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届会议

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20日

临时议程*项目4

审议缔约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与利比里亚的合并第七和第八次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埃博拉病毒病对妇女的影响

1.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多个联合国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制定了埃博拉病毒复原计划。不过,请说明是否将对病毒爆发的性别影响进行全面评估,以及是否将对战略和方案进行相应审查,以确保人道主义、应急和预防措施以及所有埃博拉后恢复工作,均考虑到妇女和女童的特殊需要。请说明已落实或构思哪些具体方案,以减轻妇女和女童的就业和教育因病毒爆发而特别受到的重大影响,并说明方案是否包括保护妇女的可持续长期社会保护计划。还请提供资料,介绍妇女在所有紧急反应和恢复工作中以及在《利比里亚经济稳定和复苏计划》的设计中的参与程度和发挥的领导作用。还请说明,考虑到妇女识字率较低的情况,采取了何种措施使妇女较容易获得预防埃博拉病毒的信息。

宪法和体制框架及司法救助

2.关于缔约国提到的宪法审查进程(CEDAW/C/LBR/7-8,第9页), 请说明已取得多大进展,按照委员会先前的结论意见(CEDAW/C/LBR/CO/6,第13段),参照《公约》第1条的规定,在《宪法》中纳入明确定义和禁止公共和私营部门行为者直接或间接地歧视妇女。还请介绍自2013年以来为征求妇女对修订歧视性法律的意见而进行的协商的结果,并请说明与会者在通过的决议中(第9页)所提建议在何种程度上获得考虑。

3.委员会注意到,内政部已发出指令要求地方当局撤销传统法庭,各州已建立了民事法庭(同上)。请提供关于有效执行这些指令的信息。还请澄清民事法庭是否可以适用仍然生效的习惯法,如果可以,请阐明普通法和习惯法之间的先后地位、各自的适用范围和任何规范其共同存在的规定。请提供资料,说明内政部设立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的运作和职权;这种模式多用于较难有机会利用正式司法系统的农村地区社区调解民事诉讼。请说明是否已采取措施,使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能够有效地利用法院,包括利用法院诉讼性别暴力和其他形式歧视的案件,及促使妇女更多地认识到她们根据《公约》和相关国内立法享有的权利。

妇女与和平与安全

4.关于执行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号决议的2009-2013年国家行动计划,请提供资料说明取得的成果和制定的具体措施。还请说明是否已进行评价及准备制定一个新的行动计划。

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

5.请说明缔约国是否评价了2009年制定的国家性别政策执行情况及是否准备制定新的政策。还请说明是否已建立协调机制,尤其是性别与发展部同各部委与州一级的性别平等问题联络人之间的协调机制,以确保在各领域和各层级实现性别平等主流化。请说明该部是否继续在其性别平等与妇女经济赋权方案下开展活动。还请说明专门开发一个系统以收集和分析《公约》各有关领域按性别分列的数据的工作所取得的任何进展。

国家人权机构

6.委员会注意到,独立人权委员会可利用多种补救措施,如人身保护令、执行令和禁止令(见HRI/CORE/LBR/2014,第21段)。请提供资料,反映妇女使用该委员会个人申诉机制的情况,及说明任何提交该委员会的性别歧视主张的结果。

暂行特别措施

7.报告没有提及暂行特别措施。请说明是否计划或已实施这些措施,以便在《公约》所涉及的领域,包括教育和就业方面,加速实现男女实质平等,及解决农村妇女、残疾妇女、寡妇,受战争影响的妇女和女童及埃博拉病毒受害妇女等弱势妇女群体所面临的多种形式歧视。还请说明缔约国是否已采取步骤建立使用这些措施的立法基础。

定型观念和有害做法

8.请说明是否已对男女社会角色全国宣传运动进行了影响评估。请提供资料,说明是否采取了任何具体提高认识措施,在社会各阶层,包括在教育系统和媒体中,以及向政府官员、传统领袖和社区领袖及秘密会社女头目宣传社会规范和陈规定型态度所造成的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及有害做法的负面影响。

