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CPR/C/134/D/2758/2016

公民 及 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11 February 2025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事务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四款通过的关于第2758/2016号来文的意见* **

来文提交人:Olga Litkevich (由“反对酷刑委员会”组织律师Katerina Vanslova代理)

据称受害人:提交人和Sergei Litkevich

所涉缔约国:俄罗斯联邦

来文日期:2015年11月30日(首次提交)

参考文件:根据委员会议事规则第92条作出的决定,已于2016年3月29日转交缔约国(未以文件形式印发)

意见通过日期:2022年3月11日

事由:关于拘留期间死亡和随后缺乏有效调查的指称

程序性问题:用尽国内补救办法

实质性问题:有效调查;生命权;酷刑

《公约》条款:第二条第三款、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

《任择议定书》条款:第二条和第五条第二款(丑)项

1.1来文提交人是Olga Litkevich, 俄罗斯联邦国民,她代表自己和她的儿子Sergei Litkevich提交来文,Sergei Litkevich也是俄罗斯联邦国民,已于2004年去世。她声称,缔约国侵犯了她根据《公约》第七条(单独解读以及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享有的权利,以及她儿子根据第六条第一款(单独解读以及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享有的权利。《任择议定书》于1992年1月1日对缔约国生效。提交人由律师代理。

1.22016年5月30日,缔约国根据委员会议事规则第93条第1款,请委员会将来文可否受理问题与实质问题分开审查。2016年9月5日,委员会根据议事规则第93条,通过新来文和临时措施特别报告员行事,决定一并审查来文可否受理和实质问题。

提交人陈述的事实

2.12004年9月7日凌晨1时左右,Litkevich先生正在奥尔斯克市内开车。车上还有他的几个朋友。行驶途中,交警命令他停车,但他仍继续行驶。一辆警车开始追他的车。在Startovaya街,他的车撞到路边护栏,因为撞坏一个后轮而停了下来。一名警察走上前来,抓住Litkevich先生,将他拖出车外并带上警车。

2.2随后,Litkevich先生因酒后驾车而被逮捕。他没有拒捕。他被带到一个戒毒中心,以核实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据目击者说,Litkevich先生在检查期间感到不舒服。凌晨2时29分呼叫了救护车,救护车于2时37分到达。救护车医务人员将他诊断为中度酒精中毒,并指示将他转移到醒酒站。交警将他带到该市的醒酒站,由一名辅助医务人员对他进行了检查,并将他与另外两名男子关在一个房间里。

2.3提交人说,同一天,即2004年9月7日上午11时,她儿子的朋友到醒酒站来接他。在醒酒站值班人员的建议下,他们来到他所在的房间,试图叫醒他,但没有成功。他们注意到他鼻子下方和衬衫上有干涸的血迹。醒酒站的辅助医务人员也没能叫醒提交人的儿子,随后他被救护车送往奥尔斯克市第一医院。然而,尽管发现他的头部和大脑有受伤迹象,但医生拒绝让他入院。提交人的儿子只好被送往市第二医院神经外科,在那里接受了开颅手术。

2.4Litkevich先生没有恢复意识,于2004年9月8日下午6时30分死亡。市第二医院2004年9月8日出具的医疗证明称,Litkevich先生2004年9月7日入院时头部受到重伤。

2.5死亡后立即进行了法医尸检。在此基础上,法医专家于2005年1月27日出具了第1093号报告。报告得出结论认为,Litkevich先生死于头部重伤,包括骨折和挫伤。这些损伤一定是在Litkevich先生入院前不久由钝器造成的。报告得出结论认为,这些损伤对Litkevich先生的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并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

2.62005年2月17日,同一名法医专家又出具了一份法医报告。这份报告是应检察官办公室的要求起草的,其结论是,Litkevich先生所受损伤可能是跌倒造成的。法医专家指出,这些损伤可能是在2004年9月6日至7日那晚之前造成的。法医专家指出,Litkevich先生在受伤后可能能够进行一些活动,包括讲话。在2004年11月3日的另一份报告中,另一名专家得出结论认为,这些损伤是由于施加了“很大力量”而造成的,这可以通过“额外加速”来实现,这些损伤“不太可能”是跌倒造成的。因此,两份法医报告的结论有些矛盾。而另一份报告,即第三名专家于2006年1月进行专家检查后出具的第141号报告认定,Litkevich先生所受损伤使他无法做任何事,包括讲话。该报告的结论是,这些损伤不可能是跌倒造成的。

