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届会议
第650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4年7月7日,星期三,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阿贾尔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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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西班牙第五次定期报告(续)
下午3时0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西班牙第五次定期报告(续)(CEDAW/C/ESP/5,CEDAW/ PSWG/2004/II/CRP.1/Add.4和CEDAW/PSWG/2004/ II/CRP.2/Add.3)
1.应主席邀请,西班牙代表团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第10至第14条(续)
2.主席邀请委员会成员向西班牙代表团继续提问。
3.Gaspard女士说,1999年,委员会在对西班牙第三次和第四次报告提出的结论意见中曾经建议,该国的下一份报告中应当包括更多关于高等院校中妇女研究课程的种类和数量的信息。她失望地发现,在第五次定期报告中,只有几行文字谈到了这一内容。
4.要使男女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就必须调查以发现隐性性别歧视的根源并通过教育加以消除。高等教育低年级中的两性平衡使她看到了希望,但是男生却在高等教育的后期阶段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因而也就占据着更多大学讲师和教授职位。她敦促政府查找产生这种不平衡状况的原因。
5.Morvai女士说,她希望听取西班牙对以下问题的建议,即如何实施《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更具体地说就是《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第9条,以及如何解决对于卖淫的需求。
6.她注意到,报告显示,仅1999至2000年一年间,人工流产的数量就增加了10%。由于实行强制堕胎而不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因此在上面提到的这一年当中,大约有60 000名妇女非自愿怀孕。她询问,她们为何对自已的身体没有控制的权利,政府打算采取什么措施来降低如此高的堕胎率。
7.Šimonović女士提请提供关于罗姆(吉卜赛)女孩的受教育状况。她想知道,吉卜赛学童是否融入了教育体系之中还是实行隔离制度,他们是否可以接受学前教育。她询问,有多少吉卜赛女孩早婚,早婚是否影响学校的辍学率,吉卜赛女孩在法院对非正式婚姻是否成功地提出过质询。
8.Patten女士询问,政府打算采取什么措施以保证吉卜赛女孩能够进入主流教育系统。她想知道,是否对教师进行了训练,以使他们知道禁止歧视以及《公约》所赋予的权利。
9.她注意到代表团在答复第五次定期报告的问题单时已经附带解释了男女工资差距的问题,她提请提供更多关于工资差距以及规定同工同酬的33/2002号法令的详细资料。她想知道,政府是否打算对工资方面的歧视进行监测,并改进调查工资结构的方法。
10.Chozas先生(西班牙)说,西班牙妇女参加工作的人数和获得的报酬都低于欧盟平均水平。但是,必须考虑到以下事实,即西班牙与爱尔兰在欧盟中拥有扩张速度最快的劳动力市场和最高的职位增长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发组织)预测,高职位增长率将会在短期内维持,失业人数会减少。实际上,它认为西班牙将会在未来一年成为实现劳动力市场增长率超过2%的三个经合发组织国家之一。
11.谈到FerrerGómez女士和委员会其他成员提出的问题,他说,自1995年以来,大部分新增加的职位都被女性所占据。自1997年以来,妇女就业人数增长率超过40%,妇女失业人数减少了一半。女性就业人数每年增加5%,而男性为1%。西班牙妇女稳定的失业率不是由失去工作导致的,而是由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妇女总数不断增加所致。FerrerGómez女士还对从事半日工作的妇女人数发表了评论。实际上是20%,就是说,劳动力市场中80%的妇女是全日工作的。