9.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已终止发放残割女性生殖器许可证,《儿童法》(2011年)第6条禁止强迫未满18周岁儿童成为秘密会社成员或接受入会仪式,内政部2013年1月发出的第12号通告禁止任何形式的部族仪式或传统习俗(第13页)。请提供关于有效执行这些规定的最新信息,并说明是否有对被指控的违法者采取任何法律行动。此外,鉴于残割女性生殖器的做法在缔约国国内盛行,农村地区和丛林学校的情况尤甚,请说明缔约国是否打算明文规定该做法为刑事犯罪,以确保充分起诉和惩罚违法者。请提供资料说明为防止早婚和强迫婚姻采取何种措施;缔约国称,这种做法在有些地区得到习俗和宗教实践的支持(第33页)。还请提供禁止父母强迫女儿婚嫁的规定获得执行的案例。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10.请说明是否已制定通过反家庭暴力法案的时间框架,以及法案是否全面界定了家暴行为和婚内强奸并明确将其定为犯罪行为。委员会注意到,通称为强奸法的立法于2006年生效,审理性别暴力案件的专设刑事法庭和特设检控组随后于2008年成立。请说明采取了何种措施增加上述法庭和检控组及其分设各州的下属单位的能力和资源,包括提高调查和法医学能力的措施。请提供暴力侵害妇女案件的立案、调查和起诉数目,及对行为人判处的惩罚的性质。请说明是否已对反性别暴力行动计划(第13页)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并请提供有关为各州建立庇护所和确保现有庇护所的可持续性和可及性而采取的措施的最新资料。请说明已采取何种具体措施,打击执法人员的受贿和腐败行为,及解决由于社会污名化的影响报案率极低的问题。还请说明采取了何种措施,使妇女更多地认识到关于性暴力行为的刑法规定,及鼓励妇女选择正式刑事起诉程序,避免庭外和解。

人贩活动和利用卖淫营利

11.请提供为确保切实执行2005年《反贩运人口法》而建立的机制的信息,同时请提供详细数据,说明在报告所述期间收到的有关贩运妇女和女童的控告数目以及调查、起诉、定罪数字和对行为人的制裁。委员会注意到,2011年就人贩问题进行的全国性研究表明,大多数遭贩运的儿童,包括女童,被利用作为路边摊贩,或从事卖淫和家务劳动。请说明为防止人贩活动,保护受害人及向其提供援助和法律支助而采取的措施。请特别提供资料,说明人贩活动受害人收容所的数量和所得经费、转介制度的建立和协助执法人员主动识别受害人的培训。

12.请提供关于卖淫业普遍和大量少女卖淫的信息及关于适用法律框架及其有效实施的信息,并介绍希望离开卖淫业的妇女和女童可使用的方案。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

13.旨在促进政治决策平等的法案已待通过四年多,请说明该法案的现状和内容。委员会指出,内阁妇女人数占比已达到30%(第16页),此一发展可喜可贺。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何种步骤,包括依照《公约》第4(1)条的规定和委员会关于这一问题的第25号一般性建议采取的暂行特别措施,在众议院、参议院、司法部门及国家、州和县各级公务员之间和外交部门实现男女人数平等。还请说明缔约国是否制定了培训方案,培养领导和谈判技能及管理竞选活动的技术咨询能力,以目前和潜在的女候选人为特殊对象,支持她们晋身公职。请说明缔约国是否打算制定措施,鼓励政党提名同样数目的男女候选人。

国籍

14.委员会注意到,虽然《宪法》规定父母任何一方可将其国籍传给其子女(第28条),但《外国人和国籍法》第20.1(b)条不允许妇女将其国籍传给其在缔约国外出生的子女。请澄清在实践中如何执行这些相互矛盾的规定,并说明是否已采取措施消除歧视性规定,以确保妇女有传递其国籍的平等权利。还请澄清利比里亚妇女与来自非洲国家的外国男子所生的孩子是否能根据出生地原则(该法第20.1法)取得国籍。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所有儿童获得登记及促使父母,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父母,认识到出生登记的重要性。

