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HRI/CORE/VEN/2011

国际人权文书

Distr.: General

22 February 2013

Chinese

Original: Spanish

作为缔约国报告组成部分的核心文件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2011年7月5日]

目录

段次 页次

缩略语.................3

一.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总体资料信息1-126

二.人口、经济和社会特点13-637

A.人口和社会指标13-467

B.经济指标47-6314

三.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宪法、政治和法律结构64-10918

A.历史概述64-7418

B.政府形式75-8021

C.行政权81-8721

D.立法权88-9023

E.司法权91-9524

F.公民权96-10324

G.选举权104-10626

H.立法框架107-10926

四.保护和增进人权的总体框架110-21827

A.国际人权准则的接受情况110-11627

B.保护人权的法律框架117-15930

C.增进人权的框架160-21838

五.资料来源219-22048

附件***

一.2000-2010年期间国民大会颁布的各项法律列表

二.各项劳动公约和条约综述

缩略语

ACNUDH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

ACNUR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难民署)

AD民主行动党

AN国民大会

AVN委内瑞拉通讯社

BCV委内瑞拉中央银行

CAPN海军警察训练中心

Cicpc刑事犯罪科学研究小组

CICR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Conapdi全国残疾人社会融合理事会

Conarepol国家警察改革委员会

Conive委内瑞拉土著人事务委员会

Copei独立选举政治组织委员会

COPP刑事诉讼组织法

CPDH人权保护理事会

CRBV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

CTC社区处理中心

CVP委内瑞拉石油公司

DEM司法事务执行局

Disip部门情报和预防服务处

DP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

EFAP警察培训学校

Efoguarnac国民警卫队训练学校

FANB玻利瓦尔国家武装部队

FEM宏观经济稳定基金

FJVS胡安·比韦斯·苏利亚基金会

Fonep国家监狱建设基金会

Inamujer国家妇女事务局

INE国家统计局

INOF国家女性取向研究所

Insetra加拉加斯市政交通和公民安全自治局

IRCE实际有效汇率指数

Iunep国立狱政事务研究院

IUPM首都警察学院

IVA增值税

IVIC委内瑞拉科学研究院

IVSS委内瑞拉社会保险局

LIPI残疾人社会融合法

Loadgc宪制权利和保障保护组织法

Locdo打击有组织犯罪组织法

LODP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组织法

Lopnna儿童和青少年保护组织法

MECD教育、文化和体育部

Mercal“食品市场”任务

MIJ内政和司法部

Minci人民政权信息和通信部

MP检察机关

MPPE人民政权教育部(以前称教育和体育部[MED])

Mppep人民政权能源和石油部

Mppre人民政权外交部

Mpprij人民政权内政和司法部

MPPS人民政权卫生部(以前称卫生和社会发展部[MSDS])

NBI未满足的基本需求

OEA美洲国家组织

OIM国际移民组织

Onapre国家预算办公室

ONG非政府组织

Saime身份认定、移民和外国人事务管理局(其前身为国家身份认定和外国人事物办公室[Onidex])

OPEP石油输出国组织

PCV委内瑞拉共产党

Pdval委内瑞拉食品生产和分配

Pdvsa委内瑞拉石油股份公司

PIB国内生产总值

PNUD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

RNV委内瑞拉国家电台

Seniat国家海关和税务管理总局

SNMP全国公共媒体系统

UBV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大学

UCV委内瑞拉中央大学

UNA国立开放大学

Unefa国家武装部队理工实验大学

UNEG瓜亚纳国立实验大学

UNESCO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

UNFPA联合国人口基金

UNICEF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基会)

UNIFEM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

URD民族共和团结党

USM圣玛丽亚大学

一.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总体资料信息

1.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位于南美洲北部,国土面积在南美洲诸国中排名第六位,为916,445平方公里。其北部、东北和西北与加勒比海和大洋洲诸国相邻,东临圭亚那合作共和国,南部和东南部与巴西联邦共和国接壤,西部和西南部则与哥伦比亚共和国交界。

2.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在其序言中规定“……普遍、全面地保障人权……”并在第2条中规定:“委内瑞拉是法治与公正的民主社会国家,将法律秩序和追求生命、自由、公正、平等、团结、民主、社会责任,以及整体上的人权、道德伦理和政治多元化作为最高价值”。

3. 由此可见人权贯穿到了宪法文本的始终,从序言到过渡性规定均有涉及。在为社会和精神发展创造各种必要条件的基础上建立了法律框架,谋求实现所有公民的机会平等、个性自由发展、掌握自由的命运并享有各项人权。

4. 在通过全民公投进行相应的咨商后,在1999年开展了国家立宪进程,其结果是由人民选出了制宪成员,并随后成立了国家制宪大会。这一政治空间的发展有助于启动集体建设并逐步建立了新的国家法律制度,引导国家走向全新的谋求个人和集体福祉、社会福祉、经济福祉和经济福祉的范式。讨论、协商、参与和共识渗透到国内各个领域,采纳了来自社会各界,如工人、学生、企业界、宗教团体、印第安土著人、非洲裔人口、年轻人、儿童和青少年、老龄人口、残疾人、农民,等等;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运动、行业协会、工会、学术界和大学等各界力量的重要提案。

5. 根据这一进程,委内瑞拉政府制定了若干政策 来确保传统上被排斥在外的群体融入社会。这就要求作出重大努力来建设新型公共体制,并打造新型民众参与模式,以确保享有《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各项人权。为此,已经通过将历史上一直被排斥在享有各类福利条件之外的社会群体以渐进性和包容性方式纳入到社会主流中促进了社会公平;保障全民普遍和公平地享有各项社会权利,改善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促进社会和政治参与的主流化,树立落实人权和公权力在行使公共事务职能方面向市民政务公开透明的责任感,以此来谋求最大的幸福感、美好生活并全面提高生活质量。

6. 委内瑞拉已经签署并批准了各项主要人权协定,并与美洲大陆上与委内瑞拉处于类似情况的各个国家共同促进落实区域一体化机制,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需要。国际合作不再是一项强制任务,而变成一项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协商一致和不干涉的前提下充分开展的一项活动。

7. 秉承其对内和对外政策方针,委内瑞拉政府不断出台基于人权观点的各类公共政策,全面囊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和发展权。特别重视与国民警察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条例;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法;最高司法法院组织法;司法系统法;选举程序组织法;狱政制度法有关的领域;以及社会保障、教育权和文化权领域,和与保护家庭、妇女以及其他特殊弱势群体,如土著人、儿童和青少年、残疾人和老龄人口有关的领域。

8. 需要强调的是,随着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出台,例如教育组织法、社会保障体系组织法;土著人民和土著公社组织法;劳动预防、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组织法;保护妇女免遭暴力生活权利法;这些举措强调尊重人民的社会权利,目的就是使其生活质量达到更高水平。

9. 自1999年以来所处的历史、政治、社会和经济形势迫使委内瑞拉政府更加坚定信心落实各项国际人权公约和条约,正如在其基本大法的第三编第一章第23条所规定的那样:委内瑞拉签署和批准的人权条约、协定或者公约具有宪法地位,效力优先于国内法,因而如果条约包含的权利内容比本宪法和共和国的法律更有利于权利的享有和行使,法院和其他公权力机构应直接适用相关条约的规定。

10. 同样,《宪法》这一基本大法还在第27条中规定“法院保护每一个人享有和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保障,包括《宪法》和国际条约中没有列明但个人固有的权利……”。并在第29条中规定:“国家有义务依法调查并惩处国家当局所犯下的侵犯人权罪。危害人类罪、严重侵犯人权罪以及战争罪不得免于处罚。”

11. 各项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的区域融合、一体化、对话和政治协调机制自2000年至今已经日益呈现出将社会融合、政治融合、尊重和团结、增进人权的工作纳入到团结和一体化日程中的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从与南方共同市场(南共市)、我们美洲人民玻利瓦尔联盟(阿尔巴-人民贸易协定)、南美国家同盟以及最近成立的拉美及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加共同体)有关的政治和法律协议中看出在这些问题上的渐进式发展。

12. 委内瑞拉政府清醒地认识到促进保护委内瑞拉以及全世界的所有公民的各项人权的重要性,为遵守委内瑞拉国家大法的规定并从人权角度强化其公共政策,向联合国系统中的各个条约机构提交了本次共同核心文件的更新报告。

二.缔约国的人口、经济和社会特点

A.人口和社会指标

13. 截至2010年,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人口数量超过2,800万人,其中88.1%生活在城市地区,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31.5人。

14. 到2010年,委内瑞拉的人口出生率为每千居民20.61人,死亡率为每千居民5.16人,因而其年均人口增长率达到每千居民15.45人。

15. 人口的性别结构显示出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总数之间更趋均衡,男女的性别比例为100.5比100。

16. 人口的年龄结构表明,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是一个年轻化的国家,50%的人口的平均年龄在26岁或以下。但是,根据人口预测,到2010年60岁或以上年龄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9%,这表明刚刚显现出来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在今后几十年里更趋明显。

17. 同样,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已经导致抚养比的下降,这意味着到2010年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就要供养54名处于依赖年龄的人口。根据联合国的标准,委内瑞拉在2010年处于一个特殊人口状况,即所谓的“人口红利”期,其特点就是劳动年龄人口所占比例有所增加。

表1人口数量、增长率、人口密度、依赖比和男女性别比

普查日期

人口数量

人口年均增长率(%)

人口密度

依赖比

性别比

1873年11月7日

1 732 411

-

1.9

-

99.6

1881年4月27日

2 005 139

2.0

2.2

-

94.6

1891年1月15日

2 221 572

1.1

2.5

-

95.8

1920年1月1日

2 479 525

0.4

2.8

-

92.3

1926年1月31日

2 814 131

2.1

3.1

73.1

95.8

1936年12月26日

3 364 347

1.7

3.7

75.1

96.5

1941年12月7日

3 850 771

2.8

4.3

77.1

98.3

1950年11月26日

5 034 838

3.0

5.6

80.9

102.8

1961年2月26日

7 523 999

4.0

8.4

93.6

103.2

1971年11月2日

10 721 522

3.4

11.9

92.8

99.9

1981年10月20日

14 516 735

3.1

16.2

76,9

100.0

1990年10月21日

18 105 265

2.5

20.1

70.2

99.3

2001年10月30日

23 232 553

2.3

25.7

61.5

97.9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

注 : 1873 、 1881 、 1891 和 1920 年普查的人口依赖比无法计算。

18. 委内瑞拉自二十世纪中叶以来所经历的人口转变进程是人口增长和人口构成的主要原因。自1950年代以来,委内瑞拉加快了这一进程,最初的特点是人口死亡率的下降,随后,自1970年代开始,人口出生率也逐渐下降。

图11891-2008年的登记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演变趋势

年份

资料来源: 人民政权卫生部 国家统计局

19.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人口死亡率自上世纪中叶以来保持了逐步下降的趋势。自1950年代以来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更高程度的社会发展是导致这一比率降低的主要因素。