12.关于男女工资差距的问题,他指出,政府不参与确定绝大多数工作的工资水平,因为它们都在私营部门。在政府确实会发挥这种作用的公共部门,没有迹象显示工资水平存在严重性别歧视。在私营部门,雇主与工会可以就薪酬问题自由地谈判,差距是确实存在的:女性收入是男性收入的71-73%。这一点应当引起政府、雇主以及工会的注意。
13.最近的调查显示,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不能简单地用歧视来解释,不管是直接歧视还是间接歧视。还要考虑到工作时间、所涉及的行业、所订立的雇佣合同的类型、雇员的年龄和资历、公司的规模以及职工总数中移民所占的比例。
14.在西班牙,妇女进入就业市场晚于许多其他欧盟国家,因此,就业市场适应的时间较短。许多妇女在服务行业或小公司工作,这些单位没有被纳入到集体劳资谈判协议中,她们许多人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比较短,积累的资历较浅。她们更有可能签订弹性合同,常常是出于自愿以及出于平衡工作与家庭生活的愿望。她们也更有可能是移民。
15.如果对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查看相同情况下的相同工作,工资差距就很小,或者根本就不存在。但是,统计局打算开展更加全面的调查,政府依然担心这个问题仍然存在。2002年,《劳工法法案》对同工同酬问题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扩大了无歧视待遇的范围,涵盖了就业的方方面面,并非只涉及报酬问题。
16.正着手改进教育体制,鼓励年轻女性主动进入劳动力市场,帮助处于弱势的女性求职者和女工,比如长期失业者、残疾人、移民以及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作为立法的补充,2003年的工会联盟集体劳资谈判协议也规定,雇主和工会应当争取做到同工同酬,遵守一系列消除性别歧视的好做法,处置违反无歧视原则的做法。在这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员行动计划中的一项基本任务就是监督个案中的工资歧视现象,以及何时修订了集体劳资谈判协议。
17.谈到Khan女士提出的问题时,他指出,从1997年起,西班牙开始与欧盟其他国家一道执行欧洲就业战略,从而使性别观点成为其政策的主流。大多数立法领域都涉及了歧视问题,包括就业、税收以及社会事务。
18.政府还关注农业领域中女性非正常就业的现象,从本质上讲,对这种现象进行评估和处理都存在困难。由于许多这种工人都没有正式证件或未经登记,因而仅在数据收集上就存在问题,更不要说对数据按性别分类了。但是,这些工人正在逐渐由非正式岗位转入正式岗位,开始参加社会保障和订立雇佣合同。这会影响新增职位的统计数字,因为某些貌似新增的就业岗位其实是原来就存在的“非正式”职位,只不过已经转变成了“正式”职位。
19.谈到Schöpp-Schilling女士的评论,他说,政府正采取措施修改最低工资标准。它在农业等领域产生的效果较之那些传统上受集体劳资谈判协议保护的领域——如制造业和服务业——会更加明显。
20.GarcíaBartolomé先生(西班牙)说,农村妇女的状况在第一个机会平等行动计划(1988-1990年)中被强调,并且得到了农业部的重视。此后,在恢复民主的大背景下,已经采取措施促进妇女平等地进入劳动力市场,进入民间社会和公共生活。尽管仍有25%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但是农村地区的人口减少已经导致了总体失衡,处于最佳生育年龄段的人口更希望离开农村。据最近得到的数据表明,共有3 827 000名妇女生活在人口不足1 000人的村庄里。在某些农村地区,人口下降趋势已经得到遏制,社区正在重新焕发生气。
21.大多数农村妇女都在服务部门工作。许多妇女,大约100万,在农业部门都拥有一定份额的财产。其中大约一半是作为所有人或共有人,她们都是土地所有者的配偶或亲戚。据欧盟统计局(Eurostat)公布的数据,在西班牙农业部门工作的妇女每年平均工作228天。大约有300 000名妇女从事农业生产,占总人口的30%。在非正式农业部门工作的120 000妇女主要从事兼职或是小型农场中的家属。从西班牙社会和地域政策的角度看,小型家庭农场的继续存在是必要的。它们中的大多数都分布在安达路西亚自治区和埃斯特雷马杜拉自治区内。政府使用的统计系统对劳动力按性别和地区做了划分,但是没有充分反映农业部门及纺织、制鞋等工业部门中移民工人在劳动力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妇女在移民工人中也占有很大比例。移民工人的存在,特别是做临时工和从事农业生产,往往对女工的处境产生不利影响。
