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HRI/CORE/KOR/2022

国际人权文书

Distr.: General

20 April202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作为缔约国报告组成部分的共同核心文件

大韩民国 *

[收到日期:2022年2月8日]

一.国土与人口

A.地理

1.大韩民国位于朝鲜半岛,朝鲜半岛长950公里,宽540公里,总面积223,405平方公里。朝鲜半岛位于太平洋的西北角,西面是中国,东面是日本。

B.人口、语言与宗教

2.大韩民国不收集基于族裔和种族的人口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底,在大韩民国居住的2,036,075名外国人中,按国籍划分,中国人894,906人(44%),越南人211,243人(10.4%),泰国人181,386人(8.9%),美国人145,580人(7.2%),菲律宾人49,800人(2.5%),日本人26,515人(1.3%)。截至2020年底,居住在大韩民国的2,036,075名外国国民中,811,211人(39.8%)是外籍韩国人,居住在韩国的外籍韩国人中,662,845人(81.7%)拥有中国国籍。韩国人有着明显的身体特征,他们被认为是从中亚迁移到朝鲜半岛的几个蒙古部落的后裔。韩语是官方语言。

3.截至2020年,大韩民国的总人口估计为51,836,000人,人口密度估计为每平方公里516.2人。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总人口的16.6%为65岁或以上人口。

4.由于大韩民国在经济发展方面的成功,韩国人的总体健康状况在过去五十年中有了显著改善。1970年,男性预期寿命为58.7岁,女性为65.8岁。到2020年,预期寿命提高到男性80.5岁,女性86.5岁。

5.婴儿死亡率大幅下降,孕产妇死亡率也同时下降。由于出生率低和预期寿命延长,人口分布现在更像瓶状。到2030年,年轻人口(15岁以下)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将会下降,而老年人口(65岁以上)将占总人口的25.5%。

6.大韩民国传统上非常重视教育,将其作为自我实现和社会进步的手段。1880年代引入了现代学校,随着1948年大韩民国的成立,政府开始建立现代教育制度,并于1953年规定六年小学教育为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后来扩展到中学,即三年中等教育,并于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今天,大韩民国是世界上识字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7.韩国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的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伴随着农村居民不断向城市移民,特别是向首尔移民,这导致了大都市地区的高度城市化。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搬到首尔新开发的郊区。

8.韩国文化包含多种多样的宗教元素。历史上,韩国人生活在萨满教、佛教、道教和儒教的影响下。在现代,基督教信仰已经强有力地进入该国。此外,随着宗教机构作为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的出现,信教人口明显增加。由于大韩民国在《宪法》中保障宗教权利,韩国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和信仰自由践行宗教生活。

C.其他社会经济指标

9.自1962年以来,大韩民国认真开展了经济发展。在不到四十年的时间里,它实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过程,极大地改变了韩国经济。以出口为增长引擎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极大地促进了国家经济的根本转变。在这一战略的基础上,实施了许多成功的发展方案。因此,从1962年到2020年,大韩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从24亿美元增加到16,382亿美元,成为世界第十大经济体(就GDP而言)。其人均国民总收入从1962年的91美元升至2020年的31,881美元。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数字清楚地表明了这些经济方案取得的巨大成功。该国于1996年成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的第29个成员国。

二.一般政治结构

A.现代政治史

10.直到19世纪末,当时被称为“朝鲜王朝”的朝鲜仍然是一个“隐士王国”,坚决反对西方的外交和贸易关系要求。一些亚洲和欧洲国家相互争夺对朝鲜半岛的影响力。1910年,日本强行吞并朝鲜,实行殖民统治。所有政府职能以及工业都被日本人接管,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控制,国家受到压迫和剥削。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盟军打败,结束了对朝鲜三十五年的统治。

11.解放后,苏联和美国从三八线将朝鲜半岛一分为二。由于每一个占领军都将自己的制度施加于其管辖下的地区,在朝鲜半岛建立一个统一、独立的政府的努力不断受挫。随着美国和苏联之间的冲突加剧,朝鲜半岛问题被列入联合国的议程,联合国决定在联合国朝鲜问题临时委员会(联朝临委会)的主持下举行大选。

12.第一次选举于1948年5月10日在三八线以南地区举行,李承晚于1948年当选为大韩民国第一任总统。与此同时,在三八线以北的地区,由于苏联拒绝联朝临委会进入,在金日成的领导下建立了一个共产主义政权。