2.72004年9月13日,提交人请求奥尔斯克检察官办公室对她儿子的死亡展开刑事调查。经过六次拒绝之后,最终于2005年5月19日启动了刑事调查。从2005年到提交人向委员会提出申诉,调查被中止了18次。提交人多次未被告知调查进展情况。尽管她数次向法院上诉成功,虽然法院下令恢复调查,并认定调查人员行动不力,初步调查进展缺乏监督,但调查没有产生任何结果,在提交来文时仍在进行中。

2.8尽管包括交警、戒毒中心的一名医生、救护车上的一名医生和醒酒站辅助医务人员在内的多名目击者都作证称,提交人的儿子被带到醒酒站时没有任何受伤的情况,但针对Litkevich先生死亡一案,至今未有任何起诉。然而,根据第1093号法医尸检报告,在检查时,Litkevich先生的尸体上有11处损伤。Litkevich先生车内的目击者作证说,当他的车停下时,他并未受伤,因为汽车与路边护栏相撞的力道并不是很大。

2.9提交人声称,在她儿子去世后的十多年中,尽管法院作出了许多对她有利的裁决,但检察官办公室没有进行适当调查,导致所有国内补救办法无效。

申诉

3.1提交人称,她儿子根据《公约》第六条第一款(单独解读以及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享有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她声称,缔约国违反了第六条,这既是出于实质性理由,因为她儿子在被拘留在国家机构期间死亡,也是出于程序性理由,因为缺乏有效调查。缔约国对被拘留者的安全和安保负有责任。所有证据都表明,她儿子在被政府主管部门关押期间受伤,并因为这些伤害而死亡,而政府主管部门没有进行适当调查。

3.2提交人在她儿子死亡几天后于2004年9月13日要求进行调查。奥尔斯克Oktyabrsky区检察官办公室的调查人员发布了六项决定,拒绝启动刑事调查。最终于2005年5月19日启动了调查,调查人员在相关决定中表示,有充足证据证明存在《俄罗斯联邦刑法》第111 (4)条所列的罪行。这意味着调查人员八个月来故意避免启动调查。调查在启动后被中止了18次。

3.3提交人称,对她儿子死亡情况的调查存在严重矛盾。例如,调查员在2005年2月19日拒绝启动刑事调查的决定中提到了尚未发布的2005年2月24日的法医报告。在另一次拒绝调查的2004年9月22日的决定中,调查员提到一名目击者的证词,但这名目击者实际上直到2004年10月18日才作证。这些矛盾和其他矛盾得到了证实,但调查员仅仅受到了训诫。

3.4提交人称,她本人根据《公约》第七条(单独解读以及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享有的权利受到侵犯,因为她儿子死亡已过去十几年,但调查并未向她澄清她儿子的死亡情况。提交人还称,由于缔约国主管部门拒绝进行及时和有效的调查以及起诉导致她儿子死亡的责任人,她和她儿子都遭受了违反《公约》第七条的不人道待遇,因此她具有受害者地位。提交人指出,由于她儿子的死亡情况未经调查,死因也没有查明,她承受了压力和痛苦,特别是因为她与儿子非常亲近。

3.5除了直接违反《公约》第七条以外,提交人还称,缔约国侵犯了她获得有效调查的权利,调查结果本应是对造成她儿子死亡的人员提出起诉。提交人还称,她无法提起民事诉讼,因为此类诉讼与刑事调查的结果挂钩。如果某人被判定有罪,犯罪受害者才有权对此人提起民事诉讼。她请委员会裁定存在违反《公约》的情况,并敦促缔约国对她遭受的痛苦给予公平赔偿,并且今后不再重复同样的侵权行为。

缔约国关于可否受理的意见

4.12016年5月30日,缔约国就来文可否受理提交了意见。缔约国称,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二条,应认定提交人的申诉不可受理。

4.2根据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第389.1 (1)条,被定罪或被宣告无罪者、其辩护律师或法律代表、检察官、受害者和其他人可对尚未生效的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01.2 (1)条,被定罪者或其法律代表或辩护律师可对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向最高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401.2 (2)条规定,被定罪者或其法律代表或律师可向各种机构提起撤销原判上诉。

4.3欧洲人权法院在2015年5月12日对Abramyan和其他人诉俄罗斯案的裁决中指出了撤销原判上诉的有效性,并承认民事案件中的撤销原判上诉程序是需要用尽的有效补救办法。委员会在审议国内程序的有效性时应考虑到欧洲人权法院的立场。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在关于Medvedeva诉俄罗斯联邦案的决定中采取了类似方法。

