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HRI/CORE/TCD/2019

国际人权文书

Distr.: General

5 December 2019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作为缔约国报告组成部分的共同核心文件

乍得 *

[接收日期:2019年9月12日]

目录

页次

简称和缩略语4

一.导言6

二.领土和人口6

A.地理6

B.人口6

族裔、语言、宗教8

族裔8

语言9

宗教9

C.乍得教育系统9

D.经济情况11

E.乍得的保健状况13

F.总体情况14

艾滋病毒/艾滋病状况14

政府用于乍得卫生系统的经费15

乍得卫生系统各合作伙伴16

三.乍得的政治和行政历史16

A.行政机关17

B.立法机关17

C.司法机关18

最高法院19

上诉法院19

刑事法院20

大法庭20

劳工和社会保障法庭20

商事法庭21

治安法官21

法官及司法人员21

少年司法21

监狱系统22

司法动态22

四.保护人权的法律和体制框架23

A.法律框架23

B.体制框架23

司法和人权部23

维权组织23

C.维权机构24

D.国家人权委员会24

E.政府与民间社会的合作24

F.提高对人权问题的认识25

G.《世界人权宣言》周年纪念活动26

国家人权状况26

立法挑战27

在发生侵犯人权行为的情况下的补救途径27

与区域和国际机制的合作28

H.反歧视斗争、平等和有效补救28

简称和缩略语

人权高专办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国家办事处

RCA中非共和国

开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BET博尔库-恩内迪-提贝斯提

TBS总入学率

RGPH人口及居住条件普查

PIB国内生产总值

PDDEA教育和扫盲十年发展计划

PAMFIP公共财政现代化行动计划

OCDE捍卫宪法联盟

PMA最低行动计划

CNLS国家艾滋病防治委员会

PPTE重债穷国

EU欧洲联盟

INSEED国家统计及人口经济学研究所

DEP

MFB财政和预算部

OHADA非洲商法统一组织

EDS人口健康调查

MICS多指标调查

NV活产

PNS国家卫生政策

ODD可持续发展目标

CS保健中心

CPN产前咨询

艾滋病毒/艾滋病人体免疫机能丧失病毒/后天免疫机能丧失综合症

世卫组织世界卫生组织

CNS国家主权会议

CST高级过渡委员会

CENI乍得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

MPS爱国拯救运动

CNDP国家政治对话框架

UNDR全国民主与复兴联盟

URD复兴与民主联盟

RNDT乍得全国民主联盟(觉醒)

FAR共和国行动联盟

CSM最高司法委员会

EPU普遍定期审议

OSC民间社会组织

ADH人权协会

CNDH国家人权委员会

CIC国际协调委员会

MDHLF人权和基本自由部

CSAPR和平与和解呼吁后续委员会

CADH人权协会联合会

CELIAF妇女协会联络和信息小组

儿基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人口基金联合国人口基金

OPJ司法警察

CNLS国家艾滋病防治委员会

性病性传播感染

RNT乍得国家电台

TVT乍得电视台

DUDH世界人权宣言

联合国联合国

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

PR共和国总统

ENFJ国家司法培训学院

CEDEF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AFD法国开发署

EDED德国发展合作

PASS卫生部门支持项目

EEMET乍得福音教会和传教团伙伴组织

ENI师范学院

ODM部门千年发展目标

PAMFIP公共财政现代化行动计划

APD官方发展援助

PAEF教育和培训部门发展行动方案

贸发会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IADM多边减债倡议

CONAD国家债务分析委员会

PARSET乍得教育改革支持方案

PDDEA教育和扫盲十年发展计划

SNVBG打击性别暴力国家战略

一.导言

1.乍得共和国的第一份共同核心文件是1997年1月4日提交的。文件中所载的资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过时,需要加以更新,使其符合联合国系统条约机构的要求。为编写这份文件,为国际人权文书后续行动部际委员会成员举行了关于该文件起草方式的培训讲习班。

2.共同核心文件的起草工作由一个特设委员会负责,成员有七名,包括报告起草部际委员会成员、民间社会人士、司法和人权部人员、妇女儿童保护和民族团结部人员、公共卫生部人员、恩贾梅纳大学法学院教授。报告于2017年11月27日至29日在巴卡拉举行的讨论会上得到确认。

二.领土和人口

A.地理

3.乍得是一个完全不临海的中部非洲国家,位于非洲大陆的中心,在北纬7度和24度之间、东经13度和24度之间,面积为1,284,000平方公里。北部与利比亚接壤,南邻中非共和国,西邻喀麦隆、尼日利亚和尼日尔,东部与苏丹接壤。

4.就气候而言,乍得分三大区块,社会经济活动受气候影响:

乍得北部的撒哈拉地区面积为780,000平方公里,降雨量几乎为零,干燥的风不停,昼夜温差很大。这个地区种植椰枣树,养殖骆驼,农业活动在有水源的地方(绿洲)开展;

中部的萨赫勒地区面积为374,000平方公里,年降雨量从300毫米到650毫米不等,但面临缺水的情况,生产阿拉伯树胶、谷物(小米、高粱、玉米)、油籽植物(花生、芝麻、豆子)、几种薯类植物(甘薯、木薯),蔬菜种植业发展迅猛,另还养牛和小反刍动物;

南部的苏丹区面积为130,000平方公里,年降雨量在650毫米至1,200毫米之间,属于热带气候。该地区种植棉花、油菜籽和蔬菜(花生、豇豆、芝麻、绿豆等豆子,最近还种植大豆)、谷物(小米、高粱、大米)、薯类(木薯、甘薯、紫薯、山芋);河流沿岸的蔬菜种植发展很快,退水区作物种植也发展很快。

B.人口

5.2009年第二次人口及居住条件普查(RGPH2)的结果显示,乍得人口为11,039,873人。根据国家统计和人口经济学研究所(INSEED)2014-2015年统计数据推算,居民人数为13,670,084人。

6.女性为多数,占人口的52%。育龄女性(15-49岁)占22.0%。乍得多数人口(78.1%)为农村人口。城市人口只占总人口的21.9%,集中在恩贾梅纳和各省首府城市。游牧人口的比例相对较低(占乍得总人口的3.5%)。

7.乍得人口由多族裔组成,分为12个语言群体。全国方言约有216种。官方语言为法语和阿拉伯语。

8.《宪法》保障宗教自由,人们信奉各种不同的宗教。穆斯林占58.4%,天主教徒占18.5%,新教徒占16.1%,万物有灵论者占4.0%,其他宗教信奉者占0.5%,没有宗教的占2.4%(RGPH2)。

9.乍得是世界上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3.6%)。在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冲积谷和湖区、南部地区),人口密度不断增加。

按主要年龄组、按性别分列的人口

主要年龄组

共计

0-14岁

52.2

49.0

50.6

15-64岁

44.6

48.4

46.5

65岁及以上

3.2

2.5

2.9

共计

100

100

100

普查统计的人数

5,403,075

5,538,607

10,941,682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和人口经济学研究所 (INSEED)2012 年。

