,就业市场的中介系统也有45个就业介绍机构,它们的服务旨在帮助无专长的工人。近几年来,它们帮助14,157位求职者找到了工作。
66. 最近,就业指信中心网络并入职业培训和工作促进署(职培工促署),以期实施青年就业和培训方案。该方案拟每年创造20,000个工作职位。这一目标拟利用经培训的合格青年专业人员在企业内发挥具体作用,增进企业的发展。
4. 促进就业战略
67. 业已拟就的促进就业战略草案,以如下几个主要优先事项为支点:
(a)以创造生产性就业职位为经济增长的方向
为了使就业目标与增长战略密切配合,需要采取怎样的宏观经济调整和部门政策,这要求决策人员和经济及社会合作伙伴开展深入的调研,特别是在成本评估、就业职位和失业率、财政、金融和预算措施以及外贸等领域。
(b)发展自我就业和融入工作生活的培训
这项战略也是力求通过对自我就业的支持,调动创造就业职位的潜力,并压缩为优先求职者提供的额外培训规模。关于自我就业,评估就业方案的研究旨在导致全面整顿支持青年实业者的机制,尤其注重发展供城乡非组织部门利用的小规模信贷。
68. 政府最近批准了一项有关小规模信贷的法律草案。该法案的目标是确立一个开展此类活动的法律框架,从而为此提供一系列的鼓励措施。这项改革力求以那些处于不利境地的社会阶层为目标,这些阶层人口因其微薄不稳的收入和拿不出可担保其筹资要求的实际保障,他们虽制订了项目,但却无法获得常规银行的融资服务。这类供资服务的限额是50,000迪拉姆。
69. 过去两年来,有4,700个青年人得到帮助,在乡村地区建立了他们自己的企业,举办了2,700个小型项目,并为那些自耕农家庭的儿童组办了分层培训班。此外,35个讲习班领导人接受了有关评估和监督该制度的培训,以协助乡村青年实业家。
70. 合作社运动已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成为社会经济迅速取得进展的一种表现。自1994年以来,为促进合作社而采取的行动,包括颁布实行第24/83号法律,该法律确定了合作的总体地位和合作社发展署的职权,还加强了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并加快了新合作社的批准手续。合作社的数量从1991年的4,635个增至1997年8月30日的5,651个。社员数量从621,982人上升至1996年的630,673人,截至1997年8月30日已增至632,717人。作为中小企业,合作社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就业职位。除既有的员额职位和第二职业外,1994年以来摩洛哥的合作社已创造了4,964个就业职位。
71. 通过培训和援助,发展各类项目和筹资活动的设想,为微型项目的青年推行者提供了支持。在增加培训方面,正在作出努力,调整修正下列方案的部分内容,这是一项为使青年求职者融入社会生活,并使那些实行结构调整公司的工人重新就业和实行职业调整的方案。
(c)建立新的中介机构和实施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
72. 对公共就业机构调整的结果,将很快形成如下的机构。这一机构的责任将包括中介机构、管理劳动力市场并实施就业方案。这一改革下的基本任务,是政府的优先事项,即拟制订出一项计划草案、调动人力资源的方案、发展职业培训的信息和指导,以及公司联系服务、处置就业需求,和为自行就业和融入工作生活提供支持。
(d)增强就业促进措施的方面分析和实验能力
73. 这项方案的基本目标是使就业事务司具备设计和实施有效劳动力市场政策的能力。其中包括建立一个就业情况观察处、一个协调机构、评估行动计划和预测就业职位供求情况的机制、实施研究和重大的普查,并开展对劳动力市场分析和行政管理的培训。
5. 管理移民问题和已到限定年龄雇员提出的留职要求
74. 就业事务司的各办事处监管着20,007份涉及到摩洛哥人的海外就业合同、24,328份摩洛哥境内外籍人的就业合同,和680项已到限定年龄但提出留职工作的雇员的要求。
6. 增强机构
75. 为顺应工作进一步专业化的要求,必需具备更精确的技巧和工具,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已采取适当步骤来应付数据处理、职位分类和自我就业事务。
(a)新的计算机化系统
76. 在就业事务司信息和技术战略框架内发展起来的计算机系统,将改善对就业职位供求的行政管理(计算机就业管理系统)。这项已经试用的新系统,将运用于就业指导和信息中心,按职位招聘要求查寻合适的求业者、处理统计数据和处置入出境移民档案。
(b)完成职业和行业的类别划分
77. 这一方案需要设立一个职业和行业登记处,包括编造一项分类册、一份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检索目录和一份术语表。这一登记处的目的是,为从事劳动力市场事务的专业人员建立起一种通用语言,以期完善检索程序,提供适当的匹配条件,解决劳资双方的供求所需。载有33类职业领域,内含125个分支领域,和856个行业,涵盖9,216种职业类目的分类册编纂工作业已完成,而目前将在考虑到各个政府部门、雇主、工会和专业协会评论意见的情况下,进行最后的审定工作。
(c)发展支持自我就业的活动
78. 一项方法指南编制就绪,以协助就业指信中心的顾问辨明那些具有项目设想和较强创业能力的求职者,以期从项目的先期阶段着手,从头至尾地为他们的提供通盘的支持。
(d)编纂供顾问使用的指南
79. 为了改善顾问技能和作法并实现标准化,根据与实践者和专家们的交谈,编纂出了第一阶段的顾问实用指南。这些档案将参照对专业经验的分析和就业指信中心所提供服务的改善,不断地加以增补更新。
(e)调 研
80. 在制订社会优先事项第二期项目时,进行了两项劳动力市场的研究。一项集中探讨的是非官方部门,而另一项侧重于对促进就业和就业服务机构的评估和结构调整。
81. 第一项研究的目的是,消除阻碍非官方企业增长的主要障碍,并辨明一些办法,帮助这些企业为促进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的总体职能运作,作出更有效的贡献。研究成果拟用于制订一些适合于非官方部门采取的政策和措施,以期提高其效率,并便利其融入官方经济。
82. 第二项研究的目的是辨明促进青年就业的基金以及有关职业培训和融合机制在职能和运作方面的缺陷,并提出对这些机制和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实行结构性整顿的建议,以期提高这些机制作为促进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管理工具的实效。
(f)开发人力资源
83. 就业事务司通过全国劳工和全国保险协会,采取了一项培训战略,旨在:
实现培训措施的多样化。这些措施将使就业事务司管理层工作人员实现充分的专业化;
确定工作和教学方法,从而有效地应付培训期间出现的各种情况;
在本司内制订出衡量称职胜任的新水准;和
使本司内的人力资源适应于摩洛哥正在出现的全面性社会经济变革。
84. 为实施此战略,1997年就业事务司内制定并实施了一项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在职培训的方案。该方案含有六个主要组成内容:基础培训、发展一般的技能、信息技术的培训、管理培训,和实用培训。
C. 法律措施
85. 在这一领域开展的研究涉及起草和修订若干法律,以体现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情况。该工作包括:
拟订一项草案,协助重新安置那些出于经济原因而面临被解雇威胁的雇员的工作;
筹备一项可行性研究,探讨可否采取分摊工时的形式实行就业职位的共享,以增进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
最后确定全国就业事务署及其下属区域分支机构的筹资办法,包括该署的地位和该署必须与国家签订的合同;
起草一项修订1967年劳工委员会法令的草案案文;
拟订一份有关劳工普查的草案案文;
起草一项有关私营就业机构经营的草案案文。
D. 职业培训方案
86. 根据《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第6条第2款的规定,政府继续采取了技术和职业指导以及培训领域方面的一些步骤。这些均构成了工作权利的关键性内容。自1984年的改革以来,职业培训体制一直力图顺应各企业的需求,以增进他们的绩效和竞争力,和便于融入工作生活,并确保更佳的社会经济条件。
87. 政府在这一部门的活动取得了如下一些成果:
职业培训形成了四个层次的结构:为已接受六年基本教育的毕业学生开办的专业化培训并提供38个培训选择项目;为接受了九年基本教育的毕业学生开办的资格培训并提供97个培训选择项目;为接受了三年中等教育的毕业学生开办的技术人员培训并提供121个培训选择项目;和专科技术人员培训可由一些获得了学士学位者参与并提供76个培训选择项目。
各类培训选择项目增长之多,可提供涵盖本国各主要社会经济部门和所有各区域的332项专题化培训;
1996年为纺织制造部门开办了工程培训选择项目,并有可能转到专业化的技术级别;
受训者人数出现了增长:从1984年的50,000人,增至1991年的103,000人,其中40%为女孩,继而从1991-1992年度的103,000人,上升至1997-1998年度的131,600人,其中45%为女孩;
