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届会议
第788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西蒙诺维奇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毛里塔尼亚的初次报告(续)
下午3时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毛里塔尼亚的初次报告(续)(CEDAW/C/MRT/ 1)
1.应主席邀请,毛里塔尼亚代表团成员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第7条和第8条
2.Mint Khattri女士(毛里塔尼亚)感谢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她提到妇女在毛里塔尼亚大众媒体中的代表性很高,在包括外交领域在内的所有行政领域妇女的比例至少达到20%。关于为妇女提供席位的政党的筹资问题,每一个政党都制订了关于妇女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副本可以提供。
3.Ould Tolba先生(毛里塔尼亚)注意到,妇女在媒体中以包括技术人员在内的各种角色出现。妇女还参与外交事务,担任外交使团团长、领事甚至大使等高级别职务。
4.在政治生活中,妇女担任重要的部长级职务,也当选为议员进入议会。计划建立一个在政府和议员联盟的妇女网络,以作为监测妇女状况机制的一部分。这一妇女网络将由那些希望改善妇女状况的积极分子组成。妇女领导某些政党,或者在政党内担任重要职位:一名妇女参加总统竞选。十分重要的是,要鼓励妇女参与高层次的政治生活。
5. 毛里塔尼亚愿意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并跟上其他西非和北非及撒哈拉以南国家的发展步伐,因为毛里塔尼亚与这些国家拥有共同的历史和文化。这么做的目的在于对各项方案和目标进行协调。毛里塔尼亚的目标与《公约》的目标是一致的。
第9条
6.Gabr女士询问,如果毛里塔尼亚妇女嫁给外国人,其子女为何国籍。
7.Ould Baidy先生(毛里塔尼亚)说,根据毛里塔尼亚《国籍法》的规定,毛里塔尼亚妇女和外国人所生子女的国籍必须在子女达到法定年龄之前一年决定。但是,实际情况十分复杂,在不同的案例中采用了不同的方式。在毛里塔尼亚男子与第二位妻子结婚五年后,其子女可以获得毛里塔尼亚的国籍,而在其他情况下则需要归化。如果父母不详,则儿童可自动获得毛里塔尼亚国籍。他无法提供《国籍法》的案文。
8.主席注意到,最好能提供《国籍法》的案文,以便对其与《公约》第9条相符合的程度进行评估。
第10条
9.Simms女士确认使女童接受教育的努力似乎初见成效,她询问毛里塔尼亚采取了什么措施来确保少数民族,特别是从前的奴隶能够获得教育。
10.邹晓巧女士注意到毛里塔尼亚在女童教育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但是也指出,缺少一些关键信息的报告,特别是关于扫盲、入学、农村/城市地区的辍学率或中学和大学里除了教师以外的按性别分列的出勤率。这种信息对于审议报告和制定政策十分重要。
11.鉴于农村地区女童的入学率不高且辍学率很高,她询问采取了什么特别措施确保女童获得教育。她要求说明为消除文盲而做出的具体努力或采取的具体措施情况,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情况,了解有多少妇女从消除文盲运动(2004-2006年)中获益。
12.Flinterman先生赞赏毛里塔尼亚在教育领域,特别是在执行2001年《义务小学教育法》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就。他要求进一步了解阻碍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的情况,了解在这方面采取的特别措施,包括预定受益者、遇到的障碍以及至今所产生的影响情况。最好还能了解执行《义务小学教育法》各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和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情况,包括女讲师和女教授所占百分比以及所选研究领域的情况。他询问国家奖学金委员会是否为妇女提供特别援助,以帮助她们接受高等教育。
