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HRI/CORE/USA/2021

国际人权文书

Distr.: General

20 December 2021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作为缔约国报告组成部分的共同核心文件

美利坚合众国*

[收到日期:2021年11月15日]

美利坚合众国《共同核心文件》更新,2016年1月23日

1.美国《共同核心文件》是美国根据已加入的所有人权条约提交的定期报告的一部分,最近一次是2011年12月30日与美利坚合众国就《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向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提交的第四次定期报告(CCPR/C/USA/4)一起提交的。本文件包括对2011年《共同核心文件》具体段落及其《附件A:各州、地方、部落和领地人权组织和方案》的更新,提供最新的统计信息和组织信息。此外,本文件还包括表1,其中载有美国加入的主要国际人权公约和议定书的清单,以及关于对这些条约的保留和理解的资料。由于美国要到2020年才会进行下一次人口普查,本次更新中计入的大多数人口统计数据都是基于两次人口普查之间的官方人口估计数和美国社区问卷调查数据。美国计划在2020年人口普查的适用数据公布后,编制一份新的《共同核心文件》,取代2011年的《共同核心文件》。

一.报告国概况

A.人口、经济、社会和文化特征

1.人口指标

2.更新第1至第10段。截至2014年7月1日的美国常住人口年度估计数显示,美国总人口为3.1886亿,与2010年人口普查报告的3.087亿相比进一步增长。估计种族构成为:2.4666亿(77.4%)白人;4,216万(13.2%)非裔美国人/黑人;396万(1.2%)美洲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土著人;1,734万(5.4%)亚洲人;74.16万(0.2%)夏威夷土著/其他太平洋岛民;800万(2.5%)两个或多个种族的人。大约5,540万人(17.4%)是西班牙裔,其中绝大多数(88.1%)是白人,4.7%是非裔美国人/黑人,2.9%是美洲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土著人。http://factfinder2.census.gov/bkmk/ table/1.0/en/PEP/2014/PEPSR6H.

3.2010年4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总人口增加约1,010万。按种族划分,白人增长最多,占总增长的46.7%,其次是亚洲人,占21.6%。大约48.6%(490万)的新增人口是西班牙裔http://factfinder.census.gov/bkmk/table/1.0/en/PEP/ 2014/PEPCCOMPN.

4.截至2012年1月,估计约有1,140万未经许可的移民居住在美国,而2011年1月有1,150万。其中42%的人在2000年或之后进入美国,59%的人来自墨西哥。排在墨西哥之后的主要来源国是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菲律宾。http://www.dhs.gov/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s/ois_ill_pe_2012_2.pdf.

5.2014年人口年龄中位数大约是37.7岁,而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是37.2岁。在此期间,所有种族和西班牙裔群体的年龄中位数都有所上升。http://factfinder.census.gov/bkmk/table/1.0/en/PEP/2014/PEPASR6H.

2.社会、经济和文化指标

6.更新第11至第13段,受教育程度。据估计,2014年美国25岁及以上的人中有32.1%是大学毕业生或更高学历毕业生,略高于2010年的数值。亚裔美国人中这一比例为51.6%,非裔美国人/黑人为19.7%,非西班牙裔白人为33.6%,西班牙裔美国人为14.4%。上述比例均高于2010年的数值。2010年,拥有大学或以上学历的人口总共占28.1%,远高于1970年的水平,当年拥有大学学历的人口占10.7%。http://www.census.gov/hhes/socdemo/education/data/cps/2014/tables. html;http://www.census.gov/hhes/socdemo/education/data/cps/1970/tab-199.pdf.

7.2014年,估计大约87%的美国人拥有高中或以上学历,亚裔美国人的比例大约为86.3%,非西班牙裔美国白人大约为92%,非裔美国人/黑人大约为84.4%,西班牙裔人大约为65.3%。同样,上述比例也高于1970年的数值,当时只有52.3%的美国人拥有高中或以上学历。http://www.census.gov/hhes/socdemo/ education/data/cps/2014/tables.html;http://www.census.gov/hhes/socdemo/education/ ‘data/cps/1970/tab-199.pdf.

8.除亚裔人口外,女性高中毕业生的比例通常高于男性。拥有高中学历的西班牙裔男女比例自1970年开始有所改变,在那之前拥有高中学历的西班牙裔女性比男性少。在大学方面,总体而言,拥有大学或更高学历的女性比男性多。在黑人或非裔美国人和西班牙裔/拉美裔中,拥有大学或更高学历的女性略多于男性,而非西班牙裔白人和亚裔中拥有此类学历的女性略少于男性。http://www.census.gov/hhes/socdemo/education/data/cps/2014/tables.html;http://www.census.gov/hhes/socdemo/education/data/cps/1970/tab-199.pdf.

9.更新第14至第20段,就业。2014年,按种族和西班牙裔或拉丁裔族裔分列的劳动力参与率年度平均值如下:总人口62.9%,白人63.1%,非裔美国人/黑人61.2%,亚裔美国人63.6%,美洲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土著人60.9%,夏威夷土著/其他太平洋岛民67.6%,两个或多个种族的人64.2%,西班牙裔/拉美裔66.1%。美国白人在劳动力中占大多数,占比79%。非裔美国人占12%,亚裔美国人占6%,美洲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土著人占1%,夏威夷土著/其他太平洋岛民低于1%,两个或多个种族的人占2%。http://www.bls.gov/opub/reports/cps/labor-force-characteristics-by-race-and-ethnicity-2014.pdf,见表1。

10.各个人口组别的人口就业率从美洲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土著人的54%到夏威夷土著/其他太平洋岛民的63.5%不等。介于两者之间的是非裔美国人/黑人54.3%,两个或多个种族的人57.6%,美国白人59.7%,西班牙裔美国人61.2%以及亚裔美国人60.4%。在成年(20岁及以上)男性中,西班牙裔男性的人口就业率仍然最高(76%),其次是亚裔美国人(71.9%)和美国白人(68.7%)。非裔美国人/黑人男性的人口就业率(59.7%)低于其他主要种族和族裔群体中的男性。

11.在成年女性中,亚裔美国人的人口就业率为55.4%,非裔美国人/黑人为55.6%,美国白人为55.1%,西班牙裔美国人为54.3%。男性总体就业率为69.2%,女性为57%。http://www.bls.gov/opub/reports/cps/labor-force-characteristics -by-race-and-ethnicity-2014.pdf,见表1、2、3和5。