10.乍得人口主要是儿童和青年。具体而言,15岁以下(0-14岁)约55.35亿人,占50.6%,15-64岁占46.5%。65岁及以上的人占2.9%。

按人口普查地区、按性别分列的人口

人口普查地区

共计

人口负担

男性比例

女性百分比

巴塔

235,412

253,046

488,458

4.4

93

51.8

博尔库

49,985

43,599

93,584

0.8

115

46.6

沙里-巴吉尔米

287,003

291,422

578,425

5.2

98

50.4

盖拉

261,191

277,168

538,359

4.9

94

51.5

哈吉拉密

283,378

283,480

566,858

5.1

100

50.0

加涅姆

162,840

170,547

333,387

3.0

95

51.2

湖区

219,032

214,758

433,790

3.9

102

49.5

西洛贡

334,357

354,687

689,044

6.2

94

51.5

东洛贡

379,105

400,234

779,339

7.1

95

51.4

芒杜尔

305,598

322,467

628,065

5.7

95

51.3

东凯比河

371,245

403,537

774,782

7.0

92

52.1

西凯比河

273,333

291,137

564,470

5.1

94

51.6

中沙里

291,794

296,214

588,008

5.3

99

50.4

瓦达伊

348,634

372,532

721,166

6.5

94

51.7

萨拉马特

146,906

155,395

302,301

2.7

95

51.4

坦吉莱

315,482

346,424

661,906

6.0

91

52.3

瓦迪菲拉

245,193

263,190

508,383

4.6

93

51.8

恩贾梅纳

506,218

445,200

951,418

8.6

114

46.8

巴赫加扎尔

137,592

119,675

257,267

2.3

115

46.5

恩内迪

92,381

75,538

167,919

1.5

122

45.0

锡拉

192,132

195,329

387,461

3.5

98

50.4

提贝斯提

13,672

11,811

25,483

0.2

116

46.3

乍得

5,452,483

5,587,390

11,039,873

100.0

98

50.6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及人口经济学研究所、第二次人口及居住条件普查, 2009 年。

11.如上表所示,根据第二次人口及居住条件普查(RGPH2),乍得人口总数为11,039,873人,其中男性5,452,483人,女性5,587,390人,占50.6%,男性与女性的比例为98比100。值得注意的是,锡拉和提贝斯提地区的数据包括不安全地区的人口,有效人口普查没有涵盖这些地区人口,但估计分别为94,041人(男性47,318人、女性46,693人)和4,180人(男性2,090人、女性2,090人)。经实际普查的人口总数为10,941,682人(男性5,403,075人、女性5,538,607人),其中锡拉人口293,450人,提贝斯提人口21,303人。

12.上表按地区分列的人口结构显示,人口的空间分布有很大的差异,三个地区即恩内迪、博尔库和提贝斯提人口不足20万,特别是提贝斯提,其人口不到26,000人,四个地区(东洛比、东凯比河、瓦达伊和恩贾梅纳)人口超过70万的,特别是恩贾梅纳,其人口接近100万。

13.大多数地区女性占多数,与全国的情况一样(50.6%),但恩贾梅纳、巴赫加扎尔、博尔库、恩内迪和提贝斯提除外,还有湖区也是如此,但差异较小。总的情况与1993年人口普查的情况基本相同。与非洲其他许多城市一样,恩贾梅纳男性超过女性的原因可能是有不少单身男性或无人陪伴的已婚男子(学生、年轻工人或寻求就业的年轻人)移居到那里。其他地区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男性移居外地多,女性不愿意在丈夫不在的情况下接受男性普查人员登记。要证实这些假设,需要进行深入分析。

族裔、语言、宗教

14.《宪法》将国内语言分为两类:法语和阿拉伯文为官方语言,用于教学、行政管理以及官方和国际事务。另一类语言被称为本国语言,其中十多种用于电台广播,用于日常信息传播和交流。近年来,阿拉伯语得到了推广。100多个族裔群体使用不同的语言,这对建立国家身份造成困难。

族裔

15.撒哈拉地区居住着古恩人、图布人和扎格瓦人,他们都是牧民。萨赫勒地区是来自阿拉伯半岛的许多阿拉伯部落的家园。几个世纪以来,他们将阿拉伯语作为一种交流语言引入了乍得大部分地区。这些地区也住着其他非游牧民族,他们或多或少皈依了伊斯兰。这种情况从西向东发展:布杜马人(其中有一部分住在乍得湖的岛上)、比拉拉人(菲里湖沿岸)、库卡人和米多戈人。中部地区居住着哈贾雷人(阿拉伯语指山区人),该词指各个族裔的人,例如Kenga人、Dangaléat人、Djongor人等等。东部居住的其他族裔群体有:马巴人、马萨利特人、达迪霍人等。

16.苏丹区人口最多,水资源最丰富,农业人口都在这里(Ngambaye人、Ngama人、Nar人、Goulaye人、Mboum人、Laka人等等),“撒拉”一词用来指这一地区。

17.最后,在东凯比河地区,Massa、Moussey、Toupouri、Moundang、Peul等族裔群体从事农业、畜牧业,有时也从事渔业。

语言

18.乍得大约有100种语言或方言,把三大族裔群体连在一起,三大群体是亚非裔人、sara-bongo-baguirmien人和尼日尔-刚果人,第三个群体人数较少。

宗教

19.宗教被归类为天启宗教和传统信仰。大多数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居住在北部和中部,信奉基督教的人多在中部和南部。

20.2009年的人口普查表明,58.4%的人口是穆斯林,天主教徒占18.5%,新教徒占16.1%。4%的人自称泛灵论者,2.4%的人没有宗教信仰,0.5%的人自称在这个问题上不确定。

21.尽管乍得经历了各种冲突,但不同宗教间存在着宽容和谅解的气氛。因此,所有信教者每年都庆祝祈祷日。

按宗教背景、按性别分列的人口结构(占人口的百分比)

宗教

共计

伊斯兰教徒

59.3

57.5

58.4

天主教徒

17.7

19.3

18.5

新教徒

15.7

16.5

16.1

万物有灵论者

4.1

3.9

4.0

其他宗教

0.5

0.5

0.5

无宗教

2.7

2.2

2.4

共计

100

100

100

普查统计的人数

5,403,075

5,538,607

10,941,682

C.乍得教育系统

22.乍得2018年5月4日通过的《宪法》第38条及其后的条款保障受教育权,保障公共教育的世俗性质,保障其免费提供。

23.同样,2006年3月13日关于乍得教育系统方向的第16/PR/2006号法律第1条规定,人人不分年龄、性别、地区、社会出生、族裔或宗教,均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教育是国家的最高优先事项之一。国家保障6至16岁的人接受基础教育。该法的崇高目标包括:确保乍得所有儿童都能平等地接受优质教育;促进教育和科学技术研究的精神;发展教育和职业培训,在国家社会经济文化环境中打造职业环境;消除文盲;消除阻碍女孩和妇女学习进步的陈规定型观念和其他社会经济文化障碍,促进女童入学,为国家培养具备高水平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研究能力的人员。

24.在发展伙伴的帮助下,政府制定了教育培训发展行动计划(2000-2003年)、乍得教育改革支持方案(2004-2007年),分别在2000年1月和2002年3月举行的部门协商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制定了2018-2020年乍得教育中期计划。中期教育计划是根据中期教育和扫盲战略制定的。

25.乍得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了很大的努力。

26.小学总入学率从1993年的31.8%(男孩40.4%、女孩22.8%)(根据第一次人口及居住条件普查(RGPH1))上升到了2009年的68.3%(男孩75%、女孩61.4%)(根据第二次人口及居住条件普查(RGPH2))。

