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届会议

第681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5年1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马纳洛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意大利的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

上午10时零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意大利的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 ITA/4-5、CEDAW/PSWG/2005/I/CRP.1/Add.4 和CEDAW/ PSWG/2005/I/CRP.2/Add.3)

1.应主席邀请,意大利代表团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Mantovani女士(意大利)介绍了该缔约国的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她强调,意大利立法明确禁止直接或间接的基于性别的歧视。2003年10月,意大利议会通过了第306号法律,将第2002/73号欧洲指示纳入了国内立法框架。目前正在由有关部委审查的该法案,将把两性平等纳入劳动市场、教育、职业培训以及工作和社会条件的主流。它还将扩展性别歧视的定义,把性骚扰和雇主对歧视指控采取的报复性措施纳入其中。事实上,现有的意大利立法已经超出了这项欧洲指示的建议,尤其是在工作场所、育儿假和孕产方面的两性平等。第125号法律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司法措施,对女性歧视受害者给予保护。此外,成立于1986年5月的机会均等部长办公室的任务最近扩大到打击恋童癖、性剥削与性奴役。

3.意大利政府确信妇女参与政治决策是一笔社会资产,怀着这种信念对意大利《宪法》第51条进行了修正,以确保两性平等和妇女获得政治职位。根据2004年晚些时候在机会均等部的倡议下通过的第90号法律,在欧洲议会的选举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候选人必须是女性。没有遵守这一条的政党被罚削减公共基金。因此,在2004年6月的选举中,入选欧洲议会的妇女人数上升了20%。目前,议会正在审查一项旨在将此规定扩展至其他类型选举的议案。

4.机会均等部的工作导致两项期盼已久的改革。在第一项改革中,该部将主持机会均等国家委员会,以保证机会均等政策的统一实施,扩大非政府组织、工会和个人的参与程度在第二项改革中,该部在上述委员会帮助下,把所有的相关立法与行政措施汇编成一本书,题目为《机会均等法典》,旨在提高妇女对自身权利的认识。

5.根据意大利工人培训发展研究所的最新数据,1998-2003年期间,意大利妇女的就业率上升了3.7%,几乎为欧洲平均数的两倍。在2004年就业进一步增加的情况下,男子的数量从70.3%降到了69.8%,妇女的数量从45%上升到了45.2%。在2004年第二季度,男女失业率都有所下降。一项被称为“性别新闻——好新闻”的新倡议由福利部与欧洲联盟中的伙伴法国、马耳他和西班牙一道提出。该项目宣传女性工人的作用,以便消除工作场所的定型观念,兼顾家庭和工作责任。

6.在《2003年福利状况白皮书》和随后的《社会包容国家行动计划》中,意大利政府强调了家庭在社会中至关重要的作用。白皮书还规定了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兼顾,以及促进工作场所妇女的机会均等。在此情况下,关于改革劳动市场的新“Biagi法”增加了灵活性,尤其是通过非全日制工作,而且社会福利部最近发起了一场为女性工人提供机会的宣传运动。

7.女性就业数据表明,劳动市场中妇女的比例从2002年的44.4%上升至2004年上半年的45.51%。2002年设立了一项基金,为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培训和产假后重新进入工作岗位的公司提供支助,通过该基金,23个新项目获得了200万欧元。2003年又设立了另一项基金,对提供现场托儿服务的公司进行协助;迄今为止,已为此拨出了1 000万欧元。

8.机会均等部根据最近的立法协调行动打击针对妇女的暴力,这些立法是:关于性暴力的第66/96号法律、关于儿童的第269/98号法律、关于促进儿童权利的第285/97号法律、关于贩卖人口的第286/98号法令、关于强迫疏离暴力配偶的第154/2000号法律。此外,第66/96号法律的目的在于提高公众对性暴力的认识,因此1994-2002年期间妇女提出的投诉增多了。