13.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战争严重破坏了朝鲜半岛,造成近300万朝鲜和韩国人伤亡,数百万人无家可归,与家人失散。《朝鲜停战协定》于1953年7月签署。

14.由于1950年代大韩民国的民主仍处于发展阶段,该国经历了巨大的政治和经济困难。1960年4月,李总统因学生领导的起义而下台,同年8月晚些时候,第二共和国成立,民主党的张勉组建了政府。

15.然而,第二共和国于1961年5月16日被少将朴正熙领导的政变推翻。以朴少将为首的国家重建最高会议接管了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职能。

16.朴正熙在1963年的选举中成为总统。他的政府在1960和1970年代实行了快速工业化,实现了高速经济增长,这一时期通常被称为“汉江奇迹”尽管在此期间韩国经济高速增长,但朴正熙政府的统治对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施加了严格限制。

17.1979年10月朴总统遇刺导致了一个混乱的过渡时期,在此期间实行了戒严令。随后,在此期间担任临时总统的崔圭夏于1980年8月辞职。全斗焕被统一主体国民会议选为大韩民国总统,该会议是在朴总统政府下成立的,发挥选举团的作用。

18.民主运动在整个1980年代愈演愈烈,1987年修订宪法,恢复了直接普选总统。同为前将军的卢泰愚根据新宪法当选总统,他执政期间取得的民主进步为32年来第一位平民总统的选举奠定了基础。金泳三是一名长期的民主活动家,1992年作为执政党候选人当选总统。

19.在1997年的总统选举中,主要反对党新政治国民会议的领导人金大中当选。这种从执政党到反对党的权力移交是韩国宪法史上第一次和平移交。

20.2003年2月,卢武铉就任第十六任总统,他的政府被称为“参与政府”,实行了和平繁荣政策。该政策是卢武铉总统战略愿景的产物,该愿景设想通过促进朝鲜半岛的和平和追求韩朝的共同繁荣,为和平统一奠定基础,并为成为东北亚经济中心奠定基础。

21.2008年2月,李明博就任大韩民国第十七任总统。为了延续历史上取得的进步,他的政府旨在培育新的增长引擎,重振经济,造福普通民众。李明博政府还努力应对复杂的挑战,包括全球化、知识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全球变暖以及国际关系的多样化。

22.2013年2月,大韩民国第一位女总统朴槿惠就职。她的政府提出了人民幸福和国家发展的新愿景。其政府还强调了实施创意经济的必要性,称“基于科学技术和信通技术的创意经济是我们为实现经济突破而必须应对的挑战,也是韩国经济的唯一增长引擎”。

23.在前总统朴槿惠被弹劾后,文在寅于2017年5月就任大韩民国第十九任总统。他的政府提出了“人民的国家,公正的大韩民国”的国家愿景。其政府努力根除专制文化,与人民沟通,恢复民主。它还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减少了非正规工作的发生率,并提高了最低工资,以努力实现“以人为本的经济”。

B.政体类型

24.大韩民国是一个民主共和国。《大韩民国宪法》在其前文中指出,首要的宪法目标是以自律和协调为基础,更加牢固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使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所有领域内各人的机会均等,并能够发挥最高能力。它还将权力分立和法治制度化。

25.大韩民国的政治制度是半总统制,包含了议会制的一些特征。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总理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批准。包括总统在内的行政部门经常向国会提交议案。

C.政治组织

1.总统

26.大韩民国总统是行政部门的领导人和国家元首,由年满19岁的所有公民通过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总统任期五年,不得连任。最近一次总统选举于2017年5月举行。

27.总统候选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年满40岁;2)大韩民国国民;3)有投票资格(选举违规和其他重罪以及严重精神疾病可能导致被依法剥夺选举权)。

28.单一任期阻止长期掌握政府权力。在总统丧失能力的情况下,总统的权力移交给总理,然后是国务会议成员,按照法律预先确定的顺序。如果总统职位出现空缺,必须在60天内选出继任者。

29.总统的职责包括捍卫大韩民国的独立、捍卫宪法、追求祖国的和平统一以及领导行政部门。

30.总统的权力包括对国会议案拥有否决权(可以被国会三分之二多数推翻),出席国会会议并发言,直接向公众提交公民投票,宣战和缔结和平,担任武装部队总司令,宣布戒严,颁布法律,向国会提交政府预算,以及给予大赦、减刑和奖励。总统的许多权力都要经过国会的批准。