私营部门的职业培训出现了持续增长,受训人员达到了54,000人,占受训总人数的41%;
1993-1994年度开始专业技术人员一级的培训,目前有7,000名持学士学位的受训者,正在接受76项择选性项目的培训;
1996-1997年度开始了一项根据能力、培训条件和劳动力市场需求选择申请者并向他们推荐项目的制度;
各企业在更大程度上参与了培训,特别是自1987年以来,培训首先是根据与各类职业部门签订的合同举办的,而且自那时起还开设了分层培训班。分层培训班是在1996年议会一致通过的第36/96号法律的范围内创办的;1998年2月19日的官方公报将公布此项执行令;
1996-1997年度采取了判明各企业所需技能的机制,并对在职培训的财政和业务等方面实行了结构调整,形成一个由三个分权部分组成的体制;
放开培训的行政管理权,迈出了培训机构走向自主的第一步;
每年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有20%取得资格(持证书者每年60,000名);
1995年确立了对开办培训业务的私人经营者进行审批的制度;
九个月后,该体制的返回率为78%,外部返回率(融合率)为62%,3年后的返回率是80%;
青年中的职业培训意识显著增长。越来越多的持学士学位者选择接受专业培训的道路,而不去上大学(自1993-1994年以来,已进入专业技术员培训班的学员中有7,000名学士学位持有者。这是一个不提供奖学金的培训制度,而且其中42%的技术性一级学员名额被一些持学士学位者所占有,尽管进入这一级别并不需要学士学位);
旨在每年使20,000青年人进入工作生活的宏大培训和融合方案发起以来,其人数已于中期增长到了每年40,000人。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安排长达18个月的培训,为青年人提供获得初步工作经验的机会,并为合格青年开办深造培训,根据企业要求塑造这些青年的工作经验,以解决各企业对熟练劳工的需求。
E. 改革职业培训
88. 改革职业培训的项目旨在向企业提供所需的熟练工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该项目有四个业务目标:
1. 企业工作人员的重新配备和开发
89. 重新配备和开发工作人员的结果取决于下述五项活动。
90. 通过1996-1997年建立的机制并与有关社会力量共同管理在职培训的发展。目标是判明和满足各企业对熟练劳工的需求、建立竞争性的培训市场,并设立调研人力资源领域的全国性设施。经与社会合作伙伴磋商之后,编纂出了拟于1998-1999年度确立的一项法律草案,将具体确定在职培训的申请范围、澄清各不同合作伙伴在培训管理方面的作用、判明拟拨出的资源和界定的筹资机制。改革每年为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登记的20%雇员开展在职培训,至2000年,使企业的人力资源每五年都得到充实增强。还将建立法律机制,确保各企业提供适当的在职培训。
91. 在36/96号法律框架内发展分层培训,虽有待执行命令通过后才予以实施,但将使分层培训与企业的需求挂钩,并改善合格青年人的融入。同时,这也将需要对培训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通过一项伙伴关系,包括与各主要经济部门的企业和专业组织结成伙伴关系,在全国范围推行分层培训,将使之有可能按分层培训重新调整方案,并向各企业和培训机构的教员传授其办法。2000年拟计划对15%的公共部门受训人员开展此类培训。
92. 通过对教员技能的评价制度、在工作地点长期开展个人化的培训计划、精简培训班的行政管理和提高培训教员的地位,改进他们的职业生活,更新和充实培训机构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93. 采取基于资格的作法,重新调整方案和培训期,而专业小组将扩大对培训体制进行最后评估。
94. 对培训—— 融合方案以及各项职业内的速训班将进一步地予以发展、招收受训者的比率每年将平均递增5%,特别是增加对专业技术人员和资格工人一级的培训,并将提供一笔捐助金,用于建立和推行为提前辍学学生开设的学徒培训体制。
2. 发展乡村培训
95. 已在如下方面加紧了乡村地区职业培训:(a) 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调整方案、培训期长短和培训方法,特别是放开对专业化一级培训的管制;(b) 增强为自耕农子女开办的培训班和特殊培训方案;(c) 设置新的培训班,以涵盖各类农业生产系统和主要的乡村职业,并便利于向农业部门引进新的技术;和(d) 吸收专业商会和组织参与培训进程。
3. 鼓励私营部门
96. 为鼓励私营部门的职业培训,采取了如下办法:(a) 国家支持提高培训教员的水平;(b) 赋予培训资格地位和建立授于私营培训组织证书的制度;(c) 建立一项颁发许可证和行政管理的新制度,组办培训的条件是必需开展市场调研并制订培训计划;(d) 创建确保有效需求的机制;和(e) 调整有关的立法。
4. 增强领导层和培训资金的筹措
97. 职业培训的第四个目标是,加强领导和筹资。为此已开展了下列六项活动:
增强现行制订计划和评估职业培训的办法,办法是建立区域观察处,通过对新合格进入者的就业安置和进展的普查,并调研预测对各类职业资格的需求,协助增进对就业与培训之间关系的理解。在卡萨布兰卡正在设立一个区域就业和培训观察处,准备于中期期间将此网络扩展至拉巴特、梅克内斯、非斯、乌季达、阿加迪尔、马拉喀什和丹吉尔;
发展构成就业和培训市场的工具,包括各类经营人提供的所有各类就业、技能和培训的选择的参考数据,以及逐步普遍推行一项任命部门性委员会的政策,从1996年起使各方案均付诸实施;
巩固和扩大职业指导,并将新信息和通信技术纳入该系统;
增强和扩大各部门自1987年以来奉行的与各专业组织签订培训合同的政策、推行培训机构的自主、使专业机构和职业商会参与对培训机构的行政管理,并根据明确和可测量的目标,并在实行按实绩拨给资金的制度框架内,逐步推行与培训经营人签订合同—— 方案;
在合作背景下,开发资源为职业培训部门筹资,采取部分收费弥补培训成本的办法,以树立起受训者的责任感、提高培训质量,并鼓励公民社会捐助,以期帮助各脆弱群体或处境困难的群体;和
整顿负责对话和协调的机构。区域将是设立发展职业培训机制较理想的环境。
F. 就业方面的男女平等
98. 摩洛哥政府认为,关键在于必须制定一项全面战略,提高妇女的地位、处置一切形式对妇女的歧视,并发挥她们的创造潜力。经修订的1998年宪法规定,公共职务和就业职位,按同样的条件向全体公民开放;保证妇女与男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现行法律、任何违宪、虐待和不平等的作法都可受到惩罚。
99. 政府向劳工组织提交了各份为实施有关规定最低工资办法公约(第26号)和(农业)规定最低工资办法公约(第99号)所采取的措施的情况报告。
100. 妇女参与经济活动的程度仍在不断增长。目前,妇女占实际工作人口的25%。在为人口提供社会服务(保健和教育)的部门中,妇女占职工队伍的36%。目前已有妇女身居主管责任和决策性的职位。
101. 工作权利的行使,不受基于肤色、种族、言语或公共见解,或任何形式的歧视。摩洛哥现行宪法确认,每一公民有权选择工作以保障其尊严。
第 7 条
享有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的权利
102. 摩洛哥是国际劳工组织多项公约的缔约国:《同酬公约》(第100号)、《(工业)每周休息公约》(第14号)、《(商业和办事处所)每周休息公约》(第106号)、《劳动视察公约》(第81号)和《(农业)劳动视察公约》(第129号)。摩洛哥政府在初次报告(E/1990/6/Add.13, 1993年4月28日)中提到了最近向劳工组织提交的关于《盟约》第7条条款的报告(第42至45段)。
A. 获取报酬的权利
103. 根据摩洛哥批准的关于男女之间报酬平等的第100号公约的条款和《宪法》内有关的条款,在确定工资方面,摩洛哥法律没有任何性别歧视。摩洛哥法律承认各方可以自由地规定报酬,但规定了支付给雇员最低法定数额的最低工资。根据生活费用标准、企业的财政情况、并考虑到工人和雇主组织的要求规定最低工资。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的事务应在为此目的而设立的全国社会对话委员会的主持下和上述各组织事先进行讨论。
104. 1994至1997年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可以概括如下:
建立了固定工资的框架安排。在这方面,1996年8月社会伙伴之间商定的联合宣言规定通过设立包括工资委员会在内的一系列委员会规定有关安排机制;
颁发了从1996年7月1日起最低工资提高10%的法令。为了确保雇员能从所采取的措施中获得适当利益,工作检察员通过定期查访工作地点确保有关工资的法律得到执行。至今已经进行了16,894次视察,对违法乱纪的雇主提诉讼298起。
1991至1997年间最低工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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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商业和服务业 |