13.Mint Khattri女士(毛里塔尼亚)说,平等待遇在毛里塔尼亚是一个事实,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包括种族歧视。令毛里塔尼亚自豪的是,其教育部长由妇女担任,因此教育政策将把妇女问题考虑在内。此外,农村妇女教育是关注焦点,毛里塔尼亚也在努力提高男女儿童的教育水平。其总统渴望实行教育改革,并以可持续的方式发展教育。
14.Ould Baidy先生(毛里塔尼亚)援引了教育中的性别比例的最新数字,并指出,在过去的六年里,女性入学率比男性入学率低一到两个百分点。2004年,学校的辍学率下降了7%,这意味着有66%的学生继续留在学校接受教育。毛里塔尼亚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包括一个10年期国家方案,来确保男女儿童的入学率达到百分之百并获得优质教育。该国还推出了学校午餐方案和青少年教育方案。影响女童入学的社会和经济因素包括家庭贫穷、离学校远、家庭责任、早婚和早孕。有30%的小学教师和11%的中学教师为妇女。
15.Mint Mohamed Mahmoud女士(毛里塔尼亚)强调了教育部同其他伙伴开展的一些旨在改善女童接受教育的倡议。研究显示,离学校远、家务或农活以及家庭贫穷阻碍了某些女童上学。因此,妇女事务部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在与联合国的共同努力下,毛里塔尼亚为三个偏远地区提供了校车,有14个地区目前为女童提供从村庄到学校的校车。结果,一些女童升入了中学接受教育。毛里塔尼亚还为这些地区的女童提供补贴的学习用品。教育部制定了一项研究金项目,资助女童继续深造。妇女在高等院校的入学率仍然很低,约为13%。因此,该部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倡议,诸如设立面向妇女的奖项,特别是在科学和数学领域。在法律领域以外,为妇女设立赠款和研究金配额,已经有一些妇女从中受益。
16.扫盲运动至关重要。文盲对妇女的影响最大,也不利于其认识自己的权利。国家已经与一些伙伴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最新的一项举措是与非洲开发银行共同发起的,确保五个地区的1 000名妇女能够获得读写能力。在地方一级,民间社会组织,如教育领域的专业非政府组织,在政府资助下在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开展妇女扫盲运动。教育部正在努力将这一试点项目扩展至国家的其他地区。
17.Ould Tolba先生(毛里塔尼亚)强调指出,教育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尽管有时候很难在地方一级提供足够的教育服务,但是,已经授权地方长官和省长采取积极的区别对待政策,以确保来自某些社会团体和族裔群体的儿童能够上学。在农村地区,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提高入学率,特别是女童的入学率。目前,12岁以下的男童和16岁以下的女童可以在小学注册入学。农村家长协会也正在努力确保更多的女童能够获得教育服务,并且正在努力为扫盲方案争取更广泛的支持。
第11条
18.Patten女士在赞赏该缔约国在就业领域努力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之后,对当前的不足之处表示了关切:只有12.4%的妇女能够获得有偿工作,已婚妇女则更难找到工作。妇女的平均工资不到男性的60%。她询问毛里塔尼亚政府是否打算将社会性别观点纳入劳动立法,尤其是,其政府是否计划制定同值工作同等报酬的新法律,或编纂解决这个问题的程序。谈到缔约国报告(CEDAW/C/MRT/1)第193段,她还询问私营部门是否也适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基薪计算方法。该报告第196段中提到的分类委员会的作用和组成是什么样的?
19.最好是能知道是否有任何机制来确保评估工作业绩是根据不分性别的标准进行的。政府是否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在教育和/或就业领域执行暂行特别措施,通过鼓励妇女申请非传统和技术类工作,来克服基于性别的职业隔离。最后,她希望了解该缔约国是否打算通过禁止工作单位性骚扰的立法。
20.Halperin-Kaddari女士说,该缔约国还没有提供按性别分列统计的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详细数据。经验表明光有两性平等的立法是不够的,还需要具体的反对歧视政策以及有效的执行机制。她特别想了解该政府是否为此目的采取了任何行动。
