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会议

第423次会议简要记录

1999年2月3日,星期三,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冈萨雷斯女士

后来:韦德拉奥果女士(副主席)

后来:冈萨雷斯女士(主席)

目录

审议缔约国依照《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哥伦比亚的第四次定期报告(续)

下午3时10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依照《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哥伦比亚的第四次定期报告(CEDAW/C/COL/4,CEDAW/C/1999/I/CRP.1/Add.2)(续)

1.应主席邀请,Bonilla先生、Linares女士、Montaño女士和Valdivieso先生(哥伦比亚)在委员会议席就位。

2.Montaño女士(哥伦比亚)对有关《公约》第7条的问题作出答复。她说,在司法部门任职的妇女略少于男子,男子持续担任较高职务。

3.根据第8条,她说虽然哥伦比亚上届政府曾有过一位女外交部长,但担任高级外交职务的妇女比例仍偏低。在773个外交职位中,妇女目前占444个(58%),在138个大使或领事职位中,妇女占39个(28%)。有些外交职位由总统和外交部长委派的政府官员出任,其它职位由职业外交官填充,他们通过男女都可参加的竞争性考试应聘。为增加妇女在外交部的任职人数,应鼓励更多的妇女参加这一考试。

4.关于第9条,她说男女在其外国配偶国籍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

5.在回答根据第10条提出的问题时,她说教育部门中歧视妇女的现象属于更广泛的歧视文化模式。教育部同国家促进妇女平等事务处合作,采取步骤取消教科书和课程中出自性别偏见的定型观念。哥伦比亚政府努力将性别观点纳入教育体制。为了取消在职业选择方面有关性别的定型观念,国家促进妇女平等事务处和国家规划部在美洲开发银行资助下制定了妇女与企业方案,旨在制定战略,减少对妇女参加工作的障碍。

6.哥伦比亚政府努力确保所有年轻人都获得最高至9年级的基础教育,但未制定具体方案防止女生辍学。由于国家不提供教育经费,小学收取少量学费,穷学生免交学费。家长必须支付教材和交通等费用。

7.关于第11条,她说虽然过去四年中参加工作的妇女比男子多,但妇女求职人数远远高于男子,其主要原因是妇女的平均教育水平提高。许多妇女在服务部门工作,在发生危机期间服务部门特别易受伤害。教育水平很低或很高的妇女失业人数最少,教育水平一般的年青和老年妇女失业人数最多。近年来,高质量工人的就业机会增加,因此重要的是,鼓励女童继续就学。男女都没有失业补助,但哥伦比亚政府目前正在拟订一项针对失业工人的培训和再培训方案。

8.哥伦比亚政府致力于逐步取消童工,保护青年工人,并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努力拟订一项国家政策,防止雇用未成年人,让14岁以下童工能够返回学校,劝阻雇用14岁至18岁青年从事危险活动。除这一领域的国家行动计划之外,哥伦比亚还成立了取消童工和保护青年工人机构间委员会。

9.Linares女士说,尚未提议消除工资差异或执行有关男女同酬和按工作量与质计薪的法律。哥伦比亚政府认为,解决办法在于促进提高妇女的教育水平,因为传统上妇女从事的工作比男子从事的工作薪金低。

10.大多数没有收入的女工在家庭企业工作,没有工资或社会保障福利。宪法法院裁定,此类工作应同其它类型的就业平等;关于福利,应认为在家庭企业工作的已婚妇女的贡献与其丈夫相同。根据1988年第11号法律,雇主必须为帮佣女工支付社会保障金。

11.关于第12条,不是学生的妇女、不领工资或工资低于最低金额的妇女或非常贫穷、正在领补贴的妇女可通过城市和地区行政部门加入医疗保险。PROFAMILIA等非政府组织提供唯一的青少年保健方案。但1998年制定了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国家计划,波哥大市不久将发起特别方案,促进女童和少女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公校和私校都必须提供性教育至11年级。虽然有些地方项目针对不在学校读书的年青人,但未制定这方面的国家综合战略,教育部正考虑发起针对这些年青人的性教育方案。

12.由于所提供的死亡率数据只到1995年为止,所以不可能确定因流产死亡的妇女人数。任何情况下进行人工流产都属非法,已有五次提议起草流产合法化的法律,至少在强奸、胎儿畸形或危及母亲生命的情况下流产为合法,但都被国会搁置。女性绝育是最普遍的避孕方法,这是上届政府奉行性权利和生殖权利政策的结果。目前,正努力鼓励男人考虑绝育。虽然妇女绝育不再需要征求丈夫或性伙伴同意,但某些私人诊所仍有此项要求。