农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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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率 % |
小时工资 |
月工资 |
变动率 % |
日工资 |
月工资 |
|
|
1.4.1994 |
10 |
7.26 |
1,510.08 |
10 |
37.60 |
977.60 |
|
1.7.1997 |
10 |
7.98 |
1,659 |
10 |
41.36 |
1,075.36 |
B. 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
105. 摩洛哥法律载有为安全和健康工作条件特别注重预防和控制的条款。在这些立法中比较显著的是禁止儿童和妇女从事危险工作、有关工业药物的文本和关于工伤和职业病赔偿的立法。1947年7月2日关于工作条件的《法令》第2条规定雇主在提交给工作检察员的申报中必须列明危险职业。雇主负责采取措施保护工人的健康和安全,还要求雇主采取所有可能的步骤确保最合适的工作条件。1995年,就业部开始对职业危险进行实地研究,以期查明对工人健康具有高度风险的部门,这是执行全国预防政策工作的一部分。
第 8 条
工 会 权 利
106. 摩洛哥是国际劳工组织第98号公约《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的缔约国。摩洛哥已经向劳工组织提交了若干报告,详细论述了在《盟约》第8条方面保护工会权利所取得的进展(见E/1990/5/Add.13, 第51段)。1957年7月16日有关工会的《法令》规定了自由建立工会的原则。同一条《法令》允许从事某一职业或贸易的已婚妇女参加工会,并且参加其行政和管理。工会可以在没有法令和法院裁决的情况下由其成员自愿决定解散。允许公务人员和在私营部门的工人一样建立行业组织,但负责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公务人员(武装部队,警察)除外。
劳动法草案之下的工会权利
107. 1957年《法令》条款已纳入劳动法草案,但作了以下若干修改:
工人和雇主可以建立所选择的组织,并成为这些组织的成员;
工会可以附属于国际工人或雇员组织;
废除了1957年《法令》内规定只有摩洛哥公民可以参加工会的条件;
在下列各方面禁止因成为工会成员而受到任何歧视:招聘、管理和分配工作、职业培训、给予福利享受、解雇和纪律措施。
108. 自从提交初次报告之后,重新振兴了合作和社会对话,极大地有助于在国家和社会伙伴之间创造新的精神。在社会对话的框架内,1996年8月1日社会伙伴签署了一项联合宣言。以下是联合宣言内有关工会权利的原则:
确保《宪法》规定的自由行使结社自由的必要条件;
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伙伴之间发展真正的伙伴关系;
尊重摩洛哥已经通过并且正在通过的社会法律和公约,特别尊重关于自由结社和保护组织权利的第87号公约和关于工人代表的第135号公约;
促进在社会伙伴合作中的集体协定;
尊重《宪法》(第14条)保障的罢工权利;
重新雇用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雇的工人;
支持以国家和国际承认的代表标准成立的行业组织;
尊重谈判中工会代表性原则,尊重国家和国际一级的工人代表性。
109. 8月1日的协定取得了若干重要的进展:在公共和私营部门增加了工资;提高家庭津贴;改善退休金和退休安排;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教师内部晋升的特殊制度;彻底和定期审查地方、省和国家一级的劳资纠纷;扩大8月1日协定,纳入国家新闻工会和建立一个类似其他部门的特别委员会的决定;根据一系列皇家赦免令对从公共和半公共部门被解雇的人进行平反;加强和严格执行社会对话的。其他计划中的措施正在讨论之中。
110. 自委任了通过社会对话进程产生的特设委员会之后重新开始了通过劳动法草案的进程。在社会伙伴的要求下,正在进行磋商以期对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达成妥协。
111. 1996年《宪法》重申保障罢工权利。唯一的限制(武装部队、警察)仍然符合《盟约》第8条第2款的规定。
112. 摩洛哥政府决心加强和有关部门、机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以期最终解决向摩洛哥王国人权咨询理事会提出的尚未解决的情况。
第 9 条
社会保险权利
113. 摩洛哥具有强制性和选择性、公共和私有基金的各种国家保险机制。
A. 强制性基金
114. 这些包括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摩洛哥退休基金和公共退休金制度。
115. 社会保险基金是私营部门雇员得到社会保护的主要手段,规定了三种类型的救济金:家庭津贴、短期救济金,长期支付款项。基金由雇员和雇主捐款供资。
116. 对工业、商业和私营部门行业的企业及其雇员而言,参加社会保险是自动和强制性的。渔民(以个人为基础)参加社会保险也是强制性的。1982年7月这项制度扩大到农业和林业部门。1994年6月,这项制度扩大到手工业(1993年4月29日法令、1993年5月19日第4203号公报,第193页)。
117. 不再属于强制性安排的雇员可以自愿成为社会保险制度的成员。他们可以继续支付社会保险费以便维持长期(丧失工作能力、年老、幸存者)和短期(疾病类津贴、产妇津贴、死亡津贴)享受救济金的全部权利。
118. 参加社会保险基金的企业数量从1961年的19,821个增加到1996年12月31日的67,544个,平均每年上升比例为4.55%。 注册登记的雇员人数从1961年的284,782人上升至1996年的930,000人, 平均年上升比例为3.50%。
119. 摩洛哥退休基金管理公务员和军官、地方政府官员和公共机构官员的退休金制度。这项基金由雇员及其雇主提供的捐款作为基金。
B. 任 择 基 金
120. 任择基金,和互助社一起,主要管理卫生保健。摩洛哥行业间退休基金为私营部门的雇员提供额外的退休保险。保险公司越来越积极地参加提供额外的保护。
121. 国家某些保险金由雇主,或由私营部门(工伤和职业病)或由公共部门(家庭津贴、工伤)的雇主管理。一些公共机构有其自己的社会保险基金。
C. 健 康 保 险
122. 由于健康保险没有强制性的安排,因而由保险公司和互助社共同负担救济金。保险公司在私营部门特别流行。在公共部门,9个互助社已经一起结成了一个联合基金,全国节俭组织基金为80%的公共部门的雇员提供保险。这个机构的目的是代表其成员及其有资格的受扶养人以节俭、相互依赖、相互援助的精神开展工作,以负担可能对人造成的风险。节俭基金有将近100万成员,200多万名其他有资格的受扶养人,这些人在国外时有权得到保健费用、第三方保险、社会基金和保险金的偿付。
互助社社员人数增加情况
|
1994 |
% |
1995 |
% |
1996 |
% |
|
|
社员人数 |
898,461 |
32.04 |
942,224 |
32.01 |
961,352 |
32.30 |
|
受益亲属: |
1,905,677 |
67.96 |
2,001,330 |
6 7.99 |
2,015,391 |
67.70 |
|
配偶 |
568,610 |
20.28 |
616,537 |
20.95 |
624,050 |
20.96 |
|
子女 |
1,337,067 |
47.68 |
1,384,793 |
47.04 |
1,391,341 |
46.74 |
|
受益人总数 |
2,804,138 |
100.00 |
2,943,554 |
100.00 |
2,976,743 |
100.00 |
第 10 条
保护家庭、母亲和儿童
A. 保 护 家 庭
123. 1993年,对《个人地位法》进行了新的改革,加强了对妇女、未成年人和家庭的法律保护(见下文)。刑法通过惩罚任何形式的疏忽(道德和物质的)给予家庭特殊的保护从新的协会数量的增加可以看到,自从提交初次报告以来,代表家庭的协会采取了更加强有力的方法。其宣传教育行动已经大大地促进了对《人的地位法》的改革。
B. 保 护 儿 童
124. 应该提到,在初次报告中描述的保护儿童的法律机制(刑法、个人的地位法、劳动法)和特别自1993年以来,在政府有力支持下保护儿童协会所表现的坚定的承诺,帮助加强了儿童的形象并且在保健、营养和法律地位方面确保对儿童的保护。
125. 1992年,摩洛哥签署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问题世界宣言》。1993年,摩洛哥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摩洛哥于1992年制订了《全国行动计划》以实施有关儿童的世界范围性的协定。已经确定了一系列中期和长期的目标和战略。在机构一级,包括建立全国儿童权利大会,这个大会将每年举行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评估实施《宣言》中所取得的进展,审查所通过的战略的影响、并且查明需要进行更大努力的活动。还应该指出,已经设立了一个观察台作为大会的执行部门监督《公约》的实施情况。或许还应该提到,摩洛哥于1995年向儿童权利委员会提交了初次报告(CRC/C/28/Add.1)。