21.她对妇女缺乏职业培训表示关注,并询问是否出台了任何相关方案。她还想知道为什么有些行业或专业对妇女的开放程度比对男性小。谈到有职业的母亲的特殊需要时,她问是否制定了什么立法,以防止妇女在休完产假重返工作岗位时被解雇。
22.Mint Khattri女士(毛里塔尼亚)说,在毛里塔尼亚,在所有方面,在法律面前男女平等,因此其就业立法并没有基于性别的歧视。实际上,该国执行了大量的积极区别对待的政策,以便在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方面给予优待。
23.Ould Baidy先生(毛里塔尼亚)指出,毛里塔尼亚批准了所有相关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这些公约规定了就业领域的男女平等待遇。《劳工法》没有歧视妇女,《公民身份法》第57条规定,允许妇女外出工作,从事自己选择的职业。受丈夫阻碍不能享受这一权利的妇女,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
24.在答复Halperin-Kaddari女士提出的问题时,他说,提高妇女、儿童和家庭福祉部已经为妇女建立了两个职业培训机构(一个在努瓦克肖特,另一个在该国的内地)和一个单独的教师培训中心。目前已有100名妇女入伍进入军队,其中一些还被授以职衔,妇女占宪兵人数的50%,占警察人数的5%。
25.Mint Mohamed Mahmoud女士(毛里塔尼亚)说,各地区和各省的首府也建立了职业培训中心。工会积极参与确保妇女的就业权利受到尊重的活动,许多妇女也加入了工会。妇女、儿童和家庭福祉部负责处理有关侵犯妇女就业权利的诉讼,并负责在相关法律诉讼中担任妇女的代理。
26.Ould Tolba先生(毛里塔尼亚)说,有60%至70%的女性毕业生获得D类(理科)学士学位,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理工类课程的是大部分女性。因此,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化工、信息技术、土木工程行业就业。
27.在私营部门,男女之间仍有较大的工资差距。但公共部门的职员则不论性别,同工同酬。
第12条
28.邹晓巧女士赞赏该缔约国推行国家生殖健康方案,并询问为了确保农村和贫穷妇女也能获得所提供的服务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该方案预定于2007年到期,最好是能知道毛里塔尼亚政府是否评估了取得的结果。有多少妇女从中受益?
29.报告并未提及堕胎问题。她想知道毛里塔尼亚是否禁止堕胎,是否采取任何措施来减少不安全堕胎的数量。
30.Pimentel女士对毛里塔尼亚在2000年进行的人口和健康调查的结果表示关切。因此,她想知道国家生殖健康方案是否真的得到实施。如果是,该缔约国应提供更多的关于取得的结果的信息。她还关切艾滋病毒/艾滋病在女性人口中的发病率更高是因为女性难以坚持安全性行为这一论断。在这方面,她想知道为什么2003-2007年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新的战略框架重视疾病的垂直传播而不是水平传播。最后,最好能够更多地了解为老年妇女和残疾妇女提供的保健服务情况。
31.Arocha Domínguez女士说,鉴于毛里塔尼亚社会经济状况堪忧,其在消除对妇女歧视方面所做的努力值得赞赏。但是,她强调需要更多了解国家生殖健康方案结果方面的详细情况。
32.毛里塔尼亚的出生率非常高(每个妇女平均生6.15个孩子),而避孕措施却很少。因此,她询问为了降低出生率,特别是为了促进生育间隔技术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做出任何努力使男子也参与这种倡议。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该缔约国应该说明为了让妇女更加了解保护性措施所采取的步骤,应该提供专门为妇女制定的任何预防方案的细节。
33.Dairiam女士注意到早孕比例高、在青年人当中艾滋病毒/艾滋病病例增加以及药物滥用现象严重。她询问该国政府是如何应对青少年的健康问题的。她想知道是否对不同类型的青年人的健康需要进行了评估。尽管法律保证人人平等,但青年人还是因为其社会地位,在接受保健服务方面受到歧视,她需要知道这方面的信息。她还需要了解为保健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方面的详细信息,这类培训使他们能够提供包括咨询在内的关爱青年人的服务。目前还不清楚保健服务提供者是否受到监督以防止歧视行为的发生。最好是能知道是否有青年人投诉服务提供者的记录。
