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HRI/CORE/TGO/2020

国际人权文书

Distr.: General

12 October 2020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作为缔约国报告组成部分的共同核心文件

多哥 *

[收到日期:2020年6月17日]

目录

页次

导言3

第一部分:多哥概况3

A.地理3

B.政治4

C.行政5

D.社会文化5

E.经济7

第二部分: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法律和体制框架8

A.法律框架8

B.体制框架11

第三部分:关于不歧视和平等及有效补救办法的资料15

A.不歧视和平等15

B.有效补救办法16

导言

1. 多哥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 44 条于 2 0 12 年 1 月 23 日向儿童权利委员会第五十九届会议提交了关于《儿童权利公约》执行情况的第三次和第四次定期报告的合并报告。儿童权利委员会在 2 0 12 年 2 月 3 日举行的第 1697 次会议上通过了结论性意见。

2.儿童权利 委员会在其意见中请多哥在提交关于《公约》执行情况的第五次和第六次定期报告期间按照相关要求提交一份最新的核心文件。

3. 根据这项意见,多哥提交了最新的共同核心文件。

4. 文件分为三个部分: ( 一 ) 多哥概况; ( 二 ) 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法律和体制框架; ( 三 ) 关于不歧视和平等及有效补救办法的资料。

第一部分:多哥概况

5. 本部分简要介绍了多哥的地理、政治和行政组织、经济和人口。

A.地理

6. 多哥位于非洲西部南沿,国土面积 56 , 6 00 平方公里,北邻布基纳法索,南临几内亚湾,东邻贝宁,西与加纳接壤。多哥位于北纬 6 度至 11 度之间、东经 0 度至 2 度之间,南北距离 6 00 公里,国土最短宽度为 5 0 公里的海岸线,最长宽度为 15 0 公里,位于北纬 7 度至 8 度之间。多哥的地理位置和深水港使该国成为这一次区域各国之间的贸易枢纽。

7. 多哥以景观多样而著称,南部有沙滩海岸,中部是郁郁葱葱的山谷和丘陵,北部为干旱平原和散布着猴面包树的广袤热带稀树草原。多哥因其地质构造拥有丰富多样的地形,地势较低,但反差较大。其地形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多哥山脉,最高峰为阿古山 ( 986 米 ) ,是阿塔科拉山脉的延伸,阿塔科拉山脉北起贝宁,斜穿多哥,西南直至加纳。

8. 总体而言,多哥因其纬度而具有热带气候。但从南部到北部地区的气候差异显著。多哥领土的海拔起伏对气候有所影响, “ 南部为几内亚热带气候,北部为苏丹热带气候 ” 。

9. 多哥水文系统由三个主要流域组成,包括:

•北部的沃尔特河流域,由奥蒂河及其支流(凯郎河、库蒙古河、莫河)汇入;

•中部和东南部的莫诺河流域以及莫诺河及其支流(阿尼耶河、阿穆河、奥古河);

•南部的多哥湖流域以及滨海河流齐奥河和哈霍河。

B.政治

10.在政治方面,多哥目前的政治行政组织是其殖民历史遗留下来的产物。多哥被德国殖民后,又经历了英国统治和法国委任统治。自1884年受德国保护的多哥在《凡尔赛条约》签署后被分成两块领土,由国际联盟委任统治,随后被置于联合国的托管之下,并委托给英国和法国。1956年,英属多哥(33,800平方公里)并入黄金海岸,成为独立国家加纳。其余56,600平方公里领土于1960年4月27日获得独立,成立多哥共和国。

11. 196 0 年至今,多哥经历过四个共和国。第一共和国诞生于 196 0 年 11 月 14 日,实行总统制政体,第二共和国成立于 1963 年 5 月 11 日,实行半总统制政体,第三共和国始于 198 0 年 1 月 9 日,实行总统制,第四共和国成立于 1992 年 1 0 月 14 日,采用半总统制和多党制国民议会。

12. 199 0 年代开始的民主进程经历了多次政治危机,总统纳辛贝 · 埃亚德马去世后, 2 00 5 年 4 月总统选举期间危机加剧。

13. 为解决这些危机,在进行政治对话之后, 2 00 6 年 4 月签署了《全面政治协议》。

14. 根据这项协议, 2 00 9 年 2 月 25 日成立了真相、正义与和解委员会,这是一项过渡期正义机制,其任务是提出各种途径和方法, “ 查明 1958 年至 2 00 5 年间多哥历史上的政治案件和侵犯人权案件的真相,从而促进民族团结 ” 。

15. 经过两年十个月的密集活动,真相、正义与和解委员会于 2 0 12 年 4 月 3 日向国家元首提交了最后报告,其中载有向政府、各机构和民众提出的 68 项建议。

16. 为此, 2 0 14 年设立了和解与加强民族团结高级专员。该专员负责落实 真相、正义与和解委员会制定的建议和赔偿方案。这项方案适用于 1958 年至 2 00 5 年间多哥政治事件的受害者。

17. 和解与加强民族团结高级专员为其工作制定了一项 行动计划,以 落实 真相、正义与和解委员会的 68 项建议。这项计划的主旨之一是赔偿,目的是 “ 安抚受害者和多哥人民的心灵,减轻他们在身体、精神和心理上的痛苦 ” 。

18. 赔偿的第一阶段提供 2 0 亿非洲法郎用于赔偿受害者。在这一阶段,有 2,51 0 名受害者不仅得到经济赔偿,还获得了医疗和心理援助。

19. 第二阶段提供了 5 0 亿非洲法郎,使截至 2 0 19 年 8 月获得赔偿的受害者人数达到 7,66 0 人,受害者满意率为 99 . 2 % 。

20. 2 0 17 年 12 月 12 日至 2 0 19 年 12 月 21 日,共有逾 8,725 名受害者获得赔偿,相关经费总额为 63 亿 7 0 77 万非洲法郎。

