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HRI/CORE/AZE/2021

国际人权文书

Distr.: General

24 November 2021

Chinese

Original: Russian

作为缔约国报告组成部分的核心文件

阿塞拜疆 * **

[接收日期:2021年11月3日]

一.报告国概况

阿塞拜疆共和国位于亚洲和欧洲交界地区,南高加索的东南部,北部与俄罗斯联邦接壤,南部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为邻,西部与土耳其、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相连,东临里海,与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隔海相望。纳希切万自治共和国是阿塞拜疆共和国的一部分。

正式名称:阿塞拜疆共和国。

政体:民主、世俗和单一制法治的共和国,国民议会实行一院制,共有125名代表。

国家元首:总统。

首都:巴库。

货币单位:马纳特。

领土面积:86,600平方公里。

阿塞拜疆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几个世纪以来所有民族和宗教的代表和谐共处,这一传统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

宗教:96%的居民信奉伊斯兰教,4%的居民信奉其他教派(犹太教、基督教、巴哈伊和克利须那真言)。截至2021年3月31日,国内共有969个通过国家注册的宗教社团。其中932个为伊斯兰社团,37个非伊斯兰社团(26个为基督教,8个为犹太教,1个为克利须那福音,2个为巴哈伊教)。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宗教自由法》第8条,伊斯兰宗教社团在组织事项上服从高加索穆斯林管理局,非穆斯林宗教社团有权隶属于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内和境外活动的宗教中心(机构)。国内有2,251个清真寺、16个教堂和7个犹太会堂。

А.国家的人口、经济、社会和文化特点

历史背景

1.阿塞拜疆是古代世界文明发源地之一。其历史边界覆盖了南高加索东部和伊朗西北部。在阿塞拜疆境内进行的考古发掘使我们可以断言,150多万年前曾有人在此居住。对前苏联地区最古老、类似于非洲奥杜威的古鲁孜考古文化的研究证实,阿塞拜疆领土是人类祖先家园的一部分。1968年,在位于库鲁恰伊河左岸的Azykh洞穴内发现了35-40万年前居住在这里的古代人的一块下颚骨碎片。戈布斯坦居民(距离巴库市60公里)在12,000年前创造的全套岩画是中石器时代及其后续各时代杰出的历史遗迹,是与众不同的绘画长廊。随着库拉-阿拉兹文化的崩落,开启了以包括阿塞拜疆古代祖先在内为代表的历史新阶段。

2.挪威著名探险家托尔·海尔达尔1979-1994年间对这些岩画进行的研究认为,里海沿岸是一个文明摇篮,这里的文明后来通过里海传播到南方和北方。

3.在公元前第四个千年至公元前第三个千年初期,最初的阶级社会迹象出现,城市文明和国家结构形成雏形。正是在这个时候,在阿拉特出现了库特耶夫和卢勒贝耶夫的部落联盟。

4.根据古代楔形文字记载,第一个阿塞拜疆国家阿拉塔在公元前第三个千年前中期出现在乌尔米亚湖南部和东南部地区。

5.公元前2300年,乌尔米亚湖南部地区出现了第二个古代阿塞拜疆国家――卢鲁比。在公元前第三个千年后半期,在乌尔米亚湖西部和西南部地区出现了古库提国。

6.古代的阿塞拜疆国家均与苏美尔人和阿卡德人保持着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执掌美索不达米亚政权的古代突厥人后裔的王朝在其文化形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自古便一直居住在阿塞拜疆地区的各突厥语民族都是拜火者,信奉世界最古老的宗教之一――琐罗亚斯德教。

7.在公元前九世纪中叶至公元前七世纪时期,另一个古阿塞拜疆国家玛纳王国控制了乌尔米亚湖地区。在阿塞拜疆西南部,公元前七世纪和公元前六世纪兴盛的是辛梅里安-锡西厄-萨卡王国。公元前七世纪末至公元前六世纪初,在击败亚述后,米底王国征服了玛纳、乌拉图和斯基亚王国。然而,这些王国保留了一段时间的自治制度,同时还充当米底王国的“小”盟友。

8.由于米底王国在六世纪中期沦陷(公元前550年),历史上的阿塞拜疆领土被新成立的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占领。公元前4世纪30年代,亚历山大大帝率领的希腊-马其顿军队打败了这个国家,开启了阿塞拜疆建国史上的一个新阶段。在公元前4世纪20年代末期,形成了一个新的独立国家,最初被正式称为阿特罗巴廷-米底,后被称为阿特罗巴廷(Atrapatakan、Adurbadagan, 由此被称为阿塞拜疆)。在玛纳陷落后的两个半世纪,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阿特罗巴廷王国成为东部第一个在政治上独立于希腊-马其顿征服者的国家。

9.在公元前第四个千年末和公元前第三个千年初,在阿塞拜疆北部建立了一个古代的阿尔巴尼亚国家,阿拉兹河是其南部边界。在公元前三世纪后半期,阿尔巴尼亚为巩固国内市场,开始生产硬币,这也是重要的国家属性。

10.阿尔巴尼亚人民包括几个不同的民族,其中大多数讲突厥语。313年,阿尔巴尼亚接受了基督教。

11.从公元一世纪到四世纪,阿尔巴尼亚成为唯一一个在政治上独立的国家。政治上的独立促使阿尔巴尼亚的知识、语言和文学蓬勃发展。阿尔巴尼亚教会独立于其他基督教教会,并向北高加索人和突厥语族人传播基督教。

12.公元一世纪初,Atrophane在阿特罗巴廷继承统治王朝并接管了阿尔巴尼亚政府,推翻了当地的ArranShahs王朝。在公元后最初几个世纪,由于奴隶制危机,地中海沿岸和近东国家出现了一种更先进的社会经济形态的雏形。

13.在这个王朝最杰出的代表人物贾万辛基(642-681年)的统治下,阿拉伯人虽然在643年开始征战,并完全吞并了阿塞拜疆南部的阿尔巴尔达根,但阿尔巴尼亚在一段时间里仍然能够保持相对独立。然而,由于遭受三重(哈扎尔、阿拉伯、拜占庭)侵略,阿塞拜疆全境被征服,在705年失去了分封制度,之后阿尔巴尼亚成为阿拉伯哈里发的一部分。

14.九世纪下半叶,地方埃米尔政权的巩固和阿拉伯哈里发人民解放运动成为在阿塞拜疆境内形成新的封建国家的决定性因素。

15.九世纪,阿塞拜疆领土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国家,其中最强大的是首都设在舍马卡的希尔万国。这个国家一直延续到16世纪,在中世纪的阿塞拜疆历史上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16.希尔万各城市内有着封建社会特有的复杂的社会结构。1192年地震后,首都暂时迁至巴库。在臣属于其他国家的各个时期,希尔万人在自己的硬币上都标注了封建领主的名字。

17.八世纪至九世纪初,阿塞拜疆西北部又出现了另一个阿塞拜疆国家――舍基领地。

18.从九世纪到十一世纪,阿塞拜疆领土上出现了Sajids、Salarids、Ravvadids(首都分别设在马拉卡、阿尔达比勒和大不里士)和Shaddadids(首都设在甘贾)等独立国家。

19.YusifibnAbu-s-Sadj在执掌Sajids王朝后,首次将阿塞拜疆的所有土地统一为一个国家。

20.自十一世纪末以来,赛尔柱王朝开始统治阿塞拜疆。在1136年至1225年期间,AtabekEldegiz统治着阿塞拜疆。

21.这个时期被认为是阿塞拜疆文化的鼎盛时期,涌现了世界著名的大哲学家、建筑学家、诗人和学者。阿塞拜疆诗人和哲学家尼扎米·甘伽维(1141-1209年)的著作是世界文化遗产中的瑰宝。

22.十三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蒙古人的破坏,阿塞拜疆的许多地方王朝都不复存在。1239-1256年间,这些地区由蒙古汗国的驻守掌管。1258年,阿塞拜疆成为第五个蒙古乌卢斯――胡拉吉德国的一部分,其边界覆盖了从埃尔曼到达阿姆河、从杰尔宾特到霍尔木兹湾的疆域。在胡拉吉德国垮台(1357年)之后,阿塞拜疆于1359年成为贾莱利德国的一部分。阿塞拜疆的大不里士市成为国家首都,其组成还包括伊拉克-阿拉伯、伊拉克-阿贾姆和格鲁吉亚。

23.在十四世纪末,中亚统治者埃米尔·帖木儿的部队和金帐汗国大汗托赫塔梅什的部队轮流入侵阿塞拜疆。从1386年到1405年(直到埃米尔·帖木儿去世),贾拉利德人在阿塞拜疆恢复政治权力的所有企图都没有成功。

24.希尔万夏·易卜拉欣一世(1382-1417年)的统一政策是阿塞拜疆建国史上的重大事件。但是,卡拉-酋云鲁对蒂穆利德和贾拉利德的胜利以及当地封建领主的内乱阻止了易卜拉欣一世的统一政策。

25.1410年,新成立的卡拉-酋云鲁国与阿塞拜疆领土(库拉河以南)一起,覆盖了包括巴格达在内的安纳托利亚东部和阿拉伯-伊拉克的土地。加拉·优素福统治了阿塞拜疆,宣布大不里士市为首都,而他的儿子则统治其他地区。在加拉的儿子优素福·贾汉沙(1435-1467年)统治期间,卡拉-酋云鲁国经历了一个鼎盛时期。实行宽容宗教政策的卡拉-酋云鲁国统治者贾汉沙在1441年允许将亚美尼亚格里高利天主教徒安置到埃奇米亚津。1468年,阿克-酋云鲁国成立,其组成包括阿塞拜疆、安纳托利亚东部、伊拉克、阿拉伯和几乎整个伊朗领土。国家的创建者是著名的政治家乌尊哈桑,阿塞拜疆占据中部地区,以大不里士为首都。据此,阿塞拜疆首次进入了欧洲和世界政治版图。