34.Mint Boida女士(毛里塔尼亚)说,在国家保健政策指导下,毛里塔尼亚努力提供生育间隔和产前护理。已经采取的倡议包括生殖健康方案和降低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战略。除了这些倡议外,毛里塔尼亚还努力进行宣传和社会动员,其中包括第一夫人赞助的一年一度的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活动。毛里塔尼亚政府正在执行培训妇科学家、助产士和助产人员的战略。政府还寻求提供安全孕产设备和基本手术护理。政府也在实施其他方案,让更多妇女享受低成本医疗,包括膀胱(或直肠)阴道瘘治疗、计划生育服务和免费避孕。2006至2012年的保健政策确定了几项优先任务,包括降低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及防治疟疾、扩大免疫方案等。确定固定的产科护理收费的实验项目被推广到该国的其他几个地方,这大大降低了产前护理、分娩和产后护理的费用,2007年将覆盖更多的地区。毛里塔尼亚政府计划将这项固定收费向约90%的孕妇推广。孕妇的血清阳性反应率为0.52%。
35.Ould Tolba先生(毛里塔尼亚)说,在总理的直接授权下,成立了一个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国家委员会,以努力阻止该疾病的传播。同妇女一样,青年人现在也有他们独立的部门来维护其权益。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存在着基于任何理由的对青年人的歧视。不同民族背景的青年人积极参加最近开展的公共活动,并用各自的民族语言表达了他们的政治兴趣。另外,青年人还拥有一家广播电台,用该国所有的民族语言进行广播。在那里工作的青年人参与了直播对话,所有人都可以通过拨打电话参与,自由讨论各种问题。没有青年人向法院起诉民族歧视问题,因为这种歧视根本不存在。尽管青年人参与政治决策和青年政策的制定,但他们仍需要更好的基础设施,包括社交俱乐部、体育组织和其他青年活动组织。
36.Mint Khattri女士(毛里塔尼亚)说,毛里塔尼亚政府自1980年代以来积极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国内发动了艾滋病毒/艾滋病认识运动并设立了宣传中心。另外,政府最近批准了一项控制和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法律。
第13条
37.Coker-Appiah女士赞赏政府为妇女出台了许多小额贷款方案。她说,小额贷款并不总能使妇女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通常,一旦妇女参加某种创收活动或得到小额贷款,其家中的男子便不再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妇女的处境会更加艰难。她想知道,在过去十年,是否对提供给妇女的小额贷款的支助效果进行过评估。小额贷款并没有提高妇女的社会和经济水平,因为涉及的金额通常太小。她欢迎任何为妇女提供更多贷款的倡议,以使她们能建立起中等规模的企业。她还需要了解是否有任何方案将非正规部门工作的妇女纳入国家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方案。
38.Mint Khattri女士(毛里塔尼亚)说,毛里塔尼亚政府目前正在讨论帮助妇女脱贫并提高她们的经济地位的措施。但是,毛里塔尼亚妇女在贸易领域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她们大批进入市场。主要问题是农村贫穷妇女无法得到用来创收的生产资料。小额贷款就是为了给予她们这种生产资料,改善她们的经济绩效,并因此提高她们的生活水平。
39.Mint Mohamed Mahmoud女士(毛里塔尼亚)说,毛里塔尼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贫穷。生活赤贫的妇女从小额贷款中受益颇多,这已经被政府开展的研究所证明。例如,最近的研究表明,由妇女银行发放给该国最贫穷妇女的小额贷款为消除贫穷做出了贡献。小额贷款尤其使离婚并通常独自养家的妇女从中受益。
40.Ould Tolba先生(毛里塔尼亚)说,毛里塔尼亚政府认为小额信贷是发展和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手段。政府正在密切关注印度的小额贷款成效。妇女还可以得到更大金额的贷款。他引用一个实例来说明问题,由一个叙利亚组织提供的贷款最终用于为妇女建造房屋。