表2寿命预期值-婴儿死亡率和总生育率。2000-2010年

年份

婴儿死亡率 1/

总生育率 2/

总体寿命预期值 2/

寿命预期值 2/

寿命预期值(妇女) 2/

2000

17.72

2.83

72.4

69.5

75.4

2001

17.66

2.79

72.5

69.7

75.6

2002

18.16

2.76

72.6

69.8

75.7

2003

18.49

2.72

72.8

69.9

75.8

2004

17.48

2.69

73.0

70.1

76.0

2005

15.53

2.65

73.2

70.3

76.2

2006

14.22

2.62

73.4

70.5

76.4

2007

14.07

2.58

73.6

70.7

76.6

2008

13.98

2.55

73.8

70.9

76.8

2009

-

2.52

73.9

71.0

77.2

2010

-

2.49

74.1

71.2

77.2

资料来源 : 1/ 人民政权卫生部 2/ 国家统计局:人口预测

20. 2010年委内瑞拉的寿命预期值为74.1岁,其中男性的寿命预期值为71.2岁,女性为77.2岁。

21. 在婴儿死亡率方面,根据人民政权卫生部的报告数据,2008年的这一比率为每千名活产儿死亡13.98人,与2000年报告的每千名活产儿死亡17.7人相比有所下降。

22. 委内瑞拉社会的现代化已经为妇女创造了新的机会,有利于她们逐步融入劳动力市场和教育体系中,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出生率不可避免地有所下降。到2010年出生率估计为每千名居民中出生20.61人。

23. 与此同时,总体生育率,也就是说,育龄妇女期望生育子女的平均数量,从2000年的每名育龄妇女生育2.83名子女降至2010年的每名育龄妇女生育2.49名子女。

24. 根据收入线来看,2000年委内瑞拉58.4%的人被列为不贫困人口,而41.6%的人为贫困人口。在41.6%的贫困人口中有17%被视为赤贫人口,也就是说,其平均收入水平未达到一揽子食品价值水平。在2009年上半年,73.6%的人为不贫困人口,而26.4%的人被视为贫困人口。在26.4%的贫困人口中,7.3%为赤贫人口。在这方面可以看到贫困现象有了极为明显的减少,这主要是因为实施了各项社会和经济政策来保障人民的食品权,通过各类社会特派团 (全国“食品市场”任务和委内瑞拉食品生产和分配网络,惠及全国一半以上的人口)来发放补贴、降低食品价格并扩大食品供给,并提高人民的名义购买力,改善生活质量(不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对其他工资标准也进行相应的调整)。

25. 另外一种衡量贫困的方法就是通过未满足的基本需求衡量法。这种方法考虑到了被视为家庭福利基本要素的一系列需求,采用这种方法进行衡量所依据的原则就是一个家庭如果没有能力满足被纳入考量范围中的某种需求,则被视为贫困家庭。

26. 通过这一方法发现,2000年委内瑞拉69.9%的家庭被视为不贫困家庭,也就是说,可以满足被列为研究对象的所有需求。其余30.1%的家庭至少无力满足其中一项基本需求,因此被认定为贫困家庭。在贫困这一类别中可分为赤贫家庭和非赤贫家庭,其中10.5%被视为赤贫家庭,因为其无力满足2(两)项或更多基本需求,其他则被视为非赤贫家庭,他们代表了其余19.6%的贫困家庭。到2010年,76.5%的家庭被视为不贫困家庭,而其余23.5%为贫困家庭。而贫困家庭也被分为两类,及赤贫家庭和非赤贫家庭,分别占贫困家庭的7.7%和15.7%。

27. 在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一种情况就是,一个家庭从未满足的基本需求角度衡量可以被认定为贫困家庭,因为其没有能力满足被纳入考量范围中的某种需求,但是其收入可能处于中等水平,超过一揽子食品价值水平,从收入线角度看被认定为不贫困家庭。鉴于这种情况,开发出一项结合了两种方法的指标来从更为细化的角度界定贫困,这就是综合衡量法。

28. 对未满足的基本需求和贫困线指标结合使用的结果就是将家庭划分为四大类:

不贫困家庭:从未满足的基本需求和贫困线指标上都被认定为不贫困的家庭。

结构性贫困家庭:此类家庭的收入水平超过了一揽子食品购买力(从收入角度看不贫困)但是至少有一项基本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从未满足的基本需求指标看贫困)。

周期性贫困家庭:此类家庭的各项基本需求都得到了满足(从未满足的基本需求指标看不贫困),但是其收入水平未达到一揽子食品购买力(从收入角度看贫困)。

长期贫困家庭:此类家庭至少有一项基本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从未满足的基本需求指标看贫困)且其收入水平低于一揽子食品购买力(从收入角度看贫困)。

29. 在委内瑞拉,2002年上半年49.3%的家庭通过综合衡量法被视为不贫困家庭;20.1%的家庭为周期性贫困,也就是说,其各项基本需求都得到了满足但是收入水平低于一揽子食品购买力水平;10.4%的家庭为结构性贫困(从未满足的基本需求指标看贫困但从收入角度看不贫困),还有20.2%的家庭处于长期贫困状况,也就是说,至少有一项基本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且其收入水平低于一揽子食品购买力。

30. 到2010年上半年,被视为不贫困家庭的比例占到国内家庭总数的61.6%;15.2%的家庭为周期性贫困;11.6%的家庭被归类为结构性贫困家庭,而11.46%的家庭则为长期贫困家庭。

31. 周期性贫困家庭是指所有的基本需求都得到满足但是平均收入没有达到一揽子食品购买力水平的家庭。这类家庭往往对经济政策的响应速度较快,例如,能够更多地得益于食品补贴供应网络的设立、“食品市场”任务和委内瑞拉食品生产和分配方案,等等。同样这些家庭从最低工资的持续增长和对某些食品和战略物资的价格管控方面得益更多。这些公共政策的影响是立竿见影的,可以在短期内从被认定为周期性贫困家庭的身上体现出来,此类家庭的数量可以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得以缩减,这与结构性贫困家庭的情况不同;因为对后者的效果要在中长期内才能体现出来;这是因为旨在降低结构性贫困的各项政府政策的效果要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才能显现出来,原因是要改变住房的结构性条件或者建造新的住房都需要投入更长的时间。由于这个原因,可以看到与结构性贫困家庭相比,周期性贫困家庭数量减少的幅度更大。

32. 2000-2010年期间每个经济部门的活动率都保持着稳定态势。经济活动人口中的大部分都集中在社区服务、社会服务、个人服务和贸易、餐饮及酒店业服务领域,而在没有明确的划分和/或界定的经济活动领域,例如石油开采、矿业、采石业以及水、电、气行业,从业的经济活跃人口比例最少。另一方面,从业人口比例变化较大的经济部门是贸易、餐饮和酒店业部门。

33. 平均来看,在研究期内52%的就业人口回归到了正规经济部门,48%的就业人口在非正规经济部门从事劳动。在正规经济部门的就业人口比例自2004年中期以来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另一方面,在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就业人口比例自2004年下半年以来持续下降。

34. 从2000年到2007年,按照性别分列的正规就业比率一直保持类似趋势。尽管需要指出的是,在2001年至2005年这一时期,男性在正规部门的就业比例要高于女性在正规部门的就业比例,而自2008年至2010年,在正规部门的女性就业比例已经超过了男性的这一比例。

35. 在2001年至2005年这一时期,在非正规部门的妇女就业比例要高于这一部门的男性就业比例,尽管这两项就业率都保持着平稳趋势,但自2007年开始,在这一部门的男性就业比例超过了女性的这一比例。

36. 在研究期内平均失业率为11.44%,在2002年达到其峰值(19.2%),随后在接下来的数年中出现了下降趋势。到2009年,失业率降至7.5%。

37. 在研究期内,妇女的失业比例要高于男性的失业比例。此外,男性和女性的失业率一直保持着稳定的趋势。自2001年下半年到2003年上半年,男女性失业率都呈现出上升态势,在这半年期间男性和女性的失业率都达到研究期内的峰值,分别为17.5%和21.8%。在接下来的数年中,直到2009年,男女性失业率都呈现出下降趋势。

38. 在2004-2009年期间,平均经济抚养率为79.4%。在2005年下半年到2006年下半年这段期间这一比率一直保持不变,虽然略有起伏,但到2008年之前一直保持平稳态势,之后有所下降。

39. 25岁至44岁年龄组人口的经济参与率最高,而45岁至64岁年龄组人口的参与率次之。另一方面,15岁至24岁年龄组以及65岁及以上年龄组人口的参与率最低。

40. 委内瑞拉现行(2011年)的月最低工资水平约为1,584.21玻利瓦尔(368美元)。是拉丁美洲月最低工资较高的国家之一。在委内瑞拉,最低工资线在每年5月1日劳动节这一天提高。提高薪酬和工资政策的推行旨在努力减少国内的贫困。

41. 2000年委内瑞拉的基尼系数为0.4772,而到2010年这一系数为0.3898,达到这一时期的最低水平,由此反映出在研究期内减少了不平等。这应当被视为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一项改进。

42. 从收入五分法来看,在2000年,第一类收入群体(Q1)获得了收入中的4%,而到2010年这部分人口分配的收入比例已经达到了5.7%,在第五类收入群体,或者说收入最高的五分之一的人口在2000年掌握了总收入的52.3%,而到2010年降为44.8%。

43. 第一类收入群体,或者说最贫困的五分之一人口,在2000年至2010年期间在收入分配中所获得的份额提高了1.7个百分点,而同一时期第五类收入群体在收入分配中获得的份额降低了47.5个百分点,由此看出在收入再分配上出现了重大变化,并进而反映出不同收入水平的五类人口之间的收入趋向平等。

44. 在委内瑞拉,人类发展指数在总体上保持了上扬趋势,自1990年至2001年并没有发现在发展上的明显下降;在随后的几年中(2001-2003年)出现了显著的下降,从2001年的0.7958降至2003年的0.7880。自这一年开始人类发展指数得到了显著提高,从2003年的0.7880提高至2008年的0.8277,由此跻身高度人类发展国家之列。

45. 委内瑞拉人口的国际移徙现象也保持着活跃态势。其影响力是由经济和社会状况、国内和国际形势决定的。自1970年以来已经有大量移民人口涌入委内瑞拉,其中以来自拉丁美洲地区的人口居多,尤其是其周边国家的人口。接下来的表中包含了按照签证类型分列的境外移民潮的登记数据。

表32000-2006年移民流动状况

类别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

入境

1 200 013

1 438 031

1 217 358

897 935

1 132 965

1 322 396

1 313 595

居民游客 1/

861 584

994 077

884 055

655 399

772 339

889 790

878 590

非居民游客 2/

326 121

429 827

318 030

230 444

348 434

420 742

424 441

其他游客 3/

12 308

14 127

15 273

12 092

12 192

11 864

10 564

出境

1 362 629

1 503 597

1 194 304

940 433

1 230 151

1 548 507

1 281 916

居民游客 1/

982 894

1 043 346

855 053

676 931

846 990

1 034 771

847 665

非居民游客 2/

363 828

444 208

319 242

248 039

364 407

494 392

423 912

其他游客 3/

15 907

16 043

20 009

15 463

18 754

19 344

10 339

* 临时数字

1/ 包括委内瑞拉旅客、居民旅客和中转旅客。

2/ 包括旅游乘客。

3/ 包括过境旅客、外交人员和进行礼节性访问的人员。

资料来源: 移民办公室;国家身份认定和外国人事务办公室—麦克蒂亚国际机场自治机关。

46. 委内瑞拉的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土著语同样作为土著人民的官方语言,应当作为民族文化遗产和人类文化遗产在共和国全境得到尊重。

B.经济指标

47. 委内瑞拉经济自上世纪二十年代起就极度依赖其石油业务收入。这项收入主要来自于由于将油田收归国有后对其进行开发的国际收入。石油收入的分配模式是委内瑞拉历史发展的产物,而在过去的十年中出现了变数,由于非常普遍的原因而进入了危机时期。