13.关于第13条,她说哥伦比亚政府各机构对保健人员进行监督。此外,社区视察员不久将监督依照补贴方案提供的各项服务。

14.关于第14条,她说自编写本报告以来,哥伦比亚政府促进农村妇女发展的政策变化不大,但在方案执行领域取得了进展。由于大多数针对农村妇女的暴力行为发生在武装冲突期间,哥伦比亚政府认为这是无知问题,应对士兵进行有关妇女权利的教育。哥伦比亚政府的其它倡议包括:为农村妇女和儿童印发约25 000身份证;促进扫盲项目和预防主要影响妇女的疾病的运动;传播有关现行方案的信息。虽然农民银行官员负责向农村妇女提供信息和培训,但他们似乎不想这么做。甚至有法律也很少执行,性别观点尚未纳入向农村妇女提供援助的活动。但国家促进妇女平等事务处已在其发展规划方案中纳入向农村妇女提供财务培训。

15.土著妇女不能充分行使其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她们必须遵守自己社区的各项规则和传统,对现代世界的事态发展几无兴趣。内政部土著人事务处正在拟订教育妇女增强自尊的方案。

16.健康和社会福利全国理事会优先重视向穷人、流离失所的暴力受害者、土著人民、家庭主妇、青少年、五岁以下儿童、农村人口和城市贫民区居民提供保健服务。根据法律,必须采取行动处理公共健康问题,包括性健康和生殖健康。

17.1997年,哥伦比亚政府赞助一项研究,旨在查明农业银行向妇女发放贷款的各种障碍。农村妇女没有地契,土地是家庭的共同产业。几乎没有妇女了解农业信贷基金,该基金为此类贷款提供最高近80%的担保。此外,也未使用其它替代担保,如财产担保或共同债务人签字。贷方对基层组织几乎没有信心,因为它们在组织和经济上都很薄弱,许多情况下依照某个政府贷款方案的要求成立,随后便消失。农业银行官员认为,妇女提交的项目建议不可行。他们认为农村妇女不熟悉金融,项目执行不力。此外,妇女的项目提案不符合贷款机构要求。农村妇女事务处已在其行动计划中纳入一项战略,以消除农村妇女获得信贷的社会障碍,促进她们参加社会、经济和政治事务。

18.关于第15条,未计划进行研究,以确定不平等待遇是否损害了妇女的法律能力或其行动自由和选择居处的自由。

19.关于第16条,她说如果解除婚姻,应平分婚姻期间获得的所有资产,出售财产或房地产需要夫妇双方签字。该法律还确立解除无正式仪式婚姻的类似制度。虽然有关规定有时意味着被丈夫抛弃的妇女不能就家产所有权问题作决定,但她们能够以被抛弃为理由提起离婚诉讼,请法院给予她们对财产的全部拥有权。

20.Cifuentes女士说,国家促进妇女平等事务处赞助一个项目,让妇女参加最近地震后的重建。该方案将为妇女创造就业机会,向希望重开小型咖啡企业或新开微型企业的妇女提供无息信贷。

21.1998年11月,哥伦比亚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在每个部门举办权力下放论坛,纪念制止对妇女暴力行为国际日。

22.Ferrer女士表示,委员会声援最近遭受地震的哥伦比亚人民。哥伦比亚代表团在特别困难的时期参加会议表明,哥伦比亚政府和国家促进妇女平等事务处致力于提高妇女的地位。但取得真正进展和执行《公约》的任务将是巨大挑战。普遍贫穷仍然是主要问题,特别是对妇女而言,由于实行自由经济政策,许多妇女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流浪街头的儿童和农村妇女的处境特别令人担忧。她希望,《国家发展计划》在哥伦比亚努力实现其发展目标过程中特别重视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

23.她感到关切的是,哥伦比亚社会中暴力行为严重,致使许多人流离失所。50%以上的流离失所者是妇女,包括许多寡妇,必须优先满足她们的需要。家庭暴力发生率极高,哥伦比亚大多数妇女都遭受过某种形式的家庭暴力。以下的趋势令她感到不安:如果丈夫对妻子犯下此类罪行,惩罚往往得到减轻;修改刑典,准许不经法院处理性犯罪。她质疑家庭委员会的有效性,因为这些委员会缺乏足够人力和物力,而且未受到有系统的监督。此外,这些委员会的案件积压严重。但《1991年宪法》的通过有助于促进妇女权利。令她感到遗憾的是,该报告没有提供数据说明执行现行法律的后续行动和监测情况。她指出,哥伦比亚似乎没有制订妇女平权行动方案的政治意愿。