9.意大利政府把打击贩卖妇女和女孩列为头等优先事项。根据第286号法律第18条,发放居留许可证以确保社会保护,也就是说,使外国人能够躲避施暴者和犯罪组织的行凶者,并参与协助和社会融入方案。根据同一条款,机会均等部内部成立了一个部委间委员会,对地方当局和私营部门实施的协助方案进行协调和评估。为此,国家政府提供了70%的资金。从1999年至2004年,机会均等部与其他部门为296个社会保护项目共同筹资,这些项目极其有效地使贩卖人口的受害者得到康复并重新融入社会。

10.2003年,意大利通过了一项欧洲最为先进的法律,将贩卖人口和奴隶贸易定为独立的特种犯罪行为。关于打击贩卖人口措施的第228号法律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议定书为基础。2004年11月,在欧盟题为“反对歧视的多样性”倡议的框架内,机会均等部设立了促进平等与消除种族和民族歧视办公室。此外,教育部通过“学校促进发展”方案,在工作场所与学校加强提高对性别问题的认识运动,把具体责任指派给老师,并为中等学校推动女生走入劳动市场的各种创新办法提供赞助。

11.意大利对妇女健康及其享受卫生保健服务极为重视。最新的国家卫生计划(2003-2005年)倡导减少剖腹产,尤其是在剖腹产较为盛行的地区,2000年4月的母子项目保证为所有人提供产科助产和儿科新生儿协助,该项目在地区和地区间两级,由有丰富技术资源的专门人员网络管理实施。一项促进自然分娩和保证个性化协助的倡议正在众议院社会事务委员会的酝酿之中,得到了所有主要利益相关者,包括妇女协会的支助。

12.总之,意大利政府认为,取得更多进展的最有意义的方法就是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政治活动家、非政府组织、工会、社会伙伴、专门机构和组织以及有资格的个人进行对话。

13.主席说,为了改善其工作方法和提高工作效率与成效,委员会在第三十届会议上决定试行国家工作队的做法,以审议意大利的合并报告作为开端。根据业经修订的程序,为数有限的专家将就《公约》的四个实质部分提出几组问题,这四个部分是:第1至第6条、第7至第9条、第10至第14条、第15和第16条。其他专家将在短时间内提出其他问题。代表团回答完每组问题后,国家工作队的成员将有机会要求对回答进行说明。

第1至第6条

14.Šimonović女士注意到意大利自提交第二和第三次定期报告后所进行的重大立法改革。她对部委间工作组编写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表示欢迎,她问道,报告是否经意大利政府正式通过并(或)提交给议会,以便获取信息。报告由非政府组织审查过吗?它们在报告的编写中起了什么作用?她还想知道,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是否会提交给政府或议会,以便更加明确缔约国根据《公约》所应承担的义务。

15.在对问题清单的答复中没有提供数据说明妇女在司法系统所占的百分比。希望能额外提供妇女在大学中的数据,尤其是拥有教授职位的妇女数量。也没有任何关于罗马妇女和女孩状况的信息,尤其是在教育、就业和卫生领域。罗马女孩在学校里是否受到双重歧视?为什么她们的失学率高于其他儿童?意大利代表团应该说明采取了什么特别政府措施或行动计划来解决这一问题。她赞扬缔约国改进有关就业方面间接歧视的立法,并询问《公约》所涉及的其他领域中的间接歧视是否也受到禁止。

16.Gaspard女士问该缔约国为什么这么迟才提交报告。毕竟,意大利不必克服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各种技术和财政困难。委员会可以提供帮助,保证下一次定期报告的提交更为及时。她注意到,合并报告没有遵守委员会向各缔约国提供的指导方针,没有解决委员会成员在对缔约国上次报告的审议中指出的大量问题。某些条款,比如第8条,被全部忽略掉了。也许意大利与其他欧洲国家一样,更加重视的是欧洲指示而不是《公约》。意大利法官、政府官员和民间社会对《公约》规定的熟悉程度有多少?在机会均等部的网页上可以随时看到《公约》吗?