12.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就业的可能性越大,失业的可能性越低。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个人相比,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个人通常也更有可能从事薪酬较高的工作,如管理、专业和相关职业。尽管如此,几乎在各个受教育程度上,非裔美国人和西班牙裔美国人都比白人和亚裔美国人更容易失业。http://www.bls.gov/opub/reports/cps/labor-force-characteristics-by-race-and-ethnicity-2014.pdf,见表6和17。

3.不同阶层人口的生活水平

13.更新第21段。2014年实际家庭收入中位数为53,657美元,低于2007年的57,357美元,但与2013年的中位数54,462美元相比没有统计差异。2013年至2014年间,非西班牙裔白人家庭的实际收入中位数下降了1.7%,而非裔美国人/黑人、亚裔美国人和西班牙裔家庭的实际收入中位数与2013年相比的变化没有统计意义。2014年家庭收入估计中位数为:非西班牙裔白人家庭60,256美元,非裔美国人/黑人家庭35,398美元,亚裔家庭74,297美元,西班牙裔家庭42,491美元。

14.2014年的贫困率为14.8%,与2013年相比没有统计差异。2014年,贫困人口为4,670万人,这是连续第四年贫困人口数量与上一年的估计数没有统计差异。2014年的贫困率比2007年,也就是最近一次经济衰退的前一年,高出2.3个百分点。

15.2013年至2014年间,任何种族或西班牙裔群体的贫困人数和贫困率的变化均没有统计意义。2014年,非西班牙裔白人的贫困率为10.1%,非裔美国人/黑人为26.2%,亚裔为12%,西班牙裔为23.6%。2014年,贫困人口为4,670万人,这是连续第四年贫困人口数量与上一年的估计数没有统计差异。2014年的贫困率比2007年,也就是最近一次经济衰退的前一年,高出2.3个百分点。

B.报告国的宪法、政治和法律结构

1.宪法结构及政治和法律框架说明

政体类型

16.更新第35至第36段,重罪剥夺公民权。奥巴马政府致力于为曾被监禁的人提供公平机会,让这些人重新融入社区,成为有生产力和守法的公民,措施包括恢复基本权利和鼓励融入社会的各个方面。为此,2014年,时任司法部长霍尔德呼吁全国民选官员实施改革,恢复所有已经在监狱或看守服完刑、完成假释或缓刑和已缴纳罚款的人的投票权。2011年以来,各州的做法发生了各种变化。例如,2012年,艾奥瓦州简化了重刑犯寻求恢复投票能力的申请流程,南卡罗来纳州恢复了重罪缓刑犯的投票权。2013年,特拉华州废除了大多数罪行的犯罪者恢复投票权的五年等待期,弗吉尼亚州取消了非暴力罪行犯罪者的等待期和申请。2015年,怀俄明州颁布法律,要求惩教局为从州立监狱释放的某些非暴力重罪犯签发恢复投票权的证明;肯塔基州州长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规定一旦某些罪犯刑满释放,将自动恢复其投票权和担任公职的权利,而被判犯有暴力罪行、性犯罪、贿赂或危害国家罪行的人除外;加州在诉讼和解中恢复了受社区监督的重罪犯的投票权。

17.更新第38段。2012年,投票率估计为58%,低于2008年近62%的投票率。2014年是非总统选举年,估计投票率接近36%。

行政部门

18.更新第50段。2012年现役军人139万人,其中女兵202,876人。2013年现役军人137万人,其中女兵203,985人。2014年现役军人133万人,其中女兵200,692人。

立法部门

19.更新第57段。截至2015年12月,众议院有19个常设委员会,参议院有16个。

20.更新第64段。2015年1月就职的第114届国会是美国历史上最多元化的国会之一。参议院中女性占20%,非裔美国人/黑人占2%,西班牙裔占4%,亚裔/太平洋岛民占1%。

21.众议院中女性占20%,非裔美国人/黑人占10.5%,西班牙裔占7.8%,亚裔/太平洋岛民占2.9%,美洲印第安人占0.4%。https://www.fas.org/sgp/crs/misc/R43869.pdf.

政府结构中的其他层级

22.更新第81段。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数据显示,2014年哥伦比亚特区的人口为658,893人。http://quickfacts.census.gov/qfd/states/11000.html.

2.非政府组织得到认可的主要制度

23.更新第90段。据美国国家慈善统计中心估计,截至2015年11月,美国共有超过150万个非营利组织,其中包括1,076,309个公共慈善机构,103,430个私人基金会和369,557个其他类型的非营利组织。www.nccs.urban.org/statistics/ quickfacts.cfm.

3.司法管理信息

24.更新第91至第93段,犯罪率。美国的犯罪率继续下降。联邦调查局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大约有1,165,383起暴力犯罪,比率约为每10万人中365.5起。暴力犯罪包括谋杀、强奸、抢劫和严重暴行。财产犯罪为8,277,829起,每10万人中2,596.1起。财产犯罪包括入室盗窃、盗窃、偷盗和机动车盗窃。纵火也是一种财产犯罪,但是由于报告的波动性,纵火罪数据未计入财产犯罪总数。2014年的数字表明,犯罪率与前几年相比持续下降。具体而言,与2010年相比,暴力犯罪率下降了9.6%,财产犯罪率下降了11.9%。2014年的杀人率为每10万居民4.5起,低于2001年的5.6起和2010年的4.8起。https://www.fbi.gov/about-us/cjis/ucr/crime-in-the-u.s/2014/crime-in-the-u.s.-2014/tables/table-1.