26.1501年,在首都设在大不里士的阿塞拜疆建立了萨法维王国,国家以统治它的阿塞拜疆王朝命名,源于谢赫塞菲亚丁(1252-1334年)。

27.在这个王朝统治下,阿塞拜疆的所有土地在历史上首次形成阿塞拜疆统一国家。萨法维王国的领土从阿穆德里亚河延伸到幼发拉底河,从杰尔宾特延伸到波斯湾沿岸。这个国家基本上是作为阿塞拜疆国家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所有的政权都掌握在阿塞拜疆的封建贵族手中。高级司法官员、军事将领和各省总督都是从阿塞拜疆贵族中任命的。军队由最强大的阿塞拜疆部族的民兵组成。阿塞拜疆语是萨法维王国的官方语言。到了十六世纪末,萨法维王国的首都迁至伊斯法罕,当时的国王主要依靠波斯贵族的支持。研究人员认为,萨法维时期是阿塞拜疆文化复兴的新阶段。

28.十七世纪末至十八世纪初。席卷萨法维王国的政治经济危机削弱了阿塞拜疆的国力。1736年,萨法维王国军队的天才指挥官NadirGuluKhan宣布自己成为国王,结束了萨法维王朝的统治。由于赢得了战争,纳迪尔国王创建了包括阿塞拜疆在内的帝国。在撤销了阿塞拜疆的Beaglebacks(Shirvan、Garabagh、Tabriz和Chukhursaad)后,纳迪尔国王组建了一个名为阿塞拜疆的省份,由Irevan和Derbent组成。

29.在纳迪尔去世(1747年)后,其国家解体。在阿塞拜疆境内开始建立一些独立的汗国:纳希切万、爱尔万、甘贾、加拉巴、沙马基、舍基、杰尔宾特、库巴、巴库、贾瓦德和连科兰。在南部建立了大不里士、Urmia、Ardebil、Khoy、Garadagh、Maragin、Makin和Sarab汗国。建立了由苏丹统治的王国:加扎赫、波沙利、加巴拉、阿列什、沙姆沙迪尔和伊利苏。Jaro-Belakanskyjamaat位于东北部。加拉巴汗国的山区有MelandiaVaranda、Khachin、Gulistan、Dizak、Chileberd等封建领地。

30.1805年5月14日,与阿塞拜疆汗易卜拉欣·哈利勒签署了《库尔克恰伊条约》,据此,独立的阿塞拜疆卡拉巴赫汗国转入俄罗斯的庇护之下,从而确认了卡拉巴赫汗国臣属于俄罗斯帝国。

31.1805-1806年间,舍基、希尔万、杰尔宾特、巴库和库巴汗国也都隶属于俄罗斯。1813年10月13日,签署了《古洛斯坦条约》,结束了自1804年开始的俄罗斯与伊朗之间的战争。根据此项条约,位于阿拉兹河以北的阿塞拜疆汗国领土(伊尔万和纳希切万除外)归入俄罗斯帝国。后来汗国被废除,成为同名的省份。根据1828年俄罗斯与盖亚尔伊朗缔结的《土库曼查伊条约》,俄罗斯军队离开了他们占领的南阿塞拜疆领土,把它们交给伊朗国家处置。纳希切万和伊尔万汗国成为俄罗斯的一部分。随着俄罗斯征服北阿塞拜疆,阿塞拜疆汗国最终不再是独立国家,统一的人民被分裂开来,阿塞拜疆北部成为了俄罗斯的殖民地。

32.随着对阿塞拜疆开始实施殖民政策,德国人、亚美尼亚人和俄罗斯人迁移至此。沙皇政权全面阻止在阿塞拜疆建立地方自治机构,并向自己派驻在高加索地区的驻守赋予了最高权力。沙皇反复对高加索地图进行行政重绘,主要目的是加强该地区与帝国之间的“凝聚力”,削弱损害当地其他居民利益的人员的一部分优势。根据沙皇尼古拉一世1828年3月21日的法令,用前纳希切万汗国和伊尔万汗国的领土为代价,建立了以阿塞拜疆的突厥人为主的亚美尼亚州,并将从伊朗和土耳其迁出的亚美尼亚居民安置于此,以便削弱阿塞拜疆这一地区阿塞拜疆人占据的优势。与此同时,沙皇不仅鼓励亚美尼亚人在城市定居,在纳戈尔诺-卡拉巴赫人工修建了整条亚美尼亚村庄带,还鼓励他们在外高加索突厥语族人口聚集的村庄定居。所施行的行政改革以及沙皇制度的安置政策使阿塞拜疆历史地区的领土完整受到侵犯,也为20世纪亚美尼亚与阿塞拜疆族裔之间的冲突留下了祸根。

33.随着1917年2月推翻沙皇制度及其殖民制度,阿塞拜疆的政局也发生了变化。由反对阿塞拜疆独立的S. Sha. Shahumyan领导的布尔什维克-达什那克战斗分队开始在巴库、沙马基、古巴、伦科兰、埃里温、赞格祖尔、纳希切万和阿塞拜疆其他地区大规模屠杀阿塞拜疆人。在阿塞拜疆,有70多万阿塞拜疆人成为种族灭绝受害者。

34.1918年5月28日,在阿塞拜疆临时全国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建立独立的阿塞拜疆民主共和国的决议。

35.1918年5月29日,阿塞拜疆民主共和国全国委员会被迫决定将埃里温市及周边地区总面积达9,000平方公里的土地割让给亚美尼亚人,在该地区建立了所谓的第一个亚美尼亚共和国。

36.1918-1920年期间,阿塞拜疆民主共和国同一些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与其中一些国家就相互关系原则签署了协议,16个国家在巴库市设立了代表处。

37.为了加入国际联盟,阿塞拜疆政府于1918年12月28日组建代表团参加巴黎和会。由于阿塞拜疆代表团的努力,以及苏俄与日俱增的占领外高加索的威胁,盟国最高委员会于1920年1月12日在巴黎和会上承认了阿塞拜疆民主共和国事实上的独立。

38.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苏俄)布尔什维克政府不承认阿塞拜疆民主共和国,1920年春季,在阿塞拜疆共和国边界部署了第11红军,亚美尼亚达什纳克政府在卡拉巴赫和赞格祖尔对阿塞拜疆发动了侵略,亚美尼亚人和布尔什维克对阿塞拜疆境内的阿塞拜疆平民发动了恐怖袭击,社会经济危机席卷全国,这些事件均是造成阿塞拜疆民主共和国国力被削弱的因素,最终导致1920年4月27日至28日被苏联军队占领。

39.1920年4月28日,苏俄宣布在阿塞拜疆民主共和国领土上成立阿塞拜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1921年3月6日召开的阿塞拜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完成了北阿塞拜疆的苏维埃化。同年5月19日,通过了第一部《阿塞拜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40.阿塞拜疆人民积极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1941-1945年,共和国共有60多万青年男女上了前线。阿塞拜疆各师穿梭在从高加索到柏林的战线上。大约有130位同胞被授予“苏联英雄”称号,30人被授予三级“光荣”勋章。超过17万名阿塞拜疆士兵和军官荣获苏联的勋章和奖章。战争期间,阿塞拜疆的石油工人将当时苏联出产的约80%的石油和石油产品运送到前线。

41.1970年至1985年间,阿塞拜疆的国家主权和经济独立进一步稳固,系统地扩大了对外经济联系,并基于国家经济潜力逐渐深深地融入全球经济中。这些年来,阿塞拜疆出现了新的先进工业,如电子工程、无线电工业、轻工业和食品工业机械设备的生产加工。总的来说,共有213家大型工业企业投入运营。在苏联时期,阿塞拜疆的许多生产行业都占据着国内领先地位。

42.阿塞拜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实行义务中等教育,建立了包括高等教育机构在内的先进的教育机构网络,创建了科学院,确保妇女权利及其积极参与社会和经济生活,开设了几十个剧院,发展了电影艺术,创办出版了数千种报刊杂志。

43.1991年10月18日,阿塞拜疆共和国通过了《关于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独立的宪法法案》,恢复了独立。

44.1992年5月,国家议会通过了阿塞拜疆共和国国歌,并在一段时间之后通过了国旗和国徽,国徽为一个八角星的图案,中央有熊熊燃烧的火焰。

45.1993年6月,在全国人民坚决要求下,国内政权发生更迭,开始了独立国家制度的第二个历史时期。必须将这个国家从等待它的灾难、内部和外部反阿塞拜疆部队的侵犯、内战、持续占领国家领土以及最终摧毁国家独立、肢解阿塞拜疆的苦难中拯救出来。

46.盖达尔·阿利耶夫于1993年在阿塞拜疆重掌政权,在本质上这成为了开启阿塞拜疆国家制度和阿塞拜疆人民复兴的支点。在执掌年轻的国家后,阿利耶夫巩固了国家独立并使之不可逆转,随后展开全面改革,使阿塞拜疆走上世界舞台,跻身于世界前列。

47.自1993年11月起,阿塞拜疆一方面采取紧急措施,组建国家军队、建立正规武装力量,保护他们的土地,另一方面,则采取一切政治和外交手段,实现停火。因此,1994年5月,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战争达成了停火协议。

48.实现停火、国内形势日趋正常、社会政治稳定得到巩固、阿塞拜疆与邻国之间在该地区出现的紧张局势得以消除,这些都是阿塞拜疆作为独立国家存在及其后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49.由于开展了紧张而全面的工作,1994年,欧安组织布达佩斯首脑会议决定按照国际法律准则解决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冲突。