22.关于提高农村妇女地位的问题,农业部和妇女协会都渴望将两性平等纳入其农村发展政策。60%的农场都由于太小而无法长久生存,这是它们所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目前正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年轻且技术水平高的妇女以农业为职业并且留在该部门中。这一政策被证明是成功的,它使平均5 000名35岁以下的妇女进入农业部门,使该年龄段的妇女在农业部门中所占比例由1988年的11.2%上升到目前28%的水平。按照欧盟旨在鼓励妇女参与经济的“乡村发展”(Leader)方案,36%的新增就业岗位目前由妇女占据。该方案与其他国家方案一起,在使妇女参与公民及政治生活方面被证明是成功的。在西班牙,大约有7 000个人口不足2 000人的市镇。在这些小的社区中,妇女担任民选职务的人数有显著增加。
23.PalomaAlonso女士(西班牙)在答复有关卫生监督和终止妊娠的问题时说,据世界卫生组织宣布,西班牙的卫生系统是全球7个最好的卫生系统之一,在居民超过500万的国家中名列第三。市民可免费接受公共医疗服务,并且所有人在这方面的平等权利都得到保证。百分之六十三的妇女认为她们的卫生状况良好或非常好。在实际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可以发现,女性比男性更好地利用了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接受服务的频率将近为男性的1.5倍,社会调查显示,与男性不同,女性一旦出现症状就倾向于去就诊。在住院病人当中,有百分之五十三为女性,52%的急诊病人是女性。至于女性移民,她们在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并不存在更多困难。相反,她们在西班牙比在欧洲其他地方更容易取得医疗卡,即使她们是非法移民身份。关于烟酒消费问题,经调查发现,男性的烟酒消费量比女性多25%。百分之三十五的男性每天抽烟,女性的比例则为29%。然而,在使用镇定药品方面,情况正好相反,女性使用得更多;这是因为女性更加经常地处于焦虑和忧郁的状态,很可能是由于她们的社会及职业责任更为沉重。至于自杀和患精神分裂症的比率,统计表明,男性的比率更高,包括使用精神分裂症药物的频率。在所有自治区,初级保健和专门保健服务机构都把心理卫生保健列为优先发展项目。至于老年卫生保健方面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事务部认识到了为老年妇女提供服务以及更加关注妇女疾病的必要性。继2001年通过旨在消除两性在卫生保健领域中不平等地位的《马德里宣言》后,设立了一个女性健康观察站,负责监督卫生领域平等政策的执行,包括平等接受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以及普及好的做法。目前,观察站每年获得900万欧元的资金。卫生领域中将性别观点纳入到工作当中的非营利性组织也能获得财政上的援助。关于医疗机构的距离问题,1986年通过的立法规定,居民在5-25 000人之间的社区必须建立一个医疗中心,较小的社区及山区还必须有诊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10-15分钟内必须能够到达这些医疗机构。
24.关于人工流产问题,自1985起,法律规定公共医疗机构提供堕胎服务。这种服务本身引发了对它的需求,目前正努力通过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来减少堕胎。通过此类服务以及大众媒体开展的避孕宣传和提供的避孕用具尤以15-19岁这一脆弱年龄段的男女为对象,强调使用避孕套的重要性,它还能预防通过性途径传播的疾病以及艾滋病毒/艾滋病。“后服避孕”丸也是能够买到的处方药。自2000年开始,法律规定对堕胎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社会学调查。
25.Muñoz-Repiso女士(西班牙)在回答有关妇女受教育的问题时强调,西班牙实行民主的时间相对较短。但是,各级教育机构中女孩的人数有显著增加。目前,女生在所有三个阶段在校大学生中所占比例为百分之五十,50年前这一比例为15%,1995年为40%。但是,在博士阶段,只有43%的女生取得了博士头衔,很可能是因为这一期间她们既要学习又要照顾孩子。这个问题需要解决,可能要通过延长提交博士论文的期限。关于罗姆人家庭女孩的受教育问题,她们上学不受限制,教育系统中也不存在种族隔离现象。然而,即便没有这方面的官方统计资料,但众所周知,罗姆人女孩的辍学率更高,尤其是接近青春期的女孩,这是由早婚的文化传统所导致的。教育部正在与妇女协会以及非政府组织共同研究这个问题,并采取了许多措施,包括对小学阶段的罗姆人学童进行辅导以及提供免费膳食,这些措施在降低辍学率方面被证明是成功的。至于教师训练,前期培训及任职期间的训练都特别强调迎合罗姆人学生的文化特性。