21. 这项进程仍在进行中,根据真相、正义与和解委员会的建议 54 提供社区和集体赔偿。

C.行政

22.在行政方面,全国分为五个行政区,这些行政区又分为39个省。多哥有117个市,其中包括洛美市,该市分为五个区。

23.大洛美自治区是一个特殊的地方政府,旨在执行首都专有的行动,其规划、维护和功能的某些方面超出了市的管辖权。

24.五个行政区由南至北分别为:滨海区、高原区、中部区、卡拉区和草原区。省下设镇,镇下设村。

25.由于多哥政府推行权力下放进程,2019年6月30日举行了市政选举。

D.社会文化

26. 多哥人口增长迅速,年均增长率为 2 . 84 % ,出生时预期寿命为 6 0. 8 岁 ( 男性 56 . 4 岁,女性 64 . 2 岁 ) 。根据 2 0 1 0 年 11 月进行的最新人口和住房普查结果,人口估计为 6,191,155 人,其中 51 . 1 % 为妇女。多哥人口非常年轻。 15 岁以下人口占 42 % , 25 岁以下人口占 61 % ,而 6 0 岁及以上的人口仅占 5 . 5 % ,其中近四分之三居住在农村。残疾人的比例为 1 . 6 % 。

27. 多哥人口主要为农村人口 ( 62 %) 。然而,大批人口离开农村导致出现快速城市化的趋势。人口根据经济机会从农村迁移到城市和国外。城市化现象尤其有利于首都洛美的人口聚集,这里居住着 23 . 9 % 的人口。

28. 此外,人口族裔丰富多样,各民族特有的古老传统带来了文化活力。自 197 0 年代以来,政府实施政策,通过庆祝各个民族的农业、成人、宗教或纪念性传统节日来落实弘扬积极文化传统。应当指出,这种集体参与有助于相互理解和增进社会团结,有利于民族文化发展。

29. 多哥约有四十多个民族,根据其相似之处可划分为五大群体:

• 阿贾 - 埃维人,其中人数最多的民族是埃维人、瓦奇人和古因人;

• 阿克波索 - 阿克布人,由阿克波索人和阿克布人组成;

• 阿纳 - 伊费人,由阿纳人和伊费人组成;

• 特姆 - 卡布列人,其中人数较多的民族是卡布列人、科托科利人、洛索人和兰巴人;

• 泛恩古尔马人,由多个民族组成,其中最重要的是莫巴人和古尔马人。

30. 其他群体包括豪萨人、颇尔人以及无法根据其相似程度列入上述群体的其他诸多民族。这些不同民族与所讨论的族群具有相同的语言或方言。

31. 下表介绍了各个族裔群体。

按民族和性别分列的人口分布情况

民族

男性

女性

合计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阿贾(惠)

111 461

3.86

121 235

3.96

232 696

3.91

阿尼奥

1 177

0.04

1 390

0.05

2 567

0.04

埃维

632 637

21.91

691 520

22.58

1 324 157

22.25

26 185

0.91

26 836

0.88

53 021

0.89

佩西

1 777

0.06

1 932

0.06

3 709

0.06

米纳(古因)

130 949

4.54

142 723

4.66

273 672

4.60

瓦奇

279 666

9.69

304 579

9.94

584 245

9.82

费拉(夫拉)

8 396

0.29

7 837

0.26

16 233

0.27

阿德勒

6 501

0.23

6 989

0.23

13 490

0.23

阿克布

31 876

1.10

31 259

1.02

63 135

1.06

阿克波索

59 343

2.06

63 026

2.06

122 369

2.06

阿尼扬贾

7 324

0.25

7 681

0.25

15 005

0.25

阿隆

1 997

0.07

2 123

0.07

4 120

0.07

阿纳-伊费

80 615

2.79

84 464

2.76

165 079

2.77

纳戈/约鲁巴

11 019

0.38

10 360

0.34

21 379

0.36

卡布列

417 895

14.48

435 496

14.22

853 391

14.34

科托科利(特姆)

176 158

6.10

175 680

5.74

351 838

5.91

洛索,兰巴,瑙登,塔乌拉

219 518

7.60

232 194

7.58

451 712

7.59

巴利巴-坦贝马

15 382

0.53

15 035

0.49

30 417

0.51

巴萨尔

47 704

1.65

49 348

1.61

97 052

1.63

古尔马

76 633

2.65

80 912

2.64

19 745

2.65

孔孔巴

60 683

2.10

63 022

2.06

123 705

2.08

莫巴

240 376

8.33

257 733

8.41

498 109

8.37

莫西

10 631

0.37

10 596

0.35

21 227

0.36

恩甘甘

29 343

1.02

31 627

1.03

60 970

1.02

昌巴

33 542

1.16

32 566

1.06

66 108

1.11

楚克奇(阿努佛)

38 073

1.32

39 570

1.29

77 643

1.30

扬加

11 102

0.38

10 924

0.36

22 026

0.37

巴希拉

464

0.02

471

0.02

935

0.02

豪萨

7 596

0.26

7 304

0.24

14 900

0.25

颇尔

54 831

1.90

54 529

1.78

109 360

1.84

多哥其他民族

55 588

1.93

61 839

2.02

117 427

1.97

不详

376

0.01

325

0.01

701

0.01

共计

2 886 817

1 00

3 0 63 126

1 00

5 949 943

1 00

资料来源 : 人口研究单位研究人员的研究, 1989 年 8 月。

32. 多哥的官方语言是法语。埃维语和卡布列语自 198 0 年以来是民族语言。

E.经济

33. 根据国家统计及人口经济学研究所 2 0 17 年在多哥开展的一项调查, 2 0 15 年至 2 0 17 年,贫困率从 55 . 1 % 下降至 53 . 5 % ,下降了 1 . 6 个百分点。

34. 相较于 2 0 11 年的 58 . 7 % ,被界定为贫困人口的多哥人比例有所下降。这些数据表明,农村和城市都出现了这种贫困率下降的现象。

35. 贫困指数显著下降的原因是多哥政府近年来推行的各项减贫政策,具体体现为通过加速增长和促进就业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方案,其中包括:加强公共财政管理和打击腐败,改善商业环境,加强伙伴关系和官方发展援助的实效,加强规划和国家统计系统。

36. 政府利用这些杠杆来加强经济治理,以保持近年出现的发展势头。

财政整顿、合理调整支出链和打击腐败

37. 在公共财政方面,多哥自 2 0 1 0 年以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支持下取得一些进展,制定了《中期支出框架》和《中期预算框架》。