50.1994年9月,利用阿塞拜疆国内的相对平静和国际社会对阿塞拜疆逐渐增强的信任和兴趣,签署了第一份石油合同――《世纪合同》。

51.阿塞拜疆宣布国家独立,标志着将走上建设民主、法治、世俗国家的道路。1995年,阿塞拜疆大规模开展工作,建立独立国家所必需的机构以及开展国家建设。这方面的法律依据是1995年11月12日根据全民公决结果通过的《阿塞拜疆宪法》。

52.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阿塞拜疆的国家制度得到巩固,民主原则得到肯定。建设民主、法治、世俗国家的进程在顺利、迅速地推进。

53.阿塞拜疆最富有的人才潜力、无价的原材料和横跨欧亚两洲的独特地理位置,为其在国际上争得了一席之地。

亚美尼亚共和国对阿塞拜疆共和国的武装侵略

54.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之间的冲突始于1987年(苏联时期)末,亚美尼亚开始向阿塞拜疆提出对卡拉巴赫地区的非法和毫无根据的领土要求,这实际上是蓄谋已久吞并阿塞拜疆固有领土计划的一部分。在推进领土主张的同时,亚美尼亚系统使用暴力针对阿塞拜疆人,并将他们驱逐出阿塞拜疆的卡拉巴赫地区和亚美尼亚。

55.1987年11月,在亚美尼亚加蓬和梅格林地区对阿塞拜疆平民进行了精心策划的袭击。由于1988年和1992年亚美尼亚有计划实施的种族清洗政策,超过25万居住在亚美尼亚的阿塞拜疆人被强行驱逐离故土,其中216人被残忍杀害,1,154人受伤。

56.1987年末到1988年初,阿塞拜疆境内的阿塞拜疆人经常遭遇袭击,特别是Khankandi市。1988年2月22日,在Khankandi-Agdam公路上,亚美尼亚极端分子将两名年轻的阿塞拜疆人杀害。

57.1991年末到1992年初,亚美尼亚发动反对阿塞拜疆全面战争。冲突的激烈军事阶段一直持续到1994年5月停火制度建立。在此之前,亚美尼亚已经占领了阿塞拜疆约20%的领土。

58.在亚美尼亚武装部队入侵期间,严重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包括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种族灭绝行为,导致数万人死亡,超过70万阿塞拜疆人居住的所有被占领地区被种族清洗,成百的阿塞拜疆城市、城镇和村庄被破坏和洗劫。

59.1992年2月,阿塞拜疆人在霍贾拉市的种族屠杀中造成613名平民被残忍杀害,其中包括106名妇女、63名儿童和70名老人。在霍贾拉市犯下的罪行不是孤立或偶然的,而是亚美尼亚在霍贾拉悲剧之前和之后对阿塞拜疆平民的广泛、系统和精心策划的政策和做法的一部分。在这方面,还应提及在kjarkijahan村、古什拉村、Malybeyli、加拉达古拉、巴拉盖亚、阿格达邦、巴格莱贝尔和阿塞拜疆其他居民区对阿塞拜疆平民的血腥屠杀。

60.在入侵阿塞拜疆期间,亚美尼亚方面大范围执行庭外处决和大规模处决、惩罚、酷刑和其他对阿塞拜疆平民、人质和战俘的残忍和不人道待遇。

61.由于亚美尼亚在20世纪90年代初对阿塞拜疆的武装侵略,仍有3,890名公民失踪(截至2021年初)。

62.1992年至1995年期间,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积极处理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之间的武装冲突问题。

63.1993年,为应对持续侵略行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了第822(1993)号、第853(1993)号、第874(1993)号和第884(1993)号四项决议,这些决议谴责对阿塞拜疆使用武力、占领其领土、袭击平民和炮轰居民区,同时也确认了阿塞拜疆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国际边界的不可侵犯性,禁止使用武力获取领土。作为对领土主张和武力行动的回应,安全理事会还确认卡拉巴赫地区是阿塞拜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要求立即全面、无条件地从被占领领土上撤出所有占领部队。其他国际组织通过的许多决定和文件中也包含有类似的规定。

64.然而,亚美尼亚并未执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主要要求,同时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所做的调解努力也因亚美尼亚的破坏性立场而毫无结果。

65.通过使用武力占领阿塞拜疆领土后,亚美尼亚从未认真进行过谈判,并倾尽其所能巩固其占领成果,以达到吞并被占领领土的目的。作为其吞并政策的手段,亚美尼亚从其国内外将数千名人迁移至被占领土,并对这些领土上的自然资源和其他财富进行了大量开发。亚美尼亚还不断地在这些地区摧毁或掠夺阿塞拜疆人民的文化遗产、组织或进行非法考古挖掘、变更地名。亚美尼亚的所有行为均围绕一个主要目标――在被占领土上抹去任何表明这些领土的文化和历史曾归属于阿塞拜疆人民的所有痕迹。所有这些均明显违反了包括国际人道主义法在内的国际法准则,从根本上违背了政治解决冲突的目标。

66.为了掩饰其作为侵略者的角色并推卸责任,亚美尼亚在阿塞拜疆的被占领土上建立并支持了一个由种族组成的傀儡政权,粗暴和赤裸裸地违反国际法和安全理事会决议。此外,亚美尼亚领导人将对阿塞拜疆的武装侵略视为“光荣的胜利”,并以挑衅的方式“庆祝”占领舒沙市,赞美战争罪犯和被定罪的恐怖分子为“民族英雄”,公开宣扬纳粹关于种族不相容的思想。

67.2015年6月16日,欧洲人权法院大法庭对埃尔汗·切拉戈瓦等人诉亚美尼亚一案作出裁决。2005年4月6日的这起案件是基于六名阿塞拜疆公民对亚美尼亚提起的诉讼,因为1992年亚美尼亚入侵阿塞拜疆导致他们无法返回家园,并被夺去了在阿塞拜疆拉钦斯克地区的家园和财产。法院在裁决中裁定,存在着财产权、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权利以及获得有效补救权利持续遭到侵犯的情况。法院确认流离失所者有权获得财产并返回家园。法院的结论是,亚美尼亚通过派遣军队和提供军事装备及专家支持,从一开始便介入冲突,对阿塞拜疆流离失所者的权利遭受侵犯负有责任。

68.在被占领土上的非法活动伴随着近年来尤为突出的政治和军事方面的挑衅。

69.武装挑衅不仅会导致军人伤亡,还会导致平民伤亡。例如,2016年4月,亚美尼亚在阿塞拜疆境内沿交火线挑起了大规模战争,杀害了6名阿塞拜疆平民,包括住宅、学校和幼儿园在内的民用基础设施、私人财产和公共财产遭到了严重破坏。2017年7月4日,一名两岁女童及其祖母在阿塞拜疆菲祖利地区阿尔汗利村被亚美尼亚武装部队蓄意袭击,造成一名妇女受伤。

70.亚美尼亚领导时常破坏和平进程,宣称“卡拉巴是亚美尼亚的”,要求改变谈判的形式并提出其他荒谬的条件。他们大规模购买武器,在阿塞拜疆被占领土上进行非法军事演习,并呼吁“为新领土而战”。此外,2020年7月,阿塞拜疆军队在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边境的阵地遭到袭击,造成数十名士兵死亡和受伤,同时还造成一名阿塞拜疆平民被杀。2020年8月,亚美尼亚派遣了一支侦察爆破部队到阿塞拜疆的Geranboysky地区,该支部队已被解除武装。所有这些都表明,亚美尼亚正准备对阿塞拜疆进行新的军事侵略。

71.2020年9月27日,亚美尼亚又采取后续的侵略行动,其沿交火线对阿塞拜疆武装部队的阵地和邻近的阿塞拜疆居民区用火炮、迫击炮和其他大型武器进行猛烈轰炸。随后的战斗共持续了44天。

72.与20世纪90年代初亚美尼亚使用的野蛮战争方法相似,亚美尼亚在雇佣军和外国恐怖分子的直接参与下,再次调动军队袭击平民,并蓄意对阿塞拜疆的城市、村镇造成最大伤害。亚美尼亚武装部队在袭击人口密集地区时多次使用集束弹药,吸引儿童兵参加战斗,故意向医疗设施和救护车辆开火,并将托儿所和学校用于军事用途。还有许多非司法处决和虐待阿塞拜疆战俘以及侮辱阿塞拜疆死去士兵的尸体的案件。

73.甘贾是阿塞拜疆第二大城市,位于冲突地区之外,也曾三次被亚美尼亚武装部队进行导弹袭击。10月11日和17日从亚美尼亚发射的两起“飞毛腿”导弹袭击共造成25名平民死亡,超过84名平民受伤。

74.10月28日,一场使用“龙卷风”火箭炮的大规模袭击使冲突地区以外的巴尔德市中心受到严重伤害,共造成了21名平民死亡、70多人受伤。

75.亚美尼亚武装部队在2020年9月27日至11月9日期间进行的直接和无选择性袭击共造成101名阿塞拜疆平民死亡,其中包括12名儿童。共有423名平民受伤。近84,000人被迫离开家园,4,300多座私人住宅和公寓楼,548个其他民用设施被摧毁或严重损坏。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宗教礼拜场所和墓地也受到影响。

76.为了反映亚美尼亚的武装侵略,并确保阿塞拜疆平民的安全,阿塞拜疆依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进行了一次反击行动,行使其不可剥夺的自卫权利。阿塞拜疆方面仅在国际公认的边界范围内在其主权领土上活动。由于阿塞拜疆武装部队的反攻行动,亚美尼亚多年来占领的300多个城市、城镇和村庄被解放,亚美尼亚被迫接受和平。

