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或规章框架
217. 在佛兰芒社区有各种法律条文规范这些主题。目前正在拟订其他立法草案。在目前生效的法律案文中,应该提到:1993年1月27日关于表演艺术的舞台艺术法案、1995年4月19日旨在鼓励社区活动的联合法案、1995年4月19日重新组织负责促进各种文化机构的机构法案和1995年4月19日的行政法案,其中规定对扶持和支持社会文化活动的组织给予补贴。目前正在起草的案文主要涉及到对博物馆的承认和补贴、将重新组织各种乐队、团体和音乐节的音乐法案以及将要在关于版权的国家立法框架内颁布的法令等。
218. 最后,应该指出下列事实:自从比利时国家的上次改革(1993年)以来,不同的社区现在可以就属于它们职权范围之内的主题缔结国际条约。佛兰芒社区正努力充分利用这一新机会。
基础设施
219. 佛兰芒当局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鼓励尽可能多的人参与文化生活。每个部门有一处或多处房舍,由于与公众的接触,文化学科得以繁荣昌盛。
220. 美术方面:在卡斯特莱的弗兰斯·马塞雷尔图像艺术中心;博物馆:皇家美术博物馆和安特卫普现代艺术博物馆和在伦尼克的加斯贝克城堡;文学:根特荷兰语与文学皇家研究院;音乐:安特卫普和根特佛兰芒歌剧院。表演艺术:在根特的佛兰德斯皇家芭蕾舞团、安特卫普的德辛盖尔艺术中心、在布鲁塞尔的古比利时河边戏剧排演场。群体教育主要在下列地点进行:布鲁塞尔业余爱好者艺术中心、阿姆斯特丹、比尔曾、布鲁塞尔和瓦埃伦的佛兰芒社区的各文化中心;83个其他文化中心(尽管不属于佛兰芒社区,但部分资金由公共社区预算提供),布鲁塞尔的汇点中心,是佛兰芒社区的聚会地点(也鼓励与移民接触);公共图书馆(321),由公共社区预算供资,分布在整个佛兰芒社区。最后,关于青年政策:各种基础设施供负责青年活动的各协会使用。
促进文化认同
221. 这种促进工作的目的是鼓励个人、团体、民族和地区间的互相了解。佛兰芒社区还采用下列办法:在佛兰德斯出版关于艺术和文化的年鉴、书籍、小册子和杂志;翻译佛兰芒著作以便出口;经济上支持向国外推广佛兰芒文化各部门的主动行动;派佛兰芒代表出席关于文化问题的国际会议;向为发展佛兰芒文化特征作出贡献的艺术家、协会或机构发奖;支持社区倡议,如图书馆周、业余爱好者艺术周等。这些文化促进活动不仅仅以佛兰芒文化为中心。还采取措施鼓励各种族和少数群体的文化认同。
视听政策
222. 佛兰芒社区以下列方式对电视广播台分类:
(a) 公共台
223. 比利时荷兰语无线电和电视广播公司、佛兰芒社区广播公司(BRTN)是公共广播公司,播送无线电和电视节目。BRTN的使命是让尽可能多的观众和听众收到引起并满足观众和听众兴趣的各种节目。BRTN必须优先广播围绕观众和听众的文化和新闻节目。其年度预算约为95亿比利时法郎。
224. 有三个经批准的针对群体的广播台:儿童频道、佛兰芒艺术频道和老人电视频道。目前仅儿童频道在广播(儿童频道每星期仅播送两小时)。
225. 向整个佛兰芒社区广播的电视台(BRTN、VTM和Filmnet)必须把大部分非新闻、体育、游戏表演、广告或电视文字广播专用播送时间保留给欧洲制作的节目。佛兰芒政府确定荷兰语的节目数量。如上文所规定,这些电视频道必须至少将其广播时间的10%分配给独立制作的节目。
226. 公共电台(见第223段)有别于针对当地社区的地方电台。地方电台的目的是提供各种各样的信息、鼓励培训和娱乐,促进广播地区内居民之间的交流。
227. 广播范围就理论上而言限于8公里范围。佛兰芒政府对布鲁塞尔首都地区可不受此限。