38. 为此,政府设立了财政监察总局、国家监察总局、审计法院、国家金融情报处理中心和警察总局的打击非法贩运毒品和洗钱中央办公室等机构。

39. 此外,多哥还加入了《采掘业透明度倡议》和非洲同行审议机制,就透明度作出承诺。

40. 最终,原始赤字有所改善,由 2 0 13 年至 2 0 16 年年均占 GDP 的 6 % 左右降至 2 0 17 年上半年略超 GDP 的 1 . 4 % ,这主要得益于控制支出以及停止对公共投资项目的非正统融资。预计到 2 0 17 年底,公共债务在 GDP 中所占比例将从 2 0 16 年底达到峰值的 79 . 4 % 降至 77 . 3 % 。根据最新估计, 2 0 17 年经济活动增长为 4 . 9 % ,并伴随有轻微通胀。经常账户赤字仍然较大,但将逐渐减少。

41. 由于这些改革,多哥在若干国际机构评价报告中的表现有所改善。例如,多哥在《 2 0 17 年莫 · 易卜拉欣报告》中位居非洲治理改革国家的前三名。

42. 这些改革使多哥的吸引力增加,投资率有所提高,恢复了自 2 00 8 年以来稳步提高的经济增长。

改善商业环境

43. 多哥商业环境近年来有很大改善,这主要归功于建立了工商程序中心,以及用于公告企业成立、修改和解散程序的网站的制度化和投入运营。政府采取了适当措施为多哥的日常商业活动提供便利,为经济转型铺平道路,并且极其重视改革,以提高该国在世界银行每年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

44. 因此,自 2 0 16 年来,创办企业的平均天数为 1 天,费用统一为 5, 000 非洲法郎。

45. 工商程序中心的结构调整使真正的一站式创业得以实现。

46. 为使投资和自由贸易区促进署能够应对日益增长的大量待批投资申请,部长会议于 2 0 16 年 8 月 25 日颁布了一项法令。这项法令修订了第 2 0 13 -0 92 / PR 号法令的规定,并对监事会和董事会进行了调整,其成员的选择标准将仅限于道德操守、资格和经证明的专业经验。

47. 投资和自由贸易区促进署投入运作能够促进对各个活动部门的国家和国际投资,从而为人民创造就业机会和财富。

48. 此外,金融部门发展战略的实施降低了银行、小额信贷机构和分散的金融系统的信贷风险和成本,改善了商业环境。司法现代化和反腐败措施的加强也促进了和平政治环境中的私营部门发展和外国直接投资。

49. 这些措施使多哥在 2 0 19 年实现上升 19 名的质的飞跃,在世界银行 2 0 19 年 1 0 月 24 日星期四发布的 2 0 2 0 年《营商环境报告》中跃升 4 0 位。

50. 多哥连续两年跻身全球改革经济体前十名。

51. 多哥凭借这一排名成为世界第三的改革国家,仅次于沙特阿拉伯和约旦,位居非洲大陆榜首。

未来展望

52. 多哥选择更具雄心的发展目标,力求到 2 0 3 0 年成为新兴国家,并为此实施了国家发展方案 (2 0 18 - 2 0 22 年 ) ,其主旨包括:

• 建成这一次区域的优秀物流枢纽和一流商贸中心;

• 发展农业加工业、制造业和采掘业枢纽;

• 巩固社会发展,加强包容机制。

53.国家发展方案是发动公共行政部门、共和国各机构、私营部门、民间社会以及技术和金融伙伴等各个利益攸关方积极参与进程的成果。如今,国家发展方案是指导政府行动以及多哥所有伙伴关系的参考文件。

54.2018年至2022年间实施国家发展方案所需的资金估计为46,222亿非洲法郎。公共投资支出估计为16,231亿非洲法郎,占总费用的35%。私人投资为29,991亿非洲法郎,占国家发展方案总费用的65%。

第二部分: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法律和体制框架

A.法律框架

55. 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法律框架以服从法律规则的原则为基础。多哥的法律渊源是 1992 年 1 0 月 14 日《宪法》、正式批准的国际文书以及各项法律法规。

56. 《宪法》包含保护人权的条款。其中包括与以下权利有关的条款:生命权 ( 第 13 条 ) 、公平审判权 ( 第 19 条 ) 、思想、良心、宗教、礼拜、意见和表达自由权 ( 第 25 条 ) 、健康权 ( 第 34 条 ) 、教育权 ( 第 35 条 ) 。

57. 多哥 1992 年 1 0 月 14 日《宪法》第 5 0 条规定, “ 《世界人权宣言》和多哥批准的国际人权文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本《宪法》的组成部分 ” 。

58. 《宪法》第 14 0 条规定: “ 依法批准或通过的条约或协定自公布之日起即拥有高于法律的效力,条件是另一方履行该协定或条约 ” 。

59. 《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的行使方式由国民议会通过的法律和政府制定的法规确定。

60. 其中最重要的法律包括:

• 关于私有和公有土地法的 2 0 18 年 6 月 14 日第 2 0 18 -00 5 号法;

• 关于全国人权委员会的构成、组织和运作的 2 0 18 年 6 月 2 0 日第 2 0 18 -00 6 号组织法;

• 修订关于新刑法的 2 0 15 年 11 月 24 日第 2 0 15 -0 1 0 号法的 2 0 16 年 1 0 月 11 日第 2 0 16 -0 27 号法;

• 关于多哥难民地位的 2 0 16 年 8 月 24 日第 2 0 16 -0 21 号法;

•关于自由获取信息和公开文件的2016年3月30日第2016-006号法;

• 关于建立防止腐败和类似犯罪高级管理局的法律 ( 2 0 15 年 ) ;

• 关于国家警察特殊地位的法律 ( 2 0 15 年 ) ;

• 关于国家促进经济行动现代化的 2 0 14 年 1 0 月 22 日第 2 0 14 -0 14 号法;

• 关于公共财政管理透明法的 2 0 14 年 6 月 11 日第 2 0 14 -00 9 号法;

• 关于个人和家庭法的 2 0 12 年 7 月 6 日第 2 0 12 -0 14 号法,经 2 0 14 年 11 月 17 日第 2 0 14 -0 19 号法修订;

• 关于反对党地位的 2 0 13 年 6 月 13 日第 2 0 13 -0 15 号法;

• 关于选举法的 2 0 12 年 5 月 29 日第 2 0 12 -00 2 号法,经 2 0 13 年 2 月 19 日第 2 0 13 -00 4 号法和 2 0 13 年 3 月 22 日第 2 0 13 -00 8 号法修订;

• 关于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的 2 0 13 年 7 月 8 日第 2 0 13 -0 16 号组织法;

• 关于公务总条例的 2 0 13 年 1 月 21 日第 2 0 13 -00 2 号法;