48. 在这方面,在经历了一个为期五年的扩张阶段之后,委内瑞拉经济在2009年出现了3.3%的萎缩。石油产业的生产活动出现了明显下滑,产业增加值的年均比率降至7.2%,这主要是由于欧佩克内部同意石油减产造成的。非石油部门的下跌幅度较为温和,为2%,这是由于受到了总需求减弱、用于进口的外汇紧缺以及与石油部门的连锁反应的影响。

49. 在2009年期间,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通过贸易渠道体现到委内瑞拉经济中,而石油贸易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事实上,尽管原油价格自2月份以来有所回升,但是委内瑞拉石油产品的一揽子平均价格下降了34.1%,从2008年的每桶86.49美元降至2009年的每桶57.08美元。

50. 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在身处复杂环境,例如在2009-2010年的形势下,通信、电力、供水和社区、社会及个人服务等行业仍然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同样值得一提的是,在政府的公共服务方面所出现的退化趋势,这是与这一时期财政收入的下降密不可分的。

51. 非石油产业部门中制造业的经济活力较弱,主要体现在近年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这也反映到了贸易以及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业中,这些产业的产值下降率甚至超过了国内石油产业的下降率。而金融机构和矿业的增加值连续两年下降,特别是矿业,并影响到了相关产业,例如建筑业的产值。

52. 2009年全年,在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委内瑞拉中央银行的国际储备总值达到了350亿美元,这是这一年的最高值,之后国际储备在当年三月下旬降至当年的最低值。在扣除了准备金负债(2.41亿美元)后,净储备为345.79亿美元。

53. 而营运储备金减少了148.95亿美元,从2008年的321.77亿美元降至2009年的172.82美元。再加上宏观经济稳定基金(8.30亿美元),委内瑞拉的净储备金总额为355.89亿美元。

图2国际储备

国际储备(百万美元)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2000年

16 127

15 964

16 847

17 632

17 079

18 234

18 933

19 341

20 338

20 977

22 091

21 510

2001年

22 403

21 842

22 056

21 539

21 259

21 099

20 116

19 304

19 090

19 554

19 583

18 523

2002年

16 922

15 468

15 029

15 339

15 351

15 142

15 253

15 007

14 826

15 530

15 842

14 860

2003年

13 898

14 251

15 142

15 652

16 758

17 959

18 917

17 737

19 184

20 418

21 332

21 366

2004年

22 324

22 631

23 262

24 294

24 156

23 226

24 011

21 455

21 841

22 680

23 907

24 208

2005年

24 533

24 773

25 646

27 341

28 010

28 790

30 420

32 111

30 667

30 526

29 615

30 368

2006年

28 729

29 627

32 097

31 229

30 472

31 917

33 481

35 684

35 088

34 684

36 205

37 440

2007年

36 392

33 344

32 299

27 175

25 242

25 213

26 345

27 901

29 954

30 970

32 254

34 286

2008年

33 869

33 192

31 946

31 131

31 448

34 335

35 421

37 763

39 206

40 220

39 218

43 127

2009年

30 322

29 795

28 992

29 532

29 431

30 750

31 100

34 008

33 697

33 456

34 312

35 830

54. 到2010年,官方汇率牌价为1美元兑4.30玻利瓦尔币。

55. 国内总需求的疲软导致了通货膨胀率的降低,这一年年末的通货膨胀率为25.1%,比2008年的这一比率下降了5.8个百分点。

56. 这些因素引发了对财政政策、外汇政策和贸易政策的调整。在这方面,国家行政部门重新制定了预算,有针对性地将委内瑞拉一揽子石油价格从每桶60美元降至每桶40美元,将原油产量从日均360万桶降至320万桶,此外还通过增加国内税收和长期公共负债来抵消石油收入的下降。这些举措是在决议进行反周期调控,以减轻金融危机对国内经济活动的负面影响的背景下实施的。

57. 经济增长的放缓,再加上在食品保障方面的政府政策以及在全年大部分时间都有利的气候条件,这些因素结合起来,共同制约了食品价格的上涨。

58. 在坚持对经济政策进行评估的框架内,委内瑞拉中央银行引导规范货币政策,是指与银行系统的流动性水平保持一致,以此来确保各类支付体系的正常运转并更好地刺激国内的信贷中介发展和生产部门融资。

59. 在2009年期间实施的经济政策措施旨在减轻世界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的影响,确保进入体系的正常运转并继续刺激国内生产活动的开展。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与2008年的情况相比国内经济进入了衰退阶段且通货膨胀速度放缓这一背景下进行的。此外,委内瑞拉中央银行还与行政部门合作,在2009年底制定并颁布了若干经济措施并对这些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后续跟踪。

60. 在财政政策领域,国家行政部门认识到了重新制定国家预算的必要性,并逐步实施积极的汇率和金融政策来部分抵消石油收入的减少。在这方面的变化中,比较突出的是增值税从9%提高到12%,并提高了共和国的债务上限。

61. 与此同时,为限制物价上涨压力,责令对管制商品的价格进行了小幅调整,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20%的调整,并采取了若干举措来支持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经济部门,特别是制造业和农业。所有这些都是在以国家在经济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为特点的政策框架内实施的,目的是实现国内生产的多样化并提高生产活力。

62. 同时,进口出现了19.6%的萎缩。在进口活动中主要出现了外汇结算能力的下降,这是由于针对国内出口收入下降的情况实施了更为严格的外汇管制政策。这也极大地影响了消费和投资,消费和投资的疲软进而降低了对外部商品的需求。只有公共部门进口的资本品的变化率出现了积极态势。

表4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口数

国内生产总值

人口

年份

以1997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千玻利瓦尔币 (1)

人数 (2)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单位:玻利瓦尔币)

2000年

41 013 293

24 310 896

1 687

2001年

42 405 381

24 765 581

1 712

2002年

38 650 110

25 219 910

1 533

2003年

35 652 678

25 673 550

1 389

2004年

42 172 343

26 127 351

1 614

2005年

46 523 649

26 577 423

1 750

2006年

51 116 533

27 030 656

1 891

2007年 *

55 283 504

27 483 208

2 012

2008年 *

57 927 000

27 934 783

2 074

2009年 *

56 022 729

28 384 132

1974

(1) 资料来源: 委内瑞拉中央银行

(2)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

* 临时数据

图3年均实际国内生产总值

人均水平(玻利瓦尔币)

变化率

63. 2009年全年委内瑞拉政府通过对奥里诺科石油带资源的勘探、储量探测和开采实施了若干重大项目,以提高中期生产能力。为此,作为与俄罗斯、中国、西班牙和日本等国家签署的能源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委内瑞拉石油股份公司通过委内瑞拉石油公司推动与外国石油企业合作建立了多家合资企业。

三.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宪法、政治和法律结构

A.历史概述

64. 委内瑞拉形成独立国家的进程始于两个的相关事件:1810年4月19日的事件割断了与宗主国西班牙的殖民联系;1811年议会于该年7月5日宣布独立。1810年4月19日至1812年7月底这一期间被称为第一共和国。西班牙军队后来再次占领共和国领土,第一共和国结束。1813年8月西蒙·玻利瓦尔在英勇战役后凯旋加拉加斯,重建共和国。

65. 1813年8月至1814年12月期间称为第二共和国,1814年中期出现东部大移民,同年12月发生尤里卡和马都灵战斗,第二共和国随着这些事件而终结。第三共和国成立,从1817年延续到1819年,玻利瓦尔和其他爱国领袖正式称其为委内瑞拉共和国。

66. 在1820年至1958年的政治过渡时期中,无论是军政府还是文人政权都酝酿向民主时代转型,形成了各个政治党派,其一大特点就是交替执政。自这一刻开始开启了委内瑞拉民主时代的序幕,而随着分享权力协议的签署,委内瑞拉于1958年10月31日正式进入第四共和国时期,由民主行动党、基督教社会党和民主共和联盟党交替执政,当委内瑞拉共产党一直被排斥在外,直到1999年新宪法生效才结束这一局面。

67. 根据上述进程,在1998年12月的总统大选中,经绝对多数票赞成,乌戈·拉斐尔·查韦斯·弗里亚斯中校当选共和国总统。在其任期内进一步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转型。能够体现这些变革的一个例证就是在1999年召集组建了国家立宪大会,通过在同年12月的全民公决中由人民核准了新宪法,随着宪法的生效,委内瑞拉进入第五共和国时代。

68. 2002年4月11日,委内瑞拉民主受到了由美国政府、大企业主和所有反对党,甚至包括委内瑞拉教会阶层联合发起的政变的冲击。乌戈·拉斐尔·查韦斯·弗里亚斯总统领导的合法政府在48小时内被推翻。2002年4月13日清晨,在人民和武装部队的干预下查韦斯总统重新执掌政权。同样,在2002年12月2日,由委内瑞拉商业和生产商理事会联盟的企业家发起了总罢工。随后,委内瑞拉石油股份公司也参与了总罢工,发起了全国石油行业大罢工。2003年2月2日,罢工宣告失败。由此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估计有150亿美元。委内瑞拉的政权得到了巩固。

69. 2004年8月15日,由委内瑞拉反对派力量发起了针对乌戈·查韦斯·弗里亚斯总统的“罢黜性全民公决”,总统先生在公决中获胜,得以继续执政。

70. 在这些事件中,委内瑞拉民主经受住了考验,并且全国人民及其武装部队都决议选择了民主。企业界、工会界以及来自第四共和国的反对党所发起的政变表明,旨在尊重、增进和落实人权的各项政府政策取得了非凡的成效。控制了媒体喉舌的企业主们公然挑衅,无视甚至攻讦《国家宪法》,长达数月的动荡形势使得所有机构都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旨在破坏国家稳定和推翻经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的行动均告失败,这使得民心更加向民主、向他们现在的政府领导人,特别是向尊重和落实人权靠拢。

71. 自1999年以来,国家正经历着和平民主演变进程,委内瑞拉政府通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公权力部门,实施了一系列公共政策,这些政策建立在五大均衡的主题上:政治、社会、经济、领土和国际事务。

72. 国家致力于落实《宪法》保障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发展承诺,并根据平等与充分尊重人权、尊严和人身完整性的原则进行相应的立法和司法转型和改革。据此,已经出台了若干政策,以改善公共机构和公共系统的管理,目的就是使之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并满足全体人民的各项需求。为根除歧视、贫困和排斥,实现公平,委内瑞拉政府在过去的十年中逐步提出了若干改革政策,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确保贫困人口能够:获得信贷资金和城乡土地,以用于从事粮食生产,获得体面住房并拥有个人和集体财产,享有免费、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和医疗服务,接受艺术培养和职业培训,获得技术、知识和信息,普遍享有优质公共服务以及参与到与其自身密切相关的决策中;

制定政策、结构、宗旨和目标,以确保在决策过程中的性别平等,扩大妇女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机会,提高各类妇女组织的地位,特别是土著妇女组织、社区基层组织、非洲裔人民组织、残疾人组织以及儿童和青少年组织的地位;

扩大两性平等和公正的法律框架,以确保尊重、增进和落实所有人权、正义和基本自由,进而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

保障土著人民保持和发展其身份同一性、文化和利益的权利,支持其追求正义并为其提供一个社会、经济和政治参与环境;

确保所有残疾人有权获得工作、康复以及其他服务;

在增进和保护人权、不歧视、宽容、尊重多样性、平等、团结、安全和参与的框架下促进社会稳定和公正;

推行在态度、结构和法律上的各项政策和变革,以消除歧视性做法;