27.农村地区入学率仅为60.8%,男孩67.7%,女孩53.7%。

28.尽管作出了各种努力,但识字率仍然很低,在33%左右,三分之二的人口仍处于文盲状态。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是人口的大幅增长。根据2004年人口与保健状况调查,73%的女性和54%的男性是文盲,这不包括没有完成小学教育的人,另有34%的女性和23%的男性没有完成小学教育。

29.在高等教育方面,乍得在2011年有47所学校,其中一半是私校。这些学校共有20,347名学生,其中23%为女生。部分大区在设立并建设大学和学院,高等教育机会明显增加。教育部设立了负责在学校推广使用本国语言的管理局。然而,要有效执行在全国范围内扩大本国语言教学的措施,还需作出更多努力。

30.为保障所有儿童的受教育权的措施包括建立流动学校,为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孤儿免除学费,降低女孩在公立学校的入学率。

国家教育和职业培训部的预算拨款

年份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共计

111,340,337,000

110,683,103,776

118,836,728,117

132,588,182,000

127,936,972,000

%

7%

7%

8%

8%

8%

资料来源: 教育部。

31.教育部门拨款一直大幅增加,特别是利用石油收入,但自油价下跌和安全支出增加以来,用于基本社会服务的经费大幅下降。鉴于目前的经济状况,乍得采取了特别措施来削减开支,包括减少付给公务员的奖金,从而在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服务方面造成动荡。

32.乍得通过了2017-2026年教育和扫盲发展十年计划,涵盖整个教育系统。2016年,国家教育和公民促进部和儿童基金会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每2名小学适龄儿童中就有1人没有上学,即约有120万6至11岁的儿童没有上学。

33.教师大多是“社区教师”(约占小学教师的70%),这加剧了儿童就学情况的不平等。受过培训的教师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而农村地区则靠社区教师。

34.根据最近对乍得教育系统的分析,乍得教育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和制约因素如下:幼儿教育非常不发达;基础教育普及度不足,且不公平。

35.然而,各地情况差异很大,总入学率在南方达95%,在北方仅为20%至40%。在这些地区,教育质量低,有形设施不足。

36.师范学院在2010/2011年度有22所,负责培养小学教师。师范学院每年培养3,000名教师。然而,并不是这些学校的所有毕业生都自动加入教师队伍。到2012年,前几年来接受过师范学院教育的1万多人尚未被聘用。

37.今天,大学教育和技术教育的覆盖面令人满意,所有主要城市都有培训设施,但由于人力资源不足、培训方案的相关性和效率不高、教育与工作的联系不足、企业与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缺乏联系,培训的目标和质量仍然成问题。

38.尽管近年来在数量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乍得教育系统仍然面临困难,这些困难影响到2015年实现普及教育目标和部门千年发展目标,在普及小学教育和消除男女就学率差距方面尤其如此。

D.经济情况

39.乍得被列为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乍得的人口增长(每年3.6%)仍然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而由于复杂的政治局势、不稳定的区域环境和不利的全球因素(气候变化、全球经济危机、社会文化压力),妇女和儿童易受伤害的因素加剧。

40.根据开发署2015年报告,在187个国家中,乍得在人类发展指标方面排名第186位。全国预期寿命是50岁。贫困是由周期性和结构性因素造成的。乍得经济曾长期依赖农业(棉花、阿拉伯树胶、甘蔗),2003开拓了新的层面,即石油生产,向世界其他地区出口大量石油。这一发展极大地改变了国家经济结构。

41.在石油开采之前,棉花是主要的出口作物,占出口收入的60%至65%。以往,国内生产总值在三个产业平均分布情况为:第一产业36%,第二产业14%,第三产业50%。石油开采后,这种情况已经完全扭转。

42.从2004到2005年,石油开采使国内生产总值几乎翻了一番,从2004的17,320亿非洲法郎增加到2005的31,010亿非洲法郎。2005-2011年期间,石油收入平均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而农业和畜牧业的收入占25%,贸易占15%,其他部门占30%。

43.在公共财政方面,尽管国际形势困难,但过去十年的增长,使得总体财政状况令人满意。在公共财政现代化支持方案的框架内,预算周期和现金管理得到了改善,以确保公共投资和社会服务经费充足,同时限制很大一部分预算外支出(预算的25%)。

44.然而,对政府来说,预算的挑战仍然很严峻,在工资、运作、转账和投资方面都面临着很重的负担。乍得最大的收入来源是石油收入,平均每年占国家预算收入的80%。

45.目前,非石油收入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不足以支付工资。同样,外部援助是收入增长的另一个来源,而外部援助也已减少。根据经合组织(贸发会议,2010最不发达国家报告)的数据,2009至2011年间,所有捐助方向乍得提供的可编入预算的官方发展援助净额2009年为2.51亿美元,2010年为2.12亿美元,2011年为2亿美元,如果2008年作为基年,基数为100, 则2010年为84, 2011年为80。事实上,乍得无法独自应对增长、减贫和发展基本服务(道路、学校、医疗中心、水利基础设施)等诸多挑战。乍得经济仍然依赖外部援助。从这一点来看,外援对乍得的发展仍然至关重要。2009-2011年期间,乍得债务总额平均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9%。外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4%,内债占6.9%。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外债净现值约占商品和服务出口收入的40.7%。如果增加优惠的重债穷国倡议和多边债务减免倡议的债务减免条件得到遵守,外债按名义价值(超过10亿欧元)就可减少一半,根据国家债务分析委员会的分析,由此在30年内每年可减少约4,000万欧元的偿债负担。

46.不利的经济情况是全球危机造成的,原因是油价下跌,另外也由于乍得参与了打击跨国恐怖主义的行动。

图1计入石油收入和不计入石油收入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及人口经济学研究所 / 财政和预算部, 2016 年。

47.私营部门企业大多是非正规企业,其经济活动现代化步伐缓慢。乍得很少有正规企业能够有效促进增长和创造体面的就业机会。企业创建情况呈积极趋势,但由于营商环境的困难,进展步伐十分缓慢。

48.但在过去三年中,乍得的营商环境在189个国家排名中从2013的第189位上升到2016的第183位。

表1乍得营商环境排名

年份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营商环境排名

第173位/178

第175位/181

第183位/183

第183位/183

第183位/183

第184位/185

第189位

/189

第185位/189

第183位

/189

资料来源: 世界银行。

49.应当指出,在乍得,无论在私营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没有就业方面的歧视。关于私营部门,应当指出,关于劳工法和集体总规程的第038号法律的规定在招聘和社会保障方面没有基于性别的歧视。

50.关于公共部门,2001年12月31日关于公务员制度一般章程的第017/PR/2001号法律和2001年12月11日关于劳工法的第038/PR/96号法律对男女不做任何区分,在入职和招聘方式上也不做任何区分,在职业管理和退休方面更是如此。应当指出的是,乍得共和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提倡基于性别的工资差距:同工必须同酬。

51.但是,根据第006/PR/84号法令发布的商业章程歧视已婚妇女,她们如果想从事商业活动,必须征求丈夫的意见。不过,应当指出,自非洲商法统一组织关于一般商法的统一法令出台以来,上述法令已被废除。

52.专家认为,世界各地的妇女在所有方面都发挥着关键作用,赋权妇女应有助于国家的发展。

53.政府为了应对这方面情况建立了各种机制:《刑法》、国家性别政策和萨赫勒妇女赋权和人口红利项目。

E.乍得的保健状况

54.国家卫生政策与乍得2030的愿景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保持一致。国家卫生政策通过国家和大区一级卫生发展计划实施,据此,乍得将能在2030年之前建立一个运行正常、能经受考验的保健系统,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在乍得境内的所有人的所有保健需要,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的健康需要。