• 对行使公开和平集会和游行自由的条件作出规定的 2 0 11 年 5 月 16 日第 2 0 11 -0 1 0 号法,经 2 0 19 年 8 月 7 日法律修订,这项法律修订了对行使公开和平集会和游行自由的条件作出规定的 2 0 11 年 5 月 16 日第 2 0 11 -0 1 0 号法,以期更好地规范游行权利,保障公民安全;

• 关于社会保障法的 2 0 11 年 2 月 21 日第 2 0 11 -00 6 号法;

• 修订关于保护艾滋病毒 / 艾滋病患者的 2 00 5 年 12 月 14 日第 2 00 5 -0 12 号法的 2 0 1 0 年 12 月 31 日第 2 0 1 0-0 18 号法;

• 关于组织安全饮用水公用事业和生活污水集体处理的 2 0 1 0 年 6 月 18 日第 2 0 1 0-00 6 号法;

• 关于水法的 2 0 1 0 年 6 月 14 日第 2 0 1 0-00 4 号法;

• 关于废除死刑的 2 00 9 年 6 月 24 日第 2 00 9 -0 11 号法;

• 关于组织民事登记的 2 00 9 年 6 月 11 日第 2 00 9 -0 1 0 号法;

• 关于生物技术安全的 2 00 9 年 1 月 6 日第 2 00 9 -00 1 号法;

• 关于共和国调解员的地位、职权及其部门的构成、组织和运作的 2 00 3 年 12 月 9 日第 2 00 3 -0 21 号组织法;

• 2 00 4 年 8 月 27 日第 2 00 4 -0 15 号法,该法修订了 2 00 2 年 9 月 25 日第 2 00 2 -0 26 号法,后者修订了修订关于新闻广播法的 1998 年 2 月 11 日第 98 -00 4 号法的 2 000 年 2 月 23 号第 2 000-0 6 号法;

• 关于残疾人社会保障的 2 00 4 年 4 月 23 日第 2 00 4 -00 5 号法;

• 关于劳动法的 2 00 6 年 12 月 13 日第 2 00 6 -0 1 0 号法;

• 关于儿童法的 2 00 7 年 7 月 6 日第 2 00 7 -0 17 号法;

• 关于环境框架法的 2 00 8 年 5 月 3 0 日第 2 00 8 -00 5 号法;

• 关于森林法的 2 00 8 年 6 月 19 日第 2 00 8 -00 9 号法;

• 关于公共卫生法的 2 00 9 年 5 月 15 日第 2 00 9 -00 7 号法;

• 为公职人员和类似人员设立强制性医疗保险计划的 2 0 11 年 2 月 18 日第 2 0 11 -00 3 号法;

• 关于贩运儿童的 2 00 5 年 8 月 3 日第 2 00 5 -00 9 号法。

61. 此外,多哥是几乎所有国际和区域人权文书的缔约国。

62. 在区域一级,多哥是以下文书的缔约国:

• 《非统组织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公约》 ( 2 00 3 年 1 月 3 日 ) ;

• 《非统组织关于非洲难民问题某些特定方面的公约》 ( 197 0 年 4 月 1 0 日 ) ;

• 《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关于设立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法院的议定书》 ( 2 00 3 年 6 月 23 日 ) ;

• 《非洲青年宪章》 ( 2 00 8 年 12 月 28 日 ) ;

• 《非洲联盟互不侵犯和共同防御条约》 ( 2 00 7 年 6 月 29 日 ) ;

• 《非洲联盟预防和打击腐败公约》 ( 2 00 9 年 9 月 14 日 ) ;

• 《非洲联盟保护和援助非洲境内流离失所者公约》 ( 《坎帕拉公约》 )( 2 0 11 年 7 月 8 日 ) ;

• 《关于成立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的议定书》 ( 2 00 4 年 2 月 23 日 ) ;

• 《建立非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关于泛非议会的议定书》 ( 2 00 3 年 1 月 3 日 ) ;

• 《非洲联盟组织法修正案议定书》 ( 2 00 7 年 1 月 1 0 日 ) ;

• 《非洲联盟组织法》 ( 2 000 年 8 月 3 0 日 ) ;

• 《建立非洲经济共同体条约》 ( 1998 年 5 月 5 日 ) 。

63. 在国际一级,多哥是以下公约的缔约国:

•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1984 年 5 月 24 日 ) 及其各项议定书,即:

•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 ( 1988 年 3 月 3 0 日 ) ;

• 《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 ( 2 0 16 年 9 月 14 日 ) ;

•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1984 年 5 月 24 日 ) ;

• 《儿童权利公约》 ( 199 0 年 8 月 1 日 ) ;

•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 2 00 4 年 7 月 2 日 ) ;

•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 ( 2 00 8 年 11 月 14 日 )

• 《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海牙公约》 ( 2 0 1 0 年 11 月 14 日 ) ;

•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 2 00 5 年 11 月 28 日 ) ;

•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 1987 年 11 月 18 日 ) 及其任择议定书 ( 2 0 1 0 年 7 月 2 0 日 ) ;

• 《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议定书 ( 2 0 11 年 3 月 1 日 ) ;

•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 1983 年 9 月 26 日 ) ;

• 《强迫失踪问题公约》 ( 2 0 14 年 7 月 21 日 ) 。

64. 这些不同文书确保向公民提供法律保护,并使他们能够获得尊重。

B.体制框架

65. 体制框架由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以及监管和制衡的机构和机关组成。

行政部门

66. 多哥 1992 年《宪法》将行政权力赋予以下机构:

• 共和国总统由普遍、自由、直接、平等的不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共和国总统留任至选举产生的继任者就职为止 ( 《宪法》新第 59 条 ) ;

• 共和国总统的选举为两轮单名投票多数制。共和国总统由所投选票的绝对多数选出。如果第一轮投票未产生绝对多数,在第一轮投票最终结果公布后的第 15 日举行第二轮投票 ( 《宪法》新第 6 0 条 ) ;

• 总理是政府首脑,由共和国总统任命,负责领导和协调政府的行动 ( 第 78 条 ) 。

立法部门

67. 立法部门负责立法和监督政府行动。立法部门由人民授权,由议会履行职能,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