31.除叛乱或叛国罪外,总统在任期内不得被指控犯有刑事罪。总统任命和罢免公职人员,包括总理和国务会议成员,他们根据总统的指示任职,也可以根据总统的命令被免职。

2.总理、国务会议和行政部门

32.根据大韩民国的总统制,总统通过国务会议行使其行政职能,国务会议由15至30名成员组成,由总统主持。国务会议是总统授权的机构,是根据宪法设立的审议机构,由总统确定的各政府部门的领导人组成。

33.总理由总统任命,由国会简单多数批准。作为总统的首席行政助理和国务会议成员,总理在总统的指导下监督各行政部委并管理政府政策协调办公室。总理还有权在国务会议审议重大国家政策,并出席国会会议。

34.国务会议成员由总统根据总理的推荐任命,国会在审查其资格时举行听证。他们领导和监督他们的行政部委,审议重大国家事务,并代表总统行事。国务会议成员可以参加国会的任何会议,报告国家行政情况或发表意见。国务会议成员全体和个人仅对总统负责。

35.除国务会议外,总统还直接控制一些机构来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监查院、国家情报院和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这些组织的负责人由总统任命,但总统对监查院院长的任命须经国会批准。监查院在履行职责时独立于总统。

3.立法部门

36.国会是一院制立法机构,由300名议员组成(宪法规定至少有200名成员),任期四年。只有年满25岁的有资格投票的大韩民国国民才能竞选国会议员。

37.在300名议员中,253名由选区的多数票选举产生,其余47名议员通过比例代表制获得席位,在比例代表制中,席位根据他们获得的总票数的百分比分配给各政党,条件是他们超过有效选票的3%的门槛或从地区投票中获得5个以上的席位。该制度旨在反映不同阶层人民的声音,同时提高议会的专门知识。

38.《宪法》赋予国会许多职能,其中最重要的是立法权。议会的其他职能包括批准国家预算、与外交政策有关的事项、宣战、韩国军队在国外或外国军队在国内的驻扎、检查或调查与国家事务和弹劾有关的具体事项。

39.国会议员在国会之外不对在立法部门发表的任何意见或进行的投票负责。在国会开会期间,未经国会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留议员,除非是公然犯罪行为。

40.有两种立法会议:常会和特别会议。常会每年从9月至12月召开一次,根据议长或议会四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以上成员的要求,可召开特别会议。常会的会期为100天,特别会议的会期为30天。

4.司法部门

41.大韩民国的司法部门由大法院、高等法院、地区法院、专利法院、家事法院、行政和地方法院以及军事法院组成。

42.大法院是最高司法法庭。它审理对下级法院提交的案件的上诉。大法院长由总统征得国会同意后任命。其他法官由总统根据首席法官的建议任命。大法院长的任期为六年,不得连任。大法院长必须70岁退休。其他法官的任期是六年。虽然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可以被重新任命,但他们必须在年满65岁时退休。

43.军事法院只对刑事案件有管辖权。它审判民间社会公认的罪行,以及《军事刑法》和《军事秘密保护法》规定的罪行。

5.独立组织

a.宪法法院

44.宪法法院成立于1988年9月,是宪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法院有权解释《宪法》,审查所有法规的合宪性,就弹劾或解散政党做出司法决定,并对权限争议和违宪申诉做出判决。

45.该法院由总统任命的九名法官组成。然而,其中三名是从国会挑选的候选人中任命的,三名是从大法院长推荐的候选人中任命的。任期六年,可连任。

b.全国选举委员会

46.根据《宪法》第114条的规定,成立了全国选举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的宪法机构。它管理选举和全国公民投票,并处理有关政党和资金的行政事务。

47.全国选举委员会由九名成员组成,包括一名主席和一名常务委员。三名成员由总统任命,三名由国会选举产生,三名由大法院长指定。主席和常务委员从委员中选举产生。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是部长级公务员。

48.其他四个与选举有关的重要委员会隶属于全国选举委员会。三个常设委员会是全国选举广播辩论委员会、互联网选举新闻审议委员会和全国选举调查审议委员会。国家选举广播辩论委员会决定选举辩论的形式,而互联网选举新闻审议委员会在选举期间就互联网新闻内容做出决定。国家选举调查审议委员会监督和裁决有关调查和投票的事项,并防止任何虚假信息通过非法调查传播。最后,国会选举划界委员会是一个临时委员会,于2015年成立,并从国会手中接管了划定选区边界的职责。