55.国家卫生政策的法律依据是《乍得共和国宪法》,其中第17条规定:“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每个人都享有生命权。”根据《宪法》,政府在其政治行动纲领中重申卫生部门的优先事项,将公共卫生部列为优先部委之一。

56.与次区域其他国家一样,乍得面临着保健方面的问题,发病率和死亡率都很高(每八名儿童中就有一名未满五岁就死亡。资料来源:2014-2015年人口健康调查和多指标调查),原因有流行病(脑膜炎、麻疹、霍乱等)、其他传染病和非传染性疾病以及产妇疾病。乍得家庭每年承受这一沉重的负担,这对穷人和弱势群体特别是母亲和儿童的健康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

57.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政府在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生物医学设备和后勤设施、培训、合格人员动员、服务经费、免费医疗、新的卫生方案制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以有效加强医疗体系,扭转我国死亡率和发病率高的趋势。国家最高当局通过每月一次的会议,支持和监测所有这些行动,召集卫生部门的不同行为者,包括国家元首周围的发展伙伴,监测进展情况,并在必要时纠正各级卫生部门的缺陷。

58.通过所有这些努力,保健指标逐步得到改善,卫生系统运作更加有效。根据2014-2015年人口健康调查和多指标调查的结果,产妇死亡率从2004年的1099例(每10万活产)下降到2014年的860例(每10万活产),婴儿死亡率从2004年的102例(每1000活产)下降到2014年的72例(每1000活产),儿童死亡率从2004年的191例(每1000活产)下降到2014年的133例(每1000活产)。分娩得到护理的比率从2004年的21%上升到2014年的34%。

59.此外,自2012年以来,乍得没有出现重大脑膜炎和麻疹疫情。但2014年在恩贾梅纳、凯比河和坦吉莱以及2017年在萨拉马特和锡拉地区出现了一些霍乱病例。自2012年以来,小儿麻痹症的传播也已停止。

60.尽管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乍得在建设经得起考验的高效率卫生系统方面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2015年6月在中沙里萨赫进行的第一次卫生部门审查确认了这一点。该审查建议加强服务安排,协调卫生系统各级活动和伙伴关系。

61.游牧人口、岛屿居民和出入困难的地区居民的具体问题必须予以妥善处理。政府将以公平方式为所有人提供更多高质量治疗、预防和保健宣传服务。全国各地将设立和运行疾病的经济风险机制,以确保普遍获得适当优质保健服务。将根据国家社区保健战略的指导方针,优先采取和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方法,以便利农村社区获得基本保健服务。为了在各保健中心加强最低行动计划,一级化验室应予设立。

62.政府继续努力开展医护人员培训工作。例如,2019年7月,通过乍得和古巴之间的协议,133名乍得人在古巴接受了医学培训。

表1若干保健指标

指标

乍得

非洲平均水平

较高水平

避孕普及率

2.8%

23.7%

75.8%

由合格人员协助分娩

14%

47%

99%

产妇死亡率(每10万活产)

1500

900

15

少女生育率

193%

118%

4%

产前护理覆盖1(CPN1)

39%

73%

98%

计划生育需求未满足

23.3%

24.3%

3.5%

艾滋病毒发病率

3.5%

工作人员标准

医生

接生员/护士

每一名医生对26,645人,而不是986人(世卫组织的建议)

每一名合格护士对5,789人,而不是1,972人(卫生组织的建议)

资料来源: 2005 年全国艾滋病毒 / 艾滋病流行情况调查结果和第二次人口及居住条件普查 (2009 年 ) 。

F.总体情况

艾滋病毒/艾滋病状况

63.自1986年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以来,乍得为了应对艾滋病毒,建立了艾滋病毒感染监测系统。2005年进行的全国艾滋病毒感染率调查显示,15至49岁成年人的艾滋病毒感染率为3.3%,其中妇女为4%,男子为2.6%。这项调查显示,不同地区的流行率不同(参见下表)。

表2按地区分列的艾滋病毒感染率

地区

艾滋病毒感染率

恩贾梅纳

8.30%

博尔库-恩内迪-提贝斯提/加涅姆/湖区

3.50%

巴塔/盖拉/萨拉马特

1.40

瓦达伊/瓦迪菲拉

1.20%

哈吉拉密/沙里-巴吉尔米

2.70%

东凯比河/西凯比河

2.50%

西洛贡/东洛贡/坦吉莱

6.40%

芒杜尔/中沙里

资料来源: 2005 年全国艾滋病毒 / 艾滋病流行情况调查结果和第二次人口及居住条件普查 (2009 年 ) 。

表3乍得的艾滋病毒/艾滋病指标

类别

指标

数值

数目

百分比

年份

成人

感染艾滋病毒的人数

206,467

10,837,532

2%

2010

估计感染艾滋病毒的人数

97,196

206,467

47%

2010

产前检查发现的艾滋病毒在孕妇中的流行率

567

15,758

4%

2010

每年怀孕的艾滋病毒阳性孕妇人数

656

15,758

4%

2011

5岁以下儿童

新感染艾滋病毒的儿童估计人数

15,758

666

4%

2010

感染艾滋病毒的5岁以下儿童估计人数

656

11,965

5%

2010

与艾滋病有关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59

11,965

3%

2010

资料来源: 2005 年全国艾滋病毒 / 艾滋病流行情况调查结果。

64.对情况的分析证实流行病在蔓延,影响到全国所有地区。除了各地区情况不同外,就某些指标而言,艾滋病毒情况也不同,趋势每年各不相同。

政府用于乍得卫生系统的经费

65.在乍得卫生部门,政府承担所有支出,即人员、物品和服务、转账和投资等方面的支出。然而,乍得承诺将总预算的至少15%用于卫生部门,与此相比,供资水平还是很低的。与国家总体预算相比,公共卫生部的预算变化显示,拨款少,实际支出水平很低。公共卫生部预算占国家总预算的比例从2003年的8.44%上升到2006年的4.2%,再上升到2007年的5.3%。

66.尽管拨款数额很低,但根据财政部的数据,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每年都有变化,2003年为86.9%,2004年为85.8%,2005年为65.4%,2006年为75.6%。这些数字并不能充分反映实际情况,因为外来资金在经费中所占的比例超过80%。

67.在同一时期,由于新征聘人员和在职人员的定期加薪,工作人员费用也在增加。

68.投资支出占公共卫生部预算的一半以上。投资数额高是因为捐助方大量捐助,但现在在减少。

乍得卫生系统各合作伙伴

69.发展伙伴的支持对公共卫生部来说是一个动力。但资助地理分布及其重点领域并不能充分覆盖全国所有地区。

70.各个伙伴通常根据国家的需要提供援助。经公共卫生部同意,各伙伴分布在不同的行动区域。

71.多边合作伙伴包括: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欧洲联盟(欧盟)(通过欧洲各开发基金(第一至第九个基金)、世界银行(卫生部门支持项目)、非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基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双边伙伴包括法国开发署、法国合作协会、瑞士合作协会(卫生支持办公室)、无国界医生组织(比利时、法国、卢森堡)、德国发展合作方案、古巴卫生代表团。最后,宗教伙伴包括天主教堂(通过慈善活动与发展研究联络办公室(BELACD))、马耳他骑士团、乍得福音教会和传教团伙伴组织(EEMET),各穆斯林组织建立了卫生中心和/或组织了医疗大篷车活动。

