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54/31

大 会

Distr.: General

13 October 2023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人权理事会

第五十四届会议

2023年9月11日至10月13日

议程项目10

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2023年10月12日通过的决议

54/31.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重申《世界人权宣言》,

回顾《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和其他有关保护人权的国际和非洲文书,

又回顾大会2006年3月15日第60/251号决议和人权理事会关于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各项决议,

还回顾安全理事会关于中非共和国局势的各项决议,

回顾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与中非共和国政府根据安全理事会2013年6月24日第2106(2013)号决议于2019年6月1日签署的联合公报,

重申所有国家对促进和保护《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及本国加入的其他国际和非洲人权文书所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负有主要责任,

回顾中非共和国对保护本国人民使其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负有主要责任,

又回顾2019年2月6日签署了《中非共和国和平与和解政治协定》,2021年9月16日大湖区问题国际会议在罗安达通过了《中非共和国和平联合路线图》,

还回顾2015年全民协商和班吉民族和解论坛的结论,其后通过了《在中非共和国实现和平、民族和解和重建的共和契约》,中非共和国冲突各主要当事方的代表签署了一项关于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的协定;并回顾2022年3月共和国对话的建议;强调必须有效落实其中所载的建议和措施,

重申对中非共和国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承诺,

极为关注中非共和国的安全局势仍然特别不稳定,尤其谴责冲突各方,包括武装团体及其他安全人员违反2019年2月6日《和平协定》,继续在班吉和该国其他地区实施侵犯和践踏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特别是暴力侵害平民、联合国维和人员、人道主义工作者、记者和医护人员的行为,

谴责对人道主义工作者和医护人员以及民用和人道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攻击不断增加、武装行为体对人道援助非法征税,而此时流离失所者人数还在增加,难民人数居高不下,该国人口一半以上继续需要靠人道援助生存,

回顾须允许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安全、有尊严、可持续地自愿回返的目标,

欢迎次区域组织在当前的调解进程中所做的努力,以及这些组织的成员国向中非共和国人民提供的人道援助,

回顾欧洲联盟和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对中非共和国武装部队开展的非作战和作战军事培训活动,

又回顾驻中非共和国的国际部队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充分尊重适用的国际法规定,特别是国际人道法规定,必须尊重人权和不驱回原则;对冲突各方涉嫌实施性暴力和其他侵犯人权行为的指称表示关切;满意地注意到中非共和国政府设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旨在将此类行为的责任人绳之以法;欢迎秘书长承诺严格执行联合国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并欢迎《性剥削和性虐待指称信息共享和报告规程》于2018年9月3日签署,

深感遗憾的是,联合国多项报告指出,针对平民的性虐待和性暴力案件频频发生,有的是武装团体人员和其他安全人员所为,有的是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某些人员所为;回顾秘书长决定,如果有证据表明稳定团某个军事部队或警察部队人员广泛或系统性地实施性剥削和性虐待行为,则将该部队遣送回国,

回顾指出,部队派遣国或警察派遣国负有对调查性剥削和性虐待指控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责的主要责任,

又回顾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2022年7月25日发表的关于2021年12月6日至13日在Boyo村发生的侵犯和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的联合调查报告,其中尤其提到军事人员和其他安全人员协助招募“反砍刀”组织前战斗人员及数十名青年人的问题,

强调迫切需要并务必终止中非共和国境内的有罪不罚现象,把侵犯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法者绳之以法,绝不对这些人实行大赦,并需要加强国家司法机制和混合司法机制,确保对他们的行为追究责任,

回顾指出,国家当局负有主要责任,应创造必要的条件,开展迅速、公正、透明的调查,提出起诉,以有效、独立的方式作出判决,保护受害者和处境危险的人免受报复;呼吁包括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在内的国际伙伴在其任务范围内支持中非共和国当局实现这一目标,

又回顾指出,负责对中非共和国境内违反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行为及践踏人权行为的指称进行调查的国际调查委员会认定,自2013年1月以来,冲突主要当事方都实施了可能构成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安全理事会有一份被指控犯有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个人和实体的制裁名单,