68. 国民议会议员的头衔为众议员,参议院议员的头衔为参议员 ( 《宪法》第 51 条 ) 。

69. 参议院尚未开始运作,其职权暂时由国民议会行使。本届国民议会由 91 名直接普选产生的众议员组成。

司法部门

70. 司法部门保障公民的个人自由和基本权利。《宪法》第一条规定了法治原则。法院和法庭以多哥人民的名义主持司法 ( 《宪法》第 112 条 ) 。

71. 司法独立受到《宪法》 ( 第 113 条 ) 保障,由经 2 0 13 年 2 月 25 日第 2 0 13 -00 7 号法修订的确立法官特殊地位的 1996 年 8 月 21 日第 96 - 11 号组织法予以规定。《宪法》第 114 条规定的法官不可撤职原则加强了这种独立性。

72. 关于多哥共和国司法组织法的 2 0 19 年 1 0 月 3 0 日第 2 0 19 -0 15 号法构成管辖司法机关的基本条文。这项法律对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作出了规定。

73. 普通法院包括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刑事上诉法院,大审法庭和刑事法庭,具有轻罪和民事管辖权的治安法庭,具有民事管辖权的治安法庭。

74. 专门法院包括劳动法庭,商事法庭,未成年人法官和未成年人法庭,军事法庭和军事上诉法院。

75. 最高法院是国家司法和行政事务的最高司法机构。最高法院由司法庭和行政庭组成。

76. 自 2 00 5 年以来,为满足快速司法的需要,多哥进行了司法系统现代化,至 2 0 11 年每年招聘至少 2 0 名法官和 2 0 名书记官。 2 0 19 年进行了新一轮招聘。

77. 2 0 1 0 年设立了司法专业人员培训中心,向司法专业人员提供基础培训和进修培训。

共和国各机构及其他

宪法法院

78. 多哥基本法第 99 条规定: “ 宪法法院是国家宪法事务的最高司法机关。宪法法院负责裁定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并保障基本人权和公共自由。宪法法院是机构运作和政府活动的监管机关。 ”

79. 宪法法院宣布总统选举、立法选举和全民公决的最终结果,并解决相关争议。宪法法院在事前和事后监管方面拥有最广泛的权力。宪法法院的组织和运作由 2 00 4 年 3 月 1 日第 2 00 4 -00 4 号组织法管辖。

全国人权委员会

80. 全国人权委员会由 1987 年 6 月 9 日第 87 -0 9 号法设立, 1992 年写入《宪法》 ( 第 152 条 ) ,由关于其构成、组织和运作的 2 0 18 年 6 月 2 0 日第 2 0 18 -00 6 号组织法重组。全国人权委员会是受《宪法》和法律约束的独立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其成员在履行职责期间和终止职责后一年内享有豁免权。

81. 全国人权委员会自 1999 年起具有促进和保护人权国家机构国际协调委员会认证的 A 级地位, 2 0 19 年 1 0 月,全国人权委员会的这一地位得到重新认证。

82. 全国人权委员会的任务包括: ( 一 ) 促进和保护人权; ( 二 ) 防止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包括在剥夺自由场所或该委员会查明的任何其他场所。

83. 全国人权委员会将国家防范酷刑机制纳入该委员会内。

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

84. 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由 1996 年 8 月 21 日第 96 - 1 0 号组织法设立,经 2 00 4 年 12 月 15 日第 2 00 4 -0 21 号组织法修订和补充,又经载有修订的 2 0 18 年 12 月 1 0 日第 2 0 18 -0 29 号组织法以及关于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的 2 00 4 年 12 月 15 日第 2 00 4 -0 21 号组织法修订。

85. 根据《宪法》第 13 0 条, “ 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的任务是保障和确保新闻媒体和其他大众传媒享有自由并受到保护。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确保信息和传播道德得到遵守,还确保各个政党和协会公平使用官方信息和传播手段。 ”

86. 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负责在电影和视听作品的制作和传播中保持和保护价值观、习俗和文化伦理。

87. 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还负责监管媒体广告,包括健康方面的媒体广告 ( 组织法第 22 条 ) 。

88. 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是一个独立机构,其成员在任期内和任期结束后一年内享有豁免权 ( 该法第 1 条和第 13 条 ) 。

共和国调解员

89. 《宪法》第 154 条设立的共和国调解员是一个独立行政机关,由共和国总统任命,任期三年。共和国调解员负责调查公民就国家、地方政府、公立机构或任何其他公用事业单位的行政失当提出的申诉和投诉,以期友好解决。这一机构的组织和运作受 2 00 3 年 12 月 9 日第 2 00 3 -0 21 号组织法管辖。

90. 现任共和国调解员于 2 0 14 年 12 月被任命。

审计法院

91. 审计法院由关于审计法院的组织和运作的 1998 年 7 月 1 0 日第 98 - 14 号法设立。审计法院审理公共会计师的账目,并协助议会和政府监督财政法律的执行情况。

92. 《宪法》新第 1 0 7 条规定:

“审计法院和地区审计法院审理公共会计师的账目。

审计法院和地区审计法院负责审核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账目和管理。

地区审计法院在其管辖范围内负责监督地方政府及其公共机构的账目和管理。

审计法院和地区审计法院负责审理涉及预算拨款审批官员和代理审批官员、方案管理者、财政审计者以及公共采购和公共会计师管理部门的预算和财政纪律案件。审计法院和地区审计法院酌情处罚违反此类行为规定的不当行为。审计法院和地区审计法院协助议会和政府监督财政法律的执行情况。

审计法院和地区审计法院应政府、国民议会、参议院或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的要求进行关于公共财政和公共会计的研究。

审计法院每年编制一份审计法院和地区审计法院的活动报告并提交给共和国总统、政府和国民议会,其中酌情报告违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和审计法院的建议。”

和解与加强民族团结高级专员

93. 和解与加强民族团结高级专员是根据真相、正义与和解委员会的建议 58, 由修订关于设立和解与加强民族团结高级专员的 2 0 13 年 5 月 24 日第 2 0 13 -0 4 0/ PR 号法令的第 2 0 14 - 1 0 3 / PR 号法令设立的,其任务是落实真相、正义与和解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建议和赔偿方案。

94. 和解与加强民族团结高级专员主要负责:

•提出纳入真相、正义与和解委员会关于打击有罪不罚现象、保证不再发生和赔偿受害者的建议的各个方面的一切立法、监管或体制措施;

•向共和国总统提出为其执行任务提供便利的一切措施;

•管理分配给赔偿方案的资金;

