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

[2000年4月13日]

一、领土和人民

A. 领 土

1. 喀麦隆位于非洲心脏地带。该国呈三角形,底部宽800公里,向北延伸约1200公里,面积为475 422平方公里。该国位于北纬2至13度和东经8至16度。南与赤道几内亚、加蓬及刚果共和国接壤,东与中非共和国为邻,东北与乍得接壤,西为尼日利亚,西南为400公里长的大西洋海岸线。

B. 自然环境

2. 喀麦隆的特点是具有可见于非洲不同地区多种多样的自然环境。这一特点使它获得“微型非洲”的绰号。全国可分为三大生物气候区:

第一是赤道区,它有着两个不同的地区:

具有典型赤道气候的地区,四季分明,雨量超过1500毫米,平均气温为25°C,温差为2°C。该地区土壤含铁,其长青森林日益受到人为的侵蚀。该高原地区平均海拔700米,间隔的森林和稀树草原覆盖着北部边缘地带。

具有赤道季风气候的地区,有海岸区和亚热带山区之别。喀麦隆山脉自南向东北纵贯该地区,平均高度为1400米。喀麦隆山脉自喀麦隆山(高4095米)下的邦尼湾延伸至阿达马乌地区。这里的季风气候的特点是平均气温为22°C,有两个气候季节,平均年降水量为2000毫米。这种很大的降雨量维持着一片长青森林,该森林在东北部受严重侵蚀,代之而起的是称之为“草场”的广阔草地。土壤主要为铁质土和火山土;

第二是热带湿润地区,位于北纬4至10度,年降雨量为900至1500毫米。平均气温为28°C,温差为6°C。由于其湿润的热带气候或称之为“苏丹式”的气候,该地区是长有树木和灌木的大片稀树草原之一,适于放牧牲畜。稀树草原覆盖着各种不同的土壤,铁质或含铁结核及火山土壤散布其中。贝努埃河盆地平均高度为海拔200米,两旁为高原地区,一旁是称之为“喀麦隆水塔”的阿达马乌高原,位于北纬7度线两侧,另一旁为北纬9度线以北的曼达拉山,是自然旅游胜地。

第三是干旱的热带地区,位于北纬10至13度,属苏丹-萨赫勒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年降雨量为300至900毫米,平均气温为28°C,温差7°C。

3. 平原地区植被稀少,通常是多刺灌木,但有一片涝原,上面是称之为“亚埃雷”的水成土壤,该涝原位于曼达拉山脚,在“鸭嘴”及乍得湖之间。恶劣的气候令人想起苏丹非洲的萨赫勒和沙漠气候。

4. 喀麦隆的水系由四大河流盆地组成:

大西洋盆地,其中有数条最大的河流从阿达马乌高原、喀麦隆南部高原和西部高原流向大西洋,这些河流包括沙纳加河(长920公里)、尼永河(长750公里)、恩特姆河(长460公里)、武里河和蒙戈河;

刚果盆地,卡代伊河及恩戈科河流经该盆地,然后流入刚果河支流沙纳加河;

尼日尔河盆地,长达350公里的贝努埃河流经该盆地;

乍得湖盆地,沙里河及洛贡河流经该盆地。

5. 还可确定五个水文系:

典型的赤道水文系,在雨量大小不同的雨季均为高水位;

喀麦隆水文系,其特点是3至10月水位高,最高水位在9月,11月至3月水位低;

热带水文系,其特点是不同季节的水流量相差悬殊:大多数河流河床在旱季干竭(当地语言称之为“马约”);

沙纳加河盆地混合水文系,该水文系跨越热带和赤道地区。

C. 人 口

1. 种族和人口特征

6. 今天的喀麦隆人民由230个部落组成,分为3个文化群体:南部、滨海、西南、中部和东南各省的斑图人;西部和西北各省的班图伊人或半斑图人;以及阿达马乌、北部和极北各省的苏丹人。卑格米人未包括在这些大群体之中,他们居住在南部、东部和中部各省。

7. 这种种族多样性绝非是冲突的根源,也不是共处的障碍,当局和人民都将其视为共同增进的因素,他们明确理解和共同接受的目标是利用它作为真正国家的基础,在这种国家中,和平、谅解和正义占着上风,每个公民处处感到自由自在。

8. 实现这一目标意味着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政府正在通过以下方案争取实现这一目标:民族团结;各地区平衡发展;公平分享增长的成果;民主化和自由化;保护少数群体及社会地位底下的群体;以及善政。

2. 社会经济和文化指标

9. 据《喀麦隆统计年鉴》(1998年8月版),喀麦隆居民约为14 297 617人,年增长率为2.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0.7人。来自世界各国的约400万外国人与喀麦隆人民和平地生活在一起。据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1998年的报告,约有47057名难民居住在喀麦隆,其中包括接受难民专员办事处援助的6007人。

3. 结 构

10. 人口按性别和年龄的分类显示如下:

喀麦隆人口相对年轻,15岁以下者估计占45%,16至64岁者约占51.8%,64岁或64岁以上者约占3.2%。

人口主要为农村人口:居住地点统计资料表明,6 748 475人居住在城市,7 549 142人居住在农村地区。然而,人口大批离开乡村的速度正在日渐加快,其部分原因是“都市化现象”。

男女比例为49比51。

11. 人们可看到人口地域分配不均,而且有较大的迁移性流动,这是人口增长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结果。因此,地区不同,人口密度也不同,东部省为每平方公里不足10人,西部省则超过200人。

12. 预期寿命妇女为59岁,男子为54.5岁。

4. 宗 教

13. 人口中有2 600 000名天主教徒,2 586 000名穆斯林,1 900 000名新教徒。但应指出的是,喀麦隆人民不仅信奉这些世界性宗教,而且还信奉其祖先的宗教。

5. 经济数据

14. 饲养家畜是重要的经济活动。农业部门雇佣73.8%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口,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1%。二级部门正在扩大:它雇佣着6.3%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口,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4%。

15. 1960至1983年,喀麦隆经济急剧发展,使该国成为撒哈拉以南非洲经济快速增长国家中领先国家之一,属于达到平均收入的这一类国家。自1986年以来,其实际增长速度曾一度高达8%的增长率大幅下降,有时还成为负数。然而在1997年年底出现了一些有希望的增长迹象。

16. 各项经济指标如下:

人均收入:约650美元(资料来源:“非洲国家经济指标”,联合国/世界银行,1995年);

国内生产总值:49 322亿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资料来源:DSCN/CTS);

通货膨胀率;约2%(1998年);

外债:42469亿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资料来源:“喀麦隆经济和金融管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基金组织)和中部非洲国家银行(中非银行));

失业率:从事经济活动人口总数的30%。15至24岁年龄组的人失业率尤甚;

母语:约230种;

婴儿死亡率:千分之81(资料来源:《喀麦隆统计年鉴》);

产妇死亡率:每100 000次活产死亡547人,整个北部地区高达900人(资料来源: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

生育率:1992/93年为千分之16.6;

每名育龄妇女平均生育人数:5.4;

出生率:千分之39.3(1992年);

粗死亡率:千分之13.7(资料来源:《喀麦隆统计年鉴》)。

二、一般政治结构

A.法律系统

17. 法国和英国殖民统治给喀麦隆留下了一种双重法律系统,其中含有《拿破仑法典》和普通法的成分。习惯法和成文法的同时存在,使这种双重性变得更为复杂。

B. 政治制度

18. 喀麦隆于1960年获得国家主权。西喀麦隆和东喀麦隆于1961年10月1日统一。1972年5月20日公民投票后,喀麦隆成为统一的国家。根据1996年1月18日的《宪法》,喀麦隆是一个统一、分权的民主国家,实行不完全的总统制。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

19. 1966至1990年,喀麦隆是事实上的一党制国家,但在1990年通过了有关政党的1990年12月19日第90/56号法令。自此项变更以来已举行了5次选举:

1992年,5个政党参加了总统选举,32个政党参加了立法选举;

1996年1月,36个政党参加了市政选举:从其中的15个政党中选出了市议会成员,许多市政厅由反对党掌管;

1997年5月和8月,44个政党参加了立法选举:现有立法机关由7个政治集团的代表组成;

1997年10月,9个政党在总统选举中提出了各自的候选人。

1. 行政部门

20. 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总统由全民选举产生,是民族团结的象征,由他解释国家政策,捍卫宪法,并监督政府机构的顺利运作。他还保障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国家永久持续存在以及遵守国际条约和协定(《宪法》第五条)。总统经直接、公正和秘密普选投票,以简单多数当选,任期7年,并可连选连任一届。

21. 总理是政府首脑,负责政府的工作。政府由总统任命,负责执行由总统确定的国家政策(第二条)。

2. 立法部门

22. 议会拥有立法权,由两院组成:民族院和参议院。议会制订立法并监测政府的行动(第十四条)。民族院由经直接、秘密普选投票选出的180名代表组成,任期五年。参议院尚未实际组成,它代表分权的各地区当局。参议院由100名成员组成,其中70名经按地区进行的间接普选投票选出,30名由总统任命。

3. 司法部门

23.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以喀麦隆人民的名义在共和国领土执行司法。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各级法院。司法系统独立于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

4. 宪法委员会

24. 宪法委员会负责各宪法事项。该委员会裁定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并是监督各机构运作的管理机构(第四十七条)。在该机构成立之前由最高法院行使其职责。

5. 议会法院

25. 议会法院有权对下列人员在执行其任务过程中所作的行为作出判决:总统在叛国罪案件中的行为,以及总理、政府其他成员和经受权的其他高级政府官员在影响国家安全的案件中的行为。

6. 经济和社会理事会

26. 已成立了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其成员、处理事项和结构由法律规定(第五十四条)。