24.她感到关切的是,只有在强奸或妇女健康有危险的情况下才可做人工流产。她认为,孕妇死亡率高可能是医生不愿意做人工流产的结果。妇女应有权控制自己的身体,她希望为此采取措施。

25.她称赞国家促进妇女平等事务处所做的工作,但想知道该处真正拥有什么权力。只要该处仍是咨询机构,就不会产生足够的影响,以改革哥伦比亚社会。

26.Ouedraogo女士(布基纳法索)副主席代行主席职务。

27.Corti女士感谢哥伦比亚代表团提供详尽报告,其中包括按性别分列的数据。令她印象深刻的是,对促进妇女权利采取综合办法以及许多组织都帮助哥伦比亚政府保护人权。她欢迎哥伦比亚政府表示愿意确保《公约》得到执行,但感到关切的是,哥伦比亚尚未拟订计划或具体措施以处理人民面临的困境,特别是日益贫穷和普遍发生暴力的问题。

28.必须严格实施的现行法律和《宪法》似乎未得到充分遵守。例如,虽然《宪法》规定有可能在平权行动领域中实施具体法律,但国会未批准确保妇女权利的任何法案,其它嘉惠妇女的法律也被搁置。

29.武装冲突和普遍的暴力行为对行政部门运作和全国安全状况产生了严重影响,必须制定法律处理这一问题。哥伦比亚政府必须有通过立法结束性暴力和家庭暴力的政治意愿。虽然监护制度是一项积极措施,但使用率并不高,似乎也未得到宪法法院的批准。

30.改善妇女、儿童和无家可归者的福利仍然是行政部门和国家各机构、包括妇女组织面临的主要挑战,必须说服哥伦比亚国会采取有效措施。哥伦比亚政府应研究其他国家的有关法律,特别是关于人工流产的法律。总体而言,虽然哥伦比亚政府似乎有良好意愿,但缺乏执行《公约》和造成真正变化的有效法律。

31.González女士(墨西哥)主席继续担任主席。

32.Regazzoli女士强调指出,国家促进妇女平等事务处和处理一般妇女问题的工作都缺乏资金。她想知道,为什么未先向第一夫人办公室提出关于配额制、包括宪法规定的土著议会代表制的建议,为什么国会从未批准任何建议。她希望得到关于内阁两名女部长的职务说明。最后,她强调哥伦比亚当前的暴力程度严重阻碍了男子和妇女的发展。

33.Abaka女士对哥伦比亚人工流产政策表示关切。如果人工流产,她想知道医生如何将医疗服务的道德责任和哥伦比亚人工流产的法律相结合。人工流产的法律后果可能导致医生推迟治疗,从而危及妇女生命。哥伦比亚政府必须采取行动纠正这种情况。无论为何进行人工流产,都必须将妇女单单视为需要医疗帮助的病人。

34.Schöpp-Schilling女士对家庭暴力和政治暴力的严重程度表示关切。人权集团往往是政治暴力的目标。她想知道如果政府官员、警察和武装部队——负责维护人权的人有危险,如何能够加强和保护人权。哥伦比亚政府应尽全力纠正这一情况,而且必须确保政府代表和治安部队在尊重人权的情况下履行义务。

35.她注意到,国家促进妇女平等事务处和各个部正在拟订计划,促进执行《北京行动纲要》。在这方面,她要求详细说明用于衡量进展的基准,以及设想的时间期限和谁负责监督方案的执行和后续行动。

36.虽然《公约》第4条规定采取特别临时措施促进事实上的妇女平等,但在国会提出的有关法案没有获得通过。她问,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到底是哥伦比亚一般处境艰难抑或故意反对这些具体措施。她想知道,是否会重新提出这些法案,如果会,由谁提出。必须制定法律,更加前后一贯地将妇女问题纳入国家发展计划。

37.关于第14条,令她感到惊讶的是,哥伦比亚代表团在答复关于向农村妇女提供长期信贷的障碍问题时语气不屑。如果这种态度是负责促进农村妇女权利当局的典型态度,则难有进展就不足为奇。哥伦比亚政府必须知道,其他一些国家,甚至那些国内的农村妇女是文盲或教育水平低的国家,实行了成功的信贷方案。哥伦比亚当局应考虑能顺应妇女需要的创新信贷方案,还应确保此类方案负责人的态度不是取得成功的最大障碍。