•发起有助于建立民族和解所需的和平社会和政治气氛的行动;

•促进和平共处的价值观、对话与团结的文化以及公民在接受差异的基础上参与集体生活;

•确保国家生活的所有机构和行为体遵守并有效落实打击有罪不罚现象、促进和解、实现和平和国家统一的目标;

•确保在真相、正义与和解委员会执行任务期间保存其档案和财产。

高等司法法院

95. 高等司法法院是唯一有权审理共和国总统和前共和国总统的罪行的法院。共和国总统仅在犯下严重叛国罪时承担政治责任 ( 《宪法》新第 127 条 ) 。

最高司法委员会

96. 最高司法委员会由关于最高司法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的 1997 年 3 月 6 日第 97 -0 4 号组织法设立。

97. 最高司法委员会的职能是法官纪律委员会。纪律委员会所作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这些理由全文公布。关于司法部门组织问题的组织法规定了适用的处罚和程序 ( 《宪法》新第 116 条 ) 。

反对党领袖

98. 关于反对派地位的 2 0 13 年 6 月 13 日第 2 0 13 -0 15 号法的实施法令规定了反对党领袖的特权,反对党领袖在国家外交礼节中享有国家机构主席的地位,并因此根据部长会议法令享有金钱和物质利益 ( 第 26 条 ) 。

99. 根据 2 0 13 年 6 月 13 日法第 24 条,反对党领袖是国民议会议员人数最多的反对派政党的第一领导人。

100. 在席位 数量 均等的情况下,反对党领袖是上次立法选举中票数最高的政党的第一领导人。

101.反对党领袖的地位在以下情况下终止:死亡;辞职;宪法法院正式判定永久丧失工作能力;行使反对党领袖职务时所代表政党的第一领导人职务终止;受到监禁的最终判决;接受有冲突的职位(第27条)。

2 0 18 年 12 月的立法选举之后,变革力量联盟党主席 Gilchrist Olympio 先生成为新的反对党领袖。

独立选举委员会

102. 独立选举委员会由 2 0 12 年 5 月 29 日第 2 0 12 -00 2 号法设立,并经 2 0 13 年 2 月 19 日第 2 0 13 -00 4 号法和 2 0 13 年 3 月 22 日第 2 0 13 -00 8 号法修订,是负责组织和监督公民投票和选举活动的机构。独立选举委员会确保选举以合法、安全和透明的方式进行,并确保选民和候选人自由行使其权利。

经济和社会理事会

103. 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即将建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由来自各行各业的 7 0 名成员组成。

第三部分:关于不歧视和平等及有效补救办法的资料

A.不歧视和平等

104. 多哥《宪法》载有关于消除一切形式歧视的条款。第 2 条规定: “ 多哥共和国确保所有公民在法律前一律平等,不分出身、种族、性别、社会地位或宗教。多哥共和国尊重一切政治见解、哲学见解和宗教信仰。 ”

105. 第 7 条规定: “ 政党和政党团体应遵守《宪法》。政党和政党联盟不得自认为属于某一地区、族裔或宗教。 ”

106. 此外,第 11 条规定, “ 所有人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男女在尊严和权利上平等。任何人不得因其家庭、族裔或地区出身、经济或社会地位、政治、宗教、哲学或其他信仰而处于有利或不利地位 ” 。

107. 同样,第 25 条保障思想、良心、宗教、礼拜、意见和表达自由并且不受任何歧视。

108. 《政党宪章》第 3 条禁止 “ 使用或煽动暴力和仇恨 ” 以及 “ 一切形式的部落主义、种族中心主义、地方主义、种族主义、仇外主义和宗教不容忍 ” 。

109.新《刑法》专门用一整节来处理歧视问题。即题为“歧视问题”的第二节。该节第一部分第304至第310条对一般歧视予以界定和禁止。第二部分第311至第313条涉及对妇女的歧视,最后一部分涉及对艾滋病毒/艾滋病患者的歧视(第314至第316条)。

110.此外,2010年12月31日通过了一项关于消除对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的法律。

111. 《个人和家庭法》和《公职总条例》同样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些法律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等理由的歧视。

B.有效补救办法

112. 每个公民都有权由法庭进行审理。此外,还可以寻求非司法机制的补救办法。

司法途径的补救办法

113. 人权的司法保护由宪法事务的最高司法机构,即宪法法院以及普通法的法院和法庭提供。

向宪法法院申诉

114. 《宪法》新第 1 0 4 条规定: “ 宪法法院是负责确保遵守《宪法》规定的法院。宪法法院审理全民公决以及总统选举、立法选举和参议院选举是否合法。宪法法院就这些选举的争议作出裁决。宪法法院审理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

115. 法律在颁布之前,可由共和国总统、总理、国民议会议长、参议院议长、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局长、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主席、全国人权委员会主席、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共和国调解员、议会小组主席或国民议会或参议院的五分之一成员提交宪法法院。

116. 同样,组织法在颁布之前,以及国民议会、参议院、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全国人权委员会、最高司法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在实施之前,同样应当提交宪法法院。

117. 共和国总统、总理、国民议会议长、参议院议长、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局长、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主席、全国人权委员会主席、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共和国调解员以及议会小组主席可以就《宪法》条款的含义向宪法法院征求意见。

118. 一项组织法规定了其他可以向宪法法院提交基本权利保护问题的当局和法人。

119. 在司法诉讼期间,任何自然人或法人自诉讼伊始即可向法院和法庭提出法律违宪的抗辩。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推迟判决并将这一问题提交宪法法院。

120. 宪法法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决,在紧急情况下,这一期限可缩短至 8 日。被宣布违宪的法律条文不得颁布。如果该法律条文已经实施,则应将其从法律中删除。

121. 宪法法院就根据现行《宪法》第 69 条和第 86 条发布的法令发表意见 ( 第 1 0 5 条 ) 。

122. 宪法法院的诉讼程序是对抗性的。诉讼各方都能够发表意见。

123.不得 对宪法法院的裁决提起上诉。宪法法院的裁决对政府机关以及所有民事、军事和司法当局以及法人和自然人都具有约束力 ( 第 1 0 6 条 ) 。

124. 在选举事务中,众议员选举和总统选举的候选资格争议以及关于投票过程和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所宣布结果一致性的争议均属于宪法法院的管辖范围 ( 第 63 条 ) 。