三.乍得政治和行政历史

72.乍得于1958年宣布成立共和国,于1960年8月11日在国际上获得国家主权。1960年独立后,乍得经历了极其动荡的政治和体制变化。多年来,以单一政党思想为标志的独裁统治破坏了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努力。

73.相继建立的各个政权实行专断统治,十分腐败,大搞部落主义,大规模严重侵犯人权。直到1990年12月1日,乍得才迎来一个新时代,标志着其民主进程的开始。

74.1993年1月举行了一次国家主权会议,会议同年4月结束。在国家主权会议之后,开始了过渡时期,于1996年3月31日通过了《宪法》,2013年7月3日第013/PR/2013号宪法法令和2005年7月15日第008/PR/2005号宪法法令对《宪法》作了修订。该宪法由2018年5月4日关于颁布《第四共和国宪法》的第002/PR/2018号宪法法令废除。新宪法规定,体现行政权力的共和国总统由选举产生,任期六年,可连任一次。国民议会拥有立法权。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大法庭和治安法官行使司法权。应当指出,在新宪法规定的体制改革的框架内,第175至178条规定建立军事司法。

75.为了使行政当局更接近于民众,并使地方自治政府能够对发展进程拥有自主权,乍得自1996年以来就选择了管理上高度分散的统一国家制度。

76.将国家服务从国家层面下放到各大区和省的进程正在进行之中。全国共有23个大区,包括恩贾梅纳市,有112个省和414个社区。但是,作为改革的一部分工作,此安排将予以重大调整。

A.行政机关

77.《宪法》于2018年5月4日在举行包容各方的全国论坛之后颁布。《宪法》规定了全面的总统制。共和国总统经直接普选产生,任期六年,可连任一次。总统负责任免政府成员的职务。共和国总统主持部长会议工作。

78.国家元首在与立法部门的关系中,如果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之间的危机持续不断(《宪法》第95条),可以解散国民议会,不对国民议会负责(《宪法》第83条)。

79.部长只有按照第109、112和145条规定的程序对国民议会负责。

80.共和国现任总统是伊德里斯·德比·伊特诺先生阁下。他于1990年12月1日担任这一职务,结束了侯赛因·哈布雷的无情独裁统治。从那时起,乍得一直维持在例外制度之下,直到1993年1月15日至4月7日举行国家主权会议为止。国家主权会议通过了一项临时宪章,并设立了最高过渡委员会。过渡期两次延长,于1996年结束。在1996年3月全民投票通过新宪法之后,7月举行了第一次多元总统选举,伊德里斯·德比·伊特诺先生赢得了选举。1990年就任最高职位后,伊德里斯·德比·伊特诺总统通过1996年选举的民主进程以民主选举方式当选。2001年,他再次当选连任。在2006大选之后,总统参加了第三个任期的竞选,引发了一场政治危机。

81.根据共和国总统的倡议,国际社会(法国、欧盟和法语国家组织)支持乍得内部的政治对话,于2007年8月13日达成了加强乍得民主进程政治协议。

82.这项协议由后续委员会执行,后续委员会由多数派与反对派平等组成。该协议随后成为协商一致政治决策的基础,使政府得以在2011年和2016年举行和平选举。

83.2016年4月9日和10日举行了总统选举。宪法委员会从23名候选人中挑选了14名。乍得在这些选举中试用了生物鉴别技术。伊德里斯·德比·伊特诺总统以59.92%的得票率赢得第一轮投票,其次是反对党领袖,得票率12.77%,蒙都市市长得票率10.61%。反对党对选举结果提出申诉。宪法委员会宣布申诉没有依据。

B.立法机关

84.乍得的立法权由国民议会行使。议员经直接普选产生,任期五年(《第四共和国宪法》第113条)。应注意的是,在共和国总统职位出缺时,由国民议会议长担任临时总统。

85.值得注意的是,自2011年2月13日议会选举中总统的政党获得绝对多数席位以来,爱国拯救运动拥有188个席位中的117个席位、全国民主和复兴联盟10个席位、复兴与民主联盟8个席位、乍得全国民主联盟(觉醒)6个席位、共和国行动联盟4个席位,等等。

86.国民议会没有连任。这一情况是乍得的金融和经济危机造成的。

87.但是,议会选举和地方选举的进程正在进行之中。

88.国民议会每年举行两次例会。每届会议的会期不超过120天(第124条)。第一届会议于3月5日开幕,第二届会议于9月5日开幕。如果3月5日或9月5日为公共假日,会议应于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幕。议会还可在必要时召开特别会议。

89.国民议会由10个委员会组成:

一般政治、体制、法律、行政和司法事务委员会;

财政、预算和公共会计委员会;

经济和计划委员会;

农村发展和环境委员会;

传播、信息通信新技术、基本权利和自由委员会;

卫生、社会事务、妇女地位和儿童权利委员会;

教育、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人力资源委员会;

文化、青年和体育委员会;

外交和国际合作委员会;

国防和安全委员会。

C.司法机关

90.《宪法》第146条和第147条确认乍得的司法机关是民主的三大支柱之一。根据关于乍得司法组织法的第11/PR/2013号法律,设立单一的法院系统,其最高一级为最高法院。该法第1条具体规定了法院系统的单一性质,并指出,法院系统包括: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刑事法院、大审庭、劳工事务法庭、商事法庭、治安法庭。

91.这些法院根据各自规则审理所有民事、商事、社会和刑事案件,并代表乍得人民作出判决。

92.应该指出,传统习惯对乍得司法的体制地位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这一影响可以从民事和习惯案件中评估员的参与中看出,他们代表当事各方的习惯,负责澄清这方面的信息。2013年6月17日关于司法组织法的第11/PR/2013号法律第95条规定,“在颁布单一的民事法律之前,直到法令设定的日期之前,民事案件的审判小组将由两名因熟悉风俗习惯而著名的评估员辅助”。

93.若干法律确认司法独立,包括宪法性质和立法性质的法律,具体如下:

2018年5月4日《第四共和国宪法》;

2014年5月17日关于最高法院的组织、运作和程序的第17/PR/2014号组织法;

2013年6月17日关于司法组织法的第11/PR/2013号法律;

关于修改1998年7月7日关于最高司法委员会组织和运作的第005/PR/98号法律的第03/PR/2010号法令;

2012年2月21日关于司法机构章程的第007/PR/2012号法令。

最高法院

94.根据《乍得共和国宪法》第157条及其后条款,最高法院是司法、行政、宪法和会计事务的最高管辖机构。最高法院还处理总统选举、立法机构选举、社区选举和公民投票方面的争议,其管辖范围为全国。最高法院就任何公民在所涉案件中对某一法院审理是否合乎《宪法》问题提出的异议作出判决。

95.最高法院设五个分庭:

司法分庭;

行政分庭;

会计分庭;

宪法分庭;

一个由7名议员和4名最高法院法官组成的非常设分庭,分庭法官分别由其他议员和其他最高法院法官选出,负责审理严重的叛国案件。

96.最高法院由43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为院长,42名顾问。最高法院院长是从司法机构的高级法官中选出的,由共和国总统在征求国民议会议长的意见后任命。