26.FernándezLópez先生(西班牙)说,2003年末,西班牙政府采取措施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为180万名妇女补发了增加的工资。西班牙政府还致力于继续提高最低退休金和寡妇抚恤金。目前正努力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灵活性,使女性人数较多的领域由特殊制度为妇女提供的保护与其他领域更加一致。必须消除一系列妨碍从事某些职业或自营职业的妇女享受这些制度的障碍;现在,45岁以上妇女首次从事自营职业可以享受特殊津贴。还提高了65岁以后退休的职工的养老金。
27.ViñuelasÁlvarez女士(西班牙)说,西班牙政府已经做出了预算上的坚定承诺,将建立一个真正的保障体系,确保所有受抚养人都享受到社会服务。将设立国家基金为基本生活服务网络提供资助,以满足这些人的需求,覆盖面应当与西班牙最富裕的邻国相当。应当满足所有受抚养人及其家庭的需求。将改善养老院系统,为需要休息的人单独安排房间。帮助那些希望住在自己家里的人,对他们的照料者进行培训。西政牙政府承诺实行新生儿父亲休假制度,这样,即使母亲休全部产假,父亲也有15天的假期。
28.Durán y Lalaguna女士(西班牙)说,西班牙政府非常重视保护移民工人的人权,正努力从国家及欧盟层面改善立法,从而使移民能够完全融入西班牙社会,与其他公民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人权委员会移民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Rodríguez Pizarro女士最近对西班牙的访问就证明了西班牙政府在这方面的良好愿望,当局正根据她的报告来调查西班牙的移民现象。政府设法通过新的立法以适应这一现象的新表现和新特点,同时不放弃国家和国际人权承诺,以此来打击秘密黑手党组织,让移民充分地融入西班牙社会。西班牙尚未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主要是因为其中许多条款已被纳入了其他法律文件当中,如《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以及《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尽管西班牙基于这些法律文件的规定已经致力于尊重移民工人的人权,但它仍会适当注意委员会成员所发表的评论,将进一步考虑申请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
29.Murillo-de-la-Vega女士(西班牙)说,西班牙有关性别暴力的立法已确定了适当的预算,其中包含有对所有执法人员开展教育和训练的相关项目。她将向委员会提交一份这项立法的副本,该法不久就将颁布实施。
第15和第16条
30.Manalo女士援引了《公约》第15条第1款的规定,即“缔约各国应给予男女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地位”,她回忆说,委员会在1999年的结论性意见中曾建议西班牙,对妇女受暴力侵害案件的调查和法律程序应当与所有其他刑事案件一样。委员会的第19号一般性建议呼吁缔约各国规定有效的诉讼程序和补救办法,包括赔偿。但是,据委员会得到的可靠消息称,西班牙社会中普遍盛行对暴力侵害妇女的施暴者免于处罚的做法,尤其是在没有发生死亡或者重伤结果的情况下。这种不受处罚的情况严重存在,尤其是有时警察及法律当局办案不认真、对实施侵害并被判处缓刑的罪犯缺乏控制、对遭受侵害并提起诉讼的受害人缺乏有效保护和赔偿。她询问新政府打算采取什么具体措施以改变这种状况,以及具体的期限。
31.Gnacadja女士说,报告指出,对民事法律做了重大修改,其中一项是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但又指出,这些新规定保持了原有的制度。这中间似乎存在着矛盾,她提请做出解释。她还想知道,这些法律变动是否一律适用于所有的自治区。她援引了报告的序言,即自发表之日起,《公约》已成为西班牙国家法律秩序的一部分,她询问,在民事或刑事司法领域是否有被告或法官援引过《公约》。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她询问,如何处理性暴力受害者提起的诉讼,法院是否会以审理其他重大刑事案件同样的速度审理这类案件。如何做决定,判决如何下达和执行,是否下达赔偿令以及是否被有效执行?