17.她还想知道,意大利是否拥有独立的人权监测机制来确保其履行条约义务。如果有,它是否对合并报告进行了审查。在起草过程中,征求过非政府组织的意见吗?或者把与委员会的这次会议通知非政府组织了吗?是否征求了议会或议会委员会的意见?委员会要求提供信息说明机会均等部在政府中的地位、其人力和财力资源以及其将两性平等纳入政府所有政策的能力。她想知道,该部在其他相关部委中是否设有协调中心,在国家和地方两级是否实行了按性别编制预算,以便对歧视现象加以纠正。

18.委员会希望听听意大利代表团对国家平等委员会的妇女权利部门被一个规模和自主权都缩小的委员会所取代有何评价。她询问消除歧视研究小组的结论,以及意大利政府根据它们的调查结果所做出的结论。她有兴趣知道,目前促进意大利地区平等的运动是否也有利于促进两性平等。最后,政府采取了什么行动劝阻媒体塑造妇女定型形象或传播妇女负面形象。

19.Flinterman先生说,他关切的是,合并报告过度关注意大利的法律状况,而对实际状况却关注不够,比如立法、方案等,并且在某处没有进行概念上的澄清。他尤其想知道,意大利如何落实委员会的下述建议(A/52/38/Rev.1, 第362段),即作为欧盟成员国,它应该采取切实行动,鼓励欧盟接受《公约》,将其作为一项基本的妇女权利法案。在对机会均等部的成立表示欢迎的同时,他想知道,由于该部的活动范围广阔,政府计划如何避免性别歧视的具体表现被忽视。

20.关于批准《任择议定书》,意大利对问题3(CEDAW/PSWG/2005/I/CRP.2/Add.3, 第3页)的答复没有按照要求提供遇到歧视妇女提起诉讼的案件详细情况,因此,他想知道,法院对《公约》的了解有多少。根据合并报告第19页,意大利宪法法院裁决,规定在候选人名单中妇女最低配额的立法是违反宪法的,虽然《公约》第4条要求各缔约国采取暂行特别措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还对意大利在同工同酬方面没有判例法表示关注。因此,他想知道,《公约》在意大利判例法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是否有案例具体援引了《公约》。

21.委员会还对移民妇女的状况表示关切,因为她们在世界各地都遭到多种形式的歧视。对意大利的移民妇女来说,问题不仅是横向或纵向隔离,而且还有她们在职业晋升方面不可逾越的障碍,该状况因2002年“Bossi-Fini”法而加剧,它对这些妇女施加了许多限制措施。他希望能对这些措施及其对移民妇女的影响加以说明。关于寻求庇护的妇女,该报告和意大利对问题27的答复都没有清楚地说明,与性别有关的迫害是否被认为是承认难民身份的依据。意大利代表团应该说明,意大利是否有普遍意义上的庇护立法,如果没有,意大利政府是否计划出台这种立法。

22.在人口贩卖受害者的问题上,“Bossi-Fini”法是一个退步,因为它赋予了地方当局广泛的酌处权,增加了人口贩卖受害者获取居留许可证的难度。至于针对妇女的暴力,尽管最近采取了若干主动行动,但是他重申了在问题20中所表示的关切,即意大利对该问题仍然没有采取协作的方法。在意大利代表团表示机会均等部是协调部门后,他想深入了解该部所采取的措施,这尤其是因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最近对家庭暴力的投诉量之少表示了关切。立法的影响似乎再一次受到限制。

23.Simms女士说,即使一如合并报告第7页所说,机会均等部负责打击各种形式的歧视,该报告似乎将少数民族妇女置于了少数民族飞地,把她们与意大利主流妇女区别看待。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她想了解具体的例子。比如,卖淫在街上是非法的,但是在私人住宅中则不是。然而,很多移民没有私人住宅,她想知道,为什么这种立法不因此属于基于种族和民族的歧视。