C. 行政系统

27. 并列存在三种基本的行政模式:集权行政、移权行政和分权行政。

1. 集权行政

28. 构成此种模式的是所有位于首都的事务部门以及各机构总部,它们对整个领土负责。这包括总统办公室和总理办公室、各部的核心事务部门以及各技术和咨询机构。

2. 移权行政

29. 构成此种模式的是在某地区拥有权力但应对中央政府负责的的机构。行政划分如下:

省,喀麦隆共分10个省,由省长负责;

专区,由专员负责(共58个);

郡,由郡长负责(共269个);以及

县,由县长负责(共53个)。

3. 分权行政

30. 《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分权的地区当局是区和镇。上述各省将在本变更生效后成为区。公法规定,分权的地区当局是法人,他们在管理地区和地方事务中享有行政和财政自主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由民选的委员会自由进行管理。就技术上而言,还通过众多的国家行政、工业和商业机构,并通过活跃在该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部门的各种附属企业,在喀麦隆实行分权。

三、保护人权的一般法律框架

31. 喀麦隆已批准多项国际人权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已加入其他的超国家法律文书,其中包括:

《世界人权宣言》;

《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

《非洲儿童权利与福利宪章》;

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强迫劳动公约》,1930年(第30号)(1960年6月7日批准);

劳工组织《废止强迫劳动公约》,1957年(第105号)(1962年9月3日批准);

劳工组织《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公约》,1948年(第87号)(1960年6月7日批准);

劳工组织《组织权及共同交涉权公约》,1949年(第98号)(1962年9月3日批准);

劳工组织《同酬公约》,1951年(第100号)(1970年5月15日批准);

劳工组织《(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958年(第111号)(1988年5月15日批准);

劳工组织《就业最低年龄公约》,1973年(第138号)(1998年4月14日批准);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71年6月24日批准);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1997年4月25日第97/079号法令批准);

《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1976年11月1日批准);

《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1972年10月6日加入);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1961年6月23日经国家继承批准);

《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

《禁止贩卖人口及取缔意图营利使人卖淫的公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94年8月23日批准);

《儿童权利公约》(1990年9月27日签署,1993年1月11日批准);

《关于修正1926年9月25日在日内瓦签定的禁 奴公约的议定书》;

《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1967年9月19日批准);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84年6月27日批准);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84年6月27日批准)。

应指出的是,修订《宪法》的1996年1月18日第96/06号法令将《世界人权宣言》和《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的某些条款纳入其序言部分,从而赋予人权以真正的宪法地位。

32. 拥有影响到人权的权限的司法和行政当局是具体负责公民自由事项的领土管理部以及司法部。宪法规定,法院系统是真正的司法系统。

33. 任何人的权利如受到侵犯,均可向受理成文法的法院(初审法院或地区法院)或受理传统法的法院(习惯法法院或预审法院)提出申诉。他们还可向国家人权和自由事务委员会请愿(后者将在下文予以进一步讨论),在国内补救办法已全部用完时,还可向国际人权机构请愿。受损害者必要时可通过法院要求对遭受的损害进行补偿并获得损害赔偿金。根据现行法律,如果某人获释或被宣告无罪或被非法拘留,则不能获得补偿,除非他可证明法官有过错或法院运作不当。然而,《刑事诉讼法》初稿规定此种情况可得到补偿。此外,《刑事调查法》第443至447条规定,在司法审查案件中,司法错误的受害者可获得补偿。与此同时,《刑法》第69至72条以及《刑事调查法》第624至633条规定了法定恢复名誉。

34. 人权文书一经批准即纳入国内法。根据《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际条约和协定由总统进行谈判并批准。在批准涉及法律的国际条约和协定之前,应将其提交议会并由议会通过立法予以核可。根据《宪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业已批准的国际条约或协定一经公布就优先于法律。然后法院或行政机构就可援引这些条约或协定。然而,为了可以适用各项刑事条款,在国家立法中必须以适当的刑罚作为其补充。例如,1997年1月10日第97/009号法令将酷刑罪纳入《喀麦隆刑法典》,对此种罪行规定了刑罚。

35. 国家人权和自由事务委员会由1990年11月8日第90/1459号法令设立,它具有法人资格。众多的私立慈善机构和非政府组织补充并促进它的工作。这些非政府组织受1999年12月22日第99/014号法令的制约,社会事务部正在设立非政府组织登记册。

四、新闻和宣传

36. 喀麦隆政府公报刊登所有的立法行动、行政措施和规章。媒介经常使人民了解他们的各种权利。目前的一个项目是建立农村广播站,其广播节目可播送到社会每个部分。现正在为人权事务官员和公众定期举办人权讲习班。一些喀麦隆人计划将国家或超国家人权文书译成当地语文。最后,在《世界人权宣言》五十周年之际,总理于1998年6月16日亲自主持庆祝活动的开幕式,并派遣了人权事务专家到各省提高人民对他们各项基本权利的认识。

37. 然而不幸的是,由于有些人口群体是文盲,而且有些地区难以抵达,打算进行的新闻和宣传活动受到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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