228. 要获得批准,地方电台必须以非盈利协会形式组建。它们通过广告和当地赞助获得资金。目前在广播中的有337家经批准的地方广播电台。
229. 从上文可看出,媒介言论自由权利在佛兰芒社区、地方和区域一级均得到保证。关于公众接收外国台的问题,应该注意到佛兰芒社区有线网络密度是世界上最高的(95%的人口可通过电缆接收25至30个广播和电视频道)。
230. 让整个佛兰芒社区仅有一家私人电视公司的决定,其直接原因是确保现有报纸和杂志的生存,从而维持书面新闻的多样性。根据法律,该公司51%的股本必须由荷兰语报纸和杂志出版商持有。
231. 每年向书面报刊补贴4,000多万比利时法郎,大部分直接援助发表分析和评论的杂志。较小数目的援助保留给所谓“有选择性的援助”。出于这些目的,BRTN有两个电视频道(TV1和TV2)和5个电台网络(加上对外广播的佛兰德斯国际电台)。
232. 公共广播台的资金一部分来自佛兰芒社区的赠款;一部分来自赞助收入(电台和电视台)和广告(仅电台)。BRTN垄断全国广播广告。
(b) 私人台
233. 电视台必须具备私法规定的法人资格;其总部必须设在比利时荷兰语区或布鲁塞尔。
234. 一家私人电视台对整个佛兰芒社区广播;其节目以促进联络和为整个发展作出贡献为宗旨;其目标是通过不偏不倚的节目计划提供信息、教育和娱乐。
235. 佛兰芒政府批准佛兰德斯电视协会(VTM)为私人电视台,对整个佛兰芒社区广播。它通过赞助和广告供资(VTM垄断全国电视广告)。
236. 地区台:每个地区一个台已获批准(佛兰芒社区分为10个地区);广播台必须为非盈利性协会。其管理结构必须保证有代表性。作为媒介的补充,地区台的职能是提供信息、激励和教育人们以及提供娱乐,目的是促进人民之间的联络和为广播覆盖区内的整个社会和文化发展作出贡献。向公共提供地区新闻和服务是压倒一切的任务。除布鲁塞尔电视台外,地区台得不到佛兰芒社区的补贴;它们通过广告和地区赞助获得资金。
237. 针对群体的台:这些是以佛兰芒社区内具体群体为对象的台。这些台的社会目的纯粹是提供社会文化和教育培训节目。
238. 比利时专业记者总协会每年获得570万法郎补贴。1994年佛兰芒当局和新闻部门创立了非盈利的协会—— 佛兰芒新闻基金。该基金的目的是研究报纸和杂志部门产生的问题和采取主动行动振兴该部门以及促进阅读文化。基金的第二个目的是促进已获得承认的记者和实习记者的永久教育。与该职能有关的培训计划可得到该基金的补贴,最高可达75%。基金1994年和1995年的活动预算超过1,100百万比利时法郎。
法语区和德语区的文化政策
239. 尽管不可能收集详细资料,这些社区也的确鼓励跨越若干领域的文化生活(美术、广播和电视、电影、各种学校、剧院、民俗等)。
附件清单 *
1. 联邦就业政策:评价报告。
2. 全国社会保险办事处的报告。
3. 比利时关于《儿童权利公约》的首次报告。
4. 博杜安国王基金会的《关于贫困的一般报告》。
5. 比利时关于筹备第二届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生境二)的报告(伊斯坦布尔,1996年6月3至14日)。
6. 瓦龙地区的住房,补贴住房机构编写。
7. 就业和劳工部,机会平等处:《男女平等》,基本文件,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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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放在秘书处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