24.劳动立法为帮助妇女步入职业领域提供了津贴,但是很多意大利移民妇女并非职业人士,因此委员会想知道,为保护其家庭免受暴力和歧视出台了什么立法。关于堕胎问题,她敦促意大利审查合并报告第52页的说法,即移民妇女堕胎率高于意大利妇女是因为她们来自堕胎现象比意大利普遍的国家。事实上堕胎在很多原籍国是非法的,因此重要的是应避免定型观念。机会均等部如果想避免在意大利社会中建立一个妇女等级制度,就需要考虑相互交织的性别、种族和民族问题。在这方面,她想知道自上次报告以来,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将移民妇女融入社会。

25.Popescu女士说,她想深入了解在所谓关于劳动市场改革的Biagi法中所设想的各种新的灵活形式,因为非全日制工作——其津贴和养老金等比较少——往往是一种歧视形式。她尤其想知道,非全日制工作机会增多将会产生什么影响,是否也会鼓励男人利用这些新规定。

26.Morvai女士对意大利在协调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努力表示赞赏,这些努力清楚地表明了这样一个观念:人不是机器人或机器,而是人,应该得到尊严,受到尊敬。她希望看到这一观念在其他领域得到运用。她鼓励致力于性行为、歧视和社会融合的研究小组从平等伙伴的角度来审视性行为。而且,如果妇女得到尊严,受到尊重,而不是被当成物品,意大利堕胎的现象就会减少,卖淫立法将不会被接受。

27.Serio先生(意大利)答复了有关编写合并报告的问题,他说,根据目前的制度,报告编写并发行之后才能提交议会。目前的报告将在2005年年底提交议会。然而,如果委员会认为议会应该早一些介入该过程,那么意大利会对这一建议加以考虑,并最终改变其工作方法。他惟一的担心是这样会进一步延迟报告的发行。关于所审议的这份合并报告提交延缓的原因,新千年对意大利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刻,大量关于两性平等的法律被通过。因此政府决定推迟提交该报告,以便能更清晰地描述所采取的措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他重新强调,政府相信达到效果的最有效方法是通过参与和与所有社会伙伴的对话。政府认为非政府组织并非总是赞成它所采取的行动,并随时准备与它们一道努力找到解决方案。对前次报告的审议结果非政府组织已经了解。意大利的非政府组织还将出席即将举行的妇女地位委员会届会,这将为对话提供一个重要机会。

28.他同样认为,正如代表团的构成所示,该专题属于好几个部委的管辖范围之内,但是他不知道,让一个机构负全面责任是否不太好。机会均等部成立不到十年,是1995年北京会议所达成结论的直接结果。政府知道,该部并非一个魔杖,但是它被看作是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所有涉及两性平等问题的机构都参与了起草报告、发布数据和草拟政策,以便其所有观点能得到考虑。

29.然而,是否应该成立一个更为综合的机构要由政治竞技场决定。许多欧盟国家已经这么做了,他有信心,有欧盟的支持,意大利同样能做到。最近,根据欧盟指示,促进平等与消除种族和民族歧视办公室在机会均等部成立。政府正在考虑,是否只让该办公室负责所有与歧视有关的问题。然而,这项任务并不容易,因为它需要与所有的行政部门进行协商。

30.关于协调国家两性平等政策的责任问题,机会均等部部长——一名女性——负有落实措施和金融工具的责任。他想说明,机会均等国家委员会成立于1990年,那时机会均等部尚不存在,目前该委员会并未废除。只是对它的职责做了修改,使其与机会均等部通过的政策相符合,从而避免责任重复。因此,该委员会仍然代表着所有的主要行为者,比如非政府组织、工会、民间社会等;只有政党被排除在外,为的是防止该委员会的协商角色变成了政治角色,从而影响其效率。