25.更新第94和第95段,仇恨犯罪。根据马修·谢泼德与小詹姆斯·伯德《预防仇恨犯罪法案》,联邦调查局于2013年开始收集仇恨犯罪统计数据,在种族、宗教、残疾、性取向和族裔等偏见类别之外,增加性别(男性和女性)和性别认同(变性和非常规性别)偏见类别。

26.2014年,共有15,494个执法机构参与了“仇恨犯罪统计数据计划”。其中1,666个机构报告了5,479起犯罪事件,涉及6,418起犯罪行为,犯罪动机是对特定种族、性别、性别认同、宗教、残疾、性取向或族裔的偏见。单一偏见引发的犯罪事件5,462起,涉及6,681名受害者。按偏见类型划分的受害者百分比分布显示,48.3%的受害者是因为罪犯的种族偏见而成为目标,18.7%的受害者是因为罪犯的性取向偏见而受到侵害,17.1%的受害者是因为罪犯的宗教偏见而成为目标,12.3%的受害者是因为种族偏见而受到侵害。因性别认同而成为目标的受害者占单一偏见事件的1.6%。因残疾而成为目标的受害者占比保持不变,为1.4%,而0.6%的受害者因性别而成为目标。多重偏见仇恨犯罪事件17起,涉及46名受害者。

27.2014年,有4,048起仇恨犯罪被归为侵害人身罪,其中恐吓占43.1%,简单攻击占37.4%,严重暴行占19%。据报告称,有四起谋杀和九起强奸也属于仇恨犯罪。

28.有2,317起仇恨犯罪被归为侵犯财产罪。其中大多数(73.1%)是破坏、损坏、毁损财产行为。其余26.9%的侵犯财产罪行是抢劫、入室盗窃、盗窃、偷窃、机动车盗窃、纵火等罪行。

29.从2013年开始,执法人员可以报告嫌疑人是青少年还是成年人,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报告嫌疑人族裔。在已知年龄的1,875名罪犯中,81%的人年龄在18岁或以上。在已知种族的5,192名罪犯中,52%是白人,23.2%是非裔美国人/黑人。16%的人种族不明。在其余已知种族的罪犯中,其他种族的占比分别是:美洲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土著人占1.1%;亚裔占0.8%;夏威夷土著/其他太平洋岛民不到0.1%;以及多种族群体占6.9%。在已知族裔的975名罪犯中,47.6%是非西班牙裔或拉美裔,6.5%是西班牙裔或拉美裔,1.7%是多族裔群体。44.2%的罪犯族裔不明。http://www.fbi.gov/news/pressrel/press-releases/fbi-releases-2014-hate-crime-statistics.

30.自2015年1月起,联邦调查局开始收集更详细的出于偏见动机犯罪的数据,包括针对阿拉伯人、印度人和锡克人的犯罪。2015年《仇恨犯罪统计报告》将呈现更丰富的数据。

31.为了提高仇恨犯罪报告的准确性,联邦调查局“统一犯罪报告计划”的代表参加了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联合举办的五次仇恨犯罪培训。自2015年4月以来,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向本国几个不同地区的执法机构和社区团体提供了培训。统一犯罪报告计划的工作人员还与各州合作,确保正确提交数据,并与警察机构会晤,提供培训和讨论犯罪报告问题。

32.除了通过“统一犯罪报告计划”发布年度仇恨犯罪统计数据外,作为其“公民权利计划”的一部分,联邦调查局还调查偏见引发的违反联邦法律的犯罪事件。联邦调查局通常与地方、州、部落和联邦执法伙伴合作展开调查,并向当地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和(或)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司法部民权司提起公诉。联邦调查局调查属于联邦管辖的仇恨犯罪,同时协助各州和地方当局开展调查。在某些情况下,联邦调查局会与司法部民权司共同监测事态的发展,以确定适不适合采取联邦行动。

33.司法部继续就歧视问题征求受影响社区,包括阿拉伯、穆斯林和锡克社区的意见,以努力加强信任,更好地保护这些群体免遭仇恨犯罪、欺凌和歧视。国土安全部还主导或参加社区领袖以及联邦、州和地方官员之间的定期圆桌会议,以帮助解决不同人口群体成员关切的问题。

34.更新第96至第100段。美国的囚犯人数从2013年底的1,577,000人减少到2014年底的1,561,500人,扭转了2012年至2013年间的增长趋势。2014年底,联邦系统关押的囚犯占所有监狱人口的13%,联邦监狱人口减少量几乎占监狱总人口减少量的三分之一,2014年12月31日联邦设施中的囚犯人数比2013年同一天减少了5,300人。这是联邦监狱人口连续第二年下降。2014年底,各州关押的囚犯人数比2013年底少10,100人。

35.2014年12月31日,被判处在州或联邦监狱设施服刑一年以上的囚犯人数(1,508,600人)比2013年底减少了11,800人,比2009年底减少了44,900人,当时美国监狱人口处于高峰。2009年至2014年间,州和联邦监狱的囚犯人数减少了10.2万人(减少近18%)。2014年期间,联邦监狱新收监的被判刑囚犯比2013年减少了2,800人(减少5.2%),新释放的囚犯人数减少了300人(减少0.5%)。2014年州监狱比2013年多释放12,600人(增加2.2%),少收监519人(减少0.1%)。

36.所有被判处在州或联邦监狱设施服刑一年以上的囚犯监禁率从2013年的每10万美国居民477人下降到2014年的每10万美国居民471人。在22个州和联邦监狱系统中,被判处一年以上监禁的男性囚犯人数有所减少;在17个州和联邦监狱系统中,被判处一年以上监禁的女性囚犯人数有所减少。2013年至2014年间,被判处在州或联邦监狱系统中服刑一年以上的女性囚犯增加了近2%。这是自2008年(106,400人)以来女囚犯人数最多的一年(106,200人)。2014年12月31日,估计有516,900名黑人男性被关押在州或联邦监狱,刑期超过一年,占被判刑男性囚犯的37%。白人男性占男性囚犯的32%(453,500人),其次是西班牙裔男性(308,700人,占22%)。2014年底,州或联邦监狱中的白人女性囚犯(53,100人)超过了黑人女性囚犯(22,600人)和西班牙裔女性囚犯(17,800人)的总和。在女性囚犯中,白人(50%)比黑人(21%)占比高;然而,黑人女性的监禁率(每10万美国黑人女性居民中109人)是白人女性(每10万美国白人女性居民中53人)的两倍。http://www.bjs.gov/content/pub/pdf/p14.pdf.