长效落实促进和鼓励提倡参与性民主、法治、多样化和多元化、宽容和责任、无暴力和团结,通过教育体系、媒体和社区促进社会融合。

73. 因此,这些政策可以在国家和社会各司其职的框架下得以发展,《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第62条就明确规定,所有公民都有权参与公共事务。在这一规定中,在发展参与性民主、发展委内瑞拉的国家体制、尊重人权的基础上实现参与,促进形成了所谓的社区委员会,作为一种社区组织的结盟方式,有助于确保对正式成文的各项政策实施监督并取得成功。

74. 社区委员会是“各类社区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相互协调和融合的参与性机构,有助于使人民直接行使对公共政策和项目的组织管理权,以满足社区对于打造一个追求公平和社会正义的社会的需求和愿望”。 与此同时,对各项社会任务和社会方案的运作和结果进行监督,有助于由社会和各相关政府机构对其进行直接评估,以此确保这些任务和方案能够坚持高质量的运作并切实享有和尊重人权。

B.政府形式

75. 公权力分为市政权力、州权力和国家权力。国家公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公民权和选举权。各公权力部门各司其职,但负责同一领域职责的部门应相互合作,共同实现国家的目标。

76. 国家的行政权由共和国总统、行政副总统、内阁部长以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官员行使,政府每届任期六年,由选举产生。

77. 国家立法机关每五年选举一次,立法权由国民大会行使,实行一院制,即众议院。联邦各组成部门以每一选区的人数占国家总人数的1.1%为基础划分选区,遵循比例代表制和普遍、直接、选民亲自参与投票和投票保密的原则选举众议员。

78. 司法系统包括最高司法法院、依法设立的其他法院、检察机关、公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刑事犯罪调查机关、司法助理或者司法公务员、监狱系统、其他司法救济机关、依法参与司法管理的公民以及执业律师。

79. 公民权由共和国道德伦理委员会行使,成员包括人民权利监察员、共和国总检察长和总审计长, 共和国道德伦理委员会可认定其中任意一人担任委员会主席。

80. 选举权由国家选举委员会行使,作为这一领域的主管机关,其附属机构包括国家选举理事会、公民身份与选民登记委员会、政治参与和财政委员会。

C.行政权

81. 国家行政权的领导层为共和国总统、行政副总统、内阁部长以及《宪法》规定的行政官员。共和国总统为国家首脑和行政首长,负责指导政府行为。

82. 共和国总统应对其行为负责,承担总统职务所固有的义务和责任。总统有义务致力于保障委内瑞拉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共和国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国防安全。

83. 总统的职权包括遵守和下令执行《宪法》和法律;指导政府活动;任命和撤销行政副总统和内阁部长;指导共和国的国际关系;签署和批准国际条约、协定或公约;作为武装部队首长,在其职权范围内指导国家武装部队,行使最高军事权,确立最高军事权的行使条件;行使国防武装部队的最高指挥权,提拔和任命中校和上校或更高级军事官员;宣布例外状态并发布命令对依据宪法提供的保证进行限制;以及宪法和法律授予其的其他职责。

84. 行政副总统直接隶属于总统,与总统密切合作,处理总统作为国家行政首长肩负的职责。行政副总统应符合共和国总统就职所应具备的条件,且不得与总统有血缘或者姻亲方面的关系。

85. 行政副总统的职权包括:与共和国总统合作指导政府行为;根据共和国总统的指令,协调国家公共行政;向共和国总统提议任命或者撤销部长;依据共和国总统的授权,主持内阁会议;协调国家行政部门与国民会议的关系;以及宪法和法律授予副总统的其他职责。

86. 部长直接隶属于共和国总统管辖,各部部长、共和国总统和行政副总统共同组成内阁。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部委设置如下:

人民政权农业和土地部

人民政权食品部

人民政权环境部

人民政权基础工业和矿业部

人民政权科学、技术和中间产业部

人民政权信息和通信部

人民政权文化部

人民政权国防部

人民政权公设和社会保障部

人民政权教育部

人民政权体育部

人民政权高等教育部

人民政权能源和石油部

人民政权计划财政部

人民政权住房和人居部

人民政权贸易部

人民政权内政和司法部

人民政权妇女事务和性别平等部

人民政权交通和通讯部

人民政权卫生部

人民政权外交部

人民政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人民政权旅游部

人民政权土著人事务部

人民政权电力部

人民政权总统办公室

87. 共和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在司法和司法外领域建议、捍卫和代表共和国的财产利益,并为批准涉及国家公共利益的合同提供咨询。共和国总检察长在相关组织法规定的其他官员的辅助下,负责并领导共和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工作。

D.立法权

88. 国家立法权由国民会议行使,联邦各实体以每一选区的人数占国家总数的1.1%为基础,以比例代表制原则,以普遍、直接、选民亲自参与投票和投票保密的原则选举众议员。每个联邦实体还应再额外选举3名代表。遵照传统习俗,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土著人依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可选举3名代表。

89. 国民会议由165名众议员组成,包括按照比例制原则选出的三名土著代表。委内瑞拉立法权的一个特点就是立法机关中的男女任职比例几乎均等。这表明妇女的参与有了实质性的增长。

90. 国民会议的主要行使下列职权:根据各公权部门的职能,为国家权力的相关事务立法,根据《宪法》确立的规则,提出宪法修正案,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监督政府和国家公共行政部门,在职权范围内组织和促进公民参与,宣布大赦,审议和批准国家预算以及与税收和公共信贷有关的所有法案,以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一切事项。

E.司法权

91. 司法权属于人民,依法以共和国的名义行使。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所有案件和管辖权限内的事务,并负责执行判决或者下令执行判决。

92. 司法系统包括最高司法法院、依法设立的其他法院、检察机关、公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刑事犯罪调查机构、司法助理和司法公务员、监狱系统、依法参与司法管理的公民以及执业律师。《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第254条规定,应独立行使司法权,最高司法法院在管理、运作和财务上享有自主权。

93. 司法行业的准入和法官的晋升应由相应司法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员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条件通过公开竞争进行,确保参与者能力卓著,品德优良。法官的任命和宣誓就职由最高司法法院负责。法律确保在法官遴选和任命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法官的调离或者撤职必须依据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进行。依法促进法官的职业化,各大学应通力合作,组织相应的法学院对司法实践活动进行专业研究。

最高司法法院

94. 最高司法法院分为全体法官出席的大法庭和宪法庭、政治行政庭、选举庭、民事上诉庭、刑事上诉庭、社会上诉庭,其组成和权限由相关组织法规定。社会上诉庭负责涉及农村事务、劳工事务和未成年事务的上诉案件。

95. 最高司法法院的职权有:行使宪法管辖权;裁决是否有理由弹劾共和国总统或者由他人代理总统职权,如果有理由弹劾总统,经国民会议同意,保留诉讼管辖权直至作出最终决定;解决共和国、州、市或其他公共部门之间的行政争议,除同一州内不同市之间的争议外,同一部门内的行政争议依法由其他法院管辖;依法宣布国家行政部门的规章和普遍性行政行为或者个别行政行为全部或部分无效,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F.公民权

96. 公民权由共和国道德伦理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由人民权利监察员、共和国总检察长和总审计长组成。行使公民权的组织依据《宪法》和法律负责预防、调查和惩处违反公共道德和行政伦理的行为,监督落实公共财产的合法有效使用,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履行,同时促进对公民的教育,并促进团结、自由、民主、社会责任和劳动教育。

1.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

97.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作为负责增进和保护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人权的国家机构,是1999年12月15日在国内开展的前所未有的制宪进程的产物,在这一进程中批准通过了在承认和保障人权方面具有创新意义的全新的基本大法,并对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经典范式产生了深远影响,并纳入了两个全新的概念,即公民权和选举权。

98. 公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负责增进、捍卫并监督落实《宪法》和各项国际人权条约中规定的权利和保障,以及公民的合法、集体和广泛的利益,并监测相关情况。该办公室应依照与国家机构地位相关的原则行使职责, 由此赋予其合法职权,以便在国际范围内,利用相应的国际机制和国际文书来捍卫人权。在这一背景下,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负责跟踪落实国际人权保护机构提出的各项建议。

99.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在人民权利监察员的领导下运作,实行监察员负责制,人民权利监察员每届任期七年,不得连选连任。人民权利监察员的职责是:监督《宪法》以及共和国批准和签署的国际人权条约和协议中规定的人权得到切实有效的尊重和保障,依职责主动或者根据接到的控诉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确保公共服务的正确履行,保护和捍卫公民的合法、集体和广泛的利益;依法针对危险行为提起诉讼,采取及时的宪法补救措施,颁发人身保护令、资料保护令或者为行使这些权利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当公共官员侵犯或者减损人权时,敦促共和国总检察长采取适当措施追究相关官员的责任;当涉及侵犯消费者和用户的权利时,要求有关部门依法采取适当校正措施或者惩罚措施;提出和执行政策来宣传和切实保护人权, 等等。

2.检察机关

100. 检察机关由共和国总检察长领导并实行总检察长负责制,总检察长在依法指定的公务人员的辅助下直接履行职责。共和国总检察长的任职资格与最高司法法院大法官的要求相同。共和国总检察长每届任期七年。

101. 检察机关的职责为:在诉讼过程中,保护宪法权利与保障,以及共和国签署的国际条约、公约和协议中有关权利的规定;保障司法过程的效率、诉前权利和正当程序;具备相关条件,表明有犯罪行为,确定犯罪人和相关参与者的责任时,责令开展和领导刑事调查,同时保护与犯罪有关人员的权利;当受害者不能参与诉讼时,代表国家作为刑事诉讼原告提起诉讼或者继续此类诉讼,但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以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3.共和国总审计长办公室

102. 共和国总审计长办公室是负责控制、监督和审计国家税收、支出、公共财产和国家财产以及与之相关交易的主管机构。其运作、行政管理和组织享有自主权,其主要任务是对收起监督的机构和部门进行监察。共和国总审计长办公室由共和国总审计长领导并实行总审计长负责制,总审计长应是年满三十(30)岁的委内瑞拉人,具备履行此项职责的能力和经验。共和国总审计长每届任期七年。

103. 共和国总审计长的主要职责是:控制、监督和审计公共税收、开支和财产以及相关交易,但不影响各州和市其他机构依法享有的职权;开支公共债务,但不影响各州和市其他机构依法享有的职权;监察和审计受其监督的公共部门的机构、实体和法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有侵犯公共财产的犯罪行为或侵犯公共资产的不正当行为时,要求共和国总检察长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G.选举权

104. 选举权由国家选举委员会行使,其职能主要有:规范选举法,解决因选举法产生的争议并填补这方面的法律空白;制定预算并直接提交国民会议处理,实施自主管理;颁布与选举融资和政治宣传有关的指导方针,并对违反规定的予以惩治;宣布选举全部或部分无效;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与公民投票选举公共官员相关的所有行为;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组织工会、行业协会和政治性组织的选举,等等。

105. 各选举机构应确保选举过程的平等、可靠、中立、透明和有效性,落实每个人的投票权,落实比例代表制。

106. 在本报告的附件中详细列出了政治体系和司法管理的若干指标。

H.立法框架

107. 立法权的集体性、多样性、开放性和代表性特点赋予其一项基本使命,就是反映出国内多数派和少数派的愿望心声,构造一个实现各方利益协商与谅解的包容性空间。这使得反对派可以合法表达其意见,以纠正和改进行政机关的相关政策。

108. 立法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民主,坚持履行其反映人民呼声的使命。国民会议的各位议员自2000年以来一直担负着重新审视人民在共和国和在委内瑞拉历史上的位置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促使公民以及社会组织更具参与性。