4.4统计数据也证明了撤销原判上诉程序的有效性。根据对司法数据的审查,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审理了64,799起经济、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撤销原判上诉。最高法院在其中654起案件中裁定,上诉应由最高上诉法院审理。最高上诉法院审理了240起刑事案件的上诉,其中226起维持原判。

4.5从提交人提交的材料中可以看出,她没有对Oktyabrsky区法院2015年4月15日和2015年11月24日的裁决提起二审上诉或撤销原判上诉。提交人也没有对Oktyabrsky区法院2007年1月17日的裁决提起撤销原判上诉或监督上诉。

4.6因此,缔约国认为,提交人没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对Oktyabrsky区法院的三项裁决提起上诉,因此没有用尽国内补救办法。因此,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二条,提交人向委员会提出的申诉应被视为不可受理。

提交人对缔约国关于可否受理的意见的评论

5.12016年7月5日,提交人就缔约国关于申诉可否受理的意见提交了评论。提交人称,她不必用尽无效的国内补救办法,因为这些补救办法没有成功的希望。调查机构迟迟不对她的请求采取行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推动调查。Oktyabrsky区检察官办公室六次拒绝启动调查,在最终开始刑事调查后,又因为无法确定可以提出指控的对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8 (1)条中止调查19次。

5.2提交人多次向法院提出申诉。根据她的申诉,中止刑事调查的决定中有三项被认定为不合法。因此,提交人没有用尽国内补救办法的真正机会。自刑事调查启动已经过去了十年,仍然没有结果。此外,提交人没有被告知中止调查的许多决定,因此无法就这些决定向法院提起上诉。提交人指出,由于这些拖延,以及她无法用尽国内补救办法,她的权利正在继续遭受侵犯。这一点得到了数项法院裁决的证实,这些裁决认定调查人员的决定不合法,每次裁决都导致调查再次恢复,但随后又被中止。

5.32009年7月7日,奥尔斯克调查部门副主管通知提交人的律师,不能查阅刑事案件卷宗。2009年7月21日,在提交人的律师提起上诉后,Oktyabrsky区法院裁定调查部门副主管的决定不合法,并命令调查部门纠正已查明的错误。2015年11月24日,Oktyabrsky区法院裁定,调查部门主管和副主管的“不作为”是非法的。根据这一决定,原本将要担任首席调查员的人被派往另一个调查部门,调查没有进行。据法院称,主管部门没有提供任何解释来说明拖延的理由。

5.4对初步调查予以所谓延期是调查部门的任意决定。提交人的律师对2006年4月12日、2006年5月30日、2006年7月18日、2006年9月18日、2006年11月2日、2007年5月11日、2007年7月9日、2009年9月11日、2009年11月13日和2010年4月27日的延期决定提出了质疑。2011年9月2日,Oktyabrsky区法院发布了另一项决定,该决定支持提交人的律师,并命令调查部门纠正已查明的侵权行为。

5.5根据上述情况,提交人请委员会认为她的申诉可予受理,认定她的权利受到侵犯,并要求缔约国对她遭受的侵犯人权行为给予公平赔偿。

缔约国关于实质问题的意见

6.12017年1月10日,缔约国提供了关于来文实质问题的意见。Oktyabrsky区检察官办公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4条和第145条,对Litkevich先生的死亡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这些程序数次被中止,而中止决定又因事实核查不彻底而被撤销。2005年5月19日,调查员根据《刑法》第111 (4)条予以刑事立案。调查中未确认任何嫌疑人。

6.22016年4月29日,奥尔斯克调查部门主管下令撤销2015年12月23日中止初步调查的决定。2016年6月4日,调查被终止。2016年6月14日,这一终止决定又被撤销,以便法医专家的一些调查结果得以澄清。初步调查发现,2004年9月6日,Litkevich先生曾与朋友一起喝酒。据当时在场的Litkevich先生的两个朋友证实,他们喝酒时没有发生争吵或打斗。