37.更新第101至第103段,死刑。自2011年以来,适用死刑的州的数量、每年被执行死刑的人数以及死囚人数持续下降。截至2015年12月,联邦法律和31个州的法律允许适用死刑。康涅狄格州于2012年废除了死刑;马里兰州于2013年废除了死刑;内布拉斯加州在2015年采取立法行动,在未来的案件中废除死刑。

38.被执行死刑的人数继续下降。2011年和2012年共有43人被执行死刑,2013年有39人,2014年有35人,都比2010年的46人少。2014年,只有七个州执行了死刑。2015年延续了这种下降趋势。2015年,六个州共执行了28次死刑,是1991年以来执行死刑数最少的一年。联邦政府自2003年以来没有处决任何囚犯,自1964年以来只处决过三名囚犯。

39.由于死刑对少数群体的影响格外大,以及近年来使用特定注射死刑方案的情况,死刑仍然是一个备受关注和争议的问题。美国最高法院在2008年“Baze诉Rees”案, 553 U.S. 35 (2008)中认定,堪萨斯州使用特定三种药物的注射死刑方案合宪;另外也支持俄克拉何马州在注射死刑程序中使用咪达唑仑,认定请愿人未能证明与任何其他已知和可用的处决方法相比,此种方法的损害风险很大,见“Glossip诉Gross”案,576 U.S. (2015)。

40.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制定的标准,任何被法院认定有重大智力残疾和适应性障碍的被告都不会在州或联邦一级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在“Hall诉佛罗里达州”案,572 U.S. (2014)和“Brumfield诉Cain”案,576 U.S. (2015)中进一步巩固了其在2002年对“Atkins诉弗吉尼亚州”案的裁决,确认对在18岁之前出现重大智力残疾和适应性障碍的被告处以死刑会构成残忍和非同寻常的处罚,违反了第八和第十四修正案。

41.在2013年底被判处死刑的囚犯中,56%是白人,42%是黑人。有389名西班牙裔囚犯被判死刑,占已知族裔囚犯的14%。被判处死刑的囚犯中有98%是男性,2%是女性。自2000年以来,被判处死刑囚犯的种族和性别构成保持相对不变。http://www.bjs.gov/content/pub/pdf/cp13st.pdf.

二.保护和增进人权的一般性框架

A.接受国际人权规范的情况

42.更新第104段,人权条约。根据《统一报告指南》附录2(A),本文件表1载有美国加入的“主要国际人权公约和议定书”,以及对这些条约的保留和理解的相关资料。

B.国家一级保护人权的法律框架

43.没有更新。

C.国家一级增进人权的框架

44.更新第120至第131段,成文法。最近颁布的进一步防止歧视的法律规章包括:

45.在防止性别和性取向歧视方面:

2009年《莉莉·莱德贝特公平薪酬法》;

2013年《暴力侵害妇女行为重新授权法》;

2015年《最终规则》修订了1993年《家庭和医疗休假法》中对配偶的法规定义,以便合法同性婚姻中符合条件的雇员能够根据《家庭和医疗休假法》休假,照顾其配偶或家庭成员。合法同性婚姻是在美国任一州缔结的婚姻,如果是在国外缔结的婚姻,前提是此等婚姻可以在美国任一州缔结。

46.在印第安部落方面:

2010年《部落法律和秩序法》;

2013年《暴力侵害妇女行为重新授权法》第九章:印第安妇女的安全;

2012年《帮助加快和推进负责任的部落住房所有权法》。

47.在防止买卖儿童、在卖淫业中对儿童的性利用和儿童色情制品,以及保护受害者权利方面:

2012年《跨国收养普遍认证法》;

2013年《贩运受害者保护重新授权法》(2013年《暴力侵害妇女重新授权法》第十二章);

2014年《防止性贩运及加强家庭法》;

2015年《为贩运受害者伸张正义法》。

48.更新第144段。美国一直继续加强对公众的积极宣传,宣传联合国及其人权委员会的工作。美国加入的人权条约文本、美国提交联合国委员会的报告以及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均可在美国国务院网站上查阅:http://www.state.gov/j/drl/ reports/treaties/,并且在美国政府行政部门、联邦司法机关、相关国会议员及其工作人员、各州、领地和部落官员以及非政府人权组织中广泛分发。国务院法律顾问每年亲自向各州州长、美国领地总督、哥伦比亚特区市长和联邦承认的印第安部落传达此类信息,并要求这些实体为条约报告之目的提供资料。此外,如下文对第136段的更新所示,国务院正在与国际官方人权机构协会和全美检察长协会等组织积极合作,促进公众了解联合国人权进程并提出意见。司法部、国土安全部、住房与城市发展部以及劳工部等其他部门的联邦官员一直与各州、地方、部落和领地一级的对应人员以及民间社会合作,协调公共外联、培训和方案性活动。许多民间社会组织还在美国境内宣传美国的报告和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并与州和地方当局及公众合作,促进提高人权意识。

49.更新第145段,民间社会。民间社会在促进美国人权方面继续发挥关键作用。我们的法律和制度创造了一个有利的环境,鼓励民间社会自由行动,不必担心遭到报复。

50.我们一贯致力于支持本国和世界各地自由而稳健的民间社会,为此,我们与民间社会就关于美国人权记录的问题进行频繁和深入的磋商。例如,在最近的人权条约报告和普遍定期审议方面,美国自2012年以来就下列问题与民间社会进行了至少23次磋商:反歧视;诉诸司法;刑事司法;土著问题;住房;环境;以及移民、人口贩运和劳工。

51.这些磋商是在美国各地的城市和瑞士日内瓦举行的,涉及在联合国委员会和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发言,参加磋商的有各种联邦机构和州政府代表。

52.更新第146段。教育部继续支持各州和地方努力提高公民教育水平和能力。2015年,教育部根据“支持高效能教育者发展计划”,向本国的非营利组织发放资助,为在高需求学校中为学生开设包括公民学在内的各种学科课程的教育工作者创造学习和发展机会。

D.国家一级的报告程序

53.更新第147段。近年来,美国政府增加了与州和地方政府的接触,以提高州、部落和地方各级对人权义务的认识。最近向《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提交报告的美国代表团成员中也包括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官员。美国还邀请州、部落和地方官员参加与普遍定期审议有关的磋商。

54.此外,联邦政府还提醒联邦、州、地方、部落和领地官员注意美国的人权条约义务,向他们通报了即将开始的条约报告工作。例如,在2014年和2015年,国务院致函州、地方、领地和部落官员,通报即将举行的关于美国人权条约的发言和普遍定期审议。这些信函和致各州、地方和部落官员的其他信函可查阅http://www.state.gov/g/drl/hr/treaties/index.htm。联邦官员为各州和地方官员举办了有针对性的人权条约培训班,例如在2014年8月的州和地方一级反就业歧视机构会议上举办培训。联邦政府还一直定期与相关协会合作,比如全美检察长协会和由160名成员组成的国际官方人权机构协会,为这些协会的成员提供关于美国人权条约义务和承诺的资料,并讨论他们可以发挥的作用。美国国务院代理法律顾问玛丽·麦克劳德在2015年2月全美检察长年会上的演讲可查阅:http://www.state.gov/s/l/releases/remarks/239960.htm.