32.Comas-d’ArgemirCendrá女士(西班牙)说,国家当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消灭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2002年9月,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及总检察院共同设立了一个反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观察站,对西班牙司法系统处理的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案件进行跟踪调查。该观察站跟踪调查那些向暴力受害者提供保护措施的个别决定和决议。目前正在对抽取的12 000个此类决定和决议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预计结论将在大约三个月后公布,届时会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副本。但是,她不同意有些人的说法,即对妇女实施暴力的人在西班牙不受处罚。虽然暴力行为被列入了《刑法典》,但是令行政和司法部门担心的是,法官经常对被告判处轻罚,而不是判处足以制止这种犯罪的刑罚。出于这种担心,西班牙于2003年9月29日通过了第11/2003号基本法,对保护受害人安全、家庭暴力以及外国人融入社会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按照该法,任何发生在家庭中的暴力、发出的死亡威胁或者实施的攻击,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也被视为犯罪,应当受到适当的惩罚。西班牙真正的社会问题是家庭暴力问题,它不再被看成是无关紧要的事情。西班牙学习了欧盟的做法,即认为家庭暴力是犯罪行为,应当起诉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即使受害者请求对被告免予惩罚或者判处缓刑,所判处的刑罚也应得到执行。即使初犯被判处缓刑,他也必须参加与其所犯行为有关的学习班。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意味着,他被禁止接近受害者。
33.2003年,西班牙议会一致通过了一项有关保护令的法律,在该法实施的头五个月中,几乎有8 000名受害者在举报了暴力行为后申请得到保护。法官批准了四分之三的申请,向申请者签发了保护令。这些保护令由当地执法官员负责执行,目前正努力提高法官、检察官与当地警察之间开展协调合作的效率。
34.Alvaro Page先生(西班牙)说,西班牙所有自治区都参与了一份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目前该报告已经完成但尚需修订,该报告涉及这些自治区为增强意识和防止对妇女的暴力而采取的行动、教育和训练、资源分配以及立法和司法措施的资料收集。报告的最后文本涉及了自2003年以来的资料,一旦定稿就立即报送委员会。
35.Murillo-la-Vega女士(西班牙)对专家们提出的意见表示感谢,她指出,这些意见将有助于未来政府政策的制定。
36.主席邀请成员们继续提问题。
37.Morvai女士提请提供政府在制定有关卖淫问题的政策和法律方面的信息。她对加泰罗尼亚地区妓院合法化以及报告中没有谈到这一点表示惊讶。
38.Shin女士询问,拟议中的有关性骚扰问题的平权法立法是否包括对男子和男孩的预防教育。她还想知道,新政府是否增加了用于两性平等的预算,如果是,增加了多少。
39.Belmihoub-Zerdani女士提到,根据《宪法》第53条第2款,西班牙公民可以向宪法法院申请保护措施。西班牙已经批准了《任择议定书》,赋予公民向委员会提交个案的权利。她想知道,公民向宪法法院申请保护令是否可认为是根据《任择议定书》而最后享有的国内救济。
40.Tavares da Silva女士想知道,西班牙机会平等政策总秘书处专门负责两性平等政策还是负责所有的平等政策。她想知道是更加关注政策还是更加关注个人。她想知道,秘书长是一个部长级职务还是仅仅作为该部门的最高职务。她想知道,总秘书处与妇女协会如何协调性别主流化政策的执行和监督。最后,她想知道,政府是否打算重新考虑它对女性担任国王问题所持的保留立场。
41.Šimonović女士说,政府应当决定如何编写报告,并建议让尽可能多的不同群体参与编写过程。她想知道,这份报告是否得到政府批准,是否被提交给议会。
42.Schöpp-Schilling女士对代表团提供的有关工资差距的信息表示欢迎,但是更想听到更多有关政府及工会所采取的措施的信息。她还想听取代表团对以下事实发表评论,即服务性部门支付的工资低于工业部门。她希望下次报告包含更多有关政府为实现同工同酬而采取的措施的信息。
43.Alvarado Ballesteros女士(西班牙)说,按照西班牙的法律,以拉皮条的方式鼓励和帮助卖淫都是犯罪,但卖淫本身不是犯罪。妓女被视为受害者而非罪犯。Morvai女士提到的加泰罗尼亚的法律是一项行政法令,其包含的技术性管理条例涉及某些房舍,可用于与卖淫有关的活动,而管理责任被赋予地方当局。它与卖淫合法或非法的问题完全无关,也没有为在私人住宅中从事这类活动大开方便之门。