三.保护和促进人权的一般框架

A.接受国际人权规范的情况

49.大韩民国是以下七项核心人权条约的缔约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禁止酷刑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接受主要国际人权条约的详细情况如下:

核心普遍人权条约

批准、加入或继承日期

声明/保留

承认条约机构的具体权限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1978年12月5日

个人申诉(第十四条):是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1990年4月10日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1990年4月10日

有(第二十二条)

国家间申诉(第四十一条):是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一项任择议定书》

1990年4月10日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1984年12月27日

有(第十六条第1款(g)项)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

2006年10月18日

调查程序(第八和第九条):是

《禁止酷刑公约》

1995年1月9日

国家间申诉(第21条):是

个人申诉(第22条):是

《儿童权利公约》

1991年11月20日

有(第40条第2款(b)项(五)目)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2004年9月24日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2004年9月24日

《残疾人权利公约》

2008年12月11日

其他主要相关国际文书

批准、加入或继承

劳工组织基本公约

是(第105号除外)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打击陆、海、空偷运移民的补充议定书》

B.在国家一级保护人权的法律框架

50.在大韩民国,根据《宪法》正式缔结和颁布的国际人权条约与国内法具有同等效力。

51.大韩民国《宪法》保障基本人权,并规定了人权的类别和性质。它还规定了限制这些权利的范围以及国家重申和保障个人人权不可侵犯的义务。《宪法》规定,基本自由和权利不应仅仅因为《宪法》中没有具体规定而被低估。

52.一系列法律涵盖了所有人权。这些法律重申并具体规定了人权和基本自由。任何一项单独的法律规定都不能超越《宪法》规定的限制侵犯基本人权,如果发生侵犯,可以将问题提交宪法法院审查该规定是否符合宪法。

53.原则上,通过刑事处罚和损害赔偿来确保对人权的保护。侵犯人权的行政措施可以通过行政上诉或行政诉讼而失效或取消。此外,当因公共权力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的侵犯基本人权行为在用尽所有程序性补救措施后仍未得到纠正时,可以向宪法法院提出申诉。

54.除司法裁决外,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还可向国家人权委员会提出申诉,通过这些机构的建议获得补救。国家人权委员会成立于2001年11月,是独立于政府组织的国家人权机构。该委员会开展各种活动,包括提出改进政策、法律、机构和做法的建议。它还对人权状况进行广泛的调查,并就歧视性做法提出建议。此外,它为政府组织、地方政府、学校、公司、新闻界、社会福利机构和人权非政府组织提供人权教育。该委员会帮助公民更好地了解人权,制作和分发与人权有关的网络剧和视频,并向学校等教育机构提供人权漫画、图片、电影和海报。

55.政府在法务部设立了人权局,负责协调政府内部的人权政策,以确保对各部委处理的各种人权问题采取综合办法。国家人权政策理事会由法务部长主持,由各部副部长组成,负责讨论和协调人权方面的重要问题,并制定人权政策,如促进和保护人权国家行动计划(国家行动计划)。

56.国家行动计划是一项全面的人权政策,许多相关部委和机构都参与其中。继之前的2007-2011年国家行动计划和2012-2016年国家行动计划之后,第三个2018-2022年国家行动计划于2018年7月获得通过,目前正在实施中。第三个国家行动计划中新增了关于工商商业和人权的单独一章。

C.在国家一级促进人权的框架

57.大韩民国通过以韩文出版国际人权文书,以及通过学校教育方案,向公众提供人权信息。

58.法务部审查国际人权公约,编写国内适用的审查,并制定将在国家和地方政府一级实施的国家人权政策。

59.大韩民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案文已用韩文传播。从事人权研究的国际组织的信息和报告也可以通过法务部和外交部获得。

60.条约监督机构的结论性意见已被翻译成韩文,分发给相关机构,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布。

61.政府代表参加由其他政府、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举办的人权研讨会、课程和其他类似活动。政府在编写关于国际人权条约执行情况的国家报告时与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

62.政府出版并分发了一本关于国家行动计划的小册子,其中包括七项核心人权条约(《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相关条款以及每个条约机构的结论性意见,以提高公职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对国际人权机制的人权意识。