31.机会均等国家委员会决不是一个不相关的机构。比如,如前所述,机会均等部在该委员会的全面支持和建议下,目前正在汇编机会均等法典,其目的既具象征意义,也有现实意义。换句话说,其目的既在于强调机会均等的重要性,因为对《宪法》第51条的修正案已经获得通过,又在于就妇女权利问题对法官进行教育,这涵盖了整个法律界。同时,委员会正在组建一个专家组,它将确认在哪些领域立法规定应该转移给单独的立法机构。只有彻底进行重组的委员会才能承担这项任务。

32.Borgia女士(意大利)说,1990年机会均等国家委员会的成立对意大利妇女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时刻,对意大利《宪法》第51条的修正案确定了所有公民在公共职位上的平等被选举权,它象征着女议员经过多年斗争后取得的一次重大胜利。该委员会一贯坚持要求政治上的两党制,目的在于遏制对拟议的宪法修正案所产生的普遍不信任气氛,确保继任政府的连续性。与众不同的是,意大利拥有的非政府组织数量出奇的多。负责提高妇女地位的政府机构三十年来一直努力对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妇女机构进行教育和宣传,但是它们仍然存在着一种普遍的不信任感,机会均等国家委员会欢迎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协助意大利,努力克服这种不信任。

33.Serio先生(意大利)说,政府正与国家统计研究所一起开发一个项目,对有关妇女获得就业和参与政治经济决策的统计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在通过对《宪法》第51条的修正案之后,《公约》将对意大利社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因为机会均等问题被有效地提到了宪法的高度。因此,违反机会均等原则的人要负民事责任,拒绝妇女参加政治生活权利要依法受到惩罚。意大利法院目睹了对基本自由的重大考验,的确曾把《公约》作为促进人权的重要工具。机会均等问题仍将继续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因为根据《宪法》,实现机会均等是国家的基本目标。

34.机会均等国家委员会成立的研究小组的主要目标是拟订有关机会均等问题的战略,供以后转化为立法。虽然宪法法院的确裁决实行配额制不合法,但它这样做并非因为它谋求拒绝在意大利的法律框架内执行《公约》,而是因为它担心对选民强加配额会剥夺他们选择的自由。然而,在2004年第90号法律通过之后,欧洲议会中意大利女议员的比例翻了一番。虽然意大利在配额制方面的确仍远远落后于某些其他国家,但是它决心做出更好的表现。

35.委员会成员对在针对妇女的暴力上缺少一种全球范围的全面观念表示了担忧。然而,议会通过的三个关键性法律就创造了这样一个观念。根据1996年出台的一项法律,性暴力成为有损妇女尊严的罪行,而不像以前那样属于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罪行。而且,由于妇女不愿报告暴力案件,已授权检察官根据提供的信息采取行动。根据2001年对《民法》的修正案,家庭法官被授权发布不利于侵害方配偶的保护令,或将其逐出家庭。最后,关于打击贩卖人口措施的2003年第228号法律把贩卖人口定为一种具体犯罪,浓缩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的规定。

36.关于寻求庇护者和一般外国妇女,他希望指出,不管是长期还是暂时居住在意大利者,人人都被赋予了所有基本的个人人权。意大利有很多中心,都装备了必要的资源,以确保移民妇女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然而,尚没有建立一个具体的国家机构来提供法律援助,他将把委员会的建议告知意大利司法部,即应该建立这样一个机构。委员会提出意大利的最高法院没有足够的女性法官,是这样的。然而,由于妇女1964年才被赋予进入司法系统的权利,意大利还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大幅度增加高级妇女法官的数量。司法系统将采取措施为女性法官改善机会。欧盟的确正在采取步骤提高对《公约》的认识。在这方面,即将举行的欧洲机会均等部长会议将对所有欧盟成员国应该全面有效地执行《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建议进行审议。