C. 保 护 母 亲
126. 根据《公约》第10条,摩洛哥的社会立法特别在产假和哺乳时间方面给予母亲特别的保护。自1987年以来,卫生部采取步骤实现了令人满意的产前和分娩承保险别,在减少产妇死亡率和围产期死亡率的运动中被视为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在联合国计划生育计划援助下,摩洛哥继续努力改进母亲和儿童的照料以及计划生育。这些努力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
127. 审查人们对各种各样的节育方式的经验的变化表明,妇女对长期避孕方法的了解有了明显的提高。这是1994年所有社会经济人群中99%已婚妇女的情况。这一发展对避孕的推广起了积极的作用,避孕普及率从1980年的19%上升至1995年的50%。按照居住的地点,农村比城镇有更大的增加,增加的比例分别为9%至39%(+30%)和36%至64%(+28%)。这一变化在农村和城镇对生育水平也产生积极的影响。
128. 关于监测怀孕和分娩的方案,尽管近几年内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所涉及的总的怀孕妇女的人数仍然是不够的。时至1994年,产前咨询比例为35%, 33%的分娩是在公共保健机构进行的。正在努力解决农村地区的情况,那里的服务情况仍然是糟糕的,产前咨询比例不超过27%,而城市地区的比例为47%。产前保健,在农村地区的比例为45%,而在城市地区为87%,全国平均比例为63%。
产 前 访 诊
|
环 境 |
1994 年 |
1995 年 |
1996 年 |
1997 年 |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
|
城 市 |
136,310 |
47,4 |
143,964 |
52,3 |
144,392 |
51,8 |
155,500 |
56,0 |
|
|
固定 |
84,373 |
59,8 |
96,768 |
56,3 |
91,566 |
58,0 |
105,894 |
73,8 |
|
|
农 村 |
流动 |
32,450 |
11,4 |
22,526 |
8,8 |
24,793 |
9,7 |
30,813 |
11,2 |
|
总数 |
116,823 |
27,4 |
116,294 |
27,5 |
116,359 |
28,2 |
136,707 |
32,7 |
|
|
总 计 |
253,133 |
35,4 |
260,258 |
37,2 |
260,751 |
37,7 |
292,207 |
42,0 |
分 娩
|
环 境 |
1994 年 |
1995 年 |
1996 年 |
1997 年 |
||||
|
数目 |
% |
数目 |
% |
数目 |
% |
数目 |
% |
|
|
城市 |
162,042 |
56.3 |
164,775 |
59.8 |
165,208 |
59.3 |
169,716 |
61.1 |
|
农村 |
86,704 |
20.3 |
96,593 |
22.1 |
94,247 |
22.9 |
105,670 |
25.3 |
|
总计 |
248,746 |
34.8 |
258,368 |
36.9 |
259,455 |
37.5 |
275,386 |
39.6 |
产 后 活 动
|
环 境 |
1994 年 |
1995 年 |
1996 年 |
1997 年 |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
|
城 市 |
234,872 |
81.6 |
241,920 |
87.8 |
230,694 |
82.8 |
230 ,954 |
83.2 |
|
|
固定 |
175,667 |
124.5 |
181,921 |
109.2 |
171,701 |
108.9 |
180,524 |
125.8 |
|
|
农 村 |
流动 |
30,725 |
10.8 |
24,493 |
9.5 |
24,102 |
9.5 |
29,428 |
10.7 |
|
共计 |
206,392 |
48.4 |
206,414 |
48.8 |
195,803 |
47.5 |
209,952 |
50.3 |
|
|
总 计 |
441,264 |
61.8 |
448,334 |
64.2 |
426,497 |
61.7 |
440,906 |
63.4 |
一周岁以下婴儿免疫接种率
|
年 度 |
卡介苗 (%) |
白喉、破伤风、百日咳 (%) |
天花 (%) |
|
1994 年 |
93 |
87 |
87 |
|
1995 年 |
93 |
90 |
88 |
|
1996 年 |
96 |
95 |
93 |
1997年免疫接种率(临时数据)
|
卡 介 苗 |
白喉、破伤风、百日咳 |
天 花 |
|
591,257 |
555,279 |
538,737 |
第 11 条
获得适足生活水准的权利
129. 摩洛哥政府继续努力进一步改善其公民的生活水准(另请参阅有关第7条的章节,薪水和工资方面取得的进展)。为提高国家雇员的工资和增加其家庭津贴,地方当局和公共机构要求从1996年起的两年内从预算中拨款320亿迪拉姆。还应该提到,基本的生活必需品由特别的国家基金提供补贴。
A. 获得适足食物的权利
130. 获得适足粮食的权利是政府给予极其优先考虑的基本权利。正在采取若干步骤彻底地实施这一权利。摩洛哥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已经实现了一定水平的自足。鉴于其海洋和农业资源的潜力,摩洛哥继续努力发展农村地区和渔业,把其作为关键部门。
131. 如何管理不稳定的农业,是该国面临的主要经济挑战。已经制订了一项解决不稳定性的战略,并且已经开始实施。这一战略的基础是(a) 实施一项坚决的政策改进水利资源的开发;(b) 加强全国设施在贫瘠地区开展有关农业的研究;(c) 为实现可靠的粮食供应,采取持续有效的政策;和(d) 对可能遭到各种灾害的经济行为者(农民、牲畜饲养人、食品加工公司等)采取始终一致的态度。已采取步骤,主要通过免税和债务重新安排等方式援助小块农田经营者。
132. 尽管气候经常恶劣,已经采取了很大的努力确保在农村地区供应饮用水。但是,在城镇和农村继续存在着差异。往往是在困难的条件下向农村人口提供饮用水,且成功的比例很低:1990年为14%、1994年为18%、1997年为32%。为了改进这一状况,政府已经发起了为农村人口大量提供饮用水的范围广泛的方案(大量供水方案),这个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改进农村地区的饮用水供应。目标是在2003年之前实现80%的供水比例。
133. 摩洛哥意识到可靠地向农村和城市人口提供粮食和饮用水所涉及的种种问题,已经开始了一项建设储水结构的方案,这个方案包括(a) 在2000年之前每年建造一个水坝,在2000之后每年建造两个大水坝;(b) 中等水坝主要用来改进农村地区的供水情况或者灌溉大约1,000公顷的土地;和(c) 在上述结构不适合需求的地点建立小型水坝。
134. 近几年来,政府已经开展了若干主动行动开发农村地区。1995年这些活动产生了一项在7年至9年的时间内建造11,236公里的全国农村筑路方案。时至1997年9月已建造的道路总长度为2,696公里,其中2,150公里已经投入使用。这个方案除其经济影响之外,目的在于改进农村生活条件。这些道路能够更快地到达医疗中心,社会服务设施和市场。并且还能尽快地到达学校,其结果是能够得到高质量的保健照料,并且特别能够在女孩中提高入学率。
B. 适足住房的权利
135. 摩洛哥在改进城市生活条件和预防性保健照料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和发展水平相似的国家相比,某些社会指数仍然是薄弱的。适足的住房权利和促进更好的生活条件是政府优先考虑的中心。根据全国青年和未来理事会所进行的研究,摩洛哥在2010年之前每年需要建造大约180,000处住房。由于农村人口在2010年前将会下降,可以说城市人口将占该需求的大部分(大约170,000处住房)。研究表明,最近阶段每年所建造的房屋不到70,000栋。因而造成了每年100,000住房的短缺。这还表明,摩洛哥400万住房内,220万(其中74%在农村地区)没有管道供水,几乎200万(78%在农村地区)没有电。
136. 当局特别注意住房政策和更好的生活条件—— 把它作为社会进步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在以下5个主要方面已显示了令人鼓舞的结果:
强化措施解决不健康的生活条件。主要成就是重建了许多不符合规章制度的住房,并且开始了翻新陈旧结构的方案;