109. 对此,本报告的附件中列出并介绍了在2005-2010年期间被核准通过的各项法律文书,将《1999年宪法》作为其主要框架,在其中规定了人权以及共和国签署和批准的各项人权协定具有优先效力。

四.保护和增进人权的总体框架

A.国际人权准则的接受情况

110.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为各项国际人权条约赋予了特殊意义。在第23条中规定委内瑞拉批准的此类条约和协定具有宪法地位,效力优于国内法,如果其中包含的权利内容比《宪法》和共和国的法律更有利于权利的享有和行使,法院和其他公权力机构应当直接采用相关条约和协定的规定。

1.批准的主要国际人权公约和协议

111. 主要有: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1966年3月7日。签署日期:1967年4月21日。批准日期:1967年10月10日。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1966年12月16日。签署日期:1969年6月24日。批准日期:1978年5月10日。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1966年12月16日。签署日期:1969年6月24日。批准日期:1978年5月10日。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1979年12月18日。签署日期:1980年7月17日。批准日期:1983年5月2日。

《儿童权利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1989年11月20日。签署日期:1990年1月26日。批准日期:1990年9月13日。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1984年12月10日。签署日期:1985年2月5日。批准日期:1991年7月29日。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关于个人来文的任择议定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1966年12月16日。签署日期:1976年11月15日。批准日期:1978年5月10日。

《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1989年12月15日。签署日期:1990年6月7日。批准日期:1993年2月22日。

《关于个人来文和审查程序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1999年10月6日。签署日期:2000年3月17日。批准日期:2002年5月13日。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2000年5月25日。签署日期:2000年9月7日。批准日期:2003年9月23日。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的任择议定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2000年5月25日。签署日期:2000年9月7日。批准日期:2002年5月8日。

2.其他人权条约以及联合国系统的其他相关条约

112. 委内瑞拉已经签署了下列条约: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1948年12月9日。加入日期:1960年7月12日。

《禁止贩卖人口及取缔意图营利使人卖淫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成功湖,纽约,1950年3月21日。加入日期:1968年12月18日。

《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1967年1月31日。加入日期:1986年9月19日。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颁布地点和日期:罗马,1998年7月。签署日期:1998年10月14日。批准日期:2000年6月7日。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2000年11月15日。签署日期:2000年12月14日。批准日期:2002年5月13日。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打击陆、海、空偷运移民的补充议定书》。颁布地点和日期:2000年11月15日。签署日期:2000年12月14日。批准日期:2005年4月19日。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颁布地点和日期:纽约,2000年11月15日。签署日期:2000年12月14日。批准日期:2002年5月13日。

3.委内瑞拉批准的国际劳动组织的各项公约

113. 委内瑞拉已经批准了劳工组织的54项公约,其中50项生效。劳工组织认为至关重要的八项基本公约已经全部得到了委内瑞拉的批准。在劳工组织认为需要优先考虑的四项公约中,委内瑞拉已经批准了三项:

至关重要的基本公约:

《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公约》,1948年(第87号公约)

《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1949年(第98号公约)

《强迫劳动公约》,1930年(第29号公约)

《废止强迫劳动公约》,1957年(第105号公约)

《最低年龄公约》,1973年(第138号公约)

《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1999年(第182号公约)

《同工同酬公约》,1951年(第100号公约)

《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958年(第111号公约)

需要优先考虑的公约:

《劳动监察公约》,1947年(第81号公约)

《农业劳动监察公约》,1969年(第129号公约)(委内瑞拉没有批准这一公约)

《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1976年(第144号公约)

《就业政策公约》,1964年(第122号公约)

4.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的各项公约

114. 委内瑞拉已经签署了《取缔教育歧视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巴黎,1960年12月14日。批准日期:1968年12月16日。

5.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各项公约

115. 委内瑞拉已经签署的有:

《国际儿童拐骗事件的民事问题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海牙,1980年10月25日。签署日期:1996年10月16日。批准日期:1996年10月16日。

《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海牙,1993年5月29日。签署日期:1997年1月10日。批准日期:1997年1月10日。

6.日内瓦四公约以及其他国际人道主义法条约

116. 委内瑞拉已经签署的有:

《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第一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日内瓦,1949年8月12日。批准日期:1956年2月13日。

《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第二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日内瓦,1949年8月12日。批准日期:1956年2月13日。

《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第三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日内瓦,1949年8月12日。批准日期:1956年2月13日。

《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第四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日内瓦,1949年8月12日。批准日期:1956年2月13日。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颁布地点和日期:日内瓦,1997年6月10日。批准日期:1998年7月6日。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颁布地点和日期:日内瓦,1997年6月10日。批准日期:1998年7月6日。

《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渥太华公约)》。颁布地点和日期:奥斯陆,1997年9月18日。批准日期:1999年4月14日。

B.保护人权的法律框架

117. 在编订《1999年宪法》这一基本大法的过程中考虑到的一个核心要点就是全面保护人权。《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规定应当根据不断进步和不加任何歧视的原则保护所有人都能够享有和行使人权,人权是不可放弃、不可分割且相互依存的。根据《宪法》、共和国签署的国际条约和相关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公权力机构的义务。

118. 基本大法规定国家法律制度及其行动应秉承的最高价值观就是生命、自由、正义、平等、团结、民主、个人和社会责任、人权至上、公共道德以及政治多元化。

119.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第三编展开论述了为建设基于尊重人权的新国家模式而赋予的各项权利之间的关系。为此,在其第一章“一般规定”中阐述了以下内容:

120. 在第19条中规定应确保依据不断进步和不加任何歧视的原则尊重人权, 规定根据《宪法》、共和国签署和批准的国际条约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公权力机构的义务。

121. 在司法救助方面,法院提供有效保护并有利于作出及时判决是真正落实人权的保障机制。因此国家保障司法的自主、免费、贴近群众且没有障碍,免受不正当的拖延或无用的恢复原状。(第26条)。

122. 人人有权获得国家掌握的关于个人及其财产的信息,并在此类信息有误或者有偏差时,有权要求对相应错误或偏差进行更正或者消除,这表明纳入了数据保护的全新概念(第28条)。

123. 委内瑞拉政府在人权保护框架内,有义务惩治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此类罪行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且此类犯罪禁止适用赦免或者大赦。同样赋予国家对侵害人权的受害者予以赔偿的责任(第29条和30条)。

124. 依法赋予公民向国际人权机构提出申诉的权利,在其中纳入了无罪推定原则并将司法保障扩展到了各类司法程序中。

125. 重申并扩展了生命权,以及人身完整性权利、正当程序权和人身自由权,限定了剥夺自由,规定唯有司法主管部门有权剥夺自由。还在《宪法》中纳入了其他权利,例如庇护权、基于良心拒服兵役的权利,严禁奴役、酷刑和强迫失踪。

126.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的一项创新举措就是在其中纳入了与公民安全、知情权和言论自由权利有关的主题。

127. 《宪法》规定了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家庭、劳动、政治、社会、社交和经济参与以及其他方面的男女权利平等。正视妇女的社会主体地位;并通篇从序言到最终规定都使用性别包容语言。

128.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承认儿童和青少年、妇女、年轻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土著人的社会主体地位,承认其权利和公平正义,以便落实对其的全面保护,尊重其个人状况。

129. 为此赋予此类群体社会、经济、文化和教育权利,发展民族同一性、文化同一性的权利,以及土著人民的全面健康权利和经济自决权。

130. 《宪法》承认环境权利,规定国家应负起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和生态进程的责任,保障人民重返无污染的环境。

131. 依法强化人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参与机制,这方面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在其中加入了残疾人权利和土著人权利。

132. 国家应提供监狱改造制度,尊重囚犯的人权并确保囚犯改过自新。为达到这一目的,监狱应当提供工作、学习、运动和休闲场所,由具有专业资格的职业监狱管理人权进行指导管理,并实现权利下放,由州政府或市政府负责管理,并可考虑采用私有化。私有化的监狱应当优先选择开放的管理模式和传统农业监管的模式。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自由的处罚方式优先于限制自由的措施。国家应提供必要的刑满释放后的辅助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并鼓励设立由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专门管理的自治性监狱。

133. 公权力机构尤为重视委内瑞拉的司法制度,这是其旨在恢复国家及其机构的合法性,重新树立社会道德风范以及政府的办事效率。为此首先明确了公权力的垂直分布:市、州和国家三级政府;这一顺序是按照三级政府贴近群众的次序确定的。在水平分布上,除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之外,还创新性地提出了我们所说的选举权和公民权。提出新的权力分配举措的原因是,在社会和政治领域应当给出明确的信号来表明国家尊重负责履行公共职能的各机构在职能上的独立性和自主权。

134. 作为委内瑞拉人权保护体系的组成部分,已经成立了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作为公民权的主管机关,其职责就是增进、捍卫和监督落实本宪法与国际人权条约中的各项权利和保障,捍卫公民的合法集体权益或者个人权益,当前设立的有与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土著人、残疾人、公共服务、卫生、狱政等事务领域有关的监察员办公室。

135.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在人民权利监察员的领导下,依照《共和国宪法》第280条以及《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组织法》第3条之规定行事,实行监察员负责制。 从这个意义上说,该机构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就是人民权利监察员。

136.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作为公民权的成员机构,独立于其他国家权力机关,享有组织、职能、财政和行政上的自治权,因此,应在其自由意志下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其的职权,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权利监察员不得被强迫、阻碍或限制开展工作,不受命于任何当局的命令或指示。

137.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应在为公权力机构设定的合作框架内行事。在这方面,《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组织法》第69条规定如下:“第69条:当局之间的合作。在履行职能时,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应当在其他公共当局的合作下,主要通过以下程序开展工作:1、当案件是由其他当局负责审理时,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有权调阅相关信息和文件,也可向相关当局提供其调查掌握的情况;2、当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向其他当局申请开展某项其职权范围内的行动时,相应当局应向其通报该案件的程序进展情况,如果未予通报,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可要求获得相应的信息;3、当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接受相关司法诉讼后续工作时,可向最高司法法院通报相应情况;并可向主管纪检事务的法院提起诉讼。”

138.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有权指导国家机构和公务员的工作,并要求获得相关信息以开展辩护工作,被要求的机构或者人员必须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有违反,将承担不服从命令的纪律责任。“《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组织法》第67条:提供信息。为落实本法第4条之规定,第7条提到的所有组织和个人,以及其代表,必须以紧急优先的方式协助调阅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向其要求提供的报告、公文、或者任何其他性质的文件中所包含的信息和情报,并以同样紧急优先的方式提供要求出具的副本,不得有任何保留”。

1.不歧视和平等

139. 平等和不歧视的权利是由《国家宪法》第21条承认的一项人权,该条还指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由此引申出的一项国家义务就是尊重、落实和保障法律制度所承认的各项权利,不得因处于其管辖下的个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信仰、政见、民族或者社会出身、经济地位、出生或者其他个人社会地位而有所区别。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提出立法议案还是监管机构对法律草案的审查,都是保护这一权利的最为有效的机制;因此据此可以发现侵犯这一权利的各种潜在可能性并防范正式法律条文中可能存在的歧视。

140. 委内瑞拉的法律体系将平等和不歧视的权利视为一项自主权利,并将之作为对基本大法以及共和国批准的各项国际人权条约所承认的一切权利的解释原则,将之作为贯穿整个法律体系的主线。此外,用于规范如何出台政策来增进这一权利的各项法律法规都具备宪法和法律地位,因此出台此类政策是一项默认的义务,无须明确提出,而其他一些法律法规则直接揭示了国家所承担的增进人权的义务。