三.不歧视与平等及有效补救措施方面的信息

A.国际法律义务

55.没有更新。

B.基本法律框架

《美国宪法》与关于消除歧视和平等的联邦法律

56.更新第159段。“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的裁决是1954年发布的,距离2016年已有62年。

57.更新第162段。2015年,美国最高法院在“Obergefell诉Hodges”案,576 U.S. (2015)中裁定,宪法保障同性伴侣参与婚姻制度的权利。根据这项裁决,司法部长林奇宣布,将为全部50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美国领地的已婚同性伴侣平等地提供所有联邦福利。司法部继续在整个政府努力履行其平等对待所有美国人的承诺,包括对平等获得婚姻福利的承诺。

58.更新第164段。1965年《选举权法》仍然是防止选举歧视的最有力工具。尽管美国最高法院在2013年“谢尔比县诉霍尔德”一案,133 S. Ct. 2612 (2013)中宣布,《选举权法》要求联邦政府事先审查某些司法管辖区投票做法变化的部分无效,但是司法部会继续依据其他联邦法律和《选举权法》的其他条款采取行动,防止选举歧视。其中包括《选举权法》第2条,该条允许司法部对造成基于种族限制投票权的做法提出质疑,无论这种做法是有意还是无意的。美国司法部还明确表示,将与国会和其他民选及社区领导人合作,帮助制定潜在的立法提案,以改善对投票权的保护。司法部还大力保障语言少数群体成员的投票权,提起或参与案件,以保护英语能力有限的人。

C.法律补救办法

59.没有更新。

D.执法和预防

1.联邦执法

60.更新第174段。司法部民权司的联邦协调及审查处负责确保以协调一致的方式执行第六章反歧视条款(禁止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实体基于种族、肤色或民族血统进行歧视)。虽然供资机构主要负责调查和裁定受资助方被指称的违法行为,但联邦协调及审查处会指导联邦政策,为各个机构提供咨询,并在许多情况下为调查工作配备人员。作为积极落实公民权利工作的一部分,司法部向联邦供资机构下发了关于第六章义务的新指导意见,其中包括确保联邦财政援助的受援者不采用会产生差别影响的政策或行政手段。http://www.justice.gov/sites/default/ files/crt/legacy/2013/07/24/4yr_report.pdf. 司法部还致力于为联邦机构提供更多的技术援助,帮助联邦机构加大落实第六章义务的工作力度。

61.更新第182段。截至2015年9月,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在全国各地设有53个办事处,与全国90多个公平就业实践机构紧密合作,处理这些机构每年收到的约40,000起依据州和联邦法律提出的就业歧视指控,而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每年直接收到的就业歧视指控大约有89,000起。

62.更新第185段。2015年,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公布了一项条例,明确规定接受联邦资助的城市和社区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克服历史上的隔离模式,促进公平的住房选择和打造包容性社区。根据最终的积极促进公平住房规则,住房与城市发展部还将收集关于城市和社区中融合和隔离模式的数据,以更好地识别潜在的隔离模式,从而帮助进一步促进城市融合和平等。

63.更新第186段。截至2015年9月,住房与城市发展部正在与88个参与“公平住房援助计划”的机构合作,调查和处理住房歧视投诉。

2.防止和消除负面态度和偏见的培训及方案

64.更新第191段。截至2015年9月,教育部中小学教育办公室在全美资助了10个公平援助中心,为学校、各区和其他政府机构提供教育公平相关问题的技术援助和培训。

65.更新第196段。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每年开展约3,700次教育、培训和外联活动,覆盖约35万人。

E.特定弱势群体成员的人权状况

66.更新第198段。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在就业、住房所有权和教育方面的差距仍然存在。例如,尽管美国家庭的整体失业率自2010年以来有所下降,但是在2015年第三季度,16岁及以上白人的失业率为4.5%,而非裔美国人/黑人为9.5%,西班牙裔/拉丁美洲人为6.5%。http://www.bls.gov/web/empsit/ cpsee_e16.htm. 2014年,残疾人的劳动力参与率(17.1%)仍然远远低于非残疾人(64.6%)。http://www.bls.gov/news.release/pdf/disabl.pdf. 住房所有权方面的差距也持续存在。2015年第三季度,只有不到一半的非裔美国人/黑人和西班牙裔/拉美裔拥有住房,而将近四分之三的美国白人拥有住房。http://www.census.gov/ housing/hvs/files/currenthvspress.pdf.

美洲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土著人

67.更新第205段。美洲土著的贫困率是所有种族群体中最高的。据美国人口普查局报告称,2014年有28.3%的美洲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土著人生活在贫困中,与2013年的贫困率相比没有统计差异。2014年全国贫困率为15.5%。http://factfinder.census.gov/bkmk/table/1.0/en/ACS/14_1YR/S1701.

68.更新第207段。奥巴马总统在执政期间每年都与部落首领举行部落国家峰会。在这些峰会上,总统、副总统、许多内阁成员、数十名美国高级官员和数百名部落首领讨论了下列问题:部落自决,包括自治;医疗保健;经济和基础设施发展;教育;保护土地和自然资源;以及部落政府的其他优先事项。2012年,总统还签署了HEARTH法(《帮助加快和推进负责任的部落住房所有权法》),使其成为法律,允许部落租赁受限制的土地,用于居住、商业、公共、宗教、教育和娱乐等用途,从而促进部落自决、自治、经济发展和住房所有权。此外,2013年,奥巴马总统颁布命令,成立由各联邦机构负责人组成的白宫美洲土著事务委员会,以改进涉及部落社区面临的紧迫问题的高级别协调工作。最后,2013年重新授权的《反暴力侵害妇女法》加强了处理暴力侵害美洲印第安妇女和阿拉斯加土著妇女行为的条款,其中包括承认部落有权在部落法院起诉在印第安国家实施家庭暴力的人,无论施暴者是不是印第安人。奥巴马政府还把捍卫部落水权以及与印第安部落达成和解协议作为优先事项,优先级高于对信托基金管理不善的指控。