促进社会住房。为人口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建造20万住房的方案标志着摩洛哥社会住房政策的一个新的起点;
改进农村生活条件。政府试图合并有关各方的努力,以完成尚未完成的农村方案,并且特别优先考虑农村地区的统一发展。政府允许财政系统更加积极地向农村住房提供信贷,通过旨在帮助农村地区建造低成本住房的程序(优惠利率或直接援助)支持政府的行动;
促进私有住房;和
加强地方社区的作用。
在1993年和1996年之间,建房许可证的数量从29,307个增加至39,160个, 提高了33.6%。结果,在1996年建造了104,787栋住房,与此相比,1993年仅建造了53,460栋住房。
137. 此外,政府的种种努力改善了家庭生活条件。尽管变化的速度和程度取决于居住的环境,但住房便利设施项目的数据表明生活条件有所改善。
138. 1994年城市地区86%的家庭居住在砖砌楼房内,而在1985年只有79%,1971年只有74%。与居住在其他类型的楼房内的家庭相比,居住在摩洛哥式住房和别墅的家庭增加的比较快:75.8%的家庭居住在摩洛哥式住房和别墅内,而在1985年只有67.7%。相反,1994年居住在公寓内的家庭比例下降(1994年占所有家庭的10.5%,而在1985年占13%)。
139. 就其他被界定为危房或简陋住房的问题而言,数字表明居住在这类住房内的家庭数从1997年的26.4%下降至1994年的13.7%。居住在木房和土坯房内的家庭在1971年占城市家庭的21.4%,至1994年下降了9%以上(12.1%)。建筑质量的相对改进是由于国家采取了改进住房的行动,特别由于在1970年代中期实施了房屋建筑政策。
140. 关于住房的设备和便利设施,1994年进行的人口和住房普查表明,有所改进。有自来水的城市家庭数从1982年的62.9%上升至1994年的74.2%。在同一阶段,有供电设备的城市家庭比例从74.4%上升至80.7%。
141. 最后,城市住房改进的另一个指数是拥有住房的使用者人数和可能拥有住房的家庭有所增加;这个比例从1982年的40.9%上升至1994年的48.5%。其必然结果是,支付租金的家庭比例从1982年的46%降至1994年35%。
142. 在农村地区,1994年的普查表明大部分人居住在土坯房和木房内,占所有家庭的78%。但是,在近几年内,砖砌住房的数字有所增加,因而在永久性建筑内的农村家庭的比例从1985年的14%上升至1994年的22%。
143. 最近的普查还表明房屋内拥有自来水和电力等基本设施方面也有了一些改善。从全国饮用水机构获得管道水的家庭比例从1982年的2.2%上升至1994年的4%。在电力方面,在两次普查间隔阶段内,和电力网相连的农村家庭数字增加了一倍(1994年为9.7%,而1982年只有4.5%)。
第 12 条
身心健康的权利
A. 摩洛哥的卫生政策
144. 考虑到人口压力和变化的影响,对选择所带来的限制、参与者的作用和卫生部门提供资金和行政机制等问题,卫生政策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全国卫生系统内的不平衡问题,使保健照料的提供更加有效和平等。因此,摩洛哥的卫生政策解决五个主要问题:(a) 更加有效地调动和使用资源;(b) 就卫生事务在公共和私营部门建立新的关系;(c) 精简管理和调整整个卫生保健制度;(d) 在限制开支的情况下改进服务;和(e) 地方社区的参与。
145. 1997-98年拨给卫生的公共资金的比例为12%。1997-98年公共卫生投资贷款比前一个财政年度增加了31.39%。社会保护机构的份额在给予社会部门的所有贷款中占20%,这主要由于在改进公务员退休制度之后,国家提高了对摩洛哥行业间退休基金的捐助。
B. 母亲和儿童保健
146. 为了保护母亲的健康和降低婴儿死亡率,政府继续执行各种各样的疫苗接种免疫方案。一岁以下儿童对六种目标疾病(白喉、破伤风、小儿麻痹症、百日咳、麻疹和结核病)的疫苗接种比例从1987年的50%(城市地区为83%, 农村地区为41%)上升至1994年的80%(城市地区为92%,农村地区为68%)。
147. 关于解决腹泻病的措施,1994年一岁以下患有腹泻的471,130名儿童得到了治疗,此外,在12个月至23个月年龄组内有353,737名儿童得到治疗,在20个月至59个月的儿童中间,有289,669名儿童得到治疗。通过重新采用对两岁以下患有腹泻儿童推广口服补液的1988年方案加强这些行动。1994年,42%的儿童得到了在他们患腹泻之前同样数量的水份,55%的儿童得到更多数量的水份,其中71%接受治疗。
接受腹泻症治疗儿童人数
(一) 以年龄分列
|
年 度 |
0-11 月 |
12-23 月 |
24-59 月 |
总 计 |
|
1992 年 |
305,588 |
210,374 |
127,374 |
643,950 |
|
1993 年 |
405,417 |
305,149 |
236,990 |
947,556 |
|
1994 年 |
428,185 |
330,322 |
268,719 |
1,027,266 |
|
1995 年 |
383,649 |
296,184 |
244,514 |
924,547 |
|
1996 年 |
375,015 |
30 3,206 |
234,169 |
912,390 |
|
1997 年 |
211,588 |
178,470 |
134,186 |
524,244 |
(二) 按腹泻症分类
|
年 度 |
新病例 |
原有病例 |
顽固病例 |
总 计 |
|
1992 年 |
605,108 |
33,851 |
4,991 |
643,950 |
|
1993 年 |
903,963 |
39,293 |
4,300 |
947,556 |
|
1994 年 |
988,668 |
34,592 |
3,966 |
1,027,266 |
|
1995 年 |
890,249 |
31,293 |
51,798 |
924,547 |
|
1996 年 |
884 ,672 |
25,540 |
2,178 |
912,390 |
|
1997 年 |
510,052 |
12,756 |
1,436 |
524,244 |
(三) 按脱水程度分列
|
年 度 |
A |
B |
C |
总计 |
|
1992 年 |
611,938 |
29,312 |
2,700 |
643,950 |
|
1993 年 |
919,915 |
25,681 |
1,960 |
947,556 |
|
1994 年 |
1,006,806 |
18,788 |
1,632 |
1,027,226 |
|
1995 年 |
901,294 |
21,740 |
1,474 |
924,547 |
|
1996 年 |
883,275 |
27 ,700 |
1,415 |
912,390 |
|
1997 年 |
506,642 |
16,166 |
1,436 |
524,244 |
C. 流行病和传染病控制计划
148. 已经发起了范围广泛的方案以便有效地消除这些疾病。这些方案包括消除结核病、麻风病、艾滋病和性传染疾病等方案。和联合国专门机构(卫生组织、粮农组织、原子能机构、人口活动基金)和美国艾滋病组织等进行紧密的合作,对这些方案进行监督。最后,应该提到若干非政府组织在保健方面,特别在消除艾滋病、结核病和糖尿病等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 13 条
受教育的权利
A. 摩洛哥的教育政策
149. 教育政策是以若干法律规定或者正式宣布的原则为基础的,主要有:(a) 所有人有得到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宪法》第13条);(b) 对7岁至13岁的所有摩洛哥儿童进行义务教育(1963年11月13日法令第163.071号)1985-86年的改革把这规定扩大为九年基本义务教育;和(c) 所有层次和所有类型的公共教育为免费教育。
150. 摩洛哥教育制度有三个主要目的:
文化:教育应为一代又一代人打下自己的文化基础,并帮助他们了解世界上其他的文化和文明。教育还应当向一代又一代人传授摩洛哥固有固有的宗教和道德价值,并教育他们尊重其他宗教和所有其他形式的信仰。
社会:教育应被视为是社会前进的重要因素。教育在帮助公民理解其生活,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在促进社会向前发展和实现人口和环境平衡之中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经济:教育被认为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因素。教育提高职业标准、培训管理人员和提高国家生产力和财富。
151. 摩洛哥自独立以来确立的4个目标中已有3个得到实现:统一几乎整个教育部门、教学大纲阿拉伯化和建立一个彻底的摩洛哥教师队伍。
152. 从国家预算拨给全国教育部的份额,从向教育的私人投资者提供的种种便利(尽管国家仍然是教育的主要资金提供者)可看到对教育部门的重视。1997-98年,教育方面的开支占整个预算的20.91%,这只包括基本和中等教育,因为国家为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文化提供不同的资金。基本教育第一阶段的教育预算的份额为37%,剩余部分拨给第二阶段基本教育和中等教育。