141. 所有的法律在其实质性条文中都应当包含鼓励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视的内容,《教育组织法》、《妇女机会平等法》、《儿童和青少年保护组织法》都明确承认平等权。最高司法法院宪法庭在2000年10月17日下达的一项判决 中明确提到应当将平等权理解为“……公权力机构的一项义务就是对处于事实上同等或者相似状况的人员给予同等待遇,这就是说,这一权利从原则上看意味着,所有公民均享有得到法律平等对待的权利,因此,禁止歧视”。在这一判决中还提出应当考虑应对具备以下条件的特定个人或者群体给予区别待遇:区别对待是为达到特定目的,即为了使处于不同状况的人能够被合理的对待,并谋求达到在区别对待上的适当比例关系,在这一判决针对的情况中,区别对待的法律后果并非是要达到事实情况与主张的诉求的绝对相称。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区别对待是可以接受的,并可据以实现合法的宪法上的区别对待。

2.负责人权事务的主管机构

a.行政机构

142. 认识到负责增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创立、存在和工作的必要性,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已经逐步推进对此类机构的监管和强化,这些机构的性质、起源、目的和职能范围各异,其中值得一提的有:

人民政权内政和司法部的人权事务处

143. 在2000年、2001年和2002年初期间设立了人权事务处,隶属于人民政权内政和司法部下属的公民安全局。这一机构的创立宗旨就是促进开展各类宣传和推广人权活动,特别是在监狱中开展此类活动。由于在与规范人权事务的立法方面出现种种变化,导致部门结构调整和重组,使得人权事务处的工作进展不顺。但是,2003年在部门结构调整的框架内,这一机构的工作重新提上了日程,负责受理各类投诉,隶属于公民安全局,其主要职能就是增进和保障人权,促进和确保开展各类活动以保障个人权利,以及与国内各机构和国际机构合作开展各类行动和活动,以有效贯彻落实各类旨在捍卫人权的方案和政策,这些都是遵照《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以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执行的。

人民政权外交部在美洲体系和国际体系中的国家人权事务代表

144. 人权事务国家代表处的主要职能就是代表国家参与美洲人权体系和国际人权体系,参与制定和实施各项人权政策;协调编制委内瑞拉作为缔约国应当根据承诺义务提交给联合国各委员会的报告;向联合国各委员会就报告内容进行答辩;与负责捍卫人权的各家公权力机构开展机构间合作;就涉嫌侵犯人权的诉讼,制定应对战略并向美洲体系和国际体系的有关机构为国家辩护;参与制定和实施国家人权计划。同样,负责受理国际机构提出的提供信息的申请,并配合人民政权外交部的多边事务和一体化事务处就国际论坛中提出的涉嫌侵犯人权的诉讼案作出响应;与国内外与人权事务有关的非政府机构保持联系;在全国范围内宣传共和国的各项国际承诺。

人民政权国防部的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法事务处

145. 该事务处是根据国防部,即当前的人民政权国防部在1997年10月17日的第DG-98818号决议设立的,经共和国总统批准,其设立依据为《玻利瓦尔国家武装部队组织法》第133条至136条,并遵照《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中的各项指导原则开展工作。根据2007年8月8日的第DG-002936号决议,该事务处隶属于玻利瓦尔国家武装部队的监察总署。其主要任务是:根据现行法律的要求,在国家武装部队监察总局制定、批准或者下达人权和人道主义法事务方面的行动任务后,领导、协调和执行这些行动,目的是在军事机构和国防部门增进、捍卫和保障这些权利,提高在这方面的人员素质,并为军事人员和平民提供其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同时,还负责受理相关的个人投诉。

b.司法机构

最高司法法院

146. 最高司法法院主管两方面的事务,即宪法保护以及宣布法律或者其他行政令违宪;《国家宪法》第266条第1、5、6、8款列出了最高司法法院的以下主要职权:根据《国家宪法》第八编行使宪法审查权;依据法律规定,宣布国家行政部门的规章、一般性行政行为或者具体行政行为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宣布法律文本的适用无效;对法律条文和法律中的术语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解释;审理针对违法行为的上诉案件。

c.公民权机构

147. 公民权利机构主要职责有:预防、调查和惩处违反公共道德和行政伦理的行为,监督落实公共财产的合法有效使用,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履行,同时促进对公民的教育,并促进团结、自由、民主、社会责任和劳动教育。公民权由共和国道德伦理委员会行使,委员会成员由人民权利监察员、共和国总检察长和总审计长组成。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

148. 其任务是增进、捍卫和监督落实《宪法》与国际人权条约中的各项权利和保障,捍卫公民的合法集体权益或者个人权益。在《宪法》这一基本大法的第280、281、282和283条中对其职权进行了规范。其主要职责如下:

监督《宪法》以及共和国批准和签署的各项人权国际条约、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人权得到切实有效的尊重和保障,依职责或者应当事方的举报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

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保护公民个人或者集体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打击公共服务中的违法乱纪、滥用职权和错误行为,针对因国家的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的,采取适当行为要求政府予以赔偿。

依法针对违宪行为提起诉讼,采取及时的宪法补救措施,颁发人身保护令、资料保护令或者为行使这些权利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当公共官员涉嫌侵犯或者减损人权时,敦促共和国总检察长采取适当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当公共官员涉嫌侵犯或者减损人权时,提请共和国道德委员会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整改。

当发生侵犯消费者或者用户的公共权利时,要求有关部门依法采取适当的整改措施并加以处罚。

向市县、州或者国家一级的立法机关提交旨在逐步完善对人权的保护的法案或者其他动议。

保障土著人民的权利,采取必要措施以落实其保障和有效保护。

查访和检查国家机构和独立部门,防止侵犯人权,以达到保护人权的目的。

为更好地保护人权,向相关机构提出必要的意见和建议,为此应开发与国内外保护和捍卫人权的公共和私人机构之间的长效沟通机制。

促进和落实宣传和有效保护人权的各类政策。

检察机关

149. 检察机关的职责有:在诉讼过程中,保护宪法权利与保障,以及共和国签署的国际条约、公约和协议中有关权利的规定;对公共部门官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违反行为,需承担民事、劳务、军事、刑事、行政或者纪律责任时,提起相应诉讼以追究其相应责任。

150. 检察机关的基本权利保护署的总体目标,就是通过对置于其监管下的检察人员的工作进行协调、支持、跟踪和监控,采取行动谋求捍卫和保护国内和国际关于保护此类权利的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基本权利和保障。

151. 上述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领域:对公务员的刑事起诉:这方面的行动包括针对举报公务员侵犯人权,构成危害公共秩序罪的案件接收、分析和处理。对基本权利的国际保护:当有国际组织举报侵犯人权案件,且案件涉及到公务员侵犯人权,构成危害公共秩序罪时,由检察机关受理。执行刑事判决:在这方面主要负责确保遵守国内的狱政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之规定,逐步落实制度要求,为被最终定罪判刑的人员规定替代服刑措施和保安出发措施。著作权领域:负责受理与侵犯文化创作、科学和技术作品以及人文作品的投资、生产和推广权相关自由的举报。

共和国总审计长办公室

152. 根据《国家宪法》第289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共和国总审计长办公室的职责如下:监察和审计受其监督的公共机构和公共性质的法人实体;在实施监察的过程中,调查侵犯公共资产的不正当行为,并依法采取相应的追究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在履行职权过程中发现有侵犯公共资产的犯罪行为时,请求共和国检察官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

3.为保护儿童、青少年、妇女和残疾人设立的其他机构

153. 《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共和国宪法》在其第三编第五章的第78条规定成立一个旨在实现全面保护儿童和青少年的国家领导体系,这一规定逐步通过《儿童和青少年保护组织法》第117条得以落实,该条规定:“儿童和青少年全面保护国家领导体系是负责制定、协调、整合、引导、监督、评估和监控国家、州和市各级公共政策、方案和行动的机构、实体和单位的合称,其目的就是保护和关爱所有的儿童和青少年,制定各项举措,以此来确保此类群体切实享有各项权利和保障,并履行本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154. 这一体系是通过国家组织和单位以及民间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系列部门间联合行动来实施运作的。《儿童和青少年保护法》第119条规定,儿童和青少年全面保护国家领导体系的成员单位如下:

负责儿童和青少年全面保护事务的人民政权国家部委。

各类儿童和青少年权利委员会和儿童和青少年保护委员会。

儿童和青少年保护法院以及最高司法法院的社会上诉庭。

检察机关。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

公诉机关。

儿童和青少年关爱机构。

儿童和青少年权利监察员办公室。

公社委员会以及其他类型的群众组织。

155. 在过去12年的革命进程中,通过发展先进的法律框架,努力保障妇女的权利,将性别观点融入到政策和体制结构中,其中值得一提的有在2007年颁布了《妇女享有无暴力生活的权利组织法》,这有助于在法律和司法层面上发展对妇女的保障,创造平等、公平、不歧视、互助、主流化、团结、包容、真正的(切实的)正义、公民参与、社区责任、求同存异、公正、热爱祖国、掌握知识和恢复集体记忆的氛围;所有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妇女地位,使妇女更多地参与到委内瑞拉社会的各个领域中。

156. 委内瑞拉承诺实现两性平等与公正的一个表现就是在2008年设立了国家妇女事务部,之后改称人民政权妇女和性别平等部,旨在通过将性别观点真正融入到公共管理中,真正切实有效地发展各项提高认识政策、方案、计划和项目,以此来从性别观点角度加强人才结构。

157. 委内瑞拉已经推行了多项国家方案,以此在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即政治、经济和社会舞台上恢复和落实妇女权利和性别平等。这一点体现在自2000年以来,国家妇女事务局、妇女关爱机构以及“阿尔及利亚·拉亚”庇护所和“爱丽莎·希梅内斯”庇护所的机构能力不断得到加强。与此同时,国家还将工作重点放在了促进妇女的意识觉醒,使其了解自身在民主、参与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在2001年开办了欧梅里亚·埃尔南德斯公民权培训学校和安娜·玛利亚·坎波斯社会主义性别平等培训学校;创办了国家妇女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各地的地方妇女事务局(2001年)和妇女事务特别监察员办公室(2004年)。

158. 在1999年的《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中承认残疾人的权利,并在第81条中规定如下:“所有残疾人或者有特殊需要的人有权完全自主地发挥自己的能力,有权融入家庭和社会生活。国家在家庭和社会齐心合力的参与下确保其人格尊严得到尊重,保障机会均等并提供满意的工作条件,依法根据此类人口的自身条件推动对其的培养、培训和就业安置。承认聋哑人口有权通过手语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及与他人交流”。2006年11月15日,国会批准了《残疾人法》。

159. 国家残疾人理事会是一家隶属于人民政权公社和社会保障部的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执行由残疾人事务领导机构制定的各项方针、公共政策、计划和战略。国家残疾人一体化理事会是在《残疾人一体化法》颁布之后,根据1993年9月3日的法令创立的。

C.增进人权的框架

160. 增进人权是所有公权力机构都应当视为一项挑战的重要任务。为此,各部委和各单位在近年来已经开展了各项活动,其核心主题就是捍卫和增进人权。接下来将要介绍的是各公共机构,特别是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正在开展的一些主要活动。

161.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承担着增进人权这项宪法任务, 为此该机构在国内开展的一项基本工作就是主要面向政府、国家机构、民间社会和公民中的利益攸关方开展与人权相关的培训、宣传和推广活动。