125. 任何候选人或候选人名单均可向宪法法院提出申诉,质疑选举过程的合法性,期限为总统选举公布结果后 48 小时内,立法选举公布结果后 72 小时内。申诉应包含申诉者的指控。如果宪法法院审议案卷后发现存在严重违规,有损投票的可靠性并影响整个投票结果的有效性,则宣布投票无效。

126. 如果投票被宣布无效,政府应根据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管理部门的联合建议,确定新的选举日期,至迟应在宣布投票无效后 6 0 日内举行新的选举。

向法院申诉

127. 行使 司法 时不应存在任何基于性别、宗教或财产的歧视。

128. 《宪法》第 19 条规定: “ 任何人都有权就任何事项在合理时间内由独立和无偏倚的法院进行公正审理和裁决。 ”

129. 各项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有权自由诉诸多哥司法 ( 《刑事诉讼法》第 1 条和第 2 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第 3 条 ) 。

130. 在普通法院中,受审者除所有受审人员享有的权利外,还享有刑事诉讼中规定的权利,特别是交叉质证原则和对辩方的尊重。

131. 此外,根据《宪法》第 21 条,被告有权在身心健康方面得到尊重,该条规定, “ 任何人不得遭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 。

132. 在任何情况下,被告均享有多哥加入的国际人权文书和基本法条款规定的所有权利。

133. 基本法规定司法机关应当维护人权和公共自由。基本法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 “ 司法机关是个人自由的维护者,应当确保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遵守这一原则。 ”

134. 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可以根据 1982 年 3 月 15 日《民事诉讼法》、新《刑法》、《刑事诉讼法》或在多哥仍然有效的法国《民法》第 1382 条向法庭提起诉讼。然而,对于根据《刑法》提出的申诉,作为起诉对象的违法行为首先必须列入《刑法》,被定为犯罪,并对违法者规定惩罚。

135. 在实践中,诉讼程序的费用和速度缓慢对补救办法造成制约,甚至使许多当事人望而却步。

136. 被告受到一系列权利的保护:接受保护其身心健康的治疗的权利,由其自行选择的医生进行检查的权利,在初步调查阶段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 ( 《宪法》第 16 条 ) 。

137. 为使各个阶层的民众可以无差别地诉诸司法,根据公平原则, 2 0 13 年通过了一项关于司法援助的法律。

138. 每年的开年典礼之际,洛美律师协会都会为没有经济能力的被告和被指控者组织免费的法律援助活动。

非司法补救办法

139. 非司法补救办法包括向全国人权委员会、人权部、共和国调解员、司法中心寻求的补救办法,专门面向行政公职人员、私营部门劳动者以及自由贸易区劳动者的补救办法,以及面向任何利益相关者或公众的其他补救办法。

全国人权委员会

140. 关于 全国人权委员会的构成、组织和运作的组织法第 35 至第 45 条就向全国人权委员会提出申诉以及侵犯人权案件的处理作出了规定。

申诉程序

141. 任何认为自己的人权受到侵犯的个人、第三方或民间社会组织均可向全国人权委员会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诉。

142.在 全国人权委员会主席或其一名成员的要求下,全国人权委员会可主动处理所了解的侵犯人权案件。

受理条件

143. 申诉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 说明申诉人的身份和地址;

• 详细说明侵权情况;

• 不涉及已提交司法机关审理的事实,除非存在明显执法不公;

• 不含有贬低或攻击所涉官员或政府部门的语言。

侵犯人权案件的处理

144. 全国人权委员会迅速处理向其提交的申诉。如果全国人权委员会认为满足受理条件,则根据案件的性质,从其成员中任命一名特别报告员或设立一个工作组,以便对案件进行调查。

145. 特别报告员或工作组可以建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友好解决侵权问题。如达成友好解决,应向全国人权委员会提交详细报告,供其批准和结案。

146. 否则,特别报告员或工作组应将其报告转交全国人权委员会供其决定。

147. 为此,执行办公室应在 48 小时内举行会议,以便就报告作出决定。如果执行办公室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开会,或因法定人数不足而无法有效审议时,全国人权委员会主席有权行使赋予执行办公室的职权。

148. 特别报告员在其调查过程中有权:

• 出于说明目的,将申诉通知所涉官员或政府部门;

• 听取受害者、涉案官员和任何能够向其说明情况的人的陈述;

• 查阅所有报告、记录和其他文件,接触一切与调查有关的物品以及进入一切与调查有关的场所;

• 在执行任务期间获得涉案官员的上级的协助。

149. 特别报告员应酌情与所涉政府部门共同探讨可以制止被申诉的侵权行为的途径和手段。特别报告员可以要求任何主管当局或部门制止经证实的侵权行为,并在必要时提出赔偿建议。特别报告员应在受到任命后十五日内提交一份报告,说明已开展的所有工作,并酌情向全国人权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其就侵权行为作出决定。

150. 如果侵权行为持续存在,全国人权委员会应立刻举行会议审议特别报告员或工作组提交的报告,并确定可能制止侵权行为的一切措施,包括:

• 求助于国家元首;

• 求助于国民议会主席,由其报告国民议会;

• 向主管司法机关报告相关事实。

151. 如果根据第 4 0 条采取的措施被证明无效,并且全国人权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应立即公布报告内容。

152. 任何人如被全国人权委员会传唤出席听证会,都必须对这一要求作出回应。全国人权委员会应酌情向其提供保护。

153.如果 全国人权委员会要求国家或私营机构的负责人转交与调查有关的一切报告、记录以及其他文件或物品,应当将其交给全国人权委员会。

154. 全国人权委员会可以在主管地方法院的共和国检察官的协作下征用执法人员,以使任何拒绝遵从传唤或与全国人权委员会合作的受传唤者到场。

155. 根据本节所规定程序审议的侵犯人权案件应当保密,除非全国人权委员会另有决定,且不妨碍其在定期报告中进行匿名报告。

共和国调解员

156. 参见: B - 体制框架。

司法中心

157. 司法中心由 2 0 18 年 2 月 27 日第 2 0 18 -0 34 / PR 号法令设立。这项法令决定引入和解和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替代性办法。

158. 司法之家的主要目的是加强社会和平,促进免费和迅速解决家庭内部、个人之间或社区之间的冲突。此外,司法之家还肩负着向公民提供信息和指导的任务。

159. 司法中心一年间进行了 362 次调解及和解, 798 次司法咨询。

160. 已确定五处可以设立新的司法之家的地点。

最高司法委员会

161. 最高司法委员会协助共和国总统履行保障司法独立的任务 ( 《宪法》第 115 条 ) 。

162. 最高司法委员会可以给予以下处罚:法官停职,降级,推迟晋升,吊销资格,等等。

163. 最高司法委员会的职权包括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所有法官招聘;