D.国家一级的报告程序

63.大韩民国作为联合国会员国,与联合国系统合作,“促成国际合作……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三款),并致力于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义务。大韩民国遵守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遵守体现《世界人权宣言》所载原则的基本人权条约和标准。

64.大韩民国作为七项核心人权条约的缔约国,忠实提交了关于政府为执行国际人权条约所采取措施的报告。

65.在编写关于国际人权条约执行情况的国家报告时,有一个部充当联络点和协调员。联络的部与其他相关部委合作起草国家报告。负责联络的部举行一系列磋商来审查草案。政府努力通过协商在起草国家报告时反映国家人权委员会和非政府组织的意见。

66.政府保障和促进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同时努力保护儿童、妇女、残疾人和外国人等弱势群体和少数群体的人权。政府在制定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政策和法律时注意到人权条约机构提出的结论性意见。

67.特别是,外交部向相关部委和机构分发条约机构的结论性意见及其后续建议。它还要求其他相关部委提交进度报告和关于国家报告审查的最新信息。条约监督机构的建议被纳入国家行动计划,国家人权政策委员会审查国家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政府与社会各利益攸关方合作,寻求落实条约监督机构建议的方法。

E.关于非歧视与平等和有效补救措施的资料

68.大韩民国《宪法》的许多条款都明确规定了平等和不歧视原则。第11条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第31条第1款规定,所有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第32条第4款规定,需要对工作妇女给予特别保护,不得使她们受到不公正的歧视。第36条第1款还规定,婚姻和家庭生活以性别平等为基础。

69.虽然没有禁止歧视的一般法,但有许多法律禁止各个领域的歧视。这些法律在反歧视的理由和范围以及保护和惩罚的程度方面各不相同。这类法律的例子包括《国家人权委员会法》、《禁止歧视残疾人及补救法》、《禁止就业年龄歧视和促进老年人就业法》、《劳动标准法》、《平等就业机会和工作与家庭平衡援助法》、《保护定期合同雇员和兼职雇员法》、《保护派遣工人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康复法》以及《外国工人就业法》等。

70.一般而言,反对歧视行为的措施包括建议、行政措施和刑事处罚。国家人权委员会提供建议,该委员会的任务是根据《国家人权委员会法》和《禁止歧视残疾人法》调查个人申诉。《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法》列出了19种歧视理由,包括种族、肤色、性别、残疾等。

71.另一方面,针对就业中基于年龄的歧视以及对非正式工人的歧视,规定了行政措施。《劳动标准法》和《平等就业机会和工作家庭平衡援助法》中规定了刑事处罚。

72.如果歧视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犯罪,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也可通过民事诉讼作出赔偿命令。受害者如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补救,只要属于低收入群体,就会得到法律支助。

73.特别是,颁布了《禁止歧视残疾人及补救法》,以便从法律上确保残疾人的人权。该法禁止对残疾人的直接和间接歧视,包括禁止拒绝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

74.政府于2007年7月制定了《韩国境内外国人待遇框架法》,以改善居住在韩国的外国人的法律和社会地位。它为外国人从事经济活动提供支助、提供信息和教育,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并为法律和民事诉讼提供咨询。该法规定,法务部长应每五年制定一项与外国人有关的政策框架计划。

附件

主要统计数据(韩国国家统计局)

国土与人口:1980至2021年

年份

领土面积 1

( km 2 )

人口 2

人口密度

男 / 女 比率 *

农业人口 3

( 千 )

增长率 ( 百分比 )

( 千 )

占总人口百分比

1980

98 011

38 124

1.56

389.0

101.8

10 827

28.4

1985

98 349

40 806

0.98

414.9

101.7

8 521

20.9

1990

98 730

42 869

0.99

434.2

101.3

6 661

15.5

1995

99 286

45 093

1.01

454.2

101.4

4 851

10.8

2000

99 461

47 008

0.84

472.6

101.4

4 031

8.6

2005

99 646

48 185

0.21

483.6

101.3

3 434

7.1

2010

100 033

49 554

0.50

495.4

100.8

3 063

6.2

2011

100 148

49 937

0.77

498.6

100.8

2 962

5.9

2012

100 188

50 200

0.53

501.0

100.7

2 912

5.8

2013

100 266

50 429

0.46

502.9

100.6

2 847

5.6

2014

100 284

50 747

0.63

506.0

100.6

2 752

5.4

2015

100 295

51 015

0.53

508.6

100.6

2 569

5.0

2016

100 339

51 218

0.40

510.4

100.5

2 496

4.9

2017

100 363

51 362

0.28

511.8

100.4

2 422

4.7

2018

100 377

51 585

0.43

513.9

100.5

2 315

4.5

2019

100 401

51 765

0.35

515.6

100.5

2 245

4.3

2020

100 413

51 836

0.14

516.2

100.1

2.314

4.5

2021

51 745

-0.18

99.9

资料来源 :