强调必须继续调查违反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行为及践踏人权行为的指称,以补充国际调查委员会的工作以及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高专办编写的关于2003年1月至2015年12月在中非共和国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行为的调查分析报告,

注意到2023年7月30日举行的宪法公投及其对推迟举行的地方和市政选举进程的影响,

重申需要在2019年2月6日《和平协议》保证方和调解方以及2021年9月16日《联合路线图》发起方的支持下,并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为真正包容、透明、对妇女和青年开放的地方和市政选举创造条件,

1.强烈谴责一切侵犯和践踏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如杀人、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处罚或待遇、与冲突有关的暴力、性暴力和其他性别暴力、绑架、任意剥夺自由及任意拘留和逮捕、勒索和抢掠、招募和使用儿童、占领和袭击学校、攻击伤病员、医护人员、卫生设施和医疗运输工具、阻止人道援助通行、非法破坏财产,以及对平民、特别是对妇女、儿童和流离失所者等弱势人群实施的所有侵犯人权行为;强调必须对这些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的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将其绳之以法;

2.又强烈谴责武装团体有针对性地袭击平民、人道工作者、医护人员、人道物资和联合国工作人员;敦促各武装团体按照在2019年2月6日《和平协定》及2021年9月16日《联合路线图》中所作的承诺立即停火;

3.再次呼吁各方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和践踏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呼吁严格尊重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使受害者可诉诸司法,并在该国恢复法治;

4.表示深切关注因苏丹冲突而加剧的人道局势;强调缺乏资金和局势不安全阻碍了人道援助物资的全面安全无阻运送;吁请国际社会支持《人道主义应急和稳定计划》,加大力度支持人道援助努力;敦促有关机构在该国东北部开展排雷和清除爆炸装置的行动;并请所有各方允许和便利人道援助物资和人道人员迅速、全面、安全、不受阻碍地进入该国全境,特别是加强道路安全;

5.吁请中非共和国政府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创造条件,帮助希望返回的流离失所者和难民安全、有尊严、可持续地回返;鼓励中非共和国政府采取措施,保护并归还属于这些弱势群体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并在启动农业和畜牧业项目或开展商业活动时采取配套政策,同时在居民中开展和解活动;

6.吁请中非共和国政府、政治和宗教领袖以及民间社会组织采取协调一致的公共行动,防止在传统媒体或社交媒体上发表仇恨言论,煽动暴力,包括以族裔和宗教为由散布仇恨言论,煽动暴力,并在发生暴力行为,包括基于族裔和宗教理由的暴力行为时,采取措施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并回顾指出,无论个人或实体,凡实施破坏中非共和国和平、稳定或安全的行为或支持这种行为,危害或阻碍稳定与和解的政治进程,或袭击平民或维和人员,煽动他人实施暴力(包括族群间暴力)和仇恨行为,特别是基于族裔和宗教理由的暴力和仇恨行为,以及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筹备、实施或下令实施有违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的行为,招募儿童参与武装冲突,或阻碍人道援助的通行、获取或分发的,均可受到安全理事会的制裁;

7.欣见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报告及其中所载的建议;

8.呼吁中非共和国当局和防止对妇女和儿童性暴力行为联合快速反应部队尽快履行2019年联合国与中非共和国政府签署《联合公报》时所作的承诺,打击冲突中性暴力行为,并落实独立专家的相关建议;

9.敦促中非共和国所有各方保护所有平民免遭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并特别关注妇女和儿童;

10.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支持国家男女平等观察站,加强国家人权和基本自由委员会、高级传播理事会、高级善治管理局、经济、社会和环境理事会、防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一切形式歧视国家委员会以及致力于促进、保护和落实人权、打击腐败、促进民主和善治的其他国家机构的组建和运作;

11.敦促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根据其任务规定,支持中非共和国当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平民,并为特别刑事法院、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和军事法庭继续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援助;

12.敦促联合国、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部队派遣国和按安全理事会授权行动的国际部队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充分遵守联合国对性剥削和性虐待行为的零容忍政策;呼吁部队派遣国和按安全理事会授权行动的国际部队采取适当措施,预防此类行为,防止部队人员中的有罪不罚现象,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包括在国家层面迅速开展调查,对被指控实施践踏和侵犯人权行为的士兵提起法律诉讼,并在合理时间内将程序结果正式通报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