38.Goonesekere女士对哥伦比亚妇女遭受的暴力表示关切。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政府保护平民基本权利的责任甚至更大。这种责任包括追究执法当局对侵犯在押妇女权利的责任。

39.远溯19世纪的人工流产法应予订正,以期更有效地保护妇女的健康和生殖权利。她还希望获得提供关于防止童工方案的信息。哥伦比亚政府可通过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处理许多发展中国家都遇到的这一问题。

40.KimYung-chung女士欣闻为加强促进哥伦比亚男女平等的国家机制所作的努力。除宣传方案之外,哥伦比亚还应采取临时特别措施,加速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大学生人工流产人数增加令人震惊,哥伦比亚政府应在农村和城市各级实行性教育方案。

41.Shalev女士说,人工流产是妇女要求保护其健康权有时是生命权的医疗程序。由于没有避孕或避孕失败,往往需要进行人工流产。因此,规定人工流产是犯罪的法律违反了《公约》第12条。根据《公约》,缔约国必须确保妇女获得保健服务,包括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保健服务。因此,哥伦比亚政府应使人工流产合法,并加强对妇女健康和生命权的保护。

42.Linares女士(哥伦比亚)在回答专家提出的其他问题时说,哥伦比亚政府各部门往往采取不同的办法处理歧视妇女问题。例如,总检察官办公室最近在国会提出一个法案,旨在减轻对性虐待和家庭暴力的惩罚,鼓励家庭暴力受害者撤回申诉,同意调解。哥伦比亚妇女权利工作者对该法案极为不安,特别是因为涉及家庭暴力的双方关系通常是不平等关系。总检察官办公室还提议,审理家庭纠纷的法庭法官将家庭暴力管辖权移交给警官,而后者在解决家庭纠纷方面没有受过训练。

43.那些致力于消除男女不平等的群体和协会面临巨大障碍。国会议员只有7%是妇女。罗马天主教会、甚至某些人权活动家都坚决抵制关于争取大众支持人工流产合法化的努力。他们认为人工流产违反了未出生婴儿的人权。因此,哥伦比亚政府欢迎委员会就如何更有效地保护哥伦比亚妇女人权提出建议。

44.Cifuentes女士(哥伦比亚)说,促进妇女平等全国事务处隶属总统办公室,但有独立的结构和自己的预算。该事务处谨慎使用有限资源,并同关切保护妇女权利的其他部门建立了战略联盟。哥伦比亚代表团注意到,委员会关切没有机制确保有关妇女权利的司法决定得到遵守。

45.哥伦比亚政府不支持国会目前讨论中的关于对妇女性暴力不属刑事罪行的法案,正在尽全力使其关于妇女平等的政策和方案符合《公约》和《北京行动纲要》的各项规定。

46.Montaño女士(哥伦比亚)说,哥伦比亚政府鼓励非政府组织参加制定和执行人权政策,并采取措施保护人权卫士的人身安全。目前正在审查秘密档案,确保某些人权卫士不被列为颠覆集团成员。

47.Bonilla先生(哥伦比亚)在回答委员会有关哥伦比亚暴力的问题时说,除了同有关武装集团进行谈判之外,哥伦比亚政府目前正把和平基金一部分下放到地方,以便改进社会条件。

48.Cifuentes女士(哥伦比亚)说,已经指定妇女领导两个部,即外贸部和通讯部。此外,还建立了必要的政府机制,处理所有地区的妇女问题。在赋予农村妇女权力方面取得了进展,特别是通过培训方案和增加妇女获得贷款和补贴的机会。没有公民证件的农村妇女人数已经减少,这个因素曾让农村妇女没有资格获得信贷。保护农村家庭主妇是政府的一个优先事项。

49.Valdivieso先生(哥伦比亚)强调,最近当选的哥伦比亚政府致力于促进妇女人权。哥伦比亚代表团努力说明哥伦比亚妇女的状况和愿望,坦率阐述了必须处理的各种问题。

50.在过去几年中,哥伦比亚社会中的暴力和性虐待情况不断增加,因此正在讨论新的立法和其它措施。在处理犯罪的现有机制中,事实证明根据《1991年宪法》建立的自治机构总检察长办公室能够调查最困难的案件。哥伦比亚政府特别关切人权活动家遭受有步骤攻击的问题。

51.他促请国际社会支持哥伦比亚总统最近进行的和平努力,并向最近发生的地震受害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52.主席说,哥伦比亚代表团应铭记委员会关于人工流产问题的意见。她强调指出,促进妇女平等全国事务处应当有自主性,以确保在政府变换之后仍能够保留。

下午5时40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