97.最高法院其余成员由共和国总统或国民议会议长从具有行政法、预算法、公共会计法和宪法专长的高级法官中选出。

98.2018年5月31日关于最高法院的组织、运作和程序的第15/PR/2018号法令规定了最高法院职权、其他组织规则和运作规则以及程序。

99.最高法院对关于不称职或违法滥用权力案件的上诉作出判决,并在法律草案提交部长会议审议之前,就法律草案发表意见。

上诉法院

100.乍得有五个运作中的上诉法院,五个正在建立之中,每一上诉法院都有由其负责的明确的领土范围。每一上诉法院的构成如下:

民法和习惯法分庭;

行政分庭;

商事分庭;

社会事务分庭;

惩教和治安分庭;

起诉分庭

少年分庭;

101.上诉法院是第二级普通法院,对由其管辖的大法院和治安法庭一审案件的争议作出裁决,并根据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期限审理上诉。

102.上诉法院的判决应以合议形式作出。检察官办公室由总检察长或副检察长代表,由书记官长协助工作。

刑事法院

103.乍得司法组织法规定,刑事法院为非常设法院,由上诉法院设立,用于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案件。

104.刑事法院的组成如下:

上诉法院院长或一名顾问主持工作;

上诉法院两名顾问;

四名陪审员。

105.陪审团由30岁以上的公民组成,要求会说、会读、会写,享有政治权利、公民权利和家庭权利,以抽签方式从25人名单中选出。陪审员的职能不同于政府职能或议会职能,也不同于军队宪兵的身份。

大法庭

106.关于设立法院并确定其地区管辖权的第1010/2014号法令规定每个省会都设一个大法庭,其管辖范围涵盖省的行政范围和司法管辖范围。

107.司法组织法第32条及其后条款规定:“大法庭审理因性质或因其他法院移交而不归属特定管辖权的所有民事和行政案件。无论适用的法律和有关当事方的情况如何,情况都是如此。大法庭的构成如下:民事分庭;行政分庭;惩教和治安分庭;少年分庭;一个或多个调查处。

108.大法庭由一名庭长、一名或多名副庭长、审案法官、调查法官和儿童问题法官组成。各分庭审案法官的分配根据法庭庭长的命令进行。

109.检察官办公室由共和国检察官作为代表在大法庭出庭,其副手提供协助。共和国检察官由上诉法院的总检察长领导。

110.大法庭由一名书记官长、多名书记官、一名首席秘书和多名秘书协助工作。

111.法庭的组成应为合议庭形式,但过渡阶段除外,即法官人数不超过三名(不包括调查法官)的,不在此限。

劳工和社会保障法庭

112.《司法组织法》第40条规定,劳工和社会保障法庭的权限规则由《劳工法》第411条规定。劳工和社会保障法庭处理工人与其雇主在劳动合同、学徒合同、工作条件、卫生和安全条件的集体协议、劳工代表选举方面的争议以及社会保护制度方面的争议。劳工和社会保障法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庭长,另有一名劳工评审员和一名雇主评审员。评审员由劳工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和司法部长在与最具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协商后联合任命,在法庭庭长面前宣誓就职。法庭庭长由书记官协助工作。

商事法庭

113.商事法庭权限规则载于2004年8月23日关于商事法庭组织和运作的第009/PR/2004号法令第2至6条。

114.商事法庭是一审法庭,负责审理有关商业行为、涉及公司的纠纷、尤其是与停止付款有关的案件。

115.商事法庭组成如下:一名庭长、一名或多名审案法官、评审官、书记官长、书记员、秘书。

116.庭长和审案法官为正式法官。

117.评审官从商人中指定。关于商事法庭的组织和运作的第009/PR/2004号法令第17至22条阐述了评审官的规章和纪律制度。

118.2004年8月23日第009/PR/2004号法令规定,商事法庭执行统一的商法,审理商业纠纷。根据2004年8月23日第009/PR/2004号法令第14条,商事法庭的程序依照非洲统一商法组织的统一法律和乍得《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治安法官

119.在恩贾梅纳的每个区和没有设大法庭的每个县都设治安法官职位。治安法官在书记官长协助下独自开庭,行使法律赋予大法庭庭长的职能。在任何情况下,大法庭的共和国检察官均可在治安法庭行使检察官职能。

120.治安法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范围内,有权处理民事、刑事和治安案件。但是,在恩贾梅纳各区设立的治安法庭不具有刑事和治安管辖权。治安法庭不处理新闻法、经济和税法和外汇法所述的犯罪行为。

法官及司法人员

121.法官资格通过竞争考试获得,需要具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1开始运作的新的司法人员培训学院为培训法官提供了机会。该学院培训期为90周,包括技术和实践培训。

122.到2019年7月,法官人数估计为435人,其中39人为女性。目前有333名司法审计员正在准备加入司法队伍。书记官有257名;执业律师143名,其中18名为女性,实习律师77名,其中11名为女性;公证人35名,包括5名女性;法警43名,包括1名女性。

123.法官和司法人员人数客观上不足以满足1150万人的需要。

124.此外,法官在国内分布不均。司法独立所面临的问题是各种干涉,干扰司法裁决。

125.为了便利公民获得司法救助,政府在五个上诉法院作出了帮助公民诉诸法律和司法的安排,并通过了2019年4月15日关于法律和司法援助的第021/PR/2019号法律。

少年司法

126.13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能接受协助、保护和教育。13至18岁之间者可被判处监禁或罚款。预审拘留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127.乍得政府打算按照关于起诉和审判13至18岁未成年人所犯罪行的第007/PR/1999号法律的精神,设立专门的少年收容所。

128.乍得批准了几乎所有关于儿童权利的国际公约和议定书。

129.政府于2016年在部长会议上通过了少年司法临时战略,以落实少年司法。

监狱系统

130.乍得监狱系统人满为患。2016年,监狱关押人数为4,775人,理论上可容纳人数为2,080人(乍得PRAJUST正义方案的数字)。

131.2017年7月28日关于监狱制度的第19/PR/2017号法律第21条规定,男女囚犯应分开关押,被定罪者和被告也应分开关押。上述法律第23条提及未成年人。

司法动态

反恐法(2015年)

132.2015年7月,国民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打击恐怖主义行为的新法律。该法对恐怖主义行为作出了相当广泛的定义。

133.该法规定对犯有最严重罪行的判处死刑。嫌疑人在被移交法院之前可被拘留的时间从48小时延长到30天,检察官可将此时间延长两次。目前正在修订这项法律,以使其符合国际人权承诺和新的《刑法》,特别是关于废除死刑的规定。

司法机构改革

134.2013年的改革后,法院分庭必须以合议方式作出判决。但某些法院的法官人数太少,仍可由一名法官作出判决。

135.新的司法组织法对国家因司法部门运作不佳而引起的责任(例如,法官迟迟不能就一项紧急措施作出裁决)作了规定。相关诉讼程序须在最高法院进行。

禁止童婚

136.为了有效打击童婚现象,政府颁布了2015年7月21日关于禁止童婚的第029/PR/2015号法律和2017年5月8日关于《刑法》的第01/PR/2017号法律。

新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137.新的《刑法》于2017年5月8日生效,2017年7月14日生效的《刑事诉讼法》废除了死刑。但根据2015年第34号法,对犯有恐怖行为的仍处以死刑。

四.保护人权的法律和体制框架

A.法律框架

138.批准某些公约是必须的,以提高国家提供的保护水平。因此,特别考虑到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条约机构、特别程序、第一次国家人权和司法论坛的建议,法律框架需要与国家在国内和国际上的承诺保持一致。