77.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亚美尼亚总理和俄罗斯联邦总统于2020年11月10日签署的声明结束了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之间长达近30年的冲突。该声明的签订确保亚美尼亚方面从其占领的阿格达姆地区、克尔巴贾尔地区和拉钦斯基地区撤出占领军。

78.结束占领标志着正义和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的胜利,再次令人信服地证明各国必须严格遵守其国际义务。

79.在访问被解放的领土时,又有记录显示,在侵占他国领土的这些年里,亚美尼亚系统地、有条不紊地在被占地区执行了“焦土”政策。这些地区获得解放后所记录的毁坏、破坏文物、掠夺和抢劫的规模前所未有。几乎所有被占领的阿塞拜疆领土(除了亚美尼亚非法定居者居住的地方),在占领前存在的所有民用基础设施、私人住宅、文化和宗教设施都遭到了掠夺和破坏。这些地区几乎所有的清真寺和伊斯兰宗教圣地均遭到毁坏、严重破坏和亵渎。阿塞拜疆人的墓地也遭到摧毁和破坏。

80.此外,大部分被解放的被占领土,包括墓地和历史遗址,此前均曾遭到亚美尼亚武装部队的大规模地雷摧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亚美尼亚武装部队甚至签署了三边声明后依然在阿格达姆地区、克尔巴贾尔地区和拉钦斯基地区进行了密集的布雷行动,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三方声明中停止所有军事行动的相关规定。迄今为止,亚美尼亚方面拒绝向阿塞拜疆交出所有雷区分布地图,这一行为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导致士兵和平民继续在被解放的领土上因地雷爆炸而死亡。因此,上述领土的恢复和重建工作以及成千上万的阿塞拜疆国内流离失所者返回家园正面临着重重障碍。

81.经过阿塞拜疆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根据达成的协议,2021年6月12日,亚美尼亚向阿塞拜疆提交了在阿格达姆地区埋设的杀伤人员地雷和反坦克地雷的地图。值得注意的是,仅在该地区埋下的地雷分布地图就显示有共计9.7万枚地雷,揭示了亚美尼亚对阿塞拜疆的侵略和非建设性政策的本质。

82.此外,2021年7月3日,亚美尼亚向阿塞拜疆方面提供了占领菲祖利和赞基兰地区期间布设的约92,000枚反坦克地雷和杀伤人员地雷的分布图。

83.亚美尼亚方面根据2020年11月10日的声明返回阿塞拜疆领土,烧毁了房屋、学校和其他民用基础设施;运出文物,包括考古文物;切断供电线路;摧毁水电站;砍伐树木,烧毁森林,造成了严重的环境破坏。

84.亚美尼亚对其武装部队、特工和公职人员以及自冲突开始以来在阿塞拜疆境内受其控制的雇佣军和恐怖分子犯下的许多战争罪行负有责任。

85.在历时44天的卫国战争结束后,阿塞拜疆宣布了其恢复、重建和重新整合受冲突影响地区的计划。在被解放的领土上,重建工作已经开始。鉴于几十年来亚方占领所造成的破坏程度,国际社会对阿塞拜疆给予的援助将有助于确保落实阿塞拜疆国内流离失所者尽快、安全、体面地返回家园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86.阿塞拜疆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和多宗教国家,所有民族和宗教的代表共同和谐相处。阿塞拜疆方面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其亚美尼亚裔公民重新融入其政治、社会和经济领域,并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确保其享有与其他阿塞拜疆公民相同的权利和自由。

В.国家的宪法、政治和法律结构

87.1995年11月12日通过的《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介绍了国家的宪法、政治和法律结构。共和国的国家权力是根据分权原则建立的:立法权由阿塞拜疆共和国国民议会行使,行政权由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行使,司法权由阿塞拜疆共和国法院行使。

88.《宪法》规定,除人民选举产生的全权代表外,任何人都无权代表人民、代表人民发言、代表人民发表演说。

89.阿塞拜疆人民直接通过普选――全民公决――以及通过在普遍、平等和直接选举的基础上以自由、无记名和个人投票方式选出的代表行使主权。

90.阿塞拜疆共和国国民议会议员、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和市政府代表选举的规则以及普选――全民公决的规则均由《阿塞拜疆共和国选举法》确定。

91.国民议会议员是在多数选举制和普通、平等和直接选举基础上以自由、个人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的。立法机关每届任期五年。国民议会每年召集两次会议――春季会议和秋季会议。在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或42名国民议会议员的要求下,召开议会特别会议,会议由议长召集。

92.共和国立法机关确立自身的工作程序并组建相应的机构,包括选举议长和副议长,组建常设委员会和其他委员会,设立审计院。国民议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可通过宪法性法律、法规和议案。

93.总统是在普遍、平等和直接选举的基础上通过自由、个人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的,必须获得参加投票选民半数以上的选票,任期七年。

94.居住在共和国境内10年以上、有选举权且从未被指控犯过重大罪行、也未被指控对其他国家犯罪、受过高等教育、没有双重国籍的共和国公民,可当选为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总统有着不可侵犯的权利,其荣誉和尊严受法律保护。

95.根据2016年9月26日全民公决通过的《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总统可以授权副总统、内阁成员和总统确定的其他人签署国家间和政府间国际条约。

96.根据对《共和国基本法》进行的最新修订,由总统任免第一副总统和其他副总统。有选举权、受过高等教育且未被指控过对其他国家犯罪的阿塞拜疆共和国公民可被任命为副总统。在任期间,副总统的身份不可侵犯。

97.为了组织行使行政权力,总统设立了内阁,这是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的最高执行机构,对总统负责。内阁包括总理、副总理、部长和中央执行权力机构的其他负责人。总理在获得议会同意后由总统任命,在任期内享有人身不可侵犯的权利。

98.地方行政权由地方行政长官行使,地方行政长官由总统任免。

99.《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125条规定,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司法权只由法院行使。司法权由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宪法法院、最高法院、上诉法院、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行使。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由1997年6月10日通过的《阿塞拜疆共和国法院和法官法》确定。

100.司法权是通过宪法、民事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行使的。阿塞拜疆共和国检察官办公室和辩护律师(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是依法确定的。

101.凡是有选举权、具有大学法学文凭并在法律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的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公民都可成为法官,法官是独立和不可侵犯的。法官代表国家作出决定,这些决定的执行对每个人都有约束力。

102.阿塞拜疆共和国公民拥有选举和被选举进入国家机关的权利,以及参加全民公决的权利。国家《基本法》对法院认定无资格参加选举和全民公决的人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与此同时,被选举出来的军人、法官、公职人员、宗教人士、被有效的法院裁决剥夺自由的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的权利可能会受到法律限制。

103.公民参与选举和全民公决是自由的和自愿的。没有人有权对公民施加影响,强迫其参加或不参加选举或全民公决,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他人的自由意志。公民在平等基础上参与选举和全民公决。

104.阿塞拜疆共和国选举立法保障了阿塞拜疆共和国各族人民代表的选举权。

105.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选举法》,选举和全民公决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和实施。选举委员会负责筹备和举行选举,确定和批准投票结果和选举结果,实施和保护公民的选举权,并对这些权利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106.根据2020年举行的选举,在议会中代表各方的政党包括:

政党

议员人数

新阿塞拜疆党

70

无党派人士

38

公民团结党

3

“祖国母亲”党

1

阿塞拜疆民主启蒙党

1

统一党

1

阿塞拜疆民主改革党

1

伟大创造党

1

公民联盟党

1

统一阿塞拜疆人民阵线党

1

民族阵线党

1

REAL党

1

107.阿塞拜疆共和国实行统一的选举体系。根据选举法,在共和国举行的所有选举和全民公决,均由该体系内的选区和区选举委员会组织开展,而中央选举委员会负责指导其工作。

108.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选举法》,选举委员会的任期为五年。目前,共和国共有125个地区委员会和5,400多个选区选举委员会。选举立法规定,中央选举委员会由18名成员组成,地区委员会由9名成员组成,选区委员会由6名成员组成。

109.2000年6月13日通过了《阿塞拜疆共和国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法》,对非政府组织作为法律实体的创立、运行、重组和注销,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管理及其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进行了调整。

110.非政府组织的国家注册由有关行政机关(阿塞拜疆共和国司法部)依照《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注册法》和《国家法人注册法》进行。非政府组织只有通过国家注册后才能获得法人地位。

111.截至2021年1月1日,阿塞拜疆共和国共注册如下组织:

组织法律形式名称

组织数量

非赢利组织

4,765

社会团体

7,026

基金会

155

112.根据2013年11月20日关于完善向非政府组织提供电子服务的措施的总统令,司法部设立了“个人电子窗口”电子信息系统。该系统是非政府组织自身之间、非政府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交流信息的基础,也是提供电子服务的基础。

113.根据2007年7月27日总统令,《阿塞拜疆共和国非政府组织的国家支持方案》获得批准。该方案概述了国家对非政府组织支持的主要原则和形式、提供这种支持的主要手段、国家资助旨在解决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现实问题的方案、项目和活动的条件。

114.根据2021年4月19日《关于改善对阿塞拜疆共和国非政府组织进行国家支持方面的管理》以及取消2007年12月13日《关于设立阿塞拜疆总统下属的非政府组织国家支持委员会》法令的总统令,在阿塞拜疆总统下属的非政府组织国家支持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公开法人――阿塞拜疆共和国非政府组织国家支持机构,并通过了该机构的章程。

115.根据《章程》,该机构致力于发展非政府组织、改善和促进公私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机制、非政府组织关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问题的倡议、对方案和项目主题进行评估并给出结论,以及发展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国际合作关系。