162. 该机构自创立伊始就制定了一项政策,旨在向委内瑞拉民众宣传《国家宪法》的内容、各机构的职能以及各项基本权利,为此确定的一项基本战略就是通过使公民了解捍卫和保护基本权利的各项法律,加强公民在捍卫自身权利方面的能力,并巩固在国内社会中最易遭受排斥的群体的社会和政治能力。

163. 近年来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以及其他一些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各地区的特点和需要、群众利益以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各项建议,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宣传、推广、培训方案和活动。

1.宣传国际人权文书

164. 委内瑞拉的一个政治亮点就是已经广泛批准了各类国际人权文书,无论是在世界体系内还是在美洲体系内。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通过传播与保护在基本大法以及共和国批准的各项国际条约、公约和协定中所赋予的人权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一些方式,致力于开展各项宣传和推广人权的活动。

165. 同样,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还开展了一系列的行动,目的就是在国家公权力机构中宣传和推广联合国各类人权条约机构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66.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为帮助在全国境内加强尊重人权的文化氛围,在国家行政机关各部门,以及其他公权力机构中开展了对各项国际人权文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以及与普遍定期审议相关情况的宣传。

167. 同样,该机构还对以下条约机构向委内瑞拉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了宣传:人权委员会;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禁止酷刑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和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2.通过各类教育方案传播人权知识

168.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已经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目的是使全民都了解哪些是他们享有的权利,重点落实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作为增进、捍卫和监督落实个人权利和基本自由的主管机构的职能。

169. 为落实此项工作,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根据《宪法》以及由共和国批准的国际文书中规定的各项人权;各地区的特殊需要;群众利益;以及(按照举报频率确定的)弱势群体的权利,针对不同的人群和国家机构设立了若干方案组。在这方面值得一提的有各类宣传方案组、培训方案组、公民参与方案组以及面向公共机构开展的行动方案组。

170. 宣传方案组。为支持开展其余方案组开展行动而创立的方案组。其职能是设计并编制关于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人权以及相关内容的印刷材料和音像宣传材料。同时还推动与各类社会传媒签订合同,以开辟空间来宣传和推广人权,借助此类举措实现了通过广播、电视和电影来传播人权这一目标。

171. 移动电影俱乐部。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通过电影播放的方式启动了一项新的战略,有助于面向大众传播人权知识,进而鼓励市民享有和行使其文化权利和娱乐权利。在这一战略框架内成立了移动电影俱乐部,作为对人权的反思空间。通过电影俱乐部开展的各类活动,在隶属于人民政权文化部的国家电影明星促进电影繁荣计划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配合下,计划在全国范围内以系统性方式播放以人权问题作为主题的各类电影。

172. 培训方案组。培训方案组的创办目的就是形成来自不同领域的志愿者团体,作为肩负多种功能的督导员,在其日常领域中开展人权宣传工作。为此采用了系统性培训的方法,并提供相应的工具和战略来帮助促进相关信息的传播。

173. 公民参与方案组。公民参与方案组的创办目的就是促进推广民主团结、宽容忍让、公平正义和充分尊重人权的价值观。这一方案组努力通过确定社区中的目标群体,针对这些群体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来配合公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的工作。

3.通过各类公共信息方案传播人权知识

174. 教育和研究方案。为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增进人权的责任,考虑到教育界作为主力,应当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承担起让民众了解、重视、尊重和行使人权的核心作用,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以及其他公权力机构已经开展了以下推广活动:

175. 敦促人民政权教育部在委内瑞拉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的课程安排中纳入人权培训课程。对此,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收到了来自有关当局的邀请,参与对教学大纲的审查和调整。监察员办公室还申请设置自选课程、选修课程、扩展性学习模式和教学模块,以便将之纳入到大学高等教育中。

176. 自2001年以来,人民政权教育部通过2011年11月6日的第447号决议设立了多家教育监察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就是在全国境内增进和捍卫儿童和青少年权利。其法律依据就是《国际儿童权利公约核准法》 第四条以及《儿童和青少年保护组织法》第201条。当前在全国范围内设有五百二十五家登记在册的教育监察办公室,还是一百二十家正在市政议会的法律事务机构的登记手续。

177. 另一方面,鉴于教育法规框架规定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技术文凭是学生从事相应专业工作,造福教育机构或者社会的必要前提,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建议人民政权教育部考虑开展相应的人权宣传和传播活动,以此作为在学生迈入社会时的一种选择。

178. 与此同时,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提出了一个教育构想,名为“通过在课堂上的人权教育实现今后的团结”,这一构想在第十七届全国教育会议暨第三届国际教育者大会上被提交至人民政权教育部,目的是提高与会人员的思想认识,重视人权教育,提供一种方法论工具来帮助教学人员在课堂上开展人权教育和实践获得,并使之逐步反映到社会中。

179. 遵照为执行上述方案而出台的各项宣传政策,面向基础教育子系统和大学高等教育子系统中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官方教育机构开展了若干行动。向委内瑞拉教育体系中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学生长期开展与人权以及相关领域的主题有关的技术咨询。

180. 人民政权教育部通过与共和国道德委员会签署适用于2006年2月14日至2010年的合作协议,借助一项名为“手提箱教学”的战略实施了公民教育和价值观培养项目,目的是强化民主参与、树立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并进行价值观培养,在2008-2009学年,共有15,368所学校实施了这一项目,占到总计为25,845家教育机构的59%。

181. 2009年,根据在儿童和青少年权利方面取得的进步和面临的挑战,人民政权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基会)签署了一份2009-2011年工作计划,计划在校园中围绕人权问题开展一系列行动。

182. 在2010年期间举办了九场区域技术研讨会,目的是编制、审议、评估和完善《基础教育子系统中的性教育课程战略指导方针》这一文件,并在委内瑞拉课程开发中纳入了综合了人权与和平文化这两个要素的核心主题,将基础教育子系统中的各级各类教育模式结合起来,目的就是确保对儿童、青少年和年轻人的全面教育;特别重视自由、团结、合作、公平正义、一体化和共同利益等价值观的培养。

183. 人民权利监察员努力敦促各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的校长在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课程设计中纳入与人权教育相关的必修课、自选课、研讨会以及拓展活动。在大学教育成果方面,值得一提的是,位于塔奇拉州的赫尔瓦西奥·卢比奥农村教育研究所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大学已经同意开设一门关于人权的自选课程,作为一门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开授的选修课程,并有可能会成立一家文献研究中心。

184. 面向各高等教育院校的宣传和推广活动主要在下列大学院校中开展:委内瑞拉中央大学,西蒙·玻利瓦尔大学,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大学,耶稣工人学院,西蒙·罗德里格斯大学,鲁道夫·劳埃罗·阿里斯门迪工业技术学院,蒙特·阿维拉大学,国家财政学院,菲尔明·托罗大学,圣罗莎大学,市场营销高等学院和拉斐尔·阿里亚斯·布兰科主教师范学院瓦伦西亚校区。

185.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在委内瑞拉主管高等教育事务的国家机构,即人民政权高等教育部和国家大学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了人权专业,这是在监察机构的能力建设以及委内瑞拉人民政权巩固方面的一项重大成果。

186.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已经实现了与国家武装部队理工实验大学签署一份机构合作协议的目标,目的就是通过推广各类培训、训练方案和活动和职业进修,以及对立法、行政、通信、人权、公共服务、公民安全和参与领域的研究,培养和训练人力资源。同样,还建议警察机关和玻利瓦尔国家武装部队的人员培训机构的教学主管当局在其课程设置中加入人权教育内容。

187. 在公安机关和玻利瓦尔国家武装部队中成立了相关部门,以此向警方和部队的各职能部门的公务员提供相应信息,目的就是提高此类人员的思想认识并优化人权保护体系、计划和机制。

188. 公安机关与利贝尔塔多市的交通和公共安全管理局的教育处建立了合作关系,面向加拉加斯警察机关的警察和警官举办研讨会。同样,还与首都地区警察机关管理总局和教育处签署了协议,通过这种方式面向该警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的警察和警官、警察培训学校的学院以及首都地区警察大学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培训计划。

189.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基金会。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在2001年11月17日决议成立一家私有性质的基金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自有资金,名称为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基金会,其性质、存续时间、经营目标、资产和行政隶属关系都在其《成立证明》中进行了规范,该证明被视为其《部门章程》。

190. 该基金会隶属于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受其监管,存续时间为七年。其主要目标就是宣传、推广和发展人权,以及面向国家公权力机关、民间社会、私营机构以及其他任何与人权以及相关学科相关的实体开展这方面的培养、训练和教育工作。

191. 胡安·比韦斯·苏里亚基金会也是一家隶属于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的机构,该基金会开发了若干教育、研究和推广战略,立足于人权这一关键点,面向所有的个人、社区、组织团体、社会运动和国家机构开展工作,目的就是从积累和传播经验入手,帮助实现社会转型,牢固树立倡导社会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团结合作、诚实守信和尽职尽责的价值观。

192. 胡安·比韦斯·苏里亚基金会致力于民族自决、性别平等、环境卫生、社会公正和人民政权建设事业,发挥人民的主人翁作用和集体责任感,坚决捍卫人权。基金会的一项战略目标就是增进个人和集体层面上的人权,将活动对象重点放在社会运动和社区运动,以及与人权事务直接相关的公务人员身上,从理论评判的角度入手,通过民众教育模式推广人权教育。此外,还通过开展各类研究,从参与式方法入手,鼓励从思想解放和批判性思维角度反思和发展人权思想。

193. 胡安·比韦斯·苏里亚基金会还致力于开展“将人权融入到社区生活方案”,为加拉加斯地区各家捍卫人权委员会的成员提供培训。为此,在加拉加斯首都地区人民权利监察员代表处的工作人员的支持下,设计并实施了首期捍卫人权委员会基础培训班,目的就是从批判性观点帮助与会人员树立起对人权的初步概念,并使这些人员掌握相应的方法来捍卫、监督落实和增进人权,例如举报机制、申诉机制以及冲突解决机制。

194.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0年底,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建成了首家人权学校,其办学宗旨就是作为在增进和捍卫人权方面的各类学术研究和专业人员培养工作的补充,以批判性思维和循序渐进的方式开展工作。这所学校隶属于胡安·比韦斯·苏里亚基金会管辖。

195. 学校的课程设置是由基金会与人民政权高等教育部共同编制的。学生可获得人权和辩护专业的学位文凭,每期历时九个月,第一批入学的学生是25名毕业于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大学法学专业的专业人员。

4.通过媒体增进人权

196. 委内瑞拉通过人民政权信息和通信部(通信部),在其战略计划中提出,要通过由委内瑞拉公共传媒国家体系打造的公共媒体平台,“……加强通信部作为国家政府媒体、信息和宣传政策的主管部门的机构能力,引导和促进所有委内瑞拉人能够获得及时、准确、公正和未经审查的真实信息”。公共传媒国家体系是由国内各大媒体和国家大众传媒、特色媒体和社区媒体公共体系构成的;在这一体系中,第一手信息的来源就是人民群众自身。

197. 必须要强调的是,大众传媒、特色媒体和社区媒体是在捍卫人权方面行使言论自由权的最为合法的证明。

198. 在委内瑞拉的这项国家政策中,在宣传和推广人权方面需要着重提到的就是委内瑞拉通信社的社论工作方针,切实遵守《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中的核心价值观:促进参与性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捍卫民族自决权,尊重人权、言论自由、获得及时准确的信息的权利、思想多元化以及宗教自由的权利。此外,通信部已经与其他国家机构一起围绕玻利瓦尔政府为谋求人民的最高福祉、保障各项人权原则而推行的各项社会方案的进步和成就开展了宣传。