139.在体制方面,司法和人权部的改组和能力建设将使其能够在执行法律框架方面发挥中心作用。

140.人权组织和机构在执行政府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政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B.体制框架

司法和人权部

141.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以及促进基本自由,2005年设立了人权和基本自由部。该部负责促进落实政府的人权政策(保护、促进和宣传人权)。

142.2014年,人权事务部与司法部合并,成为司法和人权部。在该部内,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政策由人权司负责。人权司负责保护和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

143.人权司在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法律框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44.然而,有些文书虽然已定期纳入国内法律制度,但没有得到足够的宣传,有待使公民了解这些文书。

维权组织

145.1993年举行的国家主权会议提倡发展民间社会组织。协会自由成立。

146.在乍得,1962年7月28日关于社团条例的第27/INT-SUR/62号法令及其1962年8月25日第165/INT-SUR/62号执行法令对社团活动作了规定。根据此法令,任何社团的开办许可必须事先得到领土管理和公安部的批准,该部是唯一有权颁发这种许可的机构。

147.目前有2,407个社团。这些社团包括一般的人权协会,特别是专门为妇女和残疾人争取权利的组织。有些协会以集体方式组织。这些协会组织人权活动,并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国家办事处合作。高级专员办事处国家办事处每两个月与民间社会组织举行一次会议。

148.在专题报告的框架内,政府参考民间社会组织的报告。民间社会组织也另外编写报告。

149.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人权协会不仅争取加强其能力,而且尤其要求政府为其提供一个法律框架,使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得到保护。

C.维权组织

150.除了司法和人权部以外,国家人权委员会、媒体和视听高级管理局、自治传统酋长社区高级理事会、经济社会文化理事会和各个人权组织也在帮助促进和保护人权。

D.国家人权委员会

151.根据国家主权会议的建议,乍得于1994年通过第031/PR/94号法设立了国家人权委员会。

152.国家人权委员会由各部和民间社会代表组成,负责:

153.就包括妇女地位、儿童权利和残疾人权利在内的人权和自由问题向政府提出咨询意见;

154.协助政府以及其他国家机构和国际机构处理乍得境内的所有人权问题;

155.对人权和基本自由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开展出版工作。

156.国家人权委员会有一些不足之处。相关法律与《巴黎原则》相抵触:

157.2002年和2009年国际人权机构协调委员会认可时,指出了国家人权委员会的弱点。因此,国家人权委员会丧失了A级认证资格,被降格为B级。

158.这些情况影响了国家人权委员会的形象。国家人权委员会由于这一地位,既不可当选为国家人权机构国际协调委员会的成员,也不能当选非洲国家人权委员会论坛主席团成员和法语国家人权委员会协会主席团成员。

159.政府为了表明其政治意愿并处理国家人权机构国际协调委员会所指出的许多关切问题,采取了改革国家人权委员会的行动。

160.司法和人权部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国家办事处的支持下,于2015年9月举办了一次讨论会,确认关于改革国家人权委员会的法律草案。

161.经过这些努力,国家人权委员会被列为国家主要机构,2018年11月22日关于该机构的职能、组织和运作的第28/PR/2018号法律获得了通过。为了使国家人权委员会投入运作,根据新法律的规定,现已开始专员甄选程序。

162.国家人权委员会的改革不仅是为了满足改善乍得共和国保护人权的法律和体制框架的需要,而且也是为了落实国际协调委员会、联合国条约机构和普遍定期审议的许多建议。

E.政府与民间社会的合作

163.各人权协会是在1990年乍得民主开放后成立的。事实上,在朝着更具战略性综合性的承诺迈进的过程中,政府正在与民间社会组织密切合作。这有助于了解民间社会组织面临的具体问题以及社会和政治挑战。在这方面,民间社会组织参与了政府安排的一些活动,特别是实地考察以及在恩贾梅纳或其他地点举行的提交各条约机构的报告以及各人权文书起草和审定讨论会。

164.在实施国际人权文书的框架内,民间社会组织是根据2011年12月12日关于设立国际人权条约后续行动委员会的第3912/PRM/MDHLF/2011号法令设立的国际人权文书后续行动部际委员会成员。

165.民间社会组织为改善施政和建设和平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些组织也围绕国家关心的问题进行协调,例如:和平(和平与和解呼吁后续委员会);人权(人权协会联合会);妇女具体权利和地位(妇女协会联络组),等等。这些举措在培训、宣传等方面发挥了作用。这方面的例子包括建立合作电台和社区电台、开展公民教育运动、提供法律援助、培训律师助理等等。

F.提高对人权问题的认识

166.乍得共和国政府批准了许多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际、区域和次区域法律文书。

167.乍得共和国政府不仅将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法律文书纳入国内法,而且还向人民宣传这些法律文书,并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儿基会、人口基金、民间社会等技术和财政伙伴合作,提高文职和军事行政当局、传统当局、宗教领袖和民众对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流离失所者和难民的法律文书的认识,并开展相关培训。

168.人权问题也是国防和安全部队培训方案的重要内容。这样做是为了使国防和安全部队不仅自己遵守法律、公约和规则,而且确保以公正、人道的方式履行职责,执行法律、公约和规则。司法警察一般都得接受有关儿童权利的培训。培训由政府与法国合作为警察和宪兵合作提供。乍得订有警察道德守则:2016年6月15日第413/PR/PM/MSPI/2016号法令。乍得流动国民卫队的道德守则正在拟订之中。

169.同样,政府在儿基会的支持下,为儿童保护系统有关部委的法官、书记员、律师和其他中央部门人员开设了一系列持续能力建设课程。

170.为了提高青年、妇女和艾滋病毒感染者等目标群体的认识,国家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和儿基会以及其他伙伴编写了以不同目标群体为对象的传递明确准确的信息的宣传材料。

171.这些信息是针对每个目标群体制定的,目的是通过各种做法改变人们的行为,从而防止这种疾病的发生,不幸的是,这种疾病继续肆虐各地,青年人受影响最为严重。这些信息不仅针对协调人,而且也针对参与艾滋病毒/艾滋病和性传播感染预防工作的任何其他人。

172.要防治艾滋病,需要采取简单的做法和态度,每个人都必须接受艾滋病毒检测,以了解自己的血清状况,若结果为呈阳性,就须接受治疗。

173.乍得媒体也参与宣传、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活动。公共媒体(RNT、TVT)和社区媒体(自由FM, KAR OUBA电台等)也传播介绍公民权利和义务,举办劳工论坛,并开展人权问题的各种讨论。

G.《世界人权宣言》周年纪念活动

174.乍得《宪法》序言中重申对1945年《联合国宪章》、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和1981年《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所载人权原则的承诺。

175.作为联合国会员国和非洲联盟成员国,乍得每年12月10日举行《世界人权宣言》周年纪念活动。

176.纪念活动靠政府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共同努力,靠人权高专办的技术支持和财政支持。

177.为纪念活动选定的主题通常采用联合国秘书长确定的主题。此外,学生们还宣读《世界人权宣言》和《乍得宪法》的一些条款,戏剧团体也演出一些短剧。

178.纪念活动首先由司法和人权部长兼掌玺部长发言,回顾人权机构和组织应发挥的作用、政府在履行其国际承诺方面所作的努力以及面临的挑战。

179.周年纪念活动是一次机会,乍得当局可借以宣传乍得作为缔约国的国际人权文书,并提高行政当局、传统当局和宗教当局人员对人权概念和《世界人权宣言》内容的认识。

国家人权状况

180.自获得国家主权以来,乍得经历了许多体制危机和政治危机,30多年来,这些危机造成了武装冲突,发生了各种严重侵犯人权、基本自由和集体自由的行为。

181.1990年民主到来,公共生活实现了自由化,政党和民间社会有了蓬勃发展。

182.冲突局势助长了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侵犯人权的行为。这种情况的主要受害者是妇女和儿童。