教育

15.委员会指出,2011年通过《教育改革法》和随后在2013年修改女童教育政策是一个积极的发展。请说明作为教育改革的部分行动,采取了何种具体措施鼓励女童考虑非传统学习和职业领域;农村地区女童尤其需要这些措施,因为农村地区的职业培训方案仍然囿于陈规定型观念,女童培训项目包括裁缝、制皂和扎染(第21页)。请提供最新详细数据,按性别和地区(农村/城市)分列,说明教育系统各级的入学率、小学和中学的辍学率及妇女文盲率。请说明作出了何种努力,删除教科书和教材中有关妇女和男子的作用和责任的陈规定型描述。请指出采取了何种措施解决农村成年妇女文盲的问题,包括通过正规和非正规一级的综合教育方案所采取的措施。请阐明针对学校性骚扰和虐待女童问题(第19页)制定的政策和法规,包括处理骚扰、虐待或暴力事件的机制。请提供有关举报案件及其结果的资料,包括实施的制裁。

就业

16.请说明体面工作法案的现状(第23页),特别是该法案是否包括禁止性骚扰和敌意工作环境的规定,规定了适当申诉程序及充分的救济和制裁措施,并向非正规部门的妇女提供保护,特别是在社会福利方面。请提供资料,说明国家就业政策及其行动计划的平等规定的内容和执行情况。鉴于大多数妇女在非正规部门特别是农业和零售业部门工作,还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何种措施促使妇女加入正规劳动力队伍。请提供资料,说明已制定何种机制以确保充分落实关于童工的法律法规,处理强迫劳动和家庭奴役的个案,及监测采掘业特别是采矿业的妇女工作条件。

健康

17.据指出,缔约国的孕产妇死亡率偏高,直接原因是产后出血、难产、滞产、不安全堕胎引起的并发症、子痫、疟疾和贫血(第26页)。鉴于非埃博拉医疗卫生服务的中断,请提供资料说明已制定何种战略和计划解决孕产妇死亡率越来越高的问题,增加产前保健服务,包括在农村地区增加这些服务,及解决艾滋病毒/艾滋病妇女患者日多的问题和减少妇女的脆弱性,包括通过提高认识活动。还请提供有关早孕发生率的资料,及说明打算采取何种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全面的适龄生殖健康和权利教育以及计划生育服务的普及性和可及性,并特别考虑到青少年的需要。还请说明是否已采取措施,宣传有关避孕方法的信息。请提供关于人工流产的法律规定的资料,说明是否可在某些情况下进行人工流产及如何落实这些规定。

农村妇女

18.请提供关于性别平等与发展部全国农村妇女方案(第30页)实施情况的资料,说明是否已进行影响评估,如果已进行了评估,请提供关于所得成果的资料。请提供具体信息,说明该部监测的各个农村妇女结构的运作、权限、组成、任务和能力,并说明是否计划进行影响评估以评价取得的进展。还请说明已采取何种积极措施提高农村妇女对社区决策程序的参与,包括参与制定影响其权利的领域的政策和立法,如土地管理和农业政策。

婚姻与家庭关系

19.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或准备采取何种措施统一对男女童规定了不同最低婚龄的法律规定(见诸《习俗婚姻平等权利法》和《利比里亚内地适用规则和条例(修订)》),使其与规定男女童最低婚龄18岁的《儿童法》保持一致。请说明根据习惯法结婚的妇女是否可以请求民事法庭解决所有涉及婚姻、家庭关系和继承的问题。请澄清缔约国国内常见的一夫多妻制婚姻的法律地位。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何种措施执行禁止早婚和强迫婚姻的法律,包括实施的制裁,特别农村地区的情况。

20.委员会注意到已修正继承法以消除适用于农村和城市地区妇女的歧视性规定。请说明根据习惯法和成文法规定,妇女获得和拥有财产的权利是否仍然取决于婚姻状况,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有计划审查和消除这些障碍。此外,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请说明采取了何种步骤以确保妇女姓名见诸签发的契据和租约等正式财产证明和文据。请说明采取了何种措施使妇女更多地认识到她们根据继承法拥有的权利。