第14条
41.Patten女士要求说明为了使更多的农村妇女获得金融、技术和营销服务政府计划制定的政策和方案情况。最好能够了解政府做了哪些努力,以提供适当的基础设施和技术并加强农村妇女的小企业,从而推动从非正规部门向正规部门转变。她询问目前为农村妇女提供的技术援助、培训和推广活动的情况,她还询问是否有面向创业妇女的联网安排。目前还不清楚政府是如何向农村妇女通告经济机会、贷款和市场技术的获得途径的。
42.Tan女士赞赏地注意到,毛里塔尼亚采取了许多举措来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她想知道目前可以用电和获得洁净饮用水的农村人口的数量或百分比方面是否有任何统计数据。还需要了解修建公路的数量和难以到达的偏远地区的情况。最好能掌握各地区卫生站的数量和卫生站与妇女人口的比例方面的具体数字。还需要掌握农村地区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数据。她想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对问题清单的答复中提到的小学女生的辍学率高。还不清楚这是否是因为早婚,或者是教育方面的重男轻女倾向,还是因为女童很小就需要开始工作。她想知道为了改变农村地区的观念并促进女童教育,毛里塔尼亚正在做些什么。她还欢迎代表团提供目前能够靠传统手工艺谋生的妇女比率数据。她想了解为了统一全国各地的信用制度以简化妇女的程序正在做出哪些努力。
43.Coker-Appiah女士想知道毛里塔尼亚农村妇女是否能够参与发展项目的拟订。由于在农村地区农业是主要的就业来源,她想知道妇女是否能够得到土地并以她们的名义拥有土地。
44.Mint Khattri女士(毛里塔尼亚)说,尽管毛里塔尼亚政府没有出台针对农村妇女的具体政策,但是目前的讨论为今后此类政策的出台开辟了道路。她将提供按州、省和地区分列的、涉及所有现有保健指标的详细表格。
45.Ould Baidy先生(毛里塔尼亚)说,关于国家方案在地方一级的覆盖,政府参与了权力下放过程。除国家减贫战略框架之外,便是特别关注农村地区的地区战略计划。全国还没有缺少政府办事处、学校或诊所的地区。尽管毛里塔尼亚政府没有出台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战略,但它正在制定和实施具体针对地区和地方两级农村妇女的教育、保健、经济和其他需要的战略。
46.Ould Tolba先生(毛里塔尼亚)说,虽然宏观经济和人口统计数据提供了总体情况,但负责妇女事务的部门还需要制定专门的数据库,使它能够生成地方和地区两级妇女的就业和社会经济地位的统计数据。这种统计数据能使该部对社会动员和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采取分散处理的方法。
47.Mint Mohamed Mahmoud女士(毛里塔尼亚)说,许多针对贫穷妇女和农村妇女的倡议,从妇女银行到扫盲方案和选举宣传运动,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实际上,一名妇女已经当选为一个边远村庄的村长,议会中也有农村妇女成员。尽管缺乏农村妇女从这些方案和倡议中受益程度的精确统计数据,但不可否认的是,妇女确实从中受益。
第15条和第16条
48.Halperin-Kaddari女士说,该报告没有包含离婚法、妇女离婚时的经济权利、赡养费、子女抚养费、夫妻财产的合法权利和继承权的足够信息。报告包含了关于妇女结婚年龄这一令人担忧的信息。《公民身份法》规定,所有年满18岁符合条件的人享有结婚的合法权利,但有信息显示15至19岁中有28%的女童已经结婚,其中13%在15岁之前已经结婚。她想知道政府是否掌握结婚年龄方面的数据,《公民身份法》是否得到实施。她认为一夫多妻制实际上是被接受的。尽管报告中提到妇女可以要求她的丈夫不再娶其他女人,但如果丈夫能够保证公平对待妻子们,他仍可以再娶。她想知道政府是否准备修订明显违反《公约》的法律。
49.Belmihoub-Zerdani女士说,毛里塔尼亚家庭法是委员会研究过的在相同文化背景下的国家中最好的法律之一。法律赋予妇女在婚约条款和婚姻生活条件方面许多权利。她建议毛里塔尼亚起草一份示范婚约,其中包括家庭法规定的赋予妇女权利的条款,以确保她们保留结婚时的全部合法权利。