6.3Litkevich先生在醉酒状态下驾车,车上载有大约10人。两名交警试图拦住汽车,但Litkevich先生没有服从他们的命令,而是企图逃跑。2004年9月7日凌晨1时左右,Litkevich先生撞到路边的护栏,并被警察拘留。Litkevich先生在事故中没有受伤。交警在逮捕Litkevich先生期间没有伤害他,这一点得到了数名目击者的证实,包括证实未发生争吵或打斗的Litkevich先生的两个朋友(见上文第6.2段)。随后,Litkevich先生被带到奥尔斯克的一个戒毒中心,那里的一名警察开始记录行政违法行为。Litkevich先生坐在一张长凳上。某一时刻,Litkevich先生睡着了,从长凳上跌了下来。这一事实得到了所涉警察的明确证实。戒毒中心的医务人员发现Litkevich先生躺在地上,失去意识。工作人员叫来一辆救护车,救护车上的医生为Litkevich先生提供了帮助。据戒毒中心的目击者说,Litkevich先生在那里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6.4Litkevich先生从戒毒中心被带到醒酒站。他与一名男子被关在同一个房间里,这名男子后来在警察讯问时作证说,他没有看到醒酒站的任何工作人员对Litkevich先生造成任何伤害。2004年9月7日,醒酒站的工作人员发现无法叫醒Litkevich先生,便叫了一辆救护车,将他送到市第二医院,他于2004年9月8日下午6时30分在该医院死亡。2005年10月21日,法医专家得出结论认为,Litkevich先生头部受伤可能是由于接触地板等大面积区域造成的,而不是由于接触拳头、脚或树脂警棍或其他物体等小面积区域造成的。专家还得出结论认为,Litkevich先生的头部在发生撞击时正在移动。缔约国指出,这种损伤在跌倒者当中很常见,Litkevich先生跌倒的事实得到了当时在场的警察的证实。专家指出,Litkevich先生可能是在跌下长凳时自己造成的损伤。因此,初步调查的结论是,Litkevich先生的死亡是他自己醉酒时的疏忽造成的。

6.52015年7月,提交人的律师向Oktyabrsky区法院提出申诉,声称调查人员拒绝让提交人查阅刑事案卷内容的不作为是非法的。2015年7月17日,法院裁定奥尔斯克调查部门主管的不作为确属非法,并下令纠正侵权行为。提交人的律师向奥尔斯克所属的奥伦堡省的调查部门提出申诉,声称调查人员不执行Oktyabrsky区法院的命令,构成《刑法》第315条所列罪行,涉及恶意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法院命令或其他司法行为。2015年10月29日,提交人的律师被告知,不会对这一申诉进行登记,也不会因此展开调查,因为该申诉的依据是关于一名官员犯罪的假设。

6.6提交人的律师就这一决定向奥尔斯克Leninsky区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12月25日,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受理上诉。提交人的律师此后提起的上诉于2016年3月30日被驳回。法院裁定,没有证据表明这些官员“恶意”不执行法院命令。法院没有审议这些申诉的实质内容,因此,提交人及其律师诉诸司法的权利没有受到侵犯。

6.7不存在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况,因此没有理由推翻这一先前裁决。根据上述情况,缔约国主张,对Litkevich先生而言,不存在违反《公约》条款的情况。

提交人对缔约国关于实质问题的意见的评论

7.1提交人在2017年3月17日的评论中指出,2005年10月21日的法医报告得出结论认为,涉及颅骨结构损伤的脑损伤导致失去意识和无法独立行动。起草该报告的专家还被问及,Litkevich先生的损伤是否有可能是在被拘留之前,例如数天前造成的。法医专家答复说,所查明的脑损伤是在入院前不久造成的,损伤的严重程度表明,不可能是在2004年9月6日白天或之前几天造成的。在多年调查期间,主管部门未能对Litkevich先生的死因作出令人满意和信服的解释。缔约国在对提交人向委员会提出的申诉作出答复时也未能提供这样的解释。

7.2缔约国提到,Litkevich先生的死亡是他自己醉酒时的疏忽所致,交警的证词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该名警察和当时在戒毒中心的数名目击者都证实,Litkevich先生在进入戒毒中心时没有受伤。然而,Litkevich先生后来在昏迷中被送往医院,第1093号法医尸检报告(见上文第2.8段)查明11处损伤。