F.特别措施

69.更新第216段。2013年,最高法院遵循之前的先例,承认学生群体的种族和族裔多样性对教育有益,而实现这种益处符合学院和大学的重要利益,学院和大学可以在招生计划中合法地追求这种利益,只要该计划是为实现这种重要利益而谨慎设计的,“Fisher诉Texas”案,133 S. Ct. 2411 (2013)。在发回重审中,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支持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为实现多样性带来的教育益处,在本科生录取中有限地考虑种族的做法。这一判决已经被上诉至最高法院。2015年12月9日进行了口头辩论,预计将在2015年任期结束前做出决定。美国提交了一份支持被告大学的简报,非常详细地阐述了美国在确保教育机构能够实现多样性带来的教育益处方面有重大利益。2013年9月,教育部和司法部发布了联合指南,根据Fisher案和最高法院先前的裁决,为高等教育机构在理解和落实促进校园多样性的合法方案方面提供了清楚说明。教育部和司法部2014年5月发布了补充说明指南。

对美国《共同核心文件附件A:各州、地方、部落和领地人权组织和方案》的更新

70.以下是对美国《共同核心文件附件A:各州、地方、部落和领地人权组织和方案》具体段落或章节的更新。这些更新仅限于较新的统计数据和组织信息。本文件提供了关于先前附件所列各州和地方人权机构的机构宗旨、结构和关系的最新资料,但由于篇幅有限,没有更新具体的方案信息。

一.各州、地方、部落和领地人权组织和方案的总体介绍和实例

71.更新第11段。马里兰州人际关系委员会。马里兰州人际关系委员会已更名为马里兰州民权委员会。

72.更新第14段。新泽西州民权司。新泽西州民权司下属的三个局已经更名。这三个局现在分别是执法局、政策局以及公众外联和公众教育局。还成立了新泽西州民权委员会,就民权司的工作与总检察长协商并向总检察长提供咨询意见。民权司设有一个调解股。

73.更新第17段。北达科他州人权司。人权司所在的部门已从北达科他州劳工部更名为北达科他州劳工与人权部。

74.更新第18段。俄克拉何马州人权委员会。俄克拉何马州人权委员会已并入俄克拉何马州总检察长办公室,而与公民权利有关的职责由公民权利执行办公室履行。

75.更新第40段。哥伦比亚特区人权委员会。哥伦比亚特区人权委员会目前有13名委员,由市长提名,市议会确认。每名委员任期三年,不得领取报酬。

76.更新第43段。印第安纳州曼西人权委员会。根据2015年4月颁布的一项城市法令,印第安纳州曼西人权委员会的任务范围已经从种族、肤色、血统、民族出身、年龄、宗教和性别,扩大到性取向、性别认同、残疾和美国退伍军人身份。

77.更新第44段。纽约市人权委员会纽约市人权委员会分为两个主要局:执法局负责受理投诉、调查投诉和提起诉讼;社区关系局负责提供有关适用法律的公众教育,并通过按行政区划分的社区服务中心以及许多教育和外联方案,帮助促进纽约市许多不同社区之间的相互理解。

二.现有补救措施及与预防有关的活动

78.更新第85段。宾夕法尼亚州人际关系委员会的民间紧张关系机构间工作队现更名为社区活动和关系机构间工作队。该工作队由宾夕法尼亚州人际关系委员会、宾夕法尼亚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和宾夕法尼亚州警察局组成,与其他州和联邦机构、社区组织、倡导团体、地方政府和执法机构合作,在发生冲突时迅速和适当地解决民间紧张关系,并促进各群体之间的积极社区关系,防止出现紧张关系。工作队每隔一个月开一次会。

三.网络

79.更新第105至第112段。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网络截至2015年9月,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在全国各地设有53个办事处,与一些州、地方和美国领地的人权委员会密切合作,这些人权委员会统称为“公平就业实践机构”。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与90多个公平就业实践机构合作,每年处理这些机构收到的40,000多起歧视指控,此外还直接接收和处理约89,000起歧视指控。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每年专门为公平就业实践机构举办有关就业歧视问题的培训会议。全国培训会议每年举办一次,已持续超过25年,每年约有200人参会。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每年举办约3,700次教育、培训和外联活动,覆盖约35万人。

80.更新第114段。住房与城市发展部网络2015年财政年度,在联邦住房援助方案机构收到的投诉中,约有34%通过当事方的和解或协议得到了非正式解决,联邦住房援助方案机构得出结论认为,在他们收到的投诉中,约有6%存在歧视。

表1

美国加入的《统一报告准则》附录2(A)所列的主要国际人权公约和议定书

公约

状态

保留 / 声明 / 理解

《公民 权利 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已于 1 992 年 6 月批准

保留:

(1) 第 二十 条没有授权或要求美国制定立法或采取其他行动,限制受美国 《 宪法 》 和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

(2) 美国保留 依据 允许判处死刑的现有或未来法律 ,对已经被 正式定罪的任何人 ( 孕妇除外 ) 判处死刑的权利,包括对 18 岁以下的 罪犯 判处死刑,前提是 遵守《 宪法 》约束 条件。

(3) 美国认为自己受第 七 条的约束, 前提是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是指 美国 《宪法》第五、第八和 ( 或 ) 第十四修正案所禁止的残忍和不寻常的待遇或处罚。

(4) 由于美国法律一般对罪犯适用犯罪时有效的刑罚,因此美国不遵守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句。

(5) 美国的政策和做法总体上符合并支持《公约》关于刑事司法系统中少年处遇的条款。然而,尽管有第十条第二款 ( 丑 ) 项和第三款以及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美国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将少年视为成年人对待的权利。对于 18 岁以前自愿服兵役的个人,美国对上述条款 作出 进一步保留。

理解:

(1) 美国宪法和法律保障所有人平等享有法律保护,并提供广泛的反歧视保护。美国 的理解是 ,如果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主张、民族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任何其他身份的区别 ( 同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六条的用语 ) 至少与合理的政府目标存在理性关联, 则 允许这些区别的存在。美国 还理解 ,第四条第一款禁止在公共紧急状态下纯粹因 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状况 而进行 歧视, 这并 不禁止可能 会 对特定 地位 的人 造成格外大影响 的区别。