116.在阿塞拜疆,诸如科学发展基金、青年基金会等基金会也在成功运作,并向民间团体和非政府组织机构提供财政支持。

117.根据1997年6月10日《阿塞拜疆共和国法院和法官法》,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司法审判由列入阿塞拜疆共和国司法系统的下列法院实施:

区(市)法院;

重大案件法院;

军事法院;

行政法院;

商业法院;

纳希切万自治共和国最高法院;

上诉法院;

阿塞拜疆共和国最高法院。

118.2019年4月3日颁布的《关于深化司法系统改革》的总统令,为司法系统的全面改革奠定了基础并被用作战略路线图。该法令包括增加法院法官的人数、加强对法官的社会保护、扩大使用信息技术以完善法院的工作,以电子方式执行司法裁决,建立新的专门法院(以可靠地保护企业家的权利)和其他概念上重要的问题。

119.根据该法令,为了使法律人性化和罪行非刑事化,以及进一步提高司法在刑事、刑事程序、行政和刑事执行法典中的适用性和透明度,已作了400项修订。

120.为了确保司法改革的持续时间、完善司法机构和法院的活动,国家元首于2018年12月18日批准了《2019-2023年阿塞拜疆司法国家发展纲领》。《发展纲领》中通过司法发展的主要方向明确了司法机构活动范围内的透明度以及保护人的权利和自由,同时加强与民间社会机构的合作。

121.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可以在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司法系统中设立其他法院。根据第109条第32款确定阿塞拜疆共和国司法系统中各法院的法官人数。

122.最高法院是审理民事、刑事以及归属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诉讼的其他案件的最高司法机构,通过判决书伸张正义并对司法实践问题作出解释。上诉法院是审理法律赋予其管辖权的案件的上级法院。

二.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总体框架

A.国际人权准则的接受情况

123.阿塞拜疆共和国是所有主要多边人权条约的缔约国,并定期向有关委员会提交这些条约条款执行情况报告。

124.在国家法律制度框架内,法院和其他行政机构可援引国际条约条款。《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必须按照阿塞拜疆共和国加入的国际条约行使《宪法》中规定的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125.《宪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阿塞拜疆共和国加入的国际条约是阿塞拜疆共和国法律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6.《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151条规定:“如果阿塞拜疆共和国法律制度(《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和通过公民投票确立的各项规章除外)中包含的规范性法律文书与阿塞拜疆共和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发生冲突,以国际条约的规定为准。”

B.在国家一级保护人权的法律框架

127.《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三章专门述及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

128.《宪法》自每个人出生起便赋予其权利和自由,同时还保障平等权利、保护享有人权和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权利(人人都有权以法律未禁止的方法和手段捍卫自身的权利和自由)、生命权和自由权、财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安全生活权、人格完整权、住房不可侵犯权、结婚权、工作权、罢工和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健康生存环境的权利、文化权、健康权、教育权、住房权、国籍权、使用其母语的权利、荣誉和尊严受保护权、思想和言论、信仰、集会自由权、创作自由权、公民权,以及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权、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生活的权利、参与政府管理的权利、选举权、上诉权、结社权、自由经营权、接受法律援助、无罪推定的权利以及其他一些权利和自由。

129.《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60条规定,确保依照行政命令在法庭上保护每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人人有权对其案件采取不偏不倚的态度,在合理的时间内对行政诉讼和司法诉讼进行审理。人人有权在行政诉讼和司法诉讼中听取意见。每个人都可以在行政庭和法庭上对国家机关、政党、法人、市政和公职人员的行为和无效行为提出诉讼。

130.《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26条规定,人人有权用法律未禁止的方式和手段保护自身的权利与自由。《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68条规定,人人有权得到国家机关有尊严的对待。遭受犯罪和滥用职权行为侵害的受害者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受害者有权参与法庭调查,并要求赔偿对他造成的损失。人人有权要求国家对国家机关或其公职人员的非法行为或不作为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因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不作为而对人的权利与自由造成损害以及违反其保障的行为,则国家和公职人员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131.阿塞拜疆共和国人权专员(监察专员)一职载入《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支持的国际条约,设立这一职务的目的是,恢复被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和公职人员侵犯的人权与自由,并防止侵犯人权行为发生。《阿塞拜疆共和国关于阿塞拜疆共和国人权专员(监察专员)的宪法性法律》规定了人权专员的地位和活动。

132.人权专员负责编写关于该国保障和保护人权与自由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呈报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与此同时,人权专员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国民议会中发表年度报告。

133.为确保协调保护各类居民的权利与自由,监察员下设军人、囚犯、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妇女权利问题以及反对酷刑和腐败的专业顾问。专业顾问定期分析相关领域的国家立法和国际法律文书以及国内在该领域的相关情况,并为个别领域拟定建议和行动计划。

134.人权专员机构与国内少数民族社区积极开展合作,在少数民族居住密集的地方进行监测。为了掌握和解决他们的问题,人权专员定期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举行会面。

135.阿塞拜疆共和国的教育是世俗的和持续的,反映公民、社会和国家利益的战略重点领域。阿塞拜疆共和国的教育以阿塞拜疆共和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和其他国际条约为基础,通过纳入世界教育系统,在国家、精神和普遍价值观的基础上得到发展。

136.国家的教育政策确保了该国的识字率很高。国内所有公民都接受免费的中等教育。2019年3月29日通过的《普通教育法》,确定了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政策的基本原则以及普通教育领域的组织法律和经济基础。法律还规定了国家在普通教育领域、组织普通教育、管理普通教育系统、教育主体的权利、义务和社会保护等方面的责任。

137.《职业教育法》于2018年4月24日获得通过。该法律反映了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政策,规定遵守公民的基本权利,以确保所有阶层,不论种族、国籍、宗教、语言、性别、出身、财产、地位、信仰以及政党、工会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属性,均能接受职业教育。

138.《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人人有权使用母语接受教育,并以母语进行创造性活动。不得剥夺任何人使用母语的权利。

139.为了更高效地组织少数民族语言教学,阿塞拜疆高度重视编制和出版教学大纲、教材、教具、建议等。阿塞拜疆的全面普通教育以阿塞拜疆语、俄语、格鲁吉亚语、土耳其语、英语和法语六种语言授课。高等教育则采用下列四种语言授课――阿塞拜疆语、俄语、英语和土耳其语(某些专业)。

140.阿塞拜疆共和国青年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为年轻人的身体、智力和精神发展创造条件,帮助实现其能力和技能。

141.根据2002年4月9日的《青年政策法》,青年政策是一个旨在创造国家社会政治、社会经济、组织法律条件和保障的措施体系,以确保青年全面发展和积极参与社会。

142.2015年1月26日总统下达命令批准了《阿塞拜疆2015-2025年期间青年发展战略》,其中规定了2025年前阿塞拜疆青年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机制和预期成果。

143.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2011年12月19日的命令,在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办公室下设青年基金会。青年基金会以赠款方式资助与青年政策有关的、旨在发展科学、文化和其他领域的公共和社会重要方案,并资助在国际一级执行的相关项目。

144.2018年3月7日对青年基金会的法律地位进行了修订并批准了基金会的新章程,根据新章程作为对个别青年和青年组织项目资助的补充,基金会也覆盖了需要社会保护的青年的教育支出,并资助青年参加国际活动,落实青年就业援助方案,并以优惠贷款的形式资助创新项目和初创企业。

145.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2017年6月1日的命令,在总统办公室中设立青年政策和体育部。

146.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于2017年9月15日下令批准了《2017-2021年阿塞拜疆青年国家方案》。该方案是国家青年政策领域的主要操作文件,并确定了其主要方向。

147.目前,全国共有300多个正式登记的青年社会组织。

148.在国内成功实施社会专项政策,为解决卫生事业发展和居民保健问题创造了机会。

149.近年来,在加强卫生、建设、修复和重建医疗设施及为其配置现代化设备的财力和技术基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每年为国家发展公共卫生划拨的国家预算经费数额在不断增加。

150.自2020年以来,该国实行了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为医疗保健系统创造了新的资金来源并调动了新的资源。

151.通过实施优先卫生领域(如糖尿病、遗传性血液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肺结核、传染病免疫)的国家方案,提高了居民医疗援助质量、医疗服务水平,改善了疾病预防和早期发病率。国家妇幼保健计划旨在改善妇女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执行安全生育任务,降低儿童发病率、残疾率和死亡率,提高产前护理质量,及时诊断孕妇的遗传疾病。因此,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婴儿死亡率稳步下降,2020年降为9.8,在此期间的产妇死亡率为15.8。

152.为了加快各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包括改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阿塞拜疆总统于2019年1月29日通过了《阿塞拜疆共和国2019-2023年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此外,2021年2月2日颁布的一项法令批准了《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优先事项:2030年阿塞拜疆》,确定了阿塞拜疆近期发展的主要优先事项。

153.为执行《阿塞拜疆共和国2019-2023年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阿塞拜疆总统于2021年7月7日签署了《关于阿塞拜疆共和国经济区最新划分》的法令。该法令规定,阿塞拜疆共和国的经济区划分如下:巴库区、纳希切万区、阿布谢隆-基兹区、戈尔诺-希尔万区、甘贾-达什卡桑区、卡拉巴赫区、扎赫-托夫兹区、库巴-哈奇马斯区、连科兰-阿斯塔林区、中央阿兰区、米里-穆甘斯克区、舍基-扎卡塔雷区、东赞泽尔区和希尔万-萨里扬区。

154.为了进一步扩大应用开放性、透明度和问责原则、提高金融透明度、增加信息权保障手段、支持民间团体机构并加强公共监督,阿塞拜疆总统于2020年2月27日通过了《2020-2022年促进开放政府的国家行动计划》。同时还编写了关于加强反腐败斗争措施的国家计划草案――《2021年至2025年加强反腐斗争的国家行动计划》。