44.正如Murillo-de-la-Vega女士先前所暗示的那样,与其他国家一样,西班牙国内也对卖淫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一定不能忘记它与有组织犯罪的联系:《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第2条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当事人显然表示同意,也应视其为贩卖行为的受害者。
45.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欧洲警察局(Europol)以及欧盟委员会实施的打击对妇女暴力行为计划,尤其是月桂树(DAPHNE)计划和制止(STOP)计划,都致力于捣毁剥削妇女的网络。
46. Murillo-de-la-Vega女士(西班牙)说,从1996年到2002年,对两性平等事务的预算拨款已经增加了62%。对执行《反性别暴力综合法》的预算拨款为8 000万欧元。
47.关于Tavares da Silva女士提出的有关机会平等政策总秘书处的地位问题,她指出,总秘书处隶属于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只负责处理与性别有关的平等事务,因为另外还有一个国家顾问办公室负责处理家庭和残疾人的事务。
48.从机构体系上讲,总秘书处的成立是一项不可否认的成就,它也是各妇女群体的一项成就,这些群体曾经多方游说以便将她们的关切列入政治议程。总秘书处还对妇女协会负责,妇女协会独立地执行政策并与民间社团、自治区和国际论坛保持对话。
49.Tavares da Silva女士对一个纯摆设性职位与一个负有真正责任的职位所做的区别很重要。如果她的职位是摆设性的,她就不会有预算,也不会对政策或机构负责,如妇女协会。然而,等级概念还与权力行使有关,应当记住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提出的赋予权力概念。
50.她们没有义务将提交给委员会的定期报告提交给西班牙议会,因为执行政策的责任属于西班牙政府各部,议会负责立法事项或政府承诺。各部负责所有与平等政策有关的计划编制,主要是性别主流化政策的执行。因此,各部都有一个负责平等事务的机构。
51.Chozas先生(西班牙)在回答Schöpp-Schilling女士提出的问题时强调,西班牙正在认真研究工资差距的问题,以便更好地认识这一问题。尽管存在歧视因素,但也必须考虑许多其他因素。这个问题必须由政府、雇主协会、工会以及雇员共同讨论。在这些调查尚未得出结果时,雇主和雇员在集体劳资谈判过程中正采取行动以防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52.Murillo-de-la-Vega女士(西班牙)在回答有关长子继承权问题时说,西班牙公民,不论男女,自出生时起一律平等地享有西班牙《宪法》所赋予的权利,立法机关和王室都未排除修宪的可能性。关于如何处理犯有暴力侵害妇女罪的男子的问题,她解释说,法官必须确定责任的大小以及该男子对其行为所导致的身心伤害的认识程度。据此判处相应刑罚,可能会包括通过劳动改造方式让其在社区劳动。
53.Comas-d’ArgemirCendrá女士(西班牙)在回答有关法律救济的问题时说,在西班牙,妇女在其权利受侵害时完全有机会寻求救济。她们的宪法权利可在宪法法院得到保护,她们还有权根据西班牙
已经批准的《公约》的《任择议定书》向委员会提出申诉。两种救济方式均可适用。
54.主席对辩论进行了总结,她祝贺该国政府的代表提交了西班牙的第五次报告并对问题单以及会前工作小组提出的问题做了全面的答复。政府的行政部门显然已经采取了措施以便实现妇女的平等地位,这一点从内阁中有女性成员就可看出。但是,在政党以及地方政府中,她们所占的比例仍不理想。还有人对自治区选举法表示担忧,该法似乎没有包括《公约》中明确规定的两性平等条款。她敦促该国政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包括向政党拨付公共基金,以确保妇女可以当选以及让更多的妇女进入司法部门和外交部门。还可以清楚地看出,尽管社会上层树立了许多妇女模范的典型,但在实际社会生活中,两性不平等现象以及等级观念仍大量存在。这一点可由以下事实反映出:妇女失业率较高,她们的收入比男性平均低30%,她们主要从事半日工作,她们所在部门没有被纳入集体劳资谈判协议。她希望,西班牙的下次定期报告将显示为消除性别定型观念所做努力的证据。如果有的话,它还应当提供能够反映移民在改善自身状况方面所取得的进步的数据,因为政府显然没能对与移民有关的反歧视政策的效果做出评估。凭委员会以往的经验,除非有反映问题的实际证据,否则旨在消除歧视的必要改革就不可能被实施。另外,少数民族妇女面临着多重歧视,必须对她们的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查。在这种情况下,侧重于种族和性别并不是歧视。关于对妇女暴力的问题,遗憾的是,新组织法只针对家庭暴力。既然《刑法典》涵盖了所有形式的暴力,就应当全部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
55.最后,她祝贺西班牙批准了《公约》的《任择议定书》,并敦促其也批准第20条第1款的修正案。
下午5时40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