1 国土交通部,地籍统计 ( 2 0 21 年 ) 。

2 韩国国家统计局,人口预测 ( 2 0 21 年 ) 。

3 韩国国家统计局, ( “ 0 ” 或 “ 5 ” 结尾的年份 ) 农业、林业和渔业普查 ( 2 0 2 0 年 ) 。

( 其他年份 ) 根据农业、林业和渔业调查 ( 2 0 2 0 年 ) 估算。

* 男 / 女比率 : 每 1 00 名女性对应的男性人数。

人口结构和抚养比:1980至2021年

年份

0-14 岁 ( 百分比 )

15-64 岁 ( 百分比 )

65+ 岁 ( 百分比 )

抚养比 ( 百分比 )

1980

34.0

62.2

3.8

60.7

1985

30.2

65.6

4.3

52.5

1990

25.6

69.3

5.1

44.3

1995

23.4

70.7

5.9

41.4

2000

21.1

71.7

7.2

39.5

2005

19.1

71.9

9.0

39.1

2010

16.1

73.1

10.8

36.9

2011

15.6

73.4

11.0

36.3

2012

15.1

73.4

11.5

36.2

2013

14.7

73.4

11.9

36.2

2014

14.2

73.4

12.4

36.2

2015

13.8

73.4

12.8

36.2

2016

13.4

73.4

13.2

36.2

2017

13.1

73.2

13.8

36.7

2018

12.8

72.9

14.3

37.1

2019

12.5

72.7

14.9

37.6

2020

12.2

72.1

15.7

38.7

2021

11.9

71.6

16.6

39.7

资料来源: 韩国国家统计局,人口预测 ( 2 0 21 年 ) 。

平均家庭规模:2005至2021年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88

2.84

2.80

2.77

2.73

2.70

2.66

2.63

2.60

2.56

2.53

2.52

2.48

2.45

2.43

2.40

2.38

资料来源: 韩国国家统计局,家庭预测 ( 2 0 21 年 )( 私人家庭人口 / 私人家庭数量 ) 。

预期寿命:2005至2020年

年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平均

78.2

78.8

79.2

79.6

80.0

80.2

80.6

80.9

81.4

81.8

82.1

82.4

82.7

82.7

83.3

83.5

男性

74.9

75.4

75.9

76.2

76.7

76.8

77.3

77.6

78.1

78.6

79.0

79.3

79.7

79.7

80.3

80.5

女性

81.6

82.1

82.5

83.0

83.4

83.6

84.0

84.2

84.6

85.0

85.2

85.4

85.7

85.7

86.3

86.5

资料来源: 韩国国家统计局,生命表 ( 2 0 2 0 年 ) 。

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2009至2020年

年份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婴儿死亡率

3.2

3.2

3.0

2.9

3.0

3.0

2.7

2.8

2.8

2.8

2.7

2.5

孕 产妇死亡率

0.45

0.55

0.61

0.37

0.38

0.37

0.30

0.27

0.22

0.30

0.25

0.27

资料来源: 韩国国家统计局,死亡原因统计 ( 2 0 2 0 年 ) 。

总和生育率:2005至2020年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1.085

1.132

1.259

1.192

1.149

1.226

1.244

1.297

1.187

1.205

1.239

1.172

1.052

0.977

0.918

0.837

资料来源: 韩国国家统计局,生命统计 ( 2 0 2 0 年 ) 。

女户主家庭:1980至2020年

年份

女户主普通家庭 ( 千普通 家庭 )

女户主普通家庭 ( 占普通家庭总数的百分比 )