B. 中小学教育的发展
1. 法定教育
(a)基本公立教育第一阶段
153. 1997-1998年基本公立教育第一阶段的学生人数达到3,191,000人,与1993-94年相比,总共提高了15.2%。在1993-94年间,只有2,769,000名学生。第一基本阶段的全日制教育的儿童为68%,公立教育其他各阶段的儿童为69.6%。1997-98年间国家基本教育第一阶段的总的百分比是83.2%,而在1993-94年间为70.5%,提高了12.7%。公立和私立教育一起,1997-1998年整个百分比为86.7%。
154. 1997年9月,进入基本教育第一年的儿童总数为563,000人。在1993-1994学年期间只有539,700人。这说明学生人数增加了4%。在1997-1998年间,私立基础教育第一年的新生入学人数为33,000人。
155. 尽管正常的第一年入学年龄为7岁,但儿童可以早一些或晚一些入学,这将根据有没有位置而定。1997-1998年记载的全国范围公立和私立学校的一般入学率为95.3%(1993-1994年为86.5%),1997-1998年,这个比例在公立教育方面提高至88.6%(1993-1994年为82.5%)。
156. 然而,在农村地区努力推广基本教育受到了若干地理、经济和文化性质的限制(缺乏通讯方式、居住分散、某些地区处于山区等等)。尽管有这些困难,1997-1998年农村地区的入学率为84.6%,女孩的入学率为75.2%。
157. 为了改进向学生提供的基本教育,1985年的改革把基本教育从6年扩至9年,与此同时,还提高了通过基本教育学生人数和进入基本教育第二阶段的学生人数。因此,基础阶段第一年入学的学生升至基础教育第六年和最后一年的学生比例为65%(80%的学生进入基本教育的第七年)。
(b)基本公立教育第二阶段
158. 在1997-98年间,在基本教育第二阶段就学的学生人数为1,008,000人次,而在1993-94年为863,000人次,提高了16.8%。1996-97年相应年龄组(13-15岁)的入学率为45.5%。第二阶段的入学率为31%。1996-97年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儿童总百分比为49.4%,而在1993-94年为45.6%,提高了3.8%。第二阶段总的入学率从1993-94年的41.9%上升至1996-97年的44.8%。在这个阶段,74%的七年级学生进入九年级,但截至1997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转入中等教育的比例没有超过43.8%。
(c) 公立中等教育
159. 在1997-98年间,入学于公立中等教育的学生为411,000人次,而在1993-94年间为363,000人次,提高了13.2%。在1997-98年间,仅技校的学生人数为21,600人次,与1993-94年的15,200名学生的总数相比提高了42%。在这个阶段没有落后于其年龄组的学生的平均年龄是16-18岁。被作为一个单个实体接受中等教育的儿童的百分比为13.2%(1993-94年为11.3%)。总的入学比例从1993-94年的19.6%上升至1996-97年的21.4%。在中等教育阶段第一年入学的学生中有66.8%升至第三和最后一年,其中47.2%获得毕业证书。
2. 非法定教育
160. 尽管作了种种努力,但摩洛哥的文盲比例仍非常高,占10岁以上人口的55%(根据1994年的普查)。这种情况促使国家教育部建立一个非法定教育方案。尽管这个方案辅助法定教育系统,帮助推广和支持教育,但在目标、原则和方法方面不同,其他非法定教育的目的是:
促进社会专业结合和在公民权利和义务方面加强机会平等;
为逐渐在摩洛哥消除文盲建立一个新的教育形式;
为全体人民提供教育;
把8至16岁的青少年重新纳入法定教育、职业培训和工作生活;
向合格的青年人提供帮助国家发展的机遇促进他们的就业;
邀请和动员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团为实现全民教育的目的而努力。
161. 接受这一教育的主要对象是8岁至16岁的儿童,但不排除成年人。这类儿童有的从来没有上过学,有的过早地离开学校。应优先考虑居住在农村地区和居住在城镇附近的人口。应该特别注意处在动荡不定和困难环境下的儿童和青年人(街头流浪儿童、在监狱中的儿童等等)、工作的儿童和青年人(手工艺贸易、小型商业等等)、农村人口(儿童、青年人、成年人)和妇女(家庭主妇、在家里工作的女孩等等)。在提到的所有类别中,应尽最大努力使女孩受益。
为残疾儿童开设混合班教育
162. 根据全民教育的原则,教育部在和残疾人高级委员会的合作之下制订了一项行动计划,把患有智力残疾和听力、视力损伤的儿童混合编入公共学校。这个方案的另一个目的是在公民权利和义务方面促进残疾儿童的社会专业结合和加强机会平等。
3. 改进教学质量
163. 为了改进教学质量,教育部把特别着重于人口、人权和环境的新教材纳入教学大纲。
(a)关于人口的教育
164. 有关人口的教育项目是和人口活动基金合作的范围广大的方案的一部分。其目标是把这一课目在教育部内制度化,方法是通过多科目的做法使学生、教师和父母认识摩洛哥人口因素和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现实相互作用的方式。这个方案在早期阶段涉及基本教育,今年将扩至中等教育,其重点是生育卫生、两性之间关系和持续发展。
(b)有关人权的教育
165. 这个项目是和负责人权的部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和欧洲委员会一起发起的,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在试验阶段,这个项目将在一组抽样学校内予以实施,计划在1998-99学年开始时开始试验阶段。
(c)关于环境的教育
166. 教育部正在开展能使学生认识环境问题的计划。在这方面,应该提到由环境部和全国饮用水机构开展的行动计划,和与美国全国海洋与大气管理局一起开展的提高认识和环境研究的全球方案。其目的是利用因特网为学生、教师和科学家设立国际网络以便研究全球环境。已经挑选了14所学校参加这个方案。
C. 在农村地区促进学校教育
1. 在农村条件下发展学校教育
167. 国家教育部已经发起了一项发展自治、负责、有效、符合当地情况的农村社区学校的战略。这项战略把人力资源放在所有这些问题的中心,把培训作为农村地区持续发展的重点。此外,这个方案还涉及扩大和改进学校教育、保持学生就学和学校在重点领域内的绩效。这项战略将分四个阶段执行:筹备阶段(1995年)、试验阶段(1996-97年)、扩大阶段(1998-99年)和推广阶段(从2000年起)。1996年在10个试点办事处开始了这个项目。大多数参与伙伴是各部、国际和地区组织、非政府组织、学生的家长和社区。合作工作把重点放在培训教育方案的参与者和帮助女孩得到教育的资源。
2. 社会优先事项方案
168. 社会优先事项方案1(PPS 1或BAJ 1)是为了促进政府的社会战略而发起的。这项战略的目的是向最为贫困的人提供最多的社会服务、并且改进他们参加经济生产活动的可能性。跨部门的PPS/BAJ方案主要是针对14个处于最不利地位和城市化程度最低的省份。人口的27%(7,100,000人)居住在这些省份。
169. 基本教育的组成成分是发展人力资源,方法是向那些被剥夺教育和识字机会的人提供教育和识字机会。这个项目的目标是支持国家的种种努力,在质量和数量方面改进教育制度,使教育绩效赶上经济状况类似的其他国家。五年项目包括着眼于以下目标的五个部分:
在边远农村地区提高可使用的教室的数量以便改进获得和保持接受基本教育的比例;
消除男孩和女孩入学率之间的差距;
提高教育质量;
改进政府识字方案的效率;
向国家教育部提供技术支持,以便实施部门行动计划,达到为优先事项提供资源和合理化使用预算的目的。
D. 高 等 教 育
170. 摩洛哥高等教育政策的目的是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向其提供这一层次的教育。因而,凡是在学术方面达到入学要求的学生都有权利享受高等教育(不限额教育机构的学位和限额教育机构的学位加择优录取程序)。
171. 为了使更多的学生能够受到高等教育,国家通过给予奖学金和津贴的方式援助学生享用学校的膳宿。1996至97年间,对学生的这种支持占高等教育业务预算的30% (7.54亿迪拉姆)以上。
172. 国家几乎提供所有高等教育的资金。私营部门的参与仍然非常有限(就学生人数而言为3%)。1997至98年间国家把预算的4.5%拨给高等教育,而在1994年只有4%。如果把在教育机构内为管理培训提供的拨款也考虑在内,这个数字还要高。
173. 在过去四年内,由于当局的种种努力,高等教育在数量上大大增加。这一发展为所有经济部门培养高层次技术和行政管理人员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这还增加了公共和私营部门摩洛哥管理人员的人数。尤其是在教育系统内摩洛哥教师的的比例大大增加(基本教育、中等教育和高层次教育)。特别在过去十年内,教育机构的普及和培训可能性的丰富多样帮助了这一制度大大扩展。与此同时,妇女参与高等教育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174. 高等教育的扩大和在该领域所取得的进展显然体现在三个主要参数的变化之中:学生总人数、毕业生增加人数和教师水平的提高。