C.在国家一级促进人权的框架

155.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2011年12月27日的命令,批准了《提高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内保护人权与自由的效率的国家行动纲领》。在该方案框架内开展工作,以完善监管框架、国家机构的活动、保护各族人民的权利,及组织人权领域的教育、科学分析和教育活动。

156.近年来,阿塞拜疆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法律文书,旨在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与自由,其中包括:《公民上诉法》、《公众参与法》、《关于开展创业领域检查和保护企业家权利的法律》、《关于确保被拘留人员的权利与自由的法律》。

157.为了提高使用创新方法为公民提供优质服务的效率,2012年成立了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直属的国家公民服务和社会创新署。

158.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直属的国家公民服务和社会创新署服务中心的工作被认作是在国家管理方面的创新标志之一。国家公民服务和社会创新署的服务主要基于“单一窗口概念”,是一个以综合方式为国内公民提供国家服务的集中平台。这些服务几乎涵盖了公民生活的所有领域。国家公民服务和社会创新署的成立帮助降低了许多公民的额外成本和时间损失,提高了国家公务员的专业水平,保障更广泛地使用电子服务并提高了透明度。该国家机构还设立了电子政务发展中心。

159.通过国家公民服务和社会创新署在阿塞拜疆的21个服务中心和移动系统,使用10辆公共汽车和1列火车向阿塞拜疆公民提供320多种服务。到目前为止,已有超过4,600万名公民申请了相关服务。根据社会评估居民满意度超过90%。

160.2015年,国家公民服务和社会创新署因其“服务”项目荣获联合国公共服务奖。此外,2019年,国家公民服务和社会创新署因促进数字公共服务转型而获得联合国特别奖项。

161.为了通过“单一窗口”在统一平台上提供公共社会服务,以及确保完全透明、方便和满足居民社会服务,依照阿塞拜疆共和国于2018年8月9日颁布的《关于采取额外措施完善居民就业、劳动、社会保护和保障方面的管理》的总统令成立了DOST机构。

162.根据DOST的战略目标,计划到2025年建立17个区域DOST中心和55个地区分支。

163.DOST中心为公民提供了154项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目前,在巴库和Abcheron地区共运营有5个DOST中心,有53万名公民已经使用过其服务。

164.为了保护人权、为公民提供有效方便地使用政府服务的系统,国内开设了“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形成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保护人权与自由、打击腐败、确保透明度。“电子政务”门户网站(www.e-gov.az)为公民与国家机构之间按照“单一窗口”原则建立起相应的联系创造了条件。

165.为了确保从反应性电子政务向有前瞻性的电子政务过渡、借助电子服务减轻公民工作量并确保其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提供了“电子政务”门户网站(www.my.gov.az)供大家使用。通过“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公民可以查阅国家机构提供的信息、确认其真实性、以电子方式申请服务、获得电子版资料和其他文件,并可调整向其他机构传递信息的进程。

166.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在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直属国家管理学院、警察学院、司法学院、阿塞拜疆劳动和社会关系学院、总检察长办公室培训中心、军事干部培训机构,根据有关教育机构的教学大纲,为年轻受众、专业人士、法官、律师、政府官员开展连续的教育活动,通过教授他们人权促进其知识水平的提升。

167.家庭、妇女和儿童问题委员会每年与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一起开展活动,旨在提高公职人员和专业人员的人权意识,以及通过媒体提高对人权的认识。

168.国家移民局各相关部门的员工以及下属单位的员工定期参加移民局培训中心和国际伙伴举办的如下主题的培训:人权与自由、移民的人权、禁止酷刑、暴力和虐待以及在这方面应当采取的措施、最恶劣的童工形式及其消除途径、查明贩运人口受害者(包括从事强迫劳动的人员)、预防和打击非法移民行为、庇护和遣返。2015年至2018年期间,移民局工作人员共参加了大约400次培训。此外,移民局培训中心还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组织了免费培训课程。自开设培训课程以来,大约有3,000名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参加了该培训课程。

169.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2009年10月1日的命令,设立了阿塞拜疆共和国总检察长办公室科学培训中心。除其他组织单位外,国家科学培训中心的结构内还包括保护人权与自由问题教研室,其主要任务是,采取措施,确保检察官在人权领域的适当培训和专业训练。

170.内政部定期制定并向各教学机构和单位分发有关人权与自由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每周固定在各地开设的专业培训课程中超过80%的主题涉及人权与自由。

171.“102”服务和“安全城市”系统的活动建立在以人为本等最高标准的基础之上,其职能是采取紧急操作措施,防止人们遭受非法行为侵害,不断监测法治遵守情况。

172.中央选举委员会在其教育方案框架内,特别重视对青少年和首次参加投票的选民的告知义务,并与相关国家机关和民间社会机构共同组织各种研讨会和会议,以提高积极性并号召参加选举。

173.大众传媒的能力被广泛用于解释选举立法、增加选民的法律知识、在选举前(全民公决前)的竞选(发言、访谈、圆桌会议和互联网资源)过程中向选民提供候选人信息,也使用视觉辅助材料(视频剪辑、海报、小册子)。

174.中央选举委员会官方网站在教育选举和全民公决的选民以及其他主体和媒体中发挥着特殊作用。定期更新的页面中包含有关在不同年份举行的选举和全民公决的所有信息。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和选举之后,活动网页的用户可以在其中找到他们感兴趣的所有信息。另外,随着网页一起,中央选举委员会提供的10个主要领域的电子服务被纳入到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中,供选民使用。

175.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2009年1月13日的命令,阿塞拜疆共和国人权专员(监察专员)负责行使《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规定的国家预防机制的职能。

176.2011年6月24日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性法律《阿塞拜疆共和国人权专员(监察专员)宪法修正案》规定,在监察专员之下设立国家预防小组。

177.根据宪法性法律,国家预防小组可以自由地、毫无预防地访问被剥夺自由人员被拘禁或可能被拘留的地方、与在押人员交谈、了解确认结论是否有效的文件以及拘留待遇和条件。对包括《阿塞拜疆共和国刑罚执行法》、《拘留所关押人员的权利和自由保障法》在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及审前拘留中心和监狱机构的内部规定都作了相应的修订。该小组成员随时在没有任何阻碍和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与监察专员一起视察羁押人员的拘留场所。

178.一个由著名人权卫士和民间团体机构代表组成的公共委员会已成功运作超过12年。委员会成员共对监狱机构进行了大约735次访问,约2,800名囚犯得到法律援助。

179.《公众参与法》的通过有助于进一步扩大与民间社会机构的合作。2014年,根据该法修改了《公共委员会活动规则》,进一步扩大了公共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其中包括活动时间从一年增加到两年,以及与监狱系统共同开展活动,委员会开始积极参与其他领域正在进行的工作。

180.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2006年8月17日关于发展司法机构的命令,在司法部设立了司法学院。司法学院是一个科学教学机构,旨在提高获得高等法律教育人员的专业水平,将其分配到相应的专业岗位,提高司法机构和检察机构人员、其他律师的高级职业培训水平,以满足社会对专业法律人才的需要。

181.《调解法》于2019年3月29日获得通过,该法规定调解程序必须有调解员参与。2020年2月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司法学院被列为调解教育机构。2021年6月30日,调解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成立董事会并选出董事会主席。到目前为止,大约有200人获得了调解员证书。

182.阿塞拜疆共和国对法官和法官候选人进行培训的机构包括:司法学院、司法委员会、法官遴选委员会。司法部司法学院是在法律人员培训领域履行相当广泛使命的主要教育机构。该学院是司法部主管的一个结构分支。

183.2000年,阿塞拜疆政府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签署的协议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代表自由探视被剥夺自由的监狱内囚犯创造了众多机会。

D.国家一级的报告程序

184.阿塞拜疆共和国关于其所加入的国际人权条约的报告是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2018年9月20日《关于提高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合作效率》的命令编写的。

185.为编制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框架内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定期报告并对建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阿塞拜疆成立了由各相关国家机构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其工作由外交部负责。

186.媒体报道了报告编写过程以及政府代表团向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提交报告的过程。

E.其他人权信息

187.阿塞拜疆正在采取措施,进一步改善移民领域的国家立法。阿塞拜疆共和国的移民立法基于尊重人权和公民权利与自由、合法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确保阿塞拜疆共和国的移民立法符合公认的国际法律准则,并运用创新的方法确保透明度。

188.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2007年3月19日的命令设立的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移民局负责执行国家移民政策,制定管理体系,对移民过程进行监管和预测,并协调有关国家机构在这一领域开展的活动。

189.《移民法》规定了移民领域的国家政策,协调移民程序以及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的合法地位。

190.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2009年3月4日的命令,“单一窗口原则”在管理移民过程中的应用,是考虑到国际惯例发展移民管理制度的关键措施,有助于通过更为灵活和有效的机制协调国内移民程序、改善和简化移民管理机制、确保这一领域的效率和透明度。

191.国家移民局提供的服务网络扩大了。因此,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直属的国家公民服务和社会创新署的22个“ASAN服务”中心保障8个区域部门和“ASAN服务”正常运作。此外,24小时提供服务的国家边境检查站的移民办事处也开始工作,Call服务中心也切换为24小时服务模式,为外国人提供的服务也均电子化办理。此外,为了简化办理电子服务,以及向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时间最短化,服务中心已正式投入使用移动应用“MİGAZ”。

192.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1999年5月21日《关于难民和强制移民(被遣返人员)状况的法律》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2000年11月13日的命令批准的《难民申请审理程序》,对打算获得难民地位的人员的申请进行了审议。