37.Clavarino先生(意大利)在回答委员会关于教育的问题时说,意大利社会总体上是朝着这样一个状态发展,即妇女在传统上属于男性天下的领域内日益领先。在各级教育部门同样都是如此。在较年轻的一代当中,妇女在某些领域里正超过男性。出现了很多女医生、女研究人员、女药剂师和女电脑技术人员,更多的妇女被任命为学校校长。这些变化是由于创新课程的开发、定型观念的部分消除、赋予妇女权力以及家庭和社会中民主的普遍提高。

38.意大利还采取步骤解决移民妇女和儿童的教育和社会需要。政府通过地方当局和业务精湛的地方文化调解员采取行动,解决40 000多罗马游牧社区的需要。新成立的学生司的女司长负责意大利教育领域的政策。同时还有一个包括20个地区代表、教师培训者和辅导教师的网络,由他们向移民社区开设训练班。

39.Menichini女士(意大利)说,意大利的移民法令非常全面,既解决了打击非法移民的需要,又解决了需要确保外国人在教育、家庭团聚、就业和取得社会福利方面的权利问题。移民妇女受益于具体法规,如禁止将怀孕妇女逐出意大利的规定。该法令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它既规范了非法移民者的地位,同时又打击了非正式的劳动市场。后者在国家就业行动计划中得到了突出强调,它抑制了非法劳动市场就是其成功与否的证明。其结果是,如今,有权在意大利合法工作的人将近70万,其中妇女占了很高的比例。

40.报告国还想突出强调,它很重视根据移民法令所采取的融入措施。比如,法令的最后部分专门谈到移民的融入问题,并根据关于该问题的欧盟指示制定了具体法规反对歧视。为一个负责融入政策的委员会划拨了资金,大多数资金被转至地区和地方当局,用以实施融入措施。地方当局开展了很多将移民融入社会的项目,其中一些项目是由政府资助的,尤其是在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大多数项目与文化调解有关,对妇女来说尤其有用,比如帮助她们进入劳动市场、卫生保健机构、学校和医院。

41.Iacontino女士(意大利)说,建立在普遍享用原则基础上的国家卫生系统涵盖了整个意大利。自第194/78号法律通过以来,自愿堕胎的数量普遍减少了,但移民妇女的堕胎数量却增多了,在2000年秘密堕胎的总数达到21 000人。意大利2003-2005年国家卫生计划战略的部分内容就是减少自愿堕胎的数量,尤其是在移民妇女中。为达此目的,卫生部采取了很多措施,为获取卫生设施和进入家庭咨询中心寻求心理协助提供方便。最后,第2000/43/EC号欧洲指示导致成立了消除基于民族血统、宗教或性别的一切形式歧视办公室,根据该指示,直接或间接歧视目前都在意大利法律的涵盖范围之内。

第7至第9条

42.Gaspard女士赞扬意大利对《宪法》第51条的修正案,该修正案使《公约》第4条第1款要求采取的措施成为可能,比如2004年关于欧洲选举法的措施。委员会想了解报告国的选举法的情况,以及在意大利派往欧洲议会的代表中妇女代表不多的原因。

43.同时应该提供资料说明目前议会正在审议的其他法律所解决的问题。比如,曾有人指出,得不到议会投票名单,因此,当一个选区的居民中只有一个候选人时,对投票名单实行配额制是很困难的。此外,委员会想了解妇女参与地区和地方大会的统计数据,根据报告,在这些大会中,妇女仅占代表的16%。就此,她建议提供协助,提高妇女在市镇机构的参与人数。

44.尚不清楚,自意大利提交前次报告之后,妇女在民政管理与司法系统拥有的决策职位数量是否有实质性增长。报告国应该提供统计数字说明总体情况的发展变化。最后,她要求提供数字,表明自1977年报告之后妇女参与外交使团的人数的上升趋势,并询问在这方面是否采取了措施,比如,允许夫妻在同一地方工作。