5.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与民间社会组织在增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开展的工作

199.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是一家一人机构,人民权利监察员是通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选举程序,由获得多数票的候选人当选的,并且需要通过国民大会的资格审核,这确保了该机构的负责人是被国民所普遍接受的,可以代表广大群众。

200. 公民参与构成了《宪法》的一个基本支柱;因此,已经逐步制定开发了一系列的法律文书来在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促进和发展公民参与。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承担起了增进、捍卫和监督落实人权的责任,为此,与各类社会群体建立起了动态关系,特别重视那些最受排斥,或者处于弱势状况的群体。

201. 与各类社会群体的关系体现在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的年鉴,以及其编制的特别报告中。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提到的已经建立关系的有:“加拉加斯大起义”的受害者群体,大屠杀中的受害农民及其家人,土著人民和土著社区,劳动者群体,妇女运动,被剥夺自由者及其家人,消费者,残疾人,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慢性肾病患者,吸毒者,贫困人口,有特殊性取向和性别认同感者,非洲裔人口,公共服务用户委员会,医疗卫生用户委员会,公共政策规划委员会,社区委员会,首都地区边缘化群体,以及共和国其他州的边缘化群体,儿童和青少年,少女妈妈,文化艺术群体,流浪人口,教育界,玻利瓦尔大学,国立开放大学,西蒙·罗德里格斯大学,委内瑞拉中央大学妇女研究中心,各类教育机构,天主教团体,英国圣公会,福音派教徒,基督徒,耶和华见证人,等等。

202. 在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方面,在团结、相互尊重和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已经建立了在人权工作方面的合作关系。因此,任何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个人或者团体都可以向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反映问题,提出困难、问题、申诉或者要求。

203. 这样,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在处理案件、问题、培训方案或者宣传运动的过程中,已经与以下非政府组织建立起了合作关系:人权和社会发展基金会,保护和增进儿童和青少年权利协会,正义与和平支持网,妇女运动团体,妇女福音与互助会,加拉加斯儿童基金会,儿童收养协会,儿童和青少年事务委员会,玻利瓦尔土著基金会,奥西伯钦切土著组织,皮里图圣母公社土著组织,土著人民地区组织,挖劳妇女网,盲人之友协会,盲聋儿童亲友基金会,委内瑞拉智力残疾基金会,聋哑人运动基金会,加拉加斯聋哑人协会,委内瑞拉环保组织基金会,团结行动公会,瓜劳斯放眼长远捍卫人权委员会,哈诺克吉多公社理事会,国立监狱研究高等学院,圣胡安青年创造者团体,性问题即席演奏者剧院集团,水务技术联合会,玻利瓦尔大会,公社理事会;海事大学,等等。

204. 同样,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还与各类致力于性别多样化事务的组织、团体和网络开展合作:委内瑞拉妇女当家作主协会,反自然网络,女同性恋者协会,何塞法·卡内霍女权主义协会,女权主义联合会,多元性向研讨会,多元化委内瑞拉组织,变性者组织,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网络,变性者联盟,解放同性恋社会主义阵营,尼加拉瓜变性者联合会,委内瑞拉同性恋联盟,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朋友会,多元化性向革命联盟,东南部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福音联合会,多元化委内瑞拉联合会,加利西亚女权主义网,卡拉皮塔人权保护委员会,卡里库奥一世人权保护委员会,新地平线第一人权保护委员会,维加人权保护委员会和罗萨里奥人权保护委员会。

6.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为落实国家的人权义务而实施的各类项目的预算情况

205. 参见下表:

年份

类型

说明

金额(玻利瓦尔币)

币种

2005年

方案

增进、捍卫和监督落实《宪法》以及各项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与人权相关的各项权利和保障

31 804 900 000

31 804 900 000

玻利瓦尔

2006年

项目1

项目2

集中行动

增进、捍卫和监督落实人权;开展在人权问题上的宣传、训练和培训活动

集中行动

合计

23 742 300 000

400 000 000

8 387 100 000

32 529 400 000

玻利瓦尔玻利瓦尔

玻利瓦尔

玻利瓦尔

2007年

项目1

项目2

集中行动

增进、捍卫和监督落实各项人权;拨款、捐赠和财政转移支付,以便资助开展共和国各地方政府依职责开展的各类项目

集中行动

合计

27 055 064 717

506 025 946

13 136 309 338

40 697 400 001

玻利瓦尔

玻利瓦尔

玻利瓦尔

玻利瓦尔

2008年

项目1

项目2

集中行动

增进、捍卫和监督落实各项人权;

财政拨款

胡安·比维斯·苏里亚基金会

集中行动

合计

33 689 188

690 000

14 298 012

48 677 200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2009年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集中行动

增进、捍卫和监督落实各项人权;

开展专项行动关爱妇女、儿童和青少年的人权

财政拨款

胡安·比维斯·苏里亚基金会

集中行动

合计

48 539 409

2 648 692

700 000

27 110 099

78 998 200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2010年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项目4

集中行动

捍卫和监督落实各项人权;开展人权教育、培训、研究和宣传活动,在社区中落实人权。

胡安·比维斯·苏里亚基金会

集中行动

合计

40 187 661

5 507 946

3 309 256

700 000

24 515 955

74 220 818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2011年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集中行动

增进、捍卫和监督落实各项人权;保护人权易受侵害的高危群体。开展人权教育、培训、研究和宣传活动。

财政拨款

胡安·比维斯·苏里亚基金会

集中行动

合计

65 501 704

8 105 312

700 000

39 113 634

113 420 650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强势玻利瓦尔

7.与国际机构的合作与援助

206. 在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一直以来的政策中,都注意为负责增进人权的机构留出必要的预算。在这方面,已经留出了必要的预算拨款来在国际范围内增进和保护人权,例如,用于人权高专办,国际移民组织,教科文组织,难民署,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公约》,联合国土著人民事务自愿信托基金,联合国援助酷刑受害者自愿信托基金,儿基会,妇发基金,联合国打击一切当代形式的奴隶制问题资源信托基金,土著问题信托基金,宣传反对种族隔离信托基金,提高妇女地位国际研究训练所和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基金。

207.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委内瑞拉通过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和人民政权教育部,已经与联合国体系中的各类国际人权合作机构,特别是儿基会、人口基金、开发署和人权高专办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伙伴关系。

208. 与此同时,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还与西班牙的阿尔卡拉德埃纳雷斯大学,还有欧盟委员会和西班牙国际合作署共同签署了多项学术合作协议。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

209. 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技术合作协议》被纳入到了人民政权计划财政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签署的《2002-2007年业务总计划》中,以便从委内瑞拉政府层面,通过政府各机构来协调落实各项人权方案。

210. 协议保留了《儿童权利公约》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基本原则;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其目的与儿童权利委员会在之后提出的建议是一致的,这些建议被纳入了2002年11月15日的第2号总体意见,标题为:《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在增进和保护儿童权利方面的作用》;这些建议都切合了遵照《公约》增进和保护儿童权利这一主题。

211. 在这方面,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采纳了委员会在其总体意见的第23段中的建议,通过这一建议特别强调:“……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还应提供在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合作”。与儿基会签署协议的总体目标就是对该机构的公务员开展与增进和保护儿童和青少年权利有关的培训和提高认识活动。

212. 人口基金。与人口基金的合作关系的总体目标就是对机构的公务员开展与增进和保护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有关的权利相关的培训和提高认识活动,其具体活动目标是:

对公务员开展与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有关的培训;

开发相应工具来对青少年的生殖权利状况进行诊断分析;

就青少年的性权利和生殖权利保障状况编制诊断报告;

开展促进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运动;

印发关于性权利和生殖权利的宣传材料。

213.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在监察员办公室与开发署在2001年签署的《支持强化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的机构能力项目》的框架内,开展了以此对构成国际人权法律框架的各项文书,特别是《儿童权利公约》的宣传运动。同样,还在2002年3月11日至13日举办了罗慕洛·加耶戈斯国际人权研讨会。

214. 另一方面,为继续开展《支持强化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的机构能力项目》,英国大使馆、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和开发署签署了一份《发展咨询服务协议》,旨在对270名公务员进行人权培训。这一协议也构成了对《支持强化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的机构能力项目》的延续,目的是执行该项目的最后一期行动,名称为“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的公务员培训行动”。

215. 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配合下,在资助消除种族歧视的框架内,推出了《土著事务教育培训项目》,通过这一项目开展了两期关于土著人权利的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共有132名公务员,他们分别来自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各市政府、州政府、检察机关、人民权利环境部、人民权利教育部、国民议会、各级法院、儿童和青少年权利国务委员会,以及巴里族、瓦羽族、亚鲁罗族、圭巴斯族、尤克帕族、佩蒙族、耶科华族和卡利尼亚族的代表,还包括从上述培训班中得益的儿童和青少年。

人民权利教育部

216. 人民权利教育部自2003年以来已经与联合国人口基金实施了多项工作计划,这些计划都旨在将性教育纳入到教育体系中。第一项计划是在2003-2007年期间,通过《在学校和社区中开展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以及性别平等教育项目》实施,旨在发展各项战略和行动来使学生具备性知识和处理性别问题的认识和技能,树立性别平等观点,并在目标环境中树立正确的态度和价值观,以便在平等的原则下促进培养健康性行为观念,该计划在国内北部、南部和东部的八个州得以实施。

217. 2008年,继续推行上面提到的项目(2003-2007年),目的是支持开展对青少年和年轻人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教育,以便将性别问题融入其日常生活中,该项目的重点就是巩固落实相关教育方案,发展青少年的身份认同感、价值观和批判性思维,目的是帮助青少年行使其权利,特别是作为人权组成部分的性权利和生殖权利。

218. 2009年,人民政权教育部继续推进合作进程,签署了“在国家各项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的基础上,在全国教育系统中从性别、社会-文化、种族和人权观念出发开展性别问题、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通过这一计划努力加强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在性知识方面的公民教育课程,特别特别是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教育以及基本人权教育。为此,编制了《基础教育子系统中的性教育课程战略指导方针》这一教学大纲,旨在提供必要工具来培养教学人员,以便在学生和教育界中开展这方面的教育告知,这一举措得到了各类政府机构以及相关非政府机构的有效参与。

五.资料来源

219. 本次报告是通过对各政府单位的广泛咨商程序并对与人权问题的相关政府文件进行系统化整理编制完成。对以下作为资料来源的中央情报进行了审查:

委内瑞拉中央银行:《2009年的年度报告》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2000年3月24日周五的第5453期官方公报特刊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2001-2010年的各项治理报告。

国家统计局:2000-2010年的社会和人口信息。

人民政权外交部的法律顾问处:与人权相关的各项公约和条约的现状,2009年9月。

220.参与咨商的机构有:

行政机关

人民政权农业和土地部。

人民政权食品部。

人民政权环境部。

人民政权信息和通信部。

人民政权文化部。

人民政权国防部。

人民政权公社和社会保障部。

人民政权教育部。

人民政权体育部。

人民政权高等教育部

人民政权计划财政部。

人民政权住房和人居部。

人民政权内政和司法部。

人民政权妇女事务和性别平等部。

人民政权交通和通讯部。

人民政权卫生部。

人民政权外交部。

人民政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人民政权旅游部。

人民政权土著人事务部。

人民政权总统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

立法机关

国民大会

司法机关

最高司法法院

公民权力机关

共和国总检察长办公室

人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

选举机关

全国选举委员会

委内瑞拉中央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