1980

1 169

14.7

1985

1 501

15.7

1990

1 787

15.7

1995

2 147

16.6

2000

2 653

18.5

2005

3 485

21.9

2010

4 497

25.9

2015

5 650

29.6

2016

5 802

30.0

2017

6 015

30.6

2018

6 237

31.2

2019

6 476

31.8

2020

6 845

32.7

资料来源: 韩国国家统计局, 198 0- 2 0 2 0 年人口和住房普查。

基尼系数:1990至2020年

1990

1995

2000

2005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所有家庭 1

-

-

-

-

0.310

0.311

0.307

0.302

0.302

城市家庭 2

0.256

0.251

0.266

0.281

0.289

0.289

0.285

0.280

0.277

资料来源: 韩国国家统计局。

1 使用可支配收入数据的家庭收入和支出调查以及农户经济调查。

2 使用可支配收入数据的家庭收入和支出调查,城市家庭 ( 单人家庭和农户除外 ) 。

年份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所有家庭

0.352

0.355

0.354

0.345

0.339

0.331

资料来源: 韩国国家统计局,家庭财务和生活状况调查;使用可支配收入数据 ( 2 0 15 至 2 0 2 0 年 ) 。

注:自2015年起,从家庭收入和支出调查中得出的基尼系数已被从家庭财务和生活条件调查中得出的基尼系数所取代。1990至2014年的数字和2015至2020年的数字没有可比性。

失业率(百分比):2005至2020年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3.7

3.5

3.2

3.2

3.6

3.7

3.4

3.2

3.1

3.5

3.6

3.7

3.7

3.8

3.8

4.0

资料来源: 韩国国家统计局,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口调查 ( 2 0 2 0 年 ) 。

十大死因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1

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

2

心脏病

脑血管疾病

心脏病

心脏病

心脏病

心脏病

心脏病

心脏病

心脏病

3

脑血管 疾病

心脏病

脑血管 疾病

脑血管 疾病

脑血管 疾病

脑血管 疾病

肺炎

肺炎

肺炎

4

故意自我伤害

故意自我伤害

故意自我伤害

肺炎

肺炎

肺炎

脑血管 疾病

脑血管 疾病

脑血管 疾病

5

糖尿病

糖尿病

肺炎

故意自我伤害

故意自我伤害

故意自我伤害

故意自我伤害

故意自我伤害

故意自我伤害

6

肺炎

肺炎

糖尿病

糖尿病

糖尿病

糖尿病

糖尿病

糖尿病

糖尿病

7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肝脏疾病

肝脏疾病

阿尔茨海默病

阿尔茨海默病

8

肝脏疾病

肝脏疾病

肝脏疾病

肝脏疾病

肝脏疾病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肝脏疾病

肝脏疾病

9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高血压疾病

高血压 疾病

阿尔茨海默病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高血压 疾病

10

高血压 疾病

高血压 疾病

高血压 疾病

高血压 疾病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高血压 疾病

高血压 疾病

脓毒症

资料来源: 韩国国家统计局,死亡原因统计 ( 2 0 2 0 年 ) 。

经济指标

国内生产总值(10亿美元)

人均国民总收入(美元)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百分比)

国内生产总值缩减率(百分比)

总外债头寸(百万美元)

1971

9.5

292

10.5

11.2

-

1976

29.9

830

13.2

21.2

-

1981

72.9

1 857

7.2

16.6

-

1986

116.8

2 774

11.3

5.0

-

1991

330.5

7 627

10.8

9.1

-

1996

609.9

13 351

7.9

4.1

144 939

2001

547.7

11 484

4.9

3.5

114 666

2005

934.7

19 262

4.3

1.0

160 478

2006

1 052.4

21 664

5.3

-0.2

226 972

2007

1 172.7

24 027

5.8

2.4

336 237

2008

1 046.8

21 345

3.0

2.8

312 941

2009

944.3

19 122

0.8

3.6

342 082

2010

1 143.9

23 118

6.8

2.7

354 693

2011

1 253.4

25 256

3.7

1.3

399 150

2012

1 278.0

25 724

2.4

1.3

408 188

2013

1 370.6

27 351

3.2

1.0

422 096

2014

1 484.0

29 384

3.2

0.9

423 034

2015

1 465.3

28 814

2.8

3.2

396 064

2016

1 500.0

29 394

2.9

2.0

382 126

2017

1 623.3

31 734

3.2

2.2

412 020

2018

1 725.2

33 564

2.9

0.5

441 153

2019

1 651.0

32 204

2.2

-0.8

470 736

20201

1 638.2

31 881

-0.9

1.3

544 917

注:1 初步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