193.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国籍法》,在阿塞拜疆共和国获得难民地位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可以根据其申请加入阿塞拜疆共和国国籍。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在国内的永久居留期限从获得难民身份开始计算。2017年2月23日,《难民申请审理程序》也对无人照顾儿童申请获得难民身份的程序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因此,根据修订,无人照顾儿童等同于失去父母的儿童和失去父母监护的儿童,他们的社会保护由国家负责保障,而其权利和利益则依法进行保护。

194.由于2018年12月28日对《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居民登记法》进行了修订,获得难民身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被列为“居民”之列。

195.自2016年3月1日起,新的《阿塞拜疆共和国行政犯罪法》生效。

196.阿塞拜疆政府继续执行一些综合性措施,旨在改善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的社会经济状况并使其暂时融入社会,同时兼顾其日后安全返回故土的权利。

197.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的命令,批准了改善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生活条件和增加就业的国家方案。在此方案框架内,建造了新的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定居点,并建造了相应的社会基础设施,为这类人员提供了社会保护所需的资金和就业机会。

198.国内流离失所人员免缴社区和其他有偿服务费用。与此同时,在国家高等和中等教育机构就读的国内流离失所者可以免缴学费。

199.人人有权自由、不受阻碍和平等地获取信息,为信息处理、存储、检索、传播提供法律依据,依据开放社会和法治的民主国家的原则,创建和使用信息系统、技术及其支持资金,调节与保护信息相关的关系,并确定参与信息进程的实体的权利,以上均由现行的阿塞拜疆立法来监管。

200.2019年6月3日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颁布关于创建“政府云”(G-cloud)和提供“云”服务措施的法令,批准了“政府云”概念,2020年10月29日阿塞拜疆共和国内阁第428号决议批准了《公共信息系统和资源向政府云过渡计划》。根据《过渡计划》,开始逐步向政府信息系统“云”进行过渡。

201.阿塞拜疆的现行立法中没有制止或限制接入互联网、电信网络或网站的标准。

202.《阿塞拜疆共和国民法》第6.3条规定,公民权利只有在需要保护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社会健康和道德、保护权利和自由、尊重他人名誉的情况下才受到法律限制。

203.近年来,国家在就业、社会保障和保护弱势群体方面采取了重要步骤。

204.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下达命令批准了《2019-2030年阿塞拜疆共和国居民就业战略》。为促进就业和社会福祉,开展了广泛的活动,对超过480万名公民提供了援助。2020年,养老金、津贴、奖学金和专项社会援助的资金支出比2019年增加了20%。

205.2020年,为了扩大就业机会,创造了9万个有报酬的社会工作相关岗位,同时,超过12,500人加入了自主就业计划。

206.2019年,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在加强国内居民社会保障方面通过了一系列重要决议,确保社会福利平均提高了92%,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72%,最低工资标准提高92%。此外,由国家预算资助或从预算中获得财政支持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平均增加了50%。这些增长的财政规模为23亿马纳特,共覆盖了420万人。

207.根据《2021年阿塞拜疆共和国最低生活费法》,该国的最低生活费为196马纳特,最低工资(250马纳特)高于该国最低生活费27.6%。目前,月均工资为729马纳特,平均养老金为330马纳特,而按年龄领取的养老金接近360马纳特。

208.2018年5月31日,阿塞拜疆共和国通过了《残疾人权利法》。该法律涵盖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规定的涉及保护残疾人的权利和自由的所有问题。

209.随着该法律的实施,通过了大约20项新的规范性法令,旨在加强对残疾人权利的保护。

210.2021年,义肢矫形康复中心在阿塞拜疆不同地区向7,000名残疾人提供了34,756件他们所需的康复设备。国家免费提供的康复设备清单增加了23件新设备,该清单中的辅助设备的总数量达到57件。

211.自2020年以来,开始向残疾人提供使用电动残疾轮椅、高科技假肢。

212.为了扩大康复服务的覆盖面,共开设了13个康复中心。

213.到目前为止,在对战争牺牲人员和致残人员家庭进行社会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根据通过的决议,卫国战争中牺牲人员家庭的补助数额增加67%――即从300马纳特增至500马纳特。这一类别的11,000名受益人保障获得公寓和私人住宅,超过7,300人配发私人汽车。

214.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2019年2月25日《关于增加居民社会保障的补充措施》的总统令,战争老兵和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平均增加了一倍。

215.根据《改善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居住条件和促进就业的国家方案》,通过采取各项措施改善了31.5万名流离失所者的居住条件,此类弱势群体的贫困率在过去20年间从75%下降到12%,38万劳动人口中有21万在国有企业中安排就业,16万人从事季节性工作,在过去的三年里,每个月的津贴数额增加了近70%。国家为国内流离失所者的子女支付学费让他们在公立学校进行学习。

三.关于不歧视和平等以及有效法律保护手段的信息

216.《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确立了国家奉行的国家政策的基本原则,确保所有公民完全平等,不论其种族、宗教或族裔背景如何。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居住在国内的居民的世界观是在宽容、尊重其他民族和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形成的。

217.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根据现行立法框架,在国内实行一项旨在确保不同国籍、种族和族裔人民之间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和友谊关系的政策。国内任何种族、民族、族裔和其他形式的歧视都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

218.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执行旨在消除和预防各种歧视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始终注重发扬宗教容忍的传统,确保在少数民族相互了解、和平、繁荣和对话的条件下稳定生活。

219.《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在法律面前和法庭上人人平等。男女享有平等的权利与自由。国家保障人人平等的权利与自由,不论种族、民族、宗教、语言、性别、出身、财产、就业状况、信仰以及所属政党、工会和其他社会团体。

220.禁止以种族、民族、宗教、语言、性别、出身、信仰、政治或社会关系为由限制个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221.《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47条规定,禁止激起种族、民族、宗教、社会上基于任何其他标准的冲突和仇恨的煽动与宣传。

222.《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69条规定,居住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可享有与阿塞拜疆共和国公民一样的权利,且必须履行与之相同的所有义务,除非法律或阿塞拜疆共和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

223.永久居住或暂时居住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的权利与自由,只能按照国际法律规范和阿塞拜疆共和国的法律加以限制。

224.《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70条规定,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律规范,阿塞拜疆共和国给予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政治庇护。

225.阿塞拜疆共和国2012年4月20日《政党法修正案》规定,禁止以专业、种族、政治、民族和宗教为由限制政党成员资格,不允许创立和运作旨在通过暴力改变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宪政秩序和世俗性质、破坏其领土完整,宣传战争、暴力和残忍、煽动种族、民族和宗教仇恨的政党。

226.2010年5月11日《阿塞拜疆共和国个人资料法》第2.1.6条规定,与个人种族或国籍、家庭生活、宗教和信仰、健康或犯罪记录有关的信息被归类为特殊类别的个人信息。

227.2012年12月21日《文化法》第6.2条规定,国家保障每个人在文化领域的权利与自由,不论性别、种族、语言、宗教和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地位、社会阶层、健康、所属社会团体。第43条规定,凡是开展旨在宣传和鼓动战争、社会、种族、民族、宗教优势以及限制个人与公民在文化领域的权利和基本自由的文化活动,不论种族、族裔背景、宗教、语言、社会出身、就业状况、信仰、所属社会团体,被列为文化领域内不允许的行为。

228.2009年5月8日通过了阿塞拜疆共和国《关于对宗教自由法进行补充和修订的法律》,该法第1条包括如下规定:禁止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以及为了制造种族、族裔、宗教、社会冲突和仇恨,宣传宗教信仰和宗教生活方式,根据第12.1条的规定,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宣传宗教信仰和宗教生活方式,为了制造种族、族裔、宗教、社会冲突和仇恨,强迫表达(展示)宗教信仰、举行宗教仪式或参与宗教仪式、传播和宣传贬低人的尊严或违背人道主义原则的宗教(宗教趋势)、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等,都被归为按照司法程序清理宗教组织的理由。

229.根据2009年6月19日《阿塞拜疆共和国教育法》第5.2条,国家保证为每个公民创造接受教育的机会,不论性别、种族、语言、宗教、政治信仰、族裔、社会地位、出身如何,并且禁止歧视。

230.2012年5月22日《阿塞拜疆共和国被拘留人员的权利和自由保障法》第23.2条规定,禁止被拘留者购买、储存或传播宣传战争、暴力、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和残忍、煽动种族、民族、宗教、社会冲突和仇恨的刊物以及色情刊物,同样也禁止囚犯订阅这些刊物。

231.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2015年4月28日颁布的《阿塞拜疆共和国体育运动法修正案》,为了预防暴力事件发生,确保群众体育赛事和体育比赛中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在举行群众体育赛事期间禁止通过海报和其他手段在体育场所和有观众的地方宣传暴力、种族、族裔背景、宗教歧视和战争。

232.《阿塞拜疆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在阿塞拜疆共和国,根据在法律面前和法庭上人人平等的原则进行刑事诉讼。

233.执行刑事诉讼的机构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不得依据公民身份、社会地位、性别、种族、族裔背景、政治和宗教信仰、语言、社会出身、财产、就业状况、信仰、住所、所在地或无法律依据的考虑因素,偏袒参与诉讼的任何一方当事人。

234.《阿塞拜疆共和国刑法》第61.1.6条规定,由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或狂热引发的犯罪被视为情节严重的犯罪。

235.《刑法》第109条规定,因政治、种族、族裔背景、文化、宗教原因、性别或其他国际法规范禁止的理由而迫害某个团体或组织,即严重侵犯了归属于这些团体或组织的人员的基本权利,如果这种行为与其他危害人类安全的罪行有关,则应承担刑事责任。

236.《阿塞拜疆共和国刑法》第154条规定,因种族、族裔背景、宗教、语言、性别、出身、财产、就业状况、信仰、所属政党、工会和其他社会社团等损害了人权与合法利益的侵犯人人平等的行为,需承担责任。