(2) 美国 的理解是 ,第九条第五款和第十四条第六款所指获得赔偿的权利要求提供有效且可执行的机制, 以便遭受非法逮捕或拘禁或审判不当的受害者可向责任人或相应的政府机构寻求赔偿,并在合理的情况下获得赔偿。获得赔偿的权利可能受国内 法合理 要求的制约。

(3) 美国 对 第十条第二款中 所提及特殊情形的理解是:

(a) 允许根据个人的总体危险程度,酌情将被告人与被判有罪的人共同关押,允许被告人放弃与被判有罪的人分开关押的权利。美国 还理解 ,第十条第三款并不 妨碍 把惩罚、威慑和使丧失犯罪能力 等目标 作为监狱 制度 额外 的 合法 目的 。

(4) 美国 的理解是 ,如果 刑事 被告因贫困而获得法庭指定的辩护律师, 而 被告有经济能力 另请 律师,或被告未被判处监禁,第十四条第三款 ( 丑 ) 项和 ( 卯 ) 项并未要求法庭指派的律师需由被告自行选择。美国 还理解, 第十四条第三款 ( 辰 ) 项并未禁止要求被告证明其请求强制出庭的证人对辩护的必要性。美国 的理解是,第十四条第七款关于禁止双重追诉的规定仅适用于下述情况: 同一政府 单位 ( 无论是联邦政府还是组成单位 ) 的 法院已经 作出 了无罪判决,却又为 同一 案由寻求新的审判。

(5) 美国 的理解是 ,本《公约》应由联邦政府在其对《公约》所涉事项行使立法和司法管辖权的范围内执行,否则应由州和地方政府执行; 如果是 州和地方政府对此类事项行使管辖权,联邦政府应采取联邦制度中 的 适当措施, 以便州 或地方政府的主管当局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履行《公约》。

声明:

(1) 美国声明,《公约》第一条至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是自动执行的。

(2) 美国认为,《公约》缔约国应尽可能不对行使《公约》承认和保护的权利施加任何限制或约束,即使这种限制或约束是《公约》条款所允许的。

对美国来说,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 任何缔约国现有的基本人权 , 不得借口《公约》在较小范围内予以承认而 加以 克减,这与第十九条第三款尤其相关,因为该条款允许对表达自由施加某些限制。美国声明,它将继续遵守《宪法》关于此类限制和约束的要求和制约。

(3) 美国声明, 根据第四十一条, 承认人权事务委员会有 权 接受和审议 一 缔约国声称另一缔约国未履行《公约》所规定义务的来文。

(4) 美国声明,只能根据国际法行使第四十七条所述的权利。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已于 1994 年 10 月批准

保留:

(1) 美国《宪法》和法律载有对个人言论、表达和结社自由的广泛保护。因此,美国不接受本《公约》规定的任何义务,特别是第四条和第七条规定的义务,即通过立法或任何其他措施限制这些权利,前提是这些权利受美国《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2) 美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广泛的反歧视保护, 覆盖非 政府活动的重要 方面 。然而,个人隐私和私人行为不受政府干预的自由也被认为是基本的价值观,塑造了美国自由和民主的社会。美国 的理解是 ,第一条 在明确 受《公约》保护的权利时提及公共生活的各个方面 , 类似于区分 公共行为范畴 和 私人行为范畴 , 通常 前者 受政府管制 ,而后者不受政府管制 。然而,至于《公约》呼吁更广泛地规范私人行为,美国不接受《公约》规定的任何义务,即根据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一款 ( 寅 ) 项和 ( 卯 ) 项、第三条和第五条颁布立法或采取其他措施限制私人行为,除非美国《宪法》和法律要求这样做。

(3) 关于《公约》第二十二条,在根据本条将美国作为当事方的任何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裁决之前,每一起案件都必须获得美国的 具体 同意。

理解:

美国 的理解是 ,本《公约》应由联邦政府在其对《公约》所涉事项行使管辖权的范围内执行,否则应由州和地方政府执行; 如果是 州和地方政府对此类事项行使管辖权,联邦政府应 视需要 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公约》得到履行。

声明:

美国声明 ,《 公约》 条款 不是自动执行的。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 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已于 1994 年 10 月批准

保留:

(1) 美国认为,只有在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一词是指美国《宪法》第五、第八和 ( 或 ) 第十四修正案所禁止的残忍、不寻常和不人道的待遇 或处罚的 前提 下, 美国 才受第 16 条规定的防止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义务的约束。

(2) 根据第 30 条第 2 款,美国声明 自己 不受第 30 条第 1 款的约束,但保留具体同意在特定案件中遵循本程序或任何其他仲裁程序的权利。

理解:

(1) (a) 关于第 1 条,美国 的理解是 ,一项行为要构成酷刑,必须具体意图造成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疼痛或痛苦,精神疼痛或痛苦是指由以下原因造成或导致的长期精神伤害: (1) 故意施加或者威胁施加严重的身体疼痛或痛苦; (2) 实际或威胁施用或应用改变心智的物质或其他旨在深度扰乱感官或 个性 的程序; (3) 即将死亡的威胁;或 (4) 威胁另一人即将死亡、遭受严重的身体疼痛或痛苦, 被 施用或应用改变心智的物质或其他旨在深度扰乱感官或 个性 的程序。

(b) 美国 的理解是 ,第 1 条中的酷刑 定义仅 适用于针对被羁押的罪犯或被实际控制的人实施的行为。

(c) 关于《公约》第 1 条,美国 的理解是 ,制裁包括 司法规定 的制裁和美国法律或对此等法律的司法解释授权的其他执法行动。然而,美国 理解 缔约国不能通过其国内制裁破坏《公约》禁止酷刑的目标和宗旨。

(d) 关于《公约》第 1 条,美国 的理解是 ,默许一词是指公职人员在构成酷刑的活动 发生 之前注意到这种活动, 而未履行 其干预防止 这 种活动的法律责任。

(e) 关于《公约》第 1 条,美国 的理解是 ,不遵守适用的法律程序标准本身并不构成酷刑。

(2) 美国 的理解是 ,《公约》第 3 条中使用的这句 “ 有充分理由相信他将有遭受酷刑的危险 ” 是指 “ 如果他更有可能遭受酷刑 ” 。

(3) 美国 的理解是 ,第 14 条要求缔约国只对在 该缔约国 管辖领土内实施的酷刑行为提供私人损害赔偿诉讼权。

(4) 美国 的理解是 ,国际法不禁止死刑,本《公约》 也不 限制或禁止美国根据美国《宪法》第五、第八和 ( 或 ) 第十四修正案适用死刑,包括在判处死刑之前适用任何符合宪法的监禁期。

