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
第三十七届会议
2007年1月15日至2月2日
审议定期报告的题目和问题清单*
哥伦比亚
会前工作组审议了哥伦比亚第五和第六次定期报告(CEDAW/C/COL/5-6)。
立法、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和国家计划
1.请说明执行本定期报告的进程。请说明报告是否已提交议会和经政府通过,并在编制时是否与非政府组织和妇女团体交换意见。
2.在审议第四次报告时,委员会建议政府考虑以制定国内法为手段来提高全国妇女地位平等办公室的地位,将其提升为自主的机构,拥有一切必要的权力和资源,以此加强该办公室的作用(A/54/38,第366段)。请说明是否赋予全国妇女地位平等办公室作为“总统顾问”的权力,如果没有,请说明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其权力。
3.报告指出,通过两性问题观察站来跟进在立法、行政、司法审判和统计领域两性平等方面所取得的进展。请详细说明其职务,特别是其人力和财政资源以及其组成。还提供关于两性问题观察站的职务、目标和成果的资料。
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4.根据报告,司法人员“对调解手段使用失当,“将‘调解’错误地理解为必须首先维护一个错误形成的‘家庭单元’,并对受害人的保护要求置之不理。”(第83页)。请说明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本国司法人员明确解释调解的法律框架是什么、在哪些事件中应该诉诸调解、对于家庭暴力罪的何种情节可以调解。
5.2000年通过的第575号法令将家庭暴力管辖权由家庭事务法官转交给家庭事务特派员。当家庭事务特派员缺席时,则由警察负责(第81页)。还指出由于家庭事务办事处未能遍及全国,成为困扰第575号法令执行工作的主要问题之一,并且不具备多学科团队,但为了能够以恰当方式处理家庭问题,多学科团队是至关重要的(第83页)。请说明为克服这些障碍,已采取或计划采取的措施。
6.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特别报告员吁请哥伦比亚政府为总检察长办公室下属的人权股提供更多的经费,并由于在哥伦比亚社会广泛存在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有罪不罚的现象,促请任命一名性暴力和针对妇女暴力行为问题的高级法律顾问(E/CN.4/2002/83/add.3,第113段)。请说明已采取的相关措施。
7.请说明已采取的措施,执行特别报告员的建议,在司法系统的所有处室和军事单位举办有关性别暴力和妇女人权的培训班,并是否在人权培训方案内纳入这些课程 (E/CN.4/2002/83/add.3,第104段)。报告第178-9页指出向家庭事务特派检察官属下职员提供培训。请说明是否也向司法系统的人员和军事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
8.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特别报告员的建议之一是政府必须建立统计资料系统,记录妇女遇害之前发生的情况,以掌握在冲突期间有关性别暴力广泛存在的确凿证据(E/CN.4/2002/83/add.3,第115段)。请说明已采取的相关措施。
9.人权委员会建议政府修改关于调查性别暴力中经受害者本人同意的作用的法律(CCPR/CO/80/C/COL,第14段)。请说明已采取的相关措施。
陈规定型和教育
10.根据报告,教育部“建议在一年级至十一年级灌输性教育”(第52页)。请说明是否已执行这项建议,若然,请说明在全国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中这方面的进展。
11.请说明是否评价影响,查明1996-2005年教育十年计划的主要目标和障碍,并说明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请特别说明作为计划所述的目的,为消除课本内的陈规定型,采取了哪些具体行动和其成果。
12.在审议第四次报告期间,委员会对大众媒体中宣言的陈旧的性别观念表示关切(CEDAW/C/COL/4,第169至第170段)。报告指出在争取妇女权利的出版物、面谈和方案中的宣传战略的成果(第55页)。请说明是否制订计划或采取行动,通过惩罚或奖励,消除大众媒体中对妇女宣言的陈旧的性别观念。
贩卖人口及意图盈利使人卖淫
13.关于贩卖人口受害者重返社会问题,报告提到总检察院和移徙组织签署了技术合作协议,目的是强化预防、援助、保护、培训及贩卖人口受害者重返社会工作。(第34页)。请说明已采取的相关具体行动和酌情,受害者重返社会的其他方案及其成果。
14.请详述涉嫌贩毒的妇女的状况、问题的严重性、其原因和后果以及致使妇女贩毒的因素。
公共生活和政治生活
15.请说明是否提出倡议,若然,请提供关于妇女领导培训班,以保证妇女担任公职的详细资料,特别是通过颁布第581号法,使妇女能够接受有效执行职务的培训。
16.请提供关于妇女,包括土著和非裔妇女参政,担任公共行政职务,例如在城乡地区的地方当局和在议会的现有统计资料。
就业
17.委员会建议采取措施,实现同工同酬(A/54/38,第388段)。请说明为确保执行《国家宪法》第13条确定的平等原则已采取的具体措施(第53页)和为确保在私人和公共部门有效实行该原则的现有机制。
18.第54-55页指出关于在劳动领域采取的保护妇女权利措施。请说明这些措施的影响和相关成果。
19.在第四次定期报告内提供对非正规经济部门妇女的状况的分析(CEDAW/C/ COL/4,第158页),在本报告只指出在非正规经济部门就业的女户主比例由1992年的56%上升到2001年的60%(第57页)。请提供关于在非正规经济部门就业的妇女的详细现有统计数据和资料及保证其人权的现行方案。
20.本报告没有说明在私人部门就业的妇女的状况。请提供关于担任高级行政管理和领导职务的妇女的具体资料。请指出近年来出现的趋势和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变化。
保健
21.报告指出堕胎“须受到刑事制裁”和“当满足下列必备条件时,法官可以免除实施刑罚”(第60页)。在哥伦比亚关于堕胎行为免于刑事处罚的最新发展是,2006年5月宪法法院判决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接受堕胎行为免于刑事处罚的请求:孕妇的生命或健康有危险;怀孕是暴力的后果,和/或胚胎严重畸形难以在子宫外生存。请说明已采取或打算采取的措施,确保下级法院的法官在做出判决时考虑到宪法法院的判决。还请说明宪法法院的判决对堕胎法的可能修改是否产生影响。
22.请说明为执行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政策所采取的活动(第63页),提到受惠者的人数,并说明是否在城乡地区对政策的影响进行研究。
23.报告指出以下问题:在获取产前护理方面,农村妇女和未受过教育的母亲面临着明显的不平等(第67页);在流离失所的少女中的生育率很高,比国家平均值高出10个百分点,避孕方法要求未被满足率也达到60%(第69页)。请说明为改进这种情况打算采取或已采取的措施以及其成果。
24.报告指出非传统人口群体,例如母亲把疾病传染给子女的儿童和育龄妇女的艾滋病毒/艾滋病发病率增高。还请指出在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政策中有关防治防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方案。请说明孕妇和育龄妇女是否获得抗逆转录病毒疗法。还请说明为此群体采取的预防和护理措施,和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政策的覆盖范围是否包括城乡地区;和其他脆弱群体,例如流离失所妇女和土著妇女。
弱势妇女群体和农村妇女
25.“内政司法部少数民族事务总局行使职能(…)其目标之一是使黑人妇女能够享有真正的平等地位…”(第26页)。请说明为保障这个妇女群体的人权,在教育方案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第26页)及其成果。
26.请详细说明武装冲突对妇女的影响,例如流离失所的程度和后果以及家庭生活的变化。请说明为援助受影响的妇女所采取或打算采取的措施。
27.请说明《改进计划》“女户主”的成果(第70页)。
任择议定书
28.请说明从法律草案撰写完毕,于2005年3月25日提交给国会秘书起,《公约》任择议定书的批准情况(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