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MW/C/21/2

Distr.: General

23 September2014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关于委员会与民间社会组织关系的声明,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通过(2014年9月1日至5日)

1.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认为,委员会与从事移民工人人权工作的民间社会组织密切合作,对促进和落实《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 本声明的目的是明确和加强委员会与民间社会组织的关系,加强民间社会组织在缔约国国家层面上落实公约的作用。根据委员会的惯例,民间社会组织主要包括非政府组织、工会和学术机构。

3. 在根据《公约》第73条提交报告之前和整个过程中,民间社会组织对委员会的活动都具有重要作用,也对之作出贡献。民间社会组织常常在国家层面对促进《公约》的落实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从2004年起,民间社会组织在缔约国的报告之外另外提出报告,供委员会审议。1995年,人权条约机构主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强调,民间社会组织在提供条约机构开展活动所需的可靠资料方面可发挥核心作用。之后,委员会在2004年修订的议事规则中增加了关于其他机构提交资料、文件和书面发言的第28条规则,该条规定“根据《公约》第74条第4款,委员会可请各专门机构和联合国机关,以及政府间组织和其他有关机构(包括国家人权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机构)就本公约所涉属于他们活动范围内的事项提交书面资料,供委员会审议”。第28条规则符合《公约》第74条第4款。

《公约》的执行

4. 各国政府应尽可能在适当和可行的条件下让民间社会组织参与促进和执行《公约》和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的各个方面。这样做丝毫不减轻缔约国唯一对执行《公约》负有责任的法律义务。委员会建议缔约国便利并促进民间社会组织参与本国执行《公约》和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的活动。除了与缔约国合作落实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外,委员会还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广泛宣传公约、缔约国的报告,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和一般性意见,并开展其他与《公约》和移民工人人权有关的促进活动。

民间社会组织在报告进程中的作用

5. 委员会通过议事规则和与民间社会组织举行非正式会议的做法,为民间社会组织开辟了空间,为报告进程和委员会审查缔约国执行《公约》情况作出贡献。

6. 考虑到委员会审议缔约国的报告是建立在委员会与缔约国进行建设性对话的基础之上,委员会认为,对话不仅应根据从缔约国、联合国办事处和专门机构、其他国际和区域实体,以及国家人权机构收到的资料,而且还应当有来自民间社会组织的信息。这将确保委员会掌握有关缔约国执行《公约》的全面资料。

7. 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在缔约国的报告之外提交报告,报告应包括执行《公约》部分和全部规定情况的信息,和着重执行《公约》或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缺陷的具体问题。报告应当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10页,提供有关缔约国在《公约》方面优先事项的具体信息。报告还可包括问题建议和/或对缔约国的具体建议,供委员会审议。

征求意见和对缔约国报告的投入

8.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在编写初次报告和定期报告时根据《公约》第73条,征求民间社会组织的意见,并将报告提供给民间社会组织的所有方面。委员会经常询问缔约国,在编写报告的过程中是否征求过民间社会组织的意见,报告过程是否有过合作,以及是否透明。民间社会组织在为缔约国的报告提供资料方面发挥作用,并不排除非政府组织另外提交报告的可能性。

另外提交报告和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提供信息

9. 委员会欢迎另外提交书面报告,以及民间社会组织在届会期间向委员会口头介绍情况。民间社会组织还应邀作为观察员出席与缔约国的建设性对话。委员会的做法是,在它的工作计划中安排一个时间段,在届会的第一天与民间社会组织举行公开的非正式会议。在非正式会议上,民间社会组织就《公约》范围内的问题口头介绍他们的书面报告,回答委员会委员的提问。民间社会组织还可利用不公开的午餐时间情况介绍会,向委员会提供信息。

对委员会一般性意见的投入和使用

10. 委员会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对委员会正在起草的一般性意见提供投入,并将这些一般性意见用于他们促进《公约》和移徙工人人权的活动。

支持提出个人申诉

11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向据称《公约》规定的人权受到侵犯的个人和群体提供帮助,在《公约》第77条的规定生效后,根据该条向委员会提交来文。

提高全球影响力

12. 委员会欢迎国家和国际民间社会组织的投入,注意到由于物力和财务方面的困难,民间社会组织常常无法参加委员会在日内瓦举行的届会。因此委员会欢迎使用新技术,在委员会的届会期间加强与所有地区的沟通,包括在可能的情况下举行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

13. 委员会承认民间社会组织在促进对《公约》的了解方面以及对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一般性意见和其他投入方面的重要作用。委员会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帮助将这些文件翻译成当地语文,提高《公约》和委员会其他产出的影响和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