13.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的支持下,重振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进程;请会员国和国际组织继续并加强对该进程、对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的运作以及对旨在促进和平、安全、人民和解和国家稳定的各项举措的财政支持;

14.深表遗憾的是,武装团体继续利用儿童作为战斗人员、人体盾牌、家庭佣工或性奴,绑架儿童的行为有增无减;敦促武装团体释放其部队中招募的儿童,制止和防止招募和使用儿童以及早婚和强迫婚姻;并为此呼吁这些武装团体履行其中多个团体在2019年2月6日《和平协定》中所作的承诺;

15.敦促中非共和国政府迅速通过一项保护儿童国家计划,并考虑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

16.鼓励中非共和国政府在技术和财政合作伙伴的支持下,执行一项关于技术、农业和职业培训的国家战略,作为过渡进程的社会杠杆,造福青年人;

17.敦促所有各方保护由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释放的儿童或以其他方式脱离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的儿童,将其视为受害者;强调必须保护并释放所有与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有关联的儿童,使其以可持续的方式重返社会,并实施考虑到女童特别是遭受暴力侵害的女童的特殊需要的康复和重返社会方案;

18.仍然深为关切的是,冲突各方在冲突中广泛实施性暴力,特别是针对妇女、女童和男童实施性暴力;敦促国家当局和特别刑事法院系统地关注性暴力案件,确保成功提起诉讼并执行刑事处罚,为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支持;为此回顾指出,现已设立了打击针对妇女和儿童的性暴力侵害行为联合快速响应组;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为其运作增拨所需的资源,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向受害者提供心理治疗和社会经济支持;

19.欣见2023年1月9日第23.001号法律将特别刑事法院的任务再延长五年,欣见2022年10月31日就特别检察官办公室诉Adoum Issa Sallet(别名Bozizé)、Ousmane Yaouba和Tahir Mahamat一案作出了第一项判决,武装团体“回归、索回和复原”组织(3R组织)的三名成员被判处20年徒刑至终身监禁,其罪名是2019年5月在林彭代省Koundjili和Lemouna犯下的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并欣见重罪法院2023年6月19日关于民事诉讼的判决,向26名受害者提供20万至100万非洲法郎的赔偿;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各邻国、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国际社会为进行调查、获取相关文件和执行逮捕令提供必要支持;

20.又欣见2022年3月14日“反砍刀”组织国家行动协调员Maxime Mokom被捕,随后在应中非共和国当局的要求展开的调查的基础上将其移交国际刑事法院,并欣见2023年3月18日中非复兴人民阵线指挥官HisseinDamboucha“将军”被捕;

21.敦促中非共和国各邻国合作,包括与国内和国际司法机构以及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合作应对不安全局势,打击对武装团体成员的有罪不罚现象;

22.赞扬中非共和国当局作出努力,使有权审判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和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的特别刑事法院投入运作;敦促中非共和国政府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继续与法院特别检察官合作,以便尽快查出和逮捕国际罪行的责任人并将其绳之以法,不论其地位和派别归属为何;

23.欣见2023年9月4日中非复兴人民阵线叛军领导人Abdoulaye Hissène被捕,他被特别刑事法院指控犯有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24.吁请中非共和国当局拨出更多财政资源和人力资源,在全国各地恢复有效的国家权力,为此应继续在各省份重新部署公共行政服务,尤其刑事司法和监狱管理方面的服务,以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并确保稳定、负责、包容、透明的国家和地方治理;

25.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落实保护参与司法程序的受害者和证人的国家战略,并制定适当方案,让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及其家属能够获得物质赔偿和具有象征意义的赔偿,包括个人赔偿和集体赔偿;鼓励设立一个受害者赔偿和补偿基金,以支持和补充特别刑事法院、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以及国家法院打击有罪不罚的工作,