45.Šimonović女士说,妇女在意大利政治和决策职位上的数量有限是一种歧视,有悖于《公约》第7条。当委员会审查意大利第二和第三次定期报告时,其结论性意见就对这一方面表示了关注。大约八年之后,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表明,这一状况几乎没有改变,并且没有迹象表明意大利政府在努力对其加以纠正。报告第18页解释道,政治舞台缺少妇女代表的原因是深深根植于意大利文化中的因素:即妇女是柔弱的观念和意大利统治阶级使自己永存的固有特点。妇女柔弱的定型观念在代表团的介绍性说明中多次提到。因此,她询问报告国,意大利《宪法》或其他法律中是否含有符合《公约》第1条的对妇女的歧视定义。

46.Shin女士在看到意大利在合并报告中关于形式上和实质上平等的定义时感到非常惊奇,因为该定义不同于委员会对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平等的理解。因此,报告国应该对该定义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出台了具体措施来推进妇女的政治参与。比如,意大利代表团提到,意大利议会正在讨论一项载有与欧洲议会选举法相同规定的法案。同时应该提供信息说明意大利关于实质平等和暂行特别措施的定义,委员会认为,这对于实现事实上的平等——即平等的结果,而不仅仅是平等的机会——非常重要。

47.Belmihaub-Zerdani女士说,妇女在议会中的参与人数极低,因此,这种人数在世界各地都应该得到提高,而不仅仅是在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或个别国家,如卢旺达或哥斯达黎加,在这些国家妇女参与人数已经达到可接受水平。政府可以颁布法律,强制政党提名女性候选人,确保她们有资格与男子平等地当选公职。可以实行政府补贴制度,在这方面向政党提供奖励。还有一项措施就是为女性候选人初步建立一个30%的配额制。

48.Serio先生(意大利)说,根据2004年修订的欧洲议会选举法,候选人名单男女比例必须都超过三分之一,然而,并没有提供候选人能够当选的任何保证。在这方面,宪法法院明确表明,立法者不能强制得出预定的政治结果,也就是说,选民自由选择的权利是高于一切的大事。虽然如此,这种措施可能在将来会产生影响。

49.以前用于欧洲选举的规定现在适用于意大利全国和地方所有的选举。Gaspard女士提出的技术上的建议极为重要,与将要通过的选举制度有关。由于意大利有两种制度,一个是以简单多数票当选原则为基础的,另一个是以比例代表制为基础的,所以,意大利必须在两者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这一问题争议很大。对机会均等部来说,它要设法保证实现实质上的平等,同时还要维护其他基本原则。

50.当政府表明其实现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平等的意向时,它已设想消除阻碍机会平等以及推动积极措施的障碍。这包括在所有工作场所提供托儿服务,男女都可享受育儿假。虽然这是一个文化过程,但《公约》肯定是取得进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最后,在回答关于《公约》是否与国家法律相当的问题时,他说,只要第51条一得到修订,情况就会转好,比如,目前《公约》受到《宪法》的保护。

51.Cavallari先生(意大利)说,他在女大使数量上尚没有精确的统计数字,但是他认为,该领域与公共行政一样缺少女性代表。虽然如此,最新势态表明,女大使与女司长的数量上升了,妇女在各外交层次的参与人数逐渐增多。在过去的十年中,新外交人士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为女性。虽然尚没有具体的标准协助或改善外交部门中夫妻的状况,政府目前正设法对他们的需要加以考虑,比如,允许分配到同一地点任职。

52.Borgia女士(意大利)说,关于意大利妇女在欧洲委员会中的人数,目前78个意大利代表中有16名妇女,占总数的19.5%。在前一届欧洲议会中,87人中有10名妇女,占总数的11.5%。因此,意大利在欧洲议会中的女代表人数将近翻了一番。她确信,意大利有必要进行一场运动,帮助妇女进一步参与政治,目前这一运动正在组织当中。她希望,非政府组织能够帮助促成对《宪法》关于政党组织的第47条的修订。需要更大的透明度来迫使男人接纳妇女加入政党,因为他们永远不会自愿放弃他们的职位。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