•检察官的任命;

•赦免请求和大赦法草案;

•特赦。

164. 法官的任命也是根据最高司法委员会的建议,由部长会议法令作出的。最高司法委员会每年监管和确定法官晋升名单,并力图为法官提出的要求寻找解决办法。

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

165.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将一切违反新闻法行为和新闻犯罪的案件提交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以期根据《新闻和传播法》的规定达成友好解决 ( 组织法第 66 条 ) 。

166. 作出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在通知有关媒体后生效。可以向最高法院行政庭申请撤销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的决定。申请期限为 5 日,行政庭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决 ( 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法第 67 条 ) 。

167. 如果对已超过三年的事实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进行调查、确认或处罚,则不得将其提交视听和传播高级管理局。

公共采购管理局

168. 公共采购管理局由修订关于公共采购管理局的任务、职权、组织和运作的 2 00 9 年 12 月 3 0 日第 2 00 9 - 296 / PR 号法令的 2 0 11 年 12 月 28 日第 2 0 11 - 182 / PR 号法令设立。

169. 因订立或履行公共采购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可提交公共采购管理局。

170. 任何候选人或投标人如果认为自己被不公正地排除在公共采购程序之外,可以向公共采购管理局的争端解决委员会提出申诉,以期恢复其权利。应以附回执挂号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争端解决委员会主席提出申诉。

171. 任何相关人员均可举报订立或履行公共采购合同方面的违规行为。举报应提交给公共采购管理局。

172. 举报应使用邮政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或拨打公共采购管理局的热线电话 ( 8 0 00 88 88 ) 。举报可以是匿名或实名。

173. 举报不应存在特殊条件:应当仅以确定存在违规或违反公共采购条例的事实为条件。

防止腐败和类似犯罪高级管理局

174.防止腐败和类似犯罪高级管理局由关于设立防止腐败和类似犯罪高级管理局的2015年7月28日第2015-006号法设立。

175.防止腐败和类似犯罪高级管理局负责促进和加强打击腐败和类似犯罪。

176.为防止非法敛财,部长会议2019年11月27日根据《宪法》第145条通过了一项组织法草案,规定了高级官员、高级别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申报财产和资产的条件。

177.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防止腐败和类似犯罪高级管理局进行举报:

•邮政信件,寄至:16 BP 177 Lomé;

•电子邮件,发至:haplucia@haplucia-togo.org;

•网站:www.haplucia-togo.org;

•电话:00228 22 61 20 15/93 10 84 84/96 61 12 12;

•热线电话:8277。

安全与公民保护部

178. 安全与公民保护部向公众提供了一条热线 ( 1 0 14 ) ,专门用于举报安全部队的腐败行为以及一切危险行为。

人权部

179. 人权部每年都会收到大量书面或口头申诉,它们来自认为自己的人权受到侵犯的个人、第三方、民间社会组织以及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际和区域机构。

180. 人权部收到申诉后,将受害者转介至适当机构或将申诉提交有关政府部门。

181. 应当强调的是,人权部很难编制关于这些不同申诉的处理情况的统计数据,因为一些有关政府部门并不总是告知对发给它们的各种信函所采取的后续行动。

182. 此外,人权部通过组织研讨会、座谈会、讲习班以及流动培训和宣传活动来促进人权。

最高公职委员会

183.向最高公职委员会提出的申诉由关于多哥共和国公职总条例的1968年1月4日第1号令及其实施法令予以规定和组织。这些条文已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多哥公职总条例的2013年1月21日第2013-002号法及其实施法令,即关于多哥公职总条例共同实施细则的第2015-120号法令。

184.根据新法 (关于多哥公职总条例的2013年1月21日第2013-002号法) 第 13 条,最高公职委员会是一个咨询、协商和调解机构,为行政和人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还对需要政府批准的改革和措施进行技术验证。

185. 最高公职委员会具有多学科构成,受公职部长监督。

186. 最高公职委员会在执行协商和调解任务方面:

•为政府部门、雇主和社会合作伙伴提供交流框架,使社会对话持续和深化;

•为其行动有利于提高公职透明度和绩效的行政使用者组织提供支持;

•提供调解或仲裁,以防止和解决社会冲突(该法第5条)。

187. 如果政府部门采取的措施违反了最高公职委员会依法发布的意见,可以滥用权力为由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 该法令第 24 条 ) 。

188. 根据实施法令第 3 条及以下各条,最高公职委员会由公职部长管辖,并向公职部长报告。

189. 最高公职委员会每年举行三次全体会议,并应公职部长要求或在最高公职委员会办公室的提议下举行特别会议。

190. 最高公职委员会在全体会议上发布意见并通过建议。

191. 最高公职委员会收到依法向其提出的征求意见要求后,应在提出要求后 3 0 日内作出决定。

192. 所涉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决定,除非未在期限内提供意见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

193. 最高公职委员会的行动公布在其年度报告中。

194. 最高公职委员会包含以下小组:专门小组、联合小组和特设委员会。

195. 这些专门小组应公职部长要求或在最高公职委员会办公室的提议下举行会议。其职权如下:

•文凭的分类和监督;

•监督竞聘考试;

•监督联合委员会的活动;

•审议申诉;

•研究、文件和出版物,包括年度报告。

196. 专门小组进行讨论并编制会议记录。

劳动和社会法监察局

197. 向劳动和社会法监察局申诉使适用《劳动法》的人可以向劳动和社会法监察局申请解决纠纷。如果通过劳动监察局友好解决失败或遭到拒绝,当事方可向劳动法院提起诉讼。

自由贸易区管理公司

198. 还可以向自由贸易区管理公司或解释与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根据管理自由贸易区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劳资关系的 1996 年 6 月 1 日协定的规定,在企业内产生的一切劳动争端或纠纷均可提交自由贸易区管理公司,以期最终解决。

199. 如果解决失败,自由贸易区管理公司可将事项提交解释与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处理纠纷的最终裁决机构,不可上诉 ( 协定第 145 条 ) 。解释与调解委员会由同等数量的劳动者和雇主组成,由自由贸易区管理公司的一名代表担任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