7.3提交人指出,交警2004年9月15日的报告称,Litkevich先生被带到戒毒中心,在长凳上睡着了。中心工作人员叫了一辆救护车,救护车上的医生证实Litkevich先生喝醉了,但健康状况良好。同一名交警在其2004年9月8日的报告中指出,Litkevich先生被带去检查,感到不舒服,从长凳上跌了下来。根据这份报告,当时呼叫了一辆救护车,救护车上的医生告诉警察,Litkevich先生醉酒严重,应该被送到醒酒站,警察正是这样做的。另一名警察在2004年9月23日的报告中表示,Litkevich先生喝醉了,躺在长凳上睡着了。该名警察和一名医生试图叫醒他,但没有成功。于是,他们决定呼叫救护车。同一名警察在另一份2004年11月12日的报告中表示,在医疗检查期间,Litkevich先生在走廊的长凳上睡着了。警察试图叫醒他,但没有成功,于是决定呼叫救护车,救护车五分钟后就到了。医生诊断Litkevich先生严重醉酒,要求将他送到醒酒站。

7.42005年2月7日,提交人的代表与戒毒中心的医生进行了交谈,医生表示在Litkevich先生当晚严重醉酒时见过他。在接受医疗检查后,Litkevich先生从椅子上跌了下来,开始呕吐。一辆救护车被叫来,车上医生表示,他只是喝醉了,应该被送到醒酒站。提交人代表询问的一名救护车上的医生表示,他们组被叫到戒毒中心,看到一个年轻人躺在地板上。该医生对他进行了检查,但没有发现任何身体损伤。他非常确信没有头部损伤,并就此作了记录。他告诉戒毒中心的工作人员,他对于他们为这样一件“小事”呼叫救护车感到不满。他目睹两名交警将Litkevich先生带到醒酒站。两名医生向检察官办公室的调查员提供了相同的证词。

7.5一名辅助医务人员作证说,当晚他也在值班,他把Litkevich先生从地板上扶起来时,没有看到任何损伤。在醒酒站工作的另一名辅助医务人员作证说,Litkevich先生被带进来时,她对他进行了检查,但没有看到他的头部有任何损伤。醒酒站的另外两名工作人员帮助Litkevich先生脱掉衣服,让他躺到床上去睡。

7.6提交人指出,根据委员会的长期判例,缔约国应对其拘留的所有人负责,当被拘留者受伤时,缔约国必须提供证据来反驳对其提出的指称。 Litkevich先生在一处国有设施中受到11处身体损伤(见上文第2.8段),而缔约国提供了并不合理的解释,即这些损伤是Litkevich先生跌倒所造成的。

7.7关于程序性问题,提交人解释说,2015年12月25日,她的申诉被Leninsky区法院驳回。提交人向奥伦堡省法院提起上诉,也于2016年3月30日被驳回。2016年8月23日,同一法院拒绝审议提交人根据撤销原判程序提出的申诉。通过这些决定的程序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初审法院没有将听审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提交人。关于提交人的律师提出的犯罪申诉,法院没有下令进行调查,并认定这是索取信息的请求。由于调查严重拖延,提交人没有任何其他申诉渠道。

7.8提交人请委员会认定她的申诉可予受理,认定缔约国侵犯了她的权利和她已故儿子的权利,并敦促缔约国就这些侵权行为向她提供公平赔偿。

委员会需处理的问题和议事情况

审议可否受理

8.1在审议来文所载的任何请求之前,委员会必须根据其议事规则第97条,决定来文是否符合《任择议定书》规定的受理条件。

8.2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二款(子)项的要求,委员会已确定同一事项不在另一国际调查或解决程序审查之中。

8.3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称,提交人没有用尽所有可用的国内补救办法,因为她没有对Oktyabrsky区法院2015年4月15日和2015年11月24日的裁决提出二审上诉或撤销原判上诉。缔约国称,提交人没有对Oktyabrsky区法院2007年1月17日的裁决提起撤销原判上诉或监督上诉(见上文第4.5段)。然而,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称,她就儿子的死亡提出了一些申诉,还称检察官办公室的调查无效,没有任何结果,而且调查自2004年以来一直在进行中。委员会注意到,仅在2005年,提交人就提出了多次申诉,如2月11日、3月5日、5月3日和6月3日的申诉以及7月13日的两次申诉。委员会注意到,在法院作出有利于提交人的裁决后,调查本应恢复,但却被推迟。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认为国内补救办法已被不合理拖延。因此,委员会认为,《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二款(丑)项不妨碍委员会审议本来文。

8.4委员会认为,就提交人的儿子而言,提交人的申诉提出了《公约》第六条第一款(单独解读以及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之下的问题,就提交人本人而言,提出了《公约》第七条(单独解读以及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之下的问题,委员会认为,这些申诉就可否受理而言已得到充分证实,因此着手审议实质问题。