学生人数增加
175. 1996年至97年间,整个高等教育学生人数为28万人次,自从1960年以来平均每年增长11%,同一时期女生人数年平均增长率为15%。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获得毕业学位的人数增加,这些人是高等教育的潜在市场。其人数从1973年的7,800名上升至1997年的68,300人。从每年入学人数测定,高等教育的需求每年增长9.0%,和同一时期毕业学位获得者的人数的增加一致(9.4%)。
176. 高等教育由三个子系统组成:大学教育、管理培训和私营高等教育。90%以上的学生招入公立大学高等教育。录取私立高等教育的人数仅占3.3%,其余人员就读于管理培训机构,其中包括那些为教师提供管理培训的机构(也属于公立机构)。每年新的合格的学位证书获得者招入高等教育。在1996至97年间,通过1996年毕业生学位考试的人中间只有91%的人招入大学高等教育系统。
毕业生人数增加
177. 从摩洛哥教育系统培养的毕业生的人数也可以看到,摩洛哥高等教育系统的扩大。1995年至1996年大学生毕业人数是24,380人(包括860名第三阶段毕业生)而在1960至61年只有130人。如果把完成管理培训,包括教师培训的人数考虑在内,总数为34,300人次。绝大多数人选学艺术和人文学科。第二个比较热门的学科是法律和政治科学,然后是科学。但是,应该指出,在1995年和1996年之间攻读科学的大学毕业生比例是26.6%,而在1970和1971年间为3%。攻读科学的毕业生的人数是在1980年代后期开始急剧上升的。这反映了当局对科学技术培训的特别重视。1995至1996年,女大学毕业生占总数的39.4%,而在1993至1994年间是39%。
工作人员增加
178. 1996年和1997年间,高等教育各部分的教师学生比例(大学和管理培训)是1:20。在管理培训机构内,教师和学生的比例是5.8:1,在高等教育的大学内学生和教师的比例是26.6:1。在1993至1994年间,大学内的学生和教师的比例是31:1。
179. 通过持续努力招聘具有研究资格的教师来提高教职人员水平。大学高等教育内的教师人数在1961至1962年为172人次(81%来自海外),到1996至1997年,教师人数达9,600人次(其中2,270名女教师,外籍教师不到1%。)自1994年以来,国家招聘大学高等教育的教师人数是2,034名,比例为每年678人。
180. 摩洛哥高等教育发展最为积极的方面之一是在该国所有经济区域建立的大学中心有效地在全国一级促进权力下放。大学城的数量从1960至61年的2个上升至1996年至97年17个。同一时期,高等教育大学学院的数量从6个上升至63个,1997至98年上升至68个。如果把管理培训机构,特别是那些为教师提供管理培训的机构考虑在内,进行高等教育的机构和城市的数量则更大。在同一时期内,大学的数量从2个上升至13个,而后在1997至98年之间上升至14个。
181. 为了使培训适应经济的需要,并且帮助毕业生轻松地融入这一体系,在1980年代初采取了高等教育多样化政策,并在1990年初期加紧予以实施。创建了7所高等技术学院、7个科技和技术系、3个全国性商业和管理学院、一个应用艺术和手工艺学院和两个医学和药物系。其地理位置的确定考虑到每个东道城市的具体特征和疏散分布的因素。新的培训主动行动的目标是:
加强科学技术科目和信息技术的培训;
在技术专业培训中提供选择多样化以期帮助学生直接投入工作生活;
调整培训和研究使之和地区一级的经济部门的问题相一致;
采用新的方法和方案培训具有建立中小型企业本领和能力的学生。
182. 还可通过所申请的学位在过去的学院内得到更多样化的培训。这些课程将在科学、艺术和法律学位的第二轮进行。其主要目标是对这些机构注入新的动力,使它们和经济社会环境有一个新的关系。
183. 摩洛哥高等教育最大的成就之一是提高了从低下收入背景脱颖而出的管理阶级的社会地位,并帮助提高了妇女的地位。在1996至97年间,学生中约41.4%是女生。在医学、药物学和艺术方面,女生比例超过了50%:在牙医方面为67.7%、在医学和药物学方面为54.4%、在艺术学科方面为51.4%。在经济和法律学方面,40.5%的学生是女生。商业和行政管理方面的女生比例是43.2%。在科学技术学科方面,在技术方面,女生的比例为36.4%,科学为30%,科学技术为27%、工程科学为20%。1996至97年间第三轮课程入学学生中31%是女生。1995至96年间,39%的高等教育毕业生是女生,1995至96年间,24.4%的大学教学人员是妇女,而在1993至94年为22%。
184. 为了扩大高等教育的目标,与此同时向新近合格的学位获得者,特别是那些来自贫困地区的学位获得者提供充分利用高等教育的机会,国家向学生提供援助,方式有奖学金、食物和住房、保健医疗和文化体育设施。招入高等教育的所有学生都有权申请奖学金。1994年大学奖学金的预算是6亿迪拉姆,占大学教育业务预算的27%左右。自1994以来,执行了合理使用奖学金制度的政策,通过向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提供奖学金的方法达到更公平的目的。尽管实施了合理化的政策,在1996至97年间75%的奖学金申请者得到奖学金,大学奖学金预算仍然是6亿迪拉姆。得到奖学金的学生人数是146,000人,占大学高等教育学生人数的58%以上。居住在学生宿舍的学生人数是33,682人(占总人数的13%),膳食供应的数量估计为629万。
185. 1997至98年间大学高等教育预算约为33亿零六百万迪拉姆,即国家预算的4.5%,而在1993至1994年间为4%,1979至80年间为3.2%。这些数字表明了摩洛哥当局尽了极大的努力在平等的基础上向所有人提供高等教育。
E. 选择教育机构的权利
186. 家长可以自由地根据其选择送子女去公立或私立学校。摩洛哥法律没有任何条款阻止自由行使这一权利或者行使开设或指导学校的权利。
F. 成人教育和扫盲
187. 在开展扫盲运动的框架内,就业部制定了具体和一般性质的项目和方案。一般扫盲方案包括摩洛哥王国所有省份、人口的所有范畴、每年从10月1日开始,为期为9个月。扫盲运动分两个层次:基本阶段(第一年)和补充阶段(第二年)请参见以下题为扫盲运动概述的表格(1994至1997年)。
188. 社会优先事项方案(BAJI)涉及农村地区。1997年开始进行磋商以期招聘国际专家帮助就业部。这个方案在全国14个处于最不利地位的省份试点进行。这个方案的目标有三个方面:制订和检验有关以科学方法进行职业补习和岗位补习的新战略、介绍概念和每年帮助4万人识字,以每个省份3,000人为基础。
G. 具 体 项 目
1. 项目MOR/93/P 12
189. 在和人口活动基金合作的框架内发起这个项目以实现:
培训40名管理工作人员,8名女性地区福利中心协调员、480名女性教育和工作中心监督员和240名女性教育和工作中心领导人;
在12个省份为岗位补习阶段的教师举办12个培训研讨会(每个研讨会40人);
出版231,000本阅读书本;和
为770名女教师进行进修培训。
2. MOR/97/项目P 07
190. 根据生育保健全国次级方案,这个项目在1997至2001年期间在和人口活动基金合作的框架之内予以实施,这个方案涉及到10个处于最不利地位的省份。其目标是:
提高育龄妇女和女孩人口因素和生育保健方面的认识;
开展普遍的人口教育;
为108个福利中心培训300名女性监督员;
在7.5万名妇女与女孩中和10万名青年中扫除文盲,并且使他们认识到生育保健的重要性及其结果;
审查所使用的教材,以期纳入有关生育保健和卫生的材料。
3. “教育V”项目
191. 和非洲开发银行和粮农组织进行合作发起了这个项目,这个项目主要是在农村地区扫除文盲,其目的是:
通过使用流动单元为妇女和女孩提供街坊扫盲方案;
对在31个农场合作社工作的40,000名妇女和1,550名女孩进行扫盲;
制定和出版特殊的教材。
1994至97年扫盲计划概要
|
计 划 |
1994/95 年 |
1995/96 年 |
1996/97 年 |
总 计 1994 至 1997 年 |
|
基本阶段 |
68,416 |
78,037 |
86,353 |
224,806 |
|
补充阶段 |
23,156 |
29,453 |
32,262 |
92,874 |
|
男子 |
51,013 |
59,474 |
68,500 |
135,375 |
|
妇女 |
40,562 |
48,016 |
50,115 |
164,305 |
|
农村地区 |
37,144 |
46,822 |
50,868 |
134,834 |
|
城市地区 |
54,431 |
60,668 |
67,747 |
182,846 |
|
受益者总数 |
91,557 |
107,490 |
118,615 |
317,680 |
第 15 条
参加文化生活的权利
A. 摩洛哥的文化政策
192. 文化部继续严格遵照《盟约》的条款执行使所有公民在没有歧视的情况下充分享有其权利的战略。
1. 农村环境下的文化生活
193. 在使所有公民参加文化生活、促进改进农村生活条件、以期改善文化服务和设施的地理分布的政策框架内,文化部在执行把农村地区置于政府战略中心的皇家指示时,和地方社区进行合作发起了广泛地在农村中心建立和装备图书馆的方案。文化部提供工作人员、书籍和设备,由地方社区建造场所。