50.Tan女士说,毛里塔尼亚法律仍然允许男子对妻子的财产有一定的控制权,她想知道政府是否打算修正此项法律,使得已婚妇女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全部控制权。关于毛里塔尼亚法律中允许妇女规定丈夫不得再娶的条款,她注意到还有另一项规定,如果满足必要条件,则允许丈夫再娶。她想知道如果男子违背第一位妻子的意愿再娶会有什么后果。
51.关于“Tewkil”规定,她想知道丈夫对妻子实施该规定后,接下来的程序是什么。一次、两次和三次休妻有什么区别。什么时候此项规定赋予妻子一项权利。如果妻子拥有这种权利意味着什么。最后,在授予子女监护权时,毛里塔尼亚法律给予妇女优先权。该法律有所偏倚,没有考虑实际能力和状况,对妇女做出一成不变的假设。她想知道是否有计划修正此项法律,以便根据客观标准授予子女监护权。
52.Mint Khattri女士(毛里塔尼亚)说,《公民身份法》允许男女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置其财产,只要处置的财产金额低于其所拥有财产的三分之一。如果配偶想要处置超过这一限额的财产,男女均有权向法院起诉。
53.Ould Baidy先生(毛里塔尼亚)说,《公民身份法》规定结婚年龄为18岁,但是对于不满18岁的女童,如果女童愿意,监护人可以为其安排婚事;如果发现监护人为了个人的私利为不满18岁的女童安排婚事,则会依法对其进行惩处。
54.《公民身份法》也明确阐述了一夫多妻制问题。如果第一位妻子和第二位未婚妻同意一夫多妻制婚姻,并且丈夫能平等对待两位妻子,可以允许男子再娶。在满足第二个条件方面包含着困难,有效地成为一夫多妻制的间接禁令。
55.关于婚约,要使婚约生效,必须满足法律和社会要求。此外,妻子有权将夫妻商定的条件纳入婚约。
56.Mint Khattri女士(毛里塔尼亚)说,毛里塔尼亚法律在财产所有权上赋予男女相同的权利。农村和城市都有许多妇女拥有大量财产。但是,在少数边远地区,仍保留着男子在土地所有权上占优先权的传统。
后续问题
57.Schöpp-Schilling女士承认毛里塔尼亚政府面临的局面使其很难执行《公约》的所有条款。但是,政府在下次报告中应提供为残疾女童制定的保健和教育政策、为残疾妇女提供职业机会和老年妇女的健康和经济状况的信息。
58.Pimentel女士说,尽管本报告提到了强迫喂养,并将其归类为一种暴力行为,但是毛里塔尼亚代表团的一名成员曾经说过,已经没有强迫喂养现象。她想知道代表团是否能解释这个矛盾。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她想知道为什么毛里塔尼亚将精力放在妇女和母婴传播上而不是性关系上。
59.Belmihoub-Zerdani女士说,由于毛里塔尼亚普遍贫穷,政府应该坚决要求富国兑现1995年在北京所做的承诺,即将其0.7%的国民生产总值用于援助。她强调必须继续开展工作,以结束早婚和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习俗。
60.主席以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发言。她回顾毛里塔尼亚代表团曾说过,妇女可以在婚约中加入一项确保其工作权利的条款。她想知道,是否也允许男子在婚约中加入这种条款。她还想知道如果男子不同意妇女列入工作权利条款会有什么结果。
61.Mint Khattri女士(毛里塔尼亚)说,妇女可以随意在婚约中添加任何条款,男子可以接受这些条款并缔结婚约或者反对这些条款,此类情况不涉及婚姻关系。毛里塔尼亚文化从前包容强迫喂养,因为妇女肥胖被认为是美的象征。但是,由于民间社会和该缔约国的努力,这种现象已不复存在。现在,强迫喂养被视为是一种侵害妇女的暴力,这种做法已经杜绝。
62.她在总结了她的发言后,对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并希望他们继续支持毛里塔尼亚的工作,以使毛里塔尼亚和全世界妇女获得更大程度的自由
和幸福。委员会的支持将使毛里塔尼亚走上基本的改革之路,体现了委员会提出的所有建议。
63.Ould Tolba先生(毛里塔尼亚)说,有一所学校在教育和培训残疾女童,还为满足聋哑或失明人群的需要建立了特殊教育机构。普通学校也做了特殊安排,以满足残疾学生的需要。盲人学生可以获准有人陪他参加考试,为他读题和写出答案。
64.最后,他感谢委员会成员提出的宝贵建议,这些建议将提高毛里塔尼亚专门机构的绩效。Mint Khattri部长将出席即将举行的阿拉伯妇女组织会议,并将向该组织传达这些建议和从本次会议得到的经验。
65.主席感谢专家们提出的问题和评论意见,感谢毛里塔尼亚政府所做的答复和解释及为全面执行《公约》条款所做的努力。委员会将提供建议,以对今后执行《公约》提出明确的指导。
下午5时20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