(5) 美国 的理解是 ,本《公约》应由美国政府在其对本《公约》所涉事项行使立法和司法管辖权的范围内执行,否则应由州和地方政府执行。因此,在执行第 10 至第 14 条和第 16 条时,美国政府应采取联邦制度中 的 适当措施,以便美国联邦各组成部分的主管当局可采取适当措施履行本《公约》。

声明:

(1) 美国声明,《公约》第 1 条至第 16 条的规定不是自动执行的。

(2) 美国声明, 根据 《公约》第 21 条第 1 款 , 承认禁止酷刑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某一缔约国声称另一缔约国未履行本《公约》所规定义务的来文。美国 的理解是 ,根据上述条款,此类来文只有来自 作出 类似声明的缔约国,才应予以接受和处理。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已于 2002 年 12 月批准

声明:

美国政府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第 3 条第 2 款 声明:

(A) 美国允许自愿应征加入美国武装部队的最低年龄为 17 岁;

(B) 美国制定了保障措施,以确保这种入伍不是被强迫或胁迫的,包括《美国联邦法典》第 10 编第 505(a) 节规定,未经本人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美国武装部队不得招募未满 18 岁的人第一次入伍,前提是父母或监护人对此人有监护和控制权;

(C) 为美国武装部队招募入伍的每个人提供全面的情况介绍,双方必须签署一份征兵合同,其中具体规定了兵役所涉及的职责;以及

(D) 所有被美国武装部队招募入伍 的 人在 入伍之 前必须提供可靠的年龄证明。

理解:

(1) 不承担《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义务。美国 的理解是 ,美国加入《议定书》不表示本国承担《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义务 。

(2) 履行不允许儿童直接参加敌对行动的义务 。 关于《议定书》第 1 条 , 美国 的理解是 :

(A)可行措施一词是 指考虑 到当时存在的一切情况,包括人道和军事方面的因素以后所采取的实际可行或实际可能的措施。

(B)直接 参加 敌对行动一词:

( i ) 指在战场上可能对敌人造成伤害的直接实际行动,所从事的活动与对敌人造成的伤害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ii) 不是指间接参与敌对行动,如收集和传递军事情报,运输武器、弹药或其他物资,或前方部署 ;

(C) 任何军事指挥官、军事人员或 其他 负责规划、授权或执行军事行动 ( 包括指派军事人员 ) 的人 所作的 任何决定,只能根据所有相关情况以及 此 人 在 规划、授权或执行 受审议 的行动时 对 可合理获得的 信息所作的评 估来评判,不得根据采取 受审议 的行动之后发现的信息 进行 评判。

(3) 自愿应征入伍的最低年龄。美国 的理解是 ,《议定书》第 3 条规定 ,《 议定书》缔约国有义务提高自愿应征加入本国武装部队的最低年龄,使其高于目前国际标准规定的 15 岁。

(4) 武装团体。美国 的理解是 ,《议定书》第 4 条中的武装团体一词是指非政府武装团体,如反动团体、持不同政见的武装部队和其他叛乱团体。

(5) 不构成任何国际法庭管辖权的依据。美国 的理解是 ,《议定书》中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包括国际刑事法院在内的任何国际法庭管辖权的依据。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已于 2002 年 12 月批准

保留 :

在美国国内法没有规定对《议定书》第 3 条第 1 款所述罪行 行使 管辖权的情况下,如果该罪行是在美国注册的船舶或飞机上实施的,对该罪行 的 管辖义务不适用于美国,直到美国通知联合国秘书长,美国国内法完全符合《议定书》第 4 条第 1 款的要求。

理解:

(1) 不承担《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义务。美国 的理解是 ,美国加入《议定书》不表示本国承担《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任何义务。

(2)买卖儿童一词。美国 的理解是 ,《议定书》第 2 条 (a) 款所界定的买卖儿童一词旨在涵盖为使没 有儿童合法监护权的人获得对儿童的实际控制,给予和接受报酬或其他补偿的任何交易。

(3)儿童色情制品一词。美国 的理解是 ,《议定书》第 2 条 (c) 款所界定的儿童色情制品一词是指以视觉方式显示儿童参与真实或模拟的性活动,或主要为 诲 淫而显示儿童生殖器的制品。

(4)为获取利润而 转让 器官一词。美国 的理解是 : (A) 《议定书》第 3 条第 1 款 (a) 项第 ( 一 ) 目中使用的为 获取利润 而 转让 器官一词不包括儿童根据合法同意捐赠器官的任何情况;以及

(B) 《议定书》第 3 条第 1 款 (a) 项第 ( 一 ) 目 使 用 的 “ 利润 ” 一词不包括合法支付的与器官 转让 有关的合理金额,包括旅费、住房、误工费或医疗费用。

(5)适用的国际法律文书以不正当方式诱惑同意

(A) 对适用的国际法律文书的理解。美国 的理解是 ,《议定书》第 3 条第 1 款 (a) 项第 ( 二 ) 目和第 3 条第 5 款中适用的国际法律文书一词是指 :

(a) 1993 年 5 月 29 日在海牙签订的《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 ( 在本段中称为《海牙公约》 ) 。

(B) 没有义务采取某些行动。美国不是《海牙公约》的缔约国,但 有望 成为缔约国。因此, 美国的理解是, 在美国成为《海牙公约》缔约国之前,本国没有义务将《议定书》第 3 条第 1 款 (a) 项第 ( 二 ) 目所禁止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也没有义务 按照 《议定书》第 3 条第 5 款 的 要求 采取 一切适当的法律和行政措施。

(C) 对以不正当方式诱惑同意的理解。美国 的理解是 ,《议定书》第 3 条第 1 款 (a) 项第 ( 二 ) 目中的以不正当方式诱惑同意一词是指在知情的情况下故意 提供或给予补偿,诱使同意放弃父母权利。

(6) 在美国联邦制度中执行《议定书》。美国 的理解是 ,本《议定书》应由联邦政府在其对《议定书》所涉事项行使管辖权的范围内执行,否则应由州和地方政府执行。 如果是 州和地方政府对此类事项行使管辖权,联邦政府应视需要采取适当措施,确保《 议定书 》得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