183.很多妇女受害于基于性别的暴力,其中最常见的是逼婚和/或早婚、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强奸和其他形式的身体暴力。侵害者经常有罪不罚,原因如下:规范框架存在重大缺陷,起诉率和举报率低,社会文化方面存在障碍,适用的刑罚过轻,某些行政和军事当局对司法事务进行干涉,对损害的赔偿不足。

184.许多儿童被剥夺了受教育权,游牧儿童被剥夺受教育权的情况尤其严重,许多儿童被武装部队和团体招募入伍,许多儿童充当童工,而这样做违反了关于儿童保护的法律规定。这方面的例子包括有的儿童充当家佣,充当牧童,充当“圣战战士”,沿街乞讨,遭受性剥削,而剥削者由此图利。

185.由于东部和南部的武装冲突,大批苏丹难民和中非共和国难民流离失所,他们需要得到人道主义援助。

186.虽然在保护人权方面一些重要的法律已获得通过,但同样重要的其他法律尚待通过,其中包括儿童保护法和个人及家庭法。

立法挑战

187.《乍得宪法》第二编专门讨论基本人权和义务(第12条及其后各条)。尽管有这一宪法规定,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利的工作仍然面临重大挑战,包括难以消除有害传统习俗、难以通过家庭法和儿童保护法。在司法方面,必须采取措施,对强奸和性暴力、切割女性生殖器官行为、有害传统习俗做法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

188.关于儿童状况,虽然采取了保护儿童的措施,但真正的挑战仍然存在,在法律保护和防止有害儿童成长的做法以及各种形式的剥削方面特别如此。

189.必须指出的是,国家、区域和国际环境中出现了阻碍人权享有的新现象,包括乍得湖省暴力极端团体博科哈拉姆的出现,后果严重,数不胜数:侵犯生命权、招募妇女和儿童(常常用来携带恐怖袭击炸弹)、破坏财产、施行强奸和性暴力行为、即决处决等等。

190.为了应对这些重大挑战并落实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议,乍得新的《刑法》考虑到了酷刑问题(第323和324条)、严重违反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公约犯下的战争罪(第285至289条)、军事首长和其他上级官员对其下属行为的责任(第290和291条)、网络犯罪(第429至438条)、2018年6月22日关于打击人口贩运的第012/PR/2018号法律等等。

191.新的《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对13至18岁未成年人所犯罪行的起诉和审判程序。

在发生侵犯人权行为的情况下的补救途径

192.任何人,凡其权利受到侵害,均可利用法律补救办法,包括国内、区域和国际补救办法。在国内,受害者可以向非政府人权组织、国家人权委员会或司法机构等机制举报。强奸和性暴力案件提交国家法院审理。

193.乍得实际上没有专门处理强奸和性暴力案件的法官,也没有专门处理不歧视问题的专门机构。

194.人权状况得到定期评估,方式包括民间社会的报告、根据普遍定期审议程序与人权理事会的对话、条约机构的监测或特别程序的实地访问报告。

195.在与人权理事会互动对话的框架内,乍得在2018年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时提交了报告。在与人权理事会进行互动之后,人权理事会向政府提出了204项建议,其中考虑到乍得面临的所有人权挑战,包括:

加强国家人权机构;

关注妇女和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状况;

使国内法符合国际承诺;

应对人口贩运问题;

开展人权教育;

加强与各个机制的合作;

废除死刑;

采取消除强奸、酷刑、贩卖人口等行为的措施。

与区域和国际机制的合作

196.乍得已加入大多数国际、区域和次区域人权法律文书。这些保护人权的文书的内容已纳入《宪法》。

197.乍得通过2011年12月11日第3912/PR/PM/MDHLF/2011号法令设立了国际人权文书后续行动部际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协商和监测机构。

198.为响应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议,现已起草一项普遍定期审议国家行动计划,该计划已得到国际人权文书后续行动部际委员会的批准。

199.关于与联合国特别程序的合作,政府向特别报告员发出了访问乍得的邀请。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已两次来访,有人来访特别程序包括在实践和立法中歧视妇女问题工作组和利用雇佣军活动作为侵犯人权和人民自决权的手段问题工作组。这两次访问分别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4月进行。访问之后,对人权状况进行了分析,并就改善人权状况提出了建议。政府已承诺为落实这些建议作出努力。

200.为了履行关于批准人权公约的国际承诺,政府已开始批准乍得尚未成为缔约国的公约。因此,乍得在2018年11月批准了两项公约,即《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

H.反歧视斗争、平等和有效补救

201.乍得现行法律框架全面承认男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宪法》第13、14和15条)。例如,第14条规定:“国家应确保人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分出身、种族、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或社会地位。

202.国家有责任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并确保在私人和公共生活领域保护妇女的权利。”

203.《选举法》保障男女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方面的平等。《选举法》第178条第3款规定,“每一选举名单应在尽可能考虑到性别均衡的情况下,列入相应数目的候选人。”

204.尽管有这些宪法规定,但在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实际上仍然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歧视。

205.例如,乍得《劳工法》第205条禁止妇女上夜班。

206.由于缺乏对现有法律条文的了解以及习惯法与现代法律并存,许多公民感到困惑,这种情况也限制了《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的效力。

207.某些文化习俗有害于妇女的权利和两性平等。(娶寡嫂制、娶妻姐妹制、女性外阴残割、殴打、早婚和逼婚)。

208.在保留种姓习俗的某些环境中,属于某一种姓社会阶层的女孩和男孩不得与不属于其种姓的女孩或男孩结婚。

209.性别差距存在于整个教育过程中,而且随着教育等次的提升而大幅增加。学前为0.8%,小学为0.87%,中学为0.6%(2010年多指标调查)。

210.目前,乍得已通过一项性别平等政策,建议使女性比例增加到30%。宣传工作正在展开,力求提高女性比例。在包容性全国论坛之后,政府通过了一项关于性别平等的法律,规定妇女在选举和任命职务中的配额为30%,以此作为在实现两性均等之前的过渡措施。

211.在司法和心理方面,遭受强奸的妇女或艾滋病毒抗体阳性的妇女,因害怕污名缠身和社会边缘化,不愿谈论她们的处境。然而,必须认识到,妇女不诉诸司法是出于某种心态。披露她们所遭受的伤害将会损害其尊严和名声。她们因此不愿诉诸司法。此外,还有别的制约因素,如侵犯妇女权利的行为者没有受到揭发,习俗影响很大,限制了平等诉诸司法原则的有效落实。

212.鉴于这一点,政府已着手废除所有已确定的歧视性规定。政府已开始起草新的个人和家庭法,通过该法的进程正在进行中。该法草案考虑到了乍得的国际承诺,特别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规定。

213.政府通过国家性别政策和打击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国家战略,将妇女权利问题列为优先事项之一,特别强调必须消除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必须确保不歧视,无论在家庭还是在公共和私营机构,均确保机会平等,确保人人能平等获取资源,能平等行使决策权。

214.另应指出,民间社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培训、提高认识、举报和宣传活动对解决这一问题作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