237.《阿塞拜疆共和国刑法》还规定惩治下列各种罪行:种族歧视(种族隔离)(第111条)、种族灭绝(第103条)、煽动种族灭绝(第104条)、人口灭绝(第105条)、奴役(第106条)、驱逐或强制移民(第107条)、骚扰(第109条)和暴力侵害人民(第110条)等。

238.法院对案件所涉的所有人都持同样的态度,不论其种族和族裔属性,对宗教、语言、性别、出身、财产和社会地位、个人信仰、政党成员、职业联盟和其他公共组织的态度,法律实体所处位置,部门的隶属关系,所有权形式和法律未作规定的其他状况。

239.《阿塞拜疆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在劳动关系中,禁止员工之间因国籍、性别、种族、信仰、民族、语言、居住地、财产状况、社会出身、年龄、婚姻状况、信念、政治观点、所属工会或其他社会团体、官职以及其他与商业素质无关的因素、专业技能、工作者的工作成果产生任何歧视,禁止根据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确定福利和利益,以及限制他们的权利。

240.2006年10月10日颁布的阿塞拜疆共和国《关于确保性别(男性和女性)平等的法律》,主要解决消除性别不平等、性别认同问题,确定国家性别平等政策的主要方向,为受教育、创业及获得同等工资和选择工作等方面创造同等条件。

241.除了列出的与禁止种族歧视有关的规定外,还有包括行为守则在内的协调法官和公职人员活动的单独条例。

242.因此,根据司法法律委员会2007年6月22日命令批准的《法官道德行为守则》第8条规定,法官必须平等对待参与诉讼的所有人(包括辩护人、公职人员、证人等各方)。法官不应优先考虑任何诉讼参与者。法官不应该对种族、性别、宗教或民族特征有任何意见,也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243.考虑到社会中现有的宗教多样性,阿塞拜疆共和国宗教领域的政策建立在思想和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宗教间对话、宽容和相互理解的基础之上。同时,宗教领域的国家政策以国际法原则和准则、阿塞拜疆共和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国家宪法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书为基础。

244.2017年5月30日,依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令在总统办公厅下设跨国事务和多元文化主义、宗教事务司。该部门直接参与制定跨国关系和宗教自由、保护和发展多元文化传统的国家政策。

245.2017年10月10日,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颁布法令,成立了精神价值促进基金会,隶属于国家宗教组织委员会。该基金会的主要目标是为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开展宗教、保护和发展精神价值、编制和执行国家宗教关系目标方案、确保宗教组织、公民宗教自由以及落实该领域的社会项目过程中提供国家支持。

246.为了进一步加强宗教教育和促进民族精神价值、支持国内的宗教教派并改善其财政状况,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伊尔哈姆·阿利耶夫先生2020年6月2日下达的命令,从总统的储备基金中共计划拨数额为315万马纳特的资金。该笔资金中有115万马纳特被划拨给国内现有的非伊斯兰宗教社区。需要指出的是,在分配这些资金过程中非伊斯兰宗教组织成员数量被认为是分配的基本原则。另外,10万马纳特被划拨给了道德价值促进基金会,该基金会隶属于国家宗教组织委员会。

247.2014年5月15日,依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令设立了巴库多元文化国际中心。根据《宪章》,巴库多元文化国际中心是一个法律实体――一个非营利机构,主要根据阿塞拜疆主义构想,保护宽容和文化、宗教、语言的多元化,这也使得阿塞拜疆作为多元文化主义中心而闻名,探索和鼓励现有的多元文化模式。

248.2008年,阿塞拜疆共和国提出“巴库进程”以促进文化间的对话。在巴库进程框架内,自2011年起11年来每两年举办一次跨文化对话世界论坛,以及六次“巴库国际人道主义论坛”。2016年4月25日至27日,第七届联合国不同文明联盟全球论坛在巴库举行。2017年5月4日至6日,在巴库举办了主题为“推进跨文化对话:人类安全、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的第四届跨文化对话世界论坛,2019年5月2日至3日举办了第五届跨文化对话世界论坛,其主题为“建立对话来对抗歧视、不平等和暴力冲突”。

249.在2017年9月召开的联合国大会第七十二届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发表题为“促进和平文化和为了和平而促进宗教间和文化间的对话、了解与合作”的报告,其在报告中强调自2008年开始成功实施的“巴库进程”,应被视为国际上认可阿塞拜疆对现代阶段跨文化对话所做的贡献,是连接古代文明之间的桥梁。

250.鉴于此,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于2017年11月17日签署了《关于举行巴库进程十周年活动》的法令。根据该法令,2018年10月25日至26日,在巴库市成功举办了巴库国际人道主义论坛。

251.由于在过去的几年里国家采取了全面的立法、组织和其他措施,旨在继续改革以建立符合确保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权利、自由和合法利益相关国际标准要求的监狱系统,实现量和质上的变化。

252.2012年5月22日,通过了阿塞拜疆共和国关于确保被拘留人员的权利和自由的新法律,这大大改变了被拘留者和被调查人员的法律规定并使其更加人性化。

253.应当特别指出的是,2017年2月10日,阿塞拜疆总统签署了《关于完善监狱领域的工作、使惩罚政策人性化并扩大使用社会隔离以外的替代型惩罚手段和强制性诉讼措施的命令》。该命令的目的是,更新惩罚政策、刑事立法、确保囚犯权利的方法,以及完善监狱系统的活动,并在这一领域应用先进的世界经验。

254.阿塞拜疆政府继续采取必要措施打击家庭暴力。2020年11月27日,通过了《2020-2023年阿塞拜疆共和国打击家庭暴力国家行动计划》。

255.为确保落实《国家行动计划》的措施,国家家庭、妇女和儿童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与联合国人口基金合作开设了家庭暴力问题热线。

256.2013年,劳工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了首个非国家家庭暴力受害者援助中心认证委员会。到目前为止,委员会已经确认了11个非国家援助中心并对他们的活动予以支持。其中两个是孤儿院。

257.根据2019年的总统令,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社会服务机构的弱势群体建立了孤儿院和康复中心。该机构是一个公开的法律实体,主要为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服务。需要指出的是,该机构于2021年8月1日开始设立“家庭暴力受害者社会康复”部门。

258.国家家庭、妇女和儿童委员会还设立了11个家庭和儿童支持中心。这些中心在儿童和青少年的个人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同时还提供法律、心理和社会支持,以保护各地区面临风险的妇女和儿童的权利。自2020年11月以来,该中心的工作人员一直致力于一项心理社会支持项目,旨在帮助饱受战争摧残的家庭。

259.共和国各地区的地方行政机构建立了性别暴力和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监督小组,由地方政府的代表组成。监督小组的主要目的是,对复杂形势进行分析和评估,检查所开展活动的成效,查明面临风险的家庭并向他们提供援助,研究和分析暴力事件的原因,特别是对严重暴力案件进行讨论,及时采取紧急措施,保护暴力受害者。

260.2012年5月8日总统下达命令批准了《国家对儿童权利实施监控的规则》。根据该规则以及《阿塞拜疆共和国家庭法》第51.7条的相关规定,国家家庭、妇女和儿童委员会、内务部、教育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青年和体育部、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委员会和地方监护和托管行政机关负责监督儿童权利和利益落实情况。

261.2018年10月30日,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下令批准了《保护儿童免受有害信息侵害法》。法律禁止宣传暴力、残忍、毒品和精神药物、酒精和烟草产品、色情信息,并规定在这一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立法中列出的有害信息包括伤害家庭机构的信息,包括脏话、色情和恐怖材料。该法律规定必须向信息产品的生产者或分销商强制要求在商品或包装上标明相关年龄分级。

262.总统于2018年5月10日下达命令,批准了《2018-2020年儿童时期残疾早期预防和治疗的国家行动计划》。

263.国家元首在2018年8月9日下达命令批准了《2018-2022年儿童疾病系统防治国家强制计划》。国家计划的目标是降低儿童发病率、残疾率和死亡率,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264.2020年6月2日,总统发布命令批准了《2020-2030年阿塞拜疆共和国儿童战略》。战略的主要目标是在阿塞拜疆全面实行儿童保护系统使其符合《宪法》的要求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原则,为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儿童创造平等机会,保护他们的利益,更有效地保护需要国家关注的儿童的权利,根据现代的要求保障他们获得社会支持服务。为了确保战略的实施,还批准了《2020-2025年儿童政策实施计划》。

265.2020年4月27日,批准了根据《联合国公约》相关规定编制的《关于儿童权利与发展青少年司法》的文件。

266.2017年12月14日,阿塞拜疆总统签署了一项《批准2018-2024年阿塞拜疆残疾人全纳教育国家发展方案》。2017/2018学年,共在8所中学开设了17个特殊班级。全国共有889名残疾儿童被招收进入普通教育机构的特殊班级接受教育。与此同时,还撤销了一所残疾儿童寄宿学校。

267.2019年10月22日,阿塞拜疆共和国通过了《欧洲理事会保护儿童免受性剥削与性虐待公约》(《兰萨罗特公约》)。

268.《2019-2024年打击吸毒和非法贩卖毒品、精神药物及制毒原料的国家方案》已获得通过并成功实施。该国家方案旨在提高所提供援助、诊断和治疗活动的质量,为吸毒者建立康复中心,开展广泛的教育活动并面向民众、医疗工作者以及在学校和媒体上开展反毒品宣传。

269.为防止个人和社会免遭任何形式人口贩运、防止任何形式剥削人民(特别是妇女、儿童和其他高风险人群)、保护人口贩运受害者、其社会康复以及恢复其所有权利,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于2020年6月22日发布命令批准了《2020-2024年打击人口贩运国家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