194. 同样,除了各种协会和非政府组织发起的主动行动之外,为使农村人口享受全国文化果实,文化部于1998年1月发起了一个持续进行的艺术文化节方案(儿童日戏、小节目、音乐会等等),目的在于在整个王国,特别在农村和小城镇提高文化的形象。
195. 在普及文化生活和文化生活民主化的框架之内,考虑到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并且根据关于地区组织的47—96号法令,为使农村地区享受适当的文化设施,已经建立了负责教育和文化事务的常设委员会,作为16个最近建立的地区理事会的一个部分。
2. 社区参与文化生活
196. 根据关于加强普及的皇家指示和为了使所有公民参加文化生活和促进私营部门的文化,已采用了以下各项措施。
(a)建立文化高级理事会和地区理事会
197. 在普及文化生活和文化生活民主化的框架内,根据1995年1月21日第2-94-288号法令建立了高级文化理事会和地区理事会。国王陛下担任这些机构的荣誉主席,以表明他对作为发展基本因素的文化的重视。这些咨询机构由所有有关的社会伙伴的代表组成(地方社区、文化协会和工会、私营和银行部门。文艺和文学界人士等等)是对文化政策进行讨论和确定文化行动方向和首要项目的独特讲坛。文化高级理事会的工作由地区文化理事会在地方一级进行安排,地方文化理事会除其他事项外负责评估群众的文化要求、促进地区文化活动和提出有关文化政策和战略的建议。
(b)促进和发展文化赞助
198. 和大多数国家一样,提供给文化的财政资源远远不能满足对文化活动日益高涨的需求。面临这一缺口,并意识到可由民众社会、私营部门、地方社区及其他部门单位进行捐款为城乡公民的利益促进文化,文化大臣办公厅把赞助纳入其基本文化政策目标之内。为达到这个目的,和科教文组织合作举办了一系列短会,标题是摩洛哥的文化和赞助:文化和赞助安排的实际考虑。这项活动汇集了来自摩洛哥和国外的商业、创作人员和艺术家、文化机构领导人、研究员、大学讲师和专家。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担任媒介在各种各样潜在的文化赞助捐助者之间促成新的联系,巩固发展现有的赞助实际经验并且查明机会、实际方法和发展的前景。
B. 保护、发展和传播文化
1. 保护文化遗产
199. 保护、理解和发展文化遗产是文化部的首要目的。这实现这一点,文化部开展了若干行动。
(a)历史遗址
200. 文化部开展了若干行动保护和恢复王国各个地区不同时代的历史遗址:泥土建筑(Taourirt,Rissani)、麦地那土墙和大门(Sale,Rabat,Taroudante),麦得萨斯(Marrakech的Ben Youssef和Sale的Meridinide);其中一些行动通过赞助得到资助。
(b)博物馆
201. 在这方面开展的许多行动包括对文化部获得的收藏品进行编目、通过定期庆祝国际博物馆日提高公众的认识,并且起草有关管理私立博物馆的规章制度。已经对外开放了两个私立博物馆,一个在萨尔(1995年),另一个在马拉加什(1997年)。
(c)对文化遗产进行编目
202. 在这方面开展的活动的重点是:对艺术、风俗习惯和口头传说建立一个数据库;对于实用艺术和工艺以及传统的技术进行编目;组织工作组到王国各个地区进行编目工作;向公众进行宣传并且传播有关文化遗产的知识。
(d)世界遗产
203. 摩洛哥极其重视保护文化遗产。在这个前提下,摩洛哥批准了1975年《关于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且把摩洛哥的一些文化遗产纳入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清单之内:在费萨的麦地那(1981年)、在马拉加什的麦地那(1985年)、在艾本哈都的卡斯巴赫(1987年)、在梅肯斯的麦地纳(1996年)、泰托安和沃鲁比利斯(1997年)。此外,教科文组织宣布在马拉加什的贾玛芬纳广场是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
2. 促进书籍和图书馆
204. 作为支持文学和艺术努力的一个方法,并且为了继续开展几年前开始的全国主动行动,文化部每年颁发摩洛哥书籍奖和大功勋奖(在王储希迪·默哈麦得陛下积极主持之下)和原稿和文件哈桑二世,目的是为了保护摩洛哥国家遗产的文字部分。
205. 为了保护有关书籍的道义和物质利益,并且由于教科文组织把4月23日定为世界书籍和版权日,每年在王国各地举行若干活动以纪念这个节日(从4月23日至30日举行书籍节),以期提高公众对文化的认识并且普遍宏扬文化,特别促进图书的发展。
3. 对文化协会的支持
206. 文化部对若干文化协会给予道义上和财政上的支持。文化部还参加这些协会的若干活动,并且鼓励这些协会促进文化部每年开展的许多文化主动行动。这样,一个相当规模的基础设施已经建立,为文化协会提供了一定的表达空间。青年俱乐部—— 真正的青年活动中心—— 俱乐部的数量从1994年242个上升至1997年267个。使用这些俱乐部和中心的人数从1994年的2,526,626人上升至1997年的2,767,019人。同样,96,670名青年人使用接待中心所提供的服务。这些接待中心欢迎到摩洛哥各地旅游和参观的青年团体和参加教育、文化或其活动的青年团体。
C. 鼓励和发展国际合作和国际交往
207. 为了在摩洛哥王国和兄弟国家之间建立友好和合作的纽带,为了在世界各地保持和加强摩洛哥文化特征,文化大臣办公厅除了组织文化周和参加国际文化会议和节日之外,正在提高其和国际机构和国际文化基金会的文化和艺术合作层次。在这方面,最近比较特殊的是为三种文化和宗教(穆斯林、犹太教和基督教)之间的对话建立了摩洛哥—— 安达卢西亚基金会,其总部设在塞维尔的摩洛哥馆内。基金会主要促进对摩洛哥始终非常重要的宗教之间和文化之间对话的原则。
结 论
208. 根据《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盟约》的条款,摩洛哥继续努力确保充分实施《盟约》内所确认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自1993年摩洛哥提交初次报告(E/1990/5/Add.13)以后,摩洛哥社会的进展突出表现在发生了大规模的变化,促进提高有利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行动。重大的进展是:控制了人口增长改善了生活水准、通过新的宪法发展了政治机构、新政府根据权力交替的制度继任—— 这是摩洛哥政治生活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历史性的发展。在政府和社会伙伴之间签署了1996年8月1日协定之后促进了社会对话,活跃了协商进程、逐渐解放了民众团体,提高了民众团体参加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从而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就。在社会方面取得的真正的进展反映在预算拨款的提高。
209. 然而,只有在大大地削减外债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使这些努力达到预期的结果。由于摩洛哥连年遭到旱灾,外债的负担越来越沉重。未偿付的外债数额已从国内生产总值的67.9%降至1997年的58.3%。这一结果部分是由于法国和西班牙所作的安排,把一部分债务转为投资。并还靠通过预先支付部分昂贵的债务总额取得的。尽管作了种种明显的努力,但债务的水平仍然很高,支付外债的费用(还本偿息)继续占国际收支的28%。而降低国外债务影响了国内公共债务。国内公共债务1997年定为国内生产总值的39%以便偿付预算赤字和外部财政的入不敷出。
210. 然而摩洛哥政府出于鼓励参与的战略和实际意义的远见出发,牢牢地兼顾各种基本要素,坚决地把其社会方案作为首要考虑项目。这些社会方案本身的规模范围对摩洛哥就是一个极大的挑战。随附1998至99年财政法的经济财政报告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在这份报告中摩洛哥政府从下面几方面论述其社会战略:
“在社会方面,除了制订一份涉及全国所有各方就业的契约之外,政府优先考虑的主要领域是解决失业、贫困、不平等和社会排斥等问题的措施、促进扫盲和基本教育、改进基本卫生保健、改革社会福利和支持社会住房。
在统一方式的框架内实施这些计划取决于社会开支的地理和部门分布的变化。而社会开支的目标对象是社会中最为贫困和最为脆弱的阶层,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和城镇边缘地区的这些人群。
政府将彻底改革社会开支机制以便使最不利的人群受益。政府将建立一项制度,查明在保健、营养、住房和福利援助方面应免费从国家得到社会服务的各类人口。
社会战略还计划加强妇女的地位,发挥其创造潜力,解决她们所遭受的所有形式的歧视。其目的是保护家庭、儿童和残疾人。
为达到这个目的,政府将制订儿童法,加强旨在保护儿童免遭暴力和虐待的方案,改进目前向残疾公民提供照料、培训和援助的结构。
社会发展基金和调动国民透明机制的建立将加强这个社会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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