26.鼓励当局全面落实安全部门改革,以建立多族裔、专业化、有代表性、装备精良的国防和国内安全部队;回顾指出,这些部队必须尊重问责和法治原则,才能赢得并维持当地社区的信任,在人事招聘过程中需对相关人员进行适当背景审查,特别是审查尊重人权情况;

27.请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继续履行其人权尽职调查职责,确保国家安全部队、军事人员和其他安全人员的行为受到监督,确保这些部队成员对其行为负责,并继续发表关于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的报告,以便国际社会能够监测局势;

28.强调需要确保民众能切实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确保设施在冲突期间被武装团体和安全人员占用、被摧毁或损坏的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能正常运作,确保储存、处理和分配设施因冲突而恶化的地方的民众能够利用卫生设施并获得饮用水,恢复因不安全局势和冠状病毒病大流行(COVID-19疫情)而中断的农牧活动,开展出生登记和公民身份登记,确保在国家权力恢复不足的情况下提供当地司法服务;并请中非共和国的合作伙伴协助其应对这些挑战;

29.请联合国会员国和国际及区域组织向当地民众提供紧急支持,以应对影响该国近半数人口粮食无保障的情况,为此应支持在人道援助和稳定局势方面的努力,并增强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在和平努力和处理包括季节性游牧活动在内的种种跨境问题的努力中发挥更大作用;

30.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向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提供有效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资源,包括履行打击有罪不罚现象以及促进履行赔偿和保证不再发生的任务,从而辅助特别刑事法院和普通法院的工作;

31.又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其他国际合作伙伴的支持下,以包容的方式继续切实落实各种过渡期正义机制;

32.强调必须让中非共和国民间社会各阶层参与进来,促进受害者、妇女和青年充分有效地参与中非共和国当局与武装团体在中非共和国和平与和解非洲倡议及其路线图范围内进行的对话,该倡议及其路线图是为中非共和国制定政治解决方案的主要框架;并强调必须将和平进程与过渡期正义进程加以协调,以促进民族和解;

33.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执行共和国对话中提出的建议;

34.仍感关切的是,武装团体招募的儿童人数增加;呼吁为武装冲突期间遭受六项严重侵害儿童行为之害的未成年人设立和实施经济社会重新融入和心理协助方案;鼓励加强宣传,更好地保护武装冲突中的儿童,包括考虑到女童的特殊需要;要求各武装团体停止此类严重侵犯和践踏儿童权利的行为,并敦促中非共和国当局落实《儿童保护法》;

35.仍深为关注流离失所者和难民的处境,并鼓励国际社会帮助国家当局和各收容国向暴力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提供适当保护和协助;

36.吁请国家当局确保不加区别地保护和促进包括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在内的所有人的迁徙自由权,尊重其选择居住地、返回家园或在其他地方寻求保护的权利;

37.敦促联合国会员国在国际合作框架内,并敦促联合国相关机构、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和捐助方向中非共和国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支持,以促进尊重人权,开展司法部门和安全部门改革,随时准备应对中非共和国确定的紧急需要和优先事项;

38.鼓励各方执行中非共和国当局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的技术和财政支持下制定的国家人权政策,并落实监督机制的建议,以便中非共和国遵守其已批准的国际人权文书和国际人道法规定的义务;

39.决定将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任务延长一年,以评估、监测和报告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并就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提出建议;

40.请独立专家特别注意冲突各方涉嫌犯下的侵犯和践踏人权以及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

41.请所有各方在独立专家执行任务时与其充分合作;

42.决定在第五十五届会议上安排一次高级别对话,以评估实地的人权事态发展,特别重视妇女和女童的状况;

43.请独立专家与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联合国各机构密切合作,特别是在过渡期正义领域密切合作;

44.又请独立专家与联合国所有机构、非洲联盟、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以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中非共和国民间社会和所有相关人权机制密切合作;

45.还请独立专家与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和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密切合作;

46.请独立专家向理事会第五十六届会议口头介绍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最新情况,并向理事会第五十七届会议和大会第七十九届会议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47.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继续向独立专家提供充分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技术资源、财政资源和人力资源;

48.决定继续处理此事。

2023年10月12日第48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