审议实质问题

9.1委员会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一款,结合各当事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审议了本案。

9.2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称,她儿子被交警逮捕并被带到戒毒中心,随后又被带到醒酒站,在被缔约国主管部门关押期间,头部受伤。委员会还注意到,Litkevich先生从醒酒站被送往医院,在接受治疗头部损伤的手术后死亡。委员会还注意到,进行了数次法医检查。如2005年1月27日第1093号报告所述,其中一次检查是在2004年9月10日,即Litkevich先生死后立即进行的。该报告提出了若干调查结果,例如查明了导致死亡的损伤,并得出结论认为,Litkevich先生不太可能是因跌倒而死。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确认了这份报告的调查结果,该报告在Litkevich先生的尸体上发现了11处损伤。委员会还注意到,另一份2005年2月17日的法医报告表明,Litkevich先生可能是因跌倒而死。另一份关于2006年1月检查的第141号专家报告得出结论认为,这些损伤不可能是跌倒造成的。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解释这些矛盾。委员会还注意到数位目击者,即警察以及受害人的朋友和狱友的证词,他们表示,Litkevich先生在被带到醒酒站之前没有受过任何伤。

9.3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称,她儿子是在被缔约国主管部门押送或关押期间死亡的。委员会回顾其判例,包括第36号一般性意见(2018年),根据判例,缔约国逮捕和拘留某人,即承担了关照其生命的责任(第29段),而且刑事调查和随后的起诉是对诸如《公约》第六条所保护的人权遭受侵犯时必须采取的补救办法。委员会还回顾其第31号一般性意见(2004年),其中指出,如调查表明《公约》某些权利,如第六条所保护的权利遭到侵犯,缔约国必须确保将责任人绳之以法(第18段)。虽然将违反第六条的责任人绳之以法的义务是手段义务而非结果义务,但缔约国有责任真诚、迅速和彻底地调查关于国家及其主管部门严重违反《公约》行为的所有指称。

9.4委员会还回顾,关于事实问题的举证责任不能完全由来文提交人承担,特别是考虑到提交人和缔约国并非总能平等获得证据,而且往往只有缔约国才能获得相关资料。在这方面,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的律师被拒绝查阅刑事案卷的内容,法院认定这是非法的(见上文第6.5段)。委员会还注意到,刑事调查在所涉事件发生8个月后才开始,此外,尽管案件具有时间敏感性,但刑事调查后来被中止了18次。

9.5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鉴于缔约国未能进行充分和结论性的调查,以反驳提交人关于她儿子在拘留期间受伤并最终导致死亡的指称(见上文第3.1段),所提交的事实表明,就Litkevich先生而言,缔约国违反了《公约》第六条第一款(单独解读以及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

9.6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称,由于缺乏有效和结论性的调查,她无法了解她儿子死亡的确切情况,造成了相当于酷刑的压力和痛苦。委员会注意到,虽然Litkevich先生去世已有大约18年,但提交人仍然不了解相关确切情况,缔约国主管部门一直不能或不愿进行有效调查。委员会理解提交人作为在拘留期间死亡者的母亲长期以来遭受的痛苦和精神压力,并认为这构成不人道待遇,违反了《公约》第七条。

9.7鉴于这一结论,委员会决定不审议提交人关于她根据《公约》第七条(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所享权利受到侵犯的申诉。

10.委员会依《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四款行事,认为现有事实显示缔约国侵犯了提交人根据《公约》第七条以及她儿子根据第六条第一款(单独解读以及与第二条第三款一并解读)享有的权利。

11.根据《公约》第二条第三款(子)项,缔约国有义务给予提交人有效的补救。这要求缔约国向《公约》权利受到侵犯的个人提供充分赔偿。因此,缔约国有义务除其他外,采取适当步骤,对提交人的指称进行有效、彻底、迅速和公正的调查,并就所发生的侵权行为向提交人提供适当补偿。缔约国还有义务采取步骤,防止今后发生类似的侵权行为。

12.缔约国加入《任择议定书》即已承认委员会有权确定是否存在违反《公约》的情况,而且根据《公约》第二条,缔约国也已承诺确保在其领土内和受其管辖的所有个人享有《公约》承认的权利,并承诺如违约行为经确定成立,即予以有效补救。鉴此,委员会希望缔约国在180天内提供资料,说明采取措施落实委员会《意见》的情况。此外,还请缔约国公布本意见